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元明时期浙江宗族的发展轨迹显著地带有国家和区域历史的烙印。宋元易代之际,金庭王氏通过依附元军、结交赵孟頫进而跻身军功家族。至明前中期,核心成员受政策影响,相继谪发卫所,旁支则通过粮长职扩充土地,并发展为士绅家族。明中叶以降,功名人数占据优势的士绅家族主导了宗族话语。在上述过程之中,明前中期与中后期的族谱编纂及祖先祭祀等方面的特征变化体现了家族权势转移与地方发展的路径关联。宗族整合的历程虽然体现出家族精英掌握着对祖先历史解释与塑造的权力,但也呈现了其深受现实背景乃至历史传统的约束。金庭王氏的案例说明,深受国家走向影响的多场家族活动持续推动着渐趋体系与规模的祖先认同与宗族祭祀的变迁,而这既促进了宗族建构的过程,同时又对宗族整合产生了难以直接逾越的路径依赖影响。
关键词:元明;金庭王氏;族谱;祠庙;整合
有关南方地区的宗族探讨,明清时段的专题研究浩如烟海,相比之下,自宋元以降跨越多个世纪的案例并不多见。在宋元明族谱多数亡佚的史料现状下,利用晚出族谱中的早期记载来重构家族和宗族史,在书写上多呈现出由后世向前代追溯与建构的特征。不过,也有学者强调宗族的发展与特定时空环境的历史过程、地方社会的实践过程密不可分。因此,微观地域的、长时段历程的个案以及背后的社会变迁成为研究的切口之一。但囿于早期史料的稀缺及其附带的虚构性,学界往往通过几个时段的多个地方人群活动串联起相关过程。这样,带有地方传统、家族习惯的持续性活动特征难免被忽略,即现有研究中过于注重变化,而对传承与稳定的情况鲜有关注,这或是宗族研究中的一种遗憾。本文以《金庭王氏族谱》和嵊县县志作为主要史料来源,着重探究元明时期浙东地区的宗族。其根据在于,按四库系列统计明人谱牒序跋的地域分布,金华、绍兴与台州三府均位居序跋数量前十;而比较作为研究地方社会的关键史料之一的方志,绍兴府属嵊县现存有宋嘉定、明成化、弘治及万历版县志;若落实到更为细致的族谱层面,嵊县金庭王氏在明清两代共计6次修谱,现有康熙、光绪两版完好存世。虽是如此,利用晚出的族谱来研究前代历史往往附带史料的存疑问题,为此笔者在校勘族谱的基础之上,搭建了多达近3000人规模的人口世系数据库,并搜罗相关旁证族谱以及诗文集等,以求还原持续了五六个世纪的金庭王氏家族的活动情境,进而以金庭王氏为例讨论元明时期浙江地区的宗族整合过程。
一、投诚:元代军功家族的兴起
金庭王氏以王羲之为始祖,羲之六子王操之为二世祖,聚居在嵊县十四都的华堂、岩头及观下等地。光绪年间(1875—1908),十四都共有登记在册的牌头45名、甲长5名、保正1名。其中,牌头多王姓,而甲长与保正主要来自世居在华堂的金庭王氏,可见“华堂王氏”在该区域的影响力,明代历次主导宗族实践的族人也均出自华堂。而追溯宋元历史,他们的先祖却居住在离华堂约数里之外的岩头,这显示了核心居住区域的变动,这些人群发生过转移。
宋末元初,对家族发展影响最大的先祖首推王斗祥。王斗祥,字善甫,又字时观,号鹤山,生平事迹见康熙谱《显考鹤山府君圹记》(以下简称《圹记》)。此《圹记》由其子王迪撰,并由赵孟頫填讳并书。核心内容如下:
宋末军兴,先君慷慨上书言事,特授迪功郎、督府议事官,以功转修职郎。时浙既被兵,所至鼎沸。先君纠乡人,以卫里闾。丙子岁,征南元帅张公引兵渡越,先君势不敌,执至军前。张公与语,大悦,留置麾下,俾招抚明、越、台、温、福、广、漳、泉沿海军民。至元二十六年,宣尉费公与先君有旧故,深知其才,荐之于朝,授忠翊校尉、台州管领海船千户。
至元十三年(1276),元军攻下临安,南宋朝廷开城投降,但不久,台州发生抗元叛乱,张弘范受命征讨。王斗祥亦参与抗元、保卫乡里,但因不敌而被俘,最终选择向元军投诚。至元十五年,南宋流亡政权成立,张世杰立赵昺于海上,闽、广响应。于是,元廷派遣张弘范征战。王斗祥随同张弘范在沿海地区招降军民。《圹记》中的“宣尉费公”即是费㮤,此人在元军南下时就已投诚,曾授明威将军,管领海船万户,后迁怀远大将军,遥授浙东道宣慰使。正是在费㮤的推荐下,王斗祥在至元二十六年任职台州管领海船千户。此后,王氏与费氏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王斗祥有弟王斗禨,字吉甫,号鹤峰。