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还是要说回来。我到美国去,开头学的商业。这玩意引不起兴趣,转而学政治。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我着重选了两门课,一门是比亚德(现译为比尔德)的美国宪法,一门是邓玲(现译为邓宁)的政治学说史。前者不是简单地讲宪法的,而是讲宪法的经济理解。这门课不为学校的权势所容,教授也只得辞职。我对政治学说史发生了最大的兴趣,后来我的博士论文就是在邓玲老先生指导之下写的。这位先生的头光得可以照人,嘴唇上两片白胡子往上翘,出门时戴一顶圆顶硬壳礼帽(久矣乎不存在了)。冬天里在讲台上,在办公室里都戴一顶中国式的瓜皮帽子。出门上街时,冬天里总是穿一件Chesterfield式的外套,夏天里他也穿一套黑衣服。喜欢讲笑话。张奚若和我都在他的班上。老朋友张奚若可以说是不写文章的,可是在那时候,他却写了《主权论沿革》一文,刊在上海印的《政治评论》上。我认为主权论仍应该强调,我们的宪法里应该有主权论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主权的,台湾没有,台湾一直被美国的海军、空军包围了,无法行使我们的主权。
毕业后,我转而学习政治思想。我的博士论文就是写英国一位政治思想家的政治思想(那时我反对写中国题目,因为导师无法指导)。在1918年到1920年这一段时间之后,我就没有离开过抽象思想。这一习惯形成之后,我虽然是一个活的具体的人,我的思想大都不能在活的具体的事上停留多少时候。这仍然是基本事实。上面我曾提到我反对留美学生在写博士论文时写中国题目,尤其不要用英文写古老的中国古文格式文章。有一位先生用英文翻译了“闵予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教师说:“我也不知道天高地厚,你要知道那个,干什么!”这里说的是七十多年前的事,现在这类的事想来没有了。在1918年或1919年哥伦比亚大学也起了变化。Charb Beard和Jame Robinson不满学校的陈旧办法,在市中心设立了一所研究社会的新学校。这个学校请了三位英国人来讲学。第一位是最年轻的,已经在哈佛大学讲学的拉斯基。他可能比张奚若还小一岁。可是,张奚若非常之佩服他。第二位是从英国请来的瓦拉斯,费边运动中心人物之一。我觉得这个人非常之可亲。看来这些英国学者和美国学者不一样。
他们的希腊文似乎是家常便饭,瓦拉斯每年暑假要读一遍柏拉图的《共和国》。最后来讲学的是拉斯基的老师巴克(Earnect Barker)。这为我们“三个人”以后到英国去,打下了基础。这里说的“三个人”,除张奚若和我之外,加了一个徐志摩。他和我们很不一样。头一点是阔,我只有六十美元一月,张大概也差不多。徐是富家子弟。他来不久,就买了一套七十二块美金的衣服。不久裤子不整了。他不知从哪儿借来了熨斗,熨裤子时和别人争论,把裤子烫焦了一大块。只得另买一条灰色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