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继刚:“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何以可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58 次 更新时间:2022-06-15 23:52

进入专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单继刚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指“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它是原生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经过汉语世界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转化与发展的具体机制包括文本翻译与解释、“两个结合”以及哲学大众化。经过转化与发展而形成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仍处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之内,是因为它坚持了人民立场、“两个决定”观点、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百余年间,次第出现了社会进化论、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道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等整全性知识体系,以及若干分支性或部门性知识体系。原创性、继承性、主体性相统一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鲜明特征。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成机制的考察,重在揭示原创性;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的考察,重在揭示继承性;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的考察,重在揭示主体性。


金岳霖在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写的审查报告中,曾发出著名的“金岳霖之问”:“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在金岳霖看来,前者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国学的一种,不必讳言它与普遍哲学(西方哲学)的差异;后者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普遍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也面临着类似的两种理解。一方面,它可以指“中国化”或“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哲学;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默认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此概念。

笔者曾尝试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原生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经过汉语世界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对于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独特的地域、民族色彩,具有独特的形式与内容,因而也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被翻译成汉语之时,或者说,“中国化”的第一步是文本说“中国话”。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化伊始就形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首要标志,是具备了原创性成果。这些原创性成果既“创新”又“守正”——坚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所以,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什么别的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除了具备“原创性”与“继承性”特征,还具备“主体性”特征——形成自我意识,宣示自我主张。本文第一部分,通过探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成机制,展现其原创性。第二部分,通过探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展现其继承性。第三部分,通过追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发展史,展现其主体性。

一、从生成机制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创性

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化需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也需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下简称“两创”)。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成机制的探讨,旨在揭示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式和途径的原生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同时也间接回答了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方式和途径的原生形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化”问题。这里主要讨论“两创”机制的三种具体实现形式:文本翻译与解释、“两个结合”、哲学大众化。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始于马克思主义文本被翻译为汉语之时,翻译往往包含着解释。中国人阅读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主要借助汉语文本,所以,意识到翻译、解释的限度和不确定性就变得非常重要。现当代语言学、语言哲学、解释学、翻译学中的许多理论都支持这样的观点:译文并非原文的摹仿,而是重写;翻译是不确定的,即便面对所有的文本和证据,仍然如此(本体论的不确定性)。翻译与解释的不确定性,不应成为自身合理性的证明,相反,翻译和解释的目的恰恰是要通过排除不确定性寻求确定性。

语言的差异不仅体现在语音、语汇、语法、语义、语体、语用等方面,还体现在世界观方面。无论是本地化的(domesticating)翻译策略,还是异域化的(foreignizing)翻译策略,在传递语言的意义和世界观方面,都存在着局限性。不同的翻译策略是可以选择的,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高低优劣之分。马克思、恩格斯用以写作的德语、英语、法语等,均属于印欧语系,而汉语则属于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语系——汉藏语系,它与前述语言的亲缘关系相当遥远,不论是就语言的形式要素而言,还是就语言包含的世界观和体现的思维方式而言,均差别巨大。因此,翻译和解释时总是会不时出现意义的增加、减少、转移现象。

文本具有文本性(textuality),例如复数性、片段性、开放性、他者性等。文本的文本性越强,意味着翻译与解释的不确定性越大。马克思的文本是公认的文本性很强的文本。他生前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著作,就招致了各种误读,以至于他发出了“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感叹,更不要说那些数量更多的、凌乱的、未出版的手稿和笔记了。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承认理解存在前结构,据此我们就应承认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在进行理解时,带入了与这种语言相关的经验、知识以及文化背景。同一时代的人,如果理解的前结构不同,理解的结果就会不一样,更不要说不同时代的人了。马克思主义著作传入中国的100多年里,多次被翻译,有些经典文本如《共产党宣言》的翻译更是多达十余次,而每次的新译本都会有一些重要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著作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性,其翻译与解释仅仅使用认识论工具加以分析显然是不够的。例如,“无产阶级”(proletariat)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有泛指、特指之分。它可以泛指私有制社会“没有财产的阶级”“穷人”,其对立面是“有产者”“中产阶级”“富人”;也可以特指资本主义社会“不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现代雇佣工人阶级”,其对立面是“占有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阶级”“资产阶级”“资本家”。在默认的情况下,也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经典文献中的“无产阶级”为特指。然而,李大钊在对“无产阶级”进行解释的时候,总是强调它的泛指意义,这并非因为李大钊不清楚经典作家对于该词的用法,而是他发现在现代无产阶级并未充分发育的中国,只有做这样的解释,才能最大限度地进行社会动员。再如,改革开放后,《共产党宣言》中的“Aufhebung des Privateigentums”究竟应该译作“消灭私有制”还是“扬弃私有制”,似乎也不仅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讨论,采用何种译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意识形态诉求。

