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宗一:追寻心灵文本——解读《红楼梦》的一种策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1 次 更新时间:2022-10-1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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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宗一  

1998年秋天由天津师大中文系牵头,《红楼梦学刊》杂志社、天津市红楼梦文化研究会等单位参与发起的“全国首届中青年《红楼梦》学术研讨会”在津举行。会前大会组织者向我征求研讨主题的意见,当时我也只是从自己教学经验和一般感觉出发,提出还是“回归文本”[1]好!大会组织者经研究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作为诸多问题中的一个进行讨论。以后我又接受市红楼梦文化研究会的委托,在大会开幕式上宣读了祝辞并顺便谈了我个人对《红楼梦》文本研究的意见。


其实,中国小说研究界熟悉我的都知道我对《红楼梦》没有过深入研究,只是在学习红学专家诸多研究该书的论著后,确实觉得对《红楼梦》的解读,“回归文本”并非是一个过时或不必再絮叨的策略,质而言之,我认为它起码是一个重要的研究策略,于是我才把自己的一贯的学术追求即文本实证和理论研究相互应照的思路作了扼要的陈述。当时的心情只是想为朋友们的讨论提供一个参照,希冀在碰撞和交流中引发更多的思考。后来听说我的意见果然引起了一些争论,反对者有之,也不乏赞成者,我认为这是学术争鸣的正常现象,也必定对我今后思考这一问题大有助益。现在陈维昭先生有大作发表[2],正式对我的想法提出商榷,我拜读后非常兴奋,也引发了很多思绪,只是由于身体状况欠佳,又杂务缠身,难以抽出较多时间就此再作进一步研究,现在只能凭大会录音和部分记忆,把当时的发言,大致整理如下,以求教于陈先生和广大爱好、研究《红楼梦》的朋友们。我思忖,对《红楼梦》的解读,永远是一个不会终结的对话和潜对话的过程。


无论从宏观小说学角度看还是从微观小说学角度看,小说文本都是一切读者关注的对象。这是因为,无论古今,小说家得以表明自己对社会、人生、心灵和艺术的理解的唯一手段就表现在文本之中;同时也是他可以从社会、人生、心灵和艺术中得到最高报偿的手段,所以一个小说家真正需要的,除了自身的人格与才情之外,那就是他们的文本本位的信念。而对于读者来说,读懂文本这是最起码的基本功,至于对于任何一个真诚的小说研究者来说,细读文本和尊重文本都是第一要义。


可以作为参照系的是西方文学史中的作家本位和作品本位之争。人们知道,十九世纪法国批评家圣伯夫是作家本位论者。他认为作家生平是作品形成的内在依据,因此,绝不能把人和文本分开,必须收集有关作家的一切资料,其中包括家族史、书信、知情人的回忆等。而文本本位论者是后来的代表人物普鲁斯特。他认为,作家的真正自我仅仅表现在文本之中,而且只有排除了那个外在自我,才能进入写作状态。据说所有第一流作家都本能地站在普鲁斯特一边。像海明威这样的大家就明确地说:“只要是文学,就不用去管谁是作者。”而福克纳更干脆地告诉他的传记作者:我的雄心是退出历史舞台,死后除了发表的作品以外,不留下一点废物。


我还发现,德国伟大诗人和思想家海涅原来也是一位坚定的文本主义者。他在评论莎翁的剧作时,捎带发表了一段精彩的文字,现摘抄少许,以飨读者:


艺术作品愈是伟大,我们便愈是汲汲于认识给这部作品提供最初动机的外部事件。我们乐意查究关于诗人真实的生活关系的资料。这种好奇心尤其愚蠢,因为由上述可知,外部事件的重大性是毫不相干的。那些事件可能非常渺小而平淡,而且通常正如诗人的外部生活非常渺小而平淡一样。我是说平淡而渺小,因为我不愿采用更为丧气的字眼。[3]


海涅还有很多刻薄的言词,我不再征引了,以免伤害持不同看法的朋友。总之对这两种持之有故又截然不同的意见,我似乎更偏重于海涅和普鲁斯特一边。当然,由此也可以看出史学与文学之差异。历史学如不研究人物的行状、根脚就无所谓历史;而文学除了作家的研究,他们的研究对象绝不会比历史人物留下的文本更少,这也许是一个史学的门外汉说的地道的外行话。


