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在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也为促进世界共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西方污名化中国的浪潮此起彼伏,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污名化是社会舆论阴影下施污者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个体或群体形象的负面建构。其中,施污者的框架建构是理解污名化过程的关键所在,受众的框架共鸣是评估污名化影响的基本指标,受污者的反框架是去污名化斗争的重要举措。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正是通过框定中国的“他者”意象及其对西方主导国际秩序的“威胁”,架构种种涉华负面话语以煽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压中国,进而建构一种“污名化中国”框架。这一框架虽缺乏可信度,但极大损害了中国国际形象,乃至危及中国核心利益。百年变局下,国际社会更加关注中国的一言一行,西方或将趁机加大污名化中国的力度。中国要做好进行长期去污名化斗争的准备,揭露西方污名化中国框架的狭隘性,推进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建设,提升中国主体性框架的国际传播力。
关 键 词:污名化 框架理论 他者意象 话语架构 中国国际形象 国际秩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并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不懈努力。与此同时,中国深化对外开放,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顺应全球发展新要求不断拓展国际合作新模式,在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也为促进世界共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然而,一个吊诡的现象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中的“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中国强势论”等污名化中国浪潮此起彼伏,涉华议题上的污名化论调不绝于耳。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一些国家的政客和媒体更是将新冠病毒与中国刻意联系起来,借疫情将污名化中国的浪潮推向新高峰。
纵观历次污名化中国的浪潮,基本上都是西方炮制或推波助澜的产物,都对中国国际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面对“挨骂”的局面,我们需要冷静思考: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生成机理?中国该如何评估及应对这种“污名化”?对此,学界虽已展开诸多研究,但整体上仍有待深化。以西方借疫情污名化中国的浪潮为例,既有研究大体遵循两种路径。第一种为批判研究,多以报纸评论文章的形式,侧重于揭露施污者的险恶用心,笼统地将其视为傲慢与偏见、权力与话语的产物。①第二种为实证研究,以期刊论文为主,主要按时间线梳理该浪潮的演变过程,从国际结构、国内政治、个人特质等层次探讨施污者的行为动机,以及从战略定力、议程设置、国际传播等维度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②综合来看,目前多数成果要么重描述性分析而轻规范性分析,以就事论事的评论或策论为主,要么重回溯性分析而轻前瞻性分析,以谈短期内应对策略为主,较少关注中国去污名化的长远方略。因而,需要更为深入地探究西方污名化中国浪潮的生成、影响与应对。
污名化是社会舆论阴影下施污者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个体或群体形象的负面建构。其中,施污者的框架建构是理解污名化过程的关键所在,受众的框架共鸣是评估污名化影响的基本指标,受污者的反框架是去污名化斗争的重要举措。以框架理论的视角重新审视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兼具理论和现实意义,既能对污名化的生成、影响与应对展开学理分析,也有助于改变中国“挨骂”的现实处境,更好开展百年变局下的中国外交。因此,本文将首先梳理对污名化的既有研究并阐述框架理论视角下污名化的生成、影响和应对,进而剖析西方建构的“污名化中国”框架,评估“污名化中国”框架在国际社会引起的共鸣程度及其对中国的负面影响,最后探讨百年变局下中国的去污名化路径。
一、污名化:既有研究与本文视角
污名化是一个古老的现象,近年来引发学界关注,既有研究多集中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历史学、人类学等学科。一方面,不同学科就概念界定、生成机理及去污名化路径给出了不同答案,为理解污名化现象提供了多重视角。另一方面,不同学科的污名化研究路径泾渭分明,对污名化负面影响的科学评估有待加强,去污名化的目标与实效之间也存在落差,凸显出既有理论和实践的不足。③鉴于此,以框架理论重新审视污名化的生成、影响及其应对,可以作为跨学科研究的有益尝试。
(一)对污名化的既有研究
污名(stigma)是一个舶来的概念,在古希腊时期指在奴隶、罪犯、叛徒等特定人群身上标示其社会等级、身份地位的刺身或烙印,意指这类人道德地位的不寻常和不光彩,具有贬抑性意涵。④社会心理学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用以分析那些不被社会接纳之人的处境,⑤但并未对其进行明确界定。1963年,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分析了诸如躯体畸形、精神疾病、越轨行为等受污者的不名誉特征及其受损身份,提出污名是社会建构的越轨标签。⑥所谓“越轨”,是指对某一社群或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接受的一套既定规范的不遵从。当某一个体或群体的行为被人们视为越轨行为时,该行为体就会被贴上越轨者的标签。⑦戈夫曼的污名概念阐述具有开创性意义,对后来众多学科的污名化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社会心理学家爱德华·琼斯等人认为,污名化的过程始于人们对偏离社会规范的越轨状态的感知和标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记号背负者的整体印象,实现了污名化研究从静态解说到动态阐述的超越。⑧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另辟蹊径,提出了以危险道德化、政治化来解读污名化的新路径。⑨社会学家布鲁斯·林克和乔·佩兰是污名化研究的集大成者,认为污名由标签、刻板印象、认知区隔、地位丧失和歧视五个要素共同构成,而且权力因素在污名化过程中占据特殊地位。⑩
就污名化的生成机理和去污名化的路径选择而言,不同学派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社会学派在早期继承了戈夫曼的越轨解释路径,以标签理论来阐述社会如何经由语言、符号不断建构受污者越轨标签的过程。(11)1967年,戈夫曼再度对污名进行解说,将个体互动中的不名誉特征归咎于社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缺陷。(12)此后,社会学派逐渐超越微观解读,开始将污名视为社会结构的产物,(13)认为结构性或制度性歧视使得受污者及其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受限。(14)此外,污名还会助长、加强和再现社会的不平等。(15)概言之,社会学派先是聚焦于微观层面的越轨标签建构过程,后来逐渐转向宏观结构的视角,将污名归因于规则缺陷和社会不平等,并提出了赋权运动以及变革社会规范的去污名化处方。显然,社会学派认为污名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并非是受污者的问题,但是现有研究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从其所开出的去污名化处方便可见一斑:一来赋权运动中对“弱者”身份界定的失焦和弥散可能造成新的不平等,(16)二来变革根深蒂固的社会规范无疑是蚍蜉撼树。
社会心理学派秉持个体主义和社会认知的视角,将戈夫曼针对污名的社会学解读与本学科的偏见研究相结合,认为施污者往往是基于“正常”与“异常”的标准,以偏概全形成对特定个体或群体的刻板印象,进而在社会互动中歧视并排斥受污者。(17)此外,也有学者从社会排斥的功能出发,解释人们避免与特定人群接触进而对其生存机会加以限制的现象。(18)社会心理学派的多数研究并未反思施污者的错误认知和不当行为何以发生,而是聚焦于受污者的不名誉特征何以不名誉。这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在受污者身上寻找污名根源的做法,将污名的产生归结为受污者的问题。因此,社会心理学派更强调受污者在去污名化实践中的作用,主张受污者应以正确的方式给施污者提供完整而准确的信息,以改变后者有偏差的社会认知。然而,以社会代指的施污者常常处于隐匿、模糊甚至缺席的状态,(19)凭借受污者的一己之力来提供全面的信息谈何容易,更遑论纠正施污者的刻板印象了。
