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尝试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动词时相(aspect)理论——切入对“理解”这一汉语概念的探讨。文中将简要介绍“时相”理论对几类动词时相的区分(活动词项、目标词项、成就词项、状态词项),在此框架下分析“理解”这个汉语动词的几种时相,考察经典“时相”理论中可能存在的某些问题,并进而尝试讨论,“时相”考察可能为我们对“理解”的理解带来怎样的启示。
关键词:理解;时相;过程;状态;时间点;能力
“理解”在诸多学科的诸多领域都是一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研究课题。对于汉语学界的研究者而言,要真切地理解“理解”,离不开对“理解”这个汉语词的考察。本文将尝试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动词时相”理论——展开对“理解”这个汉语动词的一些初步的研讨。
在语言学中,动词的“时相”往往与动词的“时态”对举。时态(tense)涉及事态在时间中的定位,比如它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是即将发生还是尚在遥远的未来?时相(aspect)则涉及事态自身的时间面相,或者说,涉及我们会从何种视角着眼,来理解事态在时间方面的相关特性,比如它发生在瞬间,还是会延续一段时间?是孤立地、一次性地发生的,习常出现的,还是首尾相接、往复循环的?是一个过程还是一种状态?[1] 在英语中,“used to”不仅把相关事态定位在过去,而且提示这一事态具有“习常出现”的时相特征。这两方面综合到一起,可以称为“习惯性过去时(habitual past)”。虽然人们惯常也笼统地将之叫做一种“时态”,但严格来讲,habitual指涉这一动词词项的时相,past才指涉其时态。当代国际学界对于时态、时相及其相互关联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据研究者统计,仅至2001年,相关的论文、著作至少有6600余部之多。[2]
从大的方面,动词词项[3]的时相可以分作“语词时相(lexical aspect)”与“语法时相(grammatical aspect)”两类。前一类意义上的时相已经内化在了特定动词词项的字典含义中,上面所举的“used to”即为一例。后一类意义上的时相则与某些特定的句法结构有关。例如,在英语中可以说,“Peter was writing a letter, when he was interrupted by a phone call”,却不能说,“*Peter wrote a letter, when he was interrupted by a phone call”[4]。本文旨在考察“理解”一词的语义,因此更关心“语词时相”。下文中,我将只在这一意义上使用“时相”一词。
学界对这一类时相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至美国语言哲学家泽诺·万德勒的经典论文《动词与时间》。[5](下文中此篇论文的引文仅注中译本的页码,虽然我的译文可能有所不同。)在那里,万德勒区分了动词词项的四种“时间图式(time schemata)”[6],也即后来学界一般所说的“时相”:活动(activity)、目标(accomplishment)、成就(achievement)、状态(state)。[7]他提示,某些动词同时具有多种时相。“其实,恰恰是那些需要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间图式来解释的动词为一类概念多义性提供了最有意思的实例,也即,我们若不察觉这里出现的模棱两可之处,它就可能引起混淆。”(第167页)而在我看来,中文词“理解”恰恰是这类“最有意思”的动词之一。例如,让我们试想一下:就时间方面的特性而言,“对一句话的理解”可以有多少种不同的意思?