费㮤之子费拱辰在至正年间(1341—1367)任平江等处海道运粮万户,曾与张文虎、陶大明等人分道运粮17万石。而按谱记载,王斗禨也曾授职南海北道琼州路儒学教授,转都漕运万户府官。费拱辰既为运粮万户,王斗禨为漕运万户府官,多有可能是费氏门下的幕僚官。王斗禨为乃父母所撰的《先君事略先妣圹志》也由费拱辰填讳。非但如此,费㮤家族在宋末元初占籍松江,王氏兄弟因与费氏的关系,多次前往松江活动。在此背景下,王斗祥的儿子王选续娶上海沈氏,王逸则直接入赘松江项氏。在王氏兄弟与费氏关系之中还有一位重要人物,那就是宋末元初的书法家,宋帝室赵氏后裔赵孟頫。费拱辰不仅与赵孟頫有着姻亲关系,还对其多有金钱上的资助。赵孟頫也曾致函费拱辰,希望通过费家的海运贸易,变纻丝为钞。书云:
万户相公尊亲家:孟頫顿首再拜万户相公尊亲家坐前:……今有余钞廿锭,附李千户便纳上,内见钞六锭九两,内纻丝二十斤,计价钞一十三锭四十一两,望亲家特为变钞。通前所寄共五十锭,附带发船为幸,但是所得皆惠及也。孟頫明后日便还德清,适王吉甫自越上来相会,因户门事到海上,望亲家以门墙旧客,凡百照管,为大幸也。……
依书信所言,王斗禨从绍兴出发,与赵孟頫相会,因户门之事将至海上活动,赵孟頫托费拱辰照管相待。“门墙旧客”一词则显示,王斗禨与赵孟頫关系非同一般。值得一提的是,族谱也记载,王斗禨“与吴兴赵文敏公(引者按:赵孟頫)交甚密,常有鞍马之赠,而翰墨之芳至今见诩于人,且与同庚,故词翰所及,多称同寅兄王鹤峰云。”所谓“同庚”,王斗禨生于宝祐元年(1253),卒于泰定二年(1325),年岁与赵孟頫(1254—1322)相近。“同寅”则指两人曾共事。又有一封赵氏的书信,表明了两人深厚的交情:
都运相公琴轩吾兄阁下:因松涧便,尝具记承动履,未审得达左右否?新岁计惟台后胜常,孟頫恃过爱有白:剡中王吉甫与不肖三十年之旧,今将走京师,而乏裹粮之资,求为言晋见。兼闻旧常趋下风,倘辱进而惠顾之。幸甚!幸甚!……
这封书信除了赵孟頫、王斗禨外,还有一位关键人物“都运相公琴轩”,即瞿霆发(1251—1312)。此人同样是选择依附元军的江南士绅,元仁宗时期(1312—1320),升中顺大夫,遥授两浙都转运盐使。据此,这封书信的时间可以精确至皇庆元年(1312),若以“三十年之旧”推算,王斗禨、赵孟頫两人相识的时间大致在王氏向元军投诚后的第六年,即至元十九年。而信中所言的“今将走京师而乏裹粮之资,求为言晋见”或指王斗禨请求赵孟頫帮忙向瞿霆发引荐。王斗禨是否赴京尚不得而知,但据《圹记》所载,其兄王斗祥或曾到过京师朝见元帝,“因得见上,预沾晏赉。廪膳袍袄,皆从官给。”王斗祥之子王选亦为元廷优礼相待,敕授大宁路总管,秩正三品,达到家族仕宦的顶峰。王斗祥与赵孟頫的交情也非同一般。《圹记》落款“集贤侍讲学士、中奉大夫友人赵孟頫”点明两人确有私交。不惟如此,赵孟頫曾作诗《次韵王时观》相赠:“相思吴越动经年,一见情深重惘然。……欲说旧游浑似梦,何时重上剡溪船?”不论是久别重逢后的“一见情深”,还是借用“剡溪船”的典故表达再次造访故友之意,均表明两人交情匪浅。或因结交赵孟頫等人,王斗祥日后才得以进入更高层次的交游圈。至元二十七年,杭州玛瑙寺僧温日观作《葡萄图》二幅,分别赠予赵孟頫、曾遇两人。明人李日华《六研斋三笔》又记“会稽王斗祥敬观(此画)于武川吴氏明远楼”。以上种种显示,相较于其在宋季时的境遇,元初王斗祥的社会地位可谓今非昔比。王氏家族通过赵、费二人的引荐,与元朝统治者积极合作,顺利跻身为军功家族。王斗祥之子王迪、其孙王宷孙也是通过赵孟頫的推荐,而得到元廷的授职。统计族谱中的人物经历,家族仕元者达13人之多。虽然谱中个别人物的经历或有虚构的可能,但从整体来看,这一趋势是毋庸怀疑的。根据王氏兄弟两人的活动经历,他们应与费氏一样,也加入了海运贸易的行列之中,并以此获得不少财富。在上述背景下,家族子嗣繁衍迅速并衍化出三支。男性人口自王斗祥所在的三十二世的36人,快速增长至三十四世的67人,在谱登记的平均世代增长率达到了36.4%。随着人口的繁衍,王斗祥、斗禨两兄弟的子嗣也开始逐渐疏离,形成了后世所称的岩头和小坑王氏。与此同时,王斗祥子王迈过继至叔父王斗义名下,迁出岩头至别处,自成“路前”一系,这就是明清时期的华堂王氏先祖。但从“路前”词意来看,此时的王氏仍以岩头为核心。不过,王氏间的格局随着元朝的覆灭、明朝的建立发生了权势转移,由此回到了前文所说的华堂王氏。
