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对近期一些重大热点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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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共同富裕   碳中和  

唐元 (进入专栏)  


唐元,1959年生,重庆南川人,工学博士,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研究员,国务院研究室原司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区域经济、绿色经济、能源战略、交通运输等。

近日,一乘文化在北京就近期一些热点话题视频专访了唐元研究员,本文为根据视频整理的采访实录,爱思想受权发布。(欲浏览视频,请在B站搜索“一乘文化”)


问:请您谈谈对2022年经济形势的展望。2022年经济工作最重要的几项事情都是什么?

答: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世界进入了疫情主导经济发展模式,我国应对疫情措施得当,经济受影响相对较小,2020年我国经济增长2.3%,成为全球极少数经济正增长国家之一,2021年我国在上年基数较低情况下,经济增长大致达到8%,但第四季度经济增速明显下滑,表明增长动能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2022年,我国经济增长仍然处于平稳较快增长轨道上,预计增长速度在6%左右。

为什么得出这样的结论呢。理由有三点:一是尽管近年来我国国际经贸环境不断恶化,但中国经济发展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就是经济发展的规律使然,这个经济规律就是在一体化发展的经济体内,落后经济体追赶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曲线遵循一条生命增长曲线,分为起步期、追赶期和平缓增长期三个阶段。我国2000年前处于起步期,标志是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20年年均经济增长速度9%,2020年前完成了追赶期,标志是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20年年均增长速度7%,2021年后我国经济增长步入了平缓增长期,“十四五”期间具备年均6%左右增长潜力,后十年具备年均5%左右增长潜力。按此计算,2025年,我国GDP总量可望达到22万亿美元,人均GDP可达16000美元,进入发达国家行列;2035年GDP总量可达45万亿美元,人均GDP则为30000美元。按照这一趋势判断,2022年经济潜在增长速度应当在6%左右。

第二点,我国政府对宏观经济调控具有较高水平。针对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的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的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联动,有效实施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提出了七大政策,包括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第三,中央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看得很准,提出了五个“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一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二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三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四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这意味着,中央要下决心纠正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就意味着要给资本套上笼子,不能再允许恣意妄为,说白一点,就是从2022年开始,中国将结束资本暴利时代,对炒土地、炒矿权、炒房子、炒股票等投机行为要严加管束了。这将为中国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问:您如何评价共同富裕?关于共同富裕有哪些认识误区,如何防范和纠正?

答:实现共同富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的价值追求,是我们党执政兴国最根本的理念。牢记并切实做到这一点,我们党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相反,若忘记了这一点,共产党就将失去民心、丧失凝聚力和生命力。这是苏联及东欧巨变给我们留下的惨痛教训。

然而,恰恰是在这个原则性问题上,我国多年来出现了较大偏颇,相当一个时期在发展经济中过分强调效率优先,过分强调资本作用,在分配机制政策上出了问题,税收在调节国民收入中没有很好发挥作用,导致经济发展成果未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出现了收入分配不公、虚拟经济泛滥,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城市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十分突出,基尼系数处于近0.5的危险状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共享发展理念,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大国策,但这些年来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贫富差别问题继续存在。去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强调了共同富裕问题,并将其纳入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实现共享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不能吃大锅饭,更不能搞杀富济贫。我认为应当把促进共享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工作重心放在强基建制上,要从法规政策入手,去除长期存在的不合理条条框框,尽快研究出台促进共享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法规体系。具体来说,我认为应当重点抓一下几点工作:

一是要把促进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纳入发展政绩考核,将共享发展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强化各级各部门推进共享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工作力度。

二是完善共享财税政策,对财产性收益实行累进制征税,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严格控制生产要素交易领域的暴利行为。

三是加快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离土也离乡,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我提出了发行基础货币、并购农民土地,加快农民市民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政策建议。

四是实行城乡统一的住房政策,将农村住房纳入商品房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问:对课外培训、互联网平台和房地产的规范整顿,有何深层逻辑?

