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有土地加国有企业的总价值大约为78万亿元。按13亿人口算,人均国有资产财富是6万元。假如这些资产的价值每年照GDP的速度增长,那么每个中国人的年收入就多6千元。也就是说,假如每户五人,那么每个家庭年收入就多了3万元!而如果再将这些资产全部均分到个人,并让其全部资本化流动起来,按照美国在2002-2007年间产权的增速大约是GDP增速的3倍来计算,那么每个中国家庭仅财富收入就能年增9万元。
过去这些年,中国的发展模式是两头在外:资本不够靠引进外资,产品制造好了靠出口卖。之所以发展要靠外资,是因为直到最近几年国内资本化的能力有限,死财富在中国早就有不少,不动产也历来到处都是,只不过难以将这些死财富转换成可以再投资、再配置的资本;而之所以主要靠出口市场增长,是因为内需不足,当然13亿人口的国家按理需求很容易有,甚至是要多少可以有多少,只不过在未来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即使有钱也不敢花,更何况人们还没有很强的富有感。
这两者看似不相关,但实际上息息相关。为什么呢?别的不说,两者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土地的公有以及矿产和生产资料的国有(国有企业),因为在国有制之下土地权不能交易或抵押、生产资料权也不能自由交易,这不仅使这些在任何国家都是最主要的资本化对象的东西难以产生出资本,而且这些财富只放在国家账户上而不是在个人家庭账户上,所以,其增值无法被转换成个人与家庭的财富效应、不能转化成民间消费,国有土地、国有资产再增值,社会不能感觉到任何财富效应,内需自然无法增长。
说具体点,这是什么意思呢?先看土地。大约在2000年国家有关部门曾公布,全国国有土地资产总价值为25万亿元。假如这些土地价值每年按GDP同样的速度在增长(每年10%),那么,到今年则为49万亿元。国有企业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7年8月《求是》杂志上刊登的《国有企业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稳步推进》谈到,到2006年底,全国有11.9万家国有企业,平均每家资产为2.4亿元,所有国企资产加在一起值29万亿元。
这样,国有土地加国有企业的总价值为78万亿元。按13亿人口算,人均国有资产财富是6万元。假如这些资产的价值每年照GDP的速度增长,一年会增7.8万亿元,这部分财富增值如果分到个人头上,那么每个中国人的年收入就多6千元,小孩、老年人等所有中国公民都算在内了。也就是说,假如每家有夫妻、老年父母以及独生小孩一个,每户五人,那么,这些财富增值算到家庭的层面上,每家每年的收入就多了3万元!
当然,由于这些土地和企业都是国有,老百姓是分享不到的,这些增值再多、再高,也进入不了任何个人或家庭的消费预算中,自然对内需没有积极影响。经济再增长,国有土地、国有资产再增值,对中国内需的增长难有太多贡献,所以中国经济对出口的依赖度照样难以下降,内生增长的机器难以启动。
国有体系对经济和个人财富的抑制作用远不止这些。以前我们讲过,资本是流动了的产权,资本化的过程无非由两步完成,第一步是将产权的范围划清、将其所有者明确,并提供相配的保护产权的制度架构,第二步是把明晰了的产权流动起来,让它成为可以广泛交易转让的流动金融契约。就这样,原来是死的、不能动的财富就转变成了可以再生更多价值的资本,就成了活钱,活钱能更好地生钱!
在土地国有不能交易、生产资料国有不能交易的情况下,踩在脚下的土地财富、藏在国库里的资产财富都不能被资本化,加上中国金融业本身也是国有垄断,这些都使中国自己的资本化能力很难发展,虽然死财富不少,但无法最大化地在本国产生出资本,迫使中国为了发展只能依靠引进外资。国有制不仅限制了中国自生资本的能力,而且压抑了人们收入与财富的增长速度。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在1998年住房市场化之前,中国有住房,也当然有土地,但这些并没有从根本上带动中国的经济增长,没有成为支柱行业。1998年的住房市场化改革从根本上释放了土地的部分资本价值。也就是说,通过把土地所有权所包含的使用权剥离出来,然后允许房产权的自由交易,以此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自由交易,这从本质上让土地财富从死里变活了,于是土地使用权就能被资本化了。1998年开启的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让土地使用权、让个人未来收入流资本化的一种具体手段。解放了并被流动起来的土地使用权就成了极有价值的资本,其资本价值远远超出土地在国有制之下仅作为财富的价值,这些年因房地产以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土地使用权的大步升值、人们普遍感觉到的财富效应,这些都是具体的见证。原来,让财富产权化、让产权流动起来还能有这么好、这么大的效果!
为什么呢?第一,流动起来的产权比没有明晰化、没有流动起来的产权更值钱,增值速度也更快。这就像没有上市的公司价值可能只等于它的净资产,或者只是其收入的两倍、三倍,而在公司股权上市交易之后,也就是被流动起来之后,公司的市值变成了其净资产的6倍、10倍,是其净利润的40、50倍!2007年7月24日,长沙新河三角洲38万亩土地的使用权,以92亿元的价格成交,创下了我国土地公开出让市场上单宗土地的最高价。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流动性,如果不是1998年的住房市场化改革,长沙的土地怎么可能这么值钱?或者说,那块土地的使用权怎么可能变成钱或资本?
在2002年时,美国房地产总值约为13万亿美元,股市总值大约是10万亿美元,到今天两者加在一起值41万亿美元,5年累计增值78.3%。而同期间,美国GDP累计增长26.9%。也就是,正因为美国的土地权、房地产以及公司股权都能自由交易、都已充分流动,这些产权的增值速度大约是GDP增长速度的3倍。
如果是这样,假如在中国也将土地和国有企业的产权全部均分到个人,并让这些私有了的产权全部流动起来,每个中国家庭仅财富收入就能每年多增加9万元(3万元*3)。
这恰恰是第二个资本化效果所在,当土地权、国有资产权分到个人、分到家庭并被流动之后,这些产权的增值部分每年、每天能直接进入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预算、投资预算之中,财富效应能具体化到个人、家庭的层面上,让财富效应能立即转换成内需的增长,由此进一步带动内生的经济增长。结果,这又反过来使中国资产的价值更进一步上升。换句话说,在土地国有、资产国有不能交易的情况下,一方面因为没有交易价格,所以无法知道这些资产的升值,无法知道是否有财富增值;另一方面,即使有增值,这种财富增值也没有能够去认领的主人,有增值但没有主人,财富增长对内需的推动效应自然不容易有。
第三,流动起来的产权大大降低资源配置成本,使同样的财富价值能更轻松地配置到回报更高的投资项目上,放大财富的“用钱生钱”效果,增加资源的配置效率。
按照这一思路想下去,我们发现,过去这么多年将土地、生产资料都锁在国库中,让财富无法成为资本流动起来,让财富不能增值,其代价是多么高呀!或许我们会说,“不是有很多私有制国家的经济增长慢,而且也难以内生资本吗?”土地以及生产资料的私有并可以被产权化流动起来是资本化的前提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其它的配套法治还必须到位,否则没有几个人会信那些流动起来的产权的价值。换言之,在中国面对这么好的发展机遇之时,如果产权制度上没有什么抑制资本化、压制内需增长的因素,岂不是让经济增长得更快、更好吗?
全文刊登在2007年10月13日《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授权天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