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民先生1994年年初在法国答记者问时指出:佛教在过去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未来是解决人类精神问题的必由之路。(明海:《缤纷法雨洒巴黎》,《法音》1994年第四期。)这段话,非常精辟地概括了佛教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在当代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以及在世界宗教之林中的发展前景。
作为人类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在人类文明史中有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长达几十万年的原始宗教;第二阶段是阶级社会出现以后的民族—国家宗教,原始宗教的自发性、平等性为人为性、阶级性所代替,宗教蜕变成统治阶级的官方意识形态。世界性宗教在创教时期往往作为官方国教的异端而出现,其普世性和超越性是对狭隘的民族、阶级、政治利益的反动。在其发展过程中,又为世俗统治者所利用,带上人为宗教的色彩。然而,伴随三大世界性宗教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破天荒第一次产生了一种超越种族、语言、政治诸关系的信仰关系,不分籍贯和语言,不分畛域和国籍,开始按信仰结集。合乎逻辑的历史进程应是:人类宗教的第三阶段在更高的阶段上复归到普世的、自发的宗教。
“白马驮经”、“一苇渡江”,来自喜马拉雅山南麓恒河、印度河系的印度佛教,汇入中国的黄河、长江河系,融汇成独具特色的中国佛教。这场延续近二千年的宗教融合运动,在中国宗教史上,并非空前,亦非绝后。在中国历史上,至少有三次大规模的宗教文化融汇:
第一次是在华夏文化圈中进行。殷周鼎革时周公奠定的伦理化宗教传统,在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中,经周、鲁文化和以齐、楚文化为代表的非周文化的冲突和融汇,至秦汉时形成“王霸杂用、儒道互补”的格局。在这“旧邦维新”的演变中,孔子生前虽未成就“尊王攘夷”的事功,却在身后完成“素王之业”,奠定了日后两千多年中国宗教的基调。汉代以《三礼》的形成和白虎观会议,标志着儒教国教地位的确立,维护王权统治和宗法血缘关系的敬天祭祖观念,成为知识阶层理性诠释的大传统文化,而“怪力乱神”的民俗信仰则作为小传统文化而成为潜流。
第二次是在东方文化圈中进行。因僵化的儒教经学之解体,东汉末年的社会批判思潮及其后魏晋玄学对儒教的国教地位进行了冲击,佛教恰值儒教失落之际大规模传入中国,填补了因儒教的现世指向和其他民间信仰的粗俗鄙陋所留下的精神空间,满足了社会各阶层的宗教需求。佛教传入中国,就进入了中国宗教的精神历程之中。佛教运用本身在思想理论上的优势,超越了中国本土儒道二教的弱点而承担起发展深化中国宗教的历史使命,使中印两种高级文化在保持各自特征的前提下互相渗透、互相融合。
第三次是在东西文化圈中进行。明末基督教再度入华,佛教徒自觉地站在中华民族本位文化立场上,对西方宗教进行批判。鸦片战争之后,儒教逐渐退出国教地位,近代佛教复兴处于世界性的政教分离运动大背景下。两次“庙产兴学”风潮迫使一盘散沙状态的佛教徒自觉地组织起来,并为延续和重建教团而举办新型的佛教教育。“五四”前后,佛教徒在争取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参与“反孔教”运动和“非基督教运动”,表明佛教在更大范围面临三大宗教冲突融汇的问题。
以1919年的“五四”运动为界,历史上的中国佛教,处于第二次宗教融汇运动中,表现为儒佛道三教间的冲突和融合。而当代中国佛教,则处于更大范围的第三次宗教融汇运动中。原来制约着中国佛教发展的政教、儒佛、教俗三重关系,以及由此使佛教付出的负面代价,今天都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为佛教在当代的复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政教分离已成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
佛教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突出表现为同国家的关系。中国佛教史上的“僧官制”和“度牒制”,表明佛教从未凌驾于王权之上,而是处于王权的有效控制之下,区别只在于这种控制的强弱程度。进入二十世纪以来,政教分离已成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近代中国佛教复兴运动中所创建的佛教组织,太虚法师提出的“议政而不干治”的口号,就是在这种潮流中所获得的成果之一。就佛教的圆融、和平的宗教性格而言,佛教只有在政教分离的格局下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当前,政府和佛教界都提出的“僧要像僧,庙要像庙”之要求,就是在佛教不干预政治、教育的前提下,国家在法律上确保佛教的宗教品格和主体地位。“在教言教”与“在政言政”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佛教领袖赵补初居士对当前某些地区存在的“政教不分”局面的批评,正是自觉地回应着政教分离的世界大势。
(二)佛教在各教平等竞赛中处于领先地位