答:要分析中央开展互联网平台垄断、课外培训和房地产规范整顿的深层逻辑,就要从五大发展理念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五个正确认识上找。五大发展理念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个正确认识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供给保障;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对课外培训的整顿,就与我们的创新发展理念有关,我们要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关键是要培养创新型人才,而我们的应试教育体系除了课堂教育外,还让孩子参加很多课外培训,挤占了孩子游玩时间,这种扼杀小孩天性的教培模式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因此整顿课外培训就有合理性。比如互联网平台和房地产,长期以来疏于政策和法规约束,导致这些行业存在暴利机制,出现了野蛮生长,挤占了实体企业发展空间,出现了经济泡沫和金融风险。我国现在的100强企业多半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而制造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很少,这与我国制造大国的地位不匹配,整顿互联网平台和房地产,就是要促进这些行业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同时给广大实体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留出生存空间。

问:您如何看待房地产调控,如何看待征收房地产税?

答: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介绍一下房地产业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问题。房地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强、就业吸纳量多、经济带动力大等特点,通过30年的快速发展,房地产成为产业覆盖面最广、老百姓受益最多的一个行业,是国民经济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同时,我国房地产发展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住房功能异化,住房成为了金融投资品和奢侈消费品,全社会出现了炒房热,导致住房供需关系扭曲,经济泡沫化严重,金融风险加剧,购房贵、住房难困扰广大群众。尽管国家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但一线城市房价过高、商品房闲置严重、经济适用房严重短缺等问题远未得到解决。

其次,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很大。中央领导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提出了“房子不是用来炒的”重要判断,全国上下实行了严格控制房价上涨的政策,调控效果也较为明显,房地产市场趋于稳定。但也要看到,我国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房地产具有的暴利机制没有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居民炒房赚钱的动力仍然很强,房地产行业远没有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为此,中央提出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房产税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准备出台的,政府希望通过这样政策的出台,遏制社会资本过多进入商品房开发不断推高房价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出台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对的。

第三,我认为房地产调控必须采取系统性综合改革方案。具体有六点建议:

一是把房价调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房价调控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关系复杂、政策执行难度大,需要各级各部门统一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建议国家发改委承担房价调控的主体责任,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制定和实施房价调控的政策措施。同时要将房价调控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房价调控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是削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应当按照费改税思路,规范土地收益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制度,在改革到位之前,中央可以尽快征收东部一线、二线城市土地收益金,以削弱地方政府推动房价上涨的冲动。

三是借鉴德国模式,建立房价调控长效机制。德国模式就是对住房价格实行严格管制,建立科学的地产价格独立评估机制,对地价、房价、房租等实行“指导价”制度。按照《联邦建筑法》,德国各地成立了“房地产公共评估委员会”,负责制订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基准价”或者“指导价”,规定这类指导价所有房地产交易有义务参照执行,在合理范围内浮动。德国最重要的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使“指导价”能够依法有效执行,该国《经济犯罪法》规定,如果地产商制定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为“超高房价”,将构成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超过50%则为“房价暴利”,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出售者将受到更高罚款,甚至最高被判处3年徒刑。同时,德国还利用不动产税、房屋交易税、差价盈利税、房屋不动产税、出租房屋资本利得税等一系列税收政策,压缩炒房者进行“低买高卖”的利润空间,遏制房地产商、炒房者获取超额收益。我认为,我们应当研究借鉴德国房地产调控做法,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四是稀释城市居民在城市炒房动能。放开农民住房管制政策,允许农民住房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商品房交易;加快农村清凉房地产开发,为城市居民提供夏天避暑环境,也为城市居民提供资金支出通道;加快特色小镇、农村园区建设,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农村发展,加快乡村振兴。

五是发挥银行金融机构在房价调控中的关键作用。银行金融机构在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构建房价调控长效机制中离不开银行机构的配合。应当继续实施购房贷款差别化首付政策。同时,应当严查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房地产炒作的腐败行为。

六是大力发展立体园林住房模式。立体绿色庭院式住房(简称“第四代住房”),是将地面庭院搬到空中的高层园林楼房,具有楼宇皆绿化、空中连街巷、家家有庭院、门前可停车、邻里相往来等特点,实现了建筑、自然与人文有机结合。推广立体庭院房住房模式,符合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创造和谐宜居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战略方向,有利于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引发城市住房模式的一场革命性升级,形成强大的绿色生态住房消费需求,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建筑绿色革命,实现从水泥森林城市向碳中和生态宜居城市转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巨大,国家住建部正在积极推广这类住房模式,应当成为城市住房未来发展的方向。

问:有人说碳中和表面是个环保问题,实际背后却是国家能源安全问题,如何理解?

