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祖国25年来,在国家的支持下不断巩固、发展和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以及科创中心地位,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都源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按照基本法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一国两制”是伟大同时是史无前例的构想,由于没有先例,在当时就解决香港前途问题提出的时候确实引起一些不解。回首我在1988年开始担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负责两次迄今最大规模咨询工作的过往,确实有许多激动人心的历史性记忆。令我至今记忆犹深的,是当时广大香港市民最关心的一个问题——1997年7月1日起床,到楼下去买香港回归后的第一份早餐,用什么钞票?人民币?
香港独特金融功能持续巩固
答案在今天当然不言而喻,但在当时确实是一个实际而普遍的问题,香港市民会有疑问,西方学者也没少质疑。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费力曼(Milton Friedman)就在基本法起草期间宣称:“我不管你一个国家里面有几种制度,总之一个国家里面不可能有两种钞票,小发行量的钞票会被大发行量的钞票取代 ”。意思就是说1997年7月1日后香港要使用人民币。
基本法在1990年颁布后,由“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安子介倡议,“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处人员过档成立的“一国两制经济研究中心”(现为“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第一份研究课题就是港元在回归后的流通问题,以及相关的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发行的港币钞票如何被认可接受的问题。
基本法第111条规定:“港元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定货币,继续流通。”同时也规定了港币自由兑换,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25年来,不管经济如何潮起潮落,这条规定的落实并没有因为回归前外界的质疑或回归后市场上的冲击而有任何动摇。
时至今日,港元和离岸人民币这两种在一个国家之内,两种币值、发行制度及发行机构都不一样的钞票,共同创造了香港独特而庞大的离岸人民币市场,还有香港在内地和国际之间独特的金融功能。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一国两制”本身是一项创举,有创造性,有生命力,在公布之初难免会有不解,但只要我们坚持初衷,坚守基本法的160条条文,就可以确保香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行稳致远。
今天香港的政治、经济、司法、法律、货币、教育等制度,都与祖国内地不同,但都是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落实;同时,香港的本地立法,也不可以违反基本法。今天这些已经完全融入香港人生活当中的安排,都是当年经过4年多广泛而深入的咨询,将香港和内地社会的意见充分反映在基本法条文当中。站在香港回归25周年的历史节点,回顾“一国两制”伟大创举的初心,思考“一国两制”的前路,答案都在基本法当中。
借“一国两制”优势 拓香港发展空间
也正是基本法的规定,赋予了“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蓬勃生命力,借助“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香港才能为自身找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发挥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蓬勃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早在2003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颁布之前,由十个香港专业团体组成的专业联盟已经成立并推动专业服务人士为内地提供服务,今天,包括建筑设计、园境设计、测量、会计等专业已在内地市场发展壮大,内地成为这些专业在香港以外的最大市场,部分专业更实现了两地之间的资格互认。同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37万香港人在内地定居,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个人理想。
2018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港澳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对港澳提出了4点新的希望,包括“更加积极主动助力国家全面开放、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治理实践、更加积极主动促进国际人文交流”。习近平主席的殷切期望说明,香港的未来,在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同时,我们不仅可以治理好香港,更可以在国家和国际两个层面,发挥积极作用。
梁振英,全国政协副主席
来源:全国港澳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