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论晚清上海的洋商与传教士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48 次 更新时间:2007-06-1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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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  

晚清时期,洋商和传教士分别以聚敛财富和传播上帝福音而成为上海外侨社会的主体力量。照常理看,通商和传教是两件很难联系起来的事情。但通商和传教是列强强迫中国开埠的两大动机,因此,当列强炮舰撕开清政府构筑的防线之后,洋商和传教士便开始在条约口岸登陆,并像章鱼一样把他们的触须伸向中国的内地,“变外为为内在,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殊势力”。

早在开埠之前,上海的对外贸易就已有相当悠久的历史,但那时并不具备能够促进对外贸易的制度环境,洋商无法涉足。开埠以后,洋商在条约制度的庇护下开始落户上海。1843年底,洋商便在上海开设了11家洋行。此后,随着中外贸易关系的变更和位移,上海迅速取代广州的传统地位,成为中国最大的对外贸易口岸,上海的洋行数亦呈现出激增之势:1847年时,“英租界内已开设24家外国商行(其中3家是美国的),还建起5家商店铺、1家旅馆和俱乐部”。到1859年时已增至75家,这些洋行分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经营鸦片为主的洋行,如怡和、宝顺、旗昌、沙逊、广隆、琼记等老牌英美洋行和架记、顺章、广昌等帕栖洋行;另一种是以经营纺织品为主的洋行,如公易、义记、泰和、裕盛、丰茂、祥泰、和记、公平、李百里、裕记、?信等洋行。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长江和北方各口岸陆续对外开放,上海在中外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并没有因为新口岸的增开而有所削弱,据1873至1894年主要各埠(22个口岸)进出口货值统计,1894年进口洋货总值16564万海关两,上海一口即达9666海关两,占总值的一半以上。作为中国最大的对外贸易中心和华北华中新开口岸对外贸易的转运中心,上海自然而然地成为洋行和洋商最集中的条约口岸。1876年时,上海的洋行数已增至160家;1884年时更达到245家。甲午战争以后,其增长速度更快。据上海海关估计,1891年时,中国共有547家外籍企业,上海占了280家;1901年时,全国有1102家外籍企业,上海占了432家;1911年时,全国共有2863家外籍企业,上海占了643家。1从趋势看,上海的外籍企业数在全国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但上海的洋行和洋商仍遥居各条约口岸之首。

由于上海在对外贸易中的中心地位,以及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洋商在晚清上海外侨人口的职业构成中始终占居首位。据1850年8月3日出版的《北华捷报》创刊号公布的一份《上海外国居民一览表》所列名单统计,当时上海共有外侨141人,其中有家属的24人(家属名单未列出)。在这141人中,专任领事2人(英、法各1人),领事馆职员4人,商业团体113人,开业医生5人(包括药剂师1人),英美基督教传教士13人。11855年,上海外侨的职业构成大致如下:

领事官员   17人

男女传教士  32人

妇女     46人

医生      5人

商人     200人

金融业    15人

印刷业    6人

造船业    9人

领港员    25人

其他     23人

总计     378人

到1870年,外侨除去家庭妇女、儿童、囚犯、失业者等,有职业的人数为1269人,其职业构成如下:

商务    536人

航运    293人

工业    104人

公务    136人

文化    35人

服务    165人

从上述3个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洋商人数在上海外侨人口的职业构成中一直占了最大的比例。由于上海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商港,上海外侨以洋商居最大多数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在云集上海的洋商中,“英商在人数和势力方面,永远居先”。1852年,各国商人在上海共设有41家洋行,其中英商就占了27家,英属印度帕栖洋行8家,美商洋行5家,法商洋行1家。1855年,上海共有53家洋行,英商占了28家,美商6家,德商3家,法商3家。1865年,在上海的88家洋行中,英商占了58家,美商6家。1891年底,上海共有外籍企业280家,英商占了175家,德商40家,日商21家,法商15家,美商12家。1901年底,上海的外籍企业增至432家,其中英商达194家,日商78家,美商55家,德商35家, 法商28家,意大利商人12家,葡萄牙商人11家。1911年底,上海共有643家外籍企业,其中英商占了258家,德商103家,美商59家,日商47家,葡商40家,俄商35家,法商33家,意大利18家,澳大利亚商人14家。与这种格局相对应,英商无论在进出口贸易还是企业投资方面都比其他国家的商人要大得多,这可从英国和其他国家船舶各自缴纳税款的对比中窥知一二。1868年,英国进口、出口和船舶吨税为1466383两,而其他国家仅为417192两;1895年,各国船舶所纳税款4095807两,其中英国就占了2811150两,居于绝对的支配地位。4此后,英国在航运业中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到1911年时,英国仍占40%左右。

相比之下,上海租界的另外两个创始国——法国和美国,特别是法国的商业势力要小得多。法商在法籍侨民中始终只占极小的部分。1873年3月30日,上海共有法国侨民88人,其中只有3个商人。1875年,在总共213位法籍侨民中,只有21位商人。1882年,在总共150位法籍侨民中,只有10到12位商人。即使在如此稀少的法商中,也很少将自己的企业设在法租界。譬如,上海唯一代表法国的大金融机构——法兰西银行就设在公共租界。对此,法国驻沪领事经常抱怨不已。白藻泰在1901年3月1日写给法国外交部的一份领事报告中就说:“我应承认法国租界并未充分吸引我国商人的注意力。我们的江岸为英国和中国的公司所盘据,而我们最好的地皮也被外国人,或借英国人名义的华人所拥有。这个弊端的根源乃是我们的同胞,对法国替他们在此港口所争取的利益,显得漠不关心。来到中国的法国资本家和工业家,从不曾想到要在这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设行建厂的问题。法国人所拥有的只有原租界的五分之一的地方。1”

