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绪贻 赵晓悦:从怎样办春节联欢晚会看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02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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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绪贻 (进入专栏)   赵晓悦  

2004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一个目标:建立和谐社会。其《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据此,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了“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引起了与会代表以至全体中国人民的共鸣。伴随着一系列有关政策的出台,和谐之风逐渐吹遍神州大地。对于经受了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六四风波”的中国人民来说,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无疑是会衷心拥护并乐于尽一份力量的。

应该说明的是,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伟大而复杂的任务,它牵涉到许多问题。首先,我们现在提出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这种提法,是否意味着除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外,还有非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如果是,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定义或标准是什么?它和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定义或标准有何不同?其次,任何社会都有其主体或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建立怎样的主体或核心价值观?第三,任何社会都具有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矛盾。第四,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关系。第五,在当前全球化进程日益加速的情况下,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国际关系。第六,构建和谐社会应该采取什么途径,运用什么方法,这些途径和方法是否应有主次之分。如此等等。我们这篇短文只是提出这些重大问题供大家参考,并不准备讨论这些问题。本文的目的,只是想探索一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或方法。

在初步从事这种探索时,我们接触到几篇论述春节联欢晚会的文章;这些文章研究的,主要是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上世纪80年代初创建时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春节联欢晚会,从90年代起,人民群众不满之声就不绝于耳,甚至甚嚣尘上?各文的答案大同小异,基本的原因是:1983年春节联欢晚会创办时,中国人民刚从“文化大革命”中过“革命化的春节”的痛苦回忆中解放出来,面临改革开放的振奋态势、思想文化的活跃氛围,对于参看这种由轻松欢快的综艺节目构成的文娱活动场景,既是从十年政治压抑下得到解放,也是渴望“过年”的深情得到满足,因而是衷心赞赏的、喜爱的。但是,由于中央电视台沉浸于初期取得的巨大成功,就忘记了审时度势,年复一年地过分加强国家意识形态的宣传,忽视甚至淹没了人民群众的原始共同情感如全家团园、丰收、祥和、富裕、幸福等等。历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基调都是喜庆、欢乐、祥和、团结、开拓、奋进、昂扬、向上等等,对春节这个辞旧迎新的特定时间来说,固然无可厚非,但改革开放以来实际上的中国,虽然在经济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整个形象并不能与这种基调相符,而央视历年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都将中国描绘成一个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中国,团结进取、文明幸福的中国(据网络讯息,2008年春节联欢晚会共分五大板块,分别被命名为“快乐中国”、“温暖中国”、“青春中国”、“和谐中国”和“园梦中国”);人民群众深深感受到的各种矛盾,比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巨大,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当突出,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民主与法治的脆弱,贪污腐败之风严重等等,都得不到揭露与抨击,甚至连讽刺都日益困难。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央视这种掩耳盗铃式的举办春节联欢晚会的方法,早已被人民群众看穿,日益认识到央视的春节联欢晚会是骗取人民群众热爱现政权、缝合社会危机的把戏,对它的反感越来越强烈。许多人在央视播出春节联欢晚会时,或者换台观看其他节目,或者干脆连电视都不看,转而参与传统的春节纪念活动去了。把人民群众不喜欢的东西强加于他们是不能持久的。

我们读了这几篇讨论春节联欢晚会的文章后,深受启发,感觉到我们国家在选择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或方法时,必须接受中央电视台举办春节联欢晚会的教训。这种教训,总起来说,就是不能违背以人为本的原则。分开来说,主要有两点:一是不能把人民群众不愿意接受的东西强加给人民群众,二是从家事到国事都必须由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国家和政府不应强为代办。据此教训,我们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或方法,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胡锦涛总书记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时,就是这样说的。他曾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大特征,既涉及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的概括,其内容都是围绕以人为本而开展的。

这种围绕以人为本而开展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首先就意味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顾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顾心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愿望和诉求,否则,就有可能像毛泽东时代那样,为了建设一个乌托邦,高举三面红旗,进行“文化大革命”,饿死数千万人民群众,使中国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从目前情况看,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来,国家和政府提出和实施的有些相关政策,是顾及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种愿望与诉求的,比如积极努力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加强社会保障的政策,加强基层民主的政策,解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政策,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的政策,抑制垄断的政策等等都是。但也有些现存体制和潜规则是忽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种愿望与诉求的。比如,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绝对权力是很反感的,因为绝对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但是中国现存体制并不能限制各级一把手的权力,也就是无力废除甚至抑制绝对权力,所以各种打击贪污腐败的方法和措施,都不能有效地消除甚至减少贪污腐败的事件。这种容忍绝对权力继续存在的现存体制,是玩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种愿望与诉求的。又比如,广大人民群众是渴望言论与出版自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有此规定,但是众所周知,中国现存体制并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言论与出版的自由,这种现存体制也是玩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种愿望与诉求的。再比如,广大人民群众对“官本位”深恶痛绝,但是,众所周知,在目前的中国,是很难找到一块免于“官本位”之害的净土的。本文作者之一在大学工作和生活半个世纪,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7年,就深深体会到教育界“官本位”问题之严重。这种“官本位”泛滥的现行体制,当然也是玩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种愿望与诉求的。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把这些问题提出来,就是希望我们国家和政府在选择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或方法、确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时,作为参考。

其次,围绕以人为本而展开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必须贯彻“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的方针。本来,按照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理论,人民自己当家作主应该是一种普世思想,因为人有天赋权利,而统治者的统治权则是人民授与的,统治者只能根据人民意志、人民共同制定宪法办事,不能代替人民作主。但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没有这一内容,所以中国人民群众从来就没有自己当家作主。不过,毛泽东、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从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也曾体会到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重要性。比如,1961年2月6日在听取田家英等人汇报违法乱纪的干部问题时,毛泽东曾提出:“处理要按群众意见办,群众允许过关的就放过,不允许的就撤职。”邓小平也说过:“实际上群众参与的事情,即使遇到困难,即使有的搞错了,他们也能忍受,很少埋怨;相反,实行命令主义,搞对了群众也不满意。”(“共产党要接受监督”,见《党建》杂志,1989年第7、8期,第8-9页)可惜的是,这些民主思想的火花,只是闪耀于一时一事,没有具体化为固定的制度,所以直至今天,中国人民还未能自己当家作主。胡锦涛总书记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时,也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衷心希望:1、从国家领导集体到全国人民群众,都能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方针;2、在这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人民当家作主的问题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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