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南:信息渠道的通塞:从宋代“言路”看制度文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44 次 更新时间:2021-11-0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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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南 (进入专栏)  


信息是历朝历代决策的依据,在国家政治事务中更是如此。对于信息的搜集、处理、掌控、传布,统治者从来不曾掉以轻心。在历代史料中,我们都会注意到相关的制度化举措,以及君臣之间长期持续的若干“热点”议题。其中,有关防范壅蔽、穷尽实情、言路通塞等话题,始终处于聚焦的中心。

所谓“言路”,广义上是指传统社会实现下情上达的制度化渠道,狭义则特指官员上呈消息、意见的途径。就宋代朝廷而言,获取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决策,进而下达、反馈,是一复杂系统;牵涉到整体的层叠式布局、内外机构的设置、相关人员的选用、政务文书的运行、多途消息的汇总核验、文牍邸报的散发、上下之间的互动沟通,等等。种种表象背后,关系到施政者的意图、官僚体系运转的内在机制;制度运作的实态,也让观察者注意到当时的“制度文化”氛围。

宋人将制度视为“纲纪”。应该说,在章奏、面奏等历代类似的制度安排下,宋代对于信息的搜集汇聚方式有其独特之处。例如百司官员的“转对”、“轮对”,对地方官员在任表现的巡视“按察”,强调实地调查的“察访”闻奏,鼓励多方询访体问的“访闻”,专人专项覆实事由的“体量”,比对核验信息的“会问”、“照勘”,等等。此外,君主御用的渠道及伺察手段愈益广泛,诸如扼守信息沟通要路的通进司与閤门司,亲从近臣掌控、在京师侦伺讥察的皇城司,宦官任职、传递内廷信息的御药院,作为“廉访使者”、按刺物情的走马承受,博访外事的军校、密探,登闻鼓检院的设置;亦有帝王出行时偶然兴起与民庶的接触……诸如此类,无不反映出帝王面对政事民情的渴求与焦虑。

对于上述内容,学界已经有所研究。①本文关注的重点在于:(1)作为重要信息通进渠道的宋代“言路”建设,(2)“言路”上的活动与滞碍,(3)“言路”通塞与制度文化的关联。

一、信息与言路:防范壅蔽的努力

(一)中古时期的“信息”

中古时期的“信息沟通”,发生于当时各类人际交往活动中,包括君臣之间、朝廷与地方、官方与民间、敌对势力之间、各类关系网络内部及相互之间的往复传达,消息探访、递送与交换。可以说,信息是时人思考的依据和产物,也是一切政务决策的基础。

说到“信息”,需要注意的至少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指音信,指命令、消息、数据、符号等传递的内容与包含的知识;其次,信息大多具有时效性、流动性,凡提及“信息”,大多与“通”“塞”、“传递”“隔绝”相关联,显示出其沟通传播的本性及渠道途径的重要。②

在中古时期,“信息”一词作为音信、消息的概括语,至少在唐代已经频频出现。类似的说法,宋代则更为常见。臣僚章奏、官府文书、私人信函诗作中,常有“信息浓”、“信息稀”、“信息疏”、“无信息”一类表述。③当时人对于信息的渴盼,予人以深刻印象。信息承载的既是音讯,也是周边畅通与隔绝的表征;信息的沟通对于民情抚慰具有重要意义,而渠道的封闭阻断,则是人身禁锢或环境动荡的体现。学界通常讨论的社会网络,正是由有形的人群、观察可见的人际关系和无形的信息流动脉络组合而成。网络中的活动,既有物品人情的往来,也有大量消息、言论、品评的交流;网络中心,往往就是信息漩涡议论场。

对于国家政治而言,信息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历代朝廷对于军政信息、社情民意动向都十分关注。④熙宁十年(1077)五月,宋神宗亲笔批示,令前线指挥战事的李宪“候董毡有信息,及措置鬼章见得次第,发来赴阙”。⑤元丰七年(1084)正月辛亥,神宗手诏李宪,再度流露出对于前方“信息不通”的深切担忧。⑥靖康年间,东京“信息不通”,内外困敝,人心惶惑。⑦凡此种种,都证明了军政活动中信息通塞关系攸重。

宋代的疆域,是中国历史上主要王朝中最为拘狭的;而其统治所达到的纵深程度,却是前朝所难于比拟的。宋人在颂扬本朝集权成就时,称道“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⑧而连结这“身”—“臂”—“指”的脉络神经,显然包括流淌在其中的信息。朝廷对于实际权力的把握,对于地方官员的督覈,对于民间动态的掌控,都是围绕着对信息的控制而展开的。⑨

渠道通塞,包括上下双向甚至多向流通的顺畅或阻滞;本文关注的“言路”,主要指信息的向上汇聚渠道,尤其是官员的进言途径。

(二)戒惕壅蔽的“言路”

中国古代文献中,无论政书会要、编年史籍还是人物传记,对于臣僚“言事”的记载史不绝书。宋人向有“好谏纳言者,自是宋家家法”⑩之说。好谏纳言,历来被认为是君主政治开明的反映,而其背后的深层关切,则在于防范壅蔽。所谓“防范壅蔽”,不仅是防范基层信息收集不及时不畅通,更是戒备高层臣僚的选择性报告或揽权阻塞。唐初魏徵向唐太宗解释“兼听”意义时,明确地说:“人君兼听纳下,则贵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必得上通也。”(11)话语中所指的戒惕对象,应该说十分清楚。(12)

宋王朝生于忧患,长于忧患,始终承受着来自北方的沉重压力。从培根植本、防患未然的意义出发,宋人对于开广言路尤为重视。孝宗朝名臣罗点曾说:

祖宗立国以来,言兵不如前代之强,言财不如前代之富;惟有开广言路,涵养士气,人物议论足以折奸枉于未萌,建基本于不拔,则非前代所及。(13)

南宋后期,张端义曾比较历代治政特点,称“周隋尚族望,唐尚制度文华,本朝尚法令议论”。(14)相对而言,宽容议论、鼓励进言,确实是宋代治国特点之一。欧阳修在其《镇阳读书》诗作中,自称“平生事笔砚,自可娱文章;开口揽时事,论议争煌煌”。(15)“言路之通塞,系乎人材之消长”,(16)这样的意见成为朝野共识。尽管后世有“(宋之)儒者论议多于事功”之讥,(17)而在当时,这既是士大夫报效社稷、建树风采的途径,也是君主宣导下情、补益聪明的方式。

吕中在《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中说:

祖宗纪纲之所寄,大略有四:大臣总之,给舍正之,台谏察内,监司察外。(18)

这种纪纲,很大程度上是靠言责来维持的。从执政臣僚、给舍、台谏到各路监司,对于朝政得失、官员臧否、内外物情,无疑都负有言责,这具有监察意义,也是朝廷信息来源所在。(19)民意的把握、政策的制订、制度的调整,正应以此为据。

尽管历代都强调官员言责,但“言路”一说的集中出现,是在宋代。宋代的进言渠道应该说是多层多途的,也有各类临时性加急性的特别处置。南宋后期魏了翁曾回顾说:

所谓宰辅宣召、侍从论思、经筵留身、翰苑夜对、二史直前、群臣召归、百官转对轮对、监司帅守见辞、三馆封章、小臣特引、臣民扣匦、太学生伏阙、外臣附驿、京局发马递铺,盖无一日而不可对,无一人而不可言。(20)

这段话常被学者用来证明宋代君臣沟通的途径,所列举的方式,在历史上确实都能寻得例证。诸如御前会议、近臣宣召、官员入对、书疏章奏、经筵咨询、私下访谈,都提供了君主了解外情的机会,也都曾行之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无一日而不可对,无一人而不可言”。魏了翁这一说法,即便在宋人引以为傲的“祖宗朝”,也是“非常”的现象;他出于对下情不通的忧虑,才以集萃的方式将“祖宗旧典”合并托出。

