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蜜林:刘歆的春秋学思想新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52 次 更新时间:2022-08-04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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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蜜林  


提要:对于刘歆的春秋学,向来认为其是左氏学,并且把其与公羊学、穀梁学对立起来。从现有材料来看,刘歆的春秋学虽然以左氏学为主,但并不意味着其排斥公羊学和穀梁学,因为可以发现其有引用《公羊传》《穀梁传》的情况。刘歆之所以推崇《左传》就在于在他看来左丘明受到孔子的亲自教诲,而《公羊传》《穀梁传》的作者则出于七十子之后,因此他们之间有着“亲见”与“传闻”、详细与简略的区别。这样看来,《左传》毫无疑问要优于《公羊传》《穀梁传》。刘歆对于《左传》的贡献在于其“引传文以解经”,以《左传》来解释《春秋》,使其与《春秋》经文相对应,并创造了左氏学的义理,从而使得左氏学章句、义理都很完备。刘歆的春秋学不仅表现在左氏学的义理方面,而且还表现在其对《春秋》的总体看法,即认为《春秋》是一部反映“天人之道”的著作。


对于西汉春秋学的发展,《汉书·五行志》曾把其分为三个阶段,即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春秋》公羊学、以刘向为代表的《春秋》穀梁学和以刘歆为代表的《春秋》左氏学,这一说法至今仍被多数学者所接受。从总的方面来看,这一说法大体可信,但仍有进一步探究和辨析的空间,如董仲舒的春秋学为公羊学固无疑问,刘向、刘歆的春秋学虽然提倡其中一《传》,但不必同时与另外二《传》相对立。也就是说,无论刘向还是刘歆,他们在提倡《春秋》穀梁学或左氏学的同时,也有兼用其他二《传》的情况。对于刘向的春秋学,已有专文讨论1,现在来看刘歆的春秋学思想。刘歆的《春秋》左氏学是与其对古文经学的争立联系在一起的,首先要对这一过程有所了解,然后在此基础上才能对其《春秋》左氏学有一深入的认识。

一、刘歆对古文经学的争立及其目的

刘歆,字子骏,是刘向的少子。对于刘歆的生年,史书未有明言。钱穆说:“歆生年无考。成帝初即位,歆盖弱冠,其年当较王莽稍长。又扬雄生年,刘向二十七岁,距成帝即位二十一年。雄、歆年盖相若,子云犹或稍长。”[1]王莽生于汉元帝初元四年,即公元前45年。扬雄生于汉宣帝甘露元年,即公元前53年。据此,可以推知刘歆生年当在公元前53年至公元前45年之间。刘歆少时便通晓《诗》《书》,这显然与其家传的《诗》学传统有关。后来受到汉成帝的诏见,被任命为黄门郎。河平年间(公元前28年—前25年),受诏与父亲刘向领校秘书,“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2]1967。刘向死后,刘歆又被任命为中垒校尉。汉哀帝即位,王莽举荐刘歆为侍中太中大夫,随后又升迁为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这时汉哀帝又让刘歆“复领五经,卒父前业”,于是刘歆乃集六艺群书,分门别类,撰为《七略》。《汉书·艺文志》曰:

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2]1701

刘歆的《七略》是在其父刘向《别录》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其中《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出自刘向,《兵书略》出自任宏,《术数略》出自尹咸,《方技略》出自李柱国。刘向的《别录》和刘歆的《七略》均已佚失,其内容异同无从得知。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保存了《七略》的基本内容,因此,我们可以借此来了解刘歆对于六艺的整理情况和看法。

在中秘校书的过程中,刘歆看到了古文《春秋左氏传》,大好之。《汉书·楚元王传》有着详细的记载:

宣帝时,诏向受《穀梁春秋》,十余年,大明习。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歆数以难向,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穀梁》义。[2]1967