历史学派引入时间维度和权力概念,聚焦于一直处于隐匿、模糊、缺席状态的施污者。例如,早期西方殖民者将麻风病与东方世界和黄种人联系在一起,认为这一疾病是对道德不洁者的惩罚。(20)借疾病污名化特定个体或群体是西方强权的产物,是殖民扩张历史的组成部分,殖民者往往以文明与野蛮的区隔将躲避患者的观念灌输于殖民化过程之中。(21)就去污名化路径而言,尽管历史学派使得某一污名化现象中的施污者具象化,但并未给出明确的去污名化处方。
人类学派基于“我者”与“他者”的分类来解读污名化过程,认为群体分类影响行为向度。面对危险,人们总是倾向于将被排斥的个体或群体当作替罪羊。(22)与此同时,特定文化中污名化现象的形成与维系机制要从地方道德世界中去寻找,作为道德体验的污名往往因不同文化的价值、情感差异而存在差异。(23)此外,污名化大多源于施污者对危险的感知以及对未知的恐惧,当人们感知到自身的道德秩序受到威胁时,更倾向于通过污名化而将危险归咎于特定的他者。(24)因此,人类学派更加强调从“我者”即施污者的角度出发,缓解危险感知,防止错误归因。同时,以危险道德化、政治化解读污名化的路径也暗示消除危险源才是去除污名最为直接的方案。然而,作为道德体验的污名在跨文化视野下难以真正消除,在危险应对中寻找替罪羊的做法更是难以杜绝。
综合来看,既有的污名化研究大多是基于各自学科的一维解释,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仔细推敲可以发现,不同学科中的污名化研究其实具有一个基本共识,即污名化是社会舆论阴影下施污者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个体或群体形象的负面建构,对受污者有着负面影响。一方面,受污者因污名而遭遇制度性的社会排斥与隐蔽性的社会歧视,(25)无法扮演既定的社会角色,也无法发挥既定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污名内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不容小觑,会导致受污者的社会退缩,甚至将其推向“不归路”。社会歧视与标签内化的结合使得受污者处于异常被动的处境。因此,深化污名化研究不应该被学科界限所束缚,而应该以主要问题为导向,着力探讨污名化的生成、影响与应对等议题,以一种新的整合路径探寻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
(二)框架理论视角下的污名化
框架理论(frame theory)(26)发端于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1974年出版的《框架分析》一书,(27)在社会运动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28)在被引入新闻传播领域之后也得到广泛应用。(29)按照戈夫曼的观点,“框架”指涉一种“解释图式”,能够帮助人们“定位、感知、识别和标记”那些发生在他们的生活空间和整个世界中的事情。(30)之所以用框架理论来审视污名化,是因为框架理论在污名化的生成、影响与应对方面具有无可匹敌的解释力。
首先,施污者的框架建构是理解污名化过程的关键所在。正如罗伯特·恩特曼所概括的,“框架一个事件的意思是,将这件事所认知的某一部分挑选出来,在沟通文本中特别处理,以提供意义解释、归因、推论、道德评估以及处理方式的建议。”(31)一方面,“选择认知事实的某些方面,使其变得突出”,(32)有“框定”之意,界定了“再现”的范围。当然,这里的“再现”不是透明玻璃式地反映社会现实,“更像是一面哈哈镜,变窄加宽,延长和缩短,扭曲和忽略早已存在的事物”(33)。另一方面,“告诉人们事件围绕什么争议而展开,问题的实质在何方”,(34)“需要归因是谁或者什么来对问题负责,同时阐明一些替代性的安排,说服人们协调行动以促进改变”,(35)包含解释、转述或评议外在世界的“架构”过程。架构者正是按照这种凸显和选择的媒介框架来挑选客观现实的图像,进而组织话语以影响受众解码过程。(36)
施污者污名化特定主体的过程遵循框架建构的基本逻辑。其一,框定受污者的他者意象及其对施污者主导秩序的“威胁”。污名存在于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反映群体间单向度的定义关系,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权力关系,施污者首先通过贴标签等方式将受污者置于“他者”的位置上。所谓“他者”,事实上与它所指涉的现实对象没有多少必然关系,却更多地表现出某一主体自身的观念、想象、价值、信仰与情感。(37)为了发展和维护“自我”,特定主体往往会建构一个与其相异质或相竞争的“他者”,而“他者”身份的建构总是牵涉到对与“我者”不同特质的不断阐释和再阐释。(38)为了消除“他者”对“我者”主导秩序的“威胁”,人们便会否定他者、围堵他者、羞辱他者、驱逐他者,甚至终结他者的生命。(39)基于他者意象,施污者框定“他者”对“我者”主导秩序的“威胁”,并将“我者”所面临的风险归咎于特定“他者”的个体特征和行为,进而将对“他者”的暴力合法化。其二,架构种种涉及受污者的负面话语以煽动目标受众共同打压受污者。施污者往往打着匡扶正义的旗号,煽动社会其他行为体团结一致讨伐受污者,敦促或迫使受污者为某一种或多种社会风险承担责任,打压受污者以保全己方是污名化的终极目标。为了动员尽可能多的目标受众共同打压受污者,施污者往往通过框架桥接(frame bridging)、框架放大(frame amplification)、框架扩展(frame extension)和框架转换(frame transformation)等框架对齐过程,不断架构涉及受污者的负面话语,将“污名化特定主体”框架与目标受众的利益和叙事框架联系起来,进而营造一种专门针对受污者的社会舆论阴影。其中,框架桥接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思想上一致但在结构上不相连的框架联系起来以处理一个特定问题的方法。框架放大是指对涉及特定议题、问题或事件集的解释性框架进行阐明和启发,包括价值放大和信念放大。框架扩展意味着扩展主要框架的边界,将潜在追随者的利益或关切囊括进来,借此引发后者同仇敌忾和共同行动。框架转换指涉依据时空变化重构框架内容,抛弃旧的、错误的理解或信念,植入和培育新的价值和意义。(40)因此,他者意象和话语架构是理解施污者污名化特定主体框架建构的关键因素。
其次,受众的框架共鸣是评估污名化影响的基本指标。框架在受众之中引起的共鸣程度被称为“框架共鸣”(frame resonance),某一框架要想引起受众的共鸣,就得发挥“预设判准效应”。(41)根据罗伯特·本福德和大卫·斯诺的评估方法,框架共鸣一般通过可信度和相对显著性两个维度来衡量。可信度由框架一致性、经验可信度和框架阐述者或主张者的可信度来确定。其中,框架一致性是指框架所表达的信念、主张和行动之间的一致性,经验可信度指框架和事件之间的契合度,框架阐述者或主张者的可信度与其地位和知识等变量直接相关。相对显著性由集中性、经验可通约性和叙事的逼真性来确定。其中,集中性与框架所涉及信念、思想和价值观对动员目标的生活重要与否有关,经验可通约性是指框架与动员目标日常经验之间的相符性,叙事的逼真性指涉框架在多大程度上顾及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叙事。(42)
评估污名化对受污者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可能限度,要从施污者“污名化特定主体”框架的可信度和相对显著性两个维度出发。一方面,施污者为了引起更多目标受众的共鸣,或多或少都会在“污名化特定主体”框架的可信度和相对显著性上大做文章。另一方面,“污名化特定主体”框架的可信度和相对显著性,也决定着施污者能在多大程度上动员目标受众共同打压受污者。
最后,受污者的反框架是去污名化斗争的重要举措。即使针对同一社会现实,不同的主体出于不同目的会建构不同的叙事框架,进而使得“框架竞争”不可避免,这种竞争包括不同框架之间的叙事之争、同一框架内部的叙事之争以及框架与事件之间的辩证关系。其中,“驳斥、破坏或中和”特定框架的“反框架”(counter-frame)可以“防止、遏制、限制或逆转”先前框架的潜在损害。同一框架内部的竞争包括对当下或预期情境的争论,以及对如何呈现现实的分歧。此外,叙事框架影响事件发展,事件发展也可能影响特定话语或框架的力量。(43)
施污者之所以建构“污名化特定主体”框架,是因为要实现某种利益目标,“旨在动员潜在的追随者和选民,获得旁观者的支持,并遗散敌对者”,(44)绝不会停留在“自我狂欢”的层面,而是会想方设法借助一切可以利用的平台传播、扩散这一框架。面对施污者的步步紧逼,处于异常被动地位的受污者必须进行有力的回击,批判施污者的污名化框架,建构竞争性的反框架,并提升反框架的传播力。简言之,受污者的去污名化斗争需“批判、建构、提升”三管齐下。
在国际关系学中,污名化研究方兴未艾,(45)框架理论的解释力也逐渐被挖掘。(46)国际关系中的污名化一般围绕特定国家的国际形象而展开,这一动态过程同样遵循框架建构的逻辑。包含国家、国际组织、媒体、个人等多个行为体的施污者通过框定特定国家的“他者”意象及其对“我者”主导国际秩序的“威胁”、架构种种涉及受污国的负面话语,以煽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压该国,进而建构一种“污名化特定国家”框架。国际关系中的污名化对受污国的直接影响以及可能限度,取决于施污者建构的“污名化特定国家”框架在国际社会所能引起的共鸣程度。“污名化特定国家”框架共鸣通常会损害受污国国际形象,甚至危及受污国的核心利益。面对污名化的国际舆论阴影,受污国有必要通过批判施污者的污名化框架、建构竞争性的反框架、提升反框架的国际传播力等路径去污名化,以改变自身异常被动的处境。因此,基于污名化的既有研究,我们应当重视框架理论在污名化的生成、影响与应对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并为接下来的具体案例解析绘制一份路线图。
二、西方建构的“污名化中国”框架
西方自始至终都将中国视为文化和政治上的“他者”,冷战结束后更是越来越倾向于框定中国作为“他者”对其主导国际秩序的“威胁”,并架构种种涉华负面话语以煽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压中国。理解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需从他者意象和话语架构两个维度来解构西方的“污名化中国”框架。
