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泉:《大乘义章》提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71 次 更新时间:2024-09-20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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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泉 (进入专栏)  

 

《大乘义章》,二十卷。隋代慧远著。约成于北周之末、隋代之初。通行本有:《大正藏》(第四十四册)本等。

慧远(五二三——五九二),俗姓李,敦煌人。十三岁从僧思出家,二十岁从法上受具足戒。北周武帝灭佛时,独挺出与帝辩驳,后乃潜隐汲郡。至隋初,为文帝所重,征为大德,又命主持译场。因长期住净影寺讲学,故称“净影慧远”,以别于“庐山慧远”。思想上属地论宗南道派,晚年又就昙迁禀受《摄大乘论》,博综当代诸学,亦精通文理,世称释义高祖。著作尚有《十地经论义记》十四卷、《华严经疏》七卷、《大般涅槃经义记》二十卷、《法华经疏》七卷、《维摩经义记》四卷、《胜鬘经义记》三卷、《无量寿经义疏》一卷等。《续高僧传》卷八有传。

佛教传持,首重义门。南北朝时,除佛经注疏大量增加,法义纂集类撰著的比例亦急剧上升。当时魏释道辩有《小乘义章》六卷、《大乘义章》五十卷,昙无最有《大乘义章》(未详卷数),齐释法上(为慧远之师)有《大乘义章》六卷及《增一数法》四十卷,及法上之师慧光所撰《大乘义律章》,灵裕有《大乘义章》四卷,智脱有《释二乘名教》四卷,陈之宝琼有《大乘义》十卷(以上诸书皆已佚)。本书类聚佛书中术语,原分为教聚、义法聚、染法聚、净法聚、杂法聚等五聚,二百四十九科,分为十四卷。本书多处引用《大乘起信论》,与慧远的另一部著作《大乘起信论义疏》四卷、梁智恺《一心二门大意》一卷、北周昙延《大乘起信论义记》二卷,同为有关《起信论》的最古文献。由于书中对《成实论》颇多肯定,有些学者认为本书五聚的区分,受到《成实论》所分五聚(发谛聚、苦谛聚、集谛聚、灭谛聚、道谛聚)的启发。现存本只有四聚,各聚按照从小数增至大数的方法概述法义,共有二百二十门,更设细段而详释之。

一、教聚。解释佛教经典的构成,内分众经教迹义、三藏义、十二部经义等三门。

二、义法聚。解释佛教的基本哲学概念,分为佛性义、假名义、入不二门义、二谛义、二无我义、如法性实际义(以上卷一)、三解脱门义、三有为义、三无为义、四空义、四优檀那义、四悉檀义、四真实义(以上卷二)、四谛义、四缘义、五果义、六因义、四空义、五法三自性义、六种相门义、八识义(以上卷三)、十因义、十一空义、十二因缘义、十八空义、二十二根义(以上卷四)等二十六门。

三、染法聚。解释痛苦的原因及结果,共有六十门,又分三类:第一、烦恼义。有二障义、三障义、三根三道三毒烦恼义、三使义、三漏义、四缚四流四轭义、四取义、四身结义、五住地义、五盖义、五下分结义、五上分结义、五悭义、五心手+裁义、五心缚义、六垢义、七漏义、七使义、八慢义、八种恶觉义、八妄想义、八倒义、九结义(以上卷五)、十使义、十缠义、十障义、十四难义、十六神我义、六十二见义、八万四千烦恼义(以上卷六)等三十门。

第二、诸业义。分身等三业、三性业、三受报业、三界系业、三时报业、曲秽浊三业、黑白等四业、五逆业、六业、七不善律仪、八种语、九业、十不善业道、十四垢业、十六恶律仪义、饮酒三十五失(以上卷七)等十六门。

第三、苦报义。分二种生死义、四生义、四有义、四识住义、四食义、五阴义、六道义、七识住义、八难义、九众生居义、十二入义、十八界义、二十五有义、四十居止义(以上卷八)等十四门。

