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尚建:多维贫困:成因抑或演化?

——城市增长与贫困的互动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07 次 更新时间:2022-07-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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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尚建  

内容提要:城市贫困与不平等密切相关,城市增长放大了贫困发生的社会效应。城市贫困既体现为多元致因,又显示出多维结果。从人口与经济的关系视角,城市贫困表现为经济收入与城市生活成本的倒置,并以贫困线的方式加以确认;从人口与空间的关系视角,城市贫困意味着以贫困线加以标识的、横亘城市地理空间的社会区隔。能力、流动性和资源控制是城市贫困的形成原因,而收入低下、机会丧失、阶层隔绝是城市贫困的演化结果。城市反贫困需要从机会与结果两类不平等入手加以思考,综合分析城市贫困的因果关系,防范贫困的地理转移与社会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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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的缘起


在艾伦·哈丁(Alan Harding)和泰尔加·布劳克兰德(Taljia Blokland)看来,城市研究的理论是匮乏的,这一匮乏体现为三个方面的特征:程度有限的理论化、宽泛的学科问题以及城市理论和经验研究的脱节。①这一指责同样存在于城市贫困的研究之中。朗特里(B.Seebohm Rowntree)的《贫困:城镇生活研究》(Poverty:A Study of Town Life)对城市贫困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在这本著作中,朗特里提出了绝对贫困的概念:一个贫困家庭是指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存的最低需要,这些包括食品、房租、杂物以及其他的一些必需品。②基于这一判断,朗特里估计了最低生活开支即贫困线,从而为后来的城市贫困的量化分析确定了基础。


但是贫困一经提出,就迅速溢出了朗特里的视域,后来的研究者陆续从收入观、能力观、权力观和阶层观等不同学科立场介入“贫困”分析。③值得关注的是,在西方国家,由于城市化进程较早完成,因此城市贫困并不经常作为一个特有的城市问题加以呈现,这一现象大概可以部分解释哈丁和布劳克兰德对于城市理论缺乏独特性的指责;在中国,城市贫困同样并不单独成为一个城市议题,其中的理由与西方国家恰恰相反——受制于长期以来相对缓慢的城市化进程,中国城市贫困的研究大多构成了贫困总体性研究的一部分,因此失去其成为独立议题的基础。


正是在这样迥然不同的背景下,东西方城市贫困的研究仅仅实现了形式上的合流,二者的根本差异在于,西方的贫困研究对象基本等同于城市贫困,中国的城市贫困研究对象特指在普遍性的贫困即农村贫困之外,发生在城市中的贫困现象。在这一前提下,国内学界承认贫困首先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并逐渐融入从个体的生存到能力提升的研究进路。如有学者认为,至少存在三类贫困:一是传统的收入贫困即收入水平极其低下,不能维持人的基本生活;二是人类贫困,指缺乏基本的人类能力,如不识字、营养不良、较短的预期寿命、母婴健康水平的低下和可预防性疾病的危害等;以及第三类新兴的贫困,即知识贫困。④基于同样的研究路径,有的学者进而认为,除了收入外,贫困还涉及教育、健康、住房和公共物品等多个维度的缺失和剥夺。⑤


城市化进程逐步实现了贫困问题的城市转向,这一转向意味着城市治理内在地包含贫困治理的逻辑,进而要求学界能够更好掌握城市贫困发生及其演化的基本脉络。基于不同的专业背景,目前对于这一脉络的研究存在争议,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四种:一是主要从经济学视角进行研究的“匮乏说”:二是主要从发展学视角展开研究的“能力说”:三是主要从社会学视角加以分析的“剥夺说”或“排斥说”;四是主要从政治学视角介入讨论的“阶层说”或“地位说”。⑥四种角度彼此并不隔绝,多种理论在城市贫困研究方面存在竞合关系。当然不同理论方法共同进入城市贫困的分析可能造成研究边界的模糊,例如皮拉尼(Elena Pirani)就认为,虽然贫穷和社会排斥是两个严格依赖的概念,但是两者并不等同,贫穷环境并不自动意味着社会排斥。社会排斥是一种源于生活并影响个人的、体现为经济、社会和体制层面多个领域的多维剥夺。⑦也就是说,贫困并不仅仅只有单一的呈现形式,这种跨越经济学到社会学的理解,正说明了贫困这一现象背后的复杂成因。


