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为鹏:政治与经济之间:张、李之争与汉阳铁厂之厂址决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50 次 更新时间:2008-10-1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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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为鹏  

著名经济史学家严中平先生曾指出:经济史研究,“必须对政治、法律、典章制度乃至社会心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不能就经济而论经济。”[①]而这恰是以往学界在企业史研究中,特别是对汉阳铁厂(汉冶萍公司)史的研究中比较易于忽略的问题。本文试以中国近代最大的钢铁厂汉阳铁厂之厂址决策过程为例,通过对相关史料的层层考辨,揭示中国传统政治与社会文化环境,尤其是张之洞、李鸿章两大洋务集团之间的斗争,对这一近代企业的创办及生产经营方面的深刻影响。

一、 流行观点及其史料依据辨析

光绪十五年,张之洞修筑芦汉铁路的意见被清政府采纳,并因此调任湖广总督。张在两广总督任内原订在广东开办之钢铁厂、枪炮厂等洋务企业机器设备也随之移设于湖北。笔者此前曾撰文揭示,钢铁厂之由粤移鄂,并非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因为继任粤督李瀚章不喜洋务,遇事推诿,亦非出于张氏本人之初衷,而是清廷中枢,特别是由醇亲王奕譞所主持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即海署),为了扶植张之洞以抑制李鸿章淮系势力过于膨胀,并考虑到湖北地区矿产资源、地理位置以及交通条件等方面的优势,而做出的重要决策。[②]

在张之洞在鄂筹办钢铁厂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决策历来备受争议,那就是钢铁厂放弃了铁矿所在地大冶而选择武汉地区,并最终定址于汉阳龟山(又称大别山)脚下。时人及学术界对这一决策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对其评判亦褒贬不一,莫衷一是。遗憾的是,学术界的争议多集中在汉阳铁厂的选址结果,即厂设大冶或汉阳究竟孰优孰劣,这一实际上比较显而易见的问题上。对于张氏这一决策的原因,却并未受到研究者足够的重视。

张之洞为什么要放弃大冶而将铁厂设在武汉呢?光绪十六年四月八日,张之洞致电盛宣怀,决定放弃大冶,将铁厂设在武昌省城附近。他本人对自己的这一决定进行了解释:

铁厂宜设武昌省城外。黄石港地平者洼,高者窄,不能设厂,一也。荆、襄煤皆在上游,若运大冶,虽止多三百余里,回头无生意,价必贵,不比省城。钢铁炼成,亦须上运至汉口发售,并运至省城炼枪炮。多运如煤下行,铁矿上行,皆就省城,无重运之费,二也。大冶距省远,运煤至彼,运员收员短数搀假,厂中所用以少报多,以劣充优,繁琐难稽,三也。厂内员司离工游荡,匠役虚冒懒惰,百人得八十人之用,一日作半日之工,出铁既少,成本即赔,四也。无人料理,即使无弊,制作亦必粗率,不如法炼成;制成料物,稍不合用,何从销售?五也。铁厂、炮厂、布局三厂并设,矿物、化学各学堂并附其中,安得许多得力在行大小委员分投经理?即匠头、翻译、绘、算各生亦不敷用。三厂若设一处,洋师、华匠皆可通融协济,煤厂亦可公用,六也。官本二三百万,常年经费货价出入亦二百余万。厂在省外,实缺大员,无一能到厂者。岁糜巨款,谁其信之?若设在省,则督、抚、司、道皆可常往阅视,局务皆可与闻。既可信心,亦易报销,七也。此则中法,非西法。中法者,中国向有此类积习弊端,不能不防也。即使运费多二三万金。而工作物料虚实优劣,所差不止数十万金矣。白(指洋矿师白乃富,引者注)议为是。①

此电所列的七条理由包括自然地理条件、运输费用、监督管理及人才综合利用等方面,内容相当全面。后来张氏虽略有补充,但大抵仍不出以上范围。②

著名学者全汉昇先生对铁厂定址于汉阳持批评态度。他认为:“为节省原料运输的费用,铁厂自以设立在铁矿所在地的大冶县为较妥当。”在谈到张之洞何以将铁厂设在汉阳时,全先生引述上录张氏电文后指出,“综观张氏列举的七个理由中,有四个(三、四、五、七)完全著眼于铁厂管理方面。换句话说,因为他须驻在武昌,不愿铁厂厂址距离他太远,以致管理不周,弊漏丛生,故放弃距离较远的大冶,而选择近在口尺尺的汉阳来建厂。”[③]郑润培先生也指出,由于张之洞“过份着重管理因素方面,把建厂最重要的经济因素,放在次要地位,加上预算失准,使到铁厂日后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④]代鲁先生则对铁厂选址予以肯定。他指出,“张之洞之所以选择省城设厂,是有他相当考虑的,而这些考虑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设厂汉阳,“比单从‘就铁’一说更精细,也更节费”;“完全符合当年我国通晓近代科技人才奇缺,而一般员司人等又深染官场恶习这一国情”,认为“这又是张之洞高出他人一筹之处。”[⑤]

显而易见,以上学者虽对铁厂厂址定位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但却均以张氏上述说法作为解释铁厂定位的依据。

诚然,上引张之洞电文,包括稍后不久张氏本人的有关文献,系决策者当时留下的原始材料,其史料本身的真实性不容置疑。问题在于,作为特定政治氛围中的产物,该电文是否毫无保留地反映了张之洞决策时的真实想法?在这些公开的理由背后,张氏是否还有某种不可言说的隐衷?