刘向在《新序》《说苑》等书中已经用到《左传》材料,因此刘歆在中秘看到的古文《春秋左氏传》,刘向也必定看到。但刘向对于《左传》仅是史料的引用,并未涉及义理方面。刘歆则认为,与《公羊传》《穀梁传》出于七十子后相比,左丘明亲见孔子,因此,与《公羊传》《穀梁传》相比,《左传》在解释《春秋》的义理方面更为详细,更有优势。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刘歆试图争立《春秋左氏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等古文经书列于学官。汉哀帝令刘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遭到五经博士的反对,于是刘歆移书以责让太常博士。

刘歆从唐虞时期说起,认为当时圣王相袭,其道甚著。但到了西周末年,王室衰微,礼乐不正,圣王之道难全。孔子担心此道不行,于是正《雅》《颂》、修《周易》、序《尚书》、作《春秋》,以纪帝王之道。孔子去世以后,圣王之道又暗而不彰。秦朝以法为治,焚书坑儒,道术由是遂灭。到了汉初,仅有《周易》因未遭到焚烧而流传下来,其余经书皆阙而不传。汉文帝时,晁错从伏生受《尚书》,三家《诗》亦开始流传。汉武帝时,《诗》《礼》《春秋》先师在邹、鲁、梁、赵等地教授弟子,传播经学。但当时没有一人能够完全通晓一经,或为《雅》,或为《颂》,因此需要集众人之力才能通晓一经。在这种情况下流传的经学距离全经仍然很远。

在刘歆看来,这种情况的改变得力于古文经书的发现。《汉书·楚元王传》曰:

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臧,校理旧文,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柏(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识者之所惜闵,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妬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抑此三学,以《尚书》为备,谓左氏为不传《春秋》,岂不哀哉![2]1969-1970

古文经书得自于鲁恭王坏孔子宅,对此事,《汉书·景十三王传》曰:“恭王初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宫,闻钟磬琴瑟之声,遂不敢复坏,于其壁中得古文经传。”[2]2414《汉书·艺文志》亦曰:“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2]1706与上面所说不同,这里没有提到《春秋左传》,却提到《论语》《孝经》。王充曰:“《春秋左氏传》者,盖出孔子壁中。孝武皇帝时,鲁共王坏孔子教授堂以为宫,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传》也。”[3]1161-1162又曰:“孝武皇帝封弟为鲁恭王。恭王坏孔子宅以为宫,得佚《尚书》百篇、《礼》三百、《春秋》三十篇、《论语》二十一篇。……上言武帝。武帝遣吏发取,古经、《论语》,此时皆出。……此则古文不当掩,汉俟以为符也。”[3]860-861许慎《说文解字》亦曰:“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4]从王充所说可知“《春秋》三十篇”即《汉书·艺文志》的“《左氏传》三十卷”,因为《公羊传》《穀梁传》皆“十一卷”,其所对应的《春秋》经亦“十一卷”。

刘歆争立的古文经学主要以鲁恭王坏孔子宅所得为主,其目的是为了补充今文经学的残缺和不足。对于这些古文经学,刘歆《七略》皆有记载。对于《古文尚书》,《汉书·艺文志》曰:“《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经》二十九卷。”[2]1705“《经》二十九卷”指的是《今文尚书》,“《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是在《今文尚书》的基础上加上孔安国孔壁所得古文十六卷和《书序》一卷。《汉书·艺文志》曰:“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2]1706这里所说的“脱简”云云,就是刘歆上面说的“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对于《逸礼》,《汉书·艺文志》曰:“《礼古经》五十六卷,《经》七十篇。《记》百三十一篇。”[2]1709“《经》七十篇”当为“十七篇”之误,指的是《仪礼》。对于《礼古经》,《艺文志》载:“《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学,学七十(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2]1710所谓“鲁淹中”,指的就是鲁恭王坏孔子宅之地2。对于《春秋左氏传》,《汉书·艺文志》曰:“《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左氏传》三十卷。《公羊传》十一卷。《穀梁传》十一卷。”[2]1712-1713“《春秋古经》”指《左氏传》所依《春秋》经文,“《经》十一卷”则指《公羊传》《穀梁传》所依经文。《艺文志》又曰:“仲尼思存前圣之业,……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2]1715刘歆所说的“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中“传记”指的就是《左氏传》,而“口说”“末师”指的则是《公羊传》《穀梁传》等。对于《毛诗》,《汉书·艺文志》曰:“《毛诗》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又曰:“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2]1708对于《毛诗》与三家《诗》的经文异同,刘向、刘歆并未说明。

