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体制改革已经经历30年了。30年前的1978年,是中国社会大转折的一年。30年后的2008年,我们又面临着一个大转折的关头。总结这30年的经验教训,对于健康稳妥地实现我们面对的社会转折,应该是很有意义的。
(一)两个辉煌的历史记录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1978年的话,我们不难发现,发生在这一年的社会动态,有两条很值得我们今后注意的经验:一是思想解放运动,一是民间的推动。它们开启了中国改革的门户,在中国当代的历史上,刻画下了辉煌的记录。
1978年的思想解放运动,为30年来的体制改革作了很好的精神准备。这个建立在反思文化大革命的共同基础上的运动,是沿着两个不同途径展开的,一条是官方发动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一条是民间的自由民主论坛。虽然由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同时扼杀了这两条从不同途径出发的思想解放运动,但它既然促进了全民族对专制体制的全面反思,就必然会导致改革这个体制的内在要求。这就为中国社会的重大转折,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思想的变革成为社会转折的前奏曲,即使是逆向的转折也不可避免。毛泽东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把具有民主雏形的政治体制,扭转到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的轨道上,是同他多年对社会大众、特别是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分不开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不久,他就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里,公开宣示共产党不施仁政而要独裁。虽然他把对人民和对敌人作了区别,但同时也为他把大量知识分子和党内同志、战友作为形形色色的敌人,加以镇压,埋下了伏笔。接着,他亲自为新华社撰写了《丢掉幻想,准备斗争》等5篇评论。这几篇评论在表面上是针对美国国务院当时发表的白皮书,实际上是批判知识分子、特别是所谓的“民主个人主义者”的自由民主幻想。如果说这些还仅仅是思想灌输的话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思想改造运动”,就是赤裸裸地利用国家权力来强迫人们接受特定的意识形态,而一切与此不符合的思想、学说、观点,都必须改造、放弃。这样,他就依仗暴力,迫使人们不得不接受名为马列主义、实为专制主义的思想体系,为从初步的民主主义到专制主义的全面复辟,准备了可靠的思想条件。
1978年的另一个辉煌记录,是民间自发的对垄断经济体制的冲击。我们长期以来都认为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改革的道路,这固然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三中全会确定了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且指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但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具体的政策和措施上,却放不开手脚。在经济管理体制上,只是重复权力下放的老套套;对于农业,甚至在当年年底通过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里,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但是,安徽凤阳县的农民却冒死摁下血手印,坚决打破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包产到户。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仍然“不许分田单干”,同时也开了一个口子:“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一年之后,农村里的包产到户已经在遍地开花了,中共中央在1980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还是不敢放开。通知说:“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反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经济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于是,那些“对集体经济丧失信心”的地方,都推行起包产到户。正是在包产到户风起云涌和农业生产责任制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的情况下,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第一个关于农业的一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纪要》,承认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联产计酬等生产形式,“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农业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农民自发地推展开来的。正是在农民的改革实践的推动下,执政当局中的改革力量才排除反对改革的声音,一步一步地承认了包产到户的合法性,并冠冕堂皇地称之为“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的第二个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进一步明确家庭联产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读起来多少有点挽回面子的味道。
包产到户救活了农民,也救活了农村和农业,农业生产发展的结果,一是释放了一部分劳力,二是积累了一些资金。于是,村镇里出现了串街走巷、手提肩挑的小商贩,摆摊设点、亦农亦商的小摊贩。虽然还有着“投机倒把”、等帽子的压制和打击,但利之所在,犹水之就下,不可遏止。一个初级的商品市场就这样闹闹嚷嚷地诞生在中华大地上。从个体户、小业主,到企业家、资本家,从小摊小店到大企业、大商店。这个发展进程主要是民间推动的。
所以,经济体制改革根本不存在什么“总设计师”。改革不是设计出来的;没有民间的推动,谁也设计不出来。当然,由于政治体制的专制性,民间推动出来的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成果却落在官僚权贵的口袋里,这个问题就不在这里说了。
30年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和民间涌动的改革要求,在现阶段的社会转折关头,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深化改革的四大课题
我们目前的情况是:经济体制改革遭到了严重扭曲,胶着不进,改革的成果继续不断地受到权贵特权阶级的掠夺;政治体制的专制性并没有因为民主高调的高唱入云而有丝毫的转变;文化专制主义继续在拧紧舆论导向的控制阀,民众的不满随着群发性事件的与日俱增而持续扩大。当经济火车头由于它的发展惯性而前进的时候,社会各个领域却止步不前,问题丛生,甚至出现倒退。社会已经危机四伏,到了非转折不可的时刻。这种转变将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
我们的改革面临着4个重大的课题:1、经济领域的突破垄断;2、把土地还给农民;3、政治领域的健全监督机制与改善执法手段;4、文化领域的新闻出版自由。下面就对这几个课题进行简略的分析。
