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现代化模式与现代政治理论的起源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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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现代化   现代政治理论  

杨光斌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话题的兴起,现代化研究再度成为中国学术界的显学。“中国式现代化”的意义在比较现代化研究中方能更加彰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现代化模式的差异性。英美现代化是商业阶层推动的,法德日的现代化是官僚制起主导作用,而俄国中国等则是政党主导的现代化。二是现代化组织形式的梯次性。现代化运动组织化程度一浪高过一浪,依次是公司制、官僚制和政党制。然而,殖民地遗产是碎片化政治,国家组织不起来,这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困境所在。三是性质各异的现代政治理论产生于不同的现代化模式,或者说以政治理论为核心的现代社会科学理论诞生于不同的制度变迁方式。流行的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分别是英美商业阶层主导的现代化模式和官僚制推动的现代化模式的产物,而俄国-中国的政党组织主导的现代化则应该催生政党中心主义的知识体系。但是,社会中心主义知识体系的宰制性地位不容忽视。

关 键 词:现代化模式  历史政治学  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

 

在政治发展研究处于高潮时期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关于现代化模式或现代化道路的研究硕果累累,可以说是“模式”辈出的时代,其中美国学者巴林顿·摩尔的研究影响最大。摩尔提出了通向现代政治社会的三条道路理论,即英国-美国的自由民主道路、德国-日本的法西斯道路和俄国-中国的农民革命道路。[1]摩尔基于阶级结构,尤其是对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商业化程度分析,提出了现代化理论,既根本性地改变了西方思想界关于“政治革命”的认识,也为我们认识现代化的道路提供一个相对清晰的图景。

摩尔的研究是处于冷战顶峰时期,当时流行的是民主—专制的对立,摩尔的书名《专制和民主的社会起源》其实也是为自由主义民主背书,即只有自由主义民主才是唯一成功的现代化道路。然而,半个世纪过去了,“中国式现代化”即摩尔所说的中国农民革命的共产主义道路,已经成为现代化模式的替代性选择,打破了自由主义民主的神话,从而也就为我们研究现代化道路的知识性成果提供了新的历史经验和思想资源。今天的历史政治学告诉我们,不同属性的历史(历史本体论)具有不同的制度变迁方式(现代化道路),从而产生不同属性的历史政治理论。[2]或者说,今天的历史政治理论是各种现代化道路或现代化模式的结晶。在比较政治发展的脉络上,本文提出了现代化的三大模式:英国-美国的商人阶层主导模式、法国-德国-日本的官僚体系主导模式、俄国-中国的政党组织主导模式。通过现代化道路的比较研究将会发现现代化本身的规律性特征,也会发现不同体系的政治理论的来源,这无疑是对主导国际社会科学的社会中心论的一种挑战,但社会中心主义知识体系的宰制性地位不容忽视。

一、比较政治发展中的现代化模式

人类在走向现代化之前,各国的制度形成大体上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自发秩序”。在欧洲,现代化开启了民族国家形成的浪潮,或者说现代化(准确地说是“现代性”)和民族国家是一对比肩行进的孪生兄弟。在现代化开始以后,似乎只有英国和英国的旁支国家——美国等国家依然沿着自发秩序的方向成长,社会力量继续推动着国家成长,而其他主要国家则改变了前现代化时期的国家—社会路线图——虽然历史连续性依旧。因此,虽然现代化把人类驱往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国家富强②,但是通向国家富强的道路却出现更多的岔口。

(一)英国-美国:商人阶层主导的现代化模式

英美商业阶层推动的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公司制,或者说公司组织是实现商业阶层利益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当然公司背后有坚船利炮。

新大陆的发现启动了贸易的全球化,贸易的全球化进一步刺激了欧洲国家追逐财富的欲望,而追逐财富就需要进行海外扩张③并加强其军事实力和国内政制的建设。在这个意义上,欧洲的海外扩张与民族国家的发展是同步进行的。[3]或者说,海外扩张是推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与成长的一个重要力量,对于英国来说则是一种最重要的力量。成长于海外扩张的民族国家,商人阶层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与国内的政制相联系,即使对于那些成长于海外扩张的欧洲国家而言,商人阶层在不同民族国家成长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但实现商业阶层利益的组织形式都是公司制。

在第一阶段海外扩张的几个国家中,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海外扩张计划是由政府主导的,在国家的干预下形成了与国内政治相配套的一整套体制,比如在葡萄牙有政府组建的具有封建性质的垄断性商行、航海船队、领地和管辖权制度、印度事务署,在西班牙有贸易署。而第一阶段的后来者英国、荷兰和法国则以特许公司的形式进行海外扩张,其中英国和荷兰的特许公司由商人主导,而法国的特许公司更多地体现着政府意志和利益,比如1600年英国的第一个特许公司即东印度公司是在商人的要求下组建的,1644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的所有人员中3/4是商人,而法国东印度公司的成员中商人只有1/4。[4]不仅如此,法国的其他特许公司都是由政治强人黎塞留和柯尔贝尔直接创建的,因而受制于国家。[5]但是,与伊比利亚国家的专事海外贸易的商行比较,总体而言,特许公司都保持了自身的真正自治。这些国家在集权的同时,把部分权力授予特许公司,并把部分国家的对殖民地的宗主权转让给特许公司。就这样,国家和个人在政府授予的特许权的保障之下,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而形成一体,其中的纽带是双方都追逐的经济目标。如前,在英国,商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高度一致,商人的利益总是能得到国家法律保护。