我在上面所说的话,不外是要表达这样一个意思:无论是文本主义还是作家本位以及其他的主义,我想任何人都可择善而从,似乎不存在谁是谁非的问题。我们不必由此就悲观地认为《红楼梦》研究会无所适从。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意识形态的影响,对《红楼梦》的研究,就如同对其他伟构的研究一样,肯定有着省略些什么,遗忘些什么的可能,而且这个“陷阱”是研究行为本身天然地带来的,属于无法清除之列。在此意义上,我有理由认为,《红楼梦》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就意味着有些“遗忘”。我相信,这是我们有可能对一个时代的文学进行描述的大前提。


说到《红楼梦》研究,从对它的艺术的理解和审美追求来说,我这个“潜”研究读者,也是在兜了一个圈子以后,才又选择了回归文本的策略,这里是有三点可以说明的原因。


第一,我之所以选择回归小说文本的策略,是和我近二十年来对“心史”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审美化心灵史抱有浓厚的兴趣有关。我可以坦诚地告白:我从不满足“文学是人学”这一过分笼统的命题和界定,而更看重文艺实质是人的性格学、灵魂学,是人的精神活动的主体学。是心灵使人告别了茹毛饮血的生存方式,是心灵使人懂得了创造、美和价值观,也是心灵才使人学会区分爱与恨、崇高与卑琐、思考与盲从。而一切伟大的作家最终关怀的恰恰也是人类的心灵自由。[4]他们的自救往往也是回归心灵,走向清洁的与美善的心灵。具体到曹雪芹,谁又不承认他是以纯真的真、善、美的心来写作的呢?而事实上,文学史上一切可以称之为伟大的作家,哪位又不是做着“我心”的叙事?时至今日,我们几乎都把《红楼梦》文本看作是曹雪芹心灵独白的外化,是他心路历程的印痕,即使文学史家也逐渐把重心置于“发皇心曲”之上。于是对于《红楼梦》,我们再看不到对它只有“一种”解释了;而“一种”解释也在逐渐从研究论著中消失。《红楼梦》心灵文本的追寻,使这部旷世杰作的多义性成了它艺术文化内涵的常态,而对《红楼梦》任何单一的解读都成了它艺术内涵的非常态。事实上,对《红楼梦》心灵文本的追寻,极大地调动了读者思考的积极性。每一位读者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审美体验,思考《红楼梦》文本提出的问题并且得出完全属于自己的结论。基于此,我的审美追求才使我更愿与凝聚为文本的作家心灵进行对话与潜对话。因为这种对话,其实也是对自我魂魄的传达,对人生、对心灵、对小说、对历史,当然也对《红楼梦》进行思考。


长期以来我不断思索一个问题:文化史曾被大师称作心理史。因此文化无疑散落在大量典章制度中、历史著作中;但是,它是不是更深刻地沉淀在小说家们的活动环境中,沉淀在众多作家的身上,尤其是沉淀在他们的心灵中?所以要寻找文化现场,是否应当到作家们的心灵文本中去勘察?令我们最感痛心的和具有永恒遗憾意味的是,历史就像流沙,很多好东西都被淹没了,心灵的文化现场也被乌云遮蔽得太久了。中国人是幸福的,我们毕竟还拥有《红楼梦》这样难以超越的心灵文本。在追寻曹雪芹的足迹时,首先去追寻他的心灵文本不是每一位热爱《红楼梦》的读者的当务之急吗?