中国历史上的儒佛道三教关系,主要表现为儒佛二教关系。佛教在中国发展的时空不平衡性,背后机制端在儒教。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儒教已从政教合一的国教地位退出,恢复了儒学的人文主义思想原貌,这为佛教真正自由的发展扫清了障碍。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在交通和通讯领域的异乎寻常的发展,地理差距已大体上被克服,没有一个国家能脱离世界其他部分而孤立存在。现在东西方宗教打破各自局限,互相对话、相互渗透的时代已经开始,因为“‘世界’这一概念的含义以及人的地位和人的精神需求,现在正处于根本变化中。”(阿部正雄著 王雷泉等译:《禅与西方思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305页。)宗教之间及宗教与社会各种思想间的对话,其前提就是承认各种思想都含有真理,都具有平等地位。而中国历史上三教鼎立的模式,早启当代宗教多元化之先河,为未来宗教之发展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选择。
大乘佛教连结了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成为东方文明的代表。印度和欧洲大部分民族同出印欧雅利安语系,在人种和宗教上有着共同的渊源。文化存在于传播中,源于闪族系统的基督教主要在欧洲雅利安语系中发展,构成西方文明的主流;源于印度雅利安人的佛教却大成于中国,构成东方文明的代表。在科学向宗教取得全面胜利的今天,佛教否定创世主及独断论神学、主张主体觉悟的学说却独擅胜场。在世界走向一体化的今天,佛教当仁不让地成为连结东西方文化的纽带。
(三)经济体制改革为佛教的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
改革开放使中国大陆迈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东西文化交流的格局之中,经济体制的改革,改变了政企合一的局面,必然在经济底层环境扫除旧宗法制度的残余,为佛教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并改变着佛教的存在形式。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现代化过程与宗教并不对立,它们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市场经济形成中在道德领域带来的负面代价只是暂时的过渡现象,“现代化本身产生的问题会增长对宗教的需求”,“宗教乃是减轻现代化带来压力的一种可能方式。”((德)苏为德:《现代化和宗教的辩证法》,《世界宗教资料》1992年第四期。)进入九十年代后,佛教在社会层面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变化。除了继续得到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的无私援助外,正在崛起的大陆民族工商业者开始投资佛教事业,并给予佛教界虽为数不多但意义深远的资助。寺院经济出现了一种新的类型,由企业集团在房地产开发、旅游业、殡葬业等经济实体中,恢复或新建作为企业中相对独立的寺庙,然后赠予僧团,或与僧团形成一种互补互利的关系。甚至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机构,也热衷于进行盖庙造像活动。上述行为对佛教可能带来的世俗化倾向及与僧争利等弊端,属于另文讨论的课题。但这一事实说明:各种社会利益集团,已敏锐地感受到因佛教的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市场经济运转的前提是明确产权所有制,并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产权关系。这必将使清末民初以来含混不清的“庙产社会所有”的说法得到澄清,从根本上杜绝地方豪强势力借“庙产兴学”及形形式式变种之名义侵占庙产的行为。市场经济改变了旧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封建社会中所强化的宗法性教阶制度,必将在社会民主化的潮流中受到冲击,从而使佛教的“六和”精神得到真正发扬。市场经济的运作使社会分工明确化,对各种专业人才的重视和要求也随之提高,从而为佛教保持自己的宗教品格和主体地位提供了坚实的社会保障和监督系统。市场经济的发展将形成一个强大的民族工商业者阶层,这中间一部分人对佛教的支持或结盟,将对佛教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从而摆脱海外势力渗透的阴影。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为政教彻底分离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并使当前存在的宗教实践与理论脱节的“悖论”现象得到澄明。
(四)具备独立品格的佛教知识分子群体正在形成
与佛教唇齿相依的佛学研究得到同步增长,根据笔者的粗略统计,自1949年至1992年,大陆先后有3872名作者,在教内外报刊上总共发表了7500余篇佛教文章,其中仅发表一篇文章的为2770人,发表五篇以上文章的作者为232人。(王雷泉主编:《中国大陆宗教文章索引》,台湾东初出版社,1995年第十期。)除去已经逝世者,以及撰写一般性介绍文字者,现在能够撰写佛学研究论著的作者,约一百人左右。活跃在佛教界内外的这一百名左右学者,将担负起承先启后,迎接下世纪佛学研究复兴的大任。可喜的是,佛教界、学术界和社会政治、经济各界从事佛教研究的学者,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沟通、对话和合作,对佛教的发展有着一种共同的忧患,认为佛教的健康发展不仅是佛教内部的事,而且关系到中国文化的慧命,也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一个具有完全独立的新型人格的佛教知识分子群体正在形成。
——《法音》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