在工业革命前的100年里,英国贸易总量以几何级数增长,比如1763年离开英国港口的货船吨位数是100年前的5倍,英国拥有全欧货船吨位数的1/3左右,这种革命性变化是重商主义思想的政策化的产物。英国的贸易政策是以1660年、1662年和1663年的法并以1673年和1696年的法作为补充所建立的《航海法》为基础的。它们都是专门限制外国船只参与英国贸易的法令,主要目的是在英国和殖民地之间沟通贸易,把购买殖民地的有价值的产品的权力留给英国的买主,同时把殖民地的市场留给英国制造商。航海法成为英国贸易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一个因素。[6]就这样,“托马斯·孟及其同事的建议被完全付诸实施了”[7]。

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没有哪个国家像当时的英国和荷兰一样,贸易为国内所有的有产阶级所青睐。新兴的资产阶级自不待说,他们本身就是因开拓贸易和追逐财富而产生的,关键是在封建等级中所形成的地主阶级,尤其是贵族阶级的商业化程度和由此导致的企业家精神受到世人赞誉。工业革命进一步使英国整个民族都资产阶级化了。和重商主义时期一样,在17世纪和18世纪,那些反映商业阶级利益的思想很自然地成为国家的政策,社会和国家关系再次表现出当时欧洲大陆国家所不具有的和谐性。例如,在英国工业革命刚开始不久,亚当·斯密出版了著名的《国富论》,从洛克和休谟的自然权利假设出发,斯密提出了通过“看不见的手”而实现均衡的自由竞争理论。此书不但轰动了经济学界,连议员们在国内辩论中也以能从中引经据典为荣。[8]此书为初步奠定霸权地位的英国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1786年英法通商条约的签署,在两个主要强国之间建立起了自由贸易,后因拿破仑战争而中断。在拿破仑失败之后,1825年英国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商业法规重组,新的关税税则废除了1 100多项关税条例,到1846年废除具有贸易保护主义性质的《谷物法》后,英国完全走向了自由贸易时代。[9]

如果说英国商人阶级的利益顺利地变成国家政策而得以实现,美国则是一个直接由“实业家”④治理的国家。独立战争后,“联邦的”政府也只限于东部的13个州,而更多未经开垦的地方则出于“无政府”的自然状态。在这种条件下,在独立以后的100年里,美国西部的新兴城市基本上是实业家建设并管理着,芝加哥、辛辛那提、丹佛等几乎所有的西部城市,都与奥格登、德雷克、拉里默等一个个鲜活的实业家的名字连接在一起。[10]因此,在美国,古老的波士顿到西部大开发中兴起的城市,都是先有社会后有政府。尤其是西部城市,由于人们自己建设供水系统、排污系统、道路、桥梁和公园,热衷于兴办医院、大学、博物馆等公共事业和其他公共服务,他们便自己建立起市政府,以便争取州和联邦政府的资助。

研究发现,英国-美国的现代化是基于自发、自治的英国政治传统的一种转化,具有自下而上的特征。以商业阶层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是驱动力,国家的作用是配合或保护商业阶层的利益。

(二)法国-德国-日本:官僚体系主导下的现代化模式

从组织现实主义看,德法两国具有高度的可比性。两个国家都是“战争制造”,因而主导制度变迁的主体都是国家的官僚体系,制度变迁的方向都是自上而下。更重要的是,法国的政制直接影响着德国的民族国家建设。

1.法国。如果说中世纪英国的国家传统是“王在法下”原则下的有限君权,那么法国的国家传统则是“君权神授”原则下的无限君权,“太阳王”路易十四充分体现了在欧洲大陆和法国流行的“君权神授”思想。显然,一个强调的是社会的重要性,而另一个强调的国家的重要性。不同于英国国家成长中的“自发秩序”,作为现代国家的法国虽然诞生于法国大革命,但是法国国家形成的标志则是英法之间的“百年战争”(1337-1453年)。

战争制造了法国,而“战争制造国家”的一个副产品便是国家权力的绝对化。在百年战争后期,法国的等级君主制向绝对君主制方向发展。把绝对君主制推向顶峰的是红衣主教黎塞留、马扎然和“太阳王”路易十四。在黎塞留成为首相以后,在中央设立各部大臣,直接在首相的领导下决断日常事务,从而使贵族权力机构“国务会议”形同虚设。在对待地方政权上,虽然没有废除长期为地方贵族所把持的省长,但他把16世纪以来向地方派遣的临时性钦差大臣变为定制,称为总督。这样,中央大大地约束了地方的自治传统。

黎塞留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制,有利于迅速地增加中央的财政,有利于国家的对外征战和争霸。为了保证三十年战争的最后胜利,黎塞留的继承人马扎然依然横征暴敛,马扎然之后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亲政,其亲政的54年间,竟有31年让法国处于战争状态。战争需要征税,而征税就需要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一套空前强大的官僚体系,结果必然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中央集权制下庞大的官僚体系彻底地改变了传统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大领主、贵族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共同效力于国王,并随时面临被撤换的危险。从阶级关系来看,在国王“分而治之”的策略下,法国各阶级之间的联合已被相互隔离甚至仇视所取代。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分离,使他们再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约束政府,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援助政府,使得貌似强大的政府在突然之间便彻底垮台。