“两个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途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运用于中国实际的过程,可以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中国的实践,也可以表现为以中国的经验论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性。但这些还远远不足以揭示全貌。更为重要的表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接受中国实践的检验、随着中国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改变着面貌,一些以西欧为样本得出的具体结论被修改甚至被放弃,而那些适用于中国实际的新经验新理论新方法经过提炼与总结,逐渐上升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从“创新”角度看,主体或主线是唯物史观的中国化。这是由唯物史观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目前主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之中,辩证唯物主义类似于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具有较强的形式性,中国化的程度受到明显约束。历史唯物主义则不然,它的强烈的实践品格使之趋向于千差万别的现实——一个充满着“偶然”与“偏斜”的世界,这为中国化打开了充分的可能性与空间。

虽然我们对“马克思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样的称呼早已习以为常,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马克思并不把自己的新世界观(唯物史观)、新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称作“哲学”,而称其为“科学”——“经验科学”“实证科学”“历史科学”。在1845年的“认识论断裂”之前,马克思曾经先后着迷于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以及费尔巴哈的类哲学,并希望成为像他们那样的“哲学家”。而这之后,“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这句名言意味着此时的马克思已经自觉地与“哲学家”——既包括黑格尔这样的能动唯心主义者,也包括费尔巴哈这样的直观唯物主义者,当然也包括从前的自己——划清了界限。此后,马克思使用“哲学家”一词的时候,往往带有调侃性质,例如声称使用异化概念只是为了使“哲学家”容易听懂而已。在马克思葬礼上的讲话中,恩格斯称马克思为“科学家”和“革命家”,而不称其为“哲学家”,并且指出,作为科学家的马克思有两大发现,分别为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后来者们很早就注意到唯物史观的社会科学性质,例如布哈林把唯物史观称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这种看法影响了瞿秋白、李达等第一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学科性质的讨论中,这一观点再次出现,不过是以更激烈的方式——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对象是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唯物史观,研究对象只是社会运动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应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排除出去。其实这殊无必要。虽然马克思不把唯物史观称为“哲学”,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仍然按照某种学科分类标准对之冠以“哲学”的名称。例如,在“研究社会发展规律”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唯物史观称为“哲学”。

作为一种社会科学,唯物史观的某些结论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如果用那些以西欧为样本建构的社会进步模型来解释西欧以外的社会历史发展,就得作出某些修正。马克思、恩格斯关心中国革命进程,预言了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甚至为它取名“中华共和国”(République Chinoise),但是,他们明确拒斥鼓吹所谓“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在一个众所周知的段落里,马克思指出,如果一定要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切民族的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那么就是给了他“过多的荣誉”,也给了他“过多的侮辱”。

马克思明确提到,“中国社会主义之于欧洲社会主义,也许就像中国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一样”。在西方主流学术话语体系里,中国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区别是十分巨大的。有时候,为了凸显这种区别,中国哲学甚至不被称作“哲学”,而只被称作“思想”。马克思此处以两者之关系喻指中国社会主义与欧洲社会主义之巨大差别,实际上赋予了中国独立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合法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陈独秀曾提出“二次革命论”,认为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迈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要经历两次革命。第一次为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由资产阶级领导,革命胜利后建立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经过充分发展之后,再由无产阶级发动第二次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以往的研究没有注意到“二次革命论”的理论基础或思想来源。根据相关史料,似可推测它受到了“两个决不会”的影响。 “两个决不会”是以西欧为范本得出的结论,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这一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并未清晰表达,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含草稿)、《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等文献才逐渐加以明确。“二次革命论”是对唯物史观作了教条化理解的结果,是将马克思关于西欧道路的论述机械照搬于中国的结果。1927年,国共合作的失败宣告了这种理论的失败。此后,中国共产党人以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为指导,独立探索中国道路,渐次完成了一系列理论创新,不断推动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向纵深前进。其中,新民主主义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过程中唯物史观中国化所产生的最具标志性的成果。它包含“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两个部分,后者更具原创性。