二、军户、粮长与士绅:明代金庭王氏的分化与走向
王氏的家族光辉伴随着元朝的覆灭而消失。朱元璋政权立足之始,他们与一般江南地主的态度相似,对朱明政权颇为冷淡,显现为一种消极抵抗的态度。曾与元廷甚为密切的王斗祥、斗禨的后人,即岩头、小坑两支多被谪戍,路前一系则充任起粮长。谪戍的地点多为金陵、海宁和会稽等地,最远有宁夏一地。军户勾军的基本原则为父死子继,三十五至三十六世王氏族人多以长子“勾补充军”;至三十六至三十七世,则主要表现为“子从父戍”,兵役责任集中在正军身上,个人子孙继续承役,世袭的义务则逐渐与原籍脱离关系。族谱记载,王嗣伦出戍宁夏,娶土著人氏,生有二子。长子王秦生弱冠归省后,选择故里居住,次子王宁生曾在宣德年间(1426—1435)省兄,逾年归去。王宁生不远万里回至旧籍探亲,定有经济上的考量。实际上,这种现象的出现多有可能缘自军户家族应役的“补偿”策略,具体指的是家族通过内部协商,向正军提供报酬与津贴。在这种安排之下,正军子嗣回乡探亲,多是向原籍家族讨取报酬,而原籍家族为了避免被勾军,维持税务方面的特权,双方往往达成合作。虽然岩头、小坑两支王氏可通过策略化解出戍危机,但田产仍难逃籍没为重赋的官田的命运。此时的他们既无俸禄,又无海洋贸易的支持,家族的衰败在所难免。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在江浙地区建立粮长制度,路前派的田产则仍颇具实力,族人多担任粮长。洪武八年,王嗣仁因为没有完成运粮任务,以“万石长事被逮”,长子王琼替父谪戍金陵。山阴儒士刘绩为其作传,称王琼旧习儒业,“恂恂儒雅”,不务农事,这一点显示出当时王嗣仁非普通务农家族。然而,王琼因“戍役麦多屯田重务”,“竟以不胜劳瘁,卒于旅次”,谪戍前留有幼子王文高,由其母新昌县沃洲石氏抚育成人。王嗣仁次子王珍被迫勾选出戍,三年后也在卫所去世。自此,王嗣元、嗣儒、嗣僧家族多位子嗣相继轮流出戍,三十六世计7人因出戍而卒。有意思的是,王嗣僧长子王珵定居金陵龙江卫,所生的两位女儿嫁给了龙江卫的戍士。不同于岩头、小坑王氏,路前王氏逐渐熬过粮长繁重的压力并从中得益。永充制在家族身上表现明显。永乐年间(1403—1424),远运的负担也不断加重。永乐八年,王嗣僧次子王珊因“掌钱谷科,以公务纠迫,自沉于南渡”。至永乐末年,粮食运输改用支运法,浙江民运粮指定运至淮安即可,之后由卫所军官分段北运。而宣德五年,兑运法的推行再次缩短了民运路程。期间,粮长职务再次轮至王嗣仁家族,而随着粮长解运负担的减免,成年的王文高则凭借职务便利转型为参与地方事务处理的精英,所做之事包括捐助白金平息虎患、修筑数十里坦道、追捕山谷盗贼、统一乡里权量衡器等。王文高生有四子,安排年长的两子继承粮长职务,年幼的两子专攻科举。“家政一切委之”长子王愚与次子王鲁,王愚“夙兴夜寐,命肩舆出入,课率僮仆耕种,钱谷孳畜,区画有方……由是,家用益裕,至中年资产之雄,堂构之丽,甲于一乡”。王愚长子王春继承父业,“即综家务,克慎克勤,耕耘种植,督课无已时。不数年,田联阡陌,雄资冠邑”。值得一提的是,官田租税在明中前期较为繁重,当地常出现“户口凋耗,征赋难支,民多逃窜”的现象。在此之下,纳粮农户多选择托庇在大户门下,粮长则将逃户变为役属仆隶,并通过役使僮奴耕种来积累财富。家族田产在王文高祖孙三代的经营下快速扩张,“华堂王氏”继续维持了元代以降的地主家族的格局,只不过元、明时期的发展路径不尽相同。富庶的田产支撑起两位幼子的儒业。三子王钝“承父命”,接受儒学教育,初入邑庠时,王愚资助白银80两,用以购买书籍。王钝多次参与科考,但“历八科,皆不利”,正统九年(1444)始得岁贡头衔,辗转仕途,致仕返乡后“学术为士人所宗”;四子王讷,谱载其人“津津嗜学,淹贯经史”。王钝子王暄则在成化八年(1472)进士及第,官至江西南康府知府。此外,王钝还接续了王文高的安排,极力支持王讷子王昆的学业,“期以伯仲联飞。”而王昆虽多次乡试不第,但也在成化二年由贡选补国子生。王文高对子嗣从业的安排,使家族成功跻身士绅行列。虽是如此,自明中期以降,由于科举竞争的加强,部分族人科考屡试未果而改事商贸,在华堂建立起集市,“捐资置办权量,举直主廛,每月二、五、八日聚远近百货,听商民交易,藉以殷腆”。