对此,我们实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张之洞郑重承诺将粤省原定机炉移鄂兴办。对于铁厂厂址问题,他表示:“将来大冶煤便即置大冶,若大冶煤艰,湘煤湘铁尚合算,即设武昌省城外江边。”[⑥]表明起初张氏对此并无定见。直到光绪十六年七月,张氏才最终决定厂设汉阳。这一期间张氏意见不断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光绪十五年底至光绪十六年四月初止,张氏由初无定见到计划“运煤就铁”,在大冶设厂。[⑦]

第二阶段,从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至五月底,张氏决定放弃大冶,另在武昌省城附近择地设厂。此间张氏主要在武昌省城附近塘角地方、省城外东南汤生湖边金鸡垸等地斟酌、徘徊,终于被迫放弃在武昌省城附近设厂的打算。

五月底至七月份为第三阶段,这一时期张氏将目光由武昌转向汉阳,并最终定计设厂于汉阳龟山(又称大别山)脚下。

很明显,其间张之洞的态度有两次重大转变:一是四月八日放弃大冶,转向武昌;二是五月底由武昌转向汉阳。尤以第一次转变最为关键。上引四月八日张之洞电文,即为张氏决定放弃大冶时对盛宣怀所作的解释。我们不妨将之纳入张氏决策的全过程当中,并结合当时具体的社会政治背景与自然地理环境,加以考察。

其一,大冶黄石港一带是否确无适宜之地?

张电中第一条理由即为“黄石港地平者洼,高者窄,不能设厂”。后来张之洞又举光绪初年盛宣怀所请洋矿师博师敦(一作郭师敦)之勘矿报告,以及当时中国专家徐建寅等的测绘情况,进一步加以说明。[⑧]似乎张氏的决定充分尊重了专家们的意见,钢铁厂选址是受当地自然地理环境限制之结果。其实不然。首先,张氏所提到的《郭师敦勘矿报告》,今尚可见,该报告中说:

寻觅安置熔炉之地,沿江一带类皆低洼,惟黄石港东首半英里外基地一方为合式。该处土下原系坚石,正可就其培筑安炉。地近江滨,而基址颇高,较诸左近各处高下相去约有数尺,虽江水涨时亦不致有浸淹厂所之虞。再,灰石矿山在该处东首一英里,以供化铁尤为近便。而装运应用机器及煤角力矿石,无不皆便。[⑨]

显然洋矿师的勘测结果与张氏的说法正好相反。至于徐建寅当时的测绘结果,今已找不到第一手材料予以说明,但我们可以从光绪十六年八日二十日徐氏给盛宣怀的私人信件中看出其大致情形。信中说:“如煤、铁、灰石均聚一隅,自应在黄石港设炉,而香帅偏信白乃富之邪说,以在距省相近者为合用,现已决计在汉阳矣。”[⑩]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张之洞设厂汉阳的强烈不满,我们很难相信,“大冶江边无适宜之地”会是这位中国专家测绘出来的结论。

实际上,后来铁厂商办之后,郑观应(一作郑官应)及其所雇洋矿师马克斯等即在大冶附近觅得适宜厂地多处。[11]而且后来汉冶萍公司也确曾在大冶选定新厂址,添设大型铁炉,冶炼生铁。[12]这都有力地证明了张氏此说并非实情。

此外,还应指出,张氏在三月份曾多次声称,铁厂拟“运煤就铁”,在大冶附近设厂。而适宜的厂地是铁厂设立之先决条件,倘若大冶附近果真无一善地,则张氏本人三月份之主张岂非儿戏?可见,张氏这一说法并非实情。

其二,就运费而言,厂设大冶或武汉地区,二者究竟孰省孰费?

对于这一问题,学者们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笔者在此仅需指出一点,即张氏本人对于厂设武汉会比设在大冶造成运费更钜,实有清醒的认识。上引电文中张氏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即使运费多二三万金,而工作物料虚实优劣,所差不止数十万金矣。”类似的说法,张氏稍后的文件中亦多次出现。[13]很显然,节省运费并非张氏决策时之主要动机。张电文中第二条理由从运费着眼,不过强作辩解而已。

其三,厂设武汉,是否真是出于督察管理之便?

正如全汉昇先生所说的那样,张电中第三、四、五、七条理由均从管理方面着眼。张氏对晚清社会吏冶腐败、员司作弊的揭示可谓入木三分,且武汉乃张氏督署所在之地,督察管理自较大冶为便。因此,这些理由颇能引起后人“了解之同情”。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张之洞这一解释与他本人三月十七日致李鸿章电文中的说法前后矛盾。当时他已明确表示:“故鄂事以运煤就铁为宜。从前博师敦勘议,亦拟运荆煤就冶铁也;且距省城近,经理较便。”[14]而相隔不到一月,他却罗列了一大堆在大冶设厂管理不便的理由!以张之洞丰富的政治经验和社会阅历,他对当时官场之腐败早有认识,决不至于等到筹办铁厂过程中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并因之改变自己的主张。姑且不论厂设武汉是否真能有效地抑制腐败,此项理由前后矛盾,殊不足以令人信服。张氏决策的变化,显然另有原因。

其四,设厂武汉,是否是由于当时人才匮乏而造成的?