答: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碳中和。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碳减排目标,是党中央应对全球温室气体上升导致人类气候灾难的重大决策,是我们中国对世界各国的庄严承诺。由于我国是全球第一碳排放大国,我国“双碳”目标能否实现,将直接影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能否实现,也将直接决定全球气候灾难能否有效避免。因此,实现“双碳”目标既是世界各国对我们的期盼,也是全国上下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为此,全国从中央部门到各级政府,正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制定政策,落实措施,以抓铁留痕的精神,扎实推进碳中和绿色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双碳目标”。当然,实现碳中和有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不能急于求成,必须按照实现碳中和目标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统筹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切不可搞运动式减碳和“一刀切”的减碳。

第二,明确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任务。我跟踪调研碳减排和绿色发展领域多年,我认为实施绿色低碳和碳中和战略,需要加快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就是对资源吃干榨净、废物资源化利用、旧物再利用。这方面国家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各地发展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利用循环经济理念设计生产流程和工序,取得了很好效果。值得重视的是,把空气和煤电尾气中二氧化碳收集起来,与氢合成制甲醇,用甲醇替代煤炭直接燃烧乃至替代车用汽柴油,是典型的循环经济项目,可以构建起碳中和能源供给体系。目前5千吨级项目已经在我国试验成功,需要尽快推进工业化。

二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就是工业企业生产集中在园区,做到生产园区化、园区生产无污染排放,从而实现总量上控制污染排放目的。这项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国家经贸委大力推进以来,经过多年积极有序推进,效果非常显著。比如我们的煤化工园区,可以做到将所有的废物实现资源化利用,比如用煤渣制水泥,用废水清洁化处理后循环利用,将废气中二氧化硫合成制硫酸,最后再将二氧化碳也与氢合成制甲醇,就可以完全做到零污染排放。从宏观角度,就把分布在各地直接燃煤造成的污染,在园区进行废物再利用处理,大大降低了总体污染排放。

三是鼓励企业生产绿色低碳产品。这是与绿色低碳产品有效供给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通过实行绿色低碳铭牌制度,通过强制性标准推广绿色低耗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创造市场空间。这项工作也取得了很好成果,质检协会为这项工作的推进做出了贡献。

四是大力推进煤炭清洁化、低碳化利用。这是我重点要讲的。众所周知,我国煤炭资源丰富,是以煤为主的能源大国,实现“双碳”目标,不能离开中国的国情,必须处理好履行减碳承诺与保障能源供给安全的关系。前一段时间因煤炭短缺发生缺电危机就给我们上了一课。因此,今后我们还需要有序开发利用煤炭,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基本需求。但是,今后我国煤炭开发利用不能继续走粗放路子,必须尽快走上清洁化利用路子。为此,必须适度有序发展煤化工产业,通过煤化工生产甲醇,利用改性甲醇技术生产改性甲醇燃料,替代工业和民用直接燃烧用煤和车用汽柴油,这是一项国家大战略。这里大致介绍一下:改性甲醇燃料是在工业甲醇中加入改性剂和热值剂形成的燃料,克服了甲醇作为燃料具有易挥发、腐蚀性、溶胀性的缺陷,因此可直接用于汽车柴油车,还可大规模替代煤炭作为锅炉、窑炉和居民炉灶燃料。

