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汉儒道之争的哲学理论表现
西汉初期,统治者提倡黄老之学。黄老之学和儒家的斗争颇为激烈。例如,窦太后喜好黄老之术,儒者辕固生在她面前贬《老子》为老生常谈,结果被罚“下圈刺豕”。西汉初期儒道两家在思想理论上的斗争,可以将董仲舒和《淮南子》作为代表。董仲舒(前179—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人。他的主要著作有《举贤良对策》和《春秋繁露》。他是儒家今文经学的大师,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作为旗帜。《淮南子》是由淮南王刘安(前179—前122年)和他的门客集体编著的,然而其主要思想倾向却表现出鲜明的黄老之学。例如,家喻户晓的“塞翁失马”这则寓言就出自《淮南子·人间训》,它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老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道理。
与董仲舒排斥百家、儒术独尊的主张不同,《淮南子》继承了庄子对百家的宽容态度。它说:“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体也。譬若丝竹金石之会乐同也,其曲家异而不失于体。”(《齐俗训》,《淮南子校释》,中华书局,1998年,第799—800页)(1)认为诸子百家好比多种乐器合奏曲子,虽然不同乐器奏出来的音色各不相同,但汇合在一起便成为和谐的音乐。但是,在采取以仁义为本以刑法为末的策略实行封建统治这一点上,董仲舒和《淮南子》是没有分歧的。董仲舒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精华》,《春秋繁露校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8页)(2)《淮南子》说:“治之所以为本者,仁义也,所以为末者,法度也……本末一体也。”(《泰族训》,第1422页)可见,董仲舒的儒学是阳儒阴法,儒法合流;而《淮南子》除了保持着《管子》的黄老和法家相结合的本色外,也掺入了儒家的“仁义”思想。
董仲舒的儒学宣扬“天人感应”论,以为人间的福祸和自然的变异是相沟通的,建立了神学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体系。《淮南子》有比较多的科学精神。《天文训》是一篇关于天文、历法、音律的重要科学著作。《精神训》则讨论形神问题,和医学有密切联系。正是哲学和科学的这种联系,使得《淮南子》有比较鲜明的唯物主义色彩,而与董仲舒的神学形成对立。但是《淮南子》中也掺入了长生不死之类的神仙家的学说。董仲舒和《淮南子》作为西汉儒道之争的思想理论代表,在哲学上就是目的论“或使”说和机械论“或使”说的对立。
二、董仲舒:神学目的论的“或使”说
董仲舒把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伦理道德——“三纲”“五常”,说成是上天的安排,是永恒不可改变的。他的哲学理论就是为此作论证的。所以,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对策三》,《汉书·董仲舒传》)天是世界的第一原理,天道永恒不变。因此,孔子在《春秋》中阐明的道,就是要求遵奉天命和效法古代圣王,“《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楚庄王》,第25页)。董仲舒把孔孟的唯心主义天命论同阴阳五行说结合起来,构造了神学目的论的宇宙论。董仲舒认为,“元”是天地万物的本源,“元者为万物之本”(《重政》,第320页)。万物渊源于“元”,而“元”在万物之前就存在,但又始终伴随着天地万物和人类。这个“元”也就是“天”,董仲舒说,“元犹原也”(《重政》,第320页),“道之大原出于天”。因此,他又将“天”作为造物主,“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顺命》,第943页)。天是万物的祖先,派生和主宰万物。这样的天就成了人格化的神,所以董仲舒又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郊语》,第911页)。由此出发,他认为构成宇宙万物有天地、阴阳、五行和人类这十个基本范畴,“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天地阴阳》,第1085页)。他把阴阳五行作为世界的模式,认为自然界和人事按这模式互相感应,正体现了天意或天命。