张电所列第六条理由即从人才角度着眼,认为当时湖北并设三厂,人才缺乏,必须三厂并设一处,方可通融协济,且可共用煤厂等公用设施。应该承认,张之洞的这一见解比较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三厂集中布局,确有其合理性。后来张氏的确将铁厂、枪炮厂和织布局一并设在武汉。这一理由似非虚言,但若说张之洞竟会因此而改变主意,放弃大冶,则不免言之太过。人才匮乏,是当时洋务派人士竞相谈论的话题,张氏自不例外。早在光绪十六年闰二月间,张之洞就已经“筹建枪炮厂于汉阳大别山下”,“筹建织布局于武昌城外”,[15]初步将枪炮厂、织布厂厂址确定了下来。而迟至三月份,张之洞却仍计划将铁厂设于大冶。可见,人才匮乏问题对张之洞决策的影响实际上是相当有限的。我们并不能将之作为张氏改变主意的主要原因。

显然,张之洞这一电文,不过是特定政治环境下的一篇“官样文章”,其本身即存在许多自相矛盾之处,殊不足以说明历史之真相。实际上,张氏之决策实有某种不可言说之内心隐曲。对此,我们不妨再看一看时人曾经有过的另外两种不同的看法或揣测。

一种看法将之归于洋矿师白乃富的影响。譬如上文所引徐建寅的信中,即将张之洞在汉阳设厂,看作是“香帅偏信白乃富之邪说”的结果。盛宣怀之侄盛春颐,当时在张之洞手下办事,他也曾写信告诉盛宣怀:“白乃富拟在武汉设厂炼铁,帅意颇以为然。”[16]张之洞本人也曾多次声明,在武汉设厂系根据洋矿师白乃富的意见。②平心而论,武昌、汉阳地近汉口租界,城市繁荣,洋人生活较便利,安全也较有保障。大冶一带风气未开,士绅及民众大多保守排外。据陪同者的记载,白乃富在大冶、武昌(今湖北鄂州市)等地勘矿就曾差点被当地民众用砖石砸伤。③白氏主张在武汉设厂,当属可信。张之洞后来也补充说明,如果厂设大冶,“洋匠亦不能深入”。④作为当时湖北引进的少数几名外籍专家之一,白氏的意见自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我们对他的作用似不宜过于夸大。毕竟,在厂址问题上,洋人的意见并不一致,上文所引郭师敦报告即主张在大冶附近设厂。张之洞本人对此实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另外,从时间上看,白乃富的意见在三月二十一日以前即已达于张氏,张之洞虽对之“颇以为然”(上引盛春颐语),但张氏在二十九日、三十日对外所发出的电报中仍持在大冶设厂的主张,直到四月份才改变主意。可见张氏之决策,并非主要因为受到白氏意见的影响,而是另有原因。

另有一种推测是由盛宣怀亲信,当时正在湖北从事勘测路、矿及铁政局文案工作的钟天纬作出的。光绪十六年五月,钟氏在写给盛宣怀的信中,提到了铁厂总办蔡锡勇对铁厂设在武汉的解释,其内容自与上录张氏电文一致。不过,钟氏认为,蔡的说法“尚有一层未言之隐”。他指出:“盖香帅用人,不过亲信数人,铁政局必委蔡观察主政,若一离省垣,则幕府与炼铁势不能兼顾。如徐仲虎(即徐建寅,引者注)观察虽有办矿之才,固未许独当一面也。”[17]十月,钟天纬在信中说得更加透彻,他说:“香帅必欲在近省设炼铁厂者,名为会同司道目击用款,以绝浮言,其实欲责成蔡毅若观察(即蔡锡勇,引者注)办理。蔡公又兼洋务幕府不可远离。”[18]

这里钟天纬通过切身体察,揭示了张之洞的解释实不过是表面文章,而张氏实有其难言之隐,即欲任用蔡锡勇兼管铁厂及幕府文案,这与后来的事实正相符合。[19]钟氏这一揣测,已在相当程度上接近了历史之真实。不过,钟天纬因与盛宣怀关系密切,在湖北未被重用并受到张之洞的猜疑与防范,[20]心中极为不满,且其人地位不高,眼界亦受局限,遂将张之洞放弃大冶,在汉设厂归因于张氏用人过偏。此不免失之简单,我们尚须结合当时社会政治背景进一步予以探讨。

二、 张、李之争与汉阳铁厂之决策过程

实际上,张之洞之所以放弃大冶而决定将铁厂设在武汉,固然与武汉地区地理条件、洋专家的意见以及当时的人才匮乏问题等诸多因素有关,但其主要原因,则是由于他与李鸿章、盛宣怀等矛盾激化,彼此间疑忌加深,为争夺钢铁厂的控制权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这一时期,作为洋务运动的后起之秀,张之洞与李鸿章、盛宣怀等人的矛盾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在铁路建设方案上,津通铁路与芦汉铁路之争。