进言渠道中,首当其冲的言事者,应该是宰辅、侍从等,也就是吕中所说“大臣”。正因为如此,真宗朝的“圣相”李沆,才因其寡言而被批评为“无口匏”。(21)一般来说,宰辅进言、与皇帝对话,会有当时的记录;像王安石的熙宁奏对《日录》、曾布的《遗录》、李纲的《建炎时政记》、史浩所记《圣语》、周必大的《思陵录》《奉诏录》等,都是宰辅近臣对于政务对话情境、往复进言及皇帝旨意的笔录。“论思献纳,侍从之职”,(22)侍从臣僚亦“于事无不可言”。(23)我们在宋代史册中看到,每逢重要的人、事调整,政策变更之际,往往有这些大臣的若干章疏及连篇累牍的君臣对谈。

不过,在宋代,“言路”一说有其特指。所谓“言路”,是指官员向皇帝进言的专有途径,也是指担负言职的机构及官员。时人通常会说,“言路,台谏给舍也”,(24)这可以说是狭义或曰严格意义上的言路官职。所谓“台谏”,是宋代监察部门御史台、谏诤部门谏院的合称。有关二者的职任区分与关联,学界已有许多研究,(25)今不赘。就其突出的“言事”功能来说,二者责任有所区分,谏官职在论奏谏正,而台官则是弹举纠正。(26)所谓“给舍”,则是指从属于宰相机构中书省、门下省,担当草拟诏旨与审覆封驳职责的中书舍人与给事中。北宋元丰年间官制改革之后,二者分处两省,职事既有分工合作,亦有先后程序中相互防察处。中书舍人“掌行命令为制词……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27)给事中“掌读内外出纳之事。若政令有失当,则论奏而驳正之”。(28)给舍的缴驳通常伴随进言,“先其未行而救正其失”,(29)给舍之言常被视为“公论之气”的代表。(30)

元丰后即常见给舍、台谏并提:

朝廷者,命令之所自出也。设为给舍、台谏之官,以封驳、论列为职,所以弥缝其阙,纠正其非,归于至当也。(31)

也就是说,给舍掌管封驳,台谏职在论列。就时人心目中的理想状态而言,给舍、台谏在言路上发挥着前赴后继的接力递补作用:

政事归于庙堂,而言路通于天下。庙堂之有所失,给舍得言;给舍之有所不及,台谏得言;台谏之有所不能言,天下能言之矣。(32)

给舍与台谏,是性质不同的两类官员;前者位于行政体制之中,后者则属于监察规谏体系。(33)二者得以并提,与宋代“言路”的运行机制相关,既反映出二者在政治运作过程中的职能互补,也凸显出这些部门共有的进言作用,强调在其位者针对朝政发表意见的权利。朝廷重大事务的运行链条,离不开出令—审覆—执行—监督的关键环节。中枢决策形成过程中,给舍若有不同意见,或封还词头,或封驳诏令,是其进言机会;颁出的政策内容失当或朝政措置疏舛,台谏可以规谏廷辩。这些做法,既是为减少决策过程失误,也对居于“庙堂”之高的君王宰执构成某种牵制。

我们经常看到官员“极言时政”、“极论阙失”之类说法,一般是指不惮风险竭力陈说。宋人常说,“任言责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34)事实上,位于言路之上的官员,有刚劲者,亦有猥懦者。(35)谏说之难,自古以然。(36)司马光曾经比较裴矩在隋炀帝、唐太宗时期的表现,评议说:

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也,表动则景随矣。(37)

总体上讲,宋代朝野风气相对开放,士人意识到对于国家社会的责任,亦追求清誉,当时“虽庸庸琐琐之流,亦为挺挺敢言之气”,以致“失在谏垣,救在缙绅”。(38)即便不在言路的官员,像翰林学士、六曹长贰,也是“职在论思”,“虽非言责,亦未尝不因事献言也”;(39)其他官员也会利用朝廷求言、轮对等机会进言。士人间的清议评骘,亦是朝廷得知外情的途径。

为防范来自“在位者”之壅蔽,宋代帝王容忍甚至鼓励朝廷上“异论相搅”。(40)绍圣四年(1097)五月,枢密院奏事时,亲政数年却仍涉世不深的哲宗,询问知枢密院事曾布:“大臣所见,岂可不言?言之何害?”老于官场世故的曾布,顺势谈起“先帝”神宗皇帝的御臣之术:

臣自初秉政即尝奏陈,以谓先帝听用王安石,近世罕比。然当时大臣异论者不一,终不斥逐者,盖恐上下之人与安石为一,则人主于民事有所不得闻矣。此何可忽也!……愿陛下以先帝御安石之术为意。(41)

按照这一逻辑,允许上下之人持有“异论”,是为避免“人主于民事有所不得闻”。

尽管如此,广开言路在宋代并非自然而然、顺理成章。政争中控制言路,封锁消息;灾伤时“递相蒙蔽,不以上闻”;(42)日常事务中大事化小,敷衍应对……利益驱动使得官员们瞒报虚报的动力从来不曾缺乏;君王态度的好恶,更成为群僚窥伺的焦点。围绕言路通塞问题,朝廷之上始终呈现着拉锯战般的状态。元符三年(1100),面对登极伊始的徽宗,目睹多年朝政翻覆的晁说之带有几分激愤地说:

言路之通塞,岂一夫独鸣之力哉!臣愿陛下询诸廷之臣,其由谏诤而进者几人,其以面折庭诤称者几人,其博古今、达治体、善议论者几人,其骨鲠谅直、不反覆变改者又几人?(43)

南宋初建,被召为宰相的李纲,回顾北宋末年的情形,也指出:“靖康间虽号开言路,然议论鲠峭者皆远贬,其实塞之也。”(44)

(三)广植“耳目”的努力

信息征集背后,是控制效力的问题。无论从君主还是朝廷的角度,掌控信息来源都是严峻的挑战。以朝廷君王为体,“耳目”作为视听的器官与途径,成为与信息沟通分不开的关键词。广植耳目成为“明目达聪”的重要方式,即仁宗所说“善治之主不自任其聪明,以天下耳目为视听”。(45)

不仅“台谏给舍皆耳目之任”,(46)执政、侍从、讲读官与京都长官等,都被视为帝王耳目。元祐三年(1088),时任翰林学士兼侍读的苏轼,苦口婆心地提醒太皇太后与哲宗:

自祖宗以来,除委任执政外,仍以侍从近臣为耳目,请间论事殆无虚日。今自垂帘以来,除执政、台谏、开封尹外,更无人得对。惟有迩英讲读,犹获亲近清光,若复瘖默不言,则是耳目殆废。(47)

两年之后,苏辙陈诉本朝故事说:

每当视朝,上有丞弼朝夕奏事,下有台谏更迭进见;内有两省、侍从、诸司官长以事奏禀,外有监司、郡守、走马承受辞见入奏。凡所以为上耳目者,其众如此。然至于事有壅蔽,犹或不免。(48)

除台谏外,兄弟二人先后列举了宰执、在内两省、侍从、诸司官长,在外监司、郡守、走马承受等众多的君主耳目。这些耳目,遍布朝廷、地方。

“耳目”服务的对象不言而喻。当政者都利用耳目,也控制耳目。宋人会在章奏中提醒皇帝,言路乃圣上耳目之官,不能作执政鹰犬之用。(49)实际上,言路不仅可能是执政鹰犬,更是君主鹰犬,挟主上之势纵威逞虐,攻击不肯驯顺之人。宋代党禁等政治整肃中,此类事例颇多。君主不愿意直接出面罢斥臣下时,也会诱使台谏官上言。英宗授意傅尧俞弹劾蔡襄、哲宗授意陈次升再劾章惇,(50)尽管并未如愿,仍可看出,言路的作用绝非限止于“耳目”,帝王意欲用作喉舌、鹰犬。而此类作用的强化,必然会打破君主—行政体制—监察体制之间的制衡关系,(51)使制度沦为权势意志的附庸。