多学科的导入,丰富了城市贫困的多维研究,但是多维的理解又容易形成新的理论分歧,从逻辑上看,已有的争论并非在同一层次展开:有的论述强调城市贫困的成因,有的研究着重城市贫困的表现,这种混淆成因与结果的“多维”争论如果不加辨析,将形成更深层次的缠绕,并不利于政策议题的展开。


二、城市贫困:增长逻辑与社会机理


现代贸易和工业革命催生了现代城市的增长,城市因此意味着繁荣和人口的集聚。与此同时,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建立了关于贫困起因的学说,并得出一个著名的悲观结论,即从长期看,贫困是无法避免的。这一判断给城市增长的乐观主义者带来了压力,因为在马尔萨斯的理论框架中,城市产生了大量的人口,却并不生产粮食;而食物供给与人口需求之间的矛盾,必将导致贫困的发生。因此,城市贫困研究面临的首要话题就是厘清城市化与贫困化的两大机理及其内在互动关系。


首先,贫困线的人口—经济逻辑。在《人口原理》中,马尔萨斯假设人口按照几何级数增长,如果食物及生活资料无法支持这一增长的话,贫困就不可避免:一旦自然灾害等外在因素发生,人口的增长必将被强行抑制。⑧虽然工业革命颠覆了马尔萨斯的“贫困循环”,但是在蔡昉看来,工业革命并没有完全证伪马尔萨斯的结论,“在工业革命经历了长期时滞之后,最终呈现出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之前,人类社会几千年都可以被看作是马尔萨斯时代。而且,工业革命之后出现了所谓的‘大分流’,其中被遗忘的部分,即发达国家之外仍然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内部分化出的落后地区,仍然适用于以马尔萨斯意义上的贫困恶性循环来刻画。”⑨工厂和城市的出现是一个重大事件,对于乡村群体来说,进入城市意味着一次新的社会运动;对于乡村个体来说,成为市民意味着一次新的身份选择。由于“大分流”的存在,人口的总体性贫困没有发生,但是在“大分流”之后,由于生活成本与支付能力的差异,一些进入城市的低收入居民成为贫困线标识的城市“穷人”。


贫困线并不仅仅指向收入,更指向与收入相关的服务与产品,“贫困线是一个关于收入、消费的,或更一般地讲,是对产品或服务可得性的门槛,在此门槛之下的人们被认为是穷人。那么,贫困线就是在特定时点、特定社会中的一个最低的、‘可接受的’经济参与水平。”⑩需要强调的是,贫困线以经济尺度衡量人的生活标准,揭示了最为严重的城市问题,但是人口—经济逻辑往往把人解释为经济动物,无法充分揭示人们生活的社会属性,因此贫困线未必可以解释贫困人群生活的全部,立足于特定生活标准的、居高临下的贫困线划分法,本质上是一种精英主义的思维路径,这一路径无视底层意识的自主性,从而与基层社会生活形成脱节。(11)更为危险的是,精英主义的贫困理论容易把贫困个体标识为“懒惰的穷人”,从而给城市反贫困带来更多的阻碍。


其次,城市增长的社会机理。城市是人口的聚居地,在城市社会学看来,世界是“一个城市化的世界,‘城市’无所不在,城市是无法被界定的”。(12)帕克(Robert Ezra Park)在回顾了城市的地理学、生态学定义后强调:“城市不单单是若干个体的聚集,也不单单是街道、建筑、电灯、电车、电话等社会设施的聚集;同样,它也不单单是各种机构与行政管理设置——诸如法庭、医院、学校、警察,以及各部门的公职人员——的汇聚。它更是一种心智状态,是各种风俗和传统组成的整体,是那些内在于风俗之中并不断传播的态度与情感构成的整体……它是自然的产物,尤其是人之自然,即人性的产物。”(13)


