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郑和何曾姓过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79 次 更新时间:2023-01-11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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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 (进入专栏)  

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推文称郑和为穆斯林引发的学界与社会争议中,我已经撰文《郑和不是穆斯林》(链接:梅新育:郑和不是穆斯林),明确提出郑和不是回回穆斯林而是汉人、佛门弟子,这本来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事情,因为他那家喻户晓的称呼“三宝太监郑和”中,“三宝”本来就是一个汉传佛教词汇,指代佛、法、僧“三宝”或佛教本身;

因为《明史》郑和列传是汉人传主体例;

因为南京郑氏子孙族谱早已明确记载郑和是佛门弟子,郑和法名“福吉祥”是云南风格,表明他不仅从小就深受佛教氛围熏陶,而且是从幼年在云南家庭内就是如此;

因为郑和留下了众多佛道两教文物,但没有留下任何信仰伊斯兰教的文物,晚年也是在南京千年古刹修行养老;

因为南洋穆斯林国家三宝庙的传统形制、设施、庆典仪式等等违反伊斯兰教基本教义,已经足以表明郑和与穆斯林身份无关;

因为宣称郑和出身穆斯林家庭的唯一“文物”依据——1894年云南昆阳和代村“发现”的所谓“郑和之父墓碑”纯属低级大胆造假;

……

从普通读者到学术界人士,此文得到了许多赞同支持,但也有一些人坚称郑和出身色目回回家庭,本名马三保,因在明成祖靖难之役中立下大功而被赐姓名郑和,父亲是“哈只”(即曾去过麦加朝觐的穆斯林),云云;更重要的是,刻意混淆郑和族属、夸大郑和功绩、脑补捏造郑和朝觐麦加之类“事迹”,所有这些行为,体现了一种危险的倾向与价值观。有鉴于此,特抽出时间,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明确郑和原本姓马之说纯属虚构捏造,郑和在靖难之役中功劳不可能很大,刻意混淆郑和族属等行为体现了一种危险的倾向与价值观。

一、正史表明郑和从未更名

历史上原本没有郑和出身色目回回家庭、本名马三宝、被赐姓名郑和之说,直到1894年云南昆阳和代村“发现”所谓“郑和之父墓碑”(学界一般称之为“《马哈只碑》”)之后,经过云南石屏人袁嘉榖(1872—1937年)大力宣传,由于他在晚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举行的历史上惟一一次经济特科科举考试中高中一等第一名,成为云南历史上唯一的状元,社会知名度甚高,这种说法方才流传开来,不断增添貌似活灵活现的情节,并在其后的历史变迁中因种种因素而得到大力传播宣传,甚至被一些人当作不容置疑的“政治正确”。其实,只要对千百年来赐姓名制度和历代正史的规矩有基本认识,阅读《明史·郑和列传》全文,就不难明白“郑和”绝非赐姓名,而是他一直使用的本名。

郑和系被赐姓名之说最初出自所谓“《马哈只碑》”碑文中的这段话:

“子男二人,长文铭,次和,女四人。和自幼有材志,事今天子,赐姓郑,为内官监太监。”

但且不提这块碑本身及碑文其它内容的荒诞之处,阅读《明史·宦官传一》,不难发现其中有3位宦官传主有获赐姓名记录,《明史·宦官传一》中的《郑和列传》全文则从头到尾根本没有传主郑和被赐姓名的记载,据此,足以断定“郑和被赐姓名”之说纯属后人编造。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受赐姓名是为人臣者莫大的荣誉之一,以至于有时名臣还会向帝王请求为子弟赐名(如贺知章请求唐玄宗为儿子赐名);档案和官修正史制度又在数千年间发展得极为完善,历代官修正史负责人与机构掌握前朝传主全部档案资料,列传中不仅必定载入传主获得的赐姓名这类崇高荣誉,就是传主本人及载入列传的子弟后人因避讳及其它原因更名,也必定会记入列传,在《明史》中,无论传主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是徐达李文忠那样受封王、公的最高级别开国元勋,还是业绩远不如郑和的其他宦官,莫不如此。因此,郑和列传所在的《明史·宦官传一》中有3位宦官传主有获赐姓名记录,郑和不在其中,这一点已经足以表明“郑和”之名绝非赐姓名,而是他一直使用的本名,所谓“《马哈只碑》”纯属伪造。

