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皆:王蒙的老年写作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5 次 更新时间:2024-12-2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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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皆  

曾经非常崇拜王蒙,那是在看《青春万岁》的时候,那是在读《高原的风》的时候,里面有些内容我都可以背诵: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人生是痛苦的。当生活是痛苦的时候,我们为了生活而痛苦。当生活不再痛苦的时候,我们为了自身而痛苦,亲爱的妻!

王蒙是一个影响了几代人的老作家。对于五六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人,王蒙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存在,如同每人仅此一次的青春。王蒙对于这代人的意义,也许就如同苏联文学对于他那代人的意义。对于新时期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文革”后复出的王蒙也有着独特的意义。我接受王蒙的影响就是在80年代初,那时候《青春万岁》被拍成电影,《人民文学》上经常发表他的小说,那时候他是激活文坛的一根神经。

王蒙自己曾经说,《青春万岁》写得最青春。是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青春,那种早晨一般的笑容,那种冒着热气的青春,再也无从寻觅了。而《高原的风》中那种点燃内心的力量,至今还令人激荡。相信时间越久,你会越发愿意去回味它们,去感受那远去的热情以及被称为“少布”的赤诚——只要你曾经是王蒙的读者。我庆幸在青春期读过王蒙,无疑,他使我的青春更像青春。

再读王蒙就是《坚硬的稀粥》了,中间有很长的时间跨度。感觉完全是两个味道,甚至可以说两个人了。王蒙自己说,《坚硬的稀粥》写得最讽刺。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使这份“坚硬的稀粥”变得如此难以消化?

写《青春万岁》时,王蒙正处于青年期;写《高原的风》时,他虽然已经处于中年,但面对新生活的那股激情还是使他显露出某种青春气象;而写《坚硬的稀粥》时,他已经开始步入后中年或前老年了,至少在心态上是如此。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一个已然成功的老作家如何面对渐趋老年的写作?王蒙在他的自述中毫不掩饰自己的老年况味,这也使我们可以坦然地探讨这个问题了。

王蒙老年写作的“太聪明”问题

不见得王蒙老年的创作就不如早年,但他的作品已经没有了打动人心的那种力量和情愫,却是不争的事实。是的,王蒙的确越来越圆熟了,不过同时也在显示出某种“熟过了”的症候。虽说人情练达即文章,但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圆熟却并不总是意味着一种上升。这些年对于王蒙的争议,也大多集中在他的老年写作上。这些争议集中起来就是三点:太聪明、世俗化、缺少质疑精神。

世俗化与他的年纪有关,也与这一代人的人生经历有关。王蒙所谓的世俗化,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于世俗的肯定,以及对于世俗精神的倡导,而是一种包容和中庸。这种包容和中庸首先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的保守,德国有句谚语:如果你年轻却不激进,你就是个没心的人;如果你老了却不保守,你就是个没脑的人。这几乎是一种人生的必然,如同激荡的小溪最终必将汇入平稳的河床。

其次,这种包容和中庸还体现了经历过苦难的人对于人生的一种善意和体恤。王蒙这一代人都是经历过磨难的人,从人整人的时代过来的人,深深地感受到人生之不易的人,那么,苦尽甘来感慨万端之余便很容易一转而希望从此天下太平,人人都来享受生活,感恩惜福知足宽容,不要再争争斗斗的了。

这种从感喟中生出来的宽容可以理解,但并非完全值得肯定,不可能因为社会形势好转了,便从此没有是非之争了,高低都无所谓了,一切都无可无不可了。是非高下之别永远是有的,有时也许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串葡萄和一粒葡萄的味道是一样的,但吃一串葡萄和吃一粒葡萄的感觉却是不一样的。王蒙的“非争”与他所经历的时代有关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太多的斗争已经使他排斥一切形式的斗争了。这种“厌屋及乌”固然是过了,但它起码比一个深受过“文革”斗争之苦的人依然坚持自己的斗争思维要好得多。

王蒙的“太聪明”和“缺少质疑精神”我认为是一回事,所以把二者放到一起来谈。聪明是永远不为过的,人类向理想王国迈进的过程就是一个使自己无限聪明起来的过程。文学具有认识功能,认识功能的大小取决于作品对于生活的揭示程度,作品对于生活的揭示程度又取决于作家对于生活的洞见程度,所以作家对于生活看得再透也不为过。