虽然,公共租界和法租界都是为各自的商业利益而设,但二者很不相同。大抵可以说,公共租界是各国商人竞相逐利的乐土,每一个角落都浸透着商业的气息;法租界更像是教区,充满浓郁的宗教气氛。

洋商到上海来的目的当然是做生意赚钱,贸易经商无疑是他们最大的兴趣所在,但洋商,特别是大洋行的行东在上海的影响却并不仅仅在商业方面,他们凭借通过各种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聚敛起来的巨大财富,分享租界的行政权力,在租界的市政管理机构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众所周知,租界的市政是“由极少数代表商业经营的人决定”的,所谓“极少数代表商业利益的人”指的就是那些有势力的洋商,譬如怡和洋行是公共租界最大的洋行,它的行东就时常被选为工部局的总董。因此,从工部局和公董局诞生之日起,就不断有人斥之为“财阀政治”或“大班寡头政治”。由大班寡头左右和控制的市政机构,当然并不能代表居住上海的所有外侨,但这些大班寡头之跻身市政机构,进而操纵市政,目的无非是借助行政上的权力,为自己牟取更大的利润。

总的来说,在条约制度庇护下的洋商是上海商业舞台上的“天之骄子”。他们随着上海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又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而发生急遽的分化。以1870年代为界,大致可分为早期洋商和后期洋商。

早期洋商带着一股狂热的开拓和冒险精神,具体地说,就是带着发大财的梦想成群结队地从世界各地来到上海,“为四亿人口的自由贸易这种想法而变得疯狂”。上海也确实为他们创造了最优越的发财条件:条约特权,租界地利,从领事到海关再到工部局警察无不千方百计地庇护他们,为他们实现发财梦提供一切方便。开埠初期,不少洋商都兼任驻沪领事的职务,譬如:宝顺洋行的英商比利在1850年代初就曾担任葡萄牙驻沪领事和荷兰、普鲁士的副领事,旗昌洋行的著名人物祁理蕴、金能亨曾担任美国驻沪的正副领事,金能亨还兼任过瑞典和挪威的驻沪领事,旗昌洋行职员劳瑞欧曾任西班牙驻沪领事,怡和洋行大班波斯乌曾任丹麦驻沪领事,广源洋行大班曾任普鲁士驻沪领事,等等。商人和领事的一身而二任,使洋商获得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权力”。确实,洋商在上海往往比在他们本国享受更多的自由,治外法权的滥用几乎使他们获得特殊的豁免权。有人曾这样形容他们在上海的处境:“他们得到种种便利。这里没有严厉的长官,这里只有一个业余式的担任管理职能的工部局,这里只有酒吧间或宴会里日常碰到的如朋友一般的领事。这里没有人会去干涉他们的个人自由,甚至没有人强迫他们呈出资产负债借贷表。2”在这种近乎神话般的“自由”环境里,洋商在数年间即可发一大笔横财,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他们除了从事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外,还肆无忌惮地进行走私贩毒和疯狂的地产投机,所以,说那时的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是一点都不过分的。

但是,进入1870年代以后,随着苏伊士运河的通航,以及欧洲与中国海底电缆的接通,中外贸易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轮船经由运河的迅速航程大大缩短了冒险的时间,而电报可能已将损失的危险降至最低限度。这些条件吸引着许多过去因缺乏资本或信用而被排斥于商业之外的竞争者参加了贸易,因而刺激了贸易的发展。因为现在一笔周转迅速的小额资本就能经营过去比较大得多的资本尚感不足的贸易,而金融家们现在所提供的改良的资金融通方式,使得仅有小额资本的人,比以前在漫长而不可靠的海程,以及靠轮船传递消息的时代,更易于获得信用,因而竞争已发展到顶点了。1”另外,运河和电报的相继开通,“虽然减少损失的危险,同时也排除了商人们所追逐的超额利润。最低报酬的安全贸易代替了偶然的冒险”2。这意味着“转手间千金可致”的时代已成了昨日的故事。

伴随“经商能获取巨大而惊人的收获的时代”的结束,上海租界里的洋商也发生了急遽的代谢。靠“偶然的冒险”迅速致富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摆在洋商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顺应时代,改变贸易方式;要么在剧烈的竞争中归于淘汰。有位洋人曾在一封报告中记录了这个代谢的过程:“当我在1855年初来到中国的时候,我发现英国商人都拥有大量现成的资金,全心贯注在生意上。这些人很有把握地等待将来回国时,即便不能发一笔大财,至少也可以富富裕裕地过十年日子。自从电报和每周邮讯建立后,这般人再也见不到了。因为他们觉得留在英国过舒服日子而不亲自到中国来,一样可以经营对华贸易赚钱。目前这些商人们,显然不像前一辈那样手中掌握着那么多的资金了;他们在经商中也不能期望像前一辈那样能获得那么多的利润。他们像是把安逸生活比钻营生意看得更重要些,因为他们已不大能够期望发笔横财然后去作寓公了。3”