五是加快风光水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尤其要加快西部地区超大规模风光资源开发。就是在我国青海、新疆、甘肃、西藏等地选择若干风光资源特别丰富的地区,布局若干上亿千瓦级的超大规模风光发电基地,利用白天富裕光能电解水制氢、夜间用氢发电弥补电力不足,通过特高压输电方式,将均衡电力送到东、中、南部电力需求端。同时,在电力需求端,在夜间电力负荷低的时段,利用低电价机制,电解水制氢,降低氢价格,促进氢动能车等氢产业加快发展。

六是大规模植树造林、尤其是发展油料能源林。大规模植树造林,是形成碳汇林、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措施。但是一般林木经济性不高,不可持续。大规模发展油料能源林,不仅可形成碳汇林,还可增加生物质油料供给,减少石油进口,可谓一举多得。这项工程的思路是:我国现有闲置的荒山荒地资源32亿亩左右,包括8.1亿亩宜林荒山荒地,15亿亩的盐碱地、沙地以及矿山、油田复垦地等边际土地。利用这些荒地因地制宜种植能源油料树,包括麻风树、文冠果等,可以形成相当可观的能源油料林,也叫“绿色油田”,发展生物柴油,同时也是典型的吸碳吐氧的碳汇林。这项工程技术可行,资源潜力巨大,市场需求广阔,具有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对环境友好的特点,对于增加柴油供给、提高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双碳”目标,均具有重大意义。

七是在城市建造立体园林建筑、打造绿色碳中和城市。我国城市仅占国土面积的3%,碳排放却占70%,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区域。立体园林房是先进的住房模式,这个住房模式让住在高层楼房的住户每家都有前庭后院,简单说就是将地面园林别墅建到了空中,集碳汇房、健康房和庭院房于一体的住房模式,是未来城市住房发展的方向。从城市建设来说,在城市大力发展立体园林房,幢幢高楼成为参天大树、吸碳吐氧,降低了城市“热岛”效应,城市就成为森林城市,成为发展碳中和城市的有效措施。应当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思路积极有序推进立体园林住房建设。

第三,加大实施碳中和绿色发展战略政策支持力度。实施碳中和绿色发展战略,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是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选择,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绿色低碳发展激励机制。制定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技术经济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生产低碳绿色产品。这里面关键是实行绿色信贷政策。对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低碳发展等绿色发展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同时,实施“黑色信贷”战略,限制和禁止向国家禁止的高污染、高能耗、高二氧化碳排放项目和纳入违规排污“黑名单”的企业贷款。其次是实行绿色低碳财政补贴政策,对一些绿色低碳高技术项目加快科技攻关,比如二氧化碳与氢合成制甲醇项目等,给予首台套政策优惠。

二是建立优秀绿色低碳科技成果的遴选和推广机制。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颠覆式技术或者过不了评比关,同时,由于没有好的政策和机制,很多好技术尤其是颠覆性技术得不到推广应用,而一些落后技术和淘汰技术却滥竽充数、到处推广,出现了技术推广领域劣币淘汰良币现象,严重打击了企业尤其是民间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这种状况必须尽快纠正。我们质量监督检测系统在新技术遴选推广中拥有技术把关的功能和作用,在构建新技术遴选推广机制方面负有重要职责,这套机制如果能够早日建起来,对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在建立新技术推广机制中应当更多地使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比如合同能源管理、能效电厂等机制。

三是实施绿色低碳消费战略。绿色消费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在动力。主要是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为此,要建立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制订鼓励绿色消费的经济政策,鼓励居民优先购买经过绿色低碳环保标识认证的产品,以及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积极引导和鼓励绿色低碳消费。

四是加快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评估和奖惩体系。为了适应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在经济核算体系中,应当把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失及环境保护纳入对地区、企业统计范围,形成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体系,并定期公布结果。应将核算统计结果的发布与各地党政的政绩结合起来,形成奖优罚劣的环境,形成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政绩观和用人导向。这方面,国家统计局需要与质检检测系统通力合作,用科学的数据说话,要让各地政府和各个企业心服口服。

