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法治战略地位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中国政治文明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史的战略高度,多方位多维度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选择法治、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立体化系统化地科学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时代性、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命题。按照从普遍到特殊、从整体到部分、从宏观到微观的标准,法治战略地位论可划分为关于法治在良政善治中的战略地位、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战略地位、关于法治在治国理政各领域中的战略地位等三个板块。
关 键 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 国家治理现代化 法治战略地位
从法治思想发展史上看,每一种经典的法治理论都绕不过法治地位论问题,即在众多治国方式中,为什么要选择法治?法治有什么作用?法治战略地位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中国政治文明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史的战略高度,多方位多维度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选择法治、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立体化系统化地科学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时代性、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命题,形成了覆盖面广、解释力大、穿透力强的法治战略地位论。由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战略地位的命题众多,本文按照从普遍到特殊、从整体到部分、从宏观到微观的标准,将法治战略地位论划分为三个理论层次加以梳理和阐释。
一、关于法治在良政善治中的战略地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精准提炼出了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意义的重大命题,深刻阐释了法治在良政善治中的重要作用,清晰揭示了法治与国家兴旺发达、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这些命题是具有普适性意义的法理命题,从理论上深化了对为什么要实行法治的理性认识,有力推动了法治意识、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也坚定了全党全社会奉守法治的政治定力、厉行法治的前进步力。
第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自古以来,很多政治家、思想家都重视法律在治国中的重要地位,作出了各种各样的概括。中国古人讲:“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冶;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总结中外法律智慧的基础上,多维度地揭示了法律特别是良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其一,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1](P12)其二,法律是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的准绳。“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1](P8-9)其三,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2](P20)
第二,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阐释了制度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把我们党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到新高度。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时指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3](P33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制度问题和国家制度建设,“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4]首先,制度成就是最大的成就。凡是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大国,都作出了制度性贡献。[5]我国古代产生了朝廷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郡县制度、税赋制度、军事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周边民族和国家广泛移植。其次,制度落后是最大的落后。近代以来,我国封建专制制度逐渐走向腐朽没落,造就了国家落后挨打的局面。面对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继地探索救亡图存的新制度。再次,制度优势是最大的优势。当代“中国之治”建立在“中国之制”的基础上。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之所以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消除绝对贫困等奇迹,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和完善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强大变革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第三,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人类政治文明史的高远视野出发深刻阐述了法治在政治文明发展上的重要地位,澄清了许多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其一,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必须处理好的基本问题。“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1](P12)其二,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习近平在国际刑警组织第86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2000多年前,中国古代思想家管仲就说:‘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6]其三,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具有普遍意义。习近平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2](P111)这一重要论述为我国学习借鉴国外特别是西方法治文明成果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哪些重要作用,这是法治理论和实践中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中外法学家作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习近平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2](P227)九个字,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科学、精准、简洁的答案,有助于更好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固根本”,是指法治通过确立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将这些制度转化为具有强制力、执行力的法律规范,确保国家根基稳固、国家政权稳定。“稳预期”,是指法治通过确立起完备的行为规范体系,使社会成员知道自己和他人如何行为,从而对未来形成稳定的预期。“利长远”,是指法治通过提供一整套有长远考虑、长期适用的制度,保障社会长远利益、子孙后代利益,确保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长治久安。
第五,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中外历史看,法制(法治)健全与否对国家治乱兴衰具有重要影响。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总结了古今中外治国的经验教训,深刻揭示了法制(法治)与国家治乱兴衰的内在关联。习近平指出:“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1](P8)他通过对秦国商鞅变法、汉高祖“约法三章”、唐太宗奉法治国等古代法制历史的考察,得出结论说:“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2](P226)他通过对汉谟拉比法典、古罗马法等世界法制史的考察,得出结论说:“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2](P226)他通过对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的考察,得出结论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7]这些重要论述启示我们,在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必须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战略地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全局出发,系统回答了当代中国为什么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科学提出了一系列在中国共产党历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首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命题,深刻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
第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全面依法治国理解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基本方略,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之一。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在法治建设上的失误和教训,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高度深刻阐释了法治的重要性。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8]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并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基本方略是关键点、路线图和方法论,具有提要钩玄、纲举目张的引领地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在新的历史方位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方略的充分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其一,这是对我国现实国情的深刻把握。我国是一个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1](P9)其二,这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的深刻把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上,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更高的期待。这就要求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三,这是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代性要求的深刻把握。只有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方略,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第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把全面依法治国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且理解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17次集体学习会上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4项最为重要的优势。其中,第3项优势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优势,“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2](P264-265)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进一步指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项显著优势。其中,第3项优势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9](P3)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有力地增强了全党全社会的法治自信。概言之,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坚持党的领导的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习近平指出:“七十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2](P264)其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其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优势。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就是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优势。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以宪法和法律形式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国家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从国家治理角度认知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理论特色。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2](P10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2](P173)这些重要论述打破了就法治论法治的形式主义法治立场,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国家治理变革和社会历史变迁的深远影响。一是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国家治理变革的深远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治国理政各方面,正在并且还将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领域从理念思维、制度安排到运转模式发生全方位变革。二是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对社会历史变迁的深远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正在并且还将进一步推动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发生深刻变迁。