(1)我正在费力地理解他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2)我终于理解了他那句话的意思。
(3)作为说汉语的人,我们都理解“下雨了”这个中文句子是什么意思。
可以看到,以上三个句子分别从三种不同的意义上涉及到“对一句话的理解”:对一句话的理解可以(1)延续一段时间,可以(2)在一瞬间达成,或者(3)相当稳定、基本不发生变化。为讨论方便,我们可以相应地称之为“理解(1)”、“理解(2)”、“理解(3)”。
接下来的讨论拟分为四个部分。第一至第三部分将分别处理“理解”一词的三种不同的时相。论题所及,也会在时相理论所涉的一些问题点上稍作停留,力图澄清几点误解,得出几点结论。第四部分则尝试对“能力”概念加以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揭示这三类“理解”之间的内在关联。
一
理解(1)是“目标词项”。根据万德勒对时相的分类,“目标词项”与“活动词项”同属“过程(process)词项”,“成就词项”与“状态词项”同属“非过程词项”(第169页, 第175页旁注)。如下图所示:
过程词项
非过程词项
活动词项
目标词项
成就词项
状态词项
过程词项与非过程词项的一个重要区分标志,在于其是否具有适当的进行时形式。例如,说得上“正在跑”、“正在画一个圆圈”,却说不上“*正在死”、“*正在知道”。相应地,“跑”、“画一个圆圈”属于过程词项,“死”、“知道”属于非过程词项。可以看到,“知道”与“理解”这两个中文词的时相有所不同。“理解一句话的意思”,有时大致相当于“知道一句话的意思”。不过,谈不上“正在知道”,却谈得上“正在理解”。这一点上,中文词“理解”同样与(例如)英文词“understand”、德文词“verstehen”的时相不相等同。因为并没有“*I’m understanding”这样的说法(虽然可以说“I’m trying to understand”);“Ich verstehe es”的恰当翻译也应是“我理解(了)这一点”,而非“我正在理解这一点”。“理解”可以用作过程词项,“understand”、“verstehen”却只可用作非过程词项。[8]
同为过程词项,活动词项与目标词项亦有不同。可以说:“我正在推车”。也可以说:“我正在理解那句话”。不过,可以问“你刚才推了多长时间车(For how long did you …)”,却大概不能问“*你刚才理解了多长时间那句话(For how long did you …)”,而要问:“你刚才花了多长时间来理解那句话(How long did it take …)?”(参见第171页)
一个人花了五分钟来跑1000米;却一般谈不上“*他花了五分钟来跑”,除非谈话的上下文已经设定了他所要跑向的终点或所要达成的目标(例如跑步健身之类)。万德勒把“跑”、“推车(push the cart)”一类的动词称为“活动词项”,而把“跑1000米”、“画一个圆圈”、“写一封信”之类称为“目标词项”。推车、跑步之类的活动是由若干子过程不断循环往复的方式叠加而成的。一个人只要开始跑步,无论他什么时候停下来,他刚才的确跑了步(did run)。跑1000米、写一封信则在逻辑上内设了一个终点、目标,只有达到了终点、目标,这个过程才算真正完成了。一个人参加1000米跑,中途停了下来,那么,他刚才并非跑了1000米(did not run a kilometer),因为他还没有完成1000米跑的过程(第169-171页)。理解(1)同样内设了一个目标。我在努力理解他的那句话——那是因为我还没有理解,或还没有完全理解;因为我正在试图达到理解。如果没有达到这个目标,理解(1)的过程就还没有完成,就还不能说:“我刚才的确理解了(I did understand)”。
这里同样可能存在歧义的表达。例如,“画圈”既可以理解为目标词项(他在用笔画一个大圈),也可以理解为活动词项(他在用笔不停地画着一个又一个小圈)。他在画圈,却突然被打断了——如果这说的是前一种意思,就不能说他刚才画了一个圈;如果是后一种,那么他刚才还是画了圈。当然,从另一个角度上也可以说:他在画第10个小圈时被打断了;那么同样应当说:他并没有画了10个小圈。由此可见,一个事件究竟是“活动”性的过程,还是“目标”性的过程,不仅与事件本身发生的过程有关,而且与我们从何种角度来理解、描述这一过程有关。我试着推了一下车,却发现车上的货物很沉,没能推动。如果把“推车”理解为活动词项,那么我还没有开始推车;但如果把“推车”理解为目标词项,那么当我开始做出用力推车的动作时,就已经是开始推车了。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像“走”、“跑”一类的动词才构成了最为典型的活动词项。假如当我要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被你强行拉住了,那么无论在什么意义上,都不能说我已经开始走或开始跑了。
二
