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道统中传道者的老师一定是传道者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552 次 更新时间:2024-07-19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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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在历史上,是朱熹第一次提出周敦颐传道于二程兄弟,不仅二程兄弟是道统谱系中的传道者,周敦颐也具有同样的地位,此即“周程授受”命题的由来。问题在于,二程反复强调其对“圣人不传之学”的再发现是来自于“遗经”,而不是师徒授受关系,程颢就自称:“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程颢、程颐:《二程集》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24页]于是,“虽有所受”与“自家体贴”就构成了矛盾。程颐在《明道先生行状》中承认程颢在十五六岁时,“闻汝南周茂叔(周敦颐字)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伊川先生文七》,《二程集》第二册,页638]同时,二程屡次声称自己是从《六经》中独立发现了“千载不传之学”,并未指认自己接续的道统是从周敦颐那里引出的。这在后世引来不小的争议:否定周程授受关系的学者,强调程颢在周敦颐那里“未知其要”;肯定此一授受关系的学者(如朱熹),则强调程颢是在周敦颐的启发下方“慨然有求道之志”。问题是,如果没有周敦颐的教学,二程是否可能发明“千载不传之学”。换言之,传道者的老师是否必然是传道者? 这个问题宋代学者是有所考虑的。

朱熹在《中庸章句序》中,从尧舜到孔子的道统谱系是这样的:

夫尧、舜、禹,天下之大圣也。以天下相传,天下之大事也。以天下之大圣,行天下之大事,而其授受之际,丁宁告戒,不过如此。则天下之理,岂有以加于此哉? 自是以来,圣圣相承:若成汤、文、武之为君,皋陶、伊、傅、周、召之为臣,既皆以此而接夫道统之传,若吾夫子,则虽不得其位,而所以继往圣、开来学,其功反有贤于尧舜者。

道统发源于尧,此后夏商周三代的道统一直延续,从尧舜到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召公,道全面地实践于历史时空之中,体现为一种治理形态,即所谓“以天下相传,天下之大事也”,主要表现为“治统”。然而,幽厉失国,平王东狩,“道”的“天下之大”的“治统”形态早已崩溃,从“周公、召公”到孔子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历史断裂,道统在此期间出现了第一次失传。在此之后,重新接续道统者为孔子。但孔子出生时,最后一批道统传承者周公、召公去世已久,西周“治统”已成废墟瓦砾,孔子又如何“明道”进而“传道”呢?《论语·子张》“卫公孙朝问于子贡”章提供了答案:

卫公孙朝问于子贡:“仲尼焉学?”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学? 而亦何常师之有?”

朱熹解释“文武之道,未坠于地”的意思是:“此但谓周之先王所以制作传世者,当孔子时未尽亡耳。”[朱熹:《晦庵集》卷四十二《答吴晦叔》(“别纸所询三事”),《朱子全书》第二十二册,页1907-1908]西周土崩瓦解,“文武之道”已经从国家、社会层面消失了,但是对于“道之本体”的认识早在尧舜禹时代已经形诸载籍,《尚书·大禹谟》即是载道之经典,同时“道”也在人与人之间以亲相授受的形式传承。子贡强调,在孔子同时代还有人能够传承“道”的一枝一节,但这些人并未把握道之全体大用,即所谓“识其大者”“识其小者”。孔子正是向这些“贤者”“不贤者”虚心学习,才最终把握了“文武之道”的全体大用。韩愈《师说》所称“圣人无常师”即祖述《论语·子张》此章而来。在《学而》篇中,孔子还教导道:“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十三经注疏》下册,页2458下]这里的“有道”者,也是子贡所称的“识其大者”“识其小者”,而不是周公那样的传道者。虽然没有见过上一代传道者,但通过研讨载籍和求教学者,仍能得到片段的、零星的继承,此所谓“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孔子得到了这些师傅的启发,但最终成就远远超过了那些他曾经问学的前辈和师傅。朱熹《论语集注》对此解释道:“然则能无不学、无不师者,是乃圣人之所以为生知也。”[朱熹:《晦庵集》卷四十二《答吴晦叔》(“别纸所询三事”),《朱子全书》第二十二册,页1907-1908]