法国大革命是法国历史的分水岭。法国大革命一方面清理着封建残余而更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政治经济上法国革命既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更是一场强化国家的革命,这不仅体现在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在经济上创造了“纳入国家所有”,将神职人员和贵族的庄园财产“归还给国家”。[11]政府权力的扩张和强化固然与革命时期的特殊背景有关,其内在的动力则是现代国家“理性”化过程。⑤正是以集中的税收系统、垄断的暴力工具、现代的教育体制和有效的信息传播为基础,国家的汲取能力、渗透能力、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法国革命后国家权力的强化乃是国家发展趋势使然,革命则在某些方面将其推向了极致。托克维尔指出,“民主革命扫荡了旧制度的众多体制,却巩固了中央集权制”[12]。革命导致的混乱使法国人更加渴求秩序,因而先后有拿破仑皇帝和波拿巴皇帝。在整个19世纪,中央集权制更加完备,社会各阶级依然依附于政权,法国并没有因为资产阶级革命而使资产阶级强大起来并主导国家发展,从而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自主性国家。马克思认为,波拿巴国家之所以能够摆脱工具性角色,取得相对于社会的自主地位,主要与两方面因素有关。一是法国的行政机构十分庞大,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严密控制着整个社会,而市民社会却相当软弱。二是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时期分裂的阶级关系为波拿巴国家赢得自主性创造了条件,使“行政权成为不可克制的权力”[13]。

从现代民族国家的成长来看,英国和法国开创了国家转型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径。尽管英国的渐进模式备受推崇,但事实上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走上了法国式道路。从这个意义看,法国模式的复制品远远多于英国。尤其对身处于“国际国家体系”[14]中的后发国家,国内的阶级结构、国际的军事冲突都可能提供革命所需要的空间,而早发的革命进展情况无疑会影响到后者的行动模式和选择。

2.德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国家,德国的历史比法国更短。三十年战争后1648年达成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标志着欧洲民族国家的诞生,但是,此时的德意兰则共有1789个拥有主权的政权。这种政治状况必然形成关卡体制,遏制经济增长。

面对政治上的四分五裂和经济上的关卡体制,德意兰要成长为德意志,军国主义道路似乎成为德意志民族的必然选择了。俾斯麦在19世纪中叶说的话同样适用于18世纪的德国:“德意志命运的难题之结,不能用执行双雄并立政策这种温和方式来解开,而只能用剑来斩开。”[15]以国家主义为核心的普鲁士精神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塑造的,即军国主义、官僚体制和制定法。它们构成了德国成长中的三位一体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路径,而这种路径所构建的“国家性”显然比法国具有更多的自主性。军国主义是实现国家主义目标的直接手段,官僚体制是支撑军国主义的制度结构,而制定法则是将官僚体制的制度和行为方式加以法律化和制度化。这种国家性一旦形成,德国的制度变迁就走上了“路径依赖”的道路,甚至形成了认知和行为上的“锁定”,之后的事件和行为更加强化了这种国家性。德国的工业体系比如铁路、现代企业是在国家的扶植下发展起来的,教育体系也是如此。国家“所向披靡,完全占领了一切阵地”[16]。

3.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宪制和法律体系基本上是德国模式的翻版,在此无须专论。

(三)俄国-中国:政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

当法国和德国还是等级君主制的时候,俄国,尤其是中国早已经是专制君主制了。因此,与法国和德国相比,俄国和中国的国家自主性更强。正是因为这些国家所特有的自主性,而当国家出现危机时,也就是支撑国家的官僚体制失败时,这些国家不得不由新的政治力量组织起来,取代传统的官僚体制。这个新型的政治力量就是政党。不但俄国和中国走上了这条道路,很多后发展中国家都不约而同地走上了政党主导下的制度变迁道路。

1.俄国:国家自主性的丧失与政党—国家体制。与法国和德国相比,俄罗斯国家成长中的战争色彩一点也不逊色,且更有扩张性。当西欧人向海外扩张的时候,俄国人正在进行着横跨欧亚大陆的扩张。不断的扩张为俄罗斯的民族性格和制度留下了持久的标记,那就是为实现帝国梦想而奉行的专制主义。

早在彼得大帝(1682-1725年在位)之前,俄国贵族就是一个依附性阶级,专制主义国家已经形成。彼得大帝改革把俄国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沙皇专制国家。彼得大帝更进一步控制贵族,他规定所有成年男性贵族都有终身军职或文职服役的义务。服役成为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规范框架,官阶等级成为贵族身份唯一的组织形式,贵族依附于沙皇国家。

由于依靠军队力量,军队受挫必然动摇统治者的统治基础;由于统治者与官吏的个人化关系,军事危机所导致的统治者的危机又必然导致整个国家组织体系的危机,专制政府难于把国家有效地组织起来,长期形成的国家自主性受到严峻挑战。

俄国的历史经典地演绎着这种因果性危机关系。成长于战争的国家当遭遇军事失败后,一个立竿见影的后果是政治统治的危机和国家自主性的丧失。1812年打败拿破仑和作为“欧洲宪兵”镇压1848年欧洲革命,使俄国俨然成为欧亚霸主。但是,几年之后,被俄国斯拉夫派所颂扬的保持民族伟大的专制制度却在克里米亚战争一败涂地。战争的失败促使沙皇进行废除农奴制的土地改革并推动国家的工业化。1905年日俄战争的失败不仅没有转移国内矛盾,反而进一步激化了国内冲突。沙皇别无选择,被迫实行立宪政体。但是,杜马是软弱的,沙皇依然是专制君主,完全控制着行政部门、军队和外交事务。

如果说1905年革命动摇了沙皇专制政府下的国家组织体系,第一次世界大战则使国家的组织系统陷入彻底的瘫痪之中。很快的战争失败使一个偶然的事件成为革命的导火索。1917年3月,沙皇既不能调动军队去维持秩序,也不能解散杜马。这意味着,沙皇已经没有维护其权力的手段,政府瘫痪了。因此,沙皇政府倒塌于一场没有策划的革命中,没有人预料到这场革命的发生。革命一发生,原帝国的许多行政机构,包括警察部门,纷纷土崩瓦解,革命中成立的临时政府依然不能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俄国开始处于无政府状态。