五是大力培植绿色品牌企业。品牌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领头羊,我们要高度重视培育和扶植行业绿色龙头企业,鼓励产业积聚,以产业集群思路打造绿色产业基地,形成以绿色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国际化市场体系、专业化设计公司、专精尖技术企业为基础的绿色产业发展格局。绿色低碳企业应当制定绿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把循环经济理念落实到企业的每个产品和每项生产工序中,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设计企业发展战略、生产流程、营销模式和企业文化,做到废物资源化利用和零污染排放,生产能效高和环境友好的绿色产品,形成绿色品牌竞争优势。政府要鼓励企业向全国知名的绿色品牌企业靠拢,成为配套企业或生产基地,以产业集群思路共同打造国家级绿色品牌航空母舰。

六是建立绿色低碳企业评估、优选和宣传机制。应当发挥具备资质的类似质检协会的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的作用,定期评选全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先进的绿色品牌产品和生产企业,鼓励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绿色品牌和生产企业,形成有利于优强绿色品牌产品和企业加快发展的氛围。

问:您如何评价联想最近的风波?

答:我注意到近期网络舆论对联想集团创始人之一柳传志先生在联想初期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做法有不少诟病,同时对联想高层拿高薪问题也提出了意见,等等。我认为网络舆论对一个企业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这样的网络舆论是为了把一个国际品牌企业搞臭甚至搞垮,就值得深思,他们的动机值得关注。

实际上,我对联想近期的网络舆论风波有三点看法:

首先,要把联想企业领导人与联想企业区别对待。对联想企业领导人,他们对联想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任何一个人不可能是完人,难免不犯错误,如果他们有问题甚至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处理,最好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不能搞运动式的网上舆论批判,特别要坚决反对文革式舆论风暴的批判。

对联想企业而言,我认为必须高度肯定联想在我国改革开放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联想集团是我国改革开放背景下,由中国科学院系统科技人员创办并逐步发展起来的国内知名企业,也是通过并购美国IBM电脑业务迅速占领国际市场并成为全球IT行业知名品牌的企业。联想集团这些年来做大做强的过程,是我国科技企业走向世界、在全球竞争格局中扮演越来越重要地位的奋斗历程,是我国科技企业抓住全球一体化机遇、与IBM等世界顶级企业成功合作的标杆企业。联想作为全球知名品牌企业,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体现了中国核心竞争力。联想能够取得今天的发展成果,不仅是企业股东和领导人的功劳,也凝聚着各级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扶持,可以说联想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对这样一个国际IT头部企业,我们要倍加珍惜、爱护,要进一步鼓励做大做强做优。但是,这次网络对联想的舆论风波,从实际效果看,对联想的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我认为是不妥当的。

第二个观点,应当从中美科技战的角度看联想风波。大家知道,随着我国持续快速发展,美国担心被超越,不愿当“老二”,试图阻断我国现代化进程,千方百计想隔离世界与我国经济联系,试图逼迫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脱轨。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对华政策逆转,从经济、外交、军事等方面与我国形成了对抗格局。这里面,首当其冲的就是科技,科技是大国竞争的主战场,在这次与美国的较量中,以美国全面封杀华为为标志,中美之间的科技战实际上已经打响。实际上,中美科技战我们是不想打的,中国是全球一体化发展的受益者,多年来中国与世界经济已经形成了互利共赢、相互依存的关系,正所谓中国离不开世界、世界也离不开中国,在世界各国雁型一体化发展格局里,我们知道中国还远远不具备领头雁的能力,尤其是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而美国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把我国科技与他们的差距作为我们的软肋狠狠地卡住,打响了与我国的科技战争,欧洲和日本也紧跟美国,在芯片等先进技术转移方面卡我们的脖子。很显然,中美之间开打的科技战,不可能在短期内结束,我们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联想集团尽管是中美合资企业,但作为中国主导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联想的存在和发展必将对美国优先形成威胁,也势必成为美国打压的对象。美国打压联想不可能像打压华为一样明目张胆的做,只能通过第三方来达到目的,从这个角度看,这次联想网络风波实际上达到了美国想做而难以做到的事情。

