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安:因果模型与传递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227 次 更新时间:2021-10-2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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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安 (进入专栏)  

摘要: 刘易斯[1]中把因果定义为实际事件之间因果依赖的传递闭包,可以解决困扰规则性理论的诸多问题,但是也确证了因果是传递的。在随后的讨论中因果传递性的反例不断涌现,从而间接地否定了 刘易斯因果定义的合理性。 希区柯克[2] 提出了结构方程模型的因果理论(受([3], [4]) 工作的启发),他也认同通过反事实来理解因果,但和刘易斯不同,他引入了结构方程的工具来清晰地刻画具体的情形,并通过“活跃路径”来定义因果关系,他指出我们可以在不付出因果是传递性这个代价的情况之下,也可以合理地获得 刘易斯 因果定义的那些好处,而且还能够解决困扰他定义的那些反例。笔者试图证明所有用以反驳因果传递性的反例都存在一种潜在的概念偷换,并不构成对刘易斯因果理论的反驳,并给出反例说明希区柯克所自信的那些结构因果模型的优点,比如清晰地刻画具体的情形,也有其界限,在具体的问题讨论中也有其无法克服的“言不尽意”处。


关键词: 实际因果;反事实;结构方程;传递性问题


Abstract:  In Lewis[1], he defined causation as a transitive closure of causal dependence between actual events, which can solve many problems that plague regularity theory, but also confirms that causation is transitive. In the ensuing discussion, counterexamples of causal transitivity emerged, indirectly negating the rationality of Lewis' definition. Hitchcock [2] proposed the causal theory of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inspired by ([3],[4]), and he also agreed to understand causation through counterfactuals, but unlike Lewis, he introduced the structural equation tool is to clearly describe the specific situation and define the causal relationship through the “active route”. He points out that we can reasonably obtain the Lewis causal definition without paying the cost of causation's transitivity and the counterexamples that plagues his definition. The author tries to prove that there is a potential concept stealing of all counterexamples used to refute causal transitivity. It does not constitute a rebuttal to Lewis causal theory, and gives a counterexample to illustrate the advantages of Hitchcock's self-confidence structural causal models, such as clarity, which also boundaries. In the discussion of specific issues, there are also "unsatisfactory" places that it cannot overcome.


Key words: Actual Causation;  Counterfactuals; Structural Equation; Transitivity




一、导论

因果的传递性问题在实际因果的研究中是一个不断被讨论到的话题,认同者([5, p.215])对因果是传递的笃信不疑,认为“保留传递性是一个充分的因果分析的基本要求”,我们在日常推理和科学推理中,的确也是在不断的使用传递性来判定因果,本拉登煽动信徒发动圣战,信徒在公共场所发动自杀式袭击,我们似乎很自然的会把这次自杀式袭击的罪魁祸首认定是本拉登。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书中认为“在构成近代资本主义精神,乃至整个近代文化精神的诸基本要素之中,以「职业」概念为基础的理性行为这一要素,正是从基督教禁欲主义中产生出来的 — 这就是本文力图论证的观点。”在韦伯看来观念影响一个群体的行为,进而影响社会的进步,实际上韦伯的这本经典也是使用因果传递性的范例之一。而我们经常也会提及:大风起于青萍之末,这同样也是对因果传递性的一种笃信。