从1917年夏天开始,俄国的问题已经不是“应该由谁来统治”,而是“是否有人能统治,全国秩序是否能重新建立起来”。由于旧的社会基础的组织基础已经瓦解,重建秩序的唯一希望就落在正在争夺民众支持的各政党身上。[17]此时,不拘泥于形式的布尔什维克提出了“和平、土地、面包、工人管理”以及“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得到了越来越多民众的支持。苏维埃不仅出现于城市,而且很快地出现于乡村和军队。

在无政府状态中夺取政权的布尔什维克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如何保卫政权并重建国家秩序。在保卫政权的斗争中,布尔什维克建立的党领导军队对于后来的国家建设很重要,即在红军中建立政治委员,形成一支纪律严明、中央集权的正规军队。不仅如此,党的组织还渗透到政治社会的各个领域,形成了“党治国家”体制。

2.中国:从国民党到共产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和政治宣示,更是中国民族国家建设和制度变迁历程的真实写照。

在走向现代化而需要相应的中央集权的时候,中央权威却开始消解。“太平天国”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太平天国失败以后,满清政府不得不起用大批汉族官僚,清末地方政权基本上被汉人控制,清廷已成为一具空壳。由于汉人地方势力是以武力而坐大,这就为以后的军阀政治埋下了种子。因此,地方主义不仅削弱了后发达国家所必需的中央政府的权威,还因为地方势力之间的争斗而直接加剧了权力的人格化关系,并形成了政治的军人化,这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大倒退。

到了北洋军阀时期,中国政治已经变成了“自然状态”下的“丛林规则”。“丛林规则”既是国家失败的表现,也是国家失败的根源。在“丛林规则”之下,支撑传统中国的两大支柱——道德基础和官僚组织系统——基本上瓦解了。面临道德和组织体系双重危机的中国处于总体性危机之中,中国需要新的政治力量去组织国家,并重建道德基础。在“总体性危机”中脱颖而出的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无论是在政治理念上还是在组织体系上,都比其他军阀更胜一筹。但是,蒋介石继承的政治遗产和面对的危机,一是各自为政的地方主义政治,这是一种危机性国家结构,使得国家的政策难于贯彻执行,两次土地制度的改革均告失败;二是蒋介石政权在重建国家秩序,比如乡村政权建设中,过度依赖土豪劣绅而导致的农民与基层政权的对抗和共产主义运动在农村的兴起,这是一种国家与社会的危机。⑥

在双重危机中,本来是以政党来组织国家的国民党和蒋介石政权,演变为军权高于党权。这种军权支配党权、政权,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建设与现代性成长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军权支配党权和政权,使得国民党难以以有效的意识形态来整合资源和组织国家,只能以就军阀式的私人关系形成对领袖的个人忠诚,使得国家的组织体系主要不是建立在政党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这样国家的组织体系就脆弱不堪,政权失去了原来“扶助农工”所形成的阶级基础,结果军事失败就是政权的失败。军治政权虽然对国家现代性成长起了一些作用,但无力从根本上应对国家面临的总体性危机。

在总体性国家危机中,政治的道德基础丧失了,官僚组织系统不能有效形成,而军队主导的政权因缺乏阶级基础也归于失败,历史把组织国家的选择交给了中国共产党。鉴于旧军阀以个人关系为纽带而走向失败的教训,并借鉴苏联红军以党治军的经验,中国共产党在军队的各个层级上建立了严密的党组织,形成了“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的党军关系。共产党极具魅力的意识形态宣传所形成的强大的对社会的政治动员能力,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所形成的军队的高度组织化和战斗力,使共产党最终夺取政权,历史性地成为组织国家的主导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以党的一元化领导为原则的国家组织体制,改变了过去一百年中国“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把新中国有力地组织起来,从而形成的强大的动员和组织能力能够满足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需要。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18]

二、现代化规律:组织化程度递增

上述三大现代化模式告诉我们,现代化是梯次推进的,而且越是后来的现代化,组织化程度越高。不仅如此,在现代化之前的长周期历史的国家比较中,组织化都是决定国家兴衰的一个关键因素。然而,比较政治发展研究告诉我们,组织化犹如双刃剑,一方面国家本身就是组织化的最高实现,另一方面现代化包含着个体权利解放,而组织化和个体权利之间的张力既可能导致现代化的挫败,也可能造成政治共同体的极化。

(一)组织化程度与国家兴衰

简单地说,中国之所以长期领先于世界,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从秦朝开始就是一个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西方自罗马帝国后直到16世纪左右才开始出现有组织的国家即民族国家,这其实是中国政治史与欧洲社会史各自展开的结果。钱穆先生对中西方政治有过精辟对比:“中国政治,是一个‘一统’的政治,西洋则是‘多统’的政治。当然中国历史也并不完全在统一的状态下,但就中国历史讲,政治一统是常态,多统是变态;西洋史上则多统是常态,一统是异态。我们还可更进一步讲,中国史上虽在多统时期,还有它一统的精神;西洋史上虽在一统时期,也还有它多统的本质。”⑦中国以一统为常态,即使分裂,仍然有着一统的观念和精神;西方以多统为常态,即使统一,仍有着多统的诉求和本质。一统和多统的区别可以说是中西方国家形态的本质区别。