由上可知,刘歆争立的古文经学主要出自鲁恭王坏孔子宅所得,河间献王所得古文仅是辅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可能因为在刘歆的心目中鲁恭王孔子宅所得确实源于孔子所传,其权威性、可靠性不言而喻。而河间献王所得来自民间,其权威性、可靠性就要差一些了。

二、《春秋左氏传》:刘歆争立古文经学的核心

刘歆对于古文经学争立的核心是《春秋左氏传》。《左传》在刘歆之前就有流传,其父刘向在中秘校书中也曾见到《左传》,那么刘歆何以要把其列于学官?其《春秋》左氏学有何独特之处?《汉书·楚元王传》曰:

宣帝时,诏向受《穀梁春秋》,十余年,大明习。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歆亦湛靖有谋,父子俱好古,博见强志,过绝于人。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歆数以难向,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穀梁》义。[2]1967

这是说古文《春秋左氏传》是刘歆在中秘校书中发现的。从刘向对于《春秋左传》的引用,可以知道刘向当时已经见到《左传》。不过刘歆的贡献不在于发现古文《春秋左传》,而在于其对《左传》作了新的理解。

在刘歆之前,学者仅从训诂的角度来看待《左传》,即仅注重《左传》中的古字古言,并未用以解释《春秋》。而刘歆的贡献则在于“引传文以解经”,即以《左传》来解释《春秋》,使其与《春秋》经文相对应,并创造了新的“大义”3,从而“章句义理备焉”。应该说,“章句”之学并非刘歆的发明。在刘歆之前,《春秋》《尚书》《周易》等经已经有之。如《汉书·艺文志》曰“《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欧阳章句》三十一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公羊章句》三十八篇”“《穀梁章句》三十三篇”[2]1704-1713,施、孟、梁丘《章句》是对施、孟、梁丘三家《易》的解释,欧阳、大小夏侯《章句》是对今文《尚书》的解释,《公羊章句》是对《春秋公羊传》的解释,《穀梁章句》则是对《春秋穀梁传》的解释。“章句”是当时解释经学的一种体例,其特点是把经文分成若干章,然后加以解释。其好处是对经文的细节能够更好地把握,其缺点则是容易注重细节,忽视整体。因此夏侯建对于《尚书》“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遭到夏侯胜的非议,说:“建所谓章句小儒,破碎大道。”[2]3159杨终亦云:“章句之徒,破坏大体。”[5]1599正因为“章句”之学难以反映经的大义,所以古文经学常常对于“章句”不太重视,如费氏《易》“长于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2]3602、扬雄“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2]3514、桓谭“博学多通,遍习《五经》,皆诂训大义,不为章句。能文章,尤好古学”[5]955。但“章句”与“大义”并非彼此对立,水火不容,如郑兴“将门人从刘歆讲正大义,歆美兴才,使撰条例、章句、传诂”[5]1217。上面说到“章句义理备焉”也应该如此理解,“章句”是说刘歆受到今文经学的影响按照“章句”之学的方式理解《左传》,“义理”则是指其以“引传文以解经”。

刘歆之所以推崇《左传》就在于在他看来左丘明受到孔子的亲自教诲,而《公羊传》《穀梁传》的作者则出于七十子之后,故他们之间有着“亲见”与“传闻”、详细与简略的区别。这样看来,《左传》毫无疑问要优于《公羊传》《穀梁传》。因此,刘歆在《移让太常博士书》中云:“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2]1970所谓“口说”“末师”指的就是《公羊传》《穀梁传》等,“传记”“往古”指的就是《左传》。对于此点,《汉书·艺文志》曰: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乃称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2]1715