(一)框定中国的“他者”意象及其对西方主导国际秩序的“威胁”
“一切形象都源于对自我和他者,本土与异域关系的自觉意识之中,即使这种意识是十分微弱的。”(47)而“异国形象应被作为一个广泛且复杂的总体——想象物的一部分来研究。更确切地说,它是社会集体想象物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对他者的描述”。这种描述主要包括地理空间的想象、敌意或友好的情感、强大与羸弱的判断等维度。(48)对西方而言,东方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他者”。当然,东方向来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理概念。在地理大发现和殖民扩张的综合作用下,西方殖民者将东方进一步划分为“近东”“中东”“远东”等。在以英法为代表的传统欧洲人眼中,“直到19世纪早期,东方指的实际上仅是印度和圣经所述之地。”(49)两次世界大战严重损害了欧洲传统大国的实力,美国开始取代英法占据世界舞台的中心,并成为西方的首要代表。对于美国而言,所谓“东方”更多与远东(主要是中国和日本)联系在一起。(50)在当代西方的认知里,中国则是最具代表性的“东方国家”。
历史上西方关于东方的“话语”都可以归入爱德华·W.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的范畴,当下西方尤其是美国关于中国的话语也不乏“东方主义”的遗迹。东方主义的核心并不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东方的现实,而在于历史上的西方以及当今的美国是如何“以政治的、社会学的、军事的、意识形态的、科学的以及想象的方式来处理——甚至创造——东方的”,进而“从作为一种替代物甚至是一种潜在自我的东方获得其力量和自我身份的”。(51)换言之,西方始终将东方视为相对于“我者”的“他者”,对东方的描述总是牵涉到对与“我者”不同特质的不断阐释和再阐释。在其现代性想象之中,西方自认为是进步、自由与文明的化身,而东方则成了停滞、专制与野蛮的代名词。(52)这种二元对立框架在西方中心主义的叙事之中不断地演变重复,也不断地冲击东西方文明的对话模式。
中国既是东方国家的显著代表,也是儒家文明的发源之地,在政治制度和国家发展路径上更是有别于西方。因此,中国形象研究一直颇受西方学者青睐。(53)西方的中国形象建构肇始于“东方主义”中的他者意象,是西方现代性想象的产物。“西方现代性自我观念的构成与身份认同,是在跨文化交流的动力结构中通过确立中国历史这一‘他者’完成的。”(54)在地理大发现之前,西方对中国的认知大多停留在并不真切的想象,或者商人与传教士游记的只言片语之中,“富饶的他者”是西方对古代中国的原始想象。例如,《马可·波罗游记》将中国描绘为遍地黄金的国度,(55)这种乌托邦化的中国形象背后是西方自身对于现代性的追求与隐喻,激发了欧洲人此后几个世纪的东方情结。鸦片战争是中国和西方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相遇。然而,这是一次并不愉快的相遇。在西方船坚炮利的压力下,中国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与西方相比,东方总是处于弱势,于是人们就用其弱代替了其异”,(56)“羸弱的他者”成为近代中国在西方眼中的刻板印象。“睡狮”“东亚病夫”等贬义性标签即是这种刻板印象的集中体现。直到1949年,历经磨难的中国人民终于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从此“站起来”了。然而,冷战期间东西方阵营对立使得西方对于中国的认知充满意识形态的偏见。随着苏联解体,西方失去了对手。在冷战思维与利益冲突的综合作用下,西方开始将有着不同制度、不同文明的中国视为继苏联之后的又一对手,并极力“妖魔化”中国。先是“中国崩溃论”盛极一时,结果并非如西方所愿,中国不但没有崩溃,反而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从“富起来”走向“强起来”。于是,在“中国崩溃论”不时沉渣泛起的同时,各种版本的“中国威胁论”又成为西方社会中一种颇有市场的论调。(57)可以说,西方在冷战结束后越来越倾向于将中国建构为“危险的他者”,西方视角下的中国形象也带有越来越明显的污名化色彩。
基于他者意象,西方对于“中国崛起”的讨论似乎总是与“中国威胁”相伴而生,这种联系常常以“维持现状—修正主义”二分法为逻辑起点,(58)围绕“中国是否是修正主义国家”而展开。(59)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西方将中国崛起本身当成了一个需要管控的“问题”来对待。(60)冷战结束后,西方建构的“污名化中国”框架也是在持续框定中国这个“他者”的崛起对西方主导国际秩序的“威胁”。谈及国际秩序,通常是指“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在特定实力对比基础上围绕彼此的利益分配达成或明确或暗含的共识,并由此形成一套约束和规范各自行为及彼此关系的安排(包括习惯、规则和制度)”。(61)任何一种国际秩序都是权力、制度和观念的三位一体。西方对中国的忧虑,恰恰源于担心乃至害怕中国这个“他者”的崛起会冲击西方主导国际秩序的权力基础、制度基础和观念基础。
从权力基础来看,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建立在西方权力优势的基础之上,冷战结束后则迎来了美国主导下的“单极时刻”。与此同时,体系内大国与美国的双边关系被自然而然地上升到国际秩序的层面。随着中美之间实力差距的缩小,西方学界、政界以及媒体固守现实主义思维,认为守成国和崛起国在权力转移过程中必将陷入紧张局势,而中国作为崛起国将挑战守成国美国的霸权。(62)最先引起西方关注的是中国经济的发展势头。紧接着,西方认为,经济发展将直接导致军费开支增加,于是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军费开支成为西方炮制“中国威胁论”的主要素材。所谓“中国威胁论”,其核心观点是中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增强将对其他国家的利益和国际秩序构成挑战,从而威胁亚太地区和世界的稳定。这一论调的始作俑者或是日本,(63)但关键推手则是美国。(6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令美国霸权秩序从巅峰转向衰退,(65)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稳步发展,中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开始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西方学界、政界以及媒体借此又建构了一套“中国强势论”,尤其是针对中国在南海的活动,西方不断渲染中国崛起对国际和平与稳定构成“威胁”。(66)近年来,西方又开始不断散播中美将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和“新冷战”的论调。(67)
从制度基础来看,二战后美国与其他国家一道,协商建立了以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即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政治和经济组织架构,并借助全球化进程将这一套制度体系推向全球。冷战结束后,美国更是凭借无可匹敌的超强实力在其中扮演主导性角色,形成了所谓“自由主义霸权秩序”下的利益分配格局。为了维护霸权秩序,美国学者特别强调霸权国对于国际制度存续的政治经济学意义,以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为霸权国的合法性辩护。(68)尽管自由制度主义认为霸权之后国际制度仍然可以存续,国际合作仍然可以实现,(69)但这一主张并未动摇美国维护霸权地位的决心,反而促使美国提防潜在的崛起国。对于正在崛起的中国,美国联合西方国家共同加强自由主义霸权秩序,并限制中国融入国际社会。(70)随着中国与国际制度的互动从疏离到参与再到引领,美国异常警惕,将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合作倡议视为挑战西方主导国际秩序的主要证据,并阻挠其他西方国家参与其中。
从观念基础来看,西方长期以来高唱自由主义价值观,将人权、民主等原则视为“新文明标准”的核心要素,(71)同时或明或暗地给其他行为体贴上“流氓国家”“专制国家”“威权国家”“独裁者”等贬损性标签。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西方社会一度陶醉于“历史终结”的喜悦之中,(72)先后提出了“民主和平论”(73)以及“文明冲突论”(74),并依据西方的发展经验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拉丁美洲宣扬“华盛顿共识”。(75)然而,历史远远没有终结,西式民主的推广并不一定带来和平,文明之间是否冲突对抗也引起了极大争议。中国的发展经验逐渐成为中国“软实力”的重要来源。(76)西方对此满怀焦虑与恐惧,以致炮制并炒作“锐实力”来抹黑中国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正当努力。(77)新冠疫情期间,西方宣称的“群体免疫”做法令世人大跌眼镜,而中国一直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则深入人心。(78)对于中国的一系列防疫举措,西方先是进行道德性指责,后又进行政治性攻击。(79)
(二)架构涉华负面话语以煽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压中国