因果的传递性问题的讨论肇始于刘易斯[1],刘易斯 认为实际事件之间的因果依赖是因果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即可能存在没有因果依赖的因果,比如 前期先发制人(Early Preemption)就属于这样的情形[2]:杀手A和杀手B计划谋杀C,杀手B看到杀手A开枪就没有开枪,杀手A枪杀了C,但是如果杀手A不开枪,杀手B就会开枪,而他枪法神准,同样会杀死C。在这个情形中,我们很自然地认为杀手A开枪是C死亡的原因,但是杀手A开枪和C死亡之间并不存在因果依赖,因为就算杀手A不开枪,杀手B还是会开枪,C依然会死。刘易斯通过把因果定义为实际事件之间因果依赖的传递闭包而克服了上述的困难。比如在杀手A开枪和C死亡之间存在一个中间状态:子弹在从A飞往C的途中。所以杀手A开枪和C死亡之间存在这样一条反事实依赖链:如果杀手A不开枪,就没有一个从A飞往C的途中的一个子弹,如果没有一个从A飞往C的途中的一个子弹,就没有C的死亡[3],所以杀手A开枪是C死亡的原因。而杀手B没有开枪和C死亡之间不存在这样一条反事实依赖链,所以它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刘易斯 用这个定义完美的解决了困扰着规则性理论的三个问题,特别是前期先发制人的问题,但这也意味着我们要接受这个定义所附带的一个推论:因果是传递的[4]。比如说存在一条因果依赖链: 。  之间的因果依赖链说明了事件c 是事件d 的原因,而  之间的因果依赖链说明了事件 d是事件e 的原因,而因果依赖链  则说明了事件c 是事件 e的原因。则因果是传递的。


二、因果传递性的反例

1. 传递性问题

正如前面所述,在解释实践中我们把因果传递性视为当然,没有因果传递性,历史学家会有失业的危险。但问题在于但是如果接受因果传递性,在一些例子中,我们似乎又会得出很荒谬的结论。保罗和霍尔[5] 给出了一系列的关于因果传递性的反例,我们将在下面讨论其中两个很有代表性的反例:


(1)狗咬

一个恐怖分子是右撇子,必会在中午时分按下引爆器的按钮。在中午正点之前一会儿,他的右手被狗咬了,所以不能用右手按按钮,他只能用他的左手按的按钮。炸弹如期爆炸。


这个例子出自 麦克德莫特[7], 显然上述的情形存在着如下的一个反事实依赖链:如果狗没有咬恐怖分子的右手,恐怖分子就不会用左手按按钮,如果恐怖分子没有用左手按按钮,炸弹就不会爆炸。根据刘易斯 的因果理论,狗咬恐怖分子的右手就是炸弹爆炸的原因。显然这个结论不符合我们的直觉。


(2)滚石

一块巨石松动滚落,来势汹汹地冲向一个徒步者,在撞到之前,徒步者看到了它,及时闪避,成功脱险。


这个例子取自 霍尔[8][5] ,显然上述的情形存在着如下的一个反事实依赖链:如果石头没有滚落下来,徒步者就不会闪避,如果徒步者没有闪避,他就会被巨石撞死。所以根据 刘易斯 的因果理论,石头滚落是他没有被撞死的原因。这结论显然也是荒谬的。


上述两个例子说明了因果传递性的不合理性,由此也对刘易斯 因果理论本身的合理性构成了挑战。于是我们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很自然地用到因果的传递性,但是再看这些反例所得到的荒谬结论,似乎我们又应该放弃因果的传递性。 保罗和霍尔([5], p.219) 认为 “我们需要一个更为成熟的理论,在给定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 ‘C 是D的原因’ 和 ‘D 是E的原因’推出 ‘C 是E’ 的原因 — 除了在一些很怪异的情形中,这些条件在通常条件下都是可以被满足的”。


为什么刘易斯 的反事实因果理论在处理这些例子时会有如此这般的问题?在结构模型主义者看来([10]),根本上是因为理论本身的工具和手段不够,具体情形的细微处得不到刻画,才会在分析具体的问题时不得要领。


2. 反事实的因果理论

假定现实中的因果模型是这样的:,与之对应的因果图如下,

刘易斯的因果定义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的值反事实依赖于 的值,而 的值反事实依赖于 的值,存在一条从 到 的反事实依赖链,所以 是 的原因。但是如果现实的因果模型要复杂一些,比如下面这个因果模型: ,与之对应的因果图如下,



上述结构方程实际上是对前期先发制人情形的一个模拟。 显然在这个因果模型中,C的值并不反事实依赖于B的值。那么可不可以按照刘易斯的方式找到一条从A到C的反事实依赖链呢?显然从A到B,从B到C并不是一条反事实依赖链,因为C的值并不反事实依赖于B的值。但是在前期先发制人的情形中并不是无计可施的,我们可以按照刘易斯的方式,在A和C之间确定一个中间变元,比如B0(在这个情形中,我们用B0=1表示枪手A所射出的子弹在飞向瓶子的途中,否则取0),于是我们有新的结构方程:,以及与之对应的因果图。