早在光绪十四年九月,津沽铁路甫一修竣,李鸿章即向海署提出“煤矿商人及铁路各商均以铁路为便益,力求由天津接造至通州”的主张。[21]李氏津通铁路的主张曾一度得到海署的赞同,但在清廷内外却很快遭到一片非议与反对之声。[22]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遂趁机提出停修津通铁路而改修芦汉铁路的主张。张之洞的建议很快受到清廷统治者赞同而成为定议。

其二,在张氏在粤原定枪炮厂设备的移置方案上,天津方案与湖北方案之争。

张氏调任湖广总督之后,对于张氏在广州原定设置之枪炮厂如何处理,继任总督李瀚章提出广东“自铸枪炮地远费绌,未能经久”,请求清廷另行移置。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七日,李鸿章则提出枪炮厂“将来开工后需烟煤较多,现在烟煤出自唐山煤矿,由铁路运津较便”,而且天津还便于购办外洋器材,转运产品,“似建厂之地,宜在天津择定。”[23]对此,张之洞则争锋相对地提出“移鄂就铁”的主张,并很快得到以醇亲王为首的海署首肯。[24]

其三,在钢铁厂建设方案上,炼江苏省徐州利国驿铁矿与炼湖北大冶之铁的争议。

早在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盛宣怀所上《筹拟铁矿情形禀》中,即已流露出勘采江苏徐州利国铁矿、煤矿的意图。张之洞当时则表示“管见总以煤铁距鄂较近者为宜”。[25]双方分歧已露端倪。在钢铁厂具体筹办过程中,双方之间矛盾分歧进一步深化,并对钢铁厂的厂址定位及其经营管理方面均发生了深刻影响。

张氏筹建铁厂期间,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首先,在勘矿问题上,双方的分歧加剧。光绪十五年底直至十六年一、二月间,这种分歧愈趋明显。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张之洞札委知府札勒哈哩等查勘大冶等处煤矿,他指示:“如大冶附近无煤,即溯江上驶,直抵宜昌以上至归州、巴东一带川省交界止。”[26]同日,张氏致电盛宣怀,表示“现派员赴冶,溯江勘访”,他认为“利国矿诚佳,但远鄂,且运河多涸,”不拟派人勘探。[27]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三日,盛宣怀急忙致电张之洞;“乞嘱蔡道催白乃富赴下游勘寻煤矿。闻英、德矿师已到,可否令复勘冶、利两矿,早为定议。”[28]十四日,盛氏再次致电张氏称:“白乃富电:‘大冶一带如无好煤,池州、铜陵一带必有好煤。’……乞饬白乃富勘完武、冶、兴、济,即赴大通查勘。”[29]十五日,张之洞回电声称:“大冶附近如无煤,兴山、巴东必有,地在上游,较池州便,池煤开采有年,闻多而不佳,似可从缓。”[30]显而易见,盛氏不欲放弃勘采利国矿的计划,力图将勘采煤铁之事扩大到长江下游地区,使之溢出张之洞权力范围之外。与之相反,张之洞不愿勘采利国及其它下游地区矿产,而竭力将勘查范围限制在两湖地区。用张氏后来的话讲,即为“以楚煤炼楚铁,取材总不出两湖”。[31]二月二十六日,张之洞抢在李鸿章到京议事之前致电海署,寻求中枢的支持。张电云:

现拟定计炼楚铁。前盛道在沪拟有开徐州利国矿一禀,管见拟从缓议,缘原议系借官本招商股,事多周折,与洞办法不同,且与现在情形不合。至所拟有另奏派督办大员一层,尤可不必。[32]

张氏此电即是对盛氏拟开徐州利国矿的否定。很快海署即回电批示:“覆勘冶铁、湘煤既佳且多,应照所拟举办,盛道管见,应毋庸议。”[33]在此关键性问题上,海署明确地站在了张之洞的一边。此亦可见清廷中枢对张氏倚畀之隆,扶植之力。盛宣怀当时是李鸿章之亲信,海署、醇邸不欲李鸿章集团势力过于膨胀,有意扶张抑李,以分李之权。[34]李鸿章也体察到清廷中枢与张之洞的意图之所在,他告诉盛宣怀:张之洞既不愿开采、冶炼利国煤铁矿,而“开矿以筹款第一要义”,“海署必不肯分认两处”,利国铁矿所需巨款无从指拨。[35]盛宣怀遂不得不放弃冶炼利国矿的设想。

这样,光绪中叶清统治者内部围绕铁路建设、钢铁厂与枪炮厂的建设的斗争似乎以洋务运动后起者张之洞的胜利而告终。不过,老于政治权谋的李鸿章是不会轻易认输的。面对张之洞势力的崛起,为了不直接触犯清廷中枢的权威,并避免受到当时朝野人士对其擅权行为的攻击,李鸿章在表面上极力向海署表白自己“以维持大局为主”,并推崇张之洞“识力恢廓,允为后起之雄”,[36]而骨子里却瞧不起张之洞,认为张氏“大言无实”,“不更事”,其洋务计划不过是“欲结邸(指当时主持海署之醇亲王奕譞)欢”,结果“恐难交卷”,“终要泻底”。[37]更何况李氏并不甘心失去对未来钢铁、铁路等洋务事业之主导权。因此,李鸿章在实际行动中不时对张氏进行掣肘,千方百计地维持自己在洋务运动中之领导权。