西方污名化中国的浪潮之所以此起彼伏,与其说是因为历次污名化中国的具体话语具有差异性,不如说是“污名化中国”框架的话语架构具有可变性。西方通过框架桥接、框架放大、框架扩展和框架转换等框架对齐过程,不断架构涉华负面话语,进而在国际社会持续营造“污名化中国”的舆论阴影。从框架桥接来看,西方的“污名化中国”框架将民主、人权、安全等话语与涉华议题桥接在一起,从多维度污名化中国。多年来,西方以民主为旗号,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横加指责;以人权为借口,在涉疆、涉港等问题上大放厥词;以安全为理由,挑拨他国特别是中国周边国家与中国的关系。
从框架放大来看,西方“污名化中国”的框架往往借助二元对立的话语,美化西方、丑化中国,将中国置于西方主流价值观和信仰的对立面,塑造并固化西方乃至世界对中国的刻板印象。具体而言,首先,鼓吹西式民主的普世价值,将是否坚持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西式制度形式作为区分“民主与专制”、“民主与非民主”的唯一标准。(80)在这种西式民主话语叙事与操纵下,中国被贴上了“威权”、“专制”等负面标签。这些标签无一例外地将中国置于“西式民主”的对立面,进而大张挞伐。(81)其次,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对世界人权实践、保障范式奉行双重标准。西方无视甚至竭力掩盖、粉饰自身人权问题,却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和人权保障范式进行妖魔化。(82)同样是封城抗疫,《纽约时报》指责中国“极大损害了人们的生活与自由”,却赞扬意大利“冒着牺牲自己经济的风险在阻止这场欧洲最严重疫情的蔓延”,双重标准显而易见。(83)再次,将非安全问题安全化,在粮食、能源、经贸、科技等诸多领域渲染“中国威胁”。例如,散播“中国人将吃光全球粮食、耗尽全球能源”“中国商品泛滥将冲击世界市场”“中国不遵守知识产权规则”等不实言论。(84)近年来,更是以安全为由抹黑并制裁华为、中兴等中国科技企业。
从框架扩展来看,西方的“污名化中国”框架带有鲜明的工具属性,往往借用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或利益彰显其优越感、使命感与正义感,以潜在追随者的关切与利益掩盖其真实目的。具体而言,其一,操纵“民主话语”污名化中国,将“西式民主”标榜为“普世价值”,误导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民主状况的认知,借此动员所谓的“民主国家联盟”对中国形成合围态势。(85)其二,诉诸“人权话语”污名化中国,特别是在涉疆问题上建构“悲情”叙事,散播“种族灭绝”“强迫劳动”等谣言,借此拉拢“疆独”势力,并利用国际社会的“情感共鸣”对华发难。(86)其三,使用“安全话语”污名化中国,将中国与其他国家在粮食、能源、经贸、科技等方面的合作安全化,借此最大限度动员潜在追随者,在多领域打压中国。
从框架转换来看,西方的“污名化中国”框架在不同时空背景下总是改头换面,不断以新的话语架构呈现。纵向来看,从“中国崩溃论”到“中国威胁论”“中国强势论”再到“中国病毒论”,“污名化中国”框架的话语架构不断被更新。横向来看,无论是政治体制上的民主话语,还是具体议题上的人权话语,抑或是非安全问题上的安全话语,最终的落脚点都是污名化中国。种种论调本质上都是西方“污名化中国”框架的话语架构,区别只在于不同涉华负面话语的具体架构形式。
当然,西方架构的种种涉华负面话语绝不是“为污名化而污名化”,而是“因政治目标而污名化”,其终极目标在于煽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压中国以维护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特别是冷战结束后美国领导下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在美国“结构性权力”的加持下,国际上污名化中国的浪潮甚嚣尘上,对中国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三、“污名化中国”框架共鸣及其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西方污名化中国的浪潮对中国的直接影响及其可能限度,取决于其建构的“污名化中国”框架在国际社会所能引起的共鸣程度。根据本福德与斯诺的评估方法,框架共鸣一般用可信度和相对显著性加以衡量。(87)下面将从可信度和相对显著性两个维度入手,评估“污名化中国”框架共鸣及其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如前所述,“污名化中国”框架的可信度取决于框架一致性、经验可信度和框架阐述者或主张者的可信度。从框架一致性来看,“污名化中国”框架的信念与主张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言语与行动之间同样存在可感知的矛盾,在国际社会的动员能力相对有限。具体而言,一是西方主张的中国崛起将挑战国际秩序是一个伪命题,“那种认为中国在多方面表现出改变现状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88)以虚构代替真相的做法经不起推敲。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积极承担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积极地融入地区和全球政治经济体系。(89)面对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国积极参与和推动地区和国际金融合作,对缓解经济紧张形势、带动亚洲和世界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冠疫情,中国举全国之力迅即应对,在国内疫情防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抗疫援助方面也是贡献颇丰,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全球众多国家好评。二是美国所声称维护的国际秩序既非现有国际秩序,也非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而是美国领导下的霸权秩序。这种偷换概念的做法既忽视了国际权力结构中的其他行为体,也没有重视国际权力分配和再分配。从历史上美国政府的“单边主义”到特朗普政府的“退群行为”,可以看出,声称“维持现状”的美国恰恰是最大的“改变现状者”。然而,由于美国强大的议程设置能力及对国际话语权的主导,中国崛起将挑战国际秩序的主张已经成为西方社会各界的主导性认知,(90)将中国崛起与国际秩序相联系的话术在国际社会也不乏市场,中国因此背上了“修正主义国家”“挑战国”等负面标签。
从经验可信度来看,“污名化中国”框架的论调与事实严重不符,用来支撑这种论调的证据大多是片面的、模棱两可的,对国际社会而言缺乏广泛吸引力。“中国崩溃论”在冷战结束后危言耸听、盛极一时,最终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而越来越没有市场。“中国威胁论”所强调的军费开支攀升等证据乍看有数据支撑,但事实并非西方所描绘的那样。近十年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军费开支或多或少都呈现增长趋势,中国军费开支占GDP的比重基本保持在1.9%左右,而同时期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美国的军费开支占GDP比重则保持在3.5%左右。(91)“中国强势论”大多是以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转变为论据,显然忽视了中国外交的延续性且过分夸大了变化。近十年来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所持立场并未出现西方所声称的“显著性改变”,所采取的行动也并非如西方所说的“单方面、主动性、破坏性行为”,反而是菲律宾、越南、美国、日本等国家在南海问题上采取了比中方更具“密集性、挑衅性、破坏性”的行动实践和话语实践。(92)所谓的“强势”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他声索国强势外交的一种被动回应,而非主动进攻,中国外交政策在整体上并没有变得更“强势”。(93)“中国病毒论”更是经不起科学、时间以及实践的三重检验,国际社会中许多国家的政界、学界、主流媒体对于借疫情污名化中国的行径进行了批驳,并通过各种方式为中国发声。(94)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此起彼伏的污名化中国浪潮的确给中国外交罩上了一层阴影,使得中国长期处于比较被动的境地。
从框架阐述者或主张者的可信度来看,“污名化中国”框架的架构者越是具象化,隐藏其后的真实目的就越昭然若揭、不得人心。乍看起来,“污名化中国”框架的架构者十分多元,既涵盖了拥有较高声誉、社会地位和教育背景的学者、政客、记者等文化精英,也包含了处于隐形、模糊甚至缺席状态的社会大众,难以具象化。然而,回溯冷战结束后历次污名化中国的浪潮,可以发现其背后有一个共同的推手——美国。美国污名化中国的行径并不总能得到国际社会中其他行为体的附和。例如,新冠疫情期间特朗普政府的多位政要齐上阵,想要通过炒作“中国病毒论”来推责甩锅,最终既失去国内连任的机会,也引发盟友的不满,更是令世界重新思考美国的全球形象。(95)但与此同时,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在中美战略竞争加剧背景下更加复杂化,新冠疫情期间种种涉华负面话语因美国的带头炮制与推波助澜而愈演愈烈,令中国不堪其扰、疲于应付。