质疑是有条件的,那就是首先必须有疑惑。可是对于王蒙这样一个具有非凡人生经历的人,疑惑已经变得不那么容易了。王蒙14岁入党,18岁在北京任共青团区委副书记,20岁写出《青春万岁》,22岁发表《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然后被划为右派,发配伊犁,一去十数载,新时期又重返文坛,并官至文化部长。他的经历,几乎就是一部共和国的历史。曾经沧海难为水,一个尝遍人生百味的老人,疑惑的底线必然非常之高了,基于阅历的高度智慧已经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不惑之人,世事洞明已经使他获得了一个历史老人一样穿透的目光,那么,他还能质疑什么呢?如果硬要他在水平线以下发生什么疑惑,那就是装傻或装不懂了,远不如让他处于自己的水平线以上更可爱。

当我看到王蒙被指“太聪明”的时候就禁不住困惑,是说他人太聪明还是文太聪明呢?也许有人以为这是一回事,事实上并非如此。王蒙其人的确是聪明,他的早慧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但是这聪明过多地、直接地、囫囵吞枣地带到写作中来,却恰恰变成一种不聪明。因为对于一个作家来说,真正的聪明必然是大智若愚。他明明已经知道故事的结局,但在写作的过程中还必须装作不知道;他明明知道某一人物是一个傻子,但他还得学着傻子说话,学得不像都是失败。说到底,作品中所有的话其实都是作家的话,但当他去经营一个人物时,还必须假装那话不是自己的,而是人物的,越不像出自作家之口的越好,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对于这个矛盾的解决,体现出一个作家的能力。也许可以这样说,一个作家的水准,就取决于他解决写作固有的那种矛盾的能力。聪明的作家必须把握好这一点:作品需要他去充当一个什么人物的时候他就要去充当一个什么人物,而不能总是一个智者。作家在写作中必须大智若愚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不能通过大智若愚把自己化入或沉潜下去,那聪明就是浮在表面的、浮泛的,就像炒菜,油用得不少,但是都浮在表面,滋味没进去。这样的为文就不能算聪明了。只有能够被自己的文本充分消化掉的聪明,才真正属于为文上的聪明。

无论多么聪明的人,进入写作之中还是应该大智若愚。拿小说来说,如果一个人的小说总是给人一种太聪明的感觉,那恰恰说明他不够聪明,缺乏小说家的智慧,小说的功夫没做好。所以我认为王蒙的问题并不是出在聪明或者缺乏质疑精神上,而是出在写作技术上,是属于操作层面的问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作家无论有多么高远的立意和宏大的构思,具体到写作当中,还是要体现在一个个承转起合以及细枝末节的微妙处理上,还是要小心翼翼。就像漂流,再怎么豪情万丈气吞山河,最终的成功还是要取决于能否绕过那些大大小小的暗礁。小说家的功夫有时就见于这些不起眼的地方。

所以,小说家要有耐心,没有耐心容易导致作家越俎代庖,直接代替人物来说话。作家的话必须变成人物的话,如若不然,就没有人物而只有作家了。使作家成为作家的是他笔下的人物,而不是一个光秃秃的作家。王蒙的老年写作就存在着用自己的话去代替人物的话,用高于人物视角的议论去代替具体描述的弊端,有时候甚至会形成对于人物的强行干预,甚至干扰。作为一个风云看遍的老作家,王蒙当然有资格发议论。

但是,发议论不是写小说,真知灼见不能代替形象塑造。读者要看的是小说,而不是直接的真理。真理是赤裸裸的,但小说必须是一个穿戴整齐、音貌宛然、全须全尾的形象系列。马克思创造了一个影响世界的主义,但他却不是小说家。作家要让人物去汪洋恣肆,自己却不能汪洋恣肆,也不能代替人物去汪洋恣肆。适当留白才能让读者会心一笑,才能给读者发现和悟道的快乐。如果作家把什么都说出来,读者的快乐就被剥夺了。

作家的感悟是从生活当中提炼出来的,但是进入到写作当中,还是要把这种感悟还原成生活,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真实的生活,后者是表现的生活。这就如同金子和金沙的关系。就算作家手里有金子,也不能直接把它捧给读者,读者要的是金沙,然后自己从中提炼金子,阅读的快感就在于这种提炼。作家对于生活的认识必须跟形象有机结合,要感性具体,有血有肉。