第四,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法治体系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工程。首先,法治体系包含着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要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由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5个子体系构成。这五个子体系涉及国家治理的主体、制度、过程、效果等所有要素。其次,法治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体工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要方面是国家制度现代化。法治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就是制度建设,主要目标就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10]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习近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之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一,法治是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习近平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2](P272)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具有支撑国家治理的强大制度力量。其二,法治是党执政治国的基本方式。“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2](P273)其三,法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可靠保障。法治通过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四,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必备能力。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才能不负党和人民之托掌好权、治好国。
三、关于法治在治国理政各领域中的战略地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战略地位的分析,深入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各方面,全面回答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领域为什么都要实行法治的问题,提出了有关依法执政、依规治党、依法治军、法治经济、法治社会、依法治网、依法保障“一国两制”等方面的重要命题。这些重要命题的科学提出和深刻阐释,有利于引导全党全社会深入把握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领域的强大效能,更加自觉地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领域拥抱法治、信守法治、践行法治,推动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法治体系,从而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第一,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是现代国家执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P113)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依法执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对依法执政的理论认识提高到新水平。其一,依法执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7]其二,依法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2](P25)其三,依法执政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党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是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第二,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习近平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P169)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明确提出了依规治党的概念,又全面阐释了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其一,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要治理好世界上人口最多、国情复杂的国家,必然要求制定一套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并严格依据党内法规体系管好党治好党。其二,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2](P169)“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11](P94)其三,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有利于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依法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2](P130)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提高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是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依法治军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一是解决重人治、轻法治现象。“有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一个将军一个令’,搞土政策、土规定。有的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找门路。这些都是典型人治思维。”[2](P131)二是推进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不要一讲依法治军就眼睛向下,认为法治是‘领导治部属’‘上级治下级’‘官治兵’的手段。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2](P132)三是转变治军方式。这主要是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2](P132)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从近现代世界各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来看,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发达的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习近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21(P12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12]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多个维度深刻阐述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密切关系,明确提出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其一,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关键是要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领域体现法治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13]其二,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要“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12]其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12]“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2](P167)其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1(P254)“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7]“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12]
第五,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是秩序良好的社会,不仅意味着社会关系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测性,而且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融洽性、友好性、和睦性。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和睦的基石。习近平指出,“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2](P103)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论述了法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一是依靠法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现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它关涉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14](P147)二是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7]
第六,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只有建立最严格的制度、实行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习近平反复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15](P99)“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15](P110)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论述了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其一,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只有完善生态文明立法,织密织严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之网,才能以法治之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领域立法,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标准。其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习近平指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要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15](P103)
第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同现实社会一样需要依法治理。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21(P64)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论述法治在网络空间治理上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其一,法治是构建良好网络秩序的基础手段。网络空间的言论和行为同现实世界一样,都应有限度有边界,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2](P64)其二,法治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必由之路。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没有谁愿意生活在充斥着谩骂、诈骗、色情、暴力、恐怖等负面元素的网络世界。只有把互联网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网络空间秩序化、法治化,才能营造一个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空间。
第八,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一国两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需要法治的有效保障。习近平指出,“法治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2](P120)“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2](P122)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论述了法治在“一国两制”实践中的保障作用,推动完善了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其一,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要强化法治意识,特别是要完善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夯实依法治澳的制度基础。”[2](P120-121)其二,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其三,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8]
第九,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也是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2](P5)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述了涉外法治在对外开放和全球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引领推动了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其一,法治是对外斗争的新武器。“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16]针对美国等西方国家以国内法名义对我国公民、企业实施所谓的“长臂管辖”问题,我国应做好法律应对和反制工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执法司法工作。其二,建设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任务。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中国是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我国应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动各国共同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国际法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应当积极研究全球治理中的国际法律问题,更加主动参与国家规则制定,提出世界法治发展的中国方案,推动构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新型国际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