需要说明的是,首先,刘易斯因果的反事实理论并没有使用结构方程和因果图,但是我们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因果模型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够明确化我们对于一个情形的直觉,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做判断和讨论。后面将会看到,正是因为因果图的帮助,我们才能够知道同样的句子为什么会发生概念内涵的转变;其次,插入的变元B0显然是唐突的,因为当我们在考虑对这个简单的前期先发之人建模的时候,我们显然很少会想到要用一个变元来刻画B0所刻画的情形,正如 希区柯克([2], p.277):“这里没有那种自然而然的反事实推理的痕迹,需要的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哲学家的努力。”

受哈尔彭 和 珀尔工作的启发 ([4]), 希区柯克认识了因果模型[ 在因果模型的信奉者看来,这个世界可以通过随机变元和它们的值而得到刻画,某些随机变元也许会对其他变元有因果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可以通过一个结构方程的集合而得到刻画。而用一个图来表达因果模型是有益的,图中每一个结点对应着模型中的一个变元,而一个结点到另一个结点的箭头意味着与前一个结点相对应的变元在与后一个结点相对应变元的方程之中。]的语言更具丰富性,更能表达出情形的复杂性。而从上述的因果图我们可以知道关于Z的结构方程是形如:

如果这个方程是无误的,那么固定Y的某一个值[9],如果X值得改变影响了Z的值,那么我们就可以笃定:X是Z的原因。


他强调这样一个新的反事实因果理论(结构方程的因果理论,或者因果模型理论)的好处在于,不用接受因果的传递性(进而不用接受刘易斯因果的反事实理论),可以解决前期先发制人的问题,而且还能很好的解释那些给刘易斯的理论带来困扰的那些传递性的反例。


在本质上,结构方程的因果理论也是一种反事实理论,它是一种结构方程模型径路的因果反事实理论。在具体如何使用结构方程来给因果以定义也存在这分歧,比如 希区柯克 的定义就和哈尔彭和珀尔([10])的定义就有很多不同。比如在对结构方程的理解上,在 珀尔 看来结构方程是初始概念,表达的是所研究系统的“基本机制”,“自然握有某些稳定的因果机制,在细节的描述层面上是变元之间的决定论的函数关系”([11], p.43),而“整个结构方程的集合可以被看做是世界客观特征的一种描述”([12], p.384)。在 希区柯克 看来结构方程是一个工具,用来表征的是反事实依赖模式。比如结构方程编码了如下形式地一个反事实的集合:


如果的取值分别为 ,那么Z的取值将会是 。


所以方程的右边表示的是反事实的前件:表达地是从X到W的变元所能取到的可能值,而方程的左边表示的是反事实的后件:表达地是内在变元Z所对应的可能值。尽管结构方程是等号相连,但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等式关系,而表示了一种从右到左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也对应着刘易斯[6]中对所使用反事实的非-回溯(non-backtracking )要求。

其次,在具体结构方程的使用中两者也不相同,对 希区柯克 来说寻找因果就是找到从原因变元到结果变元的一条“活跃”径路。在这条径路上,我们改变原因变元的取值会影响结果变元的取值。如果从原因变元到结果变元有很多路径,要求所考虑路径之外的其他路径中的变元都固定为其实际的值。哈尔彭 和 珀尔 的因果模型框架要更复杂([4], [10], [13]),在他们的实际因果定义中,第一个条件要求我们找到一个使得反事实能够成立的因果路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定义的第一个条件是很宽松的,因果路径之外的变元的取值并不要求为其实际的值,),第二个条件要求:任意选择因果路径上除原因变元之外的变元集的任意子集和偏离路径上的变元集的任意子集,当设定这些子集中变元的取值为其在第一个条件中它们所取的值时现实中的因果关系依然成立(第一个条件实际上是一个扩张条件,它接受很多可能性,第二个条件则是收缩条件,它排除掉那些假的可能性)。