二、赐姓名对顶级开国元勋亦属必须载入正史列传的崇高荣誉

是不是因为郑和功劳和接受封赏太大太多,所以受赐姓名不值得记入《明史·宦官传一·郑和列传》?这种思路是荒谬的。读一读《明史》中徐达、李文忠、邓愈、沐英等人的列传便知,即使是这样的大明王朝顶级开国元勋,功勋卓越,与郑和相比犹如日月之与萤火,受封王、公,政治地位也远超郑和,他们本人、子弟后人获得赐姓名仍然是必须载入列传的崇高荣誉,他们本人、子弟姓名更改都明确记入列传;功勋业绩、政治地位远远不如他们的传主倘若获得赐姓名的荣誉,理当更要在列传中大书特书、不可能遗漏。

《明史》卷一百二十五、列传第十三《徐达常遇春传》,记录了徐达长子徐辉祖因避皇太孙讳而从初名“允恭”被赐名今名:

“辉祖,初名允恭,……以避皇太孙讳而赐名今名”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传第十四《李文忠邓愈汤和沐英传》,记录了李文忠姓名变动经过及其子弟获得赐名:

“李文忠,字思本,小字保儿,盱眙人,太祖姊子也。……太祖见保儿,喜甚,抚以为子,令从己姓。”

“文忠三子,长景隆,次增枝、芳英,皆帝赐名。”

记录了邓愈获得赐名:

“邓愈,虹人,初名友德,太祖为赐名。”

记录了沐英姓名更改经过:

“沐英,字文英,定远人。少孤,从母避兵,母又死。太祖与孝慈皇后怜之,抚为子,从朱姓。……从大军征福建,破分水关,略崇安,……始命复姓。”

三、正史列传少数民族传主赐姓名、更名记录亦无遗漏

是不是因为郑和如某些人宣称的那样是色目回回穆斯林,不是汉人,所以受赐姓名不记入《明史·宦官传一·郑和列传》?这种思路同样荒谬。汉族传主及其子弟获得赐姓名荣誉必然载入列传,少数民族传主同样如此。《明史》卷第一百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吴允诚等传》,传主十人,均为蒙古、西番等非汉族人士,本人几乎均有赐姓名记录,有些人还有子女、下属赐姓名记录。

吴允诚本人及其子女、下属获得赐姓名记录如下:

“吴允诚,蒙古人。名把都铁木耳,居甘肃塞外塔沟地,官至平章。永乐三年,与其党伦都儿灰率妻子及部落五千、马驼万六千,因宋晟来归。……允诚得赐姓名,……伦都儿灰亦赐姓名柴秉诚,……”

“允诚三子:答兰、管者、克勤。……允诚妻与管者谋,招部将都指挥保住、卜颜不花等擒其党,诛之。帝喜,……保住赐姓名杨效诚,……”

“命答兰更名克忠,袭其爵,再征阿鲁台。”

薛斌本人及其父亲、儿子获得赐姓名记录:

“薛斌,蒙古人,本名脱欢。父薛台,洪武中归附,赐姓薛,……斌卒,子寿童方五岁。从父贵引见仁宗,立命嗣伯,赐名绶。……”

李贤获得赐姓名记录:

“李贤,初名丑驴,鞑靼人。元工部尚书。洪武二十一年来归,通译书。太祖赐姓名,……封忠勤伯。食禄一千一百石。寻卒。”

金忠及其家属后人获得赐姓名记录:

“金忠者,蒙古王子也先土干也。……永乐二十一年,成祖亲征漠北,至上庄堡,率妻子部属来降。时六师深入,寇已远遁。帝方耻无功,见其来归,大喜。赐姓名,封忠勇王。……”

“把台者,忠之甥,……宣德初,赐姓名蒋信。”

毛胜更名记录:

“毛胜,字用钦,初名福寿,元右丞相伯卜花之孙。……封南宁伯,予世券。疏请更名,从之。”

毛忠获得赐姓名记录:

“毛忠,字允诚,初名哈喇,西陲人。……十年以守边劳,进同知,始赐姓。……十三年,率师至罕东,……始赐名忠。”

和勇获得赐姓名记录:

“和勇,初名脱脱孛罗,和宁王阿鲁台孙也。阿鲁台既为瓦剌脱欢所杀,子阿卜只俺穷蹙,款塞来归。宣宗授以左都督,赐第京师。卒,勇袭指挥使,……天顺元年,诏加同知,赐姓名。”

罗秉忠获得赐姓名记录:

“罗秉忠,初名克罗俄领占,沙洲卫都督佥事困即来子也。……积战功至左都督。天顺初,始赐姓名。”