积极推动清政府修筑关东铁路,暂时搁置芦汉铁路的修筑计划,是为李鸿章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光绪十六年三月三日,张之洞接到海署通知,清廷决定“移缓就急”,先办关东铁路。芦汉铁路的修筑遭到搁置。②清廷这一决定,固与当时中俄关系恶化有关,但李鸿章无疑是其有力推动者。③钢铁厂前途,因之笼上了一层阴影。

更有甚者,在钢铁未来所铸钢轨的销路问题上,李鸿章也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三月四日,张之洞急忙致电李鸿章,询问:“尊处所办营珲路拟用何铁?是否即用鄂铁抑兼用他铁或另开铁矿?”④显然,张氏正为铁厂产品的销路而忧心忡忡。三月五日,李氏的回答却冰冷无情:“东路须急办,应购西洋钢轨,每年造二百里路。”⑤

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张之洞一面加紧筹备铁厂建设,力争早日炼铁出轨,一面积极与海署、李鸿章往返电商,尽可能阻止李氏订购外国钢轨而选用鄂省产品,而铁厂厂址的择定,正在此时。三月十日,张之洞即向李鸿章表示铁厂打算在铁矿附近开设。十五日,李鸿章来电提出异议,认为“炉厂似宜择煤矿近处安设。”⑥十七日,张之洞再次致电李鸿章,从矿产分布、交通运输及管理等方面向李氏解释了鄂事“运煤就铁”的缘由,并引从前博师敦的勘矿意见作为依据。⑦十八日,李氏复电,虽仍有所保留,但已大体同意了张的意见。⑧

不过,张之洞的意见并未因李鸿章的同意而确定下来。三月二十一日,盛春颐在给盛宣怀的信中透露:“白乃富拟在武汉设厂炼铁,帅意颇以为然。”[38]似乎张之洞在三月下旬已经有所动摇。但从现存的张氏在三月廿九日,三十日发出的几封电报来看,他仍未放弃在大冶设厂的打算。

三月三十日,张之洞分别致电海署和李鸿章,表示:“大冶铁厂若此时即速开办,一年后即可制出钢轨,……似可不必多定洋轨,反致中国自造之轨置之无用。”②遗憾的是,四月三日李鸿章回电故意延宕,拒不对东路采用鄂轨事表态。李氏电中虽表示,“俟铁厂成轨,取样比较,如果合用,即价略昂,必当自用自物”,但他却称:“向来订购章程,须令各国铁厂将货价呈送,定期开封,择货精价廉者购办,未便预为限制。”李氏坚持,东路是否使用鄂轨,“似应届时商办”。③这就意味着将来鄂省铁厂产品销售,不得不受到李鸿章的摆布。此举自然引起张之洞的高度警惕和强烈不满。四月十日,张氏在致李鸿章的电文中即有“大略公为铁局总裁,洞不过为铁局提调而已”之语,此即对李氏攘权行径之冷嘲热讽。④

正当张之洞为钢铁厂之经费与产品销售问题而深为担忧之际,四月七日,盛宣怀给张之洞连发五电(有一已佚),进一步阐述其对钢铁厂厂址及经营问题的主张。在第一封电报中,盛宣怀称大冶铁矿极佳,荆、当及湘煤合用,“是天以资大人开非常之功”,并有“宣怀不获随侍供驱策,徒抱苦心十五年,空赔公款十五万”等语,流露出其督办铁厂之强烈愿望。盛氏显然已察觉张之洞有放弃大冶而在武汉设厂之意,故在第二电中力争铁厂应设在大冶。更有甚者,在第五电中,盛宣怀竟公然为其侄盛春颐谋求大冶县令一职。⑤盛氏觊觎铁厂之意,可谓昭然若揭。顺便说一句,盛氏这几封电报之所以如此直言不讳,显然与芦汉铁路修筑遭搁置后,张之洞所面临的处境之窘迫有关。

芦汉铁路的修筑既已遭到搁置,李鸿章对东路采用鄂轨之事又拒不表态,而盛宣怀复趁机向大冶一带渗透个人势力。这一连串的事件,自必引起张之洞对李鸿章、盛宣怀诸人的疑忌和防范。盛宣怀在四月七日给张氏的第二电中,有两句似乎多余的话:“宣凡有所见,必直陈宪台,事后必知宣心无他,宣言皆实。”我们从中即可窥见张之洞对盛氏疑忌之深。⑥在当时条件下,盛宣怀厂设大冶的意见在经济上固然更为合理,其实,我们从三月份张之洞的意见中亦可看出,张之洞本人对此实有清醒的认识。或者说,设厂大冶,亦是张氏初衷之所在。然而,严酷的政治现实迫使张之洞不得不作出新的选择。四月八日,张之洞正式宣布放弃大冶,决定在武昌省城附近设厂,正是这一政治斗争形势下的产物。很明显,厂设武汉,张之洞方可通过自己的亲信蔡锡勇等将铁厂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而李鸿章、盛宣怀觊觎铁厂之企图方可不杜而自绝。

