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演示文稿会上,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对本港应如何参与支持四川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且有条理的「演示文稿」;对于特区政府应在这项需时数年估计投入总金额达一万亿人民币的灾区重建工程中担当什么角色,他指出特区政府会根据《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是政府和立法会日后监督信托基金运作的法理依据)成立「支持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信托基金」,他建议向财委会申请拨款二十亿,作为「首阶段」注资,「并同时收集民间捐款」,即以「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的方式支持灾区重建工作。当然,这二十亿元(及未知的民间捐款)只是激活资金,以特区政府计划在工程、医疗、民政、社会工作及教育这五个范畴下支持灾区,未来香港官民肯定尚需增加援款,惟唐司长「初步估计」,香港的整体承担不应超过一百亿,由于「全民参与」,公帑承担部分会少于此数。笔者认为这种「提议」合情合理,更是香港能力所及,同时脗合「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拨出国民生产毛额百分之零点二五为对外援助基金的「指引」,本港去年GDP为一万六千七百余亿,按此标准的外援额在四十二亿水平,「假设其中一半拨作四川重建,另一半拨作支持邻近地区的赈灾和灭贫」,未来五年对四川灾区重建的总拨款已达百亿(见七月八日熊子弦〈慎防灾民变「政治送礼」受害者〉)。
对于赈灾捐款,不论内地海外,港人向来十分热心,这显示了香港经济成熟比较富裕及港人大都出身难民对灾民遭遇感同身受因而富同情心的一面;对于内地天灾,历来港人更是慷慨解囊,此中难免会有冀望「政治(实质经济利益或虚名)回报」及「血浓于水」的感情因素;至于特区政府,即使没有传言中的「北京示意」,亦应因为「税收毋须上缴,也不用负担军费,更自回归以来,屡次藉中央的优惠政策而经济得以复苏」,即中央的优惠政策多次把特区拖出经济困境(请读七月八日刘乃强的「大陆与港」)。换句话说,特区政府要饮水思源、感恩图报,把「内地有难全力支持」视为香港体现对中国效忠及协助中央政府解困纾难的机遇。循着这种思路,加上香港有巨额储备,特区政府岂非应像范徐丽泰的提示般作无上限的捐献;然而,香港毕竟是有制度有规矩及容许有言文反对派的地方,官员和议员把库房的钱当作OPM(他人的钱财)慷他人之慨大手胡乱捐出,必会引致「内部不和谐」。正是这种种有形无形的约束,令唐司长昨天提出合理却极可能超额完成的援款目标。
令笔者感到有点不自在的是,若干「为民请命派」议员把赈灾捐款和改善香港民生的拨款混为一谈,以本港的财政状况,在必要时这二种开支可以同时进行,但现在予人以这样的印象,如果政府不答应拨款纾解民困,他们便会在赈灾拨款上设置重重障碍,令本来没有政治色彩的赈灾活动政治化。香港库房甚丰,用于赈灾的钱肯定不会分薄对改善民困的拨款,何以要把二者捆绑在一起,令人感到赈灾数额被利用为争取选票的筹码!
不过,说到底,特区政府虽然有的是钱,这些钱究竟属于全民即包括低下阶层人民共有,那等于说在高物价肆虐之下,部分需要政府施以援手的市民亦有份赈灾,这便显得很不寻常了。重建四川灾区是长期工作,当局也许可考虑把利得税率暂时提高一个百分点,让资本阶级─包括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股东─承担起赈灾的「有钱出钱」部分;专业人士则「有力出力」,这方面的工作可不轻,唐司长希望「尽量利用本港一些有组织和规模的专业团体和非政府机构,承担落实具体项目」。他又建议四川灾区「引入香港的规划和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以及项目监督和验收的安排……」。在在有专业人士的影子,他们在赈灾尤其是灾区重建上扮演的角色相当吃力,若以公帑赈灾,意味专业人士既出力又出钱,这对他们又岂是公平。事实显示,以公帑赈灾,对中产及低下阶层人民都不公平……。
以现年度看,一个百分点产生的直接税率应在二十亿水平,以捐款百亿为限,等于说三数年后重建工作告一段落暂加税便可取消。香港的资本阶级长期享有太多的优惠,现在是政府要求他们作出一点额外财务承担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