比如,《红楼梦》表达了一个好、了、空、无的人生顿悟,但曹雪芹不能光说一个“好就是了”“色即是空”便完了,他还得不惜工笔去刻画贾宝玉、林黛玉这些人物形象,不厌其烦去描述他们的生活细事。文艺是一种形象审美,这就是人们不直接去看社会生活的原因,也许有时候我们觉得生活中的内容更有价值,可是,如果它不能以形象审美的方式呈现出来,就没有被欣赏的可能。所以,真理或感悟怎样艺术地去呈现是一个问题,如果给它一件故事的外衣,再给这件外衣绣上美丽的花纹,它可能就很有魅力。相反,如果只是抛出一块原生态的布,并对这布指点和议论一番,就毫无艺术魅力可言,不管这指点和议论有多精辟。

上帝给人以智慧,是要人慎用它,而不是挥霍它。不能用人生智慧来代替小说智慧,否则就把小说之为小说的那种东西废了,把小说废了。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王蒙的问题不是太聪明,而是小说家意识的退化,小说功能的丧失。他的问题不是知道得太清楚,而是说得太清楚,太直白。

无疑,王蒙是一个很有道行的智者,具备相当高的人生智慧,但是,这些智慧运用于他的创作却差不多只是注入了内容部分,而很少到达形式部分,也就是说,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智慧找到一个合适的表现方式。他的创作功力貌似圆熟,实际在退化。这个退化是相对于他感悟力的上升而言的不进则退。我们通常认为一个老作家就不存在技术问题了,作家自己也可能这样认为,实际上不是的。王蒙需要高超的技术来驾驭他的内容,技术的更新跟不上,不能适应新的表达高度的需要,就会导致以文害意。

得天独厚的条件和阅历,从文和从政的双重体验,使王蒙成为新中国文学史上不可取代的“这一个”,他的作品具有深刻的社会认识功能,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同龄的老作家差不多都已经不写了,只有他还在热情洋溢地写着,不仅写着,而且为年轻人所议论着,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有人批评是一件好事,西方有一句谚语,谁会去踢一只死狗呢?这个年纪的人所写的东西,多是一生的总结与回忆,类似于朝花夕拾,但他不单是个人的总结和回忆,更是社会的、历史的总结和回忆。他把小的人生和大的人生结合起来,把个人境遇与历史境遇对接起来,把自己放在整个社会历史中来考察,使历史成为个体的镜子,鉴出个体在历史的影子底下如何地活着,这一点是很多作家不能企及的。因此,王蒙具有独特的文学史价值。

王蒙已经步入老年,从理论上来说,老年的写作应该是更为深厚和沉潜的,但事实上,人一旦意识到老之将至,就容易产生来不及了的惶恐和紧迫感,就会不顾一切地往前赶,争取赶在大脑退化之前把想写的东西都写出来,有多少算多少,不留任何遗憾。这恰恰造成了另一种遗憾。因为赶,就难免不从容。信息储存大,内心却不从容,写作中就容易发生瓶颈效应,写出来的东西可能就不那么邃密、耐读。

智慧必须经过沉淀,才能散发出美感。感悟必须经过锤炼,才能达到炉火纯青。生活必须经历过滤,才能显出细腻与精粹。如果小说是海洋的话,小说家应该是沉浸在海洋中的一个水手,而不是海面上的一个浮标。如何让自己沉下去,是王蒙老年写作的一个问题。首先要放慢速度,他写得太快了,一泻千里,根本来不及反刍。写一部算一部,带走该带走的,留下该留下的,一派坦然,这样就可以了。

王蒙老年写作的语言问题

王蒙的语言很有特点,繁复叠错,密密匝匝,排山倒海,汪洋恣肆,就像玩杂耍一样,令人眼花缭乱。随便举一个例子:“愈说愈热烈愈说愈拥护愈说愈兴奋愈说愈打心眼儿里痛快得没的说啦您哪!”互相咬着的链条一般的句式,连贯,一气到底,有说书人的劲头。他好像越来越不喜欢简洁。这样的语言特点已经引起批评者的注意,称道者认为他的语言土洋结合,文白结合,正反结合,体现了非凡的功力,不以为然者认为体现了一种话语的失控状态。

我不赞赏王蒙的语言,但我也不认为它是一种失控,我认为是一种放纵。放纵,也就是不羁或无忌。王蒙这种不羁的唠叨其实就是因为他太游刃有余居高临下,放得太开了。这么大岁数了,还那么收干吗?何不说个痛快!于是就释放到了这种松弛甚至松懈的地步。失去张力的语言,就会沦于鄙陋并丧失美感。作家运用语言的时候,还是应该提着一点,不能太放。过犹不及,就像一个打太极拳的人,如果太放,丹田之气便守不住了。