张之洞将铁厂改设在武汉,此举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事后各方的反应看出来。七月二十二日,张之洞将在汉阳大别山设厂的方案正式请示海署。①二十九日,海署来电批示:“所择汉阳大别山下既于建厂为宜,应即举办,希由贵督自行奏明是要。”②表明清廷中枢对张之洞的支持一如既往。盛宣怀则对此颇为敏感,多次向人打探消息。③十月十二日,盛氏接到门生钟天纬的来信,得知:“香帅必欲在近省设炼铁厂者,……其实欲责成蔡毅若观办理。蔡公又兼洋务、幕府,不可远离。”④十月十六日,盛氏通过李鸿章致电张之洞,力劝张氏仍在大冶江边设厂。⑤十一月,醇亲王奕譞病故。十一月十六日,盛宣怀又致函庆王奕劻,请其设法挽回。⑥可见,汉阳铁厂之选址,关系重大,并非仅仅一工厂内部之经济决策,实为双方政治斗争之焦点。

由于张之洞坚持己见,毫不动摇。⑦而且,清廷中枢对张之洞的扶植,并未因醇亲王奕譞之死而改变。盛宣怀的图谋终未实现。

尚有一点需要说明:为什么在张之洞、盛宣怀及其并世诸人留下来的文献中,我们很难见到将汉阳铁厂定位与双方政治斗争联系起来的直接的材料?笔者认为,此固与这一事情本身极为隐秘,外人难以尽窥其底蕴有关。更重要的是,当时张之洞与李鸿章、盛宣怀等的关系相当微妙,既有明争暗斗的一面,又有相互利用与合作的一面,双方均不愿揭破那层薄纸。尤其是张之洞作为洋务运动之后来者,其势力尚不足以与李鸿章抗衡,在资金与人才等方面还需要得到李鸿章、盛宣怀集团的帮助和支持,张之洞本人也千方百计弥补与李鸿章的关系以减少不必要的阻力。[39]甲午战后,李鸿章失势,盛氏又投靠张之洞,任汉阳铁厂总理,彼此更不愿触及这一不愉快的往事。不过,在张氏晚年所撰《抱冰堂弟子记》中,他指出:

中国初设铁厂时,言者多请开徐州利国矿,以徐州运道不便,且铁路南北皆自汉口发端,铁厂必近于武汉方合,乃主开大冶之铁矿以供用,设炼铁厂于汉阳。①

张氏此文系事后追忆,难免存在一些不尽符合史实之处,前文已对此作过说明。但同张氏此前关于铁厂兴办与厂址定位的其它说法相比,此处去掉了其过去一再声称的所谓“便于督察管理”,“杜绝浮言”等搪塞之辞,却比较含蓄地点出了他本人当时同李鸿章、盛宣怀等的矛盾。此中所谓“言者”,自是指盛宣怀其人。这或许是张之洞有意为后人索解这一难题而留下的一条线索吧!

张之洞既已决定放弃大冶,便开始积极在武汉地区寻觅适宜的厂址。但情况并非一帆风顺。张氏首先考虑在武昌省城附近设厂。当时曾重点勘过两处地方:一为武胜门外的塘角地方,该地靠近长江,转运甚便,可惜“地势甚低,年年江水淹灌”,只得作罢。③二为省城东南二十里汤生湖边之金鸡垸,该地“高燥宽广”,便于将来扩充,亦与长江一水可通。不料当进一步勘测地形,疏浚河道之时,竟因拆毁当地一座桥梁――额公桥而滋生事端。湖北当时风气未开,一般民众本来就不以兴办铁厂为然,武昌城内一些保守的官僚、士绅们亦趁机推波助澜。事不得已,张氏亦只好放弃该地。④张之洞还曾采纳钟天纬的意见,派他前往青山一带勘地,结果发现该处“实无地基”,只得作罢。⑤

武昌一带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文化环境均对铁厂设置不利。张之洞终于意识到,“铁厂除汉阳外必无善地”,⑥并把目光转向汉阳,最后将铁厂选在了汉阳大别山下。该地“长六百丈,广百丈,宽绰有余,南枕山,北滨汉,西(应为东,原文误)临大江,运载极便,气局宏阔,亦无庐墓,与省城对岸,可以时常来往督察,又近汉口,将来运销钢铁货亦便。惟须填筑地基九尺,则盛涨不淹。沿汉亦须增堤数尺耳。”⑦厂址定在汉阳虽非十全十美,但这无疑是张氏在武汉地区所能觅得的较佳处所。