“污名化中国”框架的相对显著性由集中性、经验可通约性和叙事的逼真性三个指标来确定。从集中性来看,“污名化中国”框架所框定的他者意象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知和评价导向负面,加大了中国国际形象建设的难度。“污名化中国”框架中最为根深蒂固的信念和思想便是“我者”与“他者”的二元对立。一方面,将“我者”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以群体身份示人。另一方面,将“他者”作为对立面,使对抗先于对话。架构者往往藏匿在“西方”“民主国家”“主流媒体”等相当笼统的群体身份之后,将中国视为政治和文化上的“他者”,并将“中国崛起”视为“威胁”,进而大张挞伐。作为受众的民众往往并不确定由谁对他们的不利处境负责。(96)许多国家及其民众出于从众心理或“政治正确”,最终选择了跟风或沉默。尽管种种涉华负面话语架构极其荒谬,但是附着其上的民主、人权等价值对目标受众而言具有特殊意义,因此总不乏附和者。历次污名化中国的浪潮大抵都是如此。尽管这些浪潮均有其生命周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退却或平息,但是其对中国国际形象的负面影响却是深远的。
从经验可通约性来看,“污名化中国”框架所架构的负面话语持续误导国际涉华认知,而中国的声音则被边缘化。受众从来都不是一张白纸,有着许多先入为主之见。相较于人们对于本国国内发生事件的切身感受,大多数人事实上并未去过其他国家,更别提在他国长期生活了。“世界各国人民关于外部世界的认识和态度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们所接受的书本知识和生活教育。”(97)如果一国国内的涉华信息长期以来都充满偏见、歧视、贬损甚至丑化,该国民众无疑会带着“有色眼镜”看中国,更是会自动屏蔽与已有认知不相符的信息。资本和权力的双重护卫奠定了近代以来西方政治话语的霸权地位,(98)“污名化中国”框架在西方话语霸权的加持下四处传播。在“西强中弱”的国际舆论格局中,“污名化中国”框架总是以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充斥在学术著作之中,夹杂在国际新闻报道之中,附着在涉华议题之上。其中代表性案例便是将中国的对外经济和技术合作进行负面解读,甚至上升到制度和意识形态层面。(99)新冠疫情期间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更是直接影响到中国国际形象。皮尤研究中心2020年10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德国等14个发达经济体的大多数人对中国持负面看法,而且负面水平达到了该中心在这些国家调查十多年来的最高数值。(100)尽管新的信息和经历会促使人们反思并更新已有认知,但是破除偏见和更新认知的过程往往非常缓慢。随着中国与世界的互动日益紧密,国际上涉华报道的话语基调有了很大改观,(101)但是中国国际形象的真实立体全面化仍需一个漫长的过程。
从叙事的逼真性来看,“污名化中国”框架所惯用的框架桥接、框架放大、框架扩展和框架转换等策略干扰了国际涉华舆论,甚至危及中国核心利益。例如,美国以“疆独”分子编造的“悲情经历”为基础,构建涉疆人权话语,变相支持“疆独”势力。(102)西方有关国家及其主导的非政府组织资助和发布虚假“涉港报告”,操纵国际涉华舆论,使得香港暴乱复杂化、扩大化。(103)然而,世界看待中国的“理性之光”并没有被西方“污名化中国”框架所惯用的民主、人权等话语架构完全遮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上,古巴代表64个国家做共同发言,赞赏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支持中方在涉疆问题上的立场。白俄罗斯代表70个国家做共同发言,敦促有关方面停止干涉香港事务等中国内政。还有20多个国家以单独发言等方式,支持中方在涉港问题上的立场和举措。(104)
综合来看,西方建构的“污名化中国”框架缺乏可信度,经不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国际社会的动员力及其对中国的负面影响,为中国的去污名化斗争留出了施展空间。但污名化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这一框架具有相对显著性,总不乏追随者随声附和,极大损害中国国际形象,乃至危及中国核心利益。因此,中国的当务之急便是积极探索去污名化路径,这一任务在百年变局下更显重要。
四、百年变局下中国的去污名化路径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从国际权力结构看,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力量群体性崛起,以美国为代表的传统势力相对衰退,呈现“东升西降”趋势,中美关系走向成为理解百年变局的关键变量。从全球制度体系看,旧制度尽管问题重重但仍占据主导地位,新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但尚处于萌芽阶段,呈现“新旧交织”状态,全球治理变革成为探讨百年变局的重要议题。从世界观念图式看,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盛极而衰,(105)各种社会思潮争相涌现,呈现“纷繁复杂”特点,国际共识重构成为应对百年变局的重要举措。(106)新冠疫情的暴发和流行则“诱发了一场全球性、系统性的政治经济社会危机”,(107)抗疫成效的“参差不齐”映射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现实差距,抗疫行动的“各自为战”凸显出世界无政府状态下的集体行动困境,抗疫叙事的“众说纷纭”助长了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等社会思潮的抬头。可以说,新冠疫情对国际关系和世界秩序造成了根本性影响,(108)使人们对百年变局有了最为直观深刻的体验。今天的中国,“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109)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一言一行都充满好奇,同时也异常敏感。而西方自始至终都将中国视为文化和政治上的“他者”,冷战结束后更是框定中国这个“他者”的崛起对西方主导国际秩序的“威胁”,必将趁机继续架构涉华负面话语以煽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压中国,使得国际上污名化中国的浪潮愈演愈烈。因此,光靠简单批判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是远远不够的,甚至不免“陷入到一个被动解释、追求情感性共鸣、进行功利主义的现实选择的陷阱之中”(110)。因而,中国要做好长期进行去污名化斗争的准备,采用“批判、建构、提升”三管齐下的去污名化路径。
基于他者意象,西方始终以权力转移的逻辑来审视国际权力结构,进而陷入中美注定冲突对抗的叙事;始终以霸权稳定的逻辑来审视全球制度体系,进而陷入维护美国霸权秩序的执念;始终以文明冲突的逻辑来审视世界观念图式,进而陷入保卫自由主义价值观的虚妄。为了煽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压中国,西方将民主、人权、安全等话语与涉华议题桥接在一起,借助一种二元对立的话语美化西方、丑化中国,以潜在追随者的关切与利益掩盖其真实目的,在不同时空背景下架构种种涉华负面话语,致力于营造“污名化中国”的国际舆论阴影。可以说,西方污名化中国框架植根于权力政治,服务于战略竞争,并不断改头换面。因此,谈及百年变局下中国的去污名化路径,首先是揭露西方污名化中国框架的狭隘性。该框架既无益于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也无益于全球治理的持续完善,更无益于东西文明的交流互鉴。“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到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111)新中国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奋斗出来的,最终奋斗目标在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让人民过上更美好的生活。“和平发展的中国”无意与美国争夺所谓的“霸权”,更无意重返所谓的“朝贡体系”。“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不能由一家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112)中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制度体系,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建设的中国”以“一带一路”倡议、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有效补充了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113)开放包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也是中华民族一直孜孜以求的世界状态。“开放包容的中国”向来秉持“和而不同”“百花齐放”,强调“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积极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交流对话、和谐共生。