“两创”的方法论自觉,不仅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人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中国的环境中创造性地运用它并将中国的创新经验上升为理论,还体现在他们主动且积极地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将其中的某些观念转化为马克思主义的语言或对它们作出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一个成功的转化例子是“实事求是”。《汉书·景十三王传》中的这个成语,描述的是河间献王刘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毛泽东将它阐释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这就把它哲学化了,变成了唯物主义世界观最根本的方法论原则。

中华文化强调的“民惟邦本”“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天下为公”“言必信,行必果”“仁者爱人”“扶贫济困”“不患寡而患不均”等价值观念,老百姓日用而不觉,彰显了中国人独有的精神世界。“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充分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不应从“普世”视角去理解,而应从传统文化“两创”视角去理解。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也就谈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结合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两者之所以能够结合,是因为它们有相通相契之处,表现在唯物论、辩证法、实践品格、社会理想等诸多方面。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两创”,也涉及方法论问题。毛泽东提出过“吸收精华”说;冯友兰的“抽象继承法”和张岱年的“综合创新论”也都作过有益的探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还提到了古往今来各种知识、观念、理论、方法“融通生成”的方法论。总之,我们既要注意汲取传统文化科学性、民主性的“精华”,又要注意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既要注意继承某些传统哲学命题的“抽象意义”“一般意义”,又要注意扬弃和发展它们的“具体意义”“特殊意义”;既要注意挖掘和提炼中华民族基本文化基因和独特精神标识,又要注意使之与当代中国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改变世界为旨归,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践性。广大人民群众是改造世界的主体,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定要从哲学家的书本里解放出来,而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方法的普及与宣传,同人民群众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日常语言对它们的理解与表达交织在一起,“学点哲学,终身受益”,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大众化,意味着简易化、通俗化、实用化(应用化)。为了便于大众学习和掌握,哲学家们和哲学工作者们对经典作家的思想进行了各种提炼总结,编撰了各种教材、读本,不断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简易化。在传授和学习的过程中,这些原理又进一步“结晶”。例如,世界观简化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认识的两次飞跃简化为“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矛盾概念简化为“对立统一”;等等。“精髓论”的提出,更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练到极致。邓小平认为,“实事求是”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 在这里,“实事求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属一个逻辑层次,也可以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总的方法论。

通俗化,要求结合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实践,用浅显的语言将熟悉的事例讲出深刻的哲学道理。《矛盾论》用“三打祝家庄”的例子说明认识应该求其全面性、客观性、本质性而力戒片面性、主观性、表面性。《实践论》用“吃梨子”的例子说明知识来源于变革现实的实践。《大众哲学》树立了将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的典范,它以照相比喻讲唯物论的反映论;以卓别林和希特勒的分别讲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矛盾;以雷峰塔的倒掉讲质量互变规律;以孙悟空七十二变讲现象与本质;等等。如此,不仅“失学者们”爱读,而且把“应该埋头在经典里的好学生”也夺去了。

中国哲学的经世致用精神,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深深卷入其中。实用化(应用化)的诉求从两个方面塑造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形态。

一是唯物辩证法在原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这个特征在1927—1937年表现得最为典型。那时,人们普遍以“辩证(法)唯物论”或“唯物辩证法”来称呼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以“一总三分”的结构来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先讲唯物辩证法总的原理或一般辩证法,然后讲它在三个具体领域的应用。以唯物辩证法研究自然界,便形成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或自然辩证法;以唯物辩证法研究社会历史,便形成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或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以唯物辩证法研究人类思维,便形成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或思维辩证法。