董仲舒运用类、故、理的逻辑范畴来论证他的神学目的论的宇宙论。董仲舒认为,从“类”的观点看,天人是相通的。他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气也,故生;秋,怒气也,故杀;夏,乐气也,故养;冬,哀气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阴阳义》,第267页)春、秋、冬、夏,就是天的喜、怒、哀、乐,喜、怒、哀、乐就是人的春、秋、冬、夏;人是天的副本,是一个缩小了的宇宙,而宇宙则是放大了的人;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自然的变化也是天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阳体现了天的恩德,阴体现了天的惩罚,自然界的春、夏、秋、冬分别体现了天的庆、赏、罚、刑。可见,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是以天人同类为逻辑前提的。在他看来,凡是同类事物,就能彼此感应。比如,弹奏琴的宫音,另一瑟的宫音也会有共鸣,一马嘶鸣而其他马则相呼应。因此,如果论证了天人是同类的,那么,两者的感应是不言而喻的。
董仲舒认为,从“故”的范畴来考察,在同类相互感应的现象背后,还有一个外在的无形的动力,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由这个实在的力量促使的。他说:琴瑟的共鸣,“此物之以类动者也。其动以声而无形,人不见其动之形,则谓之自鸣也。又相动无形,则谓之自然,其实非自然也,有使之然者矣。物固有实使之,其使之无形”(《同类相动》,第814页),认为琴瑟共鸣并非自鸣和自然,而是有一个无形的“使之然者”;其他一切事物的变化也是如此,都由一个无形的“使之然者”在起作用。接着,董仲舒以武王见赤雀预示周朝兴盛的例子,说明所谓“使之然者”就是天意。由此董仲舒论证了事物变化是天意的表现。董仲舒在这里表现出了神学目的论的“或使”说的观点。在先秦已有了“或使”与“莫为”两种观点的争论。所谓“或使”是指一个外部的实在的力量推动事物的变化运动,有一个超越的实体作为事物的动力因。董仲舒对动力因作了唯心论的解释,他把天意看作最终动力,以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是天有意识有目的的安排,是天的意志的体现。因此,董仲舒所说的促使“同类相动”的动力因就是目的因。他认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天有目的地创造出来供养人类的,例如天用可吃的东西来养人的身体,用可以表现威严的东西来做人的装饰和衣服,等等(《服制象》,第331页)。
董仲舒还运用“理”的范畴来论证天道的阳尊阴卑是永恒不变的。他认为,天意虽然“使之无形”,难以把握,但它体现在阴阳五行的运动中。董仲舒认为体现于阴阳之中的天道是“一而不二”的,即只有统一而没有矛盾的。他说:“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阴与阳,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天道无二》,第776页)就是说,阴阳作为相反之物,总是分布在不同的时空之中,从时间上说,阴出则阳入,阳入则阴出;从空间上说,阴右则阳左,阳左则阴右,所以阴阳之间不会构成矛盾。董仲舒在这里用静止的孤立的观点看世界,把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绝对化,作为世界观的基本原则,导致了典型的形而上学。董仲舒否定了对立统一原理,因而认为阴阳之间是不会转化的,阳永远处于主导地位,阴永远处于从属地位。天道永远是阳尊阴卑,“亲阳而疏阴”(《基义》,第791页)。这样,确立了君臣、父子、夫妇之间阳尊阴卑关系的三纲也就从天道上找到了永恒不变的根据。