南宋蔡戡曾经说,“夫监司者,号为外台,耳目之寄”;(52)其沟通内外的功能,不仅在于入奏之际。来自地方路级监司、州郡长贰的上报讯息,对于地方事务、地方官员“访察”、“体量”的消息呈递,都是事实上的言路。官方的民政系统、巡视、探报、邮递进奏,都围绕信息上传下达而有所建设。

帝王御用的“耳目”,并不限于体制之内、“言路”之上的正规职任。“掌宫城出入之禁令”(53)的皇城司,“每遣人伺察公事,民间细务一例以闻”,(54)以致被呼为“察子”。(55)仁宗年间,臣僚进奏称,“皇城司在内中最为繁剧,祖宗任为耳目之司”。(56)宦官入内内侍省,“通侍禁中,役服亵近”,(57)亦会通进讯息。仁宗曾问入内内侍省都知王守忠,

曰:“卿出入中外,闻有甚议论?”守忠曰:“皆言陛下仁慈圣德;但朝廷好官美职及清要差遣,皆是两府亲旧方得进用,陛下不曾拔擢一孤寒之臣置于清近。又曰天下事皆由宰相,陛下不得自专。”上默然良久。(58)

在宫廷中“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以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的御药院,(59)搜讨进呈消息、沟通内外,(60)“素号最亲密者”。(61)此外,太祖太宗朝信用的史珪、丁德裕、柴禹锡、赵镕等军校亲随、藩府旧僚,伺察外事,侦人阴私,也被用作耳目之职、鹰犬之任。孝宗朝,士大夫曾强烈批评皇帝对侧近佞臣的宠遇,事实上,这正与他对此类私人消息渠道的倚信有关。

历代都有许多敏感信息是靠正式体制之外的方式,靠皇帝“私人”打探传递的。貌似繁复重叠的信息来源各有其特殊意义。这些讯息通常不经正式途径,不公之于众,类似清代的秘密奏折,是皇帝个人的“直通”信息渠道。这类情形之所以在宋代被视为正常,如苏辙所说:

盖人君居高宅深,其势易与臣下隔绝。若不务广耳目,则不闻外事,无以豫知祸福之原。(62)

“广耳目”以“闻外事”,随其意旨拓宽信息来源,看上去是人君特有的地位优势;而实际上,“居高宅深”决定着他们在信息获取中根本性的劣势,也迫使他们多方寻求获得外情的机会。

(四)召对咨访与经筵赐坐

从面对面“询访”与“进言”的角度来看,宋代的百官转对轮对无疑是富有特色的制度。参与转对轮对者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言官”,这种进言的途径在宋代亦不被直接归为“言路”;但其议政意义却不容小觑。学界对此已有不少研究,(63)本文不赘。在常程制度之外,宋代君王与臣僚的面谈,也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就帝王而言,侍从近臣皆系亲擢,“时赐召对,从容讲论,以尽下情”(64)理应是常态,时间、场合亦不受限制。但君臣之间“从容讲论”的情形,显然并非普遍。从留至目前的材料来看,北宋的太祖、太宗、神宗,南宋的孝宗、理宗等,与臣僚直接讲论较多;谈话的对象,包括宰辅之外的切近臣僚。政事得失、外廷是非、民间情伪……凡皇帝牵念系怀而在庙堂之上未便公开从容议论之事,往往利用各类机会探询。宰辅重臣无不关注这些对话内容,对话者通常也有所记录,以便留此存照。

孝宗赵眘,是南宋历史上最为注意君臣沟通的帝王。不仅正式上朝理政与臣属直接对话,晚间也会个别宣召咨访。(65)胡铨绍兴年间因力主抗金被贬,孝宗即位后召回。在其《经筵玉音问答》中,详悉记载了隆兴元年(1163)五月三日晚“侍上于后殿之内閤”的情形。孝宗优渥礼遇,嘱其修订答金人书稿,当晚赐酒宴唱曲词,谈话直至凌晨。次日胡铨对朋友称,有“归自天上”之感。(66)乾道年间,胡铨再以侍讲夜对,孝宗嘱咐他说:“卿直谅,四海所知,且留经筵。事无大小,皆以告朕。”(67)反复叮咛,让人感觉到君王心中难以排解的隐忧。翰林侍读学士刘章夜对时,

上(孝宗)从容问曰:“闻卿监中有人笑朕所为者。”公初不知端倪,徐对曰:“圣主所为,人安敢笑!若议论不同,则恐有之。”上意顿解,亦曰:“止是议论不同耳。”(68)

对于信息阻滞的警惕,对于外朝讥笑的担心,成为孝宗“访问不倦”的动力。楼钥在为其舅父汪大猷写的行状中,说到汪大猷乾道年间兼权给事中时,君臣间“造膝启沃”的情形:

孝宗厉精民事,访问不倦。宿直玉堂,夜宣对选德殿,赐坐,从容导公使言。……公首以一言移主意。自尔每遇夜对,上多访以时事。尝曰:“卿为侍从,天下之事无所不当论。朕每厌宦官女子之言,思与卿等款语,正欲知朝政阙失、民情利病,苟有所闻,可极论之。”公悉进所欲陈者,奏对明白,曲尽情伪,上多耸听而行之。(69)

君王对于政务的急切,对于臣僚的赏识及笼络,产生了明显的回馈效应。理宗朝,吴泳曾经回顾孝宗“故事”,不无渲染地说:

故事,禁从讲读官及掌制学士更直递宿,以备咨访。或问经史,或谈时事,或访人才,或及宰执所奏,凡所蕴蓄靡不倾尽。……恩意浃密则就澄碧殿锡燕,职业修饬则上清华阁赐诗,从容造膝过于南衙面陈,先事献言加于路朝显谏。(70)

当时的兵部尚书宇文价、中书舍人陈骙、直学士倪思、侍讲金安节、马骐、侍御史周操等人,都曾经在夜对时就朝政提出建议。由于君王特示宠渥,场合比较随意,彼此态度放松,对话也相对从容深入。当时即有人援引李贺的诗句,称进言者“帝前动笏移南山”。(71)尽管如此,对话中的引导者显然是君主,君主意旨所向,常在臣僚观察揣摩之中。

宋代的经筵讲读,也是君臣沟通的机会。(72)讲读官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言官”,但经筵进读完毕后,通常“复坐赐汤而从容焉”。(73)真宗咸平时,置翰林侍读侍讲学士,“日给尚食珍馔,夜则迭宿,多召对询访,或至中夕焉”,(74)利用此类机会“亲近老成”。杨亿在杨徽之的行状中描述讲读时的情景,说:

执经待问,前席畴咨。上从容言天下事甚众,借筯之画莫非沃心,更仆之谈或至移晷。然奏稿多削,温树不言,其慎密也如此。(75)

看来君臣之间的谈话内容既深且广,有涉机密者。

其后的君主,也经常利用经筵之机询访讲读官员的意见。宝元年间,李淑在经筵,仁宗皇帝即“访以进士诗赋策论先后,俾以故事对”。(76)南宋建炎时,高宗接受翰林学士朱胜非的建议,允许侍读官“读毕具札子奏陈”。(77)光宗时,黄度进言,“乞令侍从讲读官反覆议论治忽所系”。(78)淳祐年间徐元杰在经筵讲读《论语》,赐茶之后,理宗与其一番对话,君臣之间的问答往复达47次之多。(79)