这是一个“非常巨大而且的确很重要的变化”:“以往做生意的是真正的商人——即买了货再出售的商人。那时是远东商业大王能陡然便发大财的时代。过去他们的慷慨好客曾举世闻名,而现在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了,因为,老一辈商人所过的豪华生活宁可说是袭遵古制,而不是由现有财富情况来决定其是否恰当的。现今如果说商人还没有完全绝迹,也是在迅速趋于消灭了,他的地位已为佣金代理商所代替了。造成这个结果的两个因素,是竞争及无法预料的、毁灭性的汇率波动。关于所做的生意的性质,以及做生意的人,变动是每况愈下了。由于交易的每一个细节——货物的价格、运费及汇率等——都是先由电报确定的,所以只需要很少资本,甚至不需要资本。因此,只要有些小的款项,就可以做生意,其结果是,这些人就互相竞争着把价格压低到最低限度,而进一步的结果是,更使贸易界的败类蓄意不择手段以取得生意。4”

由于苏伊士运河的开通、中西通讯的变革和银行业的兴起,以及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过去那种集贸易、航运、银行、保险等于一体,一揽子无所不包的贩运贸易方式趋于解体,贸易分工越来越细,小资本或是无资本的人也开始卷入贸易竞争,于是中小洋行在1870年代以后大规模兴起。与此同时,涌现出一批足以与老牌洋行抗衡的大洋行,如以经营航运业为主的太古洋行,以经营棉纺织业为主的老公贸洋行,以经营洋布、地产、保险为主的新沙逊洋行,以及德商的瑞记、鲁麟、美最时等洋行和日商的三井、三菱等洋行。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老牌的洋行开始转为经营策略,“在业务上从收取佣金为主转变为独立贩销的同时,开始发展航运、保险、贸易、船舶修造、银行等各种专业企业”。怡和洋行就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它从走私鸦片和进口棉纱、五金获得巨额财富后,迅速扩大投资范围,向集团化企业迈进。到20世纪初期,怡和洋行单在上海就拥有14家企业:进出口业,上海码头公司,怡和丝厂,怡和丝织厂,上海土地投资公司,怡和纱厂,怡和木材厂,中央棉纺织公司,怡和打包公司,公益纱厂,怡和机械厂,怡和冷藏公司,汇丰银行,怡和啤酒厂等。

贸易方式的变化和经营范围的扩展,使商业竞争趋向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洋商的内部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迁。王韬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洋商的这种变化,他说:“自泰西诸国与我中朝通商立约以来,三十余年间,贸易场中前后情形迥尔不同。前日之为洋商者,拥厚赀,居奇货,志高气豪,非重酬巨款,不足以入其目,动其心,几有俯视一切之概。今则争利者日多,趋利者日众,船泊之价日贬,运载之费日减,西来一切货物日渐薄劣,而其值较之于前亦少四五倍。锥刀之末,无不群焉赴之,如蚁之附膻,绳之慕腥;而举止气焰,亦似不若从前之倨侮矣。1”由于竞争的加剧,各类洋商公会、商会组织便应运而生,并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1847年6月,怡和洋行经理达拉斯等8个英商率先在上海组成英商公会,并于1850年2月获得英国驻沪领事阿礼国的承认。此后,意大利商人、美商、法商、德商、比利时商人、荷兰商人等也都在上海设立了各自的商会。此外,还有一个由全体外商组成的和明商会(ShanghaiGeneralChamberofCommerce)。这些商会主要的职责就是维护和推进各国在上海的商业利益,定期开会,交流情况,讨论中国政府有关贸易政策、法令和措施等。利明商会(又称上海洋商总会)的章程规定:“以保护商业的总体利益为宗旨”,在各国商人中居于“中心联络所或协调机构的地位,并可随时将所征集的有关各国商业利益的意见向中国政府和各国驻华使节们反映”2。它的设置,不仅使各国商人们能协调一致地与中国政府和商界交涉,维护和扩展他们的经济利益,而且能够与各国驻华使节乃至各国政府密切配合,共同进行对华的经济和政治扩张。为了控制和操纵市场,缓和同业内部矛盾,外商还按行业设立了不少商业公会,如匹头商业公会,茶叶公会和花边公会等。这些商业公会,组织各别,名目繁多,但其目的无非是有效地控制和拓展市场,把持中国进出口贸易。

伴随“举止气焰”方面的前后变化而来的是,洋商在道德方面的整体堕落。早期来沪的洋商“从头到脚充满了商业大王的气息”,虽然,经历了贸易方式的“革命”之后,“外商团体的那种限制很严的、享有特权的、半贵族式的、又带有平等气氛的一些传统与精神,还是保留了下来;但是这团体的结构本身则禁不住新时代的侵袭,已完全被摧毁了。新的因素已渗入了远东商业界以及外侨整个社会之中,它的基础已扩大了,它和外界的关系也复杂得多了。它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不仅家庭生活改变了,长期侨居的结果使人们安土重迁了。生活虽不如昔日繁华,但舒适多了,文雅多了,文明多了;以前这个地方只是一个暂时的流徙之地,而现在男男女女都可以安居下来,不过分感到缺少什么了。以前没有必要的慈善事业,现在也增多了。……但遗憾的是上一代人的一些品德,后来已完全丧失了。在华外人的团结精神,直到八十年代始终保持不坠,本是外人道德的堡垒,也是华人所崇敬的;但如今已全被摧毁了。外人不仅在私人生意上因竞争剧烈而堕落到玩起华商惯用的伎俩,就是大金融资本集团也沉湎于耍弄老一辈所不屑为的种种阴谋诡计了;甚至于堂堂大国本身也堕落到插足于可耻的竞争场中,像比武的英雄们甩掉了多余的战袍一样把体面全部抛弃了,剩下的只有耶稣圣衣掩盖着的欺诈与虚伪了。基督教国家的崇高品德,在许许多多方面毫无廉耻地被亵渎了,除了强权与武力以外,再也看不出西方与东方有什么明显的差异了”3。