城市社会学对于城市的“人性”阐述,揭示了城市的“属人”特征,城市问题可以表现为建筑、街道乃至各种机构的问题,但是归根到底,这些问题都是城市社会问题,是人的问题。在工业革命的助推下,城市的规模日益扩张,这种地理空间扩张的背后有社会的阶级主张,并深刻影响着城市服务的供给与空间——由于城市扩张建立在中产阶级低密度居住意愿之上,因此在欧美一些国家,城市扩张的空间与人口并不同步,“无论从哪种比例上讲,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都超过了人口的增长速度……经济转变成了一种分散化的服务型经济,而不再是城市的工业经济。年龄、收入、文化和种族让我们更加分离,所有这些变化在我们的开发模式中找到了实体表达——教区蔓延、市区衰落、自然资源日渐枯竭以及历史文化不同消失。”(14)在中国某些地方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空间扩张与人口增长也不同步,一些人口稀少的城区甚至被称为“鬼城”,来自农村的城市低收入人群居住困难,但是其在故乡往往并不缺少住宅。因此无论东西方,城市一方面显示出宏伟的空间叙事,一方面又形成社会纹理的分割。


再次,贫困发生的社会机理。从技术层面,朗特里设定了贫困线,但是有研究者总结了常用的绝对贫困线设定模式(如“菜篮子”标准预算法、食物支出比例法、马丁法等)、相对贫困线设定模式和主观贫困线设定模式,发现这些基本上都属于“规范判断型设定模式”,因为这三种模式在“贫困线划在哪里”的问题上,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贫困线设定者对某些经验数据(如卡路里热量值、恩格尔系数、收入或消费比例系数等)的选择、生活必需品项目清单的取舍、政府政策目标和财政能力的权衡,以及某些价值判断等。(15)这种分析意味着,贫困线的形成受制于众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是从卡路里到价值判断,贫困线也论证了贫困的原因既存在于自然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也存在于社会人实现社会活动的基础保障。


退一步讲,从贫困线出发的贫困研究,往往关注的是贫困的表现形式,而非贫困的源头性考察,正如有荷兰学者所言:“贫困的定义和方法是最重要的。然而,尽管大家在应付这个科学问题上有了一点进展,但这一领域的研究仍然处于最初的阶段。”(16)在这一意义上,贫困线只是撕开了城市伤口,如果把人划分为自然人和社会人两种属性,那么贫困也意味着两种匮乏:从自然人的角度,贫困意味着基本生存的条件匮乏:从社会人的角度,贫困意味着融入公共生活的能力不足。而后者,通过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路径,进入了阿玛蒂亚·森的视野。


三、城市贫困的多维表现:空间、阶层与不平等


从人口与经济的关系视角,城市贫困体现为经济收入与城市生活成本的倒置,贫困线因此最直观地确定了作为自然人生存的基本条件。如果从人口与空间的关系视角,贫困线则意味着一条横亘城市地理空间的社会区隔。因此,城市贫困线表面上区分了个体生活境遇,但是当这些个体连接起来,就会发现城市贫困线其实是在揭示社会空间的疏离,揭示城市阶层的隔绝和城市生活的不公。


首先,城市贫困的多维空间。从一般意义上看,城市总是体现为空间与人口的变化,城市规模的扩张与人口的流动构成城市的两大特征,也构成城市问题的观测入口。贫困地理学发现城市贫困的空间分布具有世界普遍性,但是在中国,直到21世纪初,城市“贫困聚居”现象都没被明确界定,这些区域通常分别称作“危旧改造区”“城中村”“厂中村”“城市飞地”以及“外来人口聚居区”等。(17)随着城市的扩张,城市居住的空间分割被逐渐发现。同时国际比较说明,美国城市贫困住区的分布特征并不适用于所有国家和地区,受不同因素的影响,贫困住区可能分布在城市中心区,也可能分布在郊区和城市边缘区。(18)中国的一些样本也支持这一结论,有学者就把21世纪初北京本地人的城市贫困的空间分布总结为:旧城保护型、城区外围型和城区边缘型三种。(19)因此,城市意味着有限空间对于复杂人群的再整合。随着城墙的拆除,人们进入了城市地理空间。同时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城市,作为尺度的贫困线总是冷静地指出城市的空间差异。