《艺文志》本于刘歆《七略》,因此,此段关于《春秋》流传的说法也代表了刘歆本人的思想。与传统的“孔子作《春秋》”说不同,刘歆认为《春秋》乃孔子与左丘明合作而成,这显然是为了突出左丘明在孔子制作《春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为书中含有褒贬之辞,因此孔子不敢笔之于书而口授弟子,于是弟子所闻不同而产生异言。在这种情况下,左丘明害怕孔子弟子各自根据己意而阐发《春秋》之意,于是根据孔子《春秋》所据本事而作传,以说明孔子并非空言而说《春秋》。正因为左丘明参与了孔子制作《春秋》的过程,所以其才有资格作“传”以维护孔子作《春秋》的本义。在刘歆看来,《春秋》贬损涉及当时当政者,因此,为了免除祸患隐而不宣,通过《左传》而把其事实显现出来。而《公羊传》《穀梁传》等都是后世口说流传的结果,与《左传》相比,其显然悖离了孔子所要表达的《春秋》之意。

后世怀疑《左传》乃刘歆伪造,认为《左氏春秋》并非传《春秋》之书,其经过刘歆改造方成为解释《春秋》的《春秋左氏传》。刘歆所争立的古文经学以《春秋左传》为核心,因此,后世学者最先对《春秋左传》提出质疑。唐代啖助、赵匡认为《左传》并非左丘明自己所作,而是后人根据春秋各国史书相关材料,附于《春秋》经文之下而编成的一部解释《春秋》的书,如啖助曰:“故知史策之文,每国各异。左氏得此数国之史以授门人,义则口传,未形竹帛。后代学者乃演而通之,总而合之,编次年月,以为传记。”[6]3赵匡曰:“今观左氏解经,浅于《公》《穀》,诬缪实繁。若邱明才实过人,岂宜若此?……焚书之后,莫得详知;学者各信胸臆,见《传》及《国语》俱题左氏,遂引邱明为其人。”[6]8后来宋代叶适、罗壁、叶梦得以及明代郝敬等人也对《左传》提出了质疑,大都从《左传》并非解释《春秋》的角度对其进行批评[7]20-22。到了清代,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对此问题作了系统性的批评。刘逢禄认为,《左氏春秋》就如《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一样,是司马迁所根据的旧名,而《春秋左氏传》则是刘歆改《左氏》以传《春秋》而来的名称,其曰:“曰《左氏春秋》,与《铎氏》《虞氏》《吕氏》并列,则非传《春秋》也。故曰:‘《左氏春秋》’旧名也;曰‘《春秋左氏传》’,则刘歆所改也。”[7]46在此种思想指导下,刘逢禄对《左传》的传文以《史记》《汉书》《后汉书》等相关文献进行了详细的考证,认为《春秋左氏传》乃刘歆伪作。

对于刘歆古文经学系统整体批评的有廖平和康有为。廖平著有《辟刘篇》(后易名为《古学考》),认为古学乃刘歆所立,在其之前并无此说,“实古学之所以立者,全在今《周礼》羼改数条,歆以前实无此等议论”[8]74。廖平还认为,刘歆移让博士所尊《春秋左传》《古文尚书》《逸礼》皆今学,“古学始于刘氏,所尊三事,皆为今学,不过求立《左氏春秋》、佚《书》《礼》耳”[8]79。只有《周礼》出现以后,《左传》等书才牵连入于古学。从史书来看,廖平的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刘歆的《移让太常博士书》中明确指出此三书为“古文”。康有为通过对《史记》《汉书》等相关文献的考证,认为古文经学皆刘歆伪造。在康有为看来,秦朝焚书坑儒,六经未尝亡缺,古文诸经所托之河间献王、鲁恭王之事,亦是子虚乌有,因此,古文诸经皆刘歆伪造。康有为认为,刘歆伪造古文经学,得益于其中秘校书之便,故能遍伪《费氏易》《古文尚书》《毛诗》《逸礼》《周礼》《春秋左传》等古文经书。康有为云:“或曰:歆伪《书》《礼》《礼记》《周官》《左氏春秋》《论语》《孝经》皆古文,《毛诗》《费氏易》亦古文,凡后世号称为经者,皆歆伪经变乱先圣之典文,或易后儒之耳目,其罪固不胜诛矣。歆所伪为古文者固不足信,凡《史》《汉》所号为古文者,举皆歆所窜附乎?应之曰:《汉书》为歆撰,不复据;《史记》所称,如《太史公自序》‘年十岁则诵古文’,《十二诸侯年表》‘表见《春秋》《国语》,学者所讥盛衰大指著于篇,为成学治古文者要删焉’之类,或多窜附者也。”[9]可以看出,康有为考证刘歆古文经书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史记》《汉书》等都经过刘歆的窜乱,因此,凡是所提及“古文”或与“古文”相关的材料都是刘歆窜乱的结果。这种考证无疑是站不住脚的。