王谅在这些族人中最为典型,“旧习举子业,数奇不售,遂弃学,鞅掌持筹……不数年富甲一乡,籯金囷粟不可以权量计。……是时邑城御史杜公、主政喻公、南明司马何公、御史俞公俱忝至戚”。从谱中传记来看,“华堂王氏”受商业影响深刻,家族间的财富分化快速加剧,同房兄弟的分爨活动也日渐频繁。后世分别以愚、鲁、钝、讷为祭祀先祖,形成了元、亨、利、贞四房。但正因商贸活动,家族才有充裕的财富来支持科考,四房在有明一代共计庠生27人、廪生1人、贡生7人、举人1、进士2人。作为参照的是,族谱中,华堂王氏以外王氏族人的行传却寥寥无几,这导致我们难以复原他们的历史面貌。但人口的世代增长率提供了分析的证据。纵观有明一代,按照族谱登录的男性人口,路前派,即华堂王氏的发展规模远超于其他支系。他们的平均世代增长率高达62.1%,而其他王氏仅为7.8%。对比明清江南男性人口平均32.15%的世代增长率,华堂王氏的子嗣繁衍呈现了突出发展的态势(见图1)。
图1 明代金庭王氏在谱男性人口统计
数据来源:《金庭王氏人口数据库》,依据族谱世系统计。
说明:半坑派的历史脉络相较模糊,谱中世系的形成或与天启年间(1621—1627)的修谱活动有关。
四房之中的亨房又十分凸显,他们多与士绅家族交游、联姻,功名考取与入仕也颇为成功。四十二世王尚仁长女嫁与举人喻思化,子喻安性官至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王尚德子王应昌万历元年(1573)举人,与县中名声显赫、地位崇高的喻安性、周汝登等人来往密切。王应昌与阳明后学、历官至南京尚宝司卿的周汝登同科乡举,两人“弱冠论交,称莫逆”;王应昌子王心纯亦师从周汝登,于崇祯元年(1628)进士及第,所生子女与喻氏、周氏均有婚配。按功名人数计,华堂王氏的权势已由亨房主导,在此之下,他们积极主持了整个华堂聚处的扩建,周汝登为此撰有《华堂塍土纪言》。
三、祖先祭祀的正当化过程
与华堂王氏家族崛起相伴随的是祖先祭祀主导权的转移。王文高家族逐渐介入岩头附近的道观、祠庙与墓冢等场所的祭祀活动,并在华堂周边新建祭祀空间。明中叶以降,亨房的精英家族一方面持续完善旧有的祭祀活动,另一方面又将各地的祭祀整合为一体。
(一)金庭观与始迁祖
嵊县东部本地的王氏子弟至晚在宋元时期就有了王羲之后嗣的共识。祭祀场所位于岩头附近的金庭观及所属右军祠。右军祠位于金庭观左庑,因观内右军像改建而来。观创建于南朝,后由唐高宗赐名“金庭”,开元年间(713—741),王羲之十四世孙道崇曾在观内修道。元和二年(807),道观渐废,本地王氏理荒补阙。宣和七年(1125),改名崇妙观。至南宋期间,时人仍称金庭观,观内存有王羲之遗像。元末,休宁县孙爽山曾至嵊县躲避动乱,期间撰有《金庭观王右军祠》一诗,可见此时的道观内已附有右军祠。历史时期的金庭观地理位置或有变动,其名称则延续至今。宋元时代,家族邀请僧道看守祠庙,祭祖依附寺观的现象比较普遍。但经过元末战乱、明初国家对地方的控制,不少家族对这些佛道化的祠庙疏于管理。随着财力的增长,王文高家族逐渐操持金庭观及其观田,并主导了始迁祖王羲之的祭祀活动。彼时王文高通过“募学道者,共图恢复”、“助宇以奉浮屠之香火”,但其子王愚又言“吾非以媚佛老”,亟于将修缮道观的行为与佛道之间的关联撇清,这一说辞或是受到了理学家批评这种祭祀行为的影响。族谱对此时的祭祀活动描写得较为粗浅,大体上是“金庭观以崇奉三清,而右军遗像附焉。岁五月十日,会子姓祭享之。”王文高在已有道观田产基础上,增置1/4,田产累计460亩,其中1/5位于邻邑新昌县。事实上,这多是粮长逃避赋税的方式,县志记载“寺观田例有香火田三十六亩,因其时佥民户充粮长,解纳北折,赔累侵家,惟寺观田不与,故民田多诡寄寺观,日继置田以图幸免”。虽然谱中的传记提及金庭观香火田为祖宗祭祀田,但“祭祀田”实质上可能还属于王文高家族私产,是他们作为粮长在道观诡寄田产的结果。至嘉靖年间(1522—1566),族内财富分化加剧,宗族内部矛盾加深,由经商致富的族中巨豪霸占了观田370亩。族中子弟遂将此上告至时任浙江总督,总制南直隶浙江福建等处军务的胡宗宪。胡宗宪“以征倭缺饷”批发,绍兴府推官张士佩勘讯批断,召佃充饷,要求王氏罚银修祠,永供祭奠,除自存“先祖香灯田”36亩以及所属地与山外,“其余尽数分派着落,<十>递年出名承佃,纳价充饷,改为民田”。虽然观田在诉讼中被改派为民田,但渐被宗族化的右军祠却得到了官方认可。