龚维斌:当前干群矛盾的主要特点及解决思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77 次 更新时间:2008-10-19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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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维斌 (进入专栏)  

干群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矛盾的状况直接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历史工程能否顺利推进。随着深层次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结构出现了较大的调整,传统的党群干群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和问题。为了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实现,需要研究和解决党群干群矛盾中的新情况和问题,寻找解决矛盾的正确思路。

一、当前干群关系的特点

干群关系,包括四个不同的类别和层次,一是农村基层乡镇干部与农民的关系,二是城市市政管理者与普通市民(包括农民工)的关系,三是国有企事业管理者与普通工人、员工的关系,四是中高层党政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关系[1]。前面三种干群关系是直接与普通工人农民以及其他普通社会成员打交道的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是最直接的、最基层的干群关系,面广量大,它们是干群关系的主体。人们通常所说的干群关系,主要是指这三种关系,它们的性质和状况直接反映和决定着整个干群关系的水平。第四种干群关系是指与中高层干部的关系,普通群众很少或根本就没有机会与他们直接接触和交往。对于前三种干群关系,人们的感觉和认识来源于他们的生活经验,特别是与自己利益相关事件的活动体验。而对于第四种类型的干群关系,则要复杂一些。人们对此的感觉和认识,有的来自前三种的直接体验,从而推断对这种层次干部的认识和评价;有的根据间接的新闻报道和相关消息,很少有直接的经验和感受。

当前我国干群关系总体上看是好的,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倡导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注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减免农业税,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树立了亲民爱民的好形象。因此,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改善。

党群关系在总体改善的前提下,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些领域和地区干群矛盾还比较突出,有时矛盾还相当尖锐,呈现如下一些特点:

1、干群关系越往基层情况越不容乐观。从信访工作来看,近年来越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群众信访上升幅度呈“倒金字塔”型。越级上访表明,群众更相信上级党政领导。贪污腐败的大案要案只是使干部的整体形象不好,直接影响干群关系的还是在基层、与普通群众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一些事件。一些地方的农民说,中央政策是好的,到下面就走样了。甚至有人说调侃说:“上面政策很好,下面政策好狠”。

2、部分国有企业干群矛盾较为突出、尖锐。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原有干群关系均衡状态被打破,国有企业干群关系出现较多问题,部分地区和企业矛盾还相当尖锐,管理者与职工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这些年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国有企业改革中大部分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但是也有一些矛盾潜伏沉淀了下来。

3、干群矛盾的政治性因素有所增加。干群矛盾的本质是利益矛盾,但是近年来有由经济利益诉求向政治权利诉求转化的趋势。虽然当前绝大多数干群矛盾是由于经济利益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的,其实质在于经济利益矛盾。但是,如果处理不好,矛盾激化,则有可能由经济性问题向政治性问题转变。近几年一些地方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最初是因为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职工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满,到后来却出现了打出反腐败、反贪官的旗号,要求民主参与、保障政治权益,提出政治诉求、政治维权的结果。

4、干群矛盾的聚合性风险增大。一些地区和行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潜伏着较大的社会风险,群众对社会的不满意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情绪,往往会由于一个非常偶然的事件而引发,使之爆发出来,迅速演化成一场集体行动。

5、少数干部参与或利用干群矛盾。不同的干部阶层之间利益也是有冲突的,一部分干部往往利用或参与普通群众与其它干部的矛盾,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干部群体本身是变化的,而且也是有各种不同的利益取向的,因此不同的利益场合,一部分干部也会与普通群众结合起来,与另一部分干部形成冲突和对立。

6、群众保护自己利益的自觉性和能力有所提高。在信息比较畅通和发达的今天,在中央的亲民政策影响下,群众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提高。当一部分群众利益受到干部侵害的时候,一些在外打过工、当过兵或者退休返乡的干部教师等地方能人,往往会主动或者被推选出来,与当地干部交涉。如果基层干部不能答应他们的利益要求,他们常常以上访的形式对当地干部施加压力。

二、当前干群矛盾的主要原因

产生干群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的原因,也有政策的原因;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领导工作方式的原因,也有群众的原因。但是,主要是体制、政策和干部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干群关系的不和谐,甚至对立冲突。

1、干部体制。一是,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晋升体制中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领导说了算。一些干部在工作中没有能够很好地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甚至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唯领导马首是瞻,没有把群众的需要和群众的冷暖真正放在心上,“只管领导高兴不高兴,不管群众满意不满意”。二是,干部任职期限过短,相当一部分干部没有完成任期就被调动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的短期行为,没有长远规划和打算,即使有也不能实现,工作难以深入。三是,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和标准的不健全、不科学。在片面追求以GDP增长主要内容的政绩考核标准下,一些干部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不顾群众的承受能力,没有认真考虑群众受益面和受益程度,盲目地搞大项目,大量征占农民耕地,大拆大建,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引起群众的不满。

2、财税体制。199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对于加强中央财政能力,提高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转移支付能力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地方财政状况却出现了不尽如人意的情况,越往基层财政状况越困难,很多乡镇负债运转,全国乡镇平均负债大约800万元,村级负债40万元,广大中西部地区乡村负债情况更加严重。在这种向上倾斜的财政体制下,财权和事权不对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果基层干部想有所作为,落实上级政策精神,他们就得自己想办法保证“吃饭和发展”。基层干部自己想的“土办法”往往会侵占群众的合法利益,引起干群矛盾。