再次,希区柯克 所使用的因果模型实际上是 哈尔彭 和 珀尔 模型的简化版,在他的定义中,他的因果模型是用表达的,与哈尔彭 和 珀尔的表达,只有表达方式的不同,没有实质的区别。在他的表达中,V表示的是变元的集合,而E表示的是关于这些变元的方程的集合。 他没有像哈尔彭 和 珀尔 模型一样用特定的符号表达内在变元,外在变元和这些变元所有可能取值的集合。但是依靠下述的定义,我们已经能够判定反事实的真值了:



于是希区柯克路径的大体思路就昭然若揭了:他从因果模型那里借来了这种更细致和确切地来刻画具体情形的方法,把模糊的哲学讨论进一步精确化,并从中看到了刘易斯因果定义在处理稍微复杂一点问题时候的僵硬与理解具体情形的过于简单化,指出相较于之前通过反事实的传递闭包来定义因果,我们可以通过在因果图的基础上寻找因果径路的方法来确定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影响。所以他所讨论的反事实就不是涉及两个事件之间的简单关系,而是更为复杂的反事实(称为明确地非前索反事实 explicitly non-foretracking counterfactuals[10]),固定那些不在所讨论的因果路径上的相关因素的取值,我们来改变原因,看能不能改变结果。剩下的工作就是把他的这个想法形式化,并经受各种对其他理论同样困难的例子来证明其理论的优越性与合法性。


希区柯克结构方程路径和刘易斯反事实路径之间也有区别,首先,结构方程路径在处理先发制人问题的时候并不诉诸于因果的传递性,希区柯克本人则认为因果并不具有传递性。再次,结构方程不只是编码一些反事实,而且一些没有直接被编码的反事实也可以从它们中得出。当然他们两者之间也有很多共同点,比如都重点使用非回溯(non-backtracking)反事实,并且对这些反事实的解释也如出一辙。还有撇开处理逆因果方面的复杂性,两个路径在赋值非-回溯的反事实上面是一样的。


三、希区柯克-2001

有了上述地准备,希区柯克[2] 提出了自己关于寻找实际因果的第一个定义,这个定义的直觉其实很简单,就是相信反事实依赖是实际因果的充分条件,显然地,有些情形我们直觉上很坚定的认为它们是因果关系,但是却并不满足反事实依赖,为了让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反事实依赖关系彰显出来,要固定某些因素,使其取实际的值,然后看结果是不是反事实依赖于原因,如果是,那说明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真实的[11]。下面提出的“活跃径路”概念实际上就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

根据以上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判定一个事件是否是另一个事件的实际原因。根据希区柯克的定义,具体的流程图可以表达如下:




下面我们来考察根据希区柯克的理论如何解决前期先发制人的问题和因果传递性的两个反例。希区柯克 试图证明他的理论可以完美的解决上述的问题,而不需要预设因果是传递这个在他看来有争议的假定。


1.    前期先发制人

我们可以把前期先发制人的结构方程和因果图表达如下:

A=1 表示A开枪,否则为0;B=1 表示B开枪,否则为0;C=1表示C死亡,否则为0。因果图如下:

因果路径A→C是活跃路径,因果如果固定B取其实际值0,如果=0,那么=0。但是B和C之间则不存在一条活跃路径,因为固定A为其实际的值1,如果=1,那么C的值并不会因之而改变。于是我们证明了A开枪是C死亡的原因,而B没有开枪并不是C死亡的原因。


2.    狗咬

“狗咬”情形的结构方程和因果图如下:

D=1,P=1+D,E=P⋀1

D→P→E

其中


D和E之间只有一条路径D→P→E,但是显然这并不一条活跃路径,因为我们改变D的取值为0,E的值并不会改变,所以狗咬并不是炸弹爆炸的原因。



3.    滚石

结构方程如下:



这里F表示的是巨石滚落与否,D表示的是徒步者闪避与否,S表示的是徒步者生还与否。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我们确定D=1,可以知道不是活跃路径 (因为F=1,D=1,S=1;F=0,D=1,S=1),另一方面,也不是 活跃路径,因为没有什么需要确定,S并不反事实的倚赖于F,所以在这个模型中,F不是S的原因。于是,我们得到巨石滚落并不是徒步者生还的原因。


四、传递性问题和希区柯克因果模型路径的再思考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结构方程模型径路相较于 刘易斯初始的理论有很多进步,比如它能够以一种更加清晰的方式来分析和讨论具体的情形,而不像之前一样总是处在一种模糊的直觉中来讨论问题;它能解决困扰着因果的反事实理论的一些反例:比如前期后发制人,后期先发制人,取胜的先发之人(trumping preemption)。


但是在处理因果传递性问题方面,在分析具体的传递性问题的反例时,我在很多方面并不认同,首先,我认为“狗咬”和“滚石”并不是传递性问题的一个反例,比如“狗咬”,通过 希区柯克 的分析,变元的对应取值表我们可以列举如下:

从上述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D的取值改变会影响 P的取值改变,而P对应的取值改变并不影响D的取值改变,所以显然它们根本不需要通过结构方程的分析而得出不传递性,它们在根本上就没有满足我们对于传递性的直觉:只有当D的改变导致P的改变,P的改变导致E的改变,我们才可以谈因果传递。我们这种直觉可以通过对比因果[18]的理论得到很好地说明,并且也能够证明“狗咬”和“滚石”问题都不是因果传递性的反例:

1.          根据对比主义,我们可以“狗咬”情形解释为:狗咬了恐怖分子的右手而不是左手是恐怖分子用左手而不是右手按炸弹按钮的原因,恐怖分子按按钮而不是没按按钮是炸弹爆炸而不是没有爆炸的原因。所以前一个因果判断的结果端并不和后一个因果判断的原因端匹配,所以也就不存在因果传递性的问题,所以也就得不出那个不合理的结论。通过下述表来清晰的看出它们的不匹配:

2.          “滚石”情形同样存在结果端的不匹配,但是这个不匹配要比“狗咬”情形的不匹配要隐晦很多。表面上看,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对比主义的解释:


表面上前一个因果的结果端和后一个因果的原因端完美匹配,所以这个例子是因果传递性的一个反例,但是仔细推敲结果端和原因端的“继续前行”,我们会发现两者包含的内容并不一样,结果端的“继续前行”包含着:石头不滚落;原因端的“继续前行”包含着:石头滚落。之所以会有这种隐含地不匹配,可以从这个情形的因果图中看出端倪,正如 ([6], pp. 455-456)所说:“的确,在推理中我们经常将过去反事实地独立于(counterfactually independence)现在这一点 视为理所当然的,即我们默认,即使现在不同,过去还是它实际所是的那样。” 所以当我们假定徒步者闪避与否的推断时,实际上已经默认了石头滚落的现实,而这个现实正如在因果图中所显示的那样对徒步者的死活有直接的影响。直接从对比主义的阐述之中我们很难看到这种微妙的不匹配,但是如果配合因果图,我们就很容易地可以看出来。


受上述两个例子和哈尔彭[9] 解决问题的启发,秉承对比主义的因果理解,我给出因果传递性的一个充分条件:

其次,我将给出两个希区柯克因果定义的反例,来说明他的定义本身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所以相较于刘易斯的定义,他的定义的理论优势其实并不如他以为的那么明显。下述的例子说明,他的定义会在没有因果关系的地方得出因果关系,在有因果关系的地方却得不出因果关系。


1.     “教父A有两个神枪手马仔B和C,他们都已滴血立誓效忠教父,教父要杀死他的死对头D,于是一声令下,B和C同时开枪,D卒。”

显然,结构方程以及与之对应的因果图如下:

A=1,B=A,C=A,D=B∪C


直觉上,我们显然会觉得教父 A是D死亡的原因,但是根据 希区柯克-2001,并不存在一条从A到D的活跃路径,所以教父 A并不是D死亡的原因,与我们的直觉不符。

2.    “你手握开关站在火车轨道旁,一辆火车正徐徐过来,如果你按开关(A=1),火车将会走左轨道(B=A),并最终达到终点D=1,如果不按开关,火车将会走右轨道C=1,也最终达到终点。现实中你按了开关,火车顺利到达终点”

