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裕生:权利的普遍性与现实性——《权利的形而上学》重印后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743 次 更新时间:2024-07-2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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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裕生 (进入专栏)  

 

从去年开始,陆续收到读者反馈:这部出版于2019年的作品已经很难买到,偶尔在一些网店上能看到,但价格都比原书高出很多。近日,商务印书馆决定重印这部作品。借此机会,我做几点说明。

这部作品试图对权利进行这样一种超验论证:从不可置疑的事实出发,通过返溯分析与推论,确立使这类不可置疑的事实得以可能的条件要素,再从这种至少逻辑上先于事实的条件要素出发论证出那些基本权利。这样的论证实际上也就是要为那些基本权利寻找到超越经验、超越传统、超越时代、超越历史的基础,以此表明,人类成员个体的那些基本权利是有根据的,且是普遍的。权利的这种普遍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1. 这些被论证的基本权利存在于每个人类成员个体,而不管其所属的种族、性别与阶层。总之,不管其出身与来源,每个人类成员个体都拥有这些不可贬损、不可让渡、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2. 这些基本权利不因一个人所属的文化与传统的差异而改变——不更多也不减少。如果一个文化传统世界使其成员个体的权利减少了,那么这个文化世界就需要接受重估,进行损益,以便提高其普遍性,直至认识、承认、尊重并维护那些基本权利。否则,这个文化传统世界就失去合理性,人们有理由批评乃至拒绝、告别或离弃它。

3. 不管是在现实的经验世界里,还是在某个历史时代里,人们都有理由主张享有这些权利,任何理论及个人与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定人们对这些权利本身的诉求。人们甚至有理由根据人们在其中享有这些权利的程度来衡量一个现实世界或一个历史时代的文明程度。

本书出版之后,收到来自不同领域的读者的反馈,包括法学界年轻学者的积极回应。尤其有幸的是得到了北京大学历史学家罗新教授的推荐。同时也收到一些质疑,其中最多的一个质疑是:所论证的这种权利是抽象的权利,不具有现实性,因而不是真实的。这是“眼前现实主义思维”最容易提出的一个质疑。在这种思维看来,在眼下的现实里,或者在当前的时代里不在场或者尚未存在的东西都只存在于理论里,并不具有现实性,因而是不真实的。依这种思维,几何学也是不真实的。因为在“眼前的现实里”根本不存在直线及其构成的任何几何学图形。但是,理性向人表明,几何学图形及其相关属性比人们在“眼前的现实里”看到的图形更真实,它们甚至构成现实事物的图形的标准。对于哲学来说,它能做的与应做的,首先就是依据理性所洞见到的事实,听从理性的引导,在尽可能大的逻辑想象空间里展开思想实验,探究问题,反思人性,以确立使人类文明世界的秩序得以可能的那些底线原则。这些原则一旦被论证出来,它们就具有合理性而具有现实性。因为其合理性本身就有足够的理由与力量促使人类自身把这些原则现实化,使它们现场化。这部作品所论证的那些权利原则就是这样的底线原则。它们不是什么高标的乌托邦,也不是出于个人的奇思妙想,而是衡量现实与时代的合理性程度的坐标,是使现实世界与历史时代保持其文明与理性的底线规范。如果它们在现实里缺席,在时代里被悬空,那么,不是它们不具有现实性,而是现实偏离了合理性,是时代失去了方向。因此,现实需要校正,时代需要校准。

在重印前,我对个别地方的表达进行了精确化处理。我的博士研究生李健康帮我校对了全书。本书的责任编辑张双龙先生在初版与重印过程中付出了很多工作。在此,一并致谢!

2024年6月9日于学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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