大一统国家的中心是皇权,皇权作为权力的中心维持着国家的统一,确保政治秩序的稳定。皇权的载体是皇帝制度,皇帝制度并非是一个孤立的制度,而是要与郡县制和官僚制紧密配合才能发挥作用。郡县制克服独立的地方权力,保证中央权力对地方的优势地位;官僚制摆脱了世卿世禄的束缚,使得权力得以脱离大家族的掌控,皇权成为统治权的唯一来源。然而,中央对地方的权力优势并不意味着地方对统一皇权的绝对认同,对于底层百姓而言“帝力于我何有哉”,对于边疆地区来说“天高皇帝远”,这些都是侵蚀权力秩序的隐患。而礼制的作用,就在于以礼的形式,把皇权渗透到基层地方,一方面建立起统一的政治行为逻辑,另一方面加强百姓的对于“君父”的政治认同。科举在中国古代被称为“选举”,是选拔科层官僚的重要制度。科举既能破除世家大族对权力的垄断,选拔贤能的官员,又能以考试内容实现教化、统合社会,加强各地区大一统的国家意识。因此,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郡县制与官僚制是单一中心权力体系的根基,在秦朝已经基本确立,而礼制和科举制则是此权力体系的支持和动力,保障并维持了单一中心权力体系的完整和运转,在汉唐之际逐步完善。

这套把人组织起来的制度体系,在钱穆先生看来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发明。英雄所见略同,亨廷顿也认为中华文明最重要的贡献是直接诱发了欧洲现代性的官僚制。在西方,民族国家和官僚制的出现被认为是现代性的最重要标志。那么,现代性之前的欧洲是什么样的呢?正如史家王国斌教授所言,在1400年,“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欧洲在政治组织方式上杂乱无章,众多的小型政治单位(包括城邦、主教领地、公国和王国等)并存。而此时的中国却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基本上不存在欧洲式的贵族、宗教机构和政治传统”。[19]换句话说,按照欧洲的标准,中国早已经进入“近代”社会,具有了“现代性”。以西方人提出的现代性标准,比如德国历史学派创始人19世纪的兰克所说,到15—16世纪,欧洲开始有了“近代”特征,出现了民族国家、官僚政治、政治事务的世俗化、常备军等[20],还有其他近代现象,诸如以文艺复兴为标志而产生的个人自由。

可以说,政治共同体的组织化程度不同,决定了中国直到欧洲出现民族国家之际依然领先于世界。还是组织化程度这个关键因素,决定了1800年的时候大清的GDP虽然占世界25%左右,但因为面对的是战争制造出来的民族国家——欧洲列强的以军事系统为基础的组织化程度更高,加上这些组织化程度更高的国家历经军事革命、科技革命、工业革命,大一统的大清虽然拥有大比重的GDP,但经济数据并不能转换为组织优势。大一统的组织优势是相对的,其中一个结构性问题是未解决国家认同问题,直到甲午战争时期,官民还只有“朝廷认同”而无国家认同。因此,甲午战争其实是一个省(北洋海军)对日本整个国家的战争。这就决定了中国必然以更高强度的形式被组织起来,从现代化运动中的输家成为现代化的赢家。

(二)组织化程度递增与发展的陷阱

现代化是波次性的,即有现代化的先行者、竞争者和追赶者。如果说英国、美国是现代化的先行者,法国、德国和日本等是现代化的竞争者,而俄国、中国等则是典型的现代化的追赶者。在波浪式推进的现代化浪潮中,越是后来者,其组织化程度就越高或者越强,驱动现代化的组织形式依次是公司制、官僚制和政党制。三个波次的现代化运动表明,越是后来者的现代化,组织化程度越高,原因很简单,没有高度组织化的国家,就没有办法同已经现代化的国家竞争。

为什么二战之后那么多新兴民族国家,只有东亚的几个国家和地区跻身于现代化行列,绝大多数国家陷于发展的泥淖而难以自拔。原因在于,殖民地传统深刻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自主性和组织化,出现大量的所谓“强社会中的弱国家”[21],国家根本没有组织现代化的能力。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下的“没有统治的治理”[22],进一步消解了本来很脆弱的国家,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再次被殖民化——思想上的。所以,这些国家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自主性国家”,谈何“找回国家”[23]?“回归国家学派”只是在理论上认识到国家的重要性,但对于在实践上能否找到或者能否找回来,并不是他们的旨趣。“回归国家学派”没能意识到,国家自主性或者与之相关的国家能力并不会自动出现,而是被组织起来或者建设出来的,而这个组织者或者建设者就是强大的政党。因此,“回归国家学派”首先应该回到他们的老师亨廷顿那里——只有一个强大的政党才能提供权威和秩序。[24]

(三)现代化悖论:组织化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内在张力

现代化就是封建性分散权力通过组织化而达到集中化的过程,同时欧洲的现代化又是“启蒙运动”催生的承认个体权利的过程,集中化而达到的组织化与个体权利之间必然存在与生俱来的张力。个体权利意识的极端化,催生的是“民族自决权”旗帜下的民族分裂、国家解体,或者是“认同政治”旗帜下的极化政治,从而危及组织化的政治共同体。也就是说,如何处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几乎是所有国家都得回答的考卷。

1.个体权利运动对高度组织化的反弹:苏联。我们一般把苏联解体归结为戈尔巴乔夫改革战略的失败,即通过“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而实现“民主的人道社会主义”。改革是国家的大转型,恰恰需要自主性国家权力,而苏联改革恰恰是去国家化的,因此导致苏联解体。这个反思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还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苏联改革路线图不过是对社会诉求的一种回应,甚至是一种失去自主性的回应。这个诉求是什么呢?说到底是对“斯大林模式”的否定。简单地说,“斯大林模式”就是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全面的高度集权化,其优势是把落后的国家组织起来并成为一个现代化强国,但其致命的问题则是个体权利的丧失而导致的社会活力的窒息,全社会处于无望和冷漠状态,否则就很难理解为什么社会各阶层会蜂拥而起地要求民主化,为什么两千万党员乃至军队都麻木不仁,坐等苏联解体。