显然,结构方程以及与之对应的因果图如下:


直觉上,不管你按不按开关,火车都会达到终点,所以按开关并不是火车达到终点的原因。但是根据 希区柯克-2001,存在一条活跃路径A→B→D ,所以按开关是火车到达终点的原因。


五、总结

希区柯克([2], p.273)对因果模型路径充满了溢美之词:“我们正身处一个令人振奋的时刻,这里的’我们‘指的是那些研究因果本质的哲学家。在过去十年左右,我们目睹了奔涌而来的哲学努力以试图敲开包裹着这个问题的重重硬壳,且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取得了实质的进步。” 本文试图说明他说给出的论证并不能佐证他的这种乐观,尽管因果模型的确有助于帮助我们理清情形中某些隐而不彰却又影响我们判断的关系,但是 希区柯克-2001 的定义的表现说明了相较于刘易斯[1] 的定义并不具有太多先进性,并不能以此否定因果的传递性,因为根据对比主义的分析,笔者说明了那些所声称的因果传递性的反例并不是反例,并给出了例子说明希区柯克-2001 的定义地应用同样不尽如人意,会得出与我们直觉相悖的结论。最后的想法是,对于因果是否有传递性,显然并不能一概说有还是没有,根据两个所谓传递性反例所给我的启发,结合对比主义的因果理论,给出了一个因果传递性的充分条件,希望能够为对于因果传递性的理解廓清界限。


[参考文献]


[1] David Lewis. ‘Causation’[J].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70.17 (1973), pp. 556–567.


[2]  Christopher Hitchcock. ‘The intransitivity of causation revealed in equations and graphs’ [J].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98.6 (2001), pp. 273–299.


[3]  Judea Pearl. Causality: Models, reasoning, and inference. [M] First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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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avid Lewis. ‘Counterfactual dependence and time’s arrow’ [J].  Noûs (1979), pp. 45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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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Ned Hall. ‘Two concepts of causation’[A]. Ned Hall John Collins and L. A. Paul.(Eds) Causation and Counterfactuals[C], MIT Press Cambridge, MA, 2004., pp. 225–276.


[9]  Joseph Y Halpern. ‘Suffcient conditions for causality to be transitive’ [J]. Philosophy of Science 83.2 (2016), pp. 213–226.


[10] Joseph Y Halpern and Judea Pearl. ‘Causes and explanations: A structural-model approach. Part I: Causes’[J]. The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56.4 (2005), pp. 843–887.


[11]  Judea Pearl. Causality: Models, Reasoning, and Inference[M].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12]  Joseph Y Halpern and Christopher Hitchcock. ‘Actual causation and the art of modeling’[J]. arXiv preprint arXiv:1106.2652 (2010).


[13]  Joseph Y Halpern and Christopher Hitchcock. ‘Graded causation and defaults’[J]. The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66.2 (2015), pp. 413–457.


[14]  Christopher Hitchcock. ‘Prevention, preemption, and the principle of suffcient reason’[J].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116.4 (2007), pp. 495–532.


[15]  Stephen Yablo. ‘De facto dependence’[J].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99.3 (2002), pp. 130–148.


[16]  Stephen Yablo. ‘Advertisement for a Sketch of an Outline of a Proto-Theory of Causation’[J]. Ned Hall, L. A. Paul, and John Collins (Eds) Causation and Counterfactuals.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2004, pp. 119–137.


[17]  Ned Hall. ‘Structural equations and causation’[J]. Philosophical Studies 132.1 (2007), pp. 109– 136.


[18]  Jonathan Schaffer. ‘Contrastive causation’[J].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114.3 (2005), pp. 327– 358.