二是方法论体系格外发达。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一个成功经验是“化原理为方法”,即把辩证唯物主义以及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有的原理本身即为方法。以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代表的一批教科书,往往在讲解原理之后会用一定的篇幅讲解方法论,即我们应该怎样做才符合原理的要求而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主体,既有政治领袖,也有知识分子,还有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这三类群体虽有交叉,但边缘基本清晰。“文本翻译与解释”主要是知识分子的工作,并往往被政治领袖所推动;“两个结合”得益于三个主体的共同努力,政治领袖往往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其成果充分反映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飞跃之中;“哲学大众化”是政治领袖和知识分子普遍关心的,也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激发自身的主体性才能成功。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机制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它处于中国哲学的“漩涡”之中,成为现当代中国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当代中国哲学的一种主要样式。我们所说的“文化自信”中的“文化”,既包括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包括党和人民在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释道哲学精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儒、释、道、马,扮演的角色不同,教化的对象不同,发挥的作用不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而非相互排斥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的价值,不在于它与中国传统哲学相契合(当然有契合之处),而恰恰在于它回答了传统哲学不能回答的问题——关于社会进步的各种问题,弥补了传统哲学的不足,才使得它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从哲学传统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性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原生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仍处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的理路内,在于三个最基本的判别标准:人民立场、“两个决定”观点、唯物辩证法。

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社会日益分裂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敌对的阵营,无产阶级构成人民的主体。对他们而言,坚持人民立场,意味着捍卫无产阶级利益,谋求无产阶级解放,发挥无产阶级在社会革命中的主体地位,反对阶级调和与阶级妥协。1845年之前,马克思是一个抽象人道主义者或者说历史观上的人道主义者。他认为,不仅无产阶级是“异化”的牺牲品,而且资产阶级也是“异化”的牺牲品,同样需要从“异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支持这一观念的是费尔巴哈的类哲学与黑格尔的三一式论证逻辑。在唯物史观创立之后,马克思强调了阶级斗争在推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历史本身就是审判官,而无产阶级就是执刑者”。恩格斯晚年反思《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的“德国古典哲学”痕迹时指出,当时把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理解为“把连同资本家在内的整个社会从现存关系的狭小范围中解放出来”,只在“抽象的意义上”才是正确的,而在实践中、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观念“是无益的,甚至是有害的”。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阶级成分、阶级结构有着不同于西欧社会的更为复杂的特点,区分人民和敌人这一革命的“首要问题”尤为重要。以大革命时期为例,“人民”范畴大致涵盖了无产阶级(工业无产阶级、农村无产阶级、游民无产者等)、半无产阶级(绝大部分半自耕农、贫农、小手工业者、店员、小贩等)、小资产阶级(自耕农、手工业主、小知识阶层等)、中产阶级(主要指民族资产阶级)的左翼等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在这个范围内,工业无产阶级是革命的领导力量,其他阶级、阶层、社会集团是同盟军。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革命的敌人。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范畴亦随之变化。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被废除了,因而资产阶级也就不存在了,作为对立面的无产阶级也就相应地不存在了。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不同,中国是在生产力不发达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上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统治被推翻,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经济上虽然一度废除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但是却不得不恢复。既然存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那就必然存在占有私人生产资料的、具有阶级性质的阶层和社会集团(内部还可以细分),我们怎样称呼它们不重要,总之这些具有阶级性质的阶层、社会集团是存在的。当然,它们占有的手段和方式,具有时代的特点。不占有私人生产资料的、具有阶级性质的阶层和社会集团也是存在的,只是它们的成分和结构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及新民主主义社会相比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只是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激化的可能。

经典作家所说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与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不同的,内涵不同,形式不同,存在的制度条件也不同。在当今中国,坚持人民立场绝不是要强调阶级斗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大都属于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属于爱国统一战线的阵营,其中一些人本身就是中共党员。根据毛泽东的界定,“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当前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总体上属于人民的范围,他们与其他社会成员的矛盾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该注意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

在当今中国,坚持人民立场意味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其重要内涵是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这种发展思想的指导下,经过长期努力,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从需要的层级来讲,是比物质文化更高的需要。美好生活需要,则不仅提出了物质文化方面的更高要求,还将需要的范围扩大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

