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长洪:新时代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3 次 更新时间:2022-11-0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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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重视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习、研究和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概括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主要有以下方面。

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为明确发展阶段、发展目标和发展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

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与人民需求的矛盾一直都存在,但不同阶段的内容是不同的,提出和回答这个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支柱。从党的八大到十七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一直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我们党认识到解决这个矛盾需要长期努力。对社会主要矛盾和社会主义建设长期性、阶段性的认识,是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基础。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式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我国加快发展生产力、建设小康社会、国内生产总值翻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同阶段性战略目标和任务提供了理论依据。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了世界前列,人民的生活水平极大改善。随着我国步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人民群众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层次不断提高,这不仅体现在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体现在对医疗、教育、社会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趋强烈。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使人民对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然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成为制约人民实现多样化、高层次需求的主要障碍。基于此,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论断成为我国经济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理论依据。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需要通过新的发展来解决。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我国发展的总体思路应当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战略判断:新发展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其中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出了党从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转变,即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性任务。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认识

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它要回答谁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动主体、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实现人民与国家的根本利益等基本问题。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第一个特点,但这并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唯一特征。许多资产阶级政党、民族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也都主张发展本国的生产力。那么,怎么区分呢?首先要回答谁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资本还是人民?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毛泽东接着指出,所谓一切积极因素,就是广大人民,同时也包括国内外可以转化的消极因素。这就点明了社会主义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民。而实现人民的获得感则在于对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邓小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观点与毛泽东的这个认识相衔接,概括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其他主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强调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3年中,这个理念转化为对脱贫攻坚的全面部署和实际行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设计、部署和指导了这个“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并庄严宣告:“3年后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进入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就明确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目标方向。归纳起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就是以全体人民为中心的经济活动,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全体人民的基本利益关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并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这不仅把社会主义经济与一般的民族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区别开来,而且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支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利用外资提供了理论依据。

创新发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在总结我国所有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实践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实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这种新概括,把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经济运行关系综合起来,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基本原理,也更加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实现了理论上的创新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农业农村和城市工业领域,我们党也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针对农地产权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农民承包的土地具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属性,农民使用的集体财产权利可以实行更灵活的制度安排,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等新观点。针对国有经济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些重大理论观点不仅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而且使之更有实践性,更有活力。

形成了对经济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曾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迫切愿望。但工业化并不是生产力发展的全部,还需要农业、科学技术、国防的现代化,因此“四个现代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时间里党对经济发展规律的初步认识,也是国家的经济发展方针。改革开放后,我国产业结构逐步改变,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21世纪初,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催生了信息产业,党对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逐渐加深。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作了科学阐释:“我国现代化同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是一个‘串联式’的发展过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顺序发展,发展到目前水平用了二百多年时间。我们要后来居上,决定了我国发展必然是一个‘并联式’的过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叠加发展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更加强调要紧跟科技革命方向,使我国经济步入以创新为引领的高质量发展轨道。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深化了对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任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具体论述了我国要建设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这一思想不仅丰富完善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而且把生产关系的保护作用也考虑在内,形成了对经济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对当代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实践进行经验总结,创新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治理理论

创新性发展了开放型经济理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顺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可见,开放经济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开放型经济”是从我国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术语,最早出现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从党的十五大到十九大,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都不断沿用这一提法并对其反复论述,逐渐成为内涵丰富的经济范畴。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开放型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一是提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对100年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世界范围的矛盾运动,100年来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与国际垄断资本的阶级矛盾运动进行的科学判断。二是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一理论观点科学回答了我国开放型经济与世界经济政治关系的基本走向:未来我国将在高水平国内大循环的基础上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提高我国与开放型世界经济的互动质量。三是作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战略判断,这一战略判断对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除了货物领域、要素领域的流动开放外,推动规则、规制、标准、管理等制度型开放;完善开放型经济治理体系;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四是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相匹配的全球治理理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的:“我们积极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旗帜鲜明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开创性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治理理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由此开辟了利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保护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的新思路新方向,并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治理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新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高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来认识,把5年前提出的“法治经济”总结为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的5个领域的制度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体系建设;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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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前线》2022年第8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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