其次,推进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建设。在西方的话语中,似乎无论中国以怎样积极的方式融入国际社会,始终都难以避免一个具有延续性的“他者意象”。而在中国的自我表述中“也或多或少带有自我异化的意向”。(114)西方对中国的“污名化”,倒逼中国超越西方的话语表达方式,也催促中国提升自身的话语建构能力。中国不能成为被他人言说的沉默者。没有“自我言说”只能任由“他者言说”,而“他者言说”自然会带有强烈的“他者色彩”,不乏无知、偏见和歪曲。更甚者,当“自我言说”也陷入“他者言说”的框架时,所有的努力不过是“刺激——反应”模式下的批评与反驳。中国倘若真想在中西文化间建立一种“交往理性”,就必须要在“他者的意象性关联中重建主体性中国的形象”,建立“中国视角”并参与到世界秩序原理重建的过程中去。(115)因此,谈及百年变局下中国的去污名化路径,最主要的就是推进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建设。一方面,要“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116)多年来,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学派在这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也取得了丰硕成果。(117)另一方面,要从中国与世界互动的历史出发,超越相对权力的结构性变迁,更加注重伙伴关系的进程性塑造;从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大局出发,超越新旧制度之间的“竞争论”,更加强调新旧制度之间的“补充论”;从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角色出发,超越东西方文明的二元对立,更加突出世界文明的多元一体。如此,才能有破有立,才能在批判西方污名化中国框架的基础上建构中国主体性框架。
最后,提升中国主体性框架的国际传播力。长期以来,国际舆论格局呈现“西强中弱”的特点。就全世界每天传播的国际新闻而言,96%是由国外五大通讯社(美联社、路透社、塔斯社、法新社和合众国际社)发布的,其中仅有10%-30%的报道涉及发展中国家。(118)西方主流媒体通过议程设置控制着国际舆论的主导权,对于中国的发展和振兴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尊重与欢迎,反而多是戒备与猜忌,涉华报道不乏污名化话语。数字时代,施污者的污名化行为更是轻而易举,污名传播更具即时性,污名化影响更显广泛性,中国在国际舆论场上的处境比较被动。面对来自西方国家及其媒体的舆论攻势,中国尽管不曾沉默,但仍然量小声微,时常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说了也打动不了人的境地,甚至有时反而引来诸多质疑。(119)换言之,中国在国际舆论场上的信息供给与世界对中国信息的需求远远不匹配。因此,谈及百年变局下中国的去污名化路径,最紧要的是提升中国主体性框架的国际传播力。中国的事情没有人比中国人民更有发言权,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才能形成同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120)针对国际热点,尤其是涉华事件,中国媒体一要增强新闻的首声效应,用一线报道抢夺话语主导权;二要及时发布重大新闻的跟进报道,及时回应国际社会的关切;三要关注他国媒体对同一事件的报道框架,妥善引导国内外受众对事件的关注角度。(121)尽管改变“西强中弱”的国际舆论格局并非易事,但是这并不妨碍中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新冠疫情期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通过策略性叙事实现了国际传播中的回应关切、情感共鸣与价值塑造,借助互文性叙事在对外话语体系中实现了信息共振、话语互融与场域构建”(122),有力提升了中国主体性框架的国际传播力。数字时代,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技术的普及,实现国际传播现代化的历程被大大缩短,中国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时代可资利用的多元渠道,善于讲好中国故事,善于传播中国声音,善于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只有在不断的“对话”或“话语争夺”之中,中国主体性框架的国际传播力才可能真正提升,去污名化举措才可能真正见效。
①王雪超:《认清西方国家借疫情污名化中国的本质》,《天津日报》,2020年3月25日,第9版;黄惠康:《借疫情污名化中国,于法不容》,《人民日报》,2020年4月24日,第16版;黄惠康:《美国一些政客企图将疫情政治化、标签化、污名化——是无知,还是另有所图?》,《解放军报》,2020年4月27日,第4版。
②赖华夏:《新冠疫情“国际责任论”的舆情、法理与政争》,《国际政治研究》,2020年第3期,第159—166页;赵明昊:《疫情下的美国涉华舆论与应对思考》,《对外传播》,2020年第6期,第8—10页;朱锋、周嘉希:《疫情时代美国涉华舆情的恶化:根源与对策》,《对外传播》,2020年第6期,第14—16页;曾向红、李琳琳:《新冠疫情跨国扩散背景下的西方对华污名化》,《国际论坛》,2020年第5期,第117—135页;曾向红、李琳琳:《西方对华舆论的演变与中国的应对策略》,《教学与研究》,2020年第10期,第81—93页。
③郭金华:《污名研究:概念、理论和模型的演进》,《学海》,2015年第2期,第108页。
④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宋立宏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页。
⑤Beatrice A.Wright,Physical Disability:A Psychological Approach,Harper & Row,1960.
⑥Erving Goffman,Stigma: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Prentice-Hall,1963,p.10.
⑦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五版),李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54页;亚历克斯·梯尔:《越轨社会学》(第十版),王海霞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2—24页。
⑧Edward E.Jones et al.,Social Stigma:The Psychology of Marked Relationships,W.H.Freeman,1984,pp.8-9.
⑨Mary Douglas,Risk and Blame:Essays in Cultural Theory,Routledge,1992.
⑩Bruce G.Link and Jo C.Phelan,"Conceptualizing Stigma,"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27,No.1,2001,pp.363-385.
(11)Thomas J.Scheff,Being Mentally Ill:A Sociology Theory,Aldine,1966.
(12)Erving Goffman,Interaction Ritual:Essays on Face-to-Face Behavior,Aldine,1967.
(13)Angelo A.Alonzo and Nancy R.Reynolds,"Stigma,HIV and AIDS:An Exploration and Elaboration of a Stigma Trajectory",Social Science & Medicine,Vol.41,No.3,1995,pp.303-315.
(14)Patrick W.Corrigan,F.E.Markowitz and A.C.Watson,"Structural Levels of Mental Illness 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Schizophrenia Bulletin,Vol.30,No.3,2004,pp.481-491.
(15)Richard Parker and Peter Aggleton,"HIV and AIDS-Related 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A Conceptual Framework and Implications for Action",Social Science & Medicine,Vol.57,No.1,2003,pp.13-24.
(16)陈楚红、谢毅:《从污名化现象看新媒介赋权重心的偏离》,《新闻世界》,2017年第5期,第77-79页。
(17)Edward E.Jones et al.,Social Stigma:The Psychology of Marked Relationships.
(18)Robert Kurzban and Mark R.Leary,"Evolutionary Origins of Stigmatization:The Functions of Social Exclusion",Psychological Bulletin,Vol.127,No.2,2001,pp.187-208.
(19)郭金华:《污名研究:概念、理论和模型的演进》,第101页。
(20)Zachary Gussow,Leprosy,Racism and Public Health:Social Policy in Chronic Disease Control,Westview,1989.