第一,我国的国有经济,不是什么“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是当代最落后的垄断经济。由于它既同政治权力深相勾结,狼狈为奸,又不参与市场竞争,因而成为盘剥社会大众的吸血机器。它的利润主要不是来自改善经营管理,而是来自剥削消费的公众。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所谓“36条”,打开了垄断领域的铁闸。三年来,不能说这方面没有进步,但同时也遭到了垄断部门的抵制,总的说来没有多少进展,有些方面反而卡得更紧了。民营企业家把这种状况叫做“玻璃门现象”,看得见,却进不去;硬往里闯的话,非碰得头破血流不可。因此,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应该是开放垄断领域,让垄断企业融入市场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清洗自己,改造自己,成为推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第二,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我在2002年写的一篇征求意见稿里,曾提出“把土地还给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但人微言轻,没有引起积极的反响。13年过去了,土地问题越来越严重,成为“三农问题”积重难返的总根源。围绕土地所有权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作些分析:首先,从理论上看,我国的农业经济还是没有充分发展的小农经济,十分落后。要改变三农的落后面貌,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千方百计地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这应该成为我们三农政策的基本出发点;而要促进小农经济发展,最根本的措施是让农民享有自己所耕种的田地的所有权。《孟子》“滕文公上”篇说得好:“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农民有了田地所有权,才会精耕细作,发展小农经济。其次,从历史来说,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分地到户,农民细致经营,很多贫下中农上升为富裕中农,有的甚至成了新富农。这个可喜的变化,却被毛泽东看做是资本主义在农村的发展,急急忙忙地用合作化来打断小农经济的发展进程。文革以后,农民为了冲破人民公社的枷锁,死里求生,实行包产到户,迅速改变了农村面貌,但由于没有继续前进,夺回土地所有权,仍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其三,从实践来看,耕地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实际上成了乡村基层官僚可以任意处置的囊中之物,近十年来,宝贵的耕地流失一亿多亩,而很多基层干部却藉此大发横财。只有把名不副实的集体所有制改变为农民个人所有制,才能避免耕地继续流失。
第三,早在21年前,中共十三大就提出要实行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个美好的政治改革蓝图,还来不及实施就被1989年的枪炮声淹没了。自此以后,政治体制的专制性变本加厉,权力机构日益腐烂,党政分开至少在近几年已经无法推行。目前可行的,一是加强监督机制,切实施行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出台的县处以上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强党内民主,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相互制约,保证所有党组织在宪法范围内活动;此外,疏通信仿渠道,修改信访条例,完善民意上达的通道。二是改善执法手段。近几年来,执法部门腐败日甚,一方面是对无辜民众滥用执法权力,或对没有背景、无钱贿赂的轻罪人犯从重判处;另一方面,是对犯有重罪的官员却用各种借口(如自动坦白、有立功表现等)从轻发落。这种官民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状况,加剧了社会矛盾,成为有可能引发暴力革命的导火索,必须尽快解决。
第四,新闻出版是否自由是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的重要标志,也是文化能不能健康发展的枢纽所在。执政党长期奉行的文化专制主义,扼杀了文化发展的生机,煌煌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利,却到处受到严格控制,以致五十多年产生不出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政论家、理论家、科学家。新闻出版的自由度,甚至还比不上北洋军阀和蒋介石的统治时期,已经成为全世界的笑柄。新闻出版自由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国家形象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实现舆论监督的有力武器,繁荣科学的肥沃园地,更是推进启蒙运动的重要工具。总之,它联系着、牵动着社会进步的方方面面,应该引起执政当局的足够的重视。中共十七大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新闻出版自由正是保障这些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条件;没有新闻出版自由,这一切权利都成为毫无意义的废话。目前最重要的是废除或修改那些妨碍人们行使这些权利的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的“煽动颠覆国家罪”,近几年颇有一些青年知识分子因为撰写文章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而被加上“煽动颠覆国家罪”而被判刑的。事实上这些人是真正的爱国者,他们正是为了国家的更加美好的前途,才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发表自己的观点,只不过是与官方的意见有所不同而已,怎么能说是“煽动颠覆国家”呢?把国家的宝贵财富扔到监狱里,这是多么荒唐!现在应该是通过改革来革除文化统制的弊端,结束诸如此类的蠢事,把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利还给人民的时候了。
(三)结语
要完成前面谈到的四个课题,就必须接受1978年提供的经验,一是开展一次新的思想解放运动;二是推动民间的改革积极性,把他们的改革意愿,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由于半个多世纪的政治思想教育,党政机关和社会上有很多观念是与上述四个方面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不实现传统观念的根本转变,改革将寸步难行。为了扫除深化改革的障碍,很需要有一个深入广泛的、群众性的思想解放运动,以清洗长期积累的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思想污垢,这个运动应当从清算历史积案、恢复历史真相入手。长期以来,我们被禁止讨论历史重大事件,许多历史真相被掩盖起来,人们无法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最近有人在境外出版《纪念毛泽东》一书,竟然提出要为“四人帮”翻案,要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而且得到了某些人的赞赏。这位作者正是利用了人们不明历史真相的弱点。一旦揭露真相,他们就无所施其伎俩了。
改革需要民间的推动,这不但为1987年及其后的事实所证明,更为现实国家状态所迫切需要。一方面,由于党政官员趁改革之机以权谋私的越来越多,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权贵资产阶级,深化改革的四大课题,无不触犯他们的既得利益,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他们必然要反对深化改革。另一方面,由于制度的先天缺陷和改革的诸多失误,出现了贫富悬殊、环境恶化、腐败加剧、官民对抗、社会不公、道德沦丧等等不良现象,反改革的毛派人士借机煽动人们对改革的不满。官民这两股反改革势力的结合,使当权的改革势力更加孤立,深化改革更加困难。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调动民间的改革积极性。民间蕴藏着深厚的改革力量,因为深化改革是他们的利益所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去年12月发生在黑龙江、陕西三门峡库区、江苏宜兴市和天津武清区等地失地农民夺回土地所有权的斗争,就可以充分说明这个问题。应该把知识、企业、文化等社会各界和城乡的广大劳动者中间拥护改革的人们发动起来,形成为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强大力量,促进当权的改革派排除阻力,果断地采取深化改革的措施,扭转改革的停滞局面。
2008年是否能够成为社会大转折的开头一年,取决于这两个条件、两个动力是否能够形成。一切有志于推进改革的仁人志士,都应该为此而努力!
(根据2月17日在纪念改革三十年座谈会上的发言,略加补充而成)
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