失去了任何道德约束的洋商,在迅速发财的观念驱使之下,除了愈演愈烈的走私贩毒之外,各种各样的商业欺诈手段更层出不穷,泛滥成灾。有的洋商利用买办,欺骗华商,以求达到发财的目的,郑观应曾举两例:“昔有西商亏空势将不支,托其买办借款,并多购丝茶,例于下船后交价。不料船开后,接到英电,谓该行倒闭。照西例仅将其行中所有摊还欠款而已。又有洋人串通华人开洋行者,洋人为行主,华人当买办。拟俟大买丝茶下船后逃遁”1。郑观应举出的这两个例子,其实是晚清时期洋商在上海进行商业欺诈的惯用伎俩。有的洋商则在西方领事和租界当局的支持下创办彩票公司牟取暴利,从1900年3月至1901年3月的一年时间里,洋商在上海租界内设立了10家彩票公司,它们是:广益公司,和济公司,华洋合众公司,瑞成公司,太德山公司,普益公司,同利公司,大成公司,通利公司和广利公司。这些公司都打着“善举”的旗号,为自己脸上贴金,其实,无非是另一种方式的赌博,当时的报刊曾指出,洋商竞设彩票公司“将使市廛栉比之地,一变而为赌博争竞之场,将使人人冀非分之获而荒其本”,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在名目繁多的商业欺诈案件中,不能不提到1910年由洋商一手炮制的橡皮股票风潮。所谓“橡皮股票”,其实是橡皮公司股票在上海的俗称。大约在1908年秋,有洋商以澳大利亚创设橡胶园为由在上海开设橡皮股份公司,大量招股,同时不少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橡胶园主也到上海来推销股票,洋商们不断在报纸上刊登大幅广告,把橡胶投资吹得天花乱坠,一时市民竞相购买橡皮股票,如痴如狂,沪上钱庄也允许以此作放款抵押,大量收购,并向外商银行拆票以扩大收购股票,于是橡皮股票价格从每股30两银子一路飙升至90多两。1910年7月,投机商卷款逃离上海,骗局败露,股价一落千丈,承购者倾家荡产,钱庄纷纷倒闭,整个上海金融界立即陷入深刻的危机之中,市面一片恐慌。度支部电令大清银行携带100万两现银到上海救急,两江总督张人骏亲自来沪调查,由道台蔡乃煌会同上海商会出面借洋款350万两,又在庚子赔款项内挪借200余万元,周转市面,才暂时渡过危机。

晚清上海的快速崛起,商业的繁荣,当然离不开洋商,但上海社会风气之败坏,洋商也难辞其兴风作浪之责。

与谋逐一己之利的商人相比,传教士在上海外侨社会中是一个相当特殊的群类。早在明末清初,就有不少天主教传教士如郭居静、毕方济、潘国光、孟由义、李若瑟、南怀仁等都曾在上海宣传过上帝的福音,其中潘国光还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历史上第一座天主堂——敬一堂,一度拥有4万教徒。1720年,康熙禁止西洋人在中国传教后,教务限于困顿和沉寂,但仍有一些传教士在浦东藏匿下来,或从澳门潜赴浦东,一方面秘密地进行宗教活动,所以开埠之初上海仍有不少“世代老教徒”,另一方面也在静静地等待着驰禁之日的到来。鸦片战争前夕,基督教传教士也开始在东南沿海地区活动,其中郭实腊还曾于1831年8月20日、1832年6月19日和12月5日三次来到上海,刺探情报;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也曾于1835年访问过上海,对上海的贸易前景充满信心。西方列强用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之后,尽管在《南京条约》中对传教一事只字未提,英国人更关心的是通商,但他们在获得五口通商权利的时候,无疑也为传教士的传教事业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剑桥中国晚清史》的作者写道:“传教士是外国人,他们自然从条约的某些条款中获益。英国获得香港和五个开放口岸给外国人居住,还明确地允许外国人在开放的口岸建立教堂。治外法权使传教士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传教士之在内地工作尽管仍然是不合法的,但也没有太大危险了。2”在约开的五个通商口岸中,他们和许多商人一样更看好上海,因为这里中外贸易前景很好。麦都思在给伦敦会总部的一封信函中说:“现在,这里已经成为英国船只和商人的胜地,中国船只也从各地汇聚于此,这说明上海已是中国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我们有信心期待,作为内地丝茶最近的出口基地,上海有朝一日会像广州一样繁荣。1”于是,西方传教士便和商人一道成群结队地奔赴上海。

传教士分天主教和基督教(习称耶稣教),为了行文的方便,特分别论述如下:

1. 天主教传教士

天主教传教士在上海有过一段相当成功的传教史,而且康熙宣布禁教后仍有传教士在这里秘密地进行传教活动,因此鸦片战争爆发后,天主教会便率先向上海派遣传教士。1842年7月,首批法国耶稣会传教士南格禄、艾方济等人就已抵达上海地区。麦都思说:“当我们的差会(即伦敦会)还在怀疑是否应把上海建成永久基地的时候,天主教会在过去6个月中已经向这里派遣了不少于10名欧洲传教士。2”1844年10月,又有5位法国耶稣会传教士来到上海。1846年5月24日和8月30日又相继向上海派遣了8位和4位耶稣会传教士。这12位耶稣会士中,有5位是意大利人。随着耶稣会士人数的增加,曾经陷于困顿和沉寂的天主教传教事业开始重现生机。他们在徐家汇建立了上海教区的前身江南教区的教会领导中心,并迅速将其势力扩展到江苏和安徽两省。1875年时,上海已有132位天主教传教士。到1901年7月,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天主教会的“正式教牧人员,有代表教皇的名誉主教姚宗李主教、耶稣会教士138名(其中23名为中国人)、神学院学生16名和副职弟兄22名;修道院外的教士,有神父30名、神学院学生17名,还有上预科课程的学生17名和拉丁文学生22名,后者全部是中国人。神父已经读完了他们的神学课程,其余的正在受神职人员的训练。除了教牧人员外,教会工作还由不少教会信徒协助。如小玛利团弟兑会有29人,负责虹口的圣芳济学堂;已受过训练的中国教师30人;圣衣会修女32人;拯亡会修女81人,经管徐家汇的孤儿院和法租界及虹口的女修道院;仁爱会29人;还有献堂会中国修女134人,在江苏省内地的23个分会和安徽省内地的18个分会中担任职务”3。由此可见,重建后的上海天主教会教务推进之速。到1903年,上海的天主教传教士已有200多人,他们分别来自公教会、比利时传教会、异域传教会、味增爵会(即遗使会)、罗马公教会和西班牙奥斯汀传教会。随着西方传教士的陆续东来,上海逐渐成为天主教在华传教事业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来自不同修会的外国修女也开始抵达上海,并在上海建立了各自的会院,如拯亡会、献堂会、圣衣会、以及仁爱会、方济各会等女修会均在上海设有圣母院。这些会院建立后,为天主教在上海的传播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培养中国修女,创办女子学校,设立孤儿院和育婴堂等,成为上海天主教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这些正规的机构外,许多在内地传教的天主教修会和外方传教会也都在上海设立了帐房,如遣使会帐房、巴黎外方传教会帐房、拿撒路会帐房、比利时传教会帐房等,这些帐房主要从事房地产等经营活动,目的是为各自的教区增广财源。

在来自不同教会的天主教传教士中,法籍传教士始终占了最大多数。法国一直把传教权利放在对华政策的一个相当突出的位置上,同光年间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就公然宣称:天主教会“是法国在华势力最好的支持”4。这与英国对华政策恰成鲜明的对比:英、法“虽同以通商为目的,然英人则商务重于教务,法人则教务重于商务”;“英国人关心的只是通商”,法国人则更看重传教的权利。所谓“自各国立约以来,英重通商,法重传教,所操之术不同”1。还在1844年法国使臣拉萼尼与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交涉时,就明确要求清政府保护法国传教士的权益,随后又将此一要求写入《中法黄埔条约》中。该条约第22款规定:法国人可在五口建造教堂,“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此后,拉萼尼进一步要求耆英上奏道光帝驰禁天主教,并归还雍正年间被封闭的天主堂旧址,这些要求不久都得到道光帝的“恩准”,法国人重获传教自由。法国使臣的努力,极大地鼓舞了国内的天主教会,纷纷派遣传教士到中国来。上海的法籍侨民不多,但传教士人数却不少,占法籍侨民总数的半数以上。1874年,在总共191位法籍侨民中,就有97位传教士;1877年,上海有200位法籍侨民,其中有104位是传教士。2传教士在法籍侨民中所占的比例相当于商人在英籍侨民中所占的比例。

天主教传教士重返上海后,就开始在浦东和崇明等地传教,并建立了不少“堂口”和“小堂”。所谓“堂口”,实际上是教会的基层组织;“小堂”则是教徒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一般一个堂口都有一个小堂,“小堂不是别的,只是一间厅堂。厅的深处立有一座祭台,祭台上竖有一帷幔,祭台两旁各有一只小几桌。祭台上一般装有一架十字苦像,一帧耶稣或圣母的圣像,4或6只粗制的烛台,一幅帷幔掩住了墙壁,作为小堂的底幕。在祭台两旁的小几桌上,悬挂着两幅画得并不高明的天神像:一幅是护守天神导引着一个中国小孩,一幅是总领天神弥额尔战败幽王魔鬼的像。这两只小几桌因而称作天神台。小堂旁边就是神父的住屋,住屋用薄板分成两间,内间作为卧室,外间作为餐室”3。这样的小堂当然是十分简陋的,但它的建立使那些“世代老教徒”与教会重新取得组织上的联系,后来的天主教堂,以及本堂区和总本堂区就是在这种堂口和小堂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