(21)Sheldon Watts,Epidemics and History:Disease,Power and Imperialism,Yale University Press,1997.
(22)Mary Douglas,Risk and Blame:Essays in Cultural Theory.
(23)Lawrence H.Yang et al.,"Culture and Stigma:Adding Moral Experience to Stigma Theory",Social Science & Medicine,Vol.64,No.7,2007,pp.1524-1535.
(24)基于危险与道德体验来理解污名化,可参见Mary Douglas and Aaron Wildavsky,Risk and Culture:An Essay on the Selection of Techn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Danger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2; Arthur Kleinman,What Really Matters:Living a Moral Life Amidst Uncertainty and Dang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Lawrence H.Yang et al.,"Culture and Stigma:Adding Moral Experience to Stigma Theory",pp.1524-1535。
(25)Robert Kurzban and Mark R.Leary,"Evolutionary Origins of Stigmatization:The Functions of Social Exclusion",pp.187-208.
(26)这一理论在不同学科中的应用各不相同,国内学界的译法也比较混乱。例如,新闻学界多称之为“框架理论”,社会学界有的称“框架理论”,有的叫作“架构理论”,国际关系学界则更倾向于类似“框定理论”、“架构视角”这种更具动态性的名称。事实上,“框定”也好,“架构”也罢,不过是“框架”界定和建构的具体过程,将这一理论统称为“框架理论”或许是强化学科交流的有效路径。此外,为了有效区分“frame”不同词性和形式的具体内涵,本文将名词词性的“frame”译为“框架”,将动词词性的“frame”译为“框定”,将动名词形式的“framing”译为“架构”,以示区别。
(27)Erving Goffman,Frame Analysis:An Essay on the Organization of Experience,Harper & Row,1974.
(28)Robert D.Benford and David A.Snow,"Framing Processes and Social Movements:An Overview and Assessment",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26,No.1,2000,pp.611-639.
(29)Todd Gitlin,The Whole World Is Watching:Mass Media in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the New Lef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Dhavan V.Shah et al.,"News Framing and Cueing of Issue Regimes:Explaining Clinton's Public Approval in Spite of Scandal",Public Opinion Quarterly,Vol.66,No.3,2002,pp.339-370.
(30)Erving Goffman,Frame Analysis:An Essay on the Organization of Experience,p.21.
(31)Robert M.Entman,"Framing:Toward Clarification of a Fractured Paradigm",Journal of Communication,Vol.43,No.4,1993,p.53.
(32)Robert M.Entman,"Contestable Categories and Public Opinion",Political Communication,Vol.10,No.3,1993,p.52.
(33)托德·吉特林:《新左派运动的媒介镜像》,张锐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第3页。
(34)William Gamson and Antonio Modigliani,"The Changing Culture of Affirmative Action",in Richard G.Braungart and Margaret M.Braungart,eds.,Research in Political Sociology:A Research Annual,Vol.3,JAI Press,1987,p.143.
(35)Robert D.Benford and David A.Snow,"Framing Processes and Social Movements:An Overview and Assessment",p.613.
(36)Todd Gitlin,The Whole World Is Watching:Mass Media in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the New Left.
(37)周宁:《影子或镜子》,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84页。
(38)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426-427页。
(39)李有成:《他者》,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1页。
(40)David A.Snow and Robert D.Benford,"Frame Alignment Process,Micromobilization,and Movement Participation",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1,No.4,1986,pp.467-473.
(41)Vincent Price,David Tewksbury and Elizabeth Powers,"Switching Trains of Thought:The Impact of News Frames on Readers' Cognitive Responses",Communication Research,Vol.24,No.5,1997,pp.481-506.
(42)关于框架共鸣的详细讨论,可参见Robert D.Benford and David A.Snow,"Framing Processes and Social Movements:An Overview and Assessment",pp.619-622。关于框架共鸣两个衡量维度六个影响指标的中文译法,本文试图尽量贴合本福德和斯诺的原文,并参考国内社会学和新闻学应用中的译法,与国关学界的已有译法有些许差异。相关译法也可参见曾向红:《美国对埃及变局的应对及其效应——基于架构视角的考察》,《国际安全研究》,2013年第3期,第58-59页。
(43)Robert D.Benford and David A.Snow,"Framing Processes and Social Movements:An Overview and Assessment",pp.625-627.
(44)David A.Snow and Robert D.Benford,"Ideology,Frame Resonance and Participant Mobilization",International Social Movement Research,Vol.1,No.1,1988,p.198.
(45)曾向红、李琳琳:《国际关系中的污名与污名化》,《国际政治科学》,2020年第3期,第78-110页。
(46)黄超:《框定战略与“保护的责任”规范扩散的动力》,《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9期,第58-72页;曾向红:《美国对埃及变局的应对及其效应——基于架构视角的考察》,《国际安全研究》,2013年第3期,第52-74页;莫倩:《从框架理论看美国媒体报道中的中美贸易战——以纽约时报为例》,《新闻战线》,2019年第4期,第115-118页。
(47)孟华主编:《比较文学形象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页。
(48)Kenneth E.Boulding,"National Images and International Systems",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3,No.2,1959,pp.120-131.
(49)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第5页。
(50)同上书,第2页。
(51)同上书,第4-5页。
(52)周宁:《天朝遥远:西方的中国形象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3-14页。
(53)Jonathan D.Spence,The Chan's Great Continent:China in Western Minds,W.W.Norton Company,1998; David Martin Jones,The Image of China in Western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Palgrave,2001.哈罗德·伊萨克斯:《美国的中国形象》,于殿利、陆日宇译,时事出版社,1999年;乔舒亚·库珀·雷默等:《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沈晓雷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T.克里斯托弗·杰斯普森:《美国的中国形象:1931-1949》,姜智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
(54)周宁:《在西方现代性中发现中国历史》,《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第5页。
(55)马可·波罗:《马可·波罗游记》,陈开俊等译,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年。
(56)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第260页。
(57)信强、陈宸:《“中国威胁新叙事”及对中美人文交流的影响——以特朗普时期为例》,《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23-34页。
(58)温尧:《理解中国崛起:走出“修正—现状”二分法的迷思》,《外交评论》,2017年第5期,第27-52页。
(59)Jeffrey W.Legro,"What China Will Want:The Future Intentions of a Rising Power",Perspectives on Politics,Vol.5,No.3,2007,pp.515-534,Alstair lain Johnston,"Is China a Status Quo Power?"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7,No.4,2003,pp.5-56; Lye Liang Fook,ed.,"China in the World:Is China a Status Quo Power?" 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Vol.15,No.1,2017.
(60)Zhang Yongjin,"China and Liberal Hierarchies in Global International Society:Power and Negotiation for Normative Change",International Affairs,Vol.92,No.4,2016,p.796.
(61)刘丰:《国际利益格局调整与国际秩序转型》,《外交评论》,2015年第5期,第48页。
(62)Ronald L.Tammen et al.,Power Transitions:Strategies for the 21st Century,Seven Bridges Press,2000; John 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W.W.Norton,2001; Steven Chan,China,the U.S.and the Power Transition Theory:A Critique,Routledge,2008.
(63)Tomohide Murai,"Shin Chugoku 'kyōi'ron,Bungei Shunjū,Vol.22,No.5,1990,pp.186-197.
(64)Ross H.Munro,"Awakening Dragon:The Real Danger in Asia Is Coming from China",Policy Review,No.62,1992,pp.10-16; Lester R.Brown,Who Will Feed in China Wake-up Call for a Small Planet,W.W.Norton & Co.,1995.
(65)秦亚青:《世界秩序的变革:从霸权到包容性多边主义》,《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1年第2期,第5页。
(66)王艺潼:《解构“中国外交强势论”——基于国家角色理论的实证分析》,《当代亚太》,2019年第6期,第99-130页。
(67)Graham Allison,Destined for War:Can America and China Escape Thucydides's Trap? 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2017; Steven Lee Myers and Paul Mozur,"‘Caught in Ideological Spiral’,U.S and China Drift Toward Cold War",The New York Times,July 14,2020.
