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流芳:传承与未来——2010年12月4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刊物《法律评论》创刊十周年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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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流芳  

 

其实,作为老师,我和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包括我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的个人接触都是比较少的。因为,师生之间有距离的观察,能带来更多客观信息,一旦走近,信息反而失真。但是,我知道《法律评论》,我从一开始就很关注,当初在我脑海中就存在两个问题。

一、学生为什么去做这件事?因为这样一份报纸不能给学生带来名利。

二、报纸为什么能存在下去?因为这样一份报纸不会在校园里受到很多人追捧,它没有考研攻略,没有就业指导,没有时尚,甚至没有校园新闻,这显然是一份难以引起社区关注的报纸。并且,这也不是一个学术刊物。那么,它怎么能够存在下去?也许《法律评论》的构思是给希望发出另类声音的老师提供一个平台,但是,这些老师为什么要寻找这样的一个平台呢?实践证明,学生要接近老师,获得他们的帮助,得到一些稿件或者素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看到《法律评论》后就一直在考虑着这两个问题。我的自我解答是这样的:

第一,学生存在一种需求,一种在任何地方都存在的需求,这就是一种“人以群分”的需求。一些学生需要把自己和其他人区分开来,而这种区分有各种不同的原由、构成不同的类型。组织一个篮球队是一个区分,组织一个围棋队是一个区分,组织一个舞蹈队也是一个区分,那法律评论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区分呢?我的一个模糊的感觉是,一些同学似乎想要寻求法学上共同的审美观,通过共同的审美观把一些同学结合在一起,去创造一个能够属于本科时代的一个精神纪念品——这样的记忆已经留存在那些开创者的脑海中。《法律评论》十年本身就带来了一种历史感,这里负载的信息甚至远远地超过了文本;《法律评论》承载着过往同学们在政法大学度过的这段时间的回忆。也许,它能使我们想到:十年前的中国政法大学是什么样的?同学们当时对课堂、对老师是如何评价的?

我在课堂上经常讲,一个老师需要不断建立他站在课堂上的正当性。老师讲完之后,如果同学们对许多东西觉得不满足,学生们就会寻求一种自我训练,比如读书会。大家在一起交流,而交流又使同学产生了创作冲动,形成一些文本。

我今天着重探讨的是第二个问题:报纸为什么能存在?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怎样去证明一份报纸比一个博客或者比一个电子杂志更有价值,也就是说,在你们这一代,怎么让《法律评论》存在下去?

这是一个非常真实的问题,我想大家可能都看到一点,人类文明有历史记载以来,没有什么比电子技术给我们带来的变化更深刻,更广泛。而《法律评论》经历的十年,恰是电子技术把整个中国社会推向信息开放的十年,《法律评论》能在这样的背景下存在下来,而且能在政法大学校园脱颖而出,有很深的意味,我们今天还没有挖掘得很清楚。

我们现在可以获得的信息量和接近信息的便利程度是我们在二、三十年前无法想象的。无论你有多么开阔的想象空间,你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都无法想象图文数据化、数据库、搜索引擎、光纤技术、电脑终端和互联网带来的变化。

在这些变化中,第一个变化就是图文音像的数据化,两百多年前,乾隆皇帝征集全国的书籍,全国3800多个文人在北京抄书,用十年时间复制了七套《四库全书》。我在这里称之为“复制”,只是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述这样一种情形,实际上它不是复制,在很多情况下是破坏——从各地征集的书籍丢失了,或者人为销毁了,只留下了它们的手写本,而且是经过删改的手写本。七套《四库全书》有谁读过呢?在二百年左右的时间里,恐怕没有一个人能有机会通读。《四库全书》真正和公众见面是在数据化之后,制成了光盘,每个人都买得起,我也有一套。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上个世纪60年代末,中苏边境紧张的时候,中国为了保护国宝,用军队把藏在沈阳的一套《四库全书》护送到甘肃。现在藏在甘肃的图书馆,但谁能去阅读呢?书籍无人阅读,再珍贵又有何意义?

在图文数据化的基础上,形成了数据库和搜索引擎。通过数据化处理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然后形成一个集合体,这就是数据库。图书馆是一个资料库,但它不是一个数据库。在有数据库之前,我们都依赖图书馆,但每个人能借多少本书是有限制的,什么时间还,也是有限制的。更主要的是,一个人要熟悉图书馆的分类方法很不容易,我们有“人大法”、“国图法”、“科图法”、“资料法”……,你要把分类法搞明白。然后,检索图书卡片,填写索书卡,接着,如果图书不开架的话,你要花很长时间去等候。图书馆的利用率实际上并不高。

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输入法是电脑检索中文图书的一大问题。1989年,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进修,该校的东亚图书馆那时还使用威妥玛拼音,而不用汉语拼音。威妥玛是鸦片战争后首任驻华公使。所谓威妥玛拼音,实际上就是用拉丁文注音汉字。我举一个例子,“长江”的汉语拼音是“changjiang”,但“长江商学院”的“长江”的汉语拼音却是“cheungkong”。这样的发音是什么话呢?不是广东话,不是上海话,不是客家话,不是普通话,它是威妥玛拼音的发音——外国人说的中国话。说中文的人要用这样一种拼音输入法去查找中文书籍,其困难是可想而知了。

