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12日上午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我为常务理事,下午我就在大会发言中放了一“炮”。这一“炮”使我在国资系统中结交了许多新朋友,陕西省国资局的同志当即请我到陕西去再讲一次。
刚才会议主席说我的外号叫“曹破产”,不过今天“曹破产”不讲破产,专讲调整国有资产结构。(众笑)
一、从整体出发,认识国有资产
现在人们一提到国有资产,往往以为就是国有企业那部分资产,这显然不全面。其实,不仅国有企业的资产,而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也是国有资产。从这样一个整体出发来认识国有资产,我们也就不难引伸出三条简单的道理:
第一、国有资产既包括国有企业的资产,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换句话说,既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
第二、上述两部分国有资产的结构是会变动的。在不同情况下,两部分国有资产的比例关系可以有所不同。
第三、将这两部分国有资产的比例结构进行调整,并不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
如实承认这些简单的道理,也就不难理解其中潜在的经济规律。
二、国有经济比重降低的合理性
现在我们来看看国有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往往偏低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出路。
国有制与传统的非国有制(个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股份制等等)相区别的基本特征就是所有者的非人格化。国有企业,顾名思义,其所有者是国家,而不是个人。正是这个基本特征,决定了国有制的独特优势,也决定了它的内在弱点。
国家所有制的优势在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可以超越单个企业利益的局限,从全局着眼调整国有企业的行为,使之服从国家利益。在以往“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环境里,出现了这么一种以国家和公众利益为己任的企业,当然是值得欢迎的。而这种优势正是近代社会兴办国有制企业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国家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也决定了它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弱点:由于所有者非人格化,企业盈亏成败与有关人员自身的物质利益的联系不密切,因而经济驱动力比较弱。
经济驱动力弱必然导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低于非国有企业,这是12亿同胞有目共睹,却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据80年代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资料,发达国家国有工业企业的投资额占社会投资总额的14.5%,而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只有7.7%; 发展中国家国有工业企业的相应数据是32%与12.5%,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差距更大。可以说,世界各国大量统计资料都反映了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的基本趋势。当然,基本趋势并不是绝对的。大千世界,也可以找到与这一基本趋势相背离的少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更高的“典型材料”。但是那只是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特定条件下的特例,并不反映普遍规律,也不能改变人所共知的上述基本趋势。
社会经济生活告诉我们:客观规律决定了国有经济实际上是一种补贴经济。我们不能没有补贴经济,因为它的存在,有着一定的社会意义。但是补贴经济的量不能太大,它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比重不能太大;太大了社会承担不起。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经营性资产中,国有资产所占的比重一般都在15%左右,就是这个道理。而据《中国统计年鉴》,我国的国有制比重(以工业为例),1978年占91.8%,1996年下降到66.8%。虽有所降低,但仍然是太高了,违背了经济规律,难免要受到规律的惩罚。这就是最近国有企业亏损问题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了国有企业总体亏损的根本原因所在。
国有企业之所短,恰恰是非国有企业之所长。近二十年来,在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经济效益严重低下的国有制企业身旁,一批又一批生机勃勃的非国有制企业如雨后春笋出现于中华大地,茁壮成长起来。此长而彼消,于是在所有制结构中渐渐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仍以工业为例,1996年国有企业占用了66.8%的固定资产,只创造了28.5%的工业总产值;而非国有企业只占用33.2%的固定资产,创造出的产值却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71.5%,带来了空前的经济繁荣,增强了综合国力。作为一个中国人,理应为此感到自豪,而根本没有理由把非国有经济当作异己的东西,对其发展产生疑虑和恐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十二亿人口的政府,并非仅仅是7400万国有企业职工的政府。站在这个高度看问题,就要勇于承认,在全社会经营性资产中国有制比重大幅度降低的合理性,并在政策上积极鼓励多种形式的非国有制经济的发展,而将国有企业逐步引入“少而精”的合理格局。
过去有些人以国有制比重下降为由,否认我国改革开放的正确性。而有些朋友要为改革开放作辩护,其辩护方式则是反复声称“国有制比重并没有下降”。这种辩护词,第一不符合事实;第二在逻辑上等于默认,如果国有经济比重的确减少了,那就是坏事,改革开放就错了。
最近中国共产党第15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已经明确指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终于可以大大前进一步了。
三、国资要基本退出竞争性产业
客观经济规律要求将过高的国有经济比重降下来,国有资产的内部结构就不能不有所调整。不调整结构,就无法盘活国有资产,无法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价值,也就无法适应,甚至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时代,管好国有资产与管活国有资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管好”须以“管活”为前提,而管活的关键就是调整国有资产内部的比例结构。
国有资产结构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从竞争性产业逐步转向非竞争性产业。
有些人觉得,竞争性领域中某些产业很赚钱,抓在国家手里能增加政府的财力。这是一种与民争利的思想。国家机关是为人民办事的,人民有义务向国家纳税,以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既然人民已经向国家交税了,国家为什么还要投资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与民争利呢?!国家到竞争性领域中去与民争利是什么行为?打个粗俗的比方,就像老子跟儿子抢媳妇,天下还不乱套吗?(哄堂大笑)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能维持吗?