司马光的《手录》中,保留着他与宋神宗谈话的原始记录。熙宁元年至三年,司马光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知审官院,在迩英阁为神宗讲授《资治通鉴》。课后,神宗经常征询他对于朝廷事务的意见,不仅问及擢用台谏州县官、赈灾、郊赉等事,也常问及对于新法乃至对当政诸臣的意见,甚至“历问群臣”,询问“朝廷每更一事,举朝汹汹,何也”;司马光应对无所顾忌,甚至当面指教皇帝说:

此等细事皆有司之职所当讲求,不足以烦圣虑。陛下但当择人而任之,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乃陛下职耳。(80)

有学者认为“他们之间的谈话十分坦率、诚恳,简直像朋友一样”。(81)

南宋后期留至今日的相关材料更多。目前存世的曹彦约《昌谷集》、真德秀《西山集》、魏了翁《鹤山集》、刘克庄《后村集》、徐元杰《楳野集》、姚勉《雪坡集》等,记录了大量的君臣对话,场景栩栩如生。即如真德秀文集中,不仅有任职地方时的章奏,有应诏所上封事,也有面对君主直接上呈的上殿奏札、轮对奏札、内引札子、直前奏事札子、朝辞奏事札子、召还上殿奏札,更有与皇帝对话的记录(如“得圣语申省状”、“得圣语申后省状”、“奏对手记”等)。对话时,包括前线战事、敌使礼仪、地方安危、官员选任、财用窘困、军籍虚额、福建盐法、楮币得失,乃至诚意正心等等,都在君臣议题之中。端平初,真德秀在讲筵进读四书章句并进呈故事,随后理宗问及与蒙古议和事:

赐茶毕,上问“虏人议和未可轻信”,奏曰:“臣适尝言之矣。”李侍御奏:“臣得杨恢书,云在襄阳闻虏酋元不晓‘和’字,只是要人投拜,而其臣下乃将投拜之语改为讲和。”其说颇详。上然之。奏云:“朝见一节如何?”上曰:“且候使人到来商量,待从吉后引见。”李奏:“虏兵已取蔡了,忽然都去;攻息方急,亦忽然都去;其情叵测。”奏云:“此臣所谓鸷鸟将击之形也。”遂退。(82)

这些对话,明显体现出身居九重的帝王之深切忧虑。当时的经筵讲读,似乎并非君臣着意的重点,反而是读毕之后的赐茶对谈,才反映出皇帝关注的重心,也是讲读臣僚期待进言的时分。

二、端点与关节:滞碍的关键

在帝制社会中,帝王显然高居于权力顶端,制度设计、人事安排、官员驱策,无不围绕这一核心构成。而正因其处于“顶端”,相对明智的帝王自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政治上的独尊,并不能保证充分的知情与驾御。信息通进的路径不断增加,技术手段愈益多样,投注的心思缜密繁复,但沟通中阻滞仍旧,渠道通塞不常。

进言渠道的延展卯合方式,大体上契合于帝国时期的行政与信息网络。(83)网络中的次第关节控御着开闭的可能,位于不同位置的言者,有活动有顾忌,从中亦可观察到当时的政治秩序与权力格局。南宋程珌曾说,“今天下利害所当施置罢行者,人皆能言之;所患者在于其言未必上闻,闻之未必下行耳”。(84)前一“未必”,滞碍出在言路关节,九重之内的君主最终获取的信息,实际上是次第筛选的结果;而后一“未必”,则显示出君主的态度与抉择。这里需要关注的是,这“筛选”与君主态度是否相关,渠道自下向上的滞碍究竟如何形成。

(一)制度与人事

王安石在为《周礼义》所作序言中,说“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85)也就是说,制度规定与人事操作二者密不可分。这里的“人事”,是指人的主观作用,包括君主的意向,官员对君主旨意的领略、对朝廷趋向的忖测,以及官场交际网络对于制度的影响。进言制度是否能够按照设想实施,除去必要的机会安排与技术手段外,起作用的重要因素,是官员面对可能的效果与风险之考虑;更有许多情况下的制度变异失灵,并非由于贪鄙者作弊、怠惰者失职,而是朝廷政治取向、官僚层级操控下的必然结果。

朝廷能够得到的信息,显然并非完全;在很多情形下,也并非真实。考虑到信息上达带来的效应,各层官署、官僚从来不乏欺瞒的动力。例如,财物账目稽违侵隐;(86)“内外之官虽有课历,率无实状”;(87)“法出奸生,令下诈起”;(88)各级官员利害相关,上司巡视,下级“刷牒”,因而“检按失实”。(89)军机要事,同样有此类情形。韩侂胄北伐前派陈景俊使金,本为审敌虚实,金人强硬告诫“不宜败好”,陈自强却窥探上峰意志,“戒使勿言”。(90)

平田茂树在《宋代的言路》一文中,曾经讨论以言路官为中心形成的政治势力作为“政治促进者”的作用,他认为“几乎可以明确以宰相、言路官为政治之两极,以两者的结合为核心形成的元祐时代政治结构”。(91)这两极之间的互动,确实是值得关注的问题。研究者通常注意到宋代台谏对于宰相的牵制,而所谓牵制,从来都不是单方单向的。宋人对庆历、元祐的言路评价甚高,回顾本朝故事会说“本朝给舍台谏,庆历元祐时实赖其力”。(92)而求诸史事,欧阳修庆历时批评“朝廷欲人不知以塞言路”,“聋瞽群听,杜塞人口”;(93)元祐年间苏辙更说:“今陛下深处帷幄,耳目至少”,“惟有台谏数人”却“又听执政得自选择,不公选正人而用之”。(94)如此看来,言路官得以独立进言的机会,即便庆历、元祐也非寻常;言路受到干预限制、政治运行“不正常”的状态,帝制时期反而属于常态。

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时任敕令所删定官的陆九渊在轮对时,精心准备了五份奏札,阐述个人建议,其中直截了当地批评孝宗:

(陛下)临御二十余年,未有(唐)太宗数年之效。版图未归,仇耻未复,生聚教训之实可为寒心。(95)

进言之时,君臣之间有从容的对话,陆九渊感觉甚好。后来他对友人说:

去腊面对,颇得尽所怀。天语甚详,反复之间不敢不自尽。至于遇合,所不敢必,是有天命,非人所能与也。(96)

两年之后的十一月,陆九渊又近转对之日,忽被改命为将作监丞,因而失去了面奏的机会。对于此事,陆九渊自己后来说:

某去冬距对班数日,忽有匠丞之除。王给事遂见缴。既而闻之,有谓吾将发其为首相爪牙者,故皇惧为此,抑可怜也。(97)

预先将可能不利于己的进言者调离,恰恰是当政者密切关注既往信息,予以及时反应的结果,通向君主的信息链条由此阻断。正如南宋史家李心传在其《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百官转对”条所说:

士大夫不为大臣所喜者,往往俟其对班将至,预徙它官。至有立朝踰年而不得见上者。盖轮其官而不轮其人,此立法之弊。(98)

执掌朝政“大臣”的这种做法,利用了制度法规的漏洞,手段颇为高明。某些骨鲠敢言的臣僚因此失去了面奏机会,而当政者刻意壅蔽的努力,却被遮掩在制度如常、轮对依旧的表象背后。

(二)“玉音”与“玉色”