与此同时,又因这些纠纷,道士弃走,“致观之产业、公务,悉听吾族宗子代摄之”。随着倭乱结束,承佃者逐渐又在佃种中逃避佃租。 万历八年,《清丈条例》正式颁布,土地清丈在嵊县渐次展开。同年,知县姜克昌在清查寺庙观所属田地之时,要求金庭观重新召佃,诡寄的民田则“追价入官”。王应昌听从乃父王尚德之策,利用士人身份特权,向官府极力要求“获免追价,给帖付照”,并将观内的飧堂充作永祀祠,“世奉香灯”。王应昌购入观田充作族产之后,佃农在名义上也就毋须直接向官方纳租,而是“佃而归之金庭”。全族围绕着金庭观、右军祠的祭祀活动逐步展开,“岁时忌节,则为具牲醴,以待子孙祭拜。祭毕而燕,族聚千指,小大醉饱,共乐祖馀。”有意思的是,康熙《嵊县志》对右军祠的记载特注了“后裔祀焉”四字。显然,此时的祭祀动机和规模与王文高时期相比已有较大的不同。
(二)远代先祖与肇基祖祭祀
明中前期,王文高家族还改造了乡里原有的地方信仰传统。附近的石鼓山立有石鼓庙,嘉泰《会稽志》记载,“大抵剡多石鼓庙,村聚往往有之,岁常以春秋祭,皆能福其民,盖一方所奉神也”。但至成化年间,《嵊志》记载该庙又称周灵王祠。周灵王之子太子晋,作为王氏的先代远祖,在唐时已得到公认并在社会流行。弘治《嵊县志》则新记华堂附近建有白云祠,祠中立有遗像,奉祀“王子晋”。以此来看,改变石鼓庙祭祀对象的行为可能由王文高家族主导。然而,山阴刘师邵、萧山魏骥在为王文高家族撰写谱序时,均言及王氏对石鼓庙“不以之尊祖庙,而以之奠乡主。”一方面,多数王氏子弟应仍将其视作地方神灵看待,以周灵王、太子晋为全族祖先的共同意识尚未全面形成;另一方面,宋代理学家设计的祭礼虽放松了民间祭祖代数的限制,始祖与先祖仍被排除在祠堂的祭祀之外。石鼓庙与白云祠的祭祀对象虽已呈现出宗族化的特征,但还未逾越神灵崇祀的传统。比对两所祠庙兴修,家族祭祀远代先祖的场所重心逐渐从石鼓庙转移至白云祠。明中期以降,王文高曾孙王菟,即亨房核心人物王尚德的祖父,多次特意修建通往白云祠的桥梁。王尚德又大规模修葺,扩大了太子晋在族内的影响力。王尚德为祖父王菟撰写传记时,则将白云祠的兴建归功于王羲之,并塑造了宗族祭祀的久远历史,“(白云祠)为始祖太子晋栖神之所,立祠崇祀始于右军,子嗣散处祠下,朔望焚香”。天启年间,王应昌主持了阖族修谱活动,又将石鼓庙与白云祠一同整合进了由家族构建的祭祀历史中,将其亦“溯源”至东晋时期。也因此,周汝登在撰写的谱序中提到王操之与乃父王羲之的迁建活动,“(王操之)独从父迁建周灵王庙于石鼓里,建白云<士>祠于红硃山。”除了借托道教神灵与地方信仰外,王氏还为先祖辟立墓碑,以墓祭为主要祭祀活动。王菟为“吾宗始迁岩头之祖(引者按:王弘基)”在岩头山竖立墓碑。弘治《嵊县志》记载华堂王氏立有宋代先祖的墓冢,“华堂王氏宋朝散大夫瑀墓在孝嘉乡岩头山阳”。但结合历史,不难发现宋代先祖本为岩头、小坑及华堂等地的王氏共有,却已被后人称作华堂王氏,且受到了官方书写的认可。嘉靖年间有关祖先祭祀制度的改革,使得庶民兴建宗祠合乎礼法。王尚德受此影响,不满于旧有的墓祭,“祭奠瞻拜苦无定所”,选择在卧猊山山麓建造会祭亭,以祭祀王弘基。新建祭祀场所因建制达到数楹而受到质疑,王尚德引“天子”之例反驳,“或拘程子不祭始祖说为泥,封君(引者按:王尚德)曰吾祖闻人也,今祠在。且天子祭始祖所自出,岂庶人可忘始祖耶?王氏庙通食千祀矣。”至此,石鼓庙、白云祠、右军祠及会祭亭,正式成为百世不迁的四大宗祠,分别祭祀周灵王、太子晋、王羲之和王弘基四人。纵观四所祠庙的兴建,它们被整合进宗族的历史进程却不完全同步。王氏在祭祀空间与重心上的调整更是一场历时弥久的建设活动。明中前期的祠庙建设活动更为强调华堂王氏的叙述。而受明中叶以降的赋役制度改革、祭祀制度调整的影响,由亨房主导的活动不再局限于华堂王氏内部,被整合的祠庙祭祀大大推动了金庭王氏的祖先认同,乃至宗族意识的全面形成。
四、族谱编纂与世系变动
除上述事迹外,华堂王氏还引领了两次修谱活动。宣德至正统年间的修谱活动由王文高家族负责,天启间的阖族纂谱活动则由亨房的王应昌家族主持。通过比对康熙、光绪两版族谱中的传记,其先祖世系发生过微妙的顺序变动。
(一)正统谱与始迁祖