仅仅从收入的角度看,收入的递增与递减将形成不同的生活际遇。阿比吉特·班纳吉(Abhijit V.Banerjee)和埃斯特·迪弗洛(Esther Duflo)在《贫困的本质:我们为什么摆脱不了贫穷》一书中揭示了一条“贫困陷阱”的S形曲线,从对角线上看,今天的收入等于明天的收入,但是对于处于“贫困陷阱”的人来说,将来的收入则低于今天的收入,并最终在一个点上陷入贫困,而没有陷入贫困陷阱的人们则越来越富裕。(20)因此在特定的一个点上,富裕群体与贫困群体走向了分离,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前文提及的作为衡量特定历史阶段社会分化尺度的贫困线分割了特定的街区、城乡,解释了特定社区的塌陷,在一些国家的制度背景下,由于地方财政与个人所得税的关联性,低收入社区往往较难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这一关于“穷人”的区域识别也将破坏公共财政支持与私人资本投入的均衡性,从而形成贫困街区的深度恶化。


其次,城市贫困的阶层疏离。贫困线的选择或确定,与特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主流价值观念和社会伦理规范认同相关,尤其与政府的执政理念和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密切相关;贫困线的确定同样不仅仅是一个纯技术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伦理问题和政治问题。(21)贫困线揭示的空间分化的背后,事实上是阶层的分野。不同收入的城市居民的交互活动难以跨越特定阶层:从社会空间看,流动机会的丧失,使贫困固化在特定的社会阶层;从地理空间看,贫困人群大多居住在其生活成本可以支付的区域。一项针对巴黎的研究则发现,移民的空间流动也存在差异。巴黎的非洲移民多聚居在房屋质量老化、人口稠密的“敏感城市街区”(ZUS),1990年至1999年间,原来住在ZUS的法国本地人大多(68.6%)进入非ZUS居住,而移民特别是非洲移民只能从一个ZUS进入另一个ZUS。(22)研究者通过对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和圣保罗市的调查也发现,虽然低收入社区更容易遭受环境污染和犯罪侵害,但是他们更依赖家庭和朋友等社会网络,住房资助和可供选择的房源才是低收入家庭首要关心的内容,而并非社区环境和富裕家庭、贫穷家庭的混合程度。(23)这一对于混合社区的抵制,也论证了社区分割具有物质之外的社会基础。


一项基于2014年“广州市来穗务工人员住房需求调查”的研究表明,在广州市流动人口住房类型中,41.66%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城中村出租屋,大多数流动人口选择家庭分离的居住形式。研究还发现,租住城中村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留穗意愿比例仅有37.61%,流动人口只将其视为落脚之地而非定居之所。(24)也就是说,由于经济收入等限制,大量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无论其是否组建家庭,只能在一个又一个的城中村中寻找居住机会。


再次,城市贫困的多维不平等及其交织。在政治学的话语体系中,平等是最经常被提及的语词之一。在政治史上,平等曾是反抗旧制度的有力武器,由于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宣言的传播,平等也成为政治思想的主流话语,“然而,在出色地完成了推翻旧制度的历史使命后,平等的扩张不再所向披靡。”(25)出于不同的视角,平等仍然被经常使用,但是对于平等适用的范畴及其路径,不同的研究存在差异。对于城市这一人类生活共同体来说,由于其中世纪以来的权利本位及市民社会的繁荣,无论是花园城市、广亩城市还是光辉城市,城市更经常被视为解决平等困境的政策方案。


从城市的积极意义上看,城市空间的分化可以理解为特定族群、人口的自愿性行动,这一意愿构成了社区(community)的情感性基础,在帕克看来,当地社区是家庭与邻里关系圈子之外的更大的圈子,而在这一当地社区之外,是城市和国家等更大的社区。(26)从模型上看,这一同心圆的城市共同体形态并未关闭空间分异的大门,但是并不意味着城市将必然催生城市人口的阶层性流动与生活空间的隔离。因为在这一城市空间的差异性及多样性背后,暗合了城市平等的逻辑批判。“差异性及多样性和两极分化紧密相连。从这个意义上讲,差异性意味着一种权力的等级结构,一些人被排斥或边缘化,一些人则没有。”(27)城市的空间分异与人口的阶层性流动,意味着城市贫困的存在以及更多的城市机会的丧失,也只有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才开始进入阿玛蒂亚·森关于能力与权利的讨论,进入关于城市生活平等的讨论。