从现有史料来看,古文经学显然并非刘歆伪造,《春秋左氏传》亦非刘歆篡改《左氏春秋》而成。《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曰:“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10]509-510刘歆所说即本于此,其所说的《春秋左氏传》即是这里的《左氏春秋》4。不过刘歆为了论证《左氏春秋》的合法性,把《春秋》说成孔子与左丘明合撰。此外,在刘歆之前,《春秋左传》就有一条明晰的传承谱系。《汉书·儒林传》曰:

汉兴,北平侯张苍及梁太傅贾谊、京兆尹张敞、太中大夫刘公子皆修《春秋左氏传》。谊为《左氏传》训故,授赵人贯公,为河间献王博士,子长卿为荡阴令,授清河张禹长子。禹与萧望之同时为御史,数为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书数以称说。后望之为太子太傅,荐禹于宣帝,徵禹待诏,未及问,会疾死。授尹更始,更始传子咸及翟方进、胡常。常授黎阳贾护季君,哀帝时待诏为郎,授苍梧陈钦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将军。而刘歆从尹咸及翟方进受。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贾护、刘歆。[2]3620

刘歆《左氏》学来自尹咸、翟方进。尹咸曾参与刘向校书,不过所校乃术数部分。后来还与刘歆共校经传,“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2]1967,这里的“共校经传”应该主要是《左传》。尹咸的《左氏》学来自其父尹更始,更始来自张禹,张禹来自贯公,贯公则来自贾谊,贯公还曾为河间献王《左氏》博士,刘歆的《左氏》学就师承上说来自河间献王博士贯公。而其争立《春秋左传》的依据则是鲁恭王坏孔子宅所得古文。除此之外,刘歆的《左氏》学可能受到其父刘向的影响[11]356。桓谭曰:“刘子政(向)、子骏(歆),子骏兄弟子伯玉,俱是通人,尤珍重《左氏》,教授子孙,下至妇女,无不读诵。”[12]可以看出,刘向虽持《穀梁》义,但对于《左传》亦很重视[13]。

三、“引传文以解经”:刘歆《春秋》左氏学的贡献

刘歆对于《左传》的贡献在于其“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也就是说,“自刘歆开始,才模仿《公羊》《穀梁》两家的做法,‘引传文以解经’,使《左氏》学具有了时人公认的《春秋》学形态,创建了一套《左氏》学的‘章句义理’”[11]357。至于刘歆如何创建《左传》“章句义理”,由于其书已佚,我们无从得知。《汉书·五行志》和孔颖达的《春秋左传正义》保存了部分佚文,从而为我们了解刘歆的《左传》“章句义理”提供了部分资料。

