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断从网络上读到杨佳事件的报道与评论。在这个事件中,我读出的是两个字:愤怒。
中国人好像是脾气太好了,不容易发怒,以至于上个世纪龙应台女士写的一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的文章,俘获了相当一批“善良的人们”的心。结果,愤怒真的好像被她呼唤出来了:中国人可以说不!为外国人欺负中国而愤怒,为中国政府的软弱而愤怒,为国内的自由主义汉奸知识分子(因为他们赞成人权因而实际上成为帝国主义国家的同谋)而愤怒,为国外政要发表指责中国人权状况而愤怒,为国外捐款给达赖而愤怒,为外资企业捐款太少而愤怒……“愤怒青年”简称愤青,已经成为一个特别重要的身份符号。正如我现在用汉字五笔打字法,可以直接把这两个字作为一个固定语汇一下子打出来。这说明我们不缺少愤怒。但是,正如愤青经常被其批评者贬损地称为“粪青”一样,它也常常被当作一个贬义的骂人的词汇。他们的愤怒因种种原因被看成是一钱不值。
所以,我们得出一幅奇怪的图景:中国人的脾气既太好又太坏,愤怒既太多,又太少。这种矛盾也许只有身在其中的中国人自己才能理解,才能心知肚明。
愤青们特别为中国人不爱国而愤怒,但其反对者认为这种愤怒廉价而虚伪,因为它太安全,太正确了。是鲁迅说的合群的自大,是站在坦克车上詈骂者,是刽子手的勇敢,都是既安全又英雄。中国盛产这种东西,而不是缺少它。如鲁迅所说,“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这种合群的自大,安全的英雄我们还少吗?这不但使它廉价,也使它越来越显得虚伪。因为它不是真的英雄,而是做作、夸张和矫情。这特别突出表现在一种深刻的矛盾中:他能够漠视身边的皮鞭,而为远方的不平而愤怒的时候。因此,虽然也有人认为愤青是思想启蒙的过渡阶段,愤怒青年最终会变成思想青年的,但更多知识阶层的人认为他们的愤怒是一种还处于未分化状态的群氓意识,因而常常是被操纵的非理性情绪。
当代的经济制度建立的基础之一是所谓的“理性人”的假设。这种假设认为,理性与欲望成为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建立的人性基础。人们生活的动力与限制都来源于他们为了满足自己而进行的活动,而为此,他们会利用理性来达到目的。康德假设说,如果魔鬼有理性,那么自由社会也可以由魔鬼组成。从霍布斯到洛克的自由主义传统无一不是把现代自由主义社会建立在由理性和欲望构成的人性之上。而韦伯也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核心文化特征是“合理化”。而在现实中,中国人通过切身感受,也已经能感觉到现实的理性化进程。理性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无论是在个人的品质方面,还是在整个制度层面。
那么这是否说明像“愤怒”这种典型的非理性冲动是完全不合理的吗?我们不是正在看到,主流的话语正在用非理性,丧心病狂,这些词把杨佳事件变成一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纯粹的“事故”吗?所谓“事故”者,即例外,即没有意义,因而也没有认识价值。像那个怀疑出家人与自己老婆有染而杀数人的农民杀人案一样,像一个精神错乱者的一阵发狂对正常秩序造成暂时影响一样,对于整个社会与制度来说,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而实际上,反对愤青的人,除了以其愤怒的虚假性来批评外,也一样以其非理性为指责。现在情况似乎已变成,一个事物只要被说成是非理性的,就已经完全被驳倒了。
但事实上,非理性的东西也许并不是从来就像它现在在人们眼中的那样受歧视,也不是在所有人的眼中都那样没有任何价值。对这个问题的最有意思的看法可能要算是黑格尔的所谓“主人—奴隶辩证法”了。这个辩证法因为先被柯耶夫,后为又被福山详细运用于当代政治文化分析而非常著名。在黑格尔看来,人并不是仅仅是经济的动物。虽然人和动物一样,都有对食物、水、住所及其他生存必需品的欲望,但是,人与动物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因为人对别人的欲望也有欲望,那就是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特别是,人强烈要求获得作为“人”的认可。这种价值最初与他甘愿为自己的名誉而进行斗争,甚至甘冒生命危险联系在一起。只有人才有能力战胜他的动物本能,尤其是求生的本能,追求更高级、抽象的原则和目标。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获得认可的欲望从一开始就会驱使两个原始时代的战士冒着生命的危险寻求获得别人对他作为人的认可。当一方怕死而投降时,主人和奴隶的关系便产生了。在这场发生在历史开始时期的血腥战斗中,赌注不是食物、住所,也不是安全,而是纯粹的名誉。在这个超越了生物本能的战斗中,黑格尔看到了人类自由的曙光。
可以看出,黑格尔并不认为人性只是由理性与欲望构成的。人还有获得别人认可的精神要求,这种精神要求其实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尊严感”。更进一步,黑格尔还认为这是人性中的核心部分,正是这种尊严感,使人成为一个人。每个人都相信自己具有一定的价值,当其他人用较低的价值来对待他时,他便自然产生愤怒的情绪。与之相反,如果人未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他会感到羞愧;而每当过高地估计自己的价值时,人就会骄傲。获得认可的欲望,连同愤怒、羞愧和骄傲,都是人格的组成部分,也是他政治生命的关键所在。黑格尔认为,正是人的这种精神,在推动着整个历史的进程,使人类从愚昧专制向自由民主进步。也就是说,这种精神是人类历史的原动力。这种看法,对于从小接受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人看来,非常奇特,但又不能说没有道理。其实,也正是这一观点,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愤青们种种非理性的愤怒与骄傲。这些情绪也许并非一文不值,其中蕴藏的也许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是“理性的狡狯”的又一体现。这些非理性情绪,也许有一天会被转变为或从中生长出真正的政治文明。