“两个决定”——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命题,也可以称作唯物史观的“基石”。抽掉了这块基石,整个唯物史观的大厦便会坍塌。“两个必然”——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就奠定在“两个决定”基础上。如果“两个决定”不成立,那么“两个必然”也就不会成立。

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合力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是至关重要的因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经济的内部决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经济的外部决定。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可以在经济发展的意义上获得说明。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划分根据是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毫无疑问是一种经济因素。渔猎、农业、工业社会(技术的社会形态)的划分根据是生产力特别是生产工具,仍然是一种经济因素。人的依赖关系、人的独立性、人的自由个性社会(人的社会形态)的划分根据是人的存在方式,归根到底要靠诸如人的生产能力、社会物质交换关系、社会财富基础等经济因素加以说明。

唯物史观传入中国之初,“物”的“经济”含义即获确认。李大钊受河上肇、塞利格曼影响,指出唯物史观的四种名称——“历史之唯物的概念”“历史的唯物主义”“历史之经济的解释”“经济的决定论”——之中,前两者“泛称物质,殊与此说的真相不甚相符”,最后一种“有倾于定命论、宿命论之嫌”,相比来说,还是“经济史观”一辞妥当些。经济史观,即“历史之经济的解释”,有“二要点”,其一是“关于人类文化的经济的说明”,其二是“社会组织进化论”。从李大钊的具体论述看,“二要点”即“两个决定”。同时期的先进知识分子如陈独秀、李达等人均在经济史观意义上理解唯物史观。

毛泽东称“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若问一个共产主义者为什么要首先为了实现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而斗争,然后再去实现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那答复是:走历史必由之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决定了革命的任务是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而革命的任务又决定了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基础上进行资产阶级性质民主革命,目标首先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待到各方面条件成熟,再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根据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建立以后,生产力很不发达也很不平衡,这决定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局面。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但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农村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既然经济领域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存在,那么思想上层建筑领域也就应该允许他们有自己的立场和思想,政治上层建筑领域也就应该允许他们的利益在国家政权中得到表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应该说,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还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都很好地坚持了“两个决定”观点。

“文革”期间,由于过分追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纯粹性,过分强调生产关系的反作用,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阶段,所以只能靠阶级斗争和“文化革命”来维持。这十年过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让中国重新回到“两个决定”的轨道上来。此时的中国,虽然进入社会主义阶段,但它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按照邓小平的理解,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阶段至少持续上百年时间,期间要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在初级阶段,尤其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超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因而在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和体制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需要、不断完善上层建筑以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态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是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是根据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确立的。如果去掉了这个前提,“就完全变成了实用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漫长历史过程,需要若干代人接续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到21世纪中叶,随着中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将迎来社会主义更高的发展阶段,经典作家描述的社会主义特征在这一阶段将表现得更为明显。

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源于对黑格尔历史辩证法的成功改造。在黑格尔那里,实体即主体,历史即绝对理念(世界精神)自我认知、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历史与逻辑是直接统一的,存在的即合理的,合理的也是现实的。马克思把历史理解为人的活动,即在某种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中的实践活动,从而把它改造成某种经验科学。由于现实的人成为了历史活动的承担者,所以逻辑和历史变成了间接的统一。这种间接性不仅表现为历史规律必须通过人的活动体现出来,还表现为规律本身即带有某种不确定性。从总体和长远来看,历史发展规律是可以认识、可以描述的,是可以作为人的活动之依据的;但是从局部和短期来看,这种规律有时又不免与经验事实相悖。在黑格尔那里,逻辑与历史是同一条线;在马克思那里,逻辑和历史是两条线,有时互相重合,有时若即若离。唯物史观曾被后现代主义者攻击为“宏大叙事”,好像它“大而无当”,然而实际上,历史发展规律只有通过“宏大叙事”才能揭示出来。无论对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体系而言,还是对于马克思的历史科学体系而言,都是如此。