王蒙的语言节奏很快,好像要急着把所有想得起来的好词都用完,把所有想得起来的好句子都说完。欲一吐为快,便放弃了语言的精粹性,而只剩下了语言的撒欢甚至撒野,导致一个泥沙俱下的结果。作家运用语言的功力应该体现在以最少的词汇传达最多的内涵上,而不是以最多的词汇传达最少的内涵上,简单说,就是以少胜多,而不是以多胜少。图一时痛快便会使语言冗赘如同囊肿,使作品的机体显得泡泡的。

语言当然可以不拘一格,不能期望千篇一律的正经格调,但是,语言的“不正经”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如果把文字当做杂耍来玩,就会使读者失去对于语言文字的敬意,以及对于语言文字的内涵的敬意;就会使语言文字失去尊严,写作失去尊严,甚至使作家失去尊严。作品即便不追求文字的崇高感,也不能沦为语言的杂耍。语言的杂耍与一个大家的风范是不相称的,这种不相称的危险就在于作家的文字一旦失去读者的信任,它的价值意义就很难实现,发人深省的可能也变得稀松平常了。如果一部作品的语言似乎在告诉读者:你不用正经看我的小说。但它所要表达的内容,却又恰恰是必须给人正经看的。那么,这个作家的创作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意义的自我消解。所以,语言的品位还是必须要讲究的。

王蒙在解读《红楼梦》的时候曾经说过,语言是表达最重要的方式,有时又是表达的坟墓,语言背后的味才是最重要的。王蒙的语言就失在这个“味”上。语言应该尽量保持自己的余味,如同幽默里面也应该有留白,那留白正好放得下读者的会心一笑,如果已经填得满满的,读者还上哪会心一笑去?语言的落拓不羁可以,但不可以过度,形成某种惯性就更不可取了。这也许就是王蒙的调侃被人认为生硬、不自然的原因。如果一味任语言去燃烧,就会充溢着破坏和毁灭的力量。

王蒙的语言狂欢与文学的审美精神是相左的。语言的盛宴必须摆在思想的客厅里,审美的桌布上,否则就显得泛滥和大而无当。

当然,王蒙的语言有自己的锐气,这种锐气来自于一个老人的生命活力,体现着一个老人生命的活跃程度,是非常难得的。正是这股锐气,使许多批评者在面对王蒙的时候忘记了他是一个老人。不过,只要把他归入老人或者老作家的行列中去作一个比较,就不难发现:“他还在写作”——这本身就是相当了不起的一件事情。所以放低一点,不妨把王蒙的写作看成为了防止老年痴呆所导致的失忆失语而进行的思维和话语操练。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观照的话,对他也许就夫复何求了。之所以说这么多,是因为他毕竟还是王蒙。

王蒙老年写作的心态问题

王蒙的创作心态在《青狐》当中体现得最明显。《青狐》在宣传策略上打的是“性”这张牌,但我认为它其实并不是写性,而是性的反讽。反讽这个词,已经触及问题的核心。《青狐》不仅是性的反讽,而且是政治的反讽,文学的反讽。王蒙在《青狐》当中体现出来的心态,就是一个智者的反讽心态。

反讽作为一种艺术手法,有时候可以让作品达到从正面去写不能达到的深刻,起到从正面去写不能起到的作用。但是,如果把反讽作为一种基本心态贯穿到创作当中去,就会显示出它的弊端:你把什么都反讽了,不反讽的东西在哪里呢?肯定的东西在哪里呢?自己在哪里呢?“人生总要有所珍视和眷恋”,这是王蒙自己的话。是的,如果痛苦也可以被反讽,崇高也可以被反讽,抒情诗就变成打油诗,崇高和低下就沦为同一样的东西了,最后的结果就是无所谓美,也无所谓丑,美的也是丑的,丑的当然更丑,写作的意义就被消解了。这也许就是躲避崇高和消解崇高的结果。但是,崇高和可鄙之间无论如何是不能划等号的。

应该说,王蒙对青狐这个人物还是有所肯定的,他自己在专访中曾经表达过这样的意思:《青狐》写得非常像一个小说,因为它有一个很奇特的、有魅力的人物。青狐有才华、有热情、有个性,有时候又犯傻,她在历史的转折当中好像还没有准备好,就被一下子推到一个角色一个位子上面去了,她坐在这个位子上会出现尴尬,也会出现才华横溢、得意洋洋和失望、困惑。她有强烈的个性,也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别人不敢说的话她敢说,可是从总体来说,她又不肯脱离这个社会、历史和文化所形成的规范。