王文高仿照欧式谱例编谱,辑成之后,又著有《凡例》十余条。首条规定“吾先系出琅琊而称金庭者,盖缘内史来家剡之金庭山,从其近者言也。”此次编谱仅由王文高祖孙三代三人完成。谱成后,他们相继邀请刘师邵、魏骥作序。两份谱序也强调了金庭王氏与王羲之之间的家世渊源。相隔近30年,至王暄任职南京礼部仪制司郎中时,遵父王钝之命邀请南京户部尚书潘荣作序。序言提及该版族谱的先祖世系,“自逸少上溯太子才二十六世,而自逸少下殆今已四十余世矣。”而结合魏骥为王愚撰写的墓志铭,可简要复原出正统谱订立的家族世系。墓志铭记载:
“三十八世祖会稽内史右将军逸少公尝筑馆以居,后舍其馆为道士宫,子孙处于金庭之傍。至三十六世祖有讳弘基者,仕宋为秘书省正字,自金庭迁于岩头。至五世祖兰室公(引者按:王迈)又筑室于猊山之阳,以其先尝构画堂,又称画堂王氏。”
以王愚追溯,六十四世祖太子晋、三十八世祖王羲之、三十六世祖王弘基与五世祖王迈是家族的核心先祖。逐一分析世系内容。首先,太子晋和琅琊王氏的关联在唐代也已形成。其次,王羲之在剡县隐居,王姓子孙傍居其旧宅的历史认知也已在唐人著述中出现。而岩头作为地名,已载嘉定《剡录》之中,唯独王弘基不载元以前的相关史籍。再次,“画堂王氏”称谓应是族人在明中前期塑造的,至成化年间,村名“画堂”改称为“华堂”。所谓的“画”应该包括了书法在内的作品,如王愚屋室的摆饰便为“左图右书”。对他们来说,其中最有价值的应该是赵孟頫的作品。王斗禨曾藏有赵孟頫“翰墨”,王宷孙也得其“六偈”相赠。但追溯家族历史,王斗祥、斗禨子嗣众多,王愚的五世祖王迈,作为唯一的出嗣者,是不太容易直接继承这些书画的。如此来看,王文高墓志铭中的“凡先代真像,若名人词翰,有散失而残缺者,皆购演而珍藏之”当别有深意。前文也已提及,岩头、小坑两派王氏在明初急剧式微,王文高或借机从中购买。这些藏品为家族强调自己和王羲之的血缘及文脉传承提供了较为有利的证据。王文高的几个儿子将这些笔墨频繁示人,如“金庭王希渊(引者按:王愚)宝藏二公真迹,间出以相示,俾予(引者按:刘师邵)评之。”大约同一时期,王讷、刘师邵曾与魏骥在绍兴府城相见,三人临别前,王讷向魏骥索要赠诗,于是魏骥作诗“怀瑜握瑾蔼清芬,斡勒金庭好子孙……校书文派何曾泯?内史家声又喜存……”实际上,绍兴府内的山阴王氏早已被视为王羲之后嗣的正统。魏骥为族谱撰写的序言显示,王文高家族有意强调了他们与山阴王氏的区分,“山阴、剡溪之再判,往往辞尊居卑,辞华居质,而无所讳,则其劲乎不屑以假乱真之意可镜矣!”在家族实力扩张、科举成功的背景下,绍兴府地区的文人群体对王文高家族与王羲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多认同。时人留有称赞:
“吁嗟墨妙有如此,初学讵可窥门墙。金庭山下右军宅,墨池尚有玄云香。闻孙千载踵家学,收得此卷如珍藏。为言迺祖在元时,结交赵魏同肝肠。相遗不赠合欢绮,特写昔贤金玉章。妙好文词二公笔,天葩云锦何焜煌。家传旧物赖有此,临摹欲继兰亭芳。”
由是观之,王文高家族在明中前期的修谱行为是基于个体家族对历史与文化资源的运用,强调家族归属与认同感的确认,多带有士绅豪族竞争门第的意味。此时的修谱活动伴随着家族重心的转移,而跨入士绅阶层的子嗣又将这场确认祖先的活动影响力扩散至其他文人群体,从而华堂王氏不仅成功表明自己是王斗祥后裔的核心支系,还强化了与王羲之之间的血缘关联。
(二)天启谱与肇基祖
天启元年,致仕归乡的王应昌受族中长辈邀请,参与主持修谱活动。王应昌父子均师从阳明后学周汝登,尤“以昌明理学为己任”。此外,其他族人也与心学成员有不少联系,例如王畿的先世家族也由嵊县迁居山阴,因此本人时常往来嵊县,并称呼王讷孙王菓为宗叔。而从黄绾给王阳明所作行状来看,王阳明先祖也曾迁居华堂。王应昌家族颇引以为傲,在天启谱《凡例》中特意引述王阳明先祖在华堂的析系。天启谱强调敬宗收族,散居不同村落的王氏被正式统宗为金庭王氏。此次修谱主要有31位族人参与,王应昌为谱撰跋,“凡收掌族谱之家,必赍谱来祭,与众一念,一则陈其宗器之意,一则永杜毁废盗卖之端。……应昌之转惧为快,当在此。是役也,阖族子孙均有劳焉”。谱中世系首先分列初系、中系、闰系及析系,其次细化至近十支房派。将修谱之人的分工和所属房派及身份等信息相关联(见表1),可以看出,具有功名身份的亨房族人占据主要职位,并主掌了核心的文字撰述。而七成以上的参与者则不具功名,他们主要负责“经理财用”与“纠合人心”。其中,参与“经理财用”的家族成员最多,不同世代、不同房派的成员向自己所属的房派族众收取修谱资金。对应男性世系人数,族人越多的房派被摊派至此项工作上的成员人数也越多。