(68)Charles P.Kindleberger,"Dominance and Leadership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Exploitation,Public Goods and Free Rider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25,No.2,1981,pp.242-254.
(69)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
(70)G.John Ikenberry,"The Rise of China and the Future of the West:Can the Liberal System Survive?" Foreign Affairs,Vol.87,No.1,2008,p.24.
(71)张小明:《中国的崛起与国际规范的变迁》,《外交评论》,2011年第1期,第40页。
(72)Francis Fukuyama,"The End of History?" The National Interest,Vol.16,1989,pp 3-18.
(73)Stuart A.Bremer,"Dangerous Dyads:Conditions Affecting the Likelihood of Interstate War,1816-1965,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36,No.2,1992,pp.309-341; Zeev Maoz and Bruce Russett,"Alliance,Contiguity,Wealth and Political Stability:Is the Lack of Conflict Among Democracies a Statistical Artifact?" International Interactions,Vol.17,No.3,1992,pp.24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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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Xu Qian et al.,"Fighting Against the Common Enemy of COVID-19:A Practice of Building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In feòious Diseases of Poverty,Vol.9,No.1,2020,pp.1-6.
(79)曾向红、李琳琳:《新冠疫情跨国扩散背景下的西方对华污名化》,第119-122页。
(80)许利平:《谁在鼓吹西方民主》,《人民论坛》,2018年第27期,第24页。
(81)倪春纳:《祛魅与超越:西方民主话语批判》,《思想理论教育》,2017年第9期,第52页。
(82)于镭:《美国对华人权双重标准的范式建构与中国应对》,《统一战线学研究》,2020年第2期,第86-94页。
(83)2020年3月8日,《纽约时报》在其官方社交媒体上围绕中国和意大利的“封城抗疫”先后发布了两条推文,话语基调截然相反。具体可见https://twitter.com/nytimes/status/1236479276586807296;https://twitter.com/nytimes/status/1236484352965521408。
(84)严文斌主编:《百年大变局》,红旗出版社,2019年,第370页。
(85)倪春纳:《祛魅与超越:西方民主话语批判》,第52页。
(86)靳晓哲:《美国涉疆人权话语的演进逻辑与中国应对》,《统一战线学研究》,2021年第2期,第81-86页。
(87)Robert D.Benford and David A.Snow,"Framing Processes and Social Movements:An Overview and Assessment",p.619.
(88)江忆恩:《中国对国际秩序的态度》,《国际政治科学》,2005年第2期,第61页。
(89)Alastair Iain Johnston,"Is China a Status Quo Power?" p.5.
(90)Mira Rapp-Hooper et al.,"Responding to China's Complicated Views on International Order,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October 10,2019,https://carnegieendowmentorg/2019/10/10/responding-to-china-s-complicated-views-on-international-order-pub-80021.
(91)"Military Expenditure by Country as Percentage of Gross Domestic Product,1988-2019,https://www.sipri.org/sites/default/files/Data%20for%20all%20countries%20from%201988%E2%80%932019%20as%20a%20share%20of%20GDP.pdf.
(92)王艺潼:《解构“中国外交强势论”——基于国家角色理论的实证分析》,第117-123页。
(93)Bjrn Jerdén,"The Assertive China Narrative:Why It Is Wrong and How so Many Still Bought into It",The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Vol.7,No.1,2014,p.85.
(94)《国际主流媒体反对借疫情污名化中国》,《人民日报》,2020年3月25日,第3版。
(95)"‘I Feel Sorry for Americans’:A Baffled World Watches the U.S",The New York Times,September 25,2020,https://www.nytimes.com/2020/09/25/world/asia/trump-united-states.html.
(96)Bert Klandermans et al.,"Injustice and Adversarial Frames in a Supranational Political Context:Farmers' Protest in the Netherlands and Spain",in Della D.Porta et al.,eds.,Social Movements in a Globalizing World,Palgrave Macmillan,1999,pp.134-147.
(97)苏长和:《论国际关系教育》,《外交评论》,2013年第1期,第2页。
(98)陈曙光:《政治话语的西方霸权:生成与解构》,《政治学研究》,2020年第6期,第38页。
(99)Charles Edel and David O.Shullman,"How China Exports Authoritarianism:Beijing's Money and Technology Is Fueling Repression Worldwide",Foreign Affairs,September 16,2021,https://www.foreignaffairs.com/articles/china/2021-09-16/how-china-exports-authoritarianism.
(100)Laura Silver,Kat Devlin and Christine Huang,"Unfavorable Views of China Reach Historic Highs in Many Countries,Pew Research Center,October 6,2020,https://www.pewresearch.org/global/2020/10/06/unfavorable-views-of-china-reach-historic-highs-in-many-countries/.
(101)沈斌、张睿:《2019年境外英文媒体涉华报道分析》,《国际传播》,2020年第1期,第88-96页。
(102)靳晓哲:《美国涉疆人权话语的演进逻辑与中国应对》,第78-88页。
(103)曾向红、张峻溯:《内外联动:新一轮全球抗议浪潮中的2019年香港暴乱》,《统一战线学研究》,2020年第3期,第30-34页。
(104)聂晓阳:《是非有众议,公道在人心——写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闭幕之际》,新华网,2021年3月24日,http://www.xinhuanet.com/2021-03/24/c_1127251692.htm。
(105)王缉思:《世界政治进入新阶段》,《中国国际战略评论》(2018上),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年,第6页。
(106)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学界已经从多维度进行解读。其中,权力结构、秩序结构、观念结构三维度解读法颇具参考价值。参见张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中法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20年,第118页。秩序的范畴一般较大,通常涵盖权力、制度、观念三个层面。因此,本文更进一步,提出国际权力结构、全球制度体系、世界观念图式三维度解读法。
(107)张骥:《新冠肺炎疫情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国际秩序变革》,《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第73页。
(108)Henry A.Kissinger,"The Coronavirus Pandemic Will Forever Alter the World Order",The Wall Street Journal,April 3,2020,https://www.wsj.com/articles/the-coronavirus-pandemic-will-forever-alter-the-world-order-11585953005.
(109)陈宇翔、薛光远:《“三个前所未有”:当代中国历史方位的科学论断》,《光明日报》,2015年11月8日,第7版。
(110)吴光辉:《中国形象的现代建构——探讨中国形象的现代性根源》,《当代亚太》,2009年第3期,第87页。
(111)《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8年1月5日,http://www.gov.cn/zhuanti/2018-01/05/content_5253681.htm。
(11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第2版。
(113)《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全文)》,新华网,2019年5月15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5/15/c-1124497022.htm。
(114)韦路:《想象中国:新媒体时代的中国形象》,中央党校出版集团,2020年,第2页。
(115)吴励生:《在他者的意象关联性中重新建构主体性中国形象(下)——世界秩序原理的批判性解读:关于周宁〈天朝遥远:西方的中国形象研究〉》,《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8年第12期,第68页。
(116)《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光明日报》,2021年6月2日,第1版。
(117)Yih-Jye Hwang,"Reappraising the Chinese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A Postcolonial Perspective",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47,No.3,2021,pp.311-330.程多闻:《全球国际关系学视野中的“中国学派”构建》,《国际观察》,2021年第2期,第1-30页。
(118)孟彦、樊剑英:《怎样看待当今的国际舆论格局》,《军事记者》,2010年第11期,第47页;张志新:《增强中国新闻的国际传播力》,《军事记者》,2013年第5期,第39页。
(119)任贤良:《中国崛起之舆论战》,人民日报出版社,2020年,第46-49页。
(120)《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121)任贤良:《中国崛起之舆论战》,第177-178页。
(122)周宇博:《国际传播能力提升的叙事策略研究——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新冠肺炎疫情报道为例》,《中国广播》,2020年第10期,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