《青狐》里面又有一些和时代历史无关的,可以说是人生的,尤其是女性的遗憾和不平。他自己一边在对这个人物进行某种程度的剖析,另一边又不断地在困惑:对人生感到困惑,对情感感到困惑,对一些社会关系感到困惑。

王蒙在此用到了“困惑”这个词,也许这是他本来的想法,可是当我们真的去看《青狐》时,发现里面没什么困惑,作者完全像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以一种俯瞰芸芸众生的高度和深刻的玩世不恭议论着一切又消解着一切。王蒙在《青狐》中运用了大量的幽默调侃以及挖苦、漫画式的表现手段,有时甚至直接是戏说。

王蒙对于青狐这个人物缺少肯定性的发现,而更多的是站在社会政治的高度进行无情的反讽和嘲弄,甚至恶作剧般地醉心于暴露她的不堪,使一个原本可敬可悲的女性形象,变成了一个蹩脚而可怜的小丑,以致连她的可爱也是来自于可笑,令人褒贬莫名、哭笑不得。如此一来,人物的人格魅力就被自然消解了,人物的精神底气也丧失了许多。而人物的丧失,其实也是作者的丧失。

青狐是有所坚执的,但是王蒙让我们看不到这种坚执的意义。他不仅洞若观火,而且隔岸观火,从来没有体恤过人物的内心。根本原因,就在于王蒙站得太高了。站得高,高屋建瓴举重若轻地写出人性中最为真实的东西,写出社会外在与内在的变迁,可以显示出一个作家的大手笔。

但站得太高,又可能导致作家对于社会对于人生对于文学对于爱情的俯视和不屑,对于所要彰显的灵魂失去敬意。人生是亦庄亦谐的,有其可笑可哂的一面,也有其可尊可敬的一面。对于人生,再怎么曾经沧海,也还是要心存敬畏,否则作家的存在都将变得可疑——既然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都被消解了,作家还写什么呢?文学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王蒙在《青狐》当中始终带着一种看“破”一切的神气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好像什么都可以大而化之,什么都可以不在话下,什么都不屑于一写似的,流露出某种令人不悦的况味。作家的心态因此直接影响了他的文风以及作品给人的总体感觉。作家对于笔下的世界还是应该有必要的诚意和起码的谦虚精神,当一个人以为自己站得很高的时候,实际上往往已经低了。作家俯视人生的高度太高,就会把自己的作品架空了。

王蒙评论《红楼梦》时曾经说过,怕的就是一个作家,自以为什么都懂了,他要什么都懂了什么都明白了,那就哪儿也甭写了。是的,有些“深刻”看似是对人生的彻悟,实际上是一种消解。如果以这种看穿一切的眼光来衡量,人生就是一场消解,所有的存在都将被消解。因为看穿了,生命就是一些细胞组织,再美的人也是一些细胞组织,都要腐烂毁灭归于尘土,什么生之尊严什么美女神圣,如此尔尔,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这种消解对于文学是有害的,因为人生是消解容易建构难。文学还是要人们热爱人生,眷恋人生,而不是看破一切,鄙弃一切。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王蒙对于《红楼梦》的解读。大概人的阅历和智慧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拥有一双拨云见日的手,不管多么纷繁芜杂博大精深的作品,这双手伸进去一拎,骨子就给拎出来了。王蒙对于《红楼梦》的解读就是这样。王蒙不是一个专门从事红学研究的人,但他的难得也就出在这个不专门上。

学问的至境就是既能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进不去不行,进去了出不来,又会导致不识庐山真面目。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王蒙对《红楼梦》的解读是许多“身在此山中”的人不能代替的,他达到了别人不能达到的地方,看到了别人不能看到的东西。所以,我要用王蒙解读《红楼梦》的一些观点来回答他自身写作中存在的问题。

《红楼梦》开头有四句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关于这四句话,王蒙说,人生本来就是荒唐的,曹雪芹在小说地位那么低卑的情况下选择了写小说,这就更加荒唐。但尽管自认荒唐,他依然执著地去做了。尽管人生荒唐,依然要皈依于某种价值。荒唐中要有辛酸。荒唐的故事可以写得非常好,但那是一个喜剧,一种智力游戏,你站得非常高,用智者的观点嘲笑这些荒唐,解构这些荒唐,但这不辛酸,它让你哈哈笑,越笑越机灵,越笑越聪明,最后笑成一个冷血动物了。痴就是执著,艺术永远是痴人的选择。