马克思将决定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这意味着“两个决定”一定是辩证决定论。恩格斯坦率地承认,人们之所以把唯物史观曲解为机械经济决定论,马克思和他要负一部分责任。在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他说:“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恩格斯巧妙地为马克思作了辩护。在笔者看来,马克思关于“两个决定”的应用也有一个由强纲领向弱纲领的发展过程。《〈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两个决不会”是一个强纲领,历史哲学的色彩还比较浓,而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表达的观念——“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是一个弱纲领,体现了更强烈的科学主义精神。弱纲领仍然坚持“两个决定”,但同时认为在一个包含多种因素的历史场域中,相对某一具体事件而言,哪些因素参与决定、以什么方式决定以及决定到什么程度,需要考虑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以及各种力量的对比情况。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决定论,有两个维度。一是“归根到底”维度。因果规律是决定论的内在逻辑,是唯物史观科学性根据之所在。马克思阐明的因果逻辑或因果规律,除了黑格尔逻辑学中已经出现的单线因果、单向因果、必然因果形式之外,还包含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互为因果、偶然因果等因果形式。“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二是“交互作用”维度。“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许多单个的意志,“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在辩证法三大规律中,毛泽东特别重视对立统一规律。“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范畴如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联系、发展……等等,都可以在核心规律中予以说明。” 这个看法与恩格斯(以及列宁)的看法非常接近。恩格斯认为,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形式、状态、方向和过程,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把辩证法径称为“矛盾辩证法”。在论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时候,毛泽东多次指出决不能把它变成黑格尔式的“三段法儿戏”,而应注意揭示它的辩证否定、连续否定含义。辩证法的生命力在于矛盾斗争性推动下一事物向他事物的转化,万物都要经历由发生到发展再到消灭的过程。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总有一天要灭亡,要被共产主义制度所否定。共产主义也分阶段,也会发生质变,将来也要灭亡。  这种“否定的辩证法”与马克思的下述论断在精神上是完全一致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正是借助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完成了对辩证决定论的重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决定因素,既包括归根到底意义上的经济因素(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也包括阶级力量对比(主要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比)、国际环境(例如苏联以及共产国际的支持)等其他因素。在众多矛盾中,有主次之分;在矛盾的诸方面中,也有主次之分。但是,各种矛盾的地位、矛盾的各方面的地位,是可以转化的。这是理解辩证决定论的关键。“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则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也就是毛泽东讲的“反作用”。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这对矛盾来说,资产阶级因握有经济命脉,故居于主导地位。无产阶级只有联合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与之抗争,才有可能实现地位的转化。如果工农小资产阶级多数觉悟与组织起来的话,那么革命的决定的主导作用,就属于无产阶级了。

辩证法既是客观世界的法则,也是主观世界的法则。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相统一的原理要求我们运用辩证思维或者思维辩证法,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妥善处理各种重大关系。“弹钢琴要十个指头都动作,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但是,十个指头同时都按下去,那也不成调子。要产生好的音乐,十个指头的动作要有节奏,要互相配合。”邓小平理论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又提出了一系列“两手抓”的战略方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方面巩固了党的阶级基础,另一方面又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所有这些,也都体现了很高的“弹钢琴”艺术。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要求我们更加强化辩证思维能力。习近平提出“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是一种复杂性思维,其尤为注重“整体”和“全局”,对世界的把握更普遍、更深入、更及时。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受篇幅所限,这里只就辩证决定论、辩证法规律、思维辩证法等方面作了一些论证,虽然是管中窥豹,但也足以看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原生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三、从知识体系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百余年历程中,产生了若干种知识体系。如果从主体性的角度审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体系都可以称作“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

将马克思哲学解读为社会进化论,将社会进化论阐释为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是20世纪头20年的普遍做法。这种知识体系的传播者主要是资产阶级革命派以及无政府主义者,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作过一些介绍。无一例外地,他们都强调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而质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性。较早表达这一观点的是马君武。《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1903)一文在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作了介绍之后,特地加了一段按语:“泰西之变级如是。中国则家奴、农仆、雇工三者,常兼包并容,而无显然分划之阶级,至今尚然。此中国与泰西历史比较之异点也。”中国“无显然分划之阶级”,所以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在中国行不通。孙中山一方面承认三民主义属于社会主义的范围,另一方面又认为“我们今日师马克思之意则可,用马克思之法则不可”。在这里我们看不到任何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自觉,更谈不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