谈及信息的“壅蔽”,不能只将问题归咎于逐级官僚。“防范壅蔽”说法的潜在前提,显然预设君主和朝廷是真正希望了解各类实情的——无论“信息”带来的是喜是忧。但事实上,君主与朝廷的执政倾向,可能助成或者说导致了某些实情的滞碍乃至隐瞒。宋人文集、笔记中,有大量关于君主言谈(“玉音”、“圣语”)、神情(“玉色”)的细致描述,反映出臣僚的小心观望。

早在建隆三年(962)二月,太祖就曾表示“渴听谠言,庶臻治道”,要求百官“无以逆鳞为惧”。(99)真宗天禧元年二月的诏书中,也明确表示,谏官奏论、宪臣弹举时,“虽言有过当,必示曲全”;并且安抚群僚说:“是为不讳之朝,岂有犯颜之虑。”(100)这样的说法,被包拯、刘随、陈次升等人多次征引,称颂的同时,是希望“圣朝广开言路,激昂士气,不以人言失当为虑,而患在人之不言也”。(101)

“言路通塞,天下治乱系焉。”(102)多数情况下,君主出于对信息的关注、对舆论风向的在意,会表示容受意见的姿态;但对臣僚影响更为直接的,显然是姿态背后君主对于进言的实际态度。征诸史实,即便勤政如太宗者,当田锡任职谏垣时,也在其章奏《上太宗论军国要机朝廷大体》中批评说,今来谏官寂无声影,御史不敢弹奏,给事中不敢封还,“给谏既不敢违上旨,遗补又不敢贡直言”;中书舍人于起居之日,“但见其随班而进,拜舞而回,未尝见陛下召之与言,未尝闻陛下访之以事”。(103)仁宗朝的谏官也曾批评“陛下虽喜闻谏争,然考其施用,其实无几”。(104)

君主初政或是政策调整之际,常有“诏求直言”之举。元符末年,徽宗即位,下诏求言,而“时上书及廷试直言者俱得罪。京师有谑词云:‘当初亲下求言诏,引得都来胡道。人人招是骆宾王,并洛阳年少。”(105)政治取向逆转导致的高层态度翻覆,不仅在当时直接阻塞了言路,而且示后来者以忌讳。

军政情势紧张时,君王对于信息的焦虑更为突出。但这种渴求并不等于对进言内容、通进渠道的真正重视。靖康年间,金军围困开封,钦宗“屡下求言之诏,事稍缓,则复沮抑言者。故当时有‘城门闭,言路开;城门开,言路闭’之谚”。(106)一“开”一“闭”的状态,活脱勾勒出君王面对言路的复杂抉择。

孝宗朝是政治相对清明的阶段。乾道初,针对中书舍人洪适的缴奏,孝宗明确表示:“如有出自朕意,事不可行者,卿但缴来。”(107)而时至淳熙,罗点还是痛切地指出:

国无尽心瘁力之臣则事不济,今皆悦夫背公营私者矣;国无危言极论之臣则德不进,今皆悦夫偷合苟容者矣;国无仗节死义之臣则势不强,今皆悦夫全身远害者矣。(108)

光宗朝,秘书省著作郎卫泾批评“言路尚壅”,“听纳虽广,诚意不加,始悦而终违,面从而心拒”。(109)理宗时的殿中侍御史杜范批评皇帝“外有好谏之名,内有拒谏之实”,(110)表面崇奖台谏,实际阻抑直言。这正如刘子健先生在《南宋君主和言官》一文中指出的,南宋君主对于言官,除去控制之外,常用拖延敷衍的手段,或是调护、抑言奖身,虚伪应付;意欲利用言官名望,却不听从合理主张,结果是上下相蒙,人心涣散。(111)

帝制时期,尽管有对于信息渠道的建设,有对于纲纪制度的强调,但归根结底,纪纲“总于人主之威权”。(112)言路为人主所需,其“建设”必定要服从人主与官方的期待;言路既无法超越君主威权,“独立”言事、“开广”范围,必定有其限制。南宋后期,吕中在讨论台谏职任轻重时,指出差异的关键在于“以天下之威权为纪纲”,还是“以言者之风采为纪纲”。(113)

统治者历来警惕言路批评“过度”,更不容其站到君王意志的对立面。台谏官员常有畏葸避事者,不敢“论天下第一事”,而“姑言其次”,藉以塞责。(114)言官“沽名”、“陵犯”,皆涉大忌。仁宗亲口告诫御史中丞王拱辰说:“言事官第自举职,勿以朝廷未行为沮己,而轻去以沽名。”(115)绍兴八年宋金议和,枢密院编修官胡铨等人出面抗议,朝廷下诏严厉指责说:

初投匦而未出,已誊稿而四传。导倡陵犯之风,阴怀劫持之计。倘诚心于体国,但合输忠;惟专意于取名,故兹眩众。(116)

引惹高宗、秦桧不满的原因,既是胡铨对和议的抵制,也是由于文稿四传,导致“陵犯之风”,触犯了朝廷忌讳。孝宗历来被认为是励精图治的君主,但他对于“议论群起”的警惕,与高宗如出一辙。隆兴元年,时任中书舍人的周必大、给事中金安节,因论列近臣龙大渊、曾觌等,被宰相呼召至都堂,

宣示御札,大略谓给舍论大渊等,并为人鼓惑,议论群起,在太上时岂敢如此。(117)

就统治者看来,即便需要“言路”,这进言的路径也只能是通向他们一端;若有溢出,则被认为是鼓惑眩众。这种戒惕,较之“壅蔽”,毋宁说更为切近肌肤,刻骨铭心。

言事禀承上司意图、人主风旨,本是台谏之戒忌。宋高宗曾经告诫张九成,台谏不可承宰相风旨;九成回答说:“以臣观之,非特不可承宰相风旨,亦不可承人主风旨。”(118)而事实上,御史“承望要人风指,阴为之用”的情形十分普遍,(119)台谏往往“取旨言事”。(120)在宋代史料中,常会看到官员由于“领会”上意、“体恤”上情而刻意迎合,乃至隐瞒实情的做法。朱熹曾经说:

今日言事官欲论一事一人,皆先探上意如何,方进文字。(121)

逢迎谄佞、畏缩不言之例皆非鲜见。更可喟叹的是,一些忠于职守的官员,也会出于避免朝廷困扰的立场,倾向于回避实情。哲宗元祐中地方财政吃紧,朝廷派员调查,范祖禹出面反对:

臣伏见近遣户部郎官往京西会计转运司财用出入之数。自来诸路每告乏,朝廷详酌应副,其余则责办于外计。今既遣郎官会计,必见阙少实数。若其数不多,则朝廷可以应副;若其数浩大,不知朝廷能尽应副邪?(122)

他主张让地方自行处理,朝廷不宜过问“实数”,以免面对实际窘困带来尴尬。

乾道时江西水灾,孝宗全不知情,事后追问,参政蒋芾解释说:

州县所以不敢申,恐朝廷或不乐闻。闻今陛下询访民间疾苦,焦劳形于玉色,谁敢隐匿!(123)

这就是说,在众多消息之中,地方官员选择“上传”的内容,取决于他们对君主“玉色”及朝廷态度的揣摩。这种对于“玉色”、“玉音”的小心观察与测度,记载中比比皆是。凡当奏闻之事引惹“上变色不悦”时,通常“同列皆止之”。(124)真德秀在《讲筵进读手记》中,曾经记录下他读“汉成帝荒淫一节”时,对于理宗态度的观察:“敷陈之间语颇峻切,仰瞻玉色略无少忤。”(125)而遇到皇帝“玉音峻厉”、“玉色怫然”(126)之际,则少有敢于坚持进言的官员。

这种情形不能简单归结于官员个人素质问题,而是由制度周边的整体氛围、由深入脊髓的“奉上”、“唯上”文化所导致。尽管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制度设计的核心、官员取舍的依据、冲突周旋的落脚,却是效忠君主,顺从上峰。这是官僚文化根深蒂固的选择倾向。