随着教务的推进,入教者越来越多,小堂已无法满足“集合教友”之需,于是而有各种规模不等的天主堂之设。1851年法国耶稣会士在徐家汇建立了开埠后上海第一座天主堂。此后,天主教会又在上海及郊县地区陆续建立了一大批教堂,其中上海的董家渡天主堂、洋泾浜天主堂、老天主堂和虹口天主堂、郊县的佘山天主堂、张家楼天主堂、唐墓桥天主堂、淞江邱家湾天主堂、南桥天主堂、崇明大公所天主堂等都是其著者。天主堂的次第建立,必然需要大量的神职人员,单靠欧洲天主堂传教会派遣的传教士是永远不够的。因此,创办修道院和神学院,培养中国神职人员成了天主教传教会的当务之急。早在1842年首批来沪的法国耶稣会传教士李秀芳就在张朴桥开办修道院,物色有志传教的青少年入院受教,次年2月正式开始授课。该院几经扩充,先迁横塘、再迁张家桥,三迁董家渡,最后从董家渡陆续迁往徐家汇。1862年后,法国耶稣会又在徐家汇相继创办了耶稣会初学院、文哲学院和神学院。初学院和文哲学院以中国修士为主,但神学院则以外国读书修士(入文哲学院读书称读书修士)为主,譬如1910年共有17位修士入神学院攻读神学,其中中国修士只有3人。

传教士到上海来当然以传教为主要目的,但为了扩展天主教会在上海的影响力,他们在宣传教义的同时,还创办了一系列文化教育及慈善事业。其中教育机构以震旦大学、徐汇公学、崇德女校、圣芳济学校、启明女校、圣若瑟学校、晨星学校、天命学校、圣家学校和中法学校(系法租界公董局所设,但主持校务者为耶稣会神父)等最为著名;医疗机构以公济医院和广慈医院影响最大;慈善机构主要有土山湾孤儿院(附设制作宗教用品和印刷宗教经书的工场和印刷所)、徐家汇圣母院育婴堂,以及专为收容孤老而设的老安院等;报刊主要有《益闻报》(1879年创刊,1898年与新创办的《格致新报》合并,改出《格致益闻汇报》,1907年更名《时事科学汇报》,1908年始简称《汇报》,后来的新闻史著作为避免重名误会,一般称之为“徐家汇《汇报》”)、《圣心报》(创刊于1887年7月,系直接面向教徒进行修身教育的刊物)。此外,天主教教士还在徐家汇创办了一家藏书达3万册的图书馆、一家自然历史博物馆和两家天文台。这些文化教育及慈善事业大多是在“爱”的名义下创办的,虽然在条约制度下他们的传教活动不免蒙上了政治和外交的色彩,有的传教士还曾为西方列强侵略中国效过劳,但多数传教士到上海来还是出于对天主教的虔诚,他们所创办的文化教育事业除了传播天主教的教义外,也传播了不少西方近代科学知识;他们举办的收容孤儿孤老、救济穷人和看护病人等慈善事业,作为天主教所标榜的“爱”的实践和传布天主教、发展教徒的重要方法,并不都是“伪善”和“假仁假义”。正因为如此,许多人走近天主教,进而信仰天主教,成为虔诚的教徒,天主教会的传教事业才得以在开埠后的上海快速发展。

教务的推进和一系列文化教育及慈善机构的创办,无不需要巨额的经费。照常理说,筹措经费当是传教士面临的艰巨任务,但上海天主教会并没有感到特别大的压力。据法国《人道报》说,上海的天主教会相当富有,“耶稣会、味增爵会和其他教会在上海法租界拥有三亿法郎的财产。罗伯神父(PereRobert)为上海企业界重要人物之一,他留给后世一股铜臭味。比利时的神父拥有150栋房屋,并在‘霞飞’(Joffre)和克里孟(Clement)两地建筑大酒店出租。在道路两侧的地产,大部分是归传教会所有”1。上海天主教会是否拥有如此庞大的财产暂且不论,但的确拥有相当可观的房产和地产,是上海的大房地产主。1901年的一份法国领事报告证实,耶稣会是法租界某些容纳妓女的华人旅店的所有人,该会的传教士对于这些财产的收入觉得十分满意,因此不欲让其改建为欧式的建筑。他们以本身的开支十分浩大再加上由于缺乏一位主教而无法筹募款项为藉口,拒绝租界行政当局拆毁这些旅店的要求。当时的徐家汇、董家渡、虹口和洋泾浜天主堂都设有“经租帐房”,负责经营教堂所属的地产和房产。除了房租和地租收入外,晚清上海天主教会的经费还有两个来源:一是外国政府和外国教徒的资助,上海天主教会设立徐家汇、佘山天文台和开办震旦大学等都得到法国和其他国家经济上的援助,此外“教会每年从信心会(TheSocietyforPropagationofFaith)和圣婴会(TheSocietyofthHolyChildhood)接受赠款,并从各国教会成员那里接受援助,特别是从法国、荷兰和美国等地”2;二取自中国教徒,天主教教规第条规定教徒“该量力供应圣教会之要需”,教徒有义务向教会提供一定的经费,其形式主要有募捐、教徒奉献和当弥撒等,其中募捐一项尤为可观。1873年4月落成的“约可容千人”的佘山天主堂就是向中国教徒募捐所得建造的。

开埠后上海的快速崛起,传教士的努力使上海天主教会在晚清时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许多天主教修会(包括女修会)和外方传教会都向上海派遣了传教士,并在上海建立了各自的传教机构;前往内地各省传教的外国传教士“很少不取道上海的。来自法国的传教士,则往往在上海盘桓数天”,然后从上海走向内地,在穷乡僻壤之间竖起一个一个十字架。还有一些内地修会和传教会在上海设立帐房,从事房地产等经营活动,并把经营所得源源不断地汇送内地,给内地的传教事业以经济上的支持。上海已不仅仅是江南传教区的中心,而且是天主教在中国传教事业的中心。