五四运动之际,唯物史观知识体系通过日本传入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开始尝试运用它去分析中国的现实。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对唯物史观的运用就更加主动了。大革命时期,共产党人无论是对唯物史观的理解,还是对它的应用,都带有机械论的性质。“共产党的加入国民党,是要力争非资本主义的前途,事实上却变成‘既然加入国民党,自然就是承认中国革命是资本主义的前途’。加入国民党是要力争无产阶级领导权的,事实上却变成‘既然加入国民党,可见革命领导权应当是资产阶级的’。”大革命时期,唯物史观仍被称为“社会进化论”,足以反映社会发展须遵循“两个决不会”原则而“不能躐等”的机械唯物主义观念影响之深。虽然年幼的共产党人也能意识到中国革命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存在着差距,但是由于既缺乏对中国社会的深刻认识,又缺乏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反思,所以在实现两者结合方面办法不多,未能达到“两创”的方法论自觉。

大革命失败的1927年,唯物辩证法呈现“一日千里”之势,才真正开始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奠定逻辑前提。此前,马克思主义要么被认为不适用于中国,要么被照搬于中国。按照机械的唯物史观,社会主义前途只能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之后才会到来。这个结论显然是中国共产党人不能接受的。“中国虽然是封建社会,然而它具体条件并不允许它依然走上西欧式的资本主义革命,也不容许建立起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切,都不是形式逻辑的推演法可以看出的,而必得要辩证法来研究才行。”这里的“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同义语,“辩证法”也并非经典意义的唯物辩证法,而是明显融入了中国辩证法“易”的观念——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斯大林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小册子翻译为中文出版之前,人们习惯于使用“辩证(法)唯物论”“唯物辩证法”来称呼马克思主义哲学,这足以显示人们对辩证法的重视以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期待”。辩证唯物主义起到了“破”的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起到了“立”的作用。

正是在破除教条主义、“公式主义”的意义上,艾思奇率先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主张。“现在需要来一个哲学研究的中国化、现实化的运动”;“我们要根据每一时期的经验,不断地来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理论,而不是要把固定了的哲学理论,当做支配一切的死公式。”这里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所谓的“中国化”,就是要根据中国的经验来发展理论。在稍后的一篇文章中,艾思奇用了一个更能表达他对于“发展”之理解的词语:创造。“马克思主义者所谓的精通马克思主义不仅是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 ,而同时是指要能在一定的具体环境之下实践马克思主义,在一定国家的特殊条件之下来进行创造马克思主义的事业。这里就一定有‘化’的意思 ,也就有‘创造’的意思。”

毛泽东反对“本本主义”所使用的激烈措辞,表明了他对于根据中国特点应用、发展马克思主义更强烈的愿望。“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们需要‘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反对本本主义》以“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开篇,点明了文章的主旨。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经典作家对于中国问题恐怕也是没有太多发言权的,因为他们没来中国进行过调查。马克思主义是对的,是因为经过了实践的证明,但经典作家本人并非“先哲”或者“先知”,他们的理论也有可能是错的,同样需要靠实践来检验。正确的态度,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从《反对本本主义》到《实践论》《矛盾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应该围着中国现实转”的思维方式越来越清晰,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的提出奠定了思想基础。

改革开放之前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体系,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均受到苏联教科书的影响,这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两大块”(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四小块”(世界观、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的结构,难以突破。但是,也要看到它的创新之处。以艾思奇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961)为例,这本教材的很多地方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经验和成果。例如,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矛盾学说的精髓;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许多阶段性的部分质变;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运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注意区分社会主义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革命发展阶段论和不断革命论相统一;等等。这些论断明显有别于苏联教科书,反映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毛泽东的哲学贡献。由于毛泽东的很多表述自成体系,如果用苏联教科书模式嵌套,就会破坏它的有机联系从而变得“索然无味”,因此书中有的地方干脆保留了原文的叙述结构而变成转述。例如第四章“对立统一规律”就是如此。与原理体系并行的,还有一个方法论体系,这也是中国特色的体现。另外,该书撷取了很多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语句阐述唯物主义、辩证法的道理。除了前文提到的“实事求是”,还有“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静者静动,非不动也”“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一阴一阳,盖言天地之化不已也,道也”“相反皆相成也”“积于柔则刚,积于弱则强”“乱极而治”“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等。这些传统思想精华虽然是作为朴素唯物主义、朴素辩证法介绍的,但经过 “两创”之后,完全可以纳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中。《艾思奇全书·序》称 ,该教材“体现了中国化、大众化、现实化的特点”,诚哉斯言。