读者也许认为,我既然如此看重黑格尔的这一观点,肯定会由此得出推论,杨佳的非理性行为恰恰是一个具有政治感、有完整人性的人,他是推动历史的人,他的事件是个历史性事件。我认为,这种推论对于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社会历史是具有价值的,但这种推论的简单化又是极其危险的。
其实,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在黑格尔所描绘的最初之人为纯粹名誉成进行的战斗,只是一个为了方便起见而制作的高度抽象的理论模型,一个寓言。更何况,打完之后,这个故事还没有完。主人与奴隶的关系形成后,奴隶为主人劳动换取安全,自然没有得到认可。但即使主人,其所得到的认可也不是完全的。因为,奴隶既然是一个不完整的人格,那么他们的认可也自然是不够分量的。可以想象,在某个军政府独裁的国家里的领导人,在接受被组织起来的群众的不由衷的赞美时所得到的满足,肯定不如一个自由国家里民选领导人,在接受群众自发的欢呼时得到的满足感强。另外,其他的贵族也还没有认可他。历史上的贵族等级社会中,不管是主人还是奴隶的这种不被认可的不满情绪,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直到最后自由民主革命,人民主权与法治原则建立起来,所有人一律平等,奴隶也成为了自己的主人。原来主奴间的不平等的认可关系,相互的普遍认可代替。到此时为止,所有的人都获得了认可,历史失去根本动力,历史结束了。
黑格尔其实是把“获得认可”的冲动看成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并以此来构建一个普遍的世界历史。在这个故事中,冒死的血腥战斗只是历史的逻辑开端。从这个逻辑开端来看,杨佳的行为似乎可以看作为了尊严而战的典型。特别是他为之战斗的东西的个人性,纯粹性和严肃性更符合这个模型。所谓个人性是指,相比当代许多中国人的合群的自大与合群的愤怒,他就是为了个人的利益与尊严而战。鲁迅等一大批现代思想家称的“立人”,就是要立具有自我意识、自由意志与尊严的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所谓的纯粹性,是指他的杀人,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一场纯粹为尊严而进行的死战。也许正是这种纯粹性才抓住了当前中国人的眼球与情绪,因为那么多的其他恶性案件给网民带来的冲击,都远远不如这件事情引起的情绪强烈。所谓的严肃性是指,他的行为是一种不要命的行为。如果拿黑格尔的话来说,“只有通过生命的危险才可以获得自由……一个不曾把拿去拼一场的个人,诚然也可以被承认为一个人,但他领悟不到作为有独立自我意识的人获得认可的真谛。”(本译文参考综合了商务印书馆版本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汉译版,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的译文。)相比瓮安群体暴力事件即可看出,由于缺少杨佳事件的这几个要素,其对人们的实际心理冲击其实是非常小的。
虽然杨佳事件非常符合黑格尔的为荣誉而战的模型,但正如我前面已经说过的,简单而直接的推论是危险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需要注意到,黑格尔所说的战斗发生在人类文明刚开始的时候,而在黑格尔看来已经因为发生了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而历史结束的时代,我们要是还用这个模型来套当代的一个事件,那是极其荒谬的,除非你认为现在中国还处于文明没有开始,真正的人还没有产生的野蛮时代。网民大众很少学过黑格尔的,现在却正在不自觉地套用着他的模型,赋予杨佳以英雄形象。这里面真正耐人寻味的是,为何在二一世纪的中国,那么多的人还认同于在黑格尔看来是文明之初的血腥战斗,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问题,为何不能给予大众所需要的“被认可”的感觉?
如果还用黑格尔的观点来看整个杨佳案的话,他一定会把它定义为一个悲剧:具有片面合理性的矛盾双方的斗争及毁灭。其前提是冲突的双方都要有合理性。但这两种合理性又是相对的,因而也是片面的,并在对抗时显现出这种相对性与片面性。通过冲突、对抗、毁灭,冲突才得以暂告平息。就杨佳而言,他的行为有其相对之合理性,否则,汹汹民意将不可理解,但杨佳杀害了无辜者(即使警察打了他,即使他杀的是打他的警察)的行为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国家的尊严,所以其行为必须受到处罚。法律的尊严在当前也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因为无此则无以言文明。这样,都有合理性的双方以杨佳和六条无辜生命的最终毁灭而结局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