余论:信息通塞与“制度文化”

信息渠道的路向、制度的针对性及运作形式,显然受到政治局势左右。宋代日常治理体系下有百官转对轮对,有给舍台谏进言、监司郡守禀报,庆历熙宁等变法活动期间则会集中出现成规模的按察巡视,不同方式并存互补。而信息的通达与否,并不仅仅在于是否有相应的输送呈递渠道;即便渠道设置周全,亦不意味着信息沟通流畅。(127)

一般说来,高踞于臣民之上的“人君”,明白居高宅深的不利,开广言路是其延展视听的重要手段;当政宰辅亦须了解内外信息,以便施政。有关“直言朝廷阙失”的表态及相应规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但从现实中,我们看到,宋代既有“养臣下敢言之气”的呼吁,(128)也有对言者“沽名卖直”的反感;既有敢批逆鳞而得青睐的事例,也有言事忤旨谴谪贬斥的情形;既有“谏官御史为陛下耳目,执政为股肱;股肱耳目必相为用”的说法,也有“言事者数与大臣异议去”的状况;(129)既有“明目张胆”的危言正论,也有专意迎合的欺瞒诞谩;帝王与朝廷,既为信息焦虑,又惧怕面对“不乐闻”的现实……凡此种种,构成了一幅幅盘根错节的万象图。

信息渠道本身无所谓“通”“塞”,造成通塞的是其中发挥作用的“人事”。渠道不畅、信息不实,当然与国家的实际能力有关,既有技术层面的原因,例如交通条件差、讯息收集传递不便等;也有措置安排的原因,例如言者得知讯息的途径有限、处理人手数量资质不足等。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纵横交错的等级体制下,渠道层级的接卯处或曰权力枢纽处,都是信息的筛选流失处。

本文讨论的“言路”活动,涉及各层级官员对态势消息的解读、对政策方针的建议。其中传递的信息,通常经过筛选提炼加工,以供决策。构成这一路径的诸多环节上,少有原始消息,多是经由处理的信息;既有信息收集迟滞片面、缺漏模糊带来的影响,又是特定制度环境下官员主观抉择造成的结果。言路的阻滞、信息的扭曲,往往并非出于忽视,反而出于官员对其重要性的体认;不仅来自权相佞臣,也来自顾及仕宦前途的各层级官员。庸散不职者、作伪蒙蔽者、奉承逢迎者,无不在信息申报选择上下功夫。判断抉择与官员追求相关,仕途生涯的选拔任免虽有规矩准绳,而长官举荐、君相赏识无疑起着关键作用;前程既然操控在上,规避个人风险自然要向上窥伺。

有关言路的规定,提供着施行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事态的走势;而施行的实态,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设计者通常希望制度便于把控,而任何制度一经推出,其弹性空间,其内在罅隙,都会在施行过程中逐次显现,其溢出效应与潜在风险可能是制度推出者始料不及的。史籍记载所呈现的,往往是被当作“国家之典法”被记录的应然状态,希望以此“垂劝戒、示后世”。(130)我们不能仅依据条目规定及二三范例,就认为制度实施有效;同时,也不能因为制度变形扭曲,就以“具文”一语草率交代。制度实施的“万象图”,应该说与环绕制度的政治文化氛围直接相关。

环绕制度的政治文化氛围,或可径称为“制度文化”。(131)笔者所谓“制度文化”,不是单纯指特定时代创制的规范体系,而是指影响制度实施的环境,指多种因素互动积淀产生的综合状态。观察制度文化,不能忽视制度设计者、执行者、干预者、漠视者、抵制者的意识、态度、行为与周旋互动。朝廷意志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围绕言路有着不同的认知与多方实践。张力与转圜的结果,可能深化制度的影响力,可能消解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也可能导致制度的更新。从这一角度,或许能观察到影响制度走向的多种因素。一方面,特定制度的实施会影响到文化的趋向,制度上包容言者,台谏才会养成“元气”;另一方面,制度也为“制度文化”所包裹,例如对于进言利害的认知、进言者的声望、纳言者的公信力、以往进言的影响等因素,都左右着制度的预期和运行的结果。制度文化可以说是一种弥漫性的政治生态环境,浸润渗透于制度之中,影响着制度的生成及其活动方式。纵观历史上的各个时期,几乎没有任何制度按照其设计模式原样施行;调整修正甚至于变异走形,大致是其常态。或许可以说,制度面临的生态环境,决定着制度实施的基本前景。真正有意义的问题,不在于当时是否制订过相关的制度,而是被称作“制度”的那套规则和程序,在现实中如何实践并且发挥作用;当时的官僚体系如何执行(或曰对待)这套制度,当时的社会人群如何感知这套“制度”。

中国古代的制度文化显然是与官场文化交叉迭合的。“官场”是制度相关者集中活动的场合,是官僚文化存在的载体和基本空间。与官僚制度、官僚生存状态相关的惯例习俗、潜在规则,其特有的能量气息、风气的浸染与传播方式,都体现出官场作为“场”的辐射及感应特征。

信息制度的建设,无疑是政治权衡的结果;利害取舍、轻重缓急,取决于判断与抉择。制度注重程序,而许多背离流程的逆向措置,可能被包装在顺势的外表中。即便被认为成功的制度,其路径中亦可能有诸多变形,可能看上去端点与初衷形似,也可能勉强达致表面目标而伤及深层。有些看似被制度“防范”的做法,事实上可能是体制习用而不可或缺的运行方式。对于某些制度的“空转”,观察者批评其“空”,体制内注重其“转”;今天的研究者批评其渠道不畅,当年的操控者在意这系统格套俱在,可供驱使。

官方“言路”的节点留有层级式的阀门,掌握开关者,既有不肯尽职甚至刻意壅蔽者,也有忠于体制小心行事者。即便是后者,对于节门启闭的方式程度无疑也需要斟酌,除去触逆鳞带来的风险之外,上下之间失察不报是风险,打破安宁平衡同样是风险。其间深层的考虑往往在于预期的“政治秩序”(尽管实际上可能带来民情不安甚至社会动荡);而这些判断与抉择,正与抉择者身处的制度文化环境相关。

进言事,从来被认为是“朝政之大者”。(132)宋廷有关言路建设的意向不乏清晰表述,但作为加强专制皇权的手段,这“建设”的指向性十分明显。言路承载着言论开放与意见进呈的特定方式,是士大夫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但根本上讲,其运行从属于政权的需求。研究者会注意到,宋代官员的进言活动及其效应,有明显的运行曲线,其波峰高下与政治生态环境密切相关。(133)当轴者关切的,主要是控御的维系及朝政的安宁;作为言路及其延展,如给舍台谏之封驳进言,轮对、经筵等君臣对话机会,按察、体量等信息搜讨途径,节门启闭、开放程度,都被制约在这一限度之内。有制有度,这正是“制度”一语的另一方面意义所在。


注释:

①参见朱瑞熙:《决策的依据和信息传递渠道》,《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02—121页;平田茂树:《宋代政治结构试论——以“对”和“议”为线索》,《宋代政治结构研究》,林松涛、朱刚等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61—189页;邓小南主编:《政绩考察与信息渠道》,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②参见邓小南:《宋代信息渠道举隅:以宋廷对地方政绩的考察为例》,《历史研究》2008年第3期。

③参见《苏轼文集》卷53《与王元直二首(黄州)》,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587页;赵彦卫撰:《云麓漫钞》卷14引李清照:《上韩公枢密诗》“只乞乡关新信息”,傅根清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46页;王庭珪:《卢溪先生文集》卷16《辰州僻远乙亥十二月方闻秦太师病忽蒙恩自便始知其死作诗悲之》,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影印本,第34册,第593页下栏b—594页上栏a;《杨万里集笺校》卷36《寄陆务观》,辛更儒笺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866页;等等。