[1] 作者简介:吴小安(1984-)男,江苏南通人,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因果性,死亡哲学,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wuxiaoan1984@126.com 。


[2] 关于因果的讨论实质上还在一些简单的例子中纠结,当然私心是希望,如果能把这些最简单的例子弄清楚,就像在欧几里得几何中我们确认了几个基本公理一样,以此为基础我们可以处理更为复杂的情形,或者帮助我们处理那些我们直接很模糊的情形。


[3] 读者可能会有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从A 飞往C 的途中的一个子弹,为什么B不开枪?这里涉及到 刘易斯 关于反事实模糊性的标准解决(standard resolution),即反事实依赖是不对称的,“在这种标准解决(standard resolution)之下,回溯论证是错误的:如果现在不同,过去还将一仍其旧,但是相同的过去原因并不会导致相同的现在结果([6], p.457)。”


[4] 因果依赖是不传递的(比如:假定由于 因果依赖于 , 是 是原因,且由于 因果依赖于 , 是 是原因,但是并不一定能得到 因果依赖于 ),正如我在接下来所解释的那样,刘易斯的定义使得因果是传递的。


[5] “滚石”是一种很特殊的情况,因为石头滚落不只是会让一个人闪避也同样影响一个人的安危,而闪避本身有取消了这种威胁,正如哈尔彭([9], p.218)所提到的那种自体调节系统(homeostatic system),外在温度的升高导致了人中心体温的升高,转而又会导致人的自体调节系统起作用,于是中心体温又会恢复正常。它对应的因果图实际上是有两条路径,一条直接指向结果,一条要经过这个中间阶段再指向结果。


[6] 注意这里的“=”,并不表示的是通常数学中的相等,而象是程序语言中的赋值语句(assignment statement),表示等号左边的值由右边决定。


[7] 注意 的关系并不能在所对应的因果图中体现出来,图只表示变元之间的定性关系。


[8] 在因果模型的信奉者看来,这个世界可以通过随机变元和它们的值而得到刻画,某些随机变元也许会对其他变元有因果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可以通过一个结构方程的集合而得到刻画。而用一个图来表达因果模型是有益的,图中每一个结点对应着模型中的一个变元,而一个结点到另一个结点的箭头意味着与前一个结点相对应的变元在与后一个结点相对应变元的方程之中。


[9] 直觉上我们会觉得固定的值应该是实际的值,当我们说毛泽东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原因,我们实际上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当所有其他开国元勋都投身中国革命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毛泽东,那么中国革命就不会走向胜利。


[10] 之所以称这种反事实是一种非前索的(即 non-foretracking)反事实,是因为当改变原因变元的取值,非因果路径上的其他变元并不会随着原因取值的改变而改变,而是固定为其实际的值。原因变元取值的改变并不会影响非因果路径上变元的取值,哪怕原因变元有通向非因果路径上的变元的一个路径,在这个意义上是非前索的。


[11] 上述想法和 ([15], [16])的因果理论中的想法非常相似。


[12] 因果模型路径最为人诟病的一个问题就是并没有说清楚“什么才算是一个’适宜‘的模型”,而只是强调模型的建立更多是一种“艺术”。霍尔猛烈地批评了这个径路,强调结构主义者并没有给出一个好的变元选择的规则以及结构方程的真值条件,就大谈因果模型如何有用,实际上只是把因果的判定问题转移为一个并没有清晰界定的什么是一个适宜的模型的问题,”因果模型仅仅是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方法来选择性地表达一个预先已经有理解的反事实结构的某些方面“([17], p.1)。但限于篇幅且与传递性问题并不太相关,本文将不会涉及这个问题的相关讨论。




[13] 若无原因在侵权审判 (tort adjudication)中广为使用。它说的就是一个行为是一个伤害的原因当且仅当若无这 个行为(即这个行为如果没有发生),那么这个伤害将不会发生。实际上就是一个反事实的条件判定。


[14]在哈尔彭的文章中 表示的是一个因果模型,而这个模型由两部分构成 ,其中 表示的是特征(signature),确切地给出了所有内在变元和外在变元,以及它们的可能取值。 表示的是一个可修正的结构方程的集合。  表示的外在变元取定确切的值,因果我们考虑的因果模型一般都是递归的,外在变元取值的确定也就决定了内在变元的值,因而确定了所讨论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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