现在,西方法律、律商、北大法宝等数据库成了比图书馆更容易接近的学术资源。通过强大的搜索引擎,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的径路找到我们关注的主题。一百年前,中国人通过“讼师秘本”来学习法律,因为法律知识不能公开传播,讼师秘本都是偷印、偷卖、偷读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本,而且是代代相传,清人读宋人写的讼师秘本。

十五年前,中国很多出版社还在争抢“法规汇编”的销售市场,许多教授书架上还有大部头的“法规汇编”,诸如:房地产法规大全、股份制试点大全、证券法大全等,但这些大全是永远全不了的。今天,通过搜索引擎,只要几秒钟就可以查遍从1949年到现在中国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在数据库和搜索引擎的支持下,互联网就成为一个内容无限丰富的一个空间。每个人可以创造自己的数据库,也可以免费或者付费进入别人的数据库,信息世界成为一个充分开放的空间。互联网使我们的行为方式和阅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

一百多年前,中国人表达政治诉求是上书言事。上书的一个技能就是写毛笔字,而上万言书就要做很多、很多事情,这实在是一个壮举。作者需要两、三天时间写完,而把万言书传递给皇上,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然而,最好的结果是什么呢?那就是有一个读者而已。万言书很难流传,如果没有留底稿,那就只能完全依赖皇帝把这它保留下来,也许,若干年后,皇帝召见你的时候,君臣彼此都记不得万言书究竟说了些什么。

几十年前,中国人表达政治诉求是写大字报。例如,57年、78年、89年都有很多大字报。57年春夏之交的北大,78年冬天的西单,都有一个地方叫“民主墙”。热闹的时候,每天有上百张大字报贴到墙上。细想起来,一张大字报上墙,需要经过构思,起草,购买纸张、毛笔、墨水,抄写,调制浆糊,最后是寻找合适的地方张贴。在任何一个环节,作者都可能因为偶然的原因而放弃或受阻,例如:那时候需要粮票,做浆糊要用面粉,买面粉要粮票,如果恰巧没有粮票,就可能拖到下个月再去贴大字报了。今天,通过微博、博客、BBS,几十个人一晚上发表的文字就可以超过1957年北大大字报的总和。虽然,对于敏感词的屏蔽技术也在与时俱进,仍远远不足以改变信息开放的大趋势。

在已往十年,年轻人和我这样年龄的人,他们的阅读、写作和思考的习惯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屏幕阅读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文本阅读,关键词搜索的阅读代替了逐字逐句的全书阅读,购买书籍的愿望在下降,个人藏书在减少,甚至个人使用钢笔书写的习惯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在这样一种情形下,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是:一份学生所办的纸质报纸的存在的空间有多大?

也许,我们可以从《财经》杂志的发展轨迹得到一点启发。《财经》以深度报道取胜,通过挖掘信息,《财经》把一些大同小异的新闻简读本转变成了蕴含更多信息的新闻高级读本。《财经》的评论和新闻并不十分出色,但它的深度报道确实让人耳目一新。那么,《法律评论》该如何定位呢?定位决定读者群、目标和风格,这一点非常重要。目前,《法律评论》是一份向往学术纯粹,欣赏抽象之美的报纸,固然有其价值,因为,这表达了编者的审美观,表达了一种与世俗追求不一样的审美观。

从民国开始,正式的法学教育进入中国,社会对法学和法律人的评价就一直是非常负面的。蔡元培在北大的就职演讲,三十分钟的演讲,大概用了五到六分钟批评法政学堂:他说,给北大带来坏名声的,主要就是法政学堂,学生善于钻营,把学习法律作为升官发财的捷径,所以,把北大的风气给带坏了;他问:你们既然这么想学法律的话,为什么不到去读专科学校,为什么跑到北大呢?在当今中国,社会对法律界、法律人评价也是比较负面。这时候,当人们看到一些政法大学学生有另类追求,不那么世俗,不那么致用,不那么短视,人们对法律界、法律人的看法可能就会有所不同。

现今,如果学生真的想求知,应当感到非常幸福。因为,你们可以获得的信息是如此之多,获得信息的途径又是如此迅速与便捷。在我读书的时候,常常买盗版书,不是买非法交易市场的盗版书,而是官方亲自参与的盗版。当时,台湾的许多法律教科书都是光华书店翻版的。

现在你们接触的信息足以使你们形成超越前人的开阔眼界,这决不是恭维。但另一方面,你们仍然需要注重基础训练。没有基础训练,有些坎是永远越不过去的,而很多新思想、创意实际上就是来自基本训练。譬如,搜索引擎是一项重要的技术,但搜索引擎的基础实际上就是文字编目。编目有两种技术:一是Index(索引),一是profiling(分类归档)。当你基本训练充足的时候,因缘际会,你就会形成一个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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