④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中,朱瑞熙先生专门辟出“决策的依据和信息传递渠道”一节,对此予以讨论。(第102—121页)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282,熙宁十年五月辛未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918页。

⑥李焘:《长编》卷342,元丰七年正月辛亥条,第8222—8223页。

⑦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81,靖康二年(1127)二月十八日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609页下栏b。

⑧范祖禹:《太史范公文集》卷22《转对条上四事状》,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24册,第276页下栏b。

⑨参见邓小南:《关于宋代政绩考察中的“实迹”:要求与现实》,《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8—132页。

⑩晁说之:《嵩山文集》卷1《元符三年应诏封事》,《四部丛刊》续编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第41叶b。

(11)吴兢:《贞观政要》卷1《君道》,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页。

(12)北宋中期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之《魏徵传》(卷97,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869页)中,此处表述作“君能兼听,则奸人不得壅蔽,而下情通矣”。从“贵臣”到“奸人”,显然是有意的更动:从道德判断上看,是缩小了圈子,划定了范围;从人员层次上看,不再限于“贵臣”,则扩大了警惕的对象面。

(13)袁燮:《絜斋集》卷12《签书枢密院事罗公(点)行状》,《丛书集成》初编排印聚珍版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89页。

(14)张端义:《贵耳集》卷中“古今治天下各有所尚”,《丛书集成》初编影印津逮秘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1页下。

(15)《欧阳修全集》卷2《古诗·镇阳读书》,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5页。

(16)楼钥:《攻媿集》卷31《荐沈端叔王度札子》,《丛书集成》初编排印聚珍版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18页。

(17)《宋史》卷173《食货志·总序》,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157页。

(18)吕中:《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卷22《徽宗皇帝》“小人创御笔之令”,张其凡、白晓霞整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72页。

(19)有关宋代多层多途的信息处理机制,参见鄧小南:《多面的な政治業績調查と宋代の情報处理システム》,平田茂樹等編:《宋代社会の空間とコミユ二ケーション》,東京:汲古書院,2006年,第97—130頁。

(20)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18《应诏封事》,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758页下栏b。

(21)《宋史》卷282《李沆传》,第9540页。

(22)《宋史》卷348《赵遹传》,第11045页。

(23)《苏轼文集》卷36《司马温公行状》,第487页。有关宋代侍从官员的范围,可参见王宇:《试论宋代“侍从”内涵与外延的变化》,《浙江学刊》2011年第2期;张祎:《宋代侍从官的范围及相关概念》,《国学研究》第34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24)赵升编:《朝野类要》卷2《称谓》,王瑞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8页。

(25)参见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刁忠民:《宋代台谏制度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虞云国:《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对于言路上信息的来源、相关机构设置、言路官的选任及考核等问题,亦可参见这几部著述。

(26)参见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3之55,崇宁二年(1103)八月条,刘琳等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074页。

(27)《宋史》卷161《职官志(一)》,第3785页。

(28)谢维新编:《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20《给舍门》“给事中”引《神宗正史·职官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939册,第698页上栏a。

(29)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80引《宋续会要》,第2981页。

(30)高斯得:《耻堂存稿》卷2《经筵进讲故事》“七月二十八日进”,《丛书集成》初编排印聚珍版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8页。

(31)袁燮:《絜斋集》卷6《策问·封驳》,第71页。

(32)林駉、黄履翁编:《新笺决科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2“君权(揽权不必亲细务)”,台北:新兴书局,1970年,第994页。

(33)元丰改制后,谏官曾经分属中书、门下两省,“自中兴建炎间,诏谏院不隶两省”(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78引《宋续会要》,第2980页),恢复为独立的言事机构。

(34)林駉:《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6“谏垣”,台北:新兴书局,1970年,第814—815页。

(35)参见《资治通鉴》卷237,元和二年(807)十一月,李绛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7768页。

(36)洪迈:《容斋随笔》卷13《谏说之难》,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65页。

(37)《资治通鉴》卷192,武德九年(626)末,第6142页。

(38)林駉:《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6“谏垣”,第815页。

(39)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18《应诏封事·贴黄》,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754页下栏a。

(40)李焘:《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壬辰条,第5169页。

(41)李焘:《长编》卷488,绍圣四年五月,曾布语,第11581—11582页。

(42)张田编:《包拯集》卷7《请差灾伤路分安抚》,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84页。

(43)晁说之:《嵩山文集》卷1《元符三年应诏封事》,第44叶a。

(44)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建炎元年(1127)六月甲子条,胡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72页。

(45)《宋大诏令集》卷194《政事(四七)》“诫约台谏诏”,司义祖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12页。

(46)李焘:《长编》卷489,绍圣四年七月甲寅条,曾布语,第11609页。

(47)李焘:《长编》卷414,元祐三年九月戊申条,第10057页。

(48)苏辙:《栾城集》卷45《论用台谏札子》,曾枣庄、马德富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995页。

(49)参见李焘:《长编》卷437,元祐五年正月己丑条,第10538页。

(50)参见《杨时集》卷11《语录·余杭所闻》,林海权校理,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324页;李焘:《长编》卷510,元符二年五月戊辰条,第12148页。

(51)王夫之鉴于明代亡国教训,曾经回溯宋代中叶的上书言事,愤懑批评“以赏劝言之害,较拒谏而尤烈”。(《读通鉴论》卷10,舒士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303页)

(52)蔡戡:《定斋集》卷2《乞选择监司奏状》,王德毅主编:《丛书集成续编》,台北:台湾新文丰出版社,1989年,第22页下栏a。

(53)《宋史》卷166《职官志(六)》“皇城司”,第3932页。

(54)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34之21,天禧元年(1017)八月十五日,第3860页。

(55)吴曾:《能改斋漫录》卷2《事始》“探事察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21页。

(56)李焘:《长编》卷162,庆历八年(1048)正月,第3913页。

(57)《宋史》卷166《职官志(六)》“入内内侍省”,第3939页。

(58)张纲:《华阳集》卷22《进故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1册,第135页下栏a。

(59)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19之13“御药院”引《两朝国史志》,第3553页。

(60)参见友永:《御薬院考》,《别府大学短期大学部紀要》第6号,1987年;程民生:《宋代御药院探秘》,《文史哲》2014年第6期。

(61)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6,绍兴十二年(1142)八月丙子条,第2755页。

(62)李焘:《长编》卷448,元祐五年九月丁卯条,苏辙语,第10767页。

(63)例如平田茂树:《宋代政治结构试论——以“对”和“议”为线索》,《宋代政治结构研究》,第161—189页;陈晔:《北宋政情、政风下的转对制》,《史学月刊》2010年第11期;徐东升:《从转对、次对到轮对——宋代官员轮流奏对制度析论》,《厦门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第110—112页。

(64)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17《封事奏体八卦往来之用玩上下交济之理以尽下情(七月二日)》,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748页下栏a。

(65)相关情况参见王化雨:《宋朝的君臣夜对》,《四川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66)胡铨:《澹庵文集》卷2《经筵玉音问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7册,第25页下栏b—29页下栏b。

(67)周必大:《文忠集》卷30《资政殿学士赠通奉大夫胡忠简公神道碑》,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7册,第337页下栏b。

(68)楼钥:《攻媿集》卷77《跋刘资政游县学留题》,第1049页;《宋史》卷390《刘章传》,第11959页。

(69)楼钥:《攻媿集》卷88《汪公行状》,第1194页。

(70)吴泳:《鹤林集》卷19《论今日未及于孝宗者六事札子》,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6册,第181页上栏a—b。