董仲舒把他的神学目的论的“或使”说从天道观推演到人道观。他认为既然天是主宰者,因而人都“受命于天”(《顺命》,第947页)。这所谓的“命”即上天的命令,“天令之谓命”(《对策三》,《汉书·董仲舒传》)。对于上天的命令,人是不能违抗的,必须“承天意以顺命”(同上)。他认为天人同类,人是天的副本,因此“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深察名号》,第633页)。人的贪仁之性是天的阴阳二气赋予的。由此他将人性分成三个等级:“圣人之性”纯是善;“斗筲之性”全是贪;“中民之性”是“仁贪之气两在于身”,通过教化可以使之为善。这就是性三品说。董仲舒认为,“中民之性”是绝大多数,对他们要“明教化以成性”,而这一教化成性的过程,根据亲阳禁阴的天道,就应当是克服贪婪之情欲的过程,因而他一再强调“防欲”“损欲”,道德行为应该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讲“教化成性”,虽然也有先秦儒家经过教育而养成自觉德性的意思,但他的“成性”和“顺命”“防欲”相结合,完全漠视了先秦儒家(尤其是荀子)指出的道德的自愿原则,而由宿命论居于支配地位。这为以后的正统派儒家所继承。
三、《淮南子》:机械论“或使”说
淮南子》试图概括当时天文历法的成就,提出了它的机械论“或使”说的宇宙形成论。《淮南子》继承道家的学说,认为万物不是天产生的,而是生于“无形”:“无形者,物之大祖也。”(《原道训》,第57页)不过,《淮南子》和老、庄并不完全一样,它在描绘宇宙形成过程时也运用了阴阳五行的学说。它在《天文训》中指出:在天地未形成之前的混沌状态叫作“太始”。从道来说,开始于虚廓,然后有宇宙,又由“宇宙生气”。清阳之气,抟合快,先成为天,重浊之气,凝聚慢,后成为地。然后天地之气分为阴阳,阴阳衍为四时的变化、万物的产生。这种宇宙论体系与当时的自然科学水平是密切相联系的。当时的科学还很幼稚,《淮南子》对宇宙的原始状态及其演变阶段的描述,在整体上只能是虚构的体系。
但是,《淮南子》的宇宙论和董仲舒的神学目的论是不同的。它否认天是万物的主宰,而与董仲舒以天为万物之祖的观点相对立。它也反对董仲舒用目的论来解释世界,把天地万物看作天有意识创造出来供养人类的,而是认为自然界的变化是自然而然的,不是天有目的的活动。它说:“故阴阳四时,非生万物也;雨露时降,非养草木也;神明接,阴阳和,而万物生矣。”(《泰族训》,第1380页)就是说,自然界阴阳四时,不是为了生育万物,有雨露也不是为了养草木;神明相接,阴阳相和,万物就自然而然产生出来了。同样,自然界的事物也不是为了人类的目的而被创造出来的。它说:“天有明,不忧民之晦也;百姓穿户凿牖,自取照焉。地有财,不忧民之贫也,百姓伐木焚草,自取富焉。”(《诠言训》,第1022页)即是说,天上有阳光,地上有物资,并非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人类只要付出劳动就可以利用这些自然资源。《淮南子》不用神学目的论解释世界,但其主张的也是一种“或使”说。它说:“夫物类之相应,玄妙深微,知不能论,辩不能解。故东风至酒湛溢,蚕咡丝而商弦绝,或感之也……君臣乖心,则背谲见于天,神气相应征矣。”(《览冥训》,第450—451页)这里说的“东风至而酒湛溢”、“蚕咡丝而商弦绝”的感应现象是不科学的,所说的“或感之”则是承认有一种玄妙微深的力量使物类相感而发生变化;并且认为自然界和人类之间相感应的现象,是精微、神妙的气在起作用。《淮南子》认为,阳气与阳气、阴气与阴气的相互作用,使得万物同类而感应,它说:“阳燧取火于日,方诸取露于月……阴阳同气相动也。”(《览冥训》,第454—456页)阴气与阳气之间也能互相感应互相作用,“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为霆”(《天文训》,第170页)。
