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创造性地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九大本质要求之一,并且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社会主义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政治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西方国家的现代化以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制统治为基础,依靠殖民掠夺、无情杀戮、冷酷剥削等暴戾手段实现,而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强调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政治根基。党的二十大挚画了未来发展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中均有所体现:未来五年,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原则、理念与方法的有机统一,完成了民主体制机制与治理效能的默契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开创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因此,必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扎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能够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过程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伟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充分了解民意、汇聚民智、解决民诉,科学高效地作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政府“老太太裹脚布”般的民主议事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政治生态、政治格局、政治氛围下,通过严谨的调查论证、深入的专业研讨、广泛的民意征集、高效的工作效率,把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汇集起来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效率和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作为内嵌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原则和制度红线,民主集中制通过强大的组织能力、动员能力、执行能力,坚决把党中央的安排和部署到位,确保政策和策略有效转化为惠及人民群众生活的实践。总之,新征程上,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势和内容有机统一,运用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作者王一喆系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