永远解不开的痴迷导致了曹雪芹的自相矛盾,一方面书中上来就对读者说看过这本书你就知道,人生是虚妄的,空的,一切都是过眼烟云,所以不要追寻什么了。另一方面真写到时又感觉不是空的,而是刻骨铭心,值得眷恋的。一方面说美人是骷髅,另一方面又写出了那么多的美人,看起来每一个都不可能是骷髅。是的,美人最终都将变为骷髅,可是在未变之前,她还是美人,不可能省略这个过程而直接把她当骷髅来看。

这不正照出了王蒙本人的问题吗?曹雪芹看到了人生的荒唐又怎么样?不还是要超越荒唐而皈依于某种价值吗?同样,王蒙也不能仅仅看到人生的讽刺就算了,还要超越这讽刺而有所皈依。而王蒙的问题就在于他无所皈依,除了具有他自身隐指的那一两个人之外,他几乎什么都敢讽刺,他的文本中没有肯定和嘲讽的区别,而只有轻的嘲讽和重的嘲讽的区别。他几乎不做价值判断,也没什么情感立场可言。

也许他认为这是中性写作,但绝对客观和中性的写作是不存在的,写作主体在文本中的倾向或隐或显,但总是不可避免的,不体现在具体的话语上,也会体现在语气上,我们谈论一个尊敬的人和一个厌恶的人语气是不一样的。曹雪芹对黛玉、晴雯和宝钗、袭人从来没有什么直接的褒贬,但我们还是能感觉到他的倾向性。即使被我们称为批判现实主义的那种创作,其实也还是坚守着一个讽刺和批判的底线,如果不设置这样一个底线,讽刺和批判的锋刃便已先自钝掉了。

人生本来就是有解有构的,悟了又怎么样呢?真能绝尘而去吗?人类并不因这悟了便不再眷恋尘世。宝钗说贾宝玉“悟了”,他不还是要继续致力于那些精致的淘气吗?曹雪芹让贾宝玉彻悟而去了,他自己不还是在写他的《红楼梦》,一直写到泪尽而逝吗?这样的醍醐灌顶,仍然浇不透人生的块垒!因为人生本来就是一大块垒。《红楼梦》表面上是要人悟的,实际上是要人更加不悟的,这就是艺术的精魂。

曹雪芹为我们描绘了那么美好的一个大观园,那么美丽的一场爱情,我们怎么能悟呢?最彻悟的人也可能就是最不悟的人,这是人心和人世的两端,彼此无涉的。人生的两面如风月宝鉴,人生的态度也无非如此。一面色即是空,一面念兹在兹恋恋红尘;一面是人生的消解,一面是消而不解。这就是艺术。既然你选择了这种痴,就要执迷不悟下去,不要再跳出五行三界,用自己的智慧来消解它。我们读一个人的小说,不光是读他的人生,还是读他的人生态度。作家需要一双透视人生的眼睛,但真要落笔时,却必须有一份执迷不悟,不能看透一切就完了。

《青狐》的创作得益于王蒙“文坛活历史”的得天独厚的地位。《青狐》读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王蒙真是一只文坛“老狐狸”。不过,在这些尚能写作的老作家当中,大概也只有他有资格做这只“老狐狸”了。民间有一句话,叫“少不看《西厢》、老不看《三国》”,这里的“国”被念做“诡”,有双关之意,一是“国”字古读音为“诡”,二是指老人的智慧已经达到精诡的程度,不能再读《三国演义》这部书了。这让我想起王蒙。

我在网上看到王蒙年轻时候的照片,真像张艺谋电影《我的父亲母亲》当中的青年“父亲”,年轻得令人感动。那份年轻让我们想起王蒙曾经的热忱与激情,再跟写作《青狐》的王蒙联系起来,不免感慨。不过再想想也不遗憾,他让我们看到一个人可以有多年青,也可以有多老到;可以有多困惑,也可以有多了然;可以有多冲动,也可以有多优游。一个人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圆满地体现了那一阶段的精神,这本身就是一种完成。

王蒙在他的自述中说,人老了,应该成为一个哲学家,不习惯哲学的思辨,也还可以具备一个哲学的情怀,哲学的意趣,哲学光辉笼罩下的微笑、皱眉、眼泪,至少有可能获得一种哲学的沉静。王蒙这话对于自己非常及时。王蒙现在最缺乏的,也许就是一份哲学的沉静;王蒙的作品现在最缺乏的,也许就是一份安详之美。希望他可以达到。

首发于《当代文坛》2007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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