2.个体权利—认同政治—极化政治:美国。如果说苏联的问题是被湮灭的个体权利而失去社会活力,而其对手美国的问题则是个体权利极端化而导致的认同政治和政治的极化。失去苏联这个外部威胁之后,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文化多元主义到90年代后更是一路狂飙,造成今天的认同政治—极化政治,以至于美国需要重新“树敌”而克服国内极化政治的困扰。其实,熊彼特早就说过,资本主义的个体解放(理性解放)运动无止境,最后反噬的是资本主义本身。历史果然沿着这个预言在演进。个体解放运动推动了民主化,在民主化运动诞生了民族主义的民族自决权,因此民族国家越来越多。不仅如此,个体解放运动在国内政治中演变为性别认同和族群认同,政治共识越来越困难,最终导致极化政治和“否决型政体”。[25]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多数决民主”的困境,在美国学者看来补救之道是德国和日本的“共识型民主”。[26]

3.低组织化—低个体权利:广大发展中国家。如果说苏联和美国是事物的两个极端,而更多发展中国家则是低组织化—低个体权利的状况。如前,在“强社会中的弱国家”,“弱国家”事实上处于无政府状态,控制性权力掌握在“地头蛇”手里,广大民众缺少“可行能力的自由”即阿玛蒂亚·森所说的受教育、工作机会、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基本社会权利。[27]在世界政治中,低组织化必然导致低个人权利,无组织化则无个体权利。

三、现代化模式的政治学知识体系意涵

根据历史政治学的知识论原理,历史本体论即历史的属性决定了制度变迁方式,不同的制度变迁方式产生不同的历史政治理论。历史政治学为发现政治理论的起源提供了决定性启示,即不同属性的历史产生了不同的现代化模式,而每个现代化模式催生了相应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学知识体系。

(一)商业阶层模式的社会中心主义知识体系

从根本上说,产生于英美经验或解释英美经验的理论的一个主导性线索就是对西方文化、西方人影响深远的“自然权利”,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是为英美经验而“量身定做”(tailor-made)的理论。

“自然权利”讲的是谁的权利?望文生义,当然是社会而不是国家的权利,其中心思想是“社会”而不是“国家”,因此围绕“自然权利”而展开的“社会契约论”可以理解为“社会中心论”,由“社会契约论”而演绎的思想和社会科学理论是一种“社会中心论”的思想和理论。英美国家现代化主导力量就是以商人阶级为代表的社会力量,这并不是说国家无关紧要,但从重商主义时期到工业革命以后的经济自由主义时期,国家的一个主要作用似乎就是商人阶级或资产阶级利益的“守夜人”。更何况,在美国这样的新大陆还是先有成熟的社会,后有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鉴于这种历史,古典主义时期洛克、休谟和斯密等人的理论都具有经典的自然权利思想⑧,他们基于人的自利性和自然权利信念,通过自由竞争,人类社会必然会趋向均衡,因而社会应该是一种“自由的自发秩序”。从理论背景和本体论而言,新古典主义其实是古典主义的新式表述。哈耶克从“无知之幕”而推导的“自由自发秩序”并不是什么理论创新,只不过是休谟和斯密的理论翻版。再后来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斯,特别强调制度变迁方式中连续性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和“共同心智模式”的作用[28],等等,既有古典主义思想的影响,也有新古典主义,尤其是哈耶克思想的直接影响,其理论背后依然离不开英美现代化模式的基本经验。

在某种意义上,英美式现代化道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比如后发国家都走上了与英美模式完全不同的现代化之路,也有共同和互通的一面,比如国家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基于最早走向现代化的英美早期经验而形成的社会中心论,基本上为政治思想和社会科学理论起着“格式化”、概念化和规范化作用,以至于生活在当代英美国家的很多思想家和学者也受制于社会中心论。

可以这么说,洛克式自由主义以及由其所开启的思想启蒙运动,是社会中心主义的源流,尽管有很多其他的主义和思潮,如民主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不断地批判自由主义,有的甚至是在批判自由主义中产生的,总是与自由主义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29],都脱离不了社会中心主义。因此,社会中心论是由流派众多的政治哲学所构成的“社会科学群集”,或者说绝大多数政治哲学流派都有社会中心论的印记。

(二)官僚制模式的国家中心主义知识体系

如果说英美式社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导致了以社会为中心的思想体系,而法国却没有那样的一致性,出现了历史与思想的分叉。以启蒙运动为开端的社会契约论、平等论、自由论和人民主权论等政治思想,最终把法国推向了政治大革命。然而,法国历史的另一个部分是,哪怕是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很长的时期内,法国民族国家成长中一直践行着具有神权政治色彩的国家主权思想。法国的历史与思想的关系,既是冲突性历史的统一体,又是冲突性思想的统一体,而把冲突性历史和冲突性思想交织在一起,似乎又演绎着历史与思想的冲突。

与法国相比,德国的历史与思想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和英国的情形相似,德国的历史塑造着德国思想,思想引领着历史。作为发展序列上的后来者,德国思想界与腓特烈大帝一样崇尚国家的作用,强调民族个体和不同于其他国家发展道路的独特性,形成了由反规范和反概念化的德国历史观所支撑的最核心历史观即国家概念。⑨德国政治思想的奠基人、自由主义者康德对自由的理解远远不同于英国和法国的自由概念,康德认为:“整体的强大应是国家的更加强大,而不是个体的更加强大,整体大于个体之和。义务比权利更重要,自由归根到底是国家的自由。”[30]