2. 基督教传教士

与天主教相比,基督教对上海人而言,是一种陌生的东西。虽然鸦片战争前夕已有几个传教士如郭实腊、麦都思等人曾访问过上海,但他们在上海只是短暂停留,他们的记录中很少提及传教之事,偶尔提及,也仅一笔带过。基督教与上海发生关系,那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

最早向上海派遣传教士的是伦敦会。上海开埠之初,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和雒魏林就开始小心翼翼地在这个新辟的通商口岸进行传教活动,并建立了伦敦会上海传教站。他们刚到上海时不免有些心虚,1845年2月道光帝批准耆英关于驰禁天主教的奏本后,他们的胆子也就大起来了,不仅在上海县城内外传教,而且经常去附近的城镇公开布道了。教务的平稳推进,使他们感到已有的传教力量严重不足,他们再三呼吁:“我们热切地希望能有更多的传教士派到这个国家。长久以来我们一直祈祷这个国家的开放,现在它已经开放得比我们期待的更多了。但是年复一年,我们的传教力量却不见增加。1”于是,美魏茶、慕维廉、伟烈亚力、艾约瑟、杨格非和韦廉臣等陆续抵站。这些人后来都成了著名的来华传教士,各自在传教、行医、翻译和学术研究等不同的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紧接着伦敦会,英国安立甘会(在上海又称规矩会)于1844年开始在上海传教。该会传教士卖克开拉抵沪后便在马路开设布道所,1847年又在教堂街建立了一座专供英国人礼拜的教堂——圣三一堂。1866年重建后,因系红砖建筑,一般市民称之为红礼拜堂,是远东最高级的英国教堂,1875年被破格升为安立甘会北华教区主教座堂,由当时华中教区主教禄赐悦里来沪主持。除传教外,该会传教士还曾于1850年左右在老靶子路开设一所英华寄宿学校。

继英国伦敦会和安立甘会之后,美国的一些差会如圣公会、长老会、公理会、浸礼宗、监理会等也先后向上海派遣传教士。1844年10月美国圣公会差会传教士文惠廉被祝圣为中国布道区主教,并于年底携妻子及三对传教士夫妇和三名单身女教士来沪传教。最初他们一直在城内借屋布道,1850年一个美国商人向他们捐赠了一幢民宅,圣公会在上海才有了自己的活动场所。第一个到上海传教的长老会传教士里娄理华,他于1847年为印刷圣经事奉调来沪。显然上海的外侨居留地令他感到鼓舞,初抵上海,他就评论道:“凡有外国人聚居的地方最终会成为同中国本土很不一样的租界。而且每一件事情都表明,若要对改变中的中国能有一个影响它的总部,这里正是理想之地。2”但他还未及施展抱负,便在回宁波处理公务途中死于海盗之手。此后,长老会又先后派怀德、克陛存、娄理华的弟弟娄理仁、梅理士和甘撒母耳、范约翰等传教士到上海传教。公理会最早来沪的是裨治文,他于1847年奉派到上海,但他没有为公理会设立教堂,他在上海的传教活动偏重于翻译圣经。浸礼宗最有名的传教士是1847年抵沪的晏玛太,他在沪传教40余年,开创了老北门浸会堂。监理会早期来沪的传教士主要有戴乐、耿惠廉、秦右、蓝柏、唐雅各及林乐知等。

基督教传教士在上海的早期传教事业,除了青浦教案之后的数年内传教活动一度十分困难外,基本上是在平稳中推进,并未遇到真正的反对者,上海人对漂洋过海而来的基督教传教士是友好的。但对上海人来说,基督教毕竟是一种异教,接受乃至信奉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在上海的传教经历使传教士和传统机构很快就意识到,向上海人宣传上帝的福音单凭教义和教理是永远不够的。因此,他们非常注意传教的手段和方法,试图以传教之外的现世生活的具体利益来达到传教的目的,以设医院、开学校、办文化事业等中间媒介来吸引更多的人信奉基督教。为此,当时的基督教传教士付出过艰辛的努力,创办了不少有一定影响的文教、医疗事业,如伦敦会的墨海书馆和仁济医院、长老会的美华书馆、监理会的华美书馆,以及根据不同的物质条件兴办各种形式的学校教育,包括一些女子学校。这些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从1843年到1860年短短17年间,单伦敦会上海传教站施洗的人就有数百名,其中包括王韬和沈毓桂等有名望的文化人。但除了伦敦会上海传教站,其他差会在上海的传教业绩要逊色多了。从总体上说,这一时期的上海基督教会,无论是传教力量还是传教业绩与社会影响,都无法与同时期的天主教会相提并论。

