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突破5000元,大快人心!中国13亿人口,8亿在农村,毫无疑问,这样的结构决定了“三农问题”在中国必然举足轻重。农民富则国家富,农民不小康,中国不可能小康。也正因如此,中央政府当初提出新农村建设时就强调要把“生产发展”作为首选目标,而且三令五申,建设新农村不单是建村庄,而重点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我从小长在农村,目睹过贫穷,也挨过饿。自己有亲身感受,所以对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皆衷心拥护。事实上,今天政府的惠农政策,受益的不只是农民,城镇居民其实也是受益者。理由是,中国经济要稳定增长必扩大内需,而扩内需的重点是农民消费。否则内需不足而经济停滞,城镇职工也将大量失业。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龙精虎猛,GDP总量已跻身全球第三,不容易,了不起。然而问题在于,如此庞大的经济体,若再主要靠出口拉动怕不现实。横观天下,国家间贸易战狼烟四起,摩擦不断,这说明主要依赖外需已行不通。防患于未然,中国不如改扩内需,而且应把重点放在扩大农民消费方面。可当下困难是,企业产品再多也不会白送人,而农民收入低,囊中羞涩让他们拿什么消费?可见要扩大农民消费,归根到底得增加农民收入。
消费要受收入的约束,至少低收入不可能高消费。因此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要研究怎样去增加农民收入。这些年国家出台的惠农政策不少,从补贴粮食流通到直补粮食生产;从农村税费改革到免征农业税,力度之大前所未见。下一步怎么办?除了中央强调的加大对农业投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外,我也想提点建议。
一、以城带乡。解决农村、农民问题不能“头痛医头”。农民增收,应做足城镇化的文章。理由很简单,目前农民人均耕地两亩,若分散经营种啥也富不了。因此,农民要大幅增收只能规模经营。一个农民种两亩地不能富,若种20亩就可年收1万元。问题是,规模经营会使农村劳力剩余,若城镇化不发展,农业劳力转不出,规模经营无从举步,可见农民增收的关键,是推进城镇化,以城带乡。
二、明确耕地产权。有人说,把耕地产权给农户是私有化,此言谬也。经济学说,产权非所有权。所有权是法律上的归属权,而产权则指财产使用、收益与转让权。把耕地产权明确给农户,耕地的法律归属权(所有权)可不变,还是归集体。由此看,耕地确权与耕地私有化完全不搭界,是两回事;而那种担心土地私有化的论者,是漠视了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将耕地产权界定给农户,好处有三:首先,农民有了耕地产权,耕地不仅可自由转租,也可入股取得财产性收入;其次,农民将耕地产权抵押给银行,可从银行贷款;第三,把耕地产权界定给农户,农民权益就有了保障。至少,政府日后再征用农民的土地,价格就不能单由政府定,而需与农民协商,否则农民就可依法与政府对簿公堂。
三、改革补贴方式。以粮补为例,国家给农民粮补,表面上,这似乎是对农民的援助,但我不这样看。物以稀为贵。假如农民少种一些粮食,粮价必涨;而今天粮价不涨反跌,为什么?经济学的解释,一定是粮食种多了。是的,由于政府为保证“粮食安全”管制了耕地用途,农民没办法,粮食再多也得种。问题在于,保“粮食安全”是政府的事,政府的事却让农民来承担,政府当然要付费。从这个角度,所以我说粮补的实质是政府向农民购买“粮食安全”。
至于补贴方式,我的观点是,粮食短缺时,政府不必补生产,而应放开粮价,转补城镇低收入者买米;相反,若粮食过剩,政府也不必补流通,而应补贴农民休耕。粮食供应不足,放开粮价对粮农绝对是好事,政府不必管。按粮食亩产500公斤算,若粮价每公斤上涨1元,农民每亩增收500元;而政府给农民的种粮补贴加在一起也不足100元。再算一笔账,现在国家每年给农民的粮补近800亿元,用这笔钱去补贴城镇低收入者买米,若每人补800元,可补1亿人,城里哪有1亿人买不起米呢?
粮食过剩时应补贴休耕,一是避免农民卖粮难;二是“保护价”收购成本太高。粮食是保鲜商品,过上三五年就变质,这样过多地储备粮食就不如适度储备耕地。万一哪天粮食少了,政府让农民复耕就是了。粮食生产周期不长,就三个月,只要政策对头,粮价足够高,何愁农民不种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