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英伦那些年我爱读谈藏书、谈读书甚至谈书的书。谈藏书的书关心典籍的流播和文化的防腐;谈读书的书是书香的传承是学养的保温;谈书的书探索书的设计、书的诞生、书的意识导向和书的社会功能。我读的都是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上半叶的老书,大名家小名家都有,英国美国一些旧书商写的贩书偶记和缥缃经眼录也不放过。那时候英国还有好几种古籍杂志和藏书月刊,里头经常选登这类小品随笔,月尾月初够我消磨几个炉边寒夜。
人老了趣味会变,早岁一波一波的恋执渐渐转为务实的求知心态,我读的和爱的已经不是典雅的书籍而是博杂的百科了。Anne Fadiman家里的书每一本都读过起码两遍,剩下一本一九七九年Toyota Corolla小手册只读过一遍,有一天,她发兴翻出来再读一遍,凑成两遍!爱书爱字爱到这样是最高贵也最危险的情操,bibliophilia的恋书之瘾在她身上是治不好的顽疾了。幸亏这位漂亮的小妇人写过一本很好看的《ExLibris》,Adam Gopnik说她把谈读书的尘封古籍擦干净写活了:不是Cynthia Ozick说的“Charles Lamb lives!”
钱钟书只有一个。北京商务制版印行的《容安馆札记》厚厚三大砖头分明是学问家的情敌也是爱书人的情妇:追学问追不上钱先生呵护的本领,酸成敌手;爱书的人看到钱先生才看得到的书中隐情和字里暗香,怦然动心,不甘远观而贴鼻近狎了!杨绛先生写《<钱钟书手稿集>序》说,“钟书自从摆脱了读学位的羁束,就肆意读书”甚至“随遇而读”。那样的境界最迷人,借来开脱我天生的疏懒也恰当:多读少读,深读浅读,随遇之余顺便也可随兴了。
近十几年我读书越读越多也越读越快。多,是职业所逼,是好奇使然;印刷媒体产量大升,网上材料随按随给,一桩新闻轻易带得出万般背景,美国国务卿鲍威尔漏夜辞职,William Safire马上借《白宫音乐椅》弹奏抢夺乌纱的挽歌,还拈出国务卿用错fulsome一字,顺手燃起烛红摇影的玄机,何等景观!快,那是一知的欲望只求半解,不想深究;况乎人老了会自负,像鲍威尔说“Safire is getting arrogant in his oldage”,看得上眼的书不多,速读读出意思也就算了。
好看的书都是老书跟老年人写的书,好用的工具书倒要靠壮年的精力去编写了。北京《新京报》书评周刊要我写些读书近况,我无从写起:我还在慢慢读LynneTruss的《Eats,Shoots&Leaves》学用标点符号!那是今年最好看的书,跟杨绛、聂华苓的书一样好看。好看是看文采,看故事;沉闷的大议论睡不着觉我也懒得看,老皮囊经不起这个折腾。林海音先生生前看到台湾老作家写的书都寄来给我,我看到大陆老作家写的书也寄去给她。“这些书都有根!”她说。徐康的《前尘梦影录》、张岱的《陶庵梦忆》、余怀的《板桥杂记》、周肇祥的《琉璃厂杂记》、张伯驹也写也编的《春游琐谈》也都有根。我喜欢这样偏袒老人和老书,读罗素自传读到赵元任一九二四年写给“DearRussell”的信都死命称赞他英文漂亮!那年,赵元任其实才三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