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金庸先生将郭靖、乔峰、康熙称为他小说的“三名最重要的男主角”是在什么时候。但我确信,自这个称呼出现时起,金庸小说的性质已从武侠类向历史类在转化了。
大约是 1994 年,金庸先生在北京大学所做的一次讲演中,讲到过这样一番话:
过去的历史家,都说蛮夷戎狄、“五胡乱华”,满洲人侵凌我中华,大好河山沦亡于异族等等—这个观念要改一改。我想写几篇文章,说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北魏、元朝、清朝只是少数派执政,谈不上中华亡于异族,只是“轮流坐庄”。满洲人建立清朝执政,肯定比明朝好得多。这些观念我在小说中发挥得很多……
后来金庸先生还写过一篇学术性文章叫《袁崇焕评传》。这个袁崇焕可真是光芒四射的人物,他以一介儒生去指挥军队,做出了惊人的业绩,在明末的乱局中成为中流砥柱,结果却被崇祯皇帝杀害。金庸这样赞美袁崇焕:“他大火熊熊般的一生,我行我素的性格,挥洒自如的作风……和他所生长的那不幸的时代构成了强烈的矛盾冲突。……他轰轰烈烈地战斗了,但每一场战斗,都是在一步步走向不可避免的悲剧结局。”“我在阅读袁崇焕所写的奏章、所作的诗句以及与他有关的史料之时,时时觉得似乎是在读古希腊剧作家攸里比第斯、索福克里斯等人的悲剧。袁崇焕真像是一个古希腊的悲剧英雄,他有巨大的勇气,和敌人作战的勇气,道德上的勇气。他冲天的干劲,执拗的蛮劲,刚烈的狠劲,在当时猥琐、萎靡的明末朝廷中,加倍地显得突出。袁崇焕忠诚地实践了儒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格言,可歌可泣,然而正因为这种性格,就和刚愎自用的崇祯皇帝之间构成了尖锐的冲突;即使没有皇太极的反间计,崇祯也会杀死袁崇焕。可以说袁崇焕的悲剧就在于,以儒家所教导、培育的人生态度,去实践儒家所尊崇、支持的绝对君权所产生的悲剧。儒家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是它不能回答:当袁崇焕这样的忠臣碰上崇祯这样在位十七年就更换了五十个宰相、杀了两个首相、七个总督、十三个巡抚,极其专横的皇帝时该怎么办?”
金庸小说从来不写无原则的哥们儿义气,他的笔总是与“正义”相联系,以“正义”为基础,反映广大群体、民族、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是金庸小说区别于旧派武侠小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志,也正是金庸小说思想内涵所以高远和丰富的一个原因。郭靖之所以能坚持抗元,死守襄阳城,一守几十年,就出自这种爱护百姓的立场。
写得比郭靖形象更浑厚、更丰满、更有力度的,是乔峰的形象。他身上体现出的浩然正气和凛然大义更为感人。乔峰处在一个宋辽严重对立、民族矛盾十分尖锐的时代,纵然身怀卓绝的武功并具有崇高的威望,但他作为契丹人后裔的问题一旦被提出,不但迫使他终于辞去丐帮帮主的职务,而且一步步使他身不由己地卷进了民族矛盾的旋涡。尽管他在辞去帮主时发誓“有生之年,决不伤汉人的一条性命”,并且劝阻了帮内的分裂,却仍然难脱困局。他越是企图弄清自己的身世之谜,越想挣脱民族矛盾的蛛网,便越是被这张巨大的蛛网捆缚得更紧。他越想洗清自己的冤情,所受的冤枉反而越来越深。起初,读者担心乔峰陷入了恶人布置的一个巨大的阴谋,不然,何至于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死人,他要找谁谁就被杀,而杀人的罪责全要乔峰来承担?但随着情节的展开,才知道这一切仇杀和报复有着久远而且复杂的背景:那个杀了乔峰要找的许多人的神秘黑衣武士,就是乔峰的亲生父亲萧远山;而他所以要这样杀人,是因为要报三十年前自己家人和卫士被汉族武林人物无辜惨杀的仇。小说作者从逆境中塑造乔峰形象,写出他内心的巨大痛苦和性格中的种种过人之处。血泪经历使乔峰超越狭隘的民族立场,坚定地为宋、辽两方的平民百姓着想。回到辽国以后,他坚决抵制和反对辽国皇帝侵宋的战争,迫使辽国皇帝收回成命,自己则在雁门关前悲壮自尽。乔峰的自杀,是对那些为了一己私利而挑动民族相斗、使百姓遭殃的不义战争的有力控诉。乔峰是郭靖之外另一个“侠之大者”的代表。
康熙是《鹿鼎记》中的核心人物和有血有肉的正面形象,是真正称得上有作为、有远见的明君。小说从他与“小桂子”相处时一个聪明顽强的少年起,写他经过击杀权臣鳌拜而逐渐成长、成熟,这一过程显得颇为细致亲切。他体恤民情,治国有方,当台湾遭遇严重灾情时,读奏章的康熙竟至“泪光莹然”,决定缩减宫中开支五十万两银子去赈灾。浙江巡抚诬告黄宗羲,想陷之于文字狱,康熙为之辩诬,反而称赞了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史可法抗清而死,康熙为之设忠烈祠。他兼用儒法两家之术,有效地控制其臣僚下属,绝不受下属的控制。小说中反清复明的故事背景,不但没有构成一种相应的思想倾向,反而衬托出康熙的英明有为。康熙后来曾对韦小宝说过这样一番话:“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比不上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哪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国又不敢来犯疆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归复朱明,难道百姓在姓朱的皇帝统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鹿鼎记》的出现,标志着金庸已经完成了由武侠小说向历史小说的转移。
金庸在和池田大作的对谈录中曾这样说:“您拿我和大仲马相比(我)是不敢当的,他的精彩之处我远远不及。不过我们两人的小说的风格很相近。”金庸一方面很谦虚,另一方面也承认自己与大仲马的小说“风格很相近”。这里所说的“风格很相近”,或许正可以理解为艺术上相互关联的几个共同点,即:神奇的想象力,丰富生动的情节,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这些正可以说是大仲马和金庸小说最吸引读者的地方。
金庸小说能够让人拿起来就放不下,甚至令人废寝忘食,靠的是什么呢?我认为,靠的也是艺术想象的大胆、丰富而又合理,情节组织的紧凑、曲折而又严密。有关这一方面,我曾在《论金庸小说的情节艺术》一文中,做过较详细的探讨,此处不赘。金庸小说的最大好处,是让神奇的想象和尽可能完满的情理结合起来。他的情节既是出人意料的,仔细一想,却又在人意中。《天龙八部》里,那个最没有王霸之心的段誉却做了皇帝,最没有男女之欲的虚竹和尚却做了快乐之极的西夏驸马,最怀着民族之恨的乔峰却为平息辽宋干戈而“杀身成仁”,最想当皇帝的慕容复最后却发了疯,只能对着几个孩子南面称孤。这些情节与结局,我们事先曾料想得到吗?可以说一点都没有想到。然而仔细一想,它们都非常合乎情理。加上在叙事艺术方面,金庸将大仲马式西方小说开门见山地切入情节以及倒叙、插叙、闪回、推理的手法,戏剧中“三一律”式的严整结构,电影中镜头推移、组接的方法,与中国传统小说讲究伏笔、悬念、转折、一张一弛的节奏起伏等技巧融合在一起,中西合璧而又浑然一体,兼有多方面的妙处,这就使他的情节艺术具有极其大的魅力。
金庸先生仙逝了,但他的思想和艺术创造却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本文转自“作家出版社”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