第二,选择回归文本的策略,必要的步骤当然是亲近名著和拥抱经典。在名著与经典的多重含义下,我特别看重“划时代”这一点。从外显层次看,“划时代”是指在文学史或小说史上起过重大作用的作品,这些作品标志了中国文学史、中国小说史发展的一个特定时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从深隐层次来观照,名著与经典在某种意义上都具有艺术探险的意味。从志怪志人、唐宋传奇、宋元话本,一直到明清章回小说,哪一个艺术现象不应被看作有史以来作家小说家在精神领域进行最广泛最自觉最大胆的实验?而凡实验又是以大量废品或失败为代价的。但经过时间的磨洗,必然有成功的精品存留下来,成为人类艺术发展长河在这个时代的标志或里程碑而载入史册。所以像《红楼梦》这样真正走进文学史的伟大小说家的精神产品,就具有了如下的品格:由于其不可复制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具有永恒的魅力。因此小说文本从来不以“古”“今”论高下,而以价值主沉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像《红楼梦》等小说巨著是永远说不尽的。歌德在谈到莎士比亚的不朽时说:人们已经说了那么多的话,以致看来好像再没有什么说的了,可是精神有一种特征,就是永远对精神起着推动作用。是的,名著和经典也必将不断对我们的精神和思维空间起着拓展的作用。进一步说,像蒲松龄、吴敬梓、曹雪芹这些可以称之为伟大的小说家都具有创造思想和介入现实的双重使命感,这充分体现于他们的小说的字里行间。他们的每一部名著都是他们严肃思考的内心笔记。尽管每部名著都是他们个体生命形态的摹本,然而对于我们来说,它们的文化蕴含确实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富有更为广大的精神空间,乃至后世的每一个解读者对它们都不可能做出最终的判定。事实是,解读像《红楼梦》这样的经典小说本身就具有动态的特征,这是由于知识本身就是流动的。它不可能是小学中学乃至大学课本上那几行已经变得发黑的字体和干巴巴的结论。我们不妨借用古希腊先哲赫拉克利特的一句名言:“灵魂的边界你是找不出来的,就是你走尽了每一条大路也找不出;灵魂的根源是那么深。”虽然我深知找不出,但我们会锲而不舍地追寻,并变换着方式去追寻,我们毕竟有可能逐步接近那些伟大名著其中当然包括《红楼梦》深邃的灵魂边界。


解读《红楼梦》是提升自己的灵魂的一剂良药。我认同这样一种观点:要解读《红楼梦》就需要一个开放而智慧的头脑,自然也需要一颗丰富而细腻的心灵。进一步说,它还需要营造一种精神氛围、一种人文情怀,这样才真正觉得《红楼梦》是永远不会读完的。不可否认,面对大师,那是要求有与之水平相匹配的思想境界的。在研究或阐释大师的思想精神和隐秘心灵时,你必须充当与他水平相当的“对手”,这样庶几有可能理解他的思路和谋略。有人把与大师、名著对话比喻为下棋,那么我得承认,面对《红楼梦》我自己就永远不会是称职的对手,因为棋艺相差太远,常有捉襟见肘的困窘,这当然也绝非故作谦虚,而是不容否定的事实,然而提出这个问题,我仍然认为有其现实意义。


我也深知《红楼梦》所体现的美学价值其意义重大,不作整体思考不行。而一旦经过整体思考,我们就会发现曹雪芹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为何思考人生、思考艺术、思考文化。而文化的最深厚内涵是不分时间、不分地域的。而文化的内在层次所以不同于外在层次,更在于它不因时间与地域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对《红楼梦》文本的生命力必须以整体态度加以思考。在我走进生命后期时,我才有了一个“宏愿”,想努力地从宏观思维与微观推敲相结合上入手解读《红楼梦》这部经典文本。


第三,我的选择文本策略和张扬细读文本乃是研究《红楼梦》的第一要义,绝无意排斥占有史料和必要的考据。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我的一些言论曾招致某些误会,这次借机会再加必要的说明。


文史之学是实学,不能离事言理。因此充分占有史料,乃是从事研究的必要手段。一些文史家长于以检验师的敏锐目光与鉴别能力,审视着历史上和古籍中的一切疑难之点,并以毕生精力对此做精细入微的考证,汰伪存真的清理,其“沉潜”之极致乃有乾嘉学派大师的余韵。但是我也发现,个别小说研究者囿于识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用力虽勤,其弊在琐屑苍白。无关宏旨的一事一考,一字之辨,尽管可以竭研究者之精思,但重大的文艺现象和文本之真谛往往被有意无意地置于脑后。比如关于曹雪芹祖籍的考证,我就觉得并非很容易与《红楼梦》文本挂上钩。这说明,只凭对作者的一星半点的了解,类似查验户籍表册,那是无以对这些名著和经典文本作出全面公允的评价的。因此,长期以来,我在教学时,在面对作家与作品时,是宁肯从作家创造的艺术世界来认识作家,从作家给人类情感世界带来的艺术启示和贡献,来评定作家的艺术地位。


