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引起相关各界热议。《意见》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确立古籍工作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中心地位,对古籍的存藏保护、整理研究、出版利用各环节作出全面决策,体现古籍工作的顶层设计,既有很强的指导性,又实在而具有操作性,确实是新时代古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我们都清晰地记得,1981年,在陈云同志的直接关心下,中央书记处专门下达了《中共中央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把古籍工作看成是跟粮食问题一样重要、关系到子孙后代的事业,对古籍整理与研究、古文献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重大部署。这直接影响了过去40年我国古籍工作格局的形成与发展。全国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古籍所,由全国高校古委会统一协调、领导。我所在的复旦大学古籍所,便是于1983年由教育部首批批准设立的古籍整理研究机构之一。40年间,四代人接力为之奋斗,我们是亲历者、见证人,我们这一代的成长与之密切相关。
40年来已有的发展格局,内部关系如何理顺;立足新形势,如何应对新问题;及时把握古籍工作的新特点,明确今后的路怎么走:这些都需要打开新思路,做到从容应对。我们面对的可能是再一轮四十年古籍工作的传承创新,需要有更高的站位,更为坚定的信念,更为科学的方法。《意见》就这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地颁布,让我们看到党和国家对古籍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意味着我们毕生所从事的志业迎来新的机遇。
《意见》五部分十八条,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到各项工作要求及保障,相当系统、全面。而就人才培养这一方面的工作而言:在“总体要求”部分的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到古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在“完善古籍工作体系”“强化古籍工作保障”等部分,也皆对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有相当具体的要求。我们深知,面向未来,要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令古籍工作可持续发展,人才是根本。后继有人,才有一切,这也是过去40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的。
对照《意见》,抓紧贯彻与落实,我们应努力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动摇。对于高校来说,既具有为国家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于古籍工作又应发挥主阵地作用。人才培养一直是高校古委会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古委会成立以来,在这方面的主要任务与职能有:指导和协调包括古典文献专业本科生,各单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队伍,推进有关研究机构的建设。随着上述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发展,以及相关专业以重大项目带动、促进优秀人才培育,明显扭转了之前古籍整理与研究人才一度青黄不接的局面,40年来,全国累计培养了近8000名古籍整理研究的专业人才(我们复旦大学古籍所已毕业的硕博士生及留学生计400余名),他们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坚力量。
自1990年开始,古委会设立全国性的古文献学奖学金,作为重要的优秀古籍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许多当今学界古典研究领域的顶尖学者,都曾是古文献学奖学金的获得者。这项工作早先由裘锡圭、黄天骥先生主持,方一新先生从一开始就参加评审,一直带领我们做到最近这一届。面对新时代,我们要在古委会的领导下,团结共进,更加强化组织的优势及其凝聚力,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与相关人才选拔机制,以此为抓手,在建设高水平古籍人才队伍的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人才培养工作要注重科学性、系统性。《意见》强调古籍工作的体系性支撑,讲求各环节的衔接配合,每一项工作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理顺学科之间的关系,优化专业布局。目前从学科设置及所属关系来说,古籍工作的依托学科,尚有不合理处,从而难以据其自身特性充分实现工作职能。2018年,古委会与四川大学古籍所在成都联合主办全国高校“古籍整理与文献学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纷纷建言,提议将中国古文献学提升为一级学科,或使古典文献学、历史文献学获得更为独立健全的发展,对学科构设及前景做了充分的讨论,这项工作可以说是推进古籍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前提。
要打造好人才培养的平台,让符合学术自身发展规律的学术群体不断涌现。《意见》要求我们强化古籍人才培训,要建设全国人才培训库,建设古籍人才培训基地,我印象中,古委会于协调、联系的各高校古籍所设立重点研究基地、相关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皆已有一些具体的设想;而这一切,在古委会增加了负责全国高校古籍保护、利用、修复和数字化职能等工作后,面临更加纷繁的头绪,更加要求有科学的规划论证、完善的体制机制运作。前及“古籍整理与文献学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古委会的安排下,与会学者同样曾就我国古籍工作的三大部分,即古籍的收藏保护、整理研究与出版利用相互间关系及其协调,以及三部分发展都涉及的人才培养、学科整合等问题,展开热烈的研讨。
又如健全科学管理与评价机制,也是相当迫切的问题,比如古籍整理成果的认定,普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艰辛的付出和获得的认可往往不成正比,而这直接关系到古籍人才在各高校和社会上的生存、发展,同样需要提上议事日程,需有正确的激励导向,加大支持力度,制订具可操作性的方案。
三、新时代的人才培养工作有新的特点,要有预判、有创新,要把握前瞻性。作为面向未来的新型人才,应有更加完善的知识结构与专业原创能力,有全球视域,直接能够对外交流,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是一种多元的复合型人才。在这方面,如古委会与全国古保协会举办的“古籍智能信息处理系列研讨会”,已经把握住这一时代脉搏。因此,我们的课程体系建设要能够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在加强学科融合与交叉的同时,培养方法、路径要能够与新时代的人才市场接轨。
《意见》还要求我们做好古籍普及及传播,持续推进古籍进校园工作,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包括做好经典古籍精选精注精译精评。古委会自1985年即开始组织力量开展古籍今译今注工作,章培恒、安平秋、马樟根先生主编,全国各高校近两百位专家学者参与的“古代文史名著选译丛书”,便是相当成功的一大成果。在新时代,我们仍需像这样集中力量,持续做好优秀文化遗产普及与教育工作。对于古籍普及传播、转化利用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同样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古代典籍是中华文明传承的载体,古籍事业的繁盛是民族文化复兴的见证,古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性转化,皆需要人才来保障。人是决定性的因素。未来有更多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开拓的方面,相信在《意见》的指导下,我们所从事的事业,将无愧于古人,无愧于时代。
(作者:陈广宏,系复旦大学古籍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