康德尚且如此,那么保守化以后的德国思想界,从哲学家黑格尔到德国历史学奠基人兰克,再到后来的马克斯·韦伯,无不把国家本身当作目的,强调“权力国家”。因此,当国家通常用权力政治术语加以解释并追求自己的最高利益时,国家本身并不被认为是“必要的恶”,反而促进了更高的道德目的,国家本身就是一个“道德共同体”。在德国思想界看来,只有在强大的国家中,自由、法律和文化创造力才能获得保证。因此,国家并不是纯粹的权力,而是道德的制度化身。[31]

在德国历史中塑造的国家目的论和政治至上性的观念和思想,完全不同于英国历史经验所形成的洛克式社会中心主义。这种国家主义的思想和观念既把这个来得晚、来得迟的国家迅速地推向现代化,也曾多次导致这个年轻的民族国家的崩溃。因此,在价值层面,德国式国家主义具有复杂的多面性。不管如何,德国的观念和思想确实是现代化道路的一种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知识产品,后发国家有几个能摆脱德国道路的影子?

(三)政党主导模式的政党中心主义知识体系

无论社会中心主义,还是国家中心主义,包括后来的“回归国家学派”,都不能回答俄国-中国以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这里显然缺少一个政党中心主义的理论。西方政治学中的政党是社会中心主义知识体系下的一个利益集团性质的概念,显然不能解释中国式现代化。列宁主义政党学说与中国式现代化有着最密切关系,但同样一个性质的列宁主义政党为什么在苏联失败而在中国成功?列宁主义政党学说演变为政党中心主义知识体系,至少需要研究以下问题。

第一,政党性质与组织形态问题。既然是政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在知识体系上,首先需要对政党本身做深入研究。世界上有很多类型的政党,大致说来分为掮客型政党和使命型政党。世界上第一个为选举而组织起来的政党1800年在纽约诞生,这是典型的掮客型政党。欧洲后来的阶级政党以及在民族解放运动中诞生的民族主义政党,随着代议制政府的实行,也基本上都掮客化了。比较而言,从始至今,中国共产党都是一个典型的使命型政党,其“使命”因时代的需要而发生适应性转型,但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使命型政党必然需要相应的组织形态,否则不可能完成自己的使命。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是将使命型政党组织起来的不二制度。不仅如此,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就是使命型政党密切联系社会的一种制度安排,从而使得使命型政党的“集中”能最大程度地科学化。

第二,政党与国家建设的关系。西方政治学的国家建设研究基本上都是仿照西方政制而给发展中国家开出的药方,无外乎多党制、竞争性选举、自治、言论自由,等等。这些要素其实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发生后在代议制宪制中产生或发展起来的中观性制度安排,但被想当然地当作“国家建设”的指标。很多发展中国家引进这些指标后,作为国家建设首要象征的国家自主性反而丢失了,在哪里去“找回国家”?换句话说,国家建设中形成的国家自主性不会因“国家”出现而自动发生,“国家”背后还有一只大手——政党。亨廷顿认为强大的政党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安定成正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非共产主义现代化国家都缺少强大的政党和政党制度”[32],因而形成的政治体制比较脆弱。在西方有影响的学者中,持这种论断的并不只是亨廷顿一人。著名的政党理论家萨托利认为,多党制需要存在一致信仰的基础,而相对于西方的自由民主国家,“在第三世界的大多数地方,多党制缺少一致信仰的根基”。况且,发展中国家的优先性任务是重建国家秩序和经济发展,“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多党制不能解决国家建设和经济快速增长的难题,这是相当公正的”。因此,一党制对于发展中国家未必是一种不好的选择。关于对一党制的价值判断,萨托利指出:“一党制并不见得一定要有专制的气味,除非人们特别赏识政治多元主义的精神和美德。”[33]有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经验,西方政治学中的国家建设理论更需要重新思考。

第三,政党与国家治理的关系。使命型政党可能解决了国家建设中的国家自主性问题,但有的使命型政党为什么不能解决国家治理的种种难题而最终败下阵来,比如苏共。比较而言,中国共产党不但解决了国家建设问题,还在国家治理中一枝独秀,才有“中国式现代化”命题。其中的理论内涵不是一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但既然是“党治国家”,即党组织与国家组织高度同构化,那么,官僚化政党或人民性政党,就是回答“党治国家”成败的关键所在。

第四,政党与优秀传统文明的关系。使命型政党最初都是革命党,革命党的目标是破坏旧社会、建设新世界。但是,革命党建设的“新国家”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是在自己的历史文化中长出来的一部政治生态,这个政治生态不能独立存在,需要大环境、大生态的滋养,因此使命型政党必须处理与各自传统文明的关系。

总之,政党主导的中国式现代化不但开辟了一条新的现代化道路,更是对社会科学既有知识体系的巨大挑战。但是,新生的政党中心主义同样受到“先发”的知识体系的压力和挑战。

四、反思性问题:社会中心主义政治理论的挑战

从上述现代化模式看,政治思想和社会科学理论至少应该产生“社会中心论”、“国家中心论”和“政党中心论”,但是在政治思想上和国际社会科学中,长期居主导地位的却是由英美模式而产生的社会中心论。无论是在法国、德国、日本,还是在俄国和中国,围绕“社会中心论”而展开的理论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常识性思维方式,以至于难以跳出这种思维窠臼而进行换位思考,自觉或不自觉地以社会中心论为标准而衡量任何其他国家的制度变迁。与“社会中心论”比较,“国家中心论”只是新近才被“重新发现”,“政党中心论”则刚刚出笼。“社会中心论”的宰制性地位对国家中心主义和政党中心主义构成了严重挑战。

