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先师佟柔请谢老来人民大学法律系客串,为研究生讲授“外国民商法”,此后,我等一直以谢老为师。
80年代中期,中国法学还是一种法律的意识形态解释,用意识形态话语讲述空洞的法律故事。无论从教科书里,还是从课堂上,学生都很难获得可以被称为“专业”的知识。然而,谢老在人民大学的演讲是一股冲击波,局面由此发生缓慢的改变。
谢老从“意思自治”与个人主义的关系,谈到“统一思想”的荒谬;从“自己责任”的侵权法规则,谈到株连九族的暴政;从“意思”如何表示于外部,而生法律上之“效力”,转而抨击暴君加罪于人,受害人纵无“意思”表示,亦以“腹诽”治罪;从“权利能力平等”的含义,谈到首倡男女平等的民国民法……。谢老引导学生超越意识形态和形式逻辑,去思考法律、政治民主、人权和社会公正的互动关系。谢老的演讲犹如一位大智大勇的高士在深山重槌击鼓,动则发聋振聩,撼人心魄,静则空谷迴声,荡气回肠,令闻者肃然起敬。十七年春秋,弹指一挥间,谢老当年的演讲言犹在耳,我至今还能大致不差地背诵谢老演讲的某些精彩段落、还能模仿谢老那抑扬顿挫的湖北国语。自谢老来人民大学之后,学生大开眼界,知山外有山,楼外有楼,转而寻求民法的大视野。
谢老在六十岁重操旧业,却创造了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少见的辉煌。一个老人在大西北孤独地度过了二十余年流放生活。遥望神州故土,凝视大漠落日,心怀家国之忧,“一叹山河一仰头”——这是比当年苏武牧羊更为悲苦的生活。有人说,长期的沉默会让人失语,长期的孤独会让人思维退化,长期的饥饿、接近生理极限的劳动和精神压迫会让人崩溃。可是,谢老的知识生命却是不败真身。重返京城之后,在谢老酣畅淋漓的言谈之间,处处都是大学问、真本事、真性情和独具一格的幽默。究其原因,一是谢老青年时代的基本功超群绝伦,二是谢老在苦难中思考,在一无书本,二无交流的情形下,谢老凭借思考而厚积深蓄,练就了弹指破壁的盖世神功。
此后十七年,本人在学问生涯中,无处不是谢老提携关照。写硕士论文,佟老命我求教谢老,谢老耳提面命地批评、教训,数落谬误,每忆此事,仍然是既感激,又赧然。博士论文答辩,谢老慷慨陈词,发表了当天全北京最为激动人心的演说,将我底气不足的陈述提升了一层,令我感愧交集。写作、备课中遇有疑难,谢老总是我唯一的突然袭击目标,谢老总是有问必答,有答必释疑解惑。虚领教授头衔之后,常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每有谢老在场,答辩就变得趣味横生,谢老妙语连珠的即兴发挥,使我一再品味“老姜老辣”哲理。
王国维、陈寅恪、钱钟书、顾准、李慎之去世,都有人感叹“中国最后的士大夫”消失了,感叹背后的内心独白是:“存亡继绝的道统系于斯人,斯人已去,道统安在?”在这伤感情怀背后,燃烧着精神不灭之火,这就是对道统的追寻、认同和担心道统的失传。谢老一生历尽坎坷,然而,任凭风雨苍黄,物是人非,他总是立定根本,一如中流砥柱。在一个难以容纳传统的时代,谢老承继和光大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
如今,在公立文教单位供职的人常常被讥称为“体制内学者”,言外之意是:这些人仅仅在“体制内”才算得上 “学者”。“体制内学者”成为一个贬义词,实在有许多耐人寻味的含义,其中之一就是:体制本身越来越远离中国知识分子的道统,“体制内”的某些人却与“体制”鱼水相依。然而,全然以“体制内外”论英雄,则又滑稽可笑。在“体制内”的森林中,谢老就是高出万千树冠的一株巨木,他的学问道德早就超越了画地为牢的“体制”。谢老没有“博导”头衔,然而,从退休之后,到生命最后一年,谢老为数不清的博士论文撰写了学术评语,不知出席了多少次论文答辩,对此类劳苦,他是来者不拒,有求必应。谢老正是凭借自己人格力量,而在“体制内”大有作为,使天下后世知今世中国法学教育界亦有楷模。可见,重要的是立定根本,而不是身在“体制”内外。
2002年10月初,前往谢老府上道别。还是那别着钢笔的整洁的中山装,还是那长辈叮嘱顽童的口气,还是那淡泊名利的微笑,还是那智者的目光,还是那男子汉的刚毅沉勇,可是,在我们对视的瞬间,我发现先生正在忍受巨大的痛苦。“全身疼痛,可能是劳改留下的老伤复发了。”他嚅嚅地说。可是,他比谁都清楚,那是晚期癌症。在我起身告别的那一瞬间,我们都意识到这是最后一次见面。谢老挣扎着从椅子上站起来,旋即坐下,抬手送行。
1986年,先师佟柔让我等尊称“谢老”,此后,声声谢老,声声求教,一叫十七年,不知受恩惠几多。如今谢老远去,弟子熏沐焚香,遥望叩首,愿谢老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