但是,与天主教相比,基督教有着自身的优势。作为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物,基督教具有鲜明的近代性,按照韦伯的说法,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就是说新教伦理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当上海从一个中世纪县城向近代化的国际性大都市快速迈进的时候,基督教本身所具有的近代性就获得了一个理想的展现空间。于是,从1860年代开始,基督教在上海的传教事业出现了持续发展的态势。此前就已开始在上海传教的圣公会、长老会、浸会和监理会在此后的岁月里大获成功,成为晚清上海基督教中的四大主流教派,并涌现出一大批著名的传教士,如圣公会的施约瑟、小文惠廉和郭斐蔚,长老会的范约翰、姜别利、费启鸿、南浸会的晏玛太、万应远、乐灵生,北浸会的金楷理,监理会的林乐知、潘慎文等。受主流教派海外传教成功的鼓舞和推动,一些原先没有成立差会的较小的宗派也纷纷成立差会,向上海派遣传教士,上海遂成为中国汇聚基督教教派最多的城市。这些教派包括:戴德生创立的中国内地会,基督会(又称使徒会),宣道会,同善会,公谊会,信义会,基督教复临安息日会,救世军,女公会,尚贤堂,海员传教会,协和礼拜堂等。这些教派的影响当然无法与主流教派相比,但它们的汇聚上海,无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基督教在上海传教活动的盛况。而这种盛况的出现,正好与晚清上海社会变迁同步。一份当年的海关报告这样写道:“由于上海是中国最主要的商业中心,所以它也就成为这一帝国的传教中心。大多数教会都在这里建立其总部,并在这里指挥其在中国各地的工作。那些在上海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或机构的教会,通常也委派代表或代理人在此办理它们的传教业务和监督供应品的发送工作。1”这种说法并不夸张,因为另外一个事实也印证了这种说法。在新教传入中国后的第一个世纪中,曾分别于1877年、1890年和1907年召开过3次在华传教士大会,都是回顾以往研讨未来的决策性会议,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3次继往开来的大会都选择在上海举行,并不是巧合,它至少表明来华的多数传教差会和传教士已经把上海看作是对华传教事业的基地。

配合教务的推进,来沪的各新教差会传教士还在上海设立了一些基督教文字宣教机构,编辑、出版和散发宗教性或与宗教关系密切的书籍,充实中国信徒的宗教知识和宗教生活。这些文字宣教机构主要有圣教书会(ChineseTractSociety)、大英圣书公会(TheBritishandBibleSocietyinChina)、美国圣经会(TheChinaAgencyofAmericanBibleSociety)和广学会(TheSocietyfortheDiffusionofGeneralandChristianKnowl-edgeamangtheChinese)等。由这些机构编辑、出版和发行的“非宗教性和宗教性的印刷品”极为可观,圣教书会1900年“新出的书,重印和加印发行的共计377710本,其中从仓库中分发的有332780本。这些书刊包括月刊两种:《小孩月报》和《图画新报》。它发行的书籍只谈宗教问题,例外的不多”1。大英圣书公会从1892年至1901年的十年间,共发行了圣经54795本、圣经书210841本和单行本5086679本,总数共达5352315本。美国圣经会在同一时间内发行了圣经51135本,圣约书209286本和福音书4100950本,总计为4361371本。至于广学会,在1900年也共计发行了48950本新书,其中包括31000份《万国公报》和《中国传教士评论》。这些书籍相当一部分是发往内地,上海已成为各类宗教书籍的出版发行中心。

基督教在上海传教事业的持续发展,美国的基督教差会和传教士的努力功不可没。早在1810年,美国各新教教会就联合成立了一个“美国海外宣道理事会”,致力于海外的传教布道。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国内稳定,经济快速增长,向海外扩展的兴趣和力量日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新教教会的海外传教布道的热情空前高涨,其在中国、尤其是在上海的传教力量开始超越英国及其他欧洲国家。据《基督教在华传教百年史》统计,到1905年为止差遣传教士来华的正式差会组织,英国15个,欧洲大陆国家8个,美国29个。其中1860年后成立的,英国8个,欧洲大陆国家5个,美国20个,比欧洲国家的总和还多。上海的崛起,使它成为各新教差会海外传教布道的首选之地,其中美国传教士在上海的人数最多,活动最频繁,影响最大。到1901年,上海的主要新教差会共有9个,美国就占了7个,英国只有2个;这9个差会中除美国圣公会和女公会外,共向上海派遣了33位传教士和68位女教士,其中美籍传教士和女教士就分别占了25位和59位,英国则只占8位和9位。美国各新教差会在上海的势力和影响并不仅仅体现在传教士和女教士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在基督教会创办的医疗和教育事业中,美国传教士的成绩同样突出:晚清上海基督教会在上海创办最有名的医院有仁济医院、同仁医院、西门妇孺医院和广仁医院,除仁济外,其余3家医院均由美国差会创办;基督教会在上海创办的主要学校有圣约翰大学、中西书院、沪江大学等,几乎全部由美国差会创办。

作为外来的宗教势力,传教士在上海的活动是非常复杂的。条约制度赋予他们在中国传教的权利,享有其他外国人所享有的一切特权,因此他们是条约制度的自觉维护者,这一点与其他外国人并无不同。郑观应在《易言·论传教》一文中说:“外国传教之士,实中国召衅之由也。洋人之到中华,不远数万里,统计十余国,不外通商、传教两端。通商则渐夺中国之权利,并侵中国之地;传教则侦探华人之情事,欲服华人之心。阳托修和,阴存觊觎,互相联络,恃其富强,致华人谋生之计日穷,而教民交涉之案迭起,其中煽害,倍甚通商。2”郑氏不失为当时的开明者,他的话说出了传教士在华活动的这一面。但传教士毕竟又是一群传播上帝福音的布道者,在传教布道的过程中做过不少好事,譬如他们“在晚清西学东渐中,担当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大部分时间里是主角”3,他们中的不少人赞同并支持过中国的改良与进步,举办过许多慈善事业,有些女教士还不遗余力地倡导不缠足运动,等等,这些当然不应该一笔抹煞,一概骂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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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1999年第2期《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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