在《春秋左传正义》保存的佚文中,刘歆的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经文文字训诂方面的解释。如《宣公十五年》:“冬,蝝生。”杜预注曰:“蝝,……刘歆云:蚍蜉子也。”[14]766《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杜预注曰:“宝玉,夏后氏之璜。大弓,封父之繁弱。”孔颖达疏曰:“自刘歆以来,说《左氏》者皆以为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成王所以分鲁公也。”[14]1808可知“宝玉,夏后氏之璜”等解释出自刘歆。另一类则是对《左传》义例的阐发。如《隐公元年》传曰:“不书即位,摄也。”孔颖达疏曰:“刘、贾、颍为传文生例云:恩深不忍,则传言‘不称’;恩浅可忍,则传言‘不书’。”[14]55这是刘歆对《左传》“不书”义例的阐发:如果恩惠深厚不可忍受,则言“不称”;如果恩惠浅薄可以忍受,则言“不书”。《文公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宣公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孔颖达疏皆曰:“刘、贾、许、颍以为君恶及国朝,则称国以弑君;君恶及国人,则称人以弑。”[14]659-699这是对“称国以弑”和“称人以弑”义例的解释:如果恶及国家朝廷,则“称国以弑”;如果恶及国人,则“称人以弑”。对于刘歆《左氏传》义例的来源,日本学者鎌田正认为,刘歆有的借取了《公羊传》《穀梁传》的义例,有的则是其自己建立的独特义例[15]。对于前者,杜预《春秋释例》已经指出,如《庄公三十年》:“秋七月,齐人降鄣。”孔颖达疏曰:“《释例》曰:刘、贾依二传,以为‘鄣,纪之遗邑’。”[14]337所谓“二传”,就是指《公羊传》《穀梁传》。此“鄣,纪之遗邑”出自《穀梁传·庄公三十年》。《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孔颖达疏曰:“贾逵以二传为说,诸书用者,不宜用也。《释例》曰:‘……刘、贾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于礼者也。’”[14]909这里的“诸言用,皆不宜用”即取自《公羊传》《穀梁传》,二传《庄公二十四年》《僖公八年》《成公十七年》以及《穀梁传·哀公元年》皆言“用者不宜用(者)也”。对于后者,如《隐公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孔颖达疏曰:“刘、贾以遇者用冬遇之礼,故杜难之。《释例》曰:遇者,仓卒简仪,若道路相逢遇者耳。《周礼》‘诸侯冬见天子曰遇’,刘氏因此名以说《春秋》,自与传违。”[14]97可以看出,刘歆在创建《左氏传》义例的时候就已经受到《周礼》的影响。

在《汉书·五行志》中也能看到刘歆对于《左氏传》章句义理的发明,如“厘(僖)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过宋都。’《左氏传》曰‘风也’。刘歆以为风发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则退。经以见者为文,故记退蜚;传以实应著,言风,常风之罚也。象宋襄公区霿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马子鱼之谏,而与强楚争盟,后六年为楚所执,应六鶂之数云”[2]1442-1443。刘歆在这里区别经、传不同,认为经文从看见者的角度叙述,故记录“退蜚”,而传文则以实际情况来说明,故言“风”,最后还从现实政治的角度予以说明。又如“《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2]1509,传文出于《庄公七年》,刘歆从华夷之辨的角度对“夜明”作了解释。此外,还从文字训诂的角度解释“如”字。又如“《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齐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2]1512,传文出于《文公十四年》,刘歆对经文“有星孛入于北斗”和传文“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都作了自己的解释。刘歆的解释除了文字训诂外,还涉及现实政治,这与《公羊传》《穀梁传》的解释皆不相同。《公羊传》主要从“记异”的角度予以解释,如其解释“六鶂退蜚”时说:“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16]274解释“恒星不见”时说:“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以书?记异也。”[16]154解释“有星孛北斗”时说:“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书?记异也。”[16]355《穀梁传》则着重就事论事而不牵连现实政治,如其解释“六鶂退蜚”时说:“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六鶂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17]156解释“恒星不见”时说:“恒星者,经星也。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夜中,星陨如雨。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17]83解释“有星孛北斗”时说:“孛之为言,犹茀也。其曰入北斗,斗有环域也。”[17]206-207不难看出,刘歆对于“北斗”的解释受到《穀梁传》的影响。

刘歆的左氏学还体现在其引用《左传》材料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在论述三统历的时候,刘歆就征引了很多《左传》材料,如《汉书·律历志上》曰: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余一之岁为蔀首。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2]980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春秋》经文曰:“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公羊传》《穀梁传》皆无传,唯《左传》解释说:“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闰失矣。”[14]1210-1228从后面“辰在申”来看,刘歆所说本自《左传》。对于《左传》为何把经文“十二月”改为“十一月”,刘歆作了解释:“襄公二十七年,距辛亥百九岁。九月乙亥朔,是建申之月也。鲁史书:‘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传曰:‘冬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言时实行以为十一月也,不察其建,不考之于天也。”[2]1020这是说,《春秋》经文记载的“十二月”是错误的,从其时间实际情况来看应是“十一月”。“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14]240-241刘歆引用此文用以说明“告朔”。“元,善之长也”出自《左传·昭公十二年》“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14]1498,“元,体之长也”则出自《左传·襄公九年》“‘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14]998。除此之外,刘歆的《世经》、灾异说、分野说等思想也受到《左传》的影响。