3、权力制约。当前,我们一些单位和地区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大,而且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权力过大体现在各个方面,包括用人上的一把手说了算,包括重大事项的主要领导随意拍板。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着决策过程不科学、不民主现象;权责不对称,存在“权力无限、责任有限”的情况。一些“拍脑袋工程”、“半拉子工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权力过大并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还容易造成“暗箱操作”,出现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滋生腐败。腐败大要案屡禁不止,一些腐败分子前赴后继,一些地方干部与私营企业老板暗中勾结谋取不当利益,以权力入股,参与投资,形成不当利益。某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借改革之机自卖自买,化公为私。当前,一些地方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冲突事件的背后就是干部有不当利益参与其中,造成公共权力的滥用和监管缺位。而频频发生的腐败要案件,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又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降低了群众对整个干部队伍的评价。

4、政策原因。一些基层干部说,上级政策存在脱离当地实际的现象,甚至朝令夕改、稳定性差,一些时候政出多门、互相抵触,在一些领域各地政策差异过大,给一些地方工作带来被动。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是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和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其结果是基层群众利益受损,基层干部成为群众不满的对象。

5、分配制度。一些干部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制约,除了容易造成个体腐败之外,一些人还堂而皇之地利用改革之机,使自己的一些既得利益合法化,甚至借改革之名,使分配制度有利于自己,形成群体性腐败。一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在住房、医疗、用车、子女亲属就业、出国考察、工资奖金和福利等方面分配比普通群众享有更多的好处,与群众差距较大,引起群众的不满。

6、工作方法。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社会群体日益多元化,形成众多的利益群体,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具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因此,协调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难度加大。而我们一些干部不善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些干部做工作时,“通不通三分钟”,“我说你听,我打你通”,高高在上,甚至利用黑恶势力和地痞流氓做工作,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7、群众意识。在社会开放和流动增加的时代,人们的流动范围扩大,获得信息的渠道增多,获得信息的能力增强,人们的理想和愿望不同于以前,致富的欲望被调动了起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增强。当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他们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会寻求恰当的表达方式,以期保护和实现他们的利益。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在此过程中,也有少数群众觉悟和水平不高,脱离实际,对自己的利益期望过高,甚至要求不当利益,法制意识淡漠,只主张权利,不讲究义务。而这种情况有时又会被少数别人用心的人利用,煽动这部分群众与政府和干部对抗,以达到他们的个人目的。

三、解决干群矛盾的主要思路

解决干群矛盾应该从体制改革和加强教育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如果一个问题长期解决不了,反复出现,可能就不是个人能力和素质所能解释的,而应该从体制和制度上寻找原因。当前干群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干部,干群矛盾的主要原因在于干部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相当多的干群矛盾表现在基层,但其根源在于上层——体制,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是在代体制受过。因此,解决干群矛盾应该从干部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入手,深化相关领域的改革。

1、完善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政绩考核办法。解决干群矛盾,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使愿为群众办事、能为群众办事,靠得住、有本事的同志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要改变在少数人中由少数人选拔干部的做法,特别是要改变一把手说了算的做法,扩大选才的范围,增加民意的成份,让群众公认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而不是搞任人唯亲,搞近亲繁殖,培植小圈子,更不能以此谋取私人一己之利。要从制度上创造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条件,特别是要对他们服务的广大群众负责。在此基础上,改革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纠正片面追求GDP的错误做法,增加政绩考核的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发挥好政绩考核这根指挥棒对于引导和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

2、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反腐败力度。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必须建立健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当前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点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投融资等领域的制度改革,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与民争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3、提高管理透明度,理顺民意表达的渠道。为了保证各种有效监督形式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各级管理机关要提高管理透明度,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要理顺民意表达的渠道,让群众的意见有地方表达,有人听取、有人重视。民意往往反映的是群众的需要和对干部工作的意见,是党政部门制定政策的依据,也是对各级干部工作的督促。同时,民意表达本身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各级党政管理机关要完善干部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建立健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不能把群众上访视作洪水猛兽,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上级机关也要正确分析群众上访的原因,不能简单地把群众上访归结为基层工作没有做好,要帮助基层干部出主意、想办法,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而不是简单地让基层干部对上访群众围追堵截。当前,要认真研究新的信访条例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物质文化等多方面需要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正确处理政企关系、政事关系,精简机构、提高效率,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当前,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高度重视群众的就业、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问题,保障弱势群体的工作和生活。

5、完善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的出台要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经过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实行专家讨论制度、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防止因少数人说了算而出现的草率和失误。正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为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了损害的,要追究相关主要领导的责任。

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证基层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的对称。一要认真研究县以下税收分成比例的问题,保证基层政权维持运转和发展的财力,改变县以下财政状况困难的局面。二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和效率。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是税费改革以后农村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7、对干部和群众要有正确的教育引导。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忠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也要向广大群众讲清国家、地方、单位的实际困难,很多事情只能量力而行,不能期望过高,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解决干群矛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很多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多方面的改革。除了上述几点之外,各级领导干部还应该加强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注意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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