三、结论及其影响

显然,汉阳铁厂之选址,关系重大,并非仅仅一工厂内部之经济决策,实为张、李双方斗争之焦点。张之洞放弃在大冶设厂之主要原因,乃是由于同李鸿章、盛宣怀矛盾激化的结果,此后又受武汉地区社会文化环境与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遂将铁厂设于汉阳大别山下。纵观汉阳铁厂从最初定议兴办于湖北到最终定址于汉阳大别山下,这一从宏观到微观的决策过程,我们与其说是张之洞本人的抉择,毋宁说是当时特定的政治形势、社会文化氛围、经济技术条件以及自然地理环境等人文――自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传统政治因素的影响则显得更为突出。作为旧的社会历史土壤中萌生出来一颗新的胚芽,湖北钢铁工业一开始就不得不屈就于传统政治下的安排,被迫放弃了大冶这一在经济上更为有利的区位,这就给后来汉阳铁厂的生产与经营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40]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是,钢铁厂厂址确定,汉阳铁厂得以建成之后,张、李这两大洋务集团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并未结束,并对汉阳铁厂早期之生产与经营所造成消积影响。其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由于李鸿章、盛宣怀并不甘心丧失对钢铁厂的控制权而处处对张进行掣肘,企图俟张氏无计可施,“落第后再议”,[41]结果加剧了钢铁厂之经费紧张与产品销售困难。这为后来汉阳铁厂被迫“招商承办”,盛宣怀终于得以掌控钢铁厂埋下了伏笔。

二是由于当时张之洞作为新兴洋务首领,其身边洋务人才严重不足,张氏在鄂早期举办的许多洋务事业不得不借用东南沿海地区的人才,而这些人才多同李鸿章、盛宣怀关系较深,如本文中所提到的徐建寅、钟天纬、盛春颐之类。其中固不乏洋务实干之才,但也确有不少人经常通过书信甚至密电向盛宣怀通报汉厂消息。张之洞不得不运用这些人才但又不能对之充分信任,往往在其身边另外派人时加监视,这不仅造成人才的闲置、浪费,而且也使得早期汉阳铁厂内部管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格外混乱。限于篇幅,兹不深论。

本文刊载于方行主编:《中国社会经济史论丛:吴承明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第524-5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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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严中平:《在“中国经济史学会”成立大会上的开幕词》,《严中平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0页。

[②] 参见拙文:《张之洞与湖北工业化的起始:汉阳铁厂“由粤移鄂”透视》,《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第1期。

①《致上海盛道台》,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五,电牍十四。

② 参见《勘定炼铁厂基筹办厂工暨开采煤铁事宜折》,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张文襄公全集》卷二十九,奏议二十九。

[③] 全汉昇:《清未汉阳铁厂》,《中国经济史研究》(下册),新亚研究所1991年版,第851-853页。

[④] 郑润培:《中国现代化历程:汉阳铁厂(1890-1908)》,新亚研究所、文星图书有限公司2002版第50页

[⑤] 代鲁:《对张之洞办铁厂几条指摘的辨析》,载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与中国近代化》,第267-268页。另可参见代鲁:《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的是非得失平议》,《中国社会经济研究史》1992年第2期,第76-78页。

[⑥]《致海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三,电牍十二。

[⑦] 参见《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中张之洞三月十七日、廿九日、三十日所发《致天津李中堂》、《致海署》等各电。

[⑧]《勘定炼铁厂基筹办厂工暨开采煤铁事宜折》,《张文襄公全集》卷二十九,奏议二十九。

[⑨]《郭师敦勘矿报告》,陈旭麓等主编:《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以下简注为“盛档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0页。

[⑩]《徐建寅致盛宣怀函》,陈旭麓主编:《汉冶萍公司》(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以下简注为《汉冶萍公司》(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页。

[11] 郑官应:《铁厂次第筹办张本六十条》,《汉冶萍公司》(一),第192页。另可参见郑官应:《汉阳感怀两首》(之二),其中有句:“漫说汉阳兼四利,厂基毕竟贵平厓 。”郑注:“汉阳厂基原是月湖,费多少红毛泥填筑,尚不坚实,且马头时被水割,不若就近大冶矿山平厓冶炼。马矿师云,大冶有可设铁厂基地三处,极好极便。”同上书,第170页。

[12]全汉昇:《清未汉阳铁厂》,《中国经济史研究》(下册),第870页。

[13] 参见《致海署》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五,电牍十四,其中云:“再中国与外洋不同,此厂若不设在附省,将来工料员役,百弊丛生,……一岁出入,以数十万计,过于运费多矣。”

[14]《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七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

[15] 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卷四,页二。按:另据张之洞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致柏林洪钦差》电中云:“鄂城东南隅有敞地,亦近内河津,设此厂(指枪炮厂,引者注)亦须另运”,似当时枪炮厂亦拟设于武昌。

[16]《盛春颐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崇阳,《汉冶萍公司》(一),第14页。

② 参见前揭《致上海盛道台》,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发,其中云:“白议为是”。

③《冯庆镛致盛宣怀函》,光绪十五年十一初六日,兴国富池口,《汉冶萍公司》(一),第4页。

④《查覆煤铁枪炮各节并通盘筹划折》,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张文襄公全集》卷三十九,奏议三十九。

[17] 《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五月二十二到,武昌,《汉冶萍公司》(一),第16页。

[18] 《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十月十二日到,武昌,《汉冶萍公司》(一),第21页。

[19] 参见《为蔡锡勇请卹折》,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五日,《张文襄公全集》卷四十七,奏议四十七。

[20] 参见《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到,武昌,《汉冶萍公司》(一),第25-26页。

[21] 《海军照章定议并筹津通铁路》,光绪十四年九月初九日,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之《海军函稿》,光绪三十一年金陵刊本,卷三。