此外,在竞争中,风险与效益并存,随时可能相互转化。由于种种原因,一个企业今天盈利,明天就可能发生亏损。过去国有资产大部分配置在竞争性产业,国有企业赚钱,国家收取利润( 收税问题另说);国有企业亏损,国家便不得不给予财政补贴。 用纳税人的钱去为企业承担经营风验,这样做对纳税人是很不利的。不仅如此,更严重的是,国有企业既然可以享受亏损补贴,那就没有扭亏增盈的压力和动力,也就在根本上窒息了竞争力。因此,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来看,国有企业不可避免要逐步退出竞争性产业。与此相应,国有资产在经济领域的分布,也就要由竞争性产业逐步向非竞争性产业集中。
所谓非竞争性产业,主要有三部分:
一是某些垄断性产业,譬如造币业,显然必须实行国有独资垄断经营;
二是某些公益性产业,诸如城市公共交通,以及水、电、煤气、热力供应等,大部分只能实行国有制,才能保证公众利益。
三是某些导向型产业,由于投资量大、投资回收期长、回报率低,民间投资者难以承担,或者对其投资效益吃不准,一时投资积极性不高,需要国家投资作为引导,逐步带动民间投资。待民间投资带动起来之后,国家便可减少持股比例,将资金转向其他需要引导投资的项目上去。
第二、相当一部分经营性资产逐步置换为非经营性资产。
竞争性产业中现存的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兼并、收购、破产等程序,大批量国有资产将拍卖,由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这些货币一部分可以投入非竞争性产业,另一部分也可以由国家投入非经济领域,譬如说投入经费短缺的国家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和教育领域。于是,这些国有资产便由经营性资产置换为非经营性资产。这种置换,既有益于市场经济,也有利于科教事业的发展,乃是不言而喻的。
显然,一部分国有资产由竞争领域向非竞争领域转移,或由经营性资产向非经营性资产转换,改变的只是国有资产的比例结构,并不改变它们作为国有资产的性质。换句话说,它们仍属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管理范围,只不过由国资局下面这一个处转到另一个处归口而已。各个处之间显然不能划地为牢,而应流动自如。当前特别需要强调国有资产整体观念和国有资产流动观念。在这两个观念指导之下。对于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才不致于大惊小怪,而会胜任愉快。只有如此,才能把国有资产管活管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预计,国有资产调整、重组、降低比重的过程大约需要5- 10年才能完成,如果由于我们的努力,包括国资局、国资管理学会在座和不在座的同仁共同努力,在5-10 年把国有资产的比例结构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内,那是功德无量。
经济领域国有资产比重降低之后,国资管理工作是不是就无所作为了呢?不是的。现在国有资产7万多亿元,而国有资源据测是128万亿元,这些国有资源性的资产每天在流失,需要我们认真地把它管理起来。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来说,不但不会失业,而且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