四、“天人之道”:刘歆对于《春秋》的总体看法

刘歆的春秋学不仅表现在他的左氏学义理方面,而且还表现在其对《春秋》的总体看法。《汉书·律历志上》曰: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目(因)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2]979-980

这从历法的角度来看《春秋》,认为《春秋》是一部反映时令历法的著作,所谓“列人事而目(因)以天时”就是“推天道以明人事”,后面引用《左传》和《周易》作以说明。“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出自《左传·成公十三年》刘康公之言,“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和“治历明时”分别出自《周易》革卦《彖传》和《象传》。因此,刘歆说:“《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2]981这也就是说,《春秋》和《周易》一样,都反映了“天人之道”。

对《春秋》的性质,在刘歆之前,大多认为是关于“人道”的著作。《春秋》本来是史书的一种著述体裁,特征是“记事”,如郭店楚简曰:“《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18]160《慎子》曰:“《春秋》,往事也。”[19]又因为《春秋》含有孔子的褒贬之义,《春秋》又被看作关乎政治的著作,如《庄子·天下》曰“《春秋》以道名分”[20]、董仲舒曰“《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21]、司马迁曰“《春秋》辩是非,故长于治人。……《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10]3297。无论如何,《春秋》都与“人道”相关。董仲舒虽然根据《春秋》建立了以“天”为本体的哲学,但其对于《春秋》的看法,也是从人道方面讲的。刘歆则认为《春秋》不仅关乎“人道”,而且涉及“天道”,是一部“天人之道”的著作,这显然是受到了《周易》的影响。《周易》分为上下二经,上经自乾至离三十卦象征天道,下经自咸至未济三十四卦象征人道,这种思想在《易传》中就已有反映,如《序卦传》曰:“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22]646这里的天、地即乾、坤二卦,然后推出屯、蒙等二十八卦。《序卦传》又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22]647这是由天道推出人道。人道之始,本于夫妇,此即咸卦。然后推出恒、遁等三十三卦。《大象传》也是先解卦象,然后引出人事,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22]8、“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22]27,等等。这都说明《周易》是一部关于“天人之道”的著作。郭店楚简亦曰:“《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18]160刘歆在论述《春秋》为“天人之道”的时候,正是和《周易》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也是以《周易》为根据的。因此,刘歆说:“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2]131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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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2:36.

[22] 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注释】

1关于刘向的春秋学思想,可参见任蜜林:《刘向的春秋学思想新探》,《哲学动态》2021年第6期。

2对于“淹中”,历来有不同的解释。《汉书》苏林注曰:“里名也。”并未指出其确切位置。《隋书·经籍志》说:“古经出于淹中,而河间献王好古爱学,收集余烬,得而献之。”这似乎认为“淹中”为河间献王所得古书之地。杨天宇说:“所谓‘鲁淹中’,盖即民间献书之一途;所谓‘孔氏’,盖即上所谓‘孔壁’。”(参见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3页。)王葆玹说:“淹即奄,奄中即古代奄国故地,据《括地志》佚文,古奄国在曲阜县奄里,很可能就是鲁恭王修宫室的处所。因而‘鲁淹中及孔氏’即‘鲁奄中孔氏’。”(参见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08页。)从史书记载来看,河间献王所得古文来自民间,其来源应该并非一地,因此,还是以“淹中”为孔壁的说法较为合理。

3从“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可知,在刘歆之前,《左传》亦有“大义”,不过刘歆对这种“大义”不太满意,提出了质问。

4关于左丘明的名字以及其与孔子的关系问题,可参见张以仁:《春秋史论集》,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版,第71-97页。

原载:《甘肃社会科学》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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