四、净法聚。解释解脱修行的途径及果位,分因法、果法两类共一百三十三门。第一、因法。有发菩提心义、回向义、金刚三昧义、断结义、灭尽定义、一乘义、二种庄严义、二种种姓义、证教二行义(以上卷九)、三归义、三学义、三聚戒义、三种律仪义、止观舍义、三慧义、三种般若义、三智义、三量智义、同相三道义、别相三道义、三种住义(以上卷十)、暖等四心义、人四依义、法四依义、四圣种义、四亲近行义、转业四行义、四修定义、四不坏净义、四坚义、四种道义、四种善法义、四种味义、四德处义、四种求知义、四陀罗尼义、四无量义、四无碍义、菩萨四无畏义四摄义(以上卷十一)、五愿义、五戒义、五品十善义、五停心义、五圣支定义、五圣智三昧义、五智义、五忍义、五种菩提义、五种方便义、五种善法义、五行义、五生义、五无量义、五德举韩义、五种教诫义、六波罗蜜义、六念义、六种决定义、六妙行义、六种善法义、六和敬义、六修定义、六三昧义、六摄义、七善律仪义、七净义、七财义、七种大乘义、七地义、八戒バ义(以上卷十二)、八禅定义、八解脱义、八胜处义、八行观义、八大人觉义、八法摄摩诃衍义、九次第定义、九观备义、九断智义(以上卷十三)、十备义、十一切入义、十圣处义、十种慰喻义、十愿义、十种供养义、十无尽藏义、信等十行义、十明义、十忍义、十无生忍义、十住义、十行义、十回向义、十地义、十功德义、见性十法义、涅槃十因义、菩萨十力义、菩萨十无畏义、三乘共十地义(以上卷十四)、十智义、十一智义、十一净义、十二头陀义、十二巧方便义、十三住义、离十四垢业义、离隐六方离四恶友摄四善友义、十四化心义(以上卷十五)、十六特胜义、菩萨十八不共法义、二十种法师德义、三十七道品义(以上卷十六)、贤圣义(以上卷十七)等一百一十五门。

第二、果法。分涅槃义、无上菩提义(以上卷十八)、净土义、三佛义、三智义、三不护义、三念处义、四一切种净义、二智义、四智义、四无畏义(以上卷十九)、五分法身义、五眼义、六通义、十号义、十力义、十八不共法义、百四十不共法义等十八门。

五、杂法聚。文佚,由道宣《续高僧传》的传说推考,当包括二十九门。

本书相当于一部佛教百科辞书,汇总当时中国佛教诸派学者所接受的全部法义,以法数别排列说明,先陈小乘之说,后申大乘之旨,“陈综义差,始近终远,佛法纲要,尽于此焉。”(《续高僧传》卷八本传)。后世对佛教法义的讨论,常引用此书。本书的编纂方式,影响到隋代智顗所撰的《法界次第初门》和唐代窥基所撰的《大乘法苑义林章》。而精确广博,或有胜于后者。如作为佛教对机施教的解经方式“四悉檀”,天台宗智顗望文生义,梵汉兼称,义译“悉”为“遍”,音译“檀”为“施”,释为“佛以四法遍施众生”。而本书卷二四《悉檀义四门分别》条则正确解释为:“四悉檀义出《大智论》,言悉檀者,是中国(指中天竺)语,此方义翻,其名不一。如《楞伽》中子注释言,或名为宗,或名为成,或云理也。”又如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提及玄奘奉诏译老子《道德经》为梵文,译“道”为“末伽”,引起道士成玄英等争议,认为应译为“菩提”。而本书卷十八《无上菩提义七门分别》条,清晰缕析了上述二个译名的时代变迁:“菩提,胡语,此翻为道。……问曰:经说第一义谛亦名为道,亦名菩提,亦名涅槃,道与菩提,义应各别,今以何故,宣说菩提翻名为道乎?释言:外国说道名多,亦名菩提,亦曰末伽。如四谛中,所有道谛,名末伽矣。此方名少,是故翻之,悉名为道。与彼外国涅槃、毗尼,此悉名灭,其义相似。经中宣说第一义谛名为道者,是末伽道。名菩提者,是菩提道。良以二种,俱名道故,得翻菩提,而为道矣。”详见陈寅恪《大乘义章书后》(《史语所集刊》第一本第二分,一九三○年)。

——陈士强、王雷泉等主编:《中国学术名著提要·宗教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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