“文革”时期,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哲学上的表现就是,只讲矛盾双方的对立,不讲统一;只讲一分为二,不讲合二而一。“文革”结束后,中国哲学界出现的人道主义讨论,直接起源于对“文革”各种非人道行为的反思。虽然人道主义知识体系对某些问题的探讨出现了一些偏差、甚至是严重偏差,但它能够根据中国的社会实践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和特征进行再思考,以及能够运用再思考的成果对中国现实作出分析,无疑表现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由于人道主义讨论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严格来说,这一体系的完成度并不是太高。

人道主义知识体系终结后不久,中国哲学界迎来了实践唯物主义知识体系。它既是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又是对社会实践带来的问题的哲学回应,同时也以另一种方式承继了对“人”的关怀。这个体系的产生,还有一个直接的诱因,就是教科书改革。高清海认为,中国当时通行的哲学教科书体系,所反映的主要是20世纪30—50年代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水平,原来就存在许多缺点,在新的条件下更应当加以改革。不是原有体系的修修补补,而是一种根本性的、结构性的改革。基本原则是,从实践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把实践观点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他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进行了初步尝试。90年代,肖前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出版,实践唯物主义知识体系探索更趋深入。“这部教科书是力图把实践的观点作为中心线索贯穿于全书的。作为改革哲学原理教材体系的尝试,它的主要之点正是在这里。”实践唯物主义体现出了高度的“两创”方法论自觉。令人遗憾的是,实践唯物主义只是以“实践观点”为基础重构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并未向感性的实践活动本身迈出实质性步伐。它忽略了“实践导向”或“行动导向”,既缺少辩证唯物主义丰富的方法论,又缺少历史唯物主义强大的叙事逻辑,因而未能最终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体系。

无论如何,人道主义知识体系与实践唯物主义知识体系“反哺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体系,以及从外部刺激了这种体系的自我反思,从而使它呈现出新的面貌。这个现象在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各个版次的演进过程中表现得格外明显。其中,第四版(1995)较之于第三版(1990)变化尤大。主要有两点,一是进一步强调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基础、核心。二是突出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思想。第五版继续强化了这两种倾向,并且指明,“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两种不同的哲学形态,而是同一种哲学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表述。”2009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出版,接续展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丰富实践、本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向着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教材体系的目标又迈出了扎实的一步。我们可以看到,这本教材将“两大块”合为“一块整钢”,增加了价值论内容,并重新梳理了各部分的内在联系。

纵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我们可以找到五种主要知识体系:社会进化论、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道主义、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始于其文本被翻译成汉语之时,但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一定要经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两创”之后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具备原创成果,而且具备主体意识。1927年之前的社会进化论和唯物史观知识体系显然并不在此列。可以预计,上述五种知识体系之外,不太可能再出现代表性的整全性知识体系。今后整全性知识体系的完善,将主要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体系的内部完善。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包括各种分支性或部门性(领域性)知识体系。它们在改革开放以后获得迅猛发展,经济哲学、发展哲学、社会哲学、历史哲学、文化哲学、人学、价值哲学、政治哲学、生态哲学的表现尤为引人注目,有的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时代显学。它们大都是在整全性知识体系特别是在实践唯物主义知识体系之外发展起来的,以问题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于上述某些知识体系而言,由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并不充分,或者即便有所论述但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一定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很多学者纷纷打出了“建构”的旗帜,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表现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高度的主体性与强烈的身份意识。

百年来,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各种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及时回答中国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塑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形态。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创性,让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充满朝气;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性,让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充满底气;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让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充满勇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其中蕴含的哲学思想,对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了原创性贡献。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形成的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最大增量。我们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加快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支性或部门性知识体系,更好服务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只要我们坚持理论创新,并且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性力量就一定会在中国大地上更充分地展现出来。


单继刚,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中英美暑期哲学学院中方委员会主席。学术兴趣在翻译与解释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等方面。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5期



    进入专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本文责编: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美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4711.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