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朱学勤先生在《南方都市报》的“地震寄语”中写道:“这就是天谴吗?死难者并非作孽者。这不是天谴,为什么又要在佛诞日将大地震裂?爱中华者,当为中华哀。华南雪灾,山东车祸,四川地震,赤县喧嚣该清醒了。”
5月15日,沙叶新先生在《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为中华祈祷”的短文,文中写道:2008年,老天怎么这样对我中华如此不公,先是华南雪灾,又是山东车祸,继而再是这次特大地震灾害,半年不到,灾害频仍,下半年我们还会遭受怎么样的天谴呢?”
于是乎,网民就将二先生的上述言论概括为“天谴说”,进行谩骂围攻。有人还认为朱学勤、沙叶新二先生言论的本质是“反人类”。我曾写了个短帖《人家说句“天谴”无可厚非》,在文中声明我不同意“天谴”一说,但我们应该尊重别人发表观点和意见的权利。于是我也因“立场不坚定”而遭到了网友的谩骂。
我认为,网友们对所谓“天谴说”不依不饶,是缘于严重的误读。
首先,网友们误读了“天谴”一词的本意。
“天谴”一词,最早出自那个宣扬“天人合一”的汉儒董仲舒之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卷八》中写道:“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圣主贤君尚乐受忠臣之谏,而况受天谴也!”
文中的“谴告”,就是警告,并无“报应”、“惩罚”之义。董仲舒认为,天灾,是老天爷对人类的警告。“天谴”,就如同“忠臣之谏”,实是老天爷对国君的警告。
人们将“天谴”理解为“老天爷的报应”,实是误解了这个词的本意。这也难怪大家!甚至编词典的人,也可能解释得不恰当。其实,古人要表达“老天爷报应”之意,一般用“天罚”、“天诛”。“天罚”这个词,在商周时期就有了。
其次,网友们误读了“天谴”的对象。
大家之所以对“天谴说”义愤填膺,是因为都误以为朱、沙二先生的意思是:汶川大地震是对灾区人民的报应。
如果理解成这样,那么,我们理所当然地会对“天谴说”义愤填膺了。如果汶川大地震是对灾区人民的报应,那么,纯真的孩子何辜?
遗憾的是,大家不仅误解这个词的本意,也误解了“天谴”一词的所指。从董仲舒发明“天谴”一词始,“天谴”的对象就是活着的人,而且主要是针对统治者说的。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主要意思与《春秋繁露·卷八》里的话一致。董仲舒认为,天谴是在警告皇帝失德败政,做皇帝的应该认真反省自己。所以,每遇天灾人祸,那些还想把国家治理好的皇帝们往往要下“罪己诏”,说几句“万方多难,罪在朕躬”之类的话。虽说这是用来安抚老百姓的,言不由衷,不过总算是有个反省的态度,比自信“一贯正确”要可取得多。
董仲舒将天灾说成是上天对皇帝的警告,可谓用心良苦——在皇权高高在上、不恤小民的时代,也只有靠老天爷来吓唬吓唬皇帝了。
第三,网友们误读了朱学勤、沙叶新先生忧国忧民的深沉感情。
我从朱学勤、沙叶新先生的言论中,丝毫没有读出朱学勤、沙叶新认为灾区是自作自受、是罪由应得的意思。只要大家认真读一读两位先生的短文,我相信不会有人得出两位先生有兴灾乐祸的意思。
两位先生与董仲舒一样,提出“天谴说”,并非针对灾区人民,而是想引起某些人的反思、自省。在天灾人祸中,促使大家反思悔过,这比空喊“中国加油”更现实,更有价值,也更有意义。这才是对祖国、对人民的深沉的爱。
如果有网友执意将“天谴”理解为“老天爷的报应”,即使朱学勤、沙叶新所言也含有这个意思,我认为,同是说“报应”,朱学勤、沙叶新先生与那个莎朗·斯通的性质也是不同的。
朱学勤、沙叶新先生用的全是疑问句:“这就是天谴吗?”“下半年我们还会遭受怎么样的天谴呢?”而莎朗·斯通用的是肯定句:“四川地震是中国人的报应。”(我没听到过莎朗·斯通的原话,姑且相信媒体的报道)
举个例子说吧。某家遭难,邻居冷笑道:“这真是报应啊!”
无论两家有什么恩怨,在人家遭遇大难的时刻说这种话,这个冷血的邻居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所以,那个莎朗·斯通受到全世界的声讨,咎由自取!
但是,如果是遇难者家属在哭喊:“老天啊,我们作了什么孽啊,你这样来惩罚我们!”这属于悲痛之下口不择言,无可厚非!
朱学勤、沙叶新先生是中国人,他们的文章我也读过一些,我认为他们是有学识、负责任、敢讲真话的爱国者。在同胞遇难的时刻,他们悲愤地质问:“这就是天谴吗?”即使话不太中听,我认为,同胞们也没有必要对此不依不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