[22] 参见吴铎:《津通铁路的争议》,《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四卷第1期,民国二十五年五月出版。

[23] 《议安置枪炮厂》,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七日,《海军函稿》卷四。

[24] 《海署来电》,光绪十六年正月初十日亥刻到,《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一。

[25] 《致海署、天津李中堂》,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发,《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11页。

[26]《札知府札勒哈哩等查勘大冶等处煤矿》,《张文襄公全集》卷九十五,公牍十。

[27]《致烟台盛道台》,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发,《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20页。

[28]《盛道来电》,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三日已刻到,《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33页。

[29]《盛道来电》,光绪十六年正月十四日申刻到,《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34页。

[30]《致烟台盛道台》,光绪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发,《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33页。

[31]《致京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

[32]《致海署》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

[33]《海署来电》光绪十六年二月初三日亥刻到,同上。

[34] 参见石泉:《甲午战争前后之晚清政局》,第25-36页。

[35] 《覆盛道》,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未刻,《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一。

[36] 《议南北分办芦汉铁路》,光绪十五年五月初二,《李文忠公全集》之《海军函稿》卷三。

[37] 《寄伯兄粤督》,光绪十六年正月初四日未刻,《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一。

②《海署来电》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三日亥刻到,《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

③参见雷禄庆编:《李鸿章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405页,另参见《清史稿》卷一百四十九,第4434页,交通一,铁路,中云“十六年,以东三省事亟,从海军衙门王大臣及直督李鸿章言,命移芦汉路款先办关东铁路。”

④《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三月初四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

⑤ 参见《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三月三十日发,《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91页。

⑥《李中堂来电》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五日酉刻到,《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

⑦《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七日发,同上。

⑧《覆鄂督张香帅》光绪十六年三月十八日已刻,《李文忠公全集》(电稿)卷十一。

[38]《盛春颐致盛宣怀函》,《汉冶萍公司》(一),第14页。

②《致海署》光绪十六年三月三十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四,电牍十三。

③ 参见《李中堂来电》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三日,《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87-5488页。

④ 参见《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十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五,电牍十四。

⑤ 参见《盛道来电》,光绪十六年四月初七亥刻到(共四电),《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488-5490页。

⑥另可参见胡思敬:《盛杏荪办洋务》,《国闻备乘》卷一, “民国史料笔记丛刊”,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第15页。

① 参见《致海署》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五,电牍十四。

②《海署来电》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午刻到,《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五,电牍十四。

③ 参见《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到武昌,《汉冶萍公司》(一),第20页。

④《钟天纬致盛宣怀函》,光绪十六年十月十二日到,武昌《汉冶萍公司(一),第21页。

⑤《寄鄂督张香帅》,光绪十六年十月十六日申刻,《李文忠公全集》(电稿)卷十一。

⑥ 参见《盛宣怀致奕劻函》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烟台,《汉冶萍公司》(一),第22-23页。

⑦ 参见《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五,电牍十四。

[39] 参见黄浚:《花随人圣庵摭忆》之《樊樊山受知张南皮》条,上海古籍书店1983版,第247页。所录张之洞门人樊樊山(增祥)在一封致张氏密函中有云:“受业前过天津,与丰润(指李鸿章之婿,张之洞好友张佩纶,引者注,下同)倾谈两日,……据云,合肥(指李鸿章)始以津通之故,意不能无望,自函丈节次电信,深相推挹,渠已涣然冰释,至三厂(指湖北纺纱、织布、缫丝等三厂)交伊接替,则自云无出山理,且云不婚犹可望合肥援手,今在避亲之列,则合肥之路断矣。”此中可见当时张、李之矛盾及张之洞竭力弥补与李氏之关系。

①《抱冰堂弟子记》(戊辰仲春刊行),《张文襄公全集》卷二百二十八,页十一。

③《钟天纬致盛宣怀函》,《汉冶萍公司》(一)第15-16页。

④ 参见《批武昌府禀办理拆额公桥始末情形》,光绪十六年五月十五日,《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一十六,公牍三十一;另可参见《盛春颐致盛宣怀函》,《汉冶萍公司》(一),第17页。

⑤ 参见《钟天纬致盛宣怀函》,《汉冶萍公司》(一),第15页。按:青山一带今天系全国大型钢铁企业“武钢”集团 的所在地,然当时因沿江堤工失修,每夏江水淹灌,实非善地。钟氏这一勘察结果,当属可信.后经张之洞主持修堤、建闸及兴办通商场,青山一带地理面貌才开始大为改观.。(参见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卷七,第29页;张春霆:《 张文襄公治鄂记》,湖北通志馆,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出版,第45页。

⑥ 参见《致武昌蔡道台、汉阳县朱》,光绪十六年五月三十日发,《张之洞全集》(第七册),第5510页。

⑦《致海署》,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发,《张文襄公全集》卷一百三十五,电牍十四。

[40] 参见拙文:《盛宣怀与汉阳铁厂之再布局研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4期。

[41] 《武昌恽菘翁来电》,光绪二十二年一月十日,《愚斋存稿初刊》卷八十八,补遗六十五,思补楼藏版,193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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