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后凯:打通要素流动壁垒,让城乡实现“双向奔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46 次 更新时间:2024-08-0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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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后凯 (进入专栏)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列重要部署。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在接受南方+记者专访时表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以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全面深化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自由流动,真正实现城乡“双向奔赴”。

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南方+: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决定》给出的抓手是“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怎么统筹好这三个方面,从而形成合力?

魏后凯:要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关键、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实际上,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国各地包括广东已经在推进了,广东提出的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就是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助于破解城区与县域发展、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三个方面的不平衡。

接下来,广东要在更高的水平上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应当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省域一体化,发挥省级和地市政府的作用,打造利益共享的新型帮扶共同体。

南方+: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自由流动是城乡融合的重要前提。该如何打通要素流动壁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魏后凯:要按照《决定》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城乡综合配套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土地管理、就业管理、社会保障“四项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两大体系”。

具体来讲,当前,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要把着力点放在城乡人口迁移、资金流动和土地流转等方面。要顺应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趋势,落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政策,全方位打通农民进城的通道,加快推进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同时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引导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和养老;要尽快破解县域资金外流与农民贷款难的矛盾,加大金融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城市资本下乡,建立乡村振兴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要继续深化“三块地”改革,尤其要打通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宅基地退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之间的通道,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最终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奠定基础。

因地制宜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南方+: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方面,《决定》强调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您对此有何建议?

魏后凯:产业振兴是县域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础。经验表明,县域经济能否兴旺发达,关键在于是否有坚实的产业支撑。

对于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首先,要立足县域资源、生态和成本优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现代优势产业群,县域城乡产业的发展,要根据主体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实行差异化的产业发展导向。

第二,不同县域的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各异,要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最重要的一点,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人产城全面融合,以产业的集聚来引导人口的集聚,以人口的集聚来推进城镇化的建设。

第三,要城乡一体双向延伸产业链,构建纵横向融合的城乡一体化产业链条,充分挖掘农业的多维功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智慧农业,推动农业与电商物流、文化旅游、休闲康养等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第四,要推动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城市国有经济与农村集体经济开展深度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和下乡资本扎根乡村,与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农民等形成利益共同体,构建一个多赢共享的长效机制。

南方+:产业振兴,还离不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积极培育,您认为,如何培育好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魏后凯:乡村产业的振兴需要新业态的不断涌现。要培育好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可采取多方面的举措。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不光是要提高农村居民的素质,更要引进和利用好符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人才,为乡村全面振兴所用。二是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要加大对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政策支持的力度,只要是看准了,又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在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都应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对一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加大推广,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活力

南方+: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决定》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作出多项重点部署。该如何推进?对广东有何建议?

魏后凯:一是要多途径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改革,搞活承包地的经营权,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也要进一步深化,重点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开辟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盘活农村各种闲置的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经通过并于明年5月开始施行,其中第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这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了法律支撑。浙江很多强村公司,实际上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的企业,通过这些企业,来开展经营,有利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同时,还要加大村庄经营的力度,提升村庄的品牌价值,提高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是要采取先富带后富的方式,先发展起来的村,带着经济薄弱的村庄一起发展。当前,广东有很多地方都在探索,比如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在对口帮扶中就有不少村庄之间结对共同发展,像广州和清远之间的“红联共建”,佛山和云浮的“村企共建、村村结对”等,有的采取党建联盟,有的组团发展,有的形成联合体,等等,可以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来促进村庄联合发展。

转自:南方+ (记者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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