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京等:论城市化与逆城市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64 次 更新时间:2024-06-2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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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京 (进入专栏)   马朝钧  

目前我国尚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城市化仍任重道远,因此我们绝不能受“逆城市化”的误导而放缓城市化进程。

最近有学者预言:中国未来发展将逐步显现“逆城市化”特征。“逆城市化”是1976年美国学者波恩提出的概念,意思是当一个国家城市化率达到一定水平后,人口会向小城镇或乡村流动。此现象能否可看作是“逆城市化”?或者中国城市化的趋势是否会出现逆转?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从一种消费选择现象说起

前年夏天我们到福建东山调研,听说当地有一条海鲜街,那天特地去那里用晚餐。选哪家餐厅好呢?我们从街道一头往另一头搜选,结果发现越靠近中段,餐厅里顾客越多;而走过一半,顾客却渐渐少下来。有趣的是,去年在北戴河也见到海鲜一条街,而且也是中段餐厅顾客多。于是突发奇想:消费选择聚中是否是个规律?

带着这个疑问,后来又到北京的几处餐饮街作探访,所观察到的结果与在东山、北戴河看到的情况大体相同。由此可以断定,消费选择聚中应该是个规律。可怎样论证这一规律呢?科学研究方法论说:事实不能用事实解释,要用理论解释。问题是我们用什么理论作解释呢?这些日子反复思考,所想到的理论解释如下。

(一)前提假设。作理论推理需要有相应的前提假设,而我的假设是:海鲜一条街是竞争市场,且每家餐厅都是受价者而非觅价者。也就是说,各家餐厅所提供菜品的“性价比”皆大致相同。为何作这样的假设?因为在充分竞争条件下,谁抬高价格谁就会失去顾客;而压低价格则引发恶性竞争,会导致所有餐厅多败俱伤。

(二)推理工具。研究人类行为规律当然是要用需求定律。需求定律说:在特定约束条件下人们要争取收益最大化。而此处对消费者来讲,约束条件是搜寻餐厅所付出的成本(时间与体力);收益最大化,则是寻找到“性价比”最优的餐厅。显然,消费者作何选择最终要根据自己的“搜寻成本”与“餐厅性价比”作权衡。

(三)成本收益分析。从成本看,随着搜寻餐厅数量增多,消费者体力或时间耗费增加,边际成本不断上升;从收益看,由于存在竞争,餐厅“性价比”大致相同,并不存在最价廉物美的餐厅。这就是说,人们从街道两端搜寻至中途,其边际收益皆为零。既如此,当两端顾客碰面交换信息后会停止搜选,于是形成了消费选择聚中现象。

若以上推理成立,我们便可提出“消费选择聚中定理”。可表述为:假定市场存在竞争且供给产品的品质相同,那么消费者对消费场所的选择一定聚中。反之,若市场竞争受到限制,或者产品的品质存在差异,则消费者选择不会聚中。比如“酒好不怕巷子深”,消费者不聚中选择,是因为产品的品质与众不同。

从消费选择聚中看工商企业扎堆现象

现实中还有一个现象:工商企业大多偏好扎堆。留心观察,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往往是中心城区。为何中心城区会最繁华?因为中心城区的商铺相对密集。若进一步问:各类商铺为何要选择在中心城区扎堆?解释这一现象则需要借助上面的消费选择聚中定理。

事实上,商家在何处开店也是行为选择,既然是行为选择,那么也得服从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规律。对商家来说,约束条件是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而利益最大化,则是争取最大化销售利润。就单个商品来说,利润等于价格减成本。若成本一定,价格越高利润越大;若价格一定,则成本越低利润越大。

根据供求原理,商品供不应求,卖方可以按成本加利润定价;但若商品供过于求,价格则由需求方(买方)决定。然而市场经济常态是商品供过于求,故价格通常是由买方的需求决定而非卖方的成本决定。既然商品价格由需求方决定,而销售收入等于单位商品价格乘商品销售量,于是销售量便成为决定销售收入的关键变量。

进一步分析:企业总利润等于总销售收入减总成本。前面说过了,决定销售收入的关键变量是销售量,而根据消费选择聚中定理,商家为了扩大销售量,必然会选择在消费者密集的中心城区开店;另外从成本看,假定短期内企业技术变化相对稳定,生产成本也相对稳定。如此,销售成本就成为决定总成本的关键变量,若要降低销售成本,商家也会选择在中心城区开店。

以上是对工商业扎堆的理论解释,要判断这一解释是否成立,则需要用事实作验证。限于篇幅,这里我仅举两例:一个例子是小城镇的前店后厂。不知读者是否注意到,国内小城镇存在一种普遍现象,那就是临街面大多是商铺,而商铺后面是加工作坊。对为何存在这种现象,我曾与多家商铺主人交谈过,他们一致的解释是,前店后厂既方便消费者购买,也能节省商家的销售成本。另一个例子是大城市的销售门市。与前店后厂不同,比如茅台酒、阳澄湖大闸蟹等生产地并不在大城市,而生产企业却选择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设门市(专卖店),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有二:一是生产工艺对气候、土壤、水质等有特殊要求,产品在当地生产的成本更低;二是大城市人口多、市场需求大,在大城市设门市可扩大销售,同时也可节省消费者的搜选成本。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现象很多,究其原因,说到底皆是工商企业为了争取利润最大化而生产跟着销售走,销售跟着消费者走;而由于消费者选择倾向聚中,所以就有了工商企业扎堆现象,这种带规律性的现象我们不妨称为“工商企业扎堆定律”。