《淮南子》的这种“或使”说把变化的原因归结到阴阳之气,即归结为质料因。它说阳燧取火、方诸取水是阴阳“同气相动”,而雷霆则是“阴阳相薄”,这里的“相动”和“相薄”是一种机械作用,对具体事物来说,这是一种外来的力量。它以日常生活中小山丘不能生云雨和雨水中不能生鱼鳖,而牛马身上的气蒸则能生出虮虱的例子,说明“大生小,多生少,天之道也”(《泰族训》,第1381页)。而从广大的气蒸生出小物,则又证明是“化生于外”(同上),即把运动变化归之于外力的机械作用了。《淮南子》从这种外因论出发寻求第一因,最终以虚无为世界第一原理,“有生于无,实出于虚”(《原道训》,第59页)。这就不可避免地陷于唯心论。同时,在当时科学水平的限制下,《淮南子》讲的“物类相动”免不了牵强附会。它把天人也看作同类,也相信“天人感应”,以为国家危亡混乱,天就会以怪异现象来发出警告。虽然它以精气相荡来解释自然变化和社会治乱,不同于董仲舒把一切都归之天意,但这仍然要导致迷信。
四、两种“或使”说在形神之辩上的对立
董仲舒和《淮南子》在汉代哲学争论中的另一个中心问题——形神之辩上的观点也是很不相同的。董仲舒肯定有鬼神作为祭祀和崇拜的对象。他说:“祭然后能见不见。见不见之见者,然后知天命鬼神。知天命鬼神,然后明祭之意。”(《祭义》,第1018页)认为天命鬼神虽看不见形体,然而祭祀能使祭者与天命鬼神相交通。与董仲舒不同,《淮南子》主张无神论的观点。它发挥了《管子》“神为精气”的理论,说:“烦气为虫,精气为人。是故精神天之有也,而骨骸者地之有也;精神入其门,而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精神训》,第504页)是说人与其他的物一样,都由气构成,只是精粗不同而已,精神则是一种特别精微的气;人死后,构成精神的气就回到元气中去了,而骨骸则在地下腐烂,哪里有“我”的存在呢?这里明确地指出人死后精气不会成为鬼神。
关于形神之间的关系,董仲舒和《淮南子》都认为神和形是主从关系。董仲舒也像《管子》那样,将形与神的关系比喻为臣与君的关系,说:“一国之君,其犹一体之心也。”(《天地之行》,第1069页)因此,正如臣必须忠君一样,形体必须顺从精神,董仲舒一再强调“尊神”“贵神”(《立元神》,第385页)。《淮南子》认为,形体是生命的住所,在有生命的形体中,充满了气,而精神则是主宰者。它说:“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原道训》,第82页)从神主宰形的观点出发,它主张“以神使形”。这和董仲舒的观点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董仲舒从神学目的论出发,认为精神主宰形体是出自天意;而《淮南子》则从机械论出发,认为“神使形”是靠物质的作用。当然《淮南子》以气之精粗来区分神与形,并未能克服形神二元论。
董仲舒认为,圣人超于常人之处,就在于他们的精神旺盛专一,达到了“聪明圣神”的地步。他说:“故聪明圣神,内视反听,言为明圣。内视反听,故独明,圣者知其本心。”(《同类相动》,第814页)意思是说,圣人有无比的聪明智慧,只需返观自己的本心就能认识天意,所以说出的话就是代天立言的圣言。他说:“天不言,使人发其意……名则圣人所发天意,不可不深观也。”(《深察名号》,第647页)认为圣人制定的名言,都是合乎天意的。因此,圣人引用这些名来称号事物,就使事物的是非、曲直得以辨明,“名者,圣人之所以真物也……名之审于是非也,犹绳之审于曲直也”(《深察名号》,第658—659页)。这就把儒家的正名说和唯心主义天命论结合在一起。《淮南子》认为,圣人就在于清心寡欲,精神专一,达到了一般人不能达到的“神明”的地步。这和董仲舒的观点是差不多的。但是,《淮南子》认为具有神明的圣人并非是返观本心代天立言,而是能够“无为而无不为”。它说:“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原道训》,第48页)认为“无为”就是完全顺物之自然,而不是主观地先物而动。因此,《淮南子》强调,“无为”并非什么事都不做。它说:“若吾所谓无为者……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3)而曲故不得容者。”(《修务训》,第1322页)就是说,“无为”就是指按客观规律办事,凭借物质条件来建立功业,顺着自然趋势向前推进,而不容许拿主观片面的东西作根据。这把道家推崇自然的思想向唯物主义方向推进了一步。
但是,如同《淮南子》的“或使”说在宇宙论方面不能把唯物论贯彻到底一样,它由于不能克服形神二元论,在形神之辩上导致了割裂形神的神不灭论,认为有一种与天地俱生的神人,形体磨灭,而精神不死,“形有摩,而神未尝化者”(《精神训》,第530页)。这也给后人留下了理论思维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