“社会中心论”主要是围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而建构起来的,主要是关于社会和民众权利的学说。社会中心论的核心是,社会高于国家,国家只不过是实现社会或个人(人民)利益的一个工具。这种政治逻辑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论证,还是一条最早的现代化之路。社会中心理论本身的问题及其解释力都不妨碍其强大的影响力,这是因为:

第一,英美模式的现代化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中心论,它们自然成为很多其他国家所效法的榜样,是其他国家的人民自觉或不自觉地赖以参考的指标。所以形成这样的思维依赖,不但是因为英美国家是一种痛苦较小的现代化模式,还因为英美所进行的模式和思想的推广。

第二,最先实现现代化的英国也首先开启了近代政治思想和社会科学的大门,以洛克、休谟、亚当·斯密为代表的思想家奠定了近代政治思想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法国的启蒙运动又把英国的思想普世化。毕竟,反映现代化政治诉求的理性、个人权利是对封建政治或神权政治的否定,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第三,与英国的渐进而温和的现代化方式相比较,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现代化的法国-德国模式和俄国-中国模式,在现代化过程中都出现过重大曲折,比如法国大革命中的暴民政治、德国和日本的民族失败、苏联的“大清洗”与后来的解体、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曲折探索,这些问题触动了思想观念消费者的痛处,张扬了英美模式和社会中心论的魅力。

第四,社会科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无权势者的思想运动”,或者说是“无权势者的话语游戏”。社会科学的研究主体是一群无权无势的思想者和学者,他们本身就是社会力量,而不是政治权力主体。但是,他们有话语权,甚至是话语霸权。作为无权势者,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要追求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而社会中心论正好与他们的诉求契合。这样,社会科学学者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社会中心论的信仰者和传播者,那些反映一种制度变迁模式的思想和学说由此而成为一种普世性学说,社会中心论由此成为一种话语霸权甚至是思想霸权。

第五,社会中心主义不但是很多社会科学学者的追求,也是普通民众的政治诉求。毕竟,民众所面对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的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有扩张和专横的本能,国家权力的不正当行使,势必会侵犯民众个人的基本权利,人权得不到保障,对个人权利的呼唤是自然的。

但是,我们已经认识到,国家不仅在消极意义上是维持人类所需要的安全和秩序之必要,它还在积极意义上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者。社会中心论不但不能解释本文所述国家的制度变迁,更不能解释二战以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针对第三世界国家永无止境的动乱、暴力和政变,亨廷顿指出:重要的不是举行选举,而是建设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政治组织(国家);没有这样一个稳定的政治组织结构,选举只会制造混乱,变成破坏性的力量。[34]亨廷顿开出了“权威—秩序—发展”的药方。

国家是被组织起来的,谁来组织国家?谁来提供权威和秩序?政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已经有了答案。在政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中,最成功的无疑是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核心就是民主集中制政体。[35]它与政治性的人民是什么关系?它又与法律性的个体性的公民的权利是什么关系?这是政党中心主义理论需要回答的根本性问题⑩。

①本文是作者对《制度变迁的路径及其社会科学理论意义》一文的修订,原文刊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内刊》、《中国社会科学辑刊》(香港),中国知网均检索不到,影响了其阅读;文章研究的是比较现代化道路和现代化模式及现代政治理论起源,与当下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语境恰逢其时。作者调整了文章结构,增加了对现代化模式的规律性认识以及现代化模式之于政治学知识体系的思考。

②现代化的目标是多重性的,但竞逐富强则是现代化的最初目标,也是终极性目的。

③欧洲的海外扩张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从15世纪末到18世纪初的第一个阶段,既有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征服式扩张,也有英国、荷兰和法国的特许公司而开展的殖民地开拓;第二个阶段大致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主要是战争征服式的殖民地扩张。

④“实业家”在美国是从1830年西部城市迅速兴起时开始使用的,主要是指西部新兴城市的缔造者。实业家与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有联系,但又不确切,具体地说是指那些具有公共服务精神的商人和其他行业的成功者。参见布尔斯廷《美国人:建国历程》,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译.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出版(香港),1987年版,第139页。

⑤根据韦伯的论述,现代国家的理性特征表现为五个方面:法律和权威的普遍约束力;对暴力工具的合法垄断;立法、行政与司法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以专业官僚统治为核心的管理组织;集中而稳固的税收财政系统。参见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724-725页。

⑥参见杨光斌《制度变迁与国家治理:中国政治发展研究》第八章:权力危机下的政治失败,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⑦参见钱穆《中国历史精神》,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23页。李零也有类似的说法,“我们是聚多散少,他们是聚少散多,他们的传统是分,即使合起来,也是合中有分。这个文化基因一直影响着他们的头脑。”参见李零《我们的中国》(第一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14页。

⑧尽管休谟把自然权利归为“习俗”并批判自然权利假说,但是在根本上他还是同意近代自然学说的意图,并得出了与洛克相似的结论。参见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60~662页。

⑨参见伊格尔斯《德国的历史观》第一章导论,彭刚,顾杭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

⑩国际社会科学还没有就现代化或制度变迁的历史而设计出一套“政党中心论”。是否应该有这样的理论;如果应该有的话,其核心内容应该是什么,都需要专门的讨论,超越了本文的能力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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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党政研究》2023年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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