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41 次 更新时间:2001-04-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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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恒学  

今天来不是上课,是想和大家讨论、交流一下。

我们的题目是“中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问题的主体是财政,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财政体制,我们提出的“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会出现的。可以说现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一切问题都与财政体制有关,我们的改革虽然轰轰烈烈,但其中存在不少误区,主要就是在财政改革上没有明确目标和具体发展方向。我们现在所做的讨论有利于理论研究的发展,对国家策略、方案的制定有帮助。我想我们就来抛开那些繁琐的经济公式,讨论一下中国未来财政改革的趋势和改革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

首先,什么叫体制?我个人认为,就是在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不同社会成员和社会成员组织在社会中的地位、权利、义务、相互关系等。计划经济条件下,虽然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有各自的地位、作用,但旧体制的本质特征就是体制的一体化:整个社会,党政军商学,大家遵守一样的规则。这就带来了社会中没有独立行政主体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就要分化不同社会主体:党政分离、党企分离、政企分离等。我认为在改革的前二十年中这个工作没做好,体制往多元化方向转化的任务没有被全面提出,所以我们始终没有摆脱一体化的状况。财政主体不分清,改革将始终处于一种混乱的状况中。

财政问题分为收支两方面。先说收的方面。旧体制下实行统收,所有的企业都把钱上缴,财产中央高度集权,地方、单位和个人的财权非常有限。在目前我们往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统分要逐渐变分收。这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应该凭什么去划分统收和分收,怎么确定中央的地位界限。以前我们是按财产基数分,过去贡献大将来也要交得多,这给财政带来许多问题,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划分标准涉及社会职能分工的问题。对政府职能的分析牵涉到对政府经济边界的分析。从公共财政上来讲,党应该从财政中分离出来,因为党是一个利益集团而非公共组织,这都是旧体制带来的划分不清,改革就要把非公共组织划分出去,不许干涉财政。可我们在从统收向分收的转变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乱收”的情况,除了国税、地税,任何部门都可以以政府的名义向公众收税。乱收又带来许多问题,如官员腐败、百姓负担沉重等等。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财政权力没有明确的界限。应该如何去实现分收呢?首先政府要通过税收履行公共职能,提供公共福利,加速税法的建设与完善。政企分开后,企业不能再收税了,只能在市场上通过平等交换赢得利润。如果企业凭特权垄断市场,这个市场就是不开放、不平等、不自由的,这样中国的市场经济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中央地方分收也要根据中央地方的政府职能来划分。

再说支的方面。在旧体制中支出也是统一的。改革过程中,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分灶”,利益主体就分离了。中央对地方“让利放权”,在改革初期还不断增添个人补贴,这些支出都来自中央财政,因此中央的钱就越来越少,个人的钱越来越多,很多人担心这样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我觉得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集财到分财是市场化改革的趋势。问题在于分的过程中没有标准和规范,财产通过不正当渠道被分到少数人手中,这是权责利划分不清造成的。将来的方向是要分支,凡是政府该花的钱就由政府来花,如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办义务教育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资本是行政资本、是权利资本、垄断资本,而国家是不应该成为垄断资本家的。国家不能办企业,这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不是赢利机构,应该退出资本活动,只管规则的制定和管制工作。投资是风险赢利行为,让官僚参与对纳税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官僚资本就不应该存在。市场经济的另一本质特征就是民主化、自由化。计划经济是官主经济,而市场经济中每个人则要自己安排自己的命运,政府、企业、个人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

我觉得中国财政改革道路是漫长的,前途是光明的,是长期战争、文革大乱后的大发展。理顺体制对于中国经济迅速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希望我们这方面的工作能越做越好。

主讲人简介:

黄恒学 北京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哲学博士、工学博士、心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途锦企业管理研究所高级培训师。专长:营销管理、企业管理、管理哲学。

讲座简介:

政治学系“全球治理与治道变革”文化节系列讲座之一

主办:

政治学系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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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王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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