如果进一步允许我直言不讳的话(而且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偏颇”),真的,如果整天埋头在鸡零狗碎的“史料”中,对《红楼梦》的研究并非是幸事。因为它最容易湮灭和破伤研究者自身的性灵,使审美体验迟钝,使文笔不再富于敏感性和光泽。也许它仅有了学术性而全然失去了《红楼梦》研究必须有的艺术性。如果真到了不动情地审视着那发黄的旧纸时,我想那就成了今日多病的学术的病症之一了,或者应了一位学者的明智之言:学问家凸现,思想家淡出。然而,学者的使命毕竟是在追求“有思想的学术和有学术的思想”这一层次的。


学术研究是个体生命活动,生命意志和文化精神是难以割裂的。学术研究中的“无我”是讲究客观;“有我”则是讲究积极投入,而我们的理想境界则在物我相融也。过去,考据与理论研究往往相互隔阂,甚至相互排斥,结果二者均得不到很好的发展。我们的任务是把二者都纳入到历史与方法的体系之中并加以科学的审视,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考据、理论研究与文本实证的相互应照、互补相生、互渗相成的新的学术个性。如此,《红楼梦》研究庶几可以得到健康的发展。


上面的意见大致表达了我在1998年那次研讨会上发言的主要内容。时至今日,如果还需要补充什么的话,那就是以下的两小段文字。


每位研究者对一部作品和一种文学现象的解读总是从某一个角度和采取一种策略出发。研究者不能不受研究者自身的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不同的人由于不相同的生活经验和审美感受而形成互相差异的思维定势,这就是本不应该忽视而恰恰被长期忽视了的理性的个性,虽然理性恰恰是重在共性的发现。一般说来,认识总是一种主观活动,人的知觉总是有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在人的经验和习惯的层次上被固定下来,更多地处于潜意识形态,因此人的认识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主观因素的作用和个性特征的影响。特殊说来,对文艺现象、小说文本的认识,更是掺杂着审美体验的影响和受着审美情趣的制约,更容易形成个性化的倾向,因为对美的判断包含着比对真与善的判断更复杂的心理因素。当丰富多彩的审美意识直接间接地与物质生活联系在一起时,人们之间的争论一时可能难分难解。在此情况下,对于同一作品同一作家形成悖反之争是常见之事。鉴于多年的经验教训,对于已经开展起来的关于《红楼梦》的争鸣,最好不要简单地下结论,不要急于“一锤定音”。非此即彼的选择很容易使我们的美学思维方式走回头路。


有鉴于此,窃以为,要建构“红学”,就应经常进行对话和潜对话,就要创建一个和谐的学术文化氛围。一位勇于开拓的研究者不是在自我封闭的心态中进行思维的,而是在与外界对话的过程中不断摄取新的信息并调整自己的理论意识中进行的。我常常觉得对《红楼梦》研究实事求是之心难求。而批评家与研究者的思维方式中某种单一的要求则往往给作品和别人的理论文字带来过多的损伤。其实对峙是一种必然,但不一定必然转化为对立,这里就需要一种现实的学术的宽容。学术宽容当然不意味着掩饰意见分歧,在学术上也提倡“好好先生”,行中庸之道,而是说,都应体现在彼此在坚持从自己的思维角度、学术立场发表见解时,努力倾听对方的声音,并从中汲取对自身有益的东西。认识彼此的局限是一种明智,而把自己表现得毫无局限,这才是真正的局限。


2000年5月8日于南开园


(《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3辑)


[1] 这里所说的“文本”指的是言语作品,即由文字组成的实体。这包括历史与现代的一切文字材料。


[2] 陈维昭:《超越模仿 旨在建构——21世纪红学方向构想》,《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2辑。


[3] 杨周翰选编:《莎士比亚评论汇编》(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4] 窃以为曹氏的《红楼梦》的全部旨趣就在于他关怀的是人的心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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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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