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震:公共领域与社会和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43 次 更新时间:2007-09-0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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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震  

近几年,大家都非常关注“公共领域”问题。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学术研究领域,“公共领域”都是很重要的议题,并与现代性、文化认同以及社群主义等问题紧密相关。

汉娜·阿伦特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公共领域”这一概念,但在现实历史中的公共领域恐怕早在这之前就已经形成、发展了。就典型意义的公共领域而言,这应该是近几个世纪的产物。

首先,公共领域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公共领域的形成提供了前提。公共领域不可能在自然经济或封建主义制度下形成,换言之,公共领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其次,公共领域是民主社会或人民有了自由、平等权利之后的产物,人们之间平等、自由的讨论是公共领域形成的条件。虽然非私人性质的事务并不一定都在公共领域内讨论,如密室政治、国家外交活动等等。但封建制度下的国家事务本质上不属于公共领域内讨论的事情。在现代社会,公共领域是具有平等权利的公民自由行使话语权的地方,相应地也在这个领域形成公共舆论和文化认同。

第三,现代通讯手段以及媒体 (例如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介)是公共领域的重要载体。公共领域最初只能表现在沙龙、会议室、广场等地方,在这里人们可以面对面的交流,但是这种公共领域在尺度上是有限的,广播、报纸和电视扩大了公共领域,而现今的网络进一步推进了互动的空间,从而也拓展了公共领域。

可见,公共领域在不断形成和拓展自己的空间。我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本身也促使公共领域进一步得到拓展。公共领域有自己的功能:形成舆论,监督公共权力;达成共识,强化社会认同;话语交流,促进文化创新……。公共领域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领域,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必须推进公共领域的拓展,形成公民自由表达话语的空间。

公共领域需要宽容,因为它是思想试验和交锋的地方。反过来,公共领域也促成宽容文化的形成。

公共领域的概念来自西方,但是公共领域所涵盖的问题不单纯是西方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全面和实质性的变化,必然引出思想、意识文化和行为方式方面的改变。换言之,由于社会结构性的变化,以村落社会和单位社会为特征的熟人社会正逐渐变成以所有人权利平等为特征的公民社会。我们的公共生活空间越来越大,公共领域也就得到拓展。

我想,一个和谐社会必定是公共领域得到充分拓展的社会。希望学术界能够进一步深化对我国公共领域的研究,促进公民自由而负责任地表达的公共话语权,使大家都沐浴在宽容文化氛围之中,人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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