从工商企业扎堆看城市化规律

据历史学家考证,城市最早起源于乡村集市。随着家庭自然分工(男耕女织)和生产工具改进,生产效率提高,人们生产的产品除了满足自己消费还有了剩余。剩余产品需要交换,于是在一个区域的中心慢慢出现了集市。不过早期集市的交易量并不大,而且只在固定时间(如每月初一、十五)交易,因为当时人们剩余产品不多,没人会每天为卖两、三个鸡蛋就跑一趟集市。

需要研究的是,早期的乡村集市为何会演变成后来的城市?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是自然分工发展成社会分工后,社会分工推动了城市的兴起。

经济学说过,商品交换有两个前提:一是不同的产品所有权;二是社会分工。若不保护生产者的产品所有权,不可能产生商品交换,而且会导致偷盗、抢劫盛行;而若没有社会分工,也不会有普遍的商品交换。比如当种植业与纺织业成为固定的社会分工后,人们就需要互通有无,而要互通有无,就必须交换,否则专门种粮食的会没衣服穿,而专门织布的会没粮食吃。

分工是交换的前提,但有交换并不等于就有城市。所谓“兴城先兴业”,说的就是城市发展要有产业作支撑。是的,假若没有工商企业在集市附近扎堆,集市不过就是个交换场地,不可能变成城市。由此想深一层,工商企业选择扎堆其实除了消费者倾向聚中选择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社会分工。若没有社会分工,也不可能有工商企业扎堆。

何以作此判断?让我仍以种植业与纺织业分工作分析。众所周知,种植业的劳动对象是土地(农田),由于农田搬不动、移不走,这就决定了种植业不可能到异地扎堆。然而纺织业不同,它不以农田为劳动对象,可以离开农田到某个销售地投资设厂。也正因如此,所以我们说有了社会分工,工商业扎堆才有可能真正扎堆。

需要追问的是,工商企业扎堆为何能带动城市的兴起呢?可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工商企业扎堆会对劳动力产生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工业部门收入高于农业部门,劳动力也会从农业向工商部门流动。我们知道,劳动力既是生产者同时也是消费者;而且劳动力流动会伴随资本、技术等要素向工商业部门流动。当工商企业数量集聚到一定规模,集市也就渐渐变成了城市。

事实确也如此。今天的城市之所以分别处于不同区域的中心位置,归根到底,是消费聚中选择和工商企业扎堆所形成的结果。放眼看,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城市化国家绕开了工业化;也没有一个工业化国家绕开了城市化。可见,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密不可分的同一过程。

也许有人问:城市是工商业扎堆的结果,可为何城市会有大小之分?对此我们仍需从分工与交换的角度解释。经济学讲:分工决定交换,但同时交换的范围也决定分工的范围。换句话说,市场交换的半径越大,分工范围就越大;分工范围越大,从农业分离出的工商从业者就越多。工商从业者越多,城市规模也就越大。

举个例子解释吧。若交换范围仅局限于一个村,那么分工就只能在一个村范围进行。假定一个村分工后有8户人家从事工商业,显然,仅有8家工商企业的集市算不上城镇;若交换范围扩大到10个村,在10个村分工则有80家工商企业,这样集市就能变成城镇;若在100个村范围内分工,有800家工商企业则可足以撑起一个县城。

中国城市化趋势会逆转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对前面的分析作一简要总结,有三个重要观点:第一,消费者对消费场所的选择具有聚中倾向;第二,工商企业偏好在消费者密集地集聚扎堆;第三,城市发展需要以工商企业扎堆作支撑。如果以上三点成立,那么便可作为我们讨论中国城市化趋势是否会逆转的直接判据。

先看消费聚中选择。有学者认为,进入互联网时代后人们搜选商品的成本会大幅降低,消费选择聚中规律将不再成立。此看法是片面的。在互联网上搜寻商品信息的成本虽会降低,但要从海量信息中甄别商品优劣也有成本,比如有人买到假货或不中意的商品,其实就是他所付出的成本。这样看,网店不可能完全取代实体店。只要有实体店存在,消费聚中选择规律就不会变。

再看工商企业扎堆。随着企业投资规模不断加大,投资边际收益会递减,劳动力工资增长也会受到限制;同时随着工商企业数量增加和城市人口密度加大,城市居民生活成本会提高。在此情况下,确实会出现企业(人口)向小城镇和乡村迁移的现象,但这种现象并不能改变工商企业扎堆定律,只是工商企业转换了扎堆地点而已。

再看城市的产业支撑。工商企业选择在何处扎堆,那里就会发展为城市,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一定如此。深圳是典型的例子,改革开放前深圳只是个小城镇,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后,吸引了大量工商企业扎堆,短短40年,深圳今天已发展成为闻名遐迩的大都市。相反的例子是澳大利亚的堪培拉,堪培拉虽是该国首都,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工商企业扎堆,至今也不是大城市。由此可见,城市化要以工业化为依托也不会改变。

既然以上三点皆不变,那么怎样看待美国学者波恩提出的“逆城市化”呢?我们的看法:企业(人口)从大城市向小城镇或乡村流动,只能说明城市存在适度规模限制,但不能将此看作是“逆城市化”。恰恰相反,这种流动表明城市化将全面提速:比如现在有些乡村慢慢会变成小城镇;有些小城镇会变成小城市;有些小城市会成为中等城市或大城市。近年来工商资本下乡,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已经显现出这种势头。

分析至此,本文最后的结论是:无论生产要素向何处流动,它所改变的只是城市的规模和城市的生长点,而不可能改变消费选择聚中和工商企业扎堆规律,故城市化的趋势不可能逆转。具体对中国来说,目前我国尚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城市化仍任重道远,因此我们绝不能受“逆城市化”的误导而放缓城市化进程。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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