根据《论语·子张》“卫公孙朝问于子贡”章和韩愈《师说》,传道者在学习的过程中得到了不同前辈的指教;而指导过传道者的学者自身可以不是传道者。显然,传道者的老师并不必然是传道者。同理,也许二程内心并不许可周敦颐是宋代第一个重振“不传之学”的传道者,但他们也不会刻意否认曾经向周氏请益,因为承认曾向周敦颐问学毫不影响程颢的传道者地位。故程颢自称:“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二程集》第二册,页424]二程还向弟子提到:“昔吾受《易》于周子,使吾求仲尼、颜子之所乐。要哉此言,二三子志之!”[《河南程氏粹言》卷一《论书篇》,《二程集》第四册,页1203]可见程颢所谓“虽有所受”包括了周敦颐。

如果周敦颐是传道者的话,周敦颐的老师是不是传道者呢? 周敦颐师从穆修,穆修师从种放,种放师从陈抟,如此追根溯源,周敦颐是陈抟的传人,而宋代已经有人认为周敦颐不过是陈抟的传人而已,没有资格进入道统。朱熹多次表彰周敦颐是“不由师傅”,但也承认周敦颐的学术,尤其是《易》学来自于陈抟。[朱熹的相关论述,参见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主编《宋明理学史》上卷,页58-59,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对此,南宋湖湘学者胡宏认为陈抟只是隐士:“于圣人无可无不可之道,亦似有未至。”[胡宏:《周子通书序》,胡宏:《胡宏集》,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60页]陈抟没有资格进入道统。接着胡宏引用了程颢“周子令寻仲尼颜子所乐者何事”一语,指出:“士皆谓程颢氏续孟子不传之学,则周子岂特为种、穆之学而止者哉? ……今周子启程氏兄弟以不传之学,一回万古之光明,如日丽天,将为百世之利泽,如水行地,其功盖在孔、孟之间矣。”[胡宏:《周子通书序》,胡宏:《胡宏集》,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60页]作为传道者的周敦颐的老师穆修、种放并不必然是传道者。至于二程兄弟自称得“不传之学”,胡宏认为他们是受到了周敦颐的启发,而且周氏的地位应该介于孔、孟之间。胡宏还赞扬周敦颐《通书》:“此一卷书,皆发端以示人者,宜度越诸子,直与易、诗、书、春秋、语、孟同流行乎天下。”[胡宏:《周子通书序》,胡宏:《胡宏集》,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60页]《通书》的地位高于子部著作,而约等于“经”。

二程师从周敦颐,对二程成为“千载不传之学”的继承人大有助益。胡宏门人、“东南三先生”之一张栻在论及周敦颐与二程的授受关系时说:“惟二程先生唱明道学,……以续孟氏千载不传之道。其所以自得者,虽非师友可传,而论其发端,实自先生(按:指周敦颐),岂不懿乎!”[张栻:《新刊南轩先生文集》卷十《永州州学周先生祠堂记》,《张栻集》,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911页]张栻一方面谨慎地指出“(二程)其所以自得者,虽非师友可传”,周敦颐与二程之间可能没有发生过以“道”为内容的传授学习关系,即便如此,周敦颐仍不失为二程重新接续道统之传的“发端”,也就是启蒙者。如此,张栻就巧妙地调和了“不传”与“师承”的矛盾,说明“自得”与师傅的“发端”之功并不矛盾。换言之,二程的老师是不是传道者,不构成二程成为传道者的必要条件;但假如二程的老师恰好是传道者的话,则可以视为一种锦上添花。那么,关于周程授受这一命题的下列判断便不能成立(就笔者目力所及也没有出现过):如果没有周敦颐,二程就不可能成为发明“千载不传之学”的传道者。

总之,在宋明理学的道统谱系中,传道者的老师可以是传道者(周敦颐之于二程、孔子之于曾子),但也可以不是传道者(譬如孔子与他的众多老师);即便传道者的老师确实是传道者,那么无论是师是徒,双方对道统接续和对“千载不传之学”的发明仍然是独立完成的自证、自悟、自得。宋明理学的道统学说,正是在“周程授受”个案上呈露出内在的思辨力量和赓续历史文脉的不竭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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