表1 明末金庭王氏的修谱分工
分工 |
第41世 |
第42世 |
第43世 |
第44世 |
汇集定谱 |
[亨房1](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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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总裁 |
[里宅1](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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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定条款 |
[元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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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著事文 |
[亨房2](廪生、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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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图传 |
[亨房1](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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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校文义 |
[亨房1] |
[亨房1](庠生) [利房1](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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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财用 |
[元房1][岩头2] [中宅1][里宅1] [小坑1] |
[利房1] |
[元房1][亨房1] [利房1][贞房1] [岩头1] |
[岩头1][利房1] |
饬材搜料 |
[亨房1] |
[亨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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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合人心 |
[元房1][小坑1] |
[亨房1][利房1] [贞房1] |
[元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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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总计 |
31人——[元房5][亨房10][利房5][贞房2][岩头4][小坑2][里宅2][中宅1] |
资料来源:康熙《金庭王氏族谱》旧跋;光绪《金庭王氏族谱》卷3、4、9。
注:[元房1]指1位元房族人参与该项工作,[亨房1](举人)指此人具有举人功名,其他以此类推。
相比正统谱强调始迁祖王羲之,天启谱更为侧重肇基祖的再塑造。王弘基在正统谱中是王文高的三十五世祖,而在天启谱中,王文高上溯王弘基仅十一世。王应昌通过更改世系、重写传记,正式更改了王弘基所处朝代,并增添了王弘基后嗣的仕官历程。最具代表的是塑造了两位南宋期间的进士,可以说,天启谱反而淡化了先祖王斗祥家族由低阶小官依附元军的发家历史。但宗族塑造的南宋先祖并不是一蹴而就产生的。这些南宋先祖由“撰写”而逐步进入明代方志,最后反过来成为族谱编纂的参考和旁证。南宋时期,嘉泰《会稽志》、宝庆《会稽续志》及嘉定《剡录》不载王氏的历史人物。但至明中期,华堂王氏已有南宋王瑀为本族先祖的意识。族谱记载,王瑀为王弘基孙,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3)进士,官至衢州知府,曾与朱熹讲学论道。淳熙九年(1181),时任浙东提举茶盐公事的朱熹两次巡经嵊县,王氏化用了这段历史,塑造了王瑀与朱熹间的交谊。万历《绍兴府志》对华堂王氏仅记录王弘基一人,北宋大观年间(1107—1110)举明经科,官至秘书正字。王应昌所撰的王弘基传,首句引用万历《绍兴府志》对制科的评价,随之增添了未载于志书的王弘基仕官经历。最为重要的是,此次修谱正式将王弘基的肇基时间确立在赵宋王朝,而非正统谱记载的刘宋时期。王弘基身上也附加了编纂谱牒、邀请吏部尚书汪应辰作序的功绩。但此序全文几乎照抄《凤阁王侍郎传论赞并序》,仅增补了“王羲之自会稽入金庭”“王弘基自金庭迁居岩头”以及“仕官经历”等内容。由此,金庭王氏将早期的修谱活动追溯至南宋时期,清人也将其与嘉定《剡录》记载的《王氏世家》《王氏家牒》《王氏家谱》相比附。此次修谱不再是由一个家族独自完成,由王应昌家族支持的世系调整受到了宗族的集体认同。后世子孙对先祖名称、居住旧址已形成了长久稳固的记忆,而在朝代文字上的更改则是容易操作的。简而言之,两次族谱编纂的差异表现在,前者注重华堂王氏的文化家族塑造、远祖与始祖的确认,后者强调金庭王氏世系的厘清、支派的凝聚以及肇基祖的再塑造。
结 论
回顾岩头王氏转向华堂王氏,再至金庭王氏的元明历程:南宋末年,寓居在绍兴府嵊县的岩头王氏多为不载史籍的无名人物。至宋元之际,家族选择归附元军,并通过赵孟頫等人的帮助,转身为具有地方影响力的军功家族,子嗣也随之不断繁衍并逐渐分化为不同的支系。不过,明初的军户与粮长制使得家族重心转移,居住在华堂的王氏掌握历史话语并纂修族谱,确立了王羲之后嗣的文化世家形象,并确认了带有文化色彩与血缘正统意味的称谓。随着房派的再分化、祭祀活动的推进及朝廷政策的变化,以周灵王、太子晋信仰为核心的祠庙以及以王羲之崇祀为体系的道观逐渐私化为宗族产业,肇基祖所处的历史时期也由刘宋转化为赵宋,祭祀形式则从墓冢和寺观改为专祠。明末的士绅家族联合了不同的支系房派,将由岩头王氏繁衍而来的子孙统宗为具有科举传统的金庭王氏。不同时期的精英家族活动既有相似之处,又有着显著区别。由科举推动的士绅家族始终引领宗族建设,但相比来说,明中前期更聚焦于家族身份和个体行为,强调表达血缘传承与文化身份的塑造,当时的华堂王氏颇以东晋与元朝两个时期的祖先历史为傲。而随着历次的家族活动,族众对远代始祖以及肇基祖的认识日渐变化。这一历程却是缓慢的,直至祭祀行为开始具备正当性,其受众影响逐渐更广、更深,在此过程之中,政府力量和意识形态亦在推动宗族建设的合礼合法。受到集体认同、却又是虚构的南宋时期的修谱活动成为新的共识,处在分化中的支系房派则被统一整合进受到阖族认可的金庭王氏的历史叙事之中。由长时段观察,族谱作为其中一种叙事方式,将祖先形象通过文本加以明晰、扩散与传承,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形象创建。金庭王氏的个案显示,长达数个世纪的家族活动折射出宋末以来浙东社会文化的内在延续以及社会经济结构的持续转变。聚焦于特定家族长时段的内部活动,不难发现明中叶以降多方面的综合要素共同刺激了宗祠兴修、族产租佃以及阖宗统谱等诸多行为的发展。这些活动逐渐合乎礼法秩序,最终深深地被统摄在宗族共同祖先的名义之下。不过,当中仍需注意的是,祖先活动对后世进行宗族建设构成了双重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活动既促进了宗族的整合过程,但又对整合产生了难以直接逾越的路径依赖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