四、正史郑和同传宦官传主赐姓名、更名记录亦无遗漏

是不是因为郑和是宦官内臣,不是外臣朝廷命官,所以受赐姓名不记入《明史·宦官传一·郑和列传》?这种思路仍然是荒谬的。文武官员等传主及其子弟获得赐姓名荣誉、更名记录必然载入列传,宦官传主同样如此,郑和列传载于《明史》卷三百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传一》,其中明确记录了范弘、王瑾、怀恩三人获得的赐姓名及更名情况,三人中怀恩为汉族,范弘、王瑾为安南人,亦即无论年代、职位、族属有何差异,均不影响列传记录传主和相关人物获得赐姓名、更名;郑和传记在同一列传之中,全文无一字涉及郑和有赐姓名、更名记录,足见“郑和”就是他一直使用的本名。

有些势力宣称郑和是云南色目回回,傅友德、沐英率明军平定云南时被阉割入宫,但《明史·宦官传一·郑和列传》中无片言只字提及;范弘、王瑾、阮安、阮浪与郑和同载入《明史·宦官传一》,均为永乐年间张辅平定安南时阉割入宫的安南幼童,身世类似上述势力宣称的郑和身世,《宦官传一》中明确记载了他们的这一身世及获得赐姓名、更名:

“范弘,交阯人,初名安。永乐中,英国公张辅以交童之美秀者还,选为奄,弘及王瑾、阮安、阮浪等与焉。……宣德初,为更名。”

“(王)瑾,初名陈芜。宣宗为皇太孙时,朝夕给事。及即位,赐姓名。”

怀恩因出身家庭获罪而被阉割入宫,《宦官传一》记载其获得赐姓名如下:

“怀恩,高密人,兵部侍郎戴纶族弟也。宣宗杀纶,并籍恩父太仆卿希文家。恩方幼,被宫为小黄门,赐名怀恩。”

相比之下,通读《明史》卷三百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传一》中郑和列传全文,可以看到这完全是汉族传主体例,没有一字称其非汉族,没有一字称他是傅友德、沐英平定云南时阉割入宫,也没有一字提及他有赐姓名、更名的记录,在靖难之役中的功劳只有“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一句话一笔带过,可见在靖难之役中功劳不算大:

“郑和,云南人,世所谓三保太监者也.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币。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复自福建五虎门扬帆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诸番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五年九月,和等还,诸国使者随和朝见。和献所俘旧港酋长。帝大悦,爵赏有差。旧港者,故三佛齐国也,其酋陈祖义,剽掠商旅。和使使招谕,祖义诈降,而潜谋邀劫。和大败其众,擒祖义,献俘,戮于都市。

六年九月,再往锡兰山。国王亚烈苦柰儿诱和至国中,索金币,发兵劫和舟。和觇贼大众既出,国内虚,率所统二千余人,出不意攻破其城,生擒亚烈苦柰儿及其妻子官属.劫和舟者闻之,还自救,官军复大破之。九年六月献俘于朝.帝赦不诛,释归国。是时,交耻已破灭,郡县其地,诸邦益震替,来者日多。

十年十一月,复命和等往使,至苏门答剌。其前伪王子苏干刺者,方谋弑主自立,怒和赐不及己,率兵邀击官军。和力战,追擒之喃渤利,并俘其妻子,以十三年七月还朝。帝大喜,赉诸将士有差。

十四年冬,满剌加、古里等十九国,遣使朝贡,辞还。复命和等偕往,赐其君长。十七年七月还。十九年春复往,明年八月还。二十二年正月,旧港酋长施济孙请袭宣慰使职,和赍敕印往赐之。比还,而成祖已晏驾。洪熙元年二月,仁宗命和以下番诸军守备南京。南京设守备,自和始也。宣德五年六月,帝以践阼岁久,而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于是和、景弘复奉命历忽鲁谟斯等十七国而还。

和经事三朝,先后七奉使,所历凡三十余国。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废亦不赀。自宣德以还,远方时有至者,要不如永乐时,而和亦老且死。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

五、结束语

在掩盖和逐利动机驱使之下,一个谎言常常要以不断炮制更多谎言来掩盖,“郑和原系马姓色目穆斯林”之说就是如此。而这样一个违反史学基本知识、漏洞百出、本来不难揭穿的谎言,竟然能够登堂入室,被以官方资源当作正面堂而皇之向国内外大肆宣传,不断添油加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五千年文明古国,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建立了全世界最深厚史学传统、建立了全世界唯一数千年不间断历史记录的泱泱大国,对于南京这样一个千百年来人文荟萃的中国文化古都,这是一个难以消除的耻辱记录,更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不要继续侮辱我们的智商与知识,更要早日洞察这类“历史发明”造假中蕴藏的政治动机与后患。

(2023.1.10,仅代表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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