(71)楼钥:《攻媿集》卷77《跋刘资政游县学留题》,第1049页。

(72)有关宋代经筵及经筵官人选等问题的研究,参见朱瑞熙:《宋朝经筵制度》,钱伯城主编:《中华文史论丛》第55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邹贺:《宋朝经筵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0年。

(73)邹浩:《道乡集》卷39《苏公行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1册,第522页下栏b。

(74)陈均编:《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6,咸平二年七月“置翰林侍读侍讲学士”条,许沛藻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20页。

(75)杨亿:《武夷新集》卷11《杨徽之行状》,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2册,第300页下栏a。

(76)《宋史》卷155《选举志(一)》,第3612页。

(77)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1,建炎元年十二月丙子条,第292页。绍兴十二年以后,秦桧把持朝政,“每除言路,必兼经筵”成为其控制进言途径的举措。参见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3《官制一》“祖宗时台谏不兼经筵”,徐规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716页。

(78)袁燮:《絜斋集》卷13《龙图阁学士通奉大夫尚书黄公行状》,第212页。

(79)参见徐元杰:《楳野集》卷1《进讲日记》“四月十二日进讲”,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83册,第667页上栏a—669页上栏a。

(80)参见司马光:《手录》“吕惠卿讲咸有一德录”,李裕民、佐竹靖彦编:《增广司马温公全集》卷1,东京:汲古书院,1993年,第27页下栏a;罗从彦:《遵尧录·司马光》,《罗豫章集》卷7,《丛书集成》初编排印正谊堂全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79页。

(81)李裕民:《司马光日记校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前言”,第11页。

(82)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8《讲筵进读手记(二十六日)》,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94页下栏a。

(83)有关宋廷与进言渠道相关的行政与信息网络设置,参见朱瑞熙:《决策的依据和信息传递渠道》,《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第101—121页;以及邓小南:《略谈宋代对于地方官员政绩之考察机制的形成》,《邓广铭九十华诞祝寿论文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39—247页;《“访闻”与“体量”:宋廷考察地方的路径举例》,《邓广铭教授百年诞辰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900—924页;《从“按察”看北宋制度的运行》,柳立言主编:《近世中国之变与不变》,台北:“中央研究院”,2013年,第53—104页。

(84)程珌:《洺水集》卷13《上执政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1册,第398页下栏b—399页上栏a。

(85)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84《周礼义序》,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13册,第695页上栏b。

(86)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0,绍兴三年十一月癸亥条,第1363页。

(87)庞籍:《上仁宗答诏论时政》,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46,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666页。

(88)张方平:《乐全先生文集》卷22《论点选河北强壮事》,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5册,第498页下栏b—499页上栏a。

(89)监司按察本路州县时,经常事先通知下属即将“按行”、“指摘”、“点检”的事由,号称“刷牒”。州县官吏接到通报,必然预先作好准备,这就为下级敷衍上级按察造成了方便。

(90)《宋史》卷394《陈自强传》,第12035页。

(91)平田茂树:《宋代的言路》,《宋代政治结构研究》,第67—75页。

(92)袁燮:《絜斋集》卷13《黄公(度)行状》,第219页。

(93)欧阳修:《上仁宗论台谏论列贵在事初》,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51《百官门》,第561页。

(94)苏辙:《栾城集》卷45《论用台谏札子》,第996页。

(95)《陆九渊集》卷18《删定官轮对札子》,钟哲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21页。

(96)《陆九渊集》卷7《与詹子南》,第96页。

(97)《陆九渊集》卷10《与李成之》,第129页。

(98)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9“百官转对”,第170页。

(99)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60之1,第4665页。

(100)刘随:《上仁宗缴进天禧诏书乞防泄漏》注文,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51,第556页;又见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3之51,第3068页。

(101)陈次升:《谠论集》卷1《上哲宗乞留正言孙谔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7册,第331页下栏a。

(102)彭龟年:《止堂集》卷1《论优迁台谏沮抑忠直之弊疏》,《丛书集成》初编排印聚珍版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页。

(103)田锡:《咸平集》卷1《上太宗论军国要机朝廷大体》,罗国威点校,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第12页。

(104)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55之7,至和二年(1055),知谏院范镇言,第4500页。

(105)龚明之:《中吴纪闻》卷5“陆彦猷”,孙菊园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12页。

(106)陈均编:《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30“靖康元年春正月朔诏求言”,第771—772页。

(107)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3之19,乾道元年(1165)五月一日条,第3037页。

(108)袁燮:《絜斋集》卷12《签书枢密院事罗公(点)行状》,第189页。

(109)卫泾:《后乐集》卷10《辛亥岁春雷雪应诏上封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9册,第603页下栏a。

(110)《宋史》卷407《杜范传》,第12282页。

(111)刘子健:《南宋君主和言官》,《两宋史研究汇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第11—19页。

(112)吕中:《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卷8《仁宗皇帝》“正纪纲 抑内降”,第171页。

(113)吕中:《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卷9《仁宗皇帝》“台谏”,第189页。

(114)《宋史》卷387《杜莘老传》,第11894页。

(115)《宋史》卷318《王拱辰传》,第10360页。

(116)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丙辰条,第2327页;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5“胡忠简上书”,王瑞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27页。

(117)参见周必大:《文忠集》卷165《归庐陵日记》、卷99《同金给事待罪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8册,第778页下栏b、75页上栏a。

(118)谢采伯:《密斋笔记》卷1“张子韶在经筵”,《丛书集成》初编排印琳琅秘室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页。

(119)《司马光集》卷76《太子太保庞公墓志铭》,李文泽、霞绍晖校点整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542页。

(120)《宋史》卷247《宗室·赵子崧传》,第8744页。

(121)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112《论官》,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733页。

(122)范祖禹:《太史范公文集》卷15《论封桩札子》,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24册,第237页下栏a—b。

(123)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68之127,乾道四年六月四日条,第8030页。

(124)高斯得:《耻堂存稿》卷2《经筵进讲故事》“七月二十三日进”,第27页。

(125)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18《讲筵进读手记(初八日)》,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95页上栏b。

(126)参见岳珂:《桯史》卷8“袁孚论事”、卷9“黑虎王医师(继先)”,吴企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89、109页;楼钥:《攻媿集》卷88《汪公行状》“玉色不悦”,第1198页。

(127)孔飞力针对清代“叫魂”事件,对于清政府“内部通讯体系”进行了分析,见《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社会学意义上的相关讨论,可参见周雪光:《运动型治理机制: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再思考》,《开放时代》2012年第9期。

(128)楼钥:《攻媿集》卷27《缴林大中辞免权吏部侍郎除直宝文阁与郡》,第382页。

(129)《宋史》卷311《吕公弼传》,第10213页。

(130)《欧阳修全集》卷111《论史馆日历状》,第1687页。

(131)柳立言对于“动态的法律文化”的界定与说明,参见《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中产之家的法律?》,《唐研究》第1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本节讨论受其启发。

(132)楼钥:《攻媿集》卷99《端明殿学士致仕赠资政殿学士黄公墓志铭》,第1390页;《宋史》卷393《黄裳传》作“朝廷之大者”。(第12005页)

(133)参见虞云国:《宋代政治生态视野下台谏监察信息渠道的通塞》,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菊生学术论坛:7至16世纪信息沟通与国家秩序”主题报告,北京,2017年11月4日。


项目成果: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科研基地项目“7—16世纪的信息沟通与国家秩序”(17JJD770001)阶段性成果。修订过程中得到北京大学历史系硕士生邴文彬、徐阳协助,谨致谢忱。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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