我花了好一会儿来理解他话里的意思。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理解他的那句话。这种意义上的理解是一个过程。我们懂汉语,因此一向理解“下雨了”这个中文句子是什么意思,但我们并非一向在理解这个中文句子的意思。或者,我想了好一会,突然间理解了他话里的意思。在那一瞬间,我并非仍在理解,而是理解了。在后两种意义上,“理解”都不意指一个过程。
理解(1)所内设的目标就是理解(2):我们通过理解,达到理解。在前一种意义上,“理解”是为了达成某个目标所进行的尝试的过程。在后一种意义上,“理解”就是这一目标的达成本身——这里,谈不上“正在理解”,甚至也不会说“理解”,而只会说“理解了”。参照万德勒的分类标准,我们把理解(2)归为成就词项。
万德勒举“看见”、“发现”、“认出”、“赢得(比赛)”、“到达”、“死”等作为成就词项的例子。在汉语中,成就词项的肯定形式往往要与表达“完成”、“实现”含义的助词“了”连用。我们一般不说:“*现在他发现宝物/赢得比赛”,而说:“现在他发现了宝物/赢得了比赛”。这也印证了万德勒的结论:成就词项的现在时几乎从来不能用来报道当下的发现或胜利等,倒是其现在完成时可以恰当地做到这一点(第175页)。成就词项所意指的事件是在一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一俟发生,它就已然成为了落定的事实。
我们可以问:“他跑1000米花了多长时间?”也可以问:“他到达1000米终点花了多长时间? ”“跑1000米”是目标词项,“到达终点”是成就词项。我花了好一会儿来理解他话里的意思。而这说的也就是:我花了好一会儿才理解了他话里的意思。但前一个“理解”是目标词项,后一个“理解”是成就词项。这里,说法上的相似也许会让我们模糊掉目标词项与成就词项的区别。不过,他到达终点花了10分钟,说的其实是他为了到达终点而跑了10分钟;到达终点这个事件本身并不延展在一段时间中。在这10分钟的时间里,他每一刻都在跑1000米,但他并非每一刻都“在到达终点”(除非“在到达终点”意指的是“在接近终点”)。他在跑完1000米的那一刻到达了终点(参见第177页)。
把“我现在理解了”误当成与“我现在正倾听一段旋律”、“我的疼痛感现在正在减弱”相类似的心理过程(只不过更加急促、精微,因而更加难于观察),可以在正当的意义上视为一种“语法”上的混淆。[9]“我理解了”是可以视作发生在现在的一个事件,却并不因此就是发生在现在的一段过程。它发生在由“现在”所指示的时间点上。
被归为“成就词项”的这一组动词颇耐人寻味。在4种动词时相中,只有成就时相所对应的是一个时间点。
“到达山顶”是在一个不可再细分为更小时间段落的时间点上发生的。你们什么时候到达山顶的?回答:正午。当然,在其他地方,“正午”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时间段,但这不是要点。因为即便答案是“昨天”,那也是作为时间点来理解的。那既不是说,为了抵达山顶,花了昨天一整天的时间,也不是说,在昨天这个时间段中,我们“始终在到达”。改说“在昨天的某个时间点”,也没有使我们的回答更加精确或更加正确。在特定的语境下,“昨天”满可以是对到达时间足够精确和正确的表达。这里,“昨天”之所以被理解为时间点,不是因为它不可以再被分为更细小的时间单位,而是因为这类细分没有用处,甚至没有意义。我们无法在飞秒的尺度上精确化“到达山顶”的时间,除非我们在那个尺度上重新定义什么是“到达山顶”。没有关于精确性、准确性的“唯一理想”[10]。我们把什么理解为精确、准确的报时,把什么理解为不可或不必进一步细分的时间点,取决于我们从何种目的、何种角度来理解一个事件,以及我们原本是如何理解这类事件的。地球诞生于距今约50亿年前。或许还可以更精确点来说,诞生于距今46亿年前。但我们可以把地球诞生的时间精确到几分几秒吗?
我们需要从根本上克服对时间的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解方式。我们说,时间点不可再分为更小的时间段落,这并不需要预设某种实质存在的“时间原子”。无论在物理学上能否证明有这样的时间原子存在,都与我们所理解的“到达终点的时间点”没有什么关联。因为这里的“不可再分”是逻辑上的,而非物理上的。这里所说的不过是:把“到达终点”作为一个过程来理解没有意义。并没有一个“到达终点的终点的终点……”的无穷倒推。当然,对于那一秒钟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是可以做出更为细致的分析,但那首先要求我们转换谈论事件的方式,从而保证所谈论的是一个可以被有意义地加以分析的过程。
三
非过程词项既包括成就词项,也包括状态词项。万德勒举“爱”、“相信”、“认为(think)”、“知道”、“统治”、“是”等等作为后者的例子。状态词项与成就词项存在显而易见的区别。我们问:“你曾爱了她多久(For how long …)?”“你是在哪一刻发现那架飞机的(At what time …)?”两类问法显然不可互换。类似地,可以问:“你在哪一刻理解了他话里的意思?”但不能问:“*你在哪一刻理解‘下雨了’这个中文句子的意思?”理解(3)属于状态