第三个观点,建议联想集团承担“国家企业”责任,成为中美科技战的国家领军企业。中美正在发生的科技战争是一场两国国运之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认为联想集团应当承担国家企业的责任,在中美科技战中冲锋陷阵,为我国打赢中美科技战做出贡献,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国家和全国人民的尊重。什么叫国家企业呢?这是我前不久提出的一个建议,就是建议设立国家企业制度,对企业不以所有制论英雄、而是以对国家的贡献论英雄,对能够体现国家意志参与国际竞争,支撑国家经济发展、赢得国际竞争优势,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我们可以称之为国家企业,对这些国家企业,党和政府应当给予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政治待遇和支持政策。联想集团是拥有中科院背景的企业,也是中国信息技术头部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已经为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我认为是当之无愧的国家企业。建议联想集团要立足产学研优势和科技成果转化优势,整合中国科学院系统信息技术科技研发力量,以抢占世界前沿信息技术为目标,推进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瓶颈技术攻关,加快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加快量子计算机技术、拟人化机器人技术等前沿关键信息技术研究。

问:您如何看待整顿互联网平台垄断?对薇娅被罚13.41亿怎么看?

答: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弄清楚何为互联网平台,薇娅因何被罚款。可以这么说,互联网平台和薇娅网络带货销售是近些年网购出现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回答这个问题,我主要发表三个观点:

首先,必须充分肯定新商贸业态和模式的重要性。大家知道,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主导的信息化浪潮以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在引发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由此带来了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技术也就是新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我国在这一轮科技革命中已经抢占了先机,近年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革命性影响,经济结构正在迅速向轻型化、知识化和高效化转化,颠覆了传统生产、生活和交往方式,社会治理也在随之发生变化,带动经济增长动能的调整和转换。淘宝、京东等网购模式改变了人们传统消费模式,一些新型网购平台更是颠覆了消费观念,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和能消费,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极大地方便群众消费支付行为并颠覆了传统银行模式,等等。现在,网络型消费、定制型生产、共享型经济正在深入人心,科技革命形成的滚滚大潮正在考验众多企业和传统行业,腾讯、华为、海尔等顺应者迅速成长为全球知名品牌企业,而更多的不适应者则惨遭淘汰,一些新型行业如新媒体、电动汽车、机器人等行业在大潮中涌现并茁壮成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广泛带动社会就业,新经济形成的新动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应当看到,全球新科技革命还在继续,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在不断迭代递进,各种颠覆式技术、黑科技在不断涌现,引爆新兴产业发展,继续对世界经济社会和全球治理格局产生深刻影响。我们一定要顺应科技革命大潮,顺势而为,继续抓住先机,抢占制高点,引领科技革命,就能不断推进新经济加快发展,创造经济增长新动能,促进经济增长尽快步入智慧化高质量发展轨道。

其次,应当高度重视的是,我国政府对新经济迅猛发展准备不足,相关法规政策滞后的情况十分严重。对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技术,我们政府的态度是让他们先飞一会,担心一些政策过早出台会遏制创新、阻碍发展,这样的后果往往给投机取巧行为提供了机会,导致新经济发展一哄而起,市场混乱,新业态和模式鱼目混珠,稍不留神就出现不可收拾的情况,这样政府就不得不出面整顿,这个过程中还不排除个别部门有捞浮财式,借整顿之名搞乱罚款的行为,这样的调控模式实际上十分不利于新经济发展,也给老百姓带来了困惑甚至经济财产损失,应当予以重视并加以纠正。

第三,如何正确认识互联网平台整顿和薇娅被罚款问题。我认为,应该把这两件事放到新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来分析。一是要充分肯定作为新商贸业态的重要作用,他们代表了商贸业态发展的方向。尤其是带货网购体现了未来消费的大趋势。二是网购平台和带货网购销售的野蛮生长是国家政策法规不及时导致的,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不能把过错全部推在他们身上。三是被整顿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认罚,吸取教训,认真改正,今后要依法经营。四是不要一棒子打死,要给企业和个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在网络平台不要搞“人身攻击”式的舆论绞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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