四、城市贫困的多重致因:控制、生产与流动


从个体到群体,从居住到阶层,贫困的多维表现及其深化意味着寻求城市贫困原因的重要性。如果从城市贫困个体来说,贫困不过意味着个人的城市生存境遇,但是一旦这一个体境遇蔓延至整个群体,甚至直接导致空间塌陷,这一问题就是我们必须共同面对的城市总体性问题。


首先,资源控制与城市贫困的空间生产。人们何以陷入城市贫困的陷阱?谁在制造城市贫困的空间?不同的理论家与政策企业家都有义务回答这一疑问。如果从自然地理学的角度,特定地理空间的资源禀赋将影响着区域贫困。例如水资源缺乏、使用水的能力低下、水资源管理不足、用水权力的缺失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性差等多维度的综合构成了水贫困的多维特征。(28)这一理论说明资源控制对于资源贫困的影响作用,如果用在城市贫困的研究中,城市资源的控制也将深刻影响着城市贫困的区域发生。


从人文地理学的角度,城市不平等的空间分配存在着城市社会学与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争鸣,因为后者仅仅把城市视为市场力量彼此作用的结果。20世纪60年代,学者们不再把城市内部的空间不平等视为筛选与分类的自然结果,而将之视为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包括支持资本主义体系的父权制与政府。(29)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体系中的父权制度与政府体系制造了城市的不平等,而这一不平等往往通过资本参与空间生产加以实现。在哈维那里,资本参与西方城市空间的再生产经过了三次循环:投入生产过程、投入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投入科技教育及福利卫生。其中资本在第二级循环的投入对城市发展和变化具有决定性影响,地理位置、资源、土地以及建立于其上的建筑物等空间要素可以不断地为资本创造价值。当城市中心商业区可建面积逐渐饱和时,资本便会向郊区迅速转移,这就导致了城市中心区的衰落。(30)


资本参与空间生产,使城市化最终成为资本的城市化而非权利的城市化,这一理论批判源自资产阶级工业革命对于无产者的掠夺。由于不能忍受工业化导致的城市贫困,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从城乡关系的角度设计了“社会城市”,在这一乌托邦式的田园城市中,人口、道路、面积都被严格控制。在芒福德看来,让人民重新返回土地是解决城市问题的一种选择:一切人口向城市集中的原因都可以归结于“引力”,因此如果可以提供大于现城市的“引力”,“就能看到在解脱酗酒、过度的劳累、无休止的烦恼和难忍的贫困等问题方面有着光明的前景”。(31)但是在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看来,这种城乡关系的调整没有抓住城市贫困的本质,在哈维那里,资本的逐利性使得城市不停向郊区蔓延,而被抛弃的中心城区不良的社区环境可能限制低收入家庭的生存机会,特别是贫困社区有限的经济机会和低质量的公共服务(比如教育)是贫困加剧的主要原因。


其次,权力过程与城市贫困的群体承压。在哈维看来,资本参与空间生产将导致城市贫困,但是在一些城市的扩张过程中,哈维的判断未必正确。由于紧凑型城市的特征,中国城市的中心城区一直是人口密度最高、公共服务最优的区域,也大多是地产资本的最优选择区域。中国城市空间的塌陷有时来自特定的权力过程。有研究表明,特定的城市政策有可能形成城市空间的衰落。以北京为例,产业调整就在二环、三环附近一度形成空间衰落,这些区域具体包括1950-1970年代的“大院文化”所遗留的军区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宿舍等、1970-1990年代部分外迁或不景气的工厂的家属区、1980年代以来被纳入城市辖域的“农转居”所形成的“城中村”、因开发建设停工甩项和征地未建以及各种原因所形成的小角落里的破旧房屋等。(32)


城市政府的权力过程不仅仅停留在产业政策的调整,一些城市更新政策中的旧城保护行为也可能使特定群体陷入贫困区域。这些既包括特定历史街区中的危旧房屋,也包括一些危改区域。由于历史保护的需要,这些危旧小区的基本生活设施改造缓慢,从而影响着这些区域居民的生活质量。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城市政府在解决城市贫困时,极易把城市贫困的社会空间理解为地理空间,从而试图通过对城市特定区域居住群体的搬迁或空间改造、提升来解决贫困问题,但是部分城市为保护旧城而采取的“绅士化”城市更新已经表明,这些政策实施的结果往往导致更多的、原居民无法支付的“高尚”社区的出现,获得补贴的原居民被动迁到远郊区,从而实现了贫困的“转移”而非贫困的解决。


再次,城市运行的多维干预与贫困分布。“城市变得越来越复杂,用核心和边缘,贫穷与富裕,黑人与白人等简单的分类只能管窥蠡测。因此,城市政策中最重要的是分析这些差异,看看它们在何处具有效益,在何处则只是代表缺点的集中。同样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经济、社会和文化差异是持久的,如果要以某种形式重新考虑和维持社区和社会正义的观念,就要想办法纾解这种紧张状态。”(33)依然立足城市生存与经济收入的关系,朗特里把贫困分为初级贫困(primary poverty)与次级贫困(secondary poverty),对于前者来说,导致初级贫困的直接原因与家庭主要收入者有关,由于薪水减少,家庭负担过重,以及意外、失业、疾病、衰老导致的主要收入者的失能甚至死亡,将直接导致家庭陷入贫困。(34)朗特里发现,在众多的致贫原因中,这些原因是最为直接的。无疑,在朗特里这里,所谓的初级贫困就是需要以贫困线加以标识的、维系基本生存的绝对贫困。这一贫困二分法的优点在于其分析了作为自然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既为社会人的出场提供了空间,也为贫困线的逐年提升提供了理由。


当下对于中国城市贫困的原因考察大多遵循着这样一种基于个人效用的、功利主义的思维路径。但是研究表明,导致贫困的力量往往并不单一,有学者通过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年度的数据,分析了公共服务供给、生计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以及生计策略对相对贫困的影响。发现城市相对贫困的形成存在空间分异,而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对流动人口发挥了更为显著的致贫效应,城镇人口则在公共服务供给和生计策略对相对贫困的影响上呈现出显著性。(35)也就是说,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一旦公共服务不再区分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那么城市贫困的空间分布将不再具有身份的差异,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公共服务供给将共同影响着城市贫困的广度与深度。


从世界城市史的角度,城市繁荣并不总是给每个人带来机会,城市增长有其自身的逻辑,贫困的演化也形成特定的机制。其中空间生产、人口流动与资源控制是城市增长与贫困治理的共同话题。对于城市政府来说,城市政策的核心在于促进人口的流动:这种流动既可以表现为城市居民在不同阶层之间的社会性流动,也可以表现为人们自愿退出城市生活的地理性流动。一旦特定群体无法实现阶层跃升,又无法摆脱城市生活,那么这一群体有较大可能成为城市穷人。其次,贫困与资源控制有关。城市户籍长期以来是一种政府控制的稀缺性资源,随着市场力量的崛起,城市户籍日益失去其资源性意义。除了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外,限制城乡流动的户籍制度等已经基本消除,大量的农村人口可以自由进入城市,并通过购置房产、展开城市生活以推动城市经济繁荣。从这一意义上,城市政策应该是人口政策、产业政策、住房政策等一系列政策的综合,并符合促进流动性的基本逻辑,诸如试图通过人口吸纳以提升房产价格的城市政策必须与包容性的产业政策、均衡化的公共服务相联系,否则,城市居民依然可以通过离开城市等方式对城市住房等单一政策进行资源反控制。


贫困与不平等密切相关,在城市运行中,各种力量的运行对城市贫困乃至不平等都有影响。从一般意义上看,机会不平等是造成不平等的原因,无论这一不平等来自权力过程还是个体自身的原因,但是在经济学家看来,机会不平等与结果不平等构成了不平等的两极,并导致差异化的城市政策。在安东尼·阿特金森(Anthony B.Atkinson)看来,社会公平的本质主要体现为“罗尔斯法”和森的“可行能力法”,即不仅关心已经实现的结果,也关心机会的多少。(36)对于中国来说,这一本质的揭示尤其重要。中国的社会有一个邑制国家(都市国家)向郡县制国家(领土国家)的转型过程,在这一过渡中,官僚制所具有的统制色彩进入了城市政治。(37)这就意味着城市问题并非城市自身形成的问题,而是国家问题的一部分。同时由于市民社会和市场发育的滞后性,国家将在很长时间里持续承担贫困治理的全国性责任,这一责任既包括机会平等的确认,也包括结果平等的保障。


①(12)(29)[英]艾伦·哈丁、[英]泰尔加·布劳克兰德:《城市理论》,王岩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9、120~121页。


②(34)B.Seebohm Rowntree,Poverty:A Study of Town Life,London:Macmillan & Co.Limited,1908,pp.86~118,119~120.


③孙倩、徐璋勇:《县域贫困的演化特征及“后贫困时代”的发展路径——以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为例的实证分析》,《青海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④胡鞍钢、李春波:《新世纪的新贫困:知识贫困》,《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⑤焦娜、郭其友:《多维剥夺视角下中国农村老年贫困的识别与治理》,《中国人口科学》2021年第3期。


⑥“城乡困难家庭社会政策支持系统建设”课题组:《贫困概念的界定及评估的思路》,《江苏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⑦Elena Pirani,"Evaluating Contemporary Social Exclusion in Europe:A Hierarchical Latent Class Approach," Quality & Quantity,Vol.47,2013.


⑧[英]马尔萨斯:《人口原理》,朱泱、胡企林、朱和中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⑨蔡昉:《万物理论:以马尔萨斯为源头的人口——经济关系理论》,《经济思想史学刊》2021年第2期。


⑩[美]德布拉吉·瑞:《发展经济学》,陶然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2页。


(11)陈云:《“失组织”城市贫民的生存行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13)(26)[美]罗伯特·E.帕克等:《城市》,杭苏红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5、120页。


(14)[美]彼得·卡尔索普、威廉·富尔顿:《区域城市——终结蔓延的规划》,叶齐茂、倪晓晖译,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年版,导言,第17页。


(15)谭诗斌:《自然贫困线原理、方法与实证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页。


(16)[荷]伯纳德·范普拉格、埃达·卡博内尔:《幸福测定:满足度计量方法》,文燕平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4页。


(17)(19)(32)张高攀:《城市“贫困聚居”现象分析及其对策探讨——以北京市为例》,《城市规划》2006年第1期。


(18)张新红、陈越依:《西北河谷城市贫困住区的空间分布特征——以兰州市为例》,《开发研究》2019年第4期。


(20)[印度]阿比吉特·班纳吉、[法]埃斯特·迪弗洛:《贫穷的本质:我们为什么摆脱不了贫穷》(修订版),景芳译,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第14页。


(21)谭诗斌:《现代贫困学导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5~126页。


(22)王婷:《中法移民聚居区更新政策比较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23)Kimberly Skobba,Edward G.Goetz,"Mobility Decisions of Very Low-Income Households," Cityscape,Vol.15,2013.


(24)吴开泽、黄嘉文:《居住模式、住房类型与大城市流动人口留城意愿:基于广州的实证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25)王元亮:《平等的学理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2页。


(27)(33)[英]加里·布里奇、[英]索菲·沃森:《城市概论》,陈剑峰等译,漓江出版社2015年版,第536页。


(28)高翔、王可:《基于水贫困指数地理探测器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水贫困时空格局及驱动分析》,《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年第3期。


(30)冀福俊:《资本的空间生产与中国城镇化道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4页。


(31)[英]埃比尼泽·霍华德:《明日的田园城市》,金经元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页。


(35)源源、徐圳:《公共服务供给、生计资本转换与相对贫困的形成——基于CGSS2015数据的实证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20年第4期。


(36)[英]安东尼·阿特金森:《不平等,我们能做什么》,王海昉、曾鑫、刁琳琳译,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13页。


(37)[日]斯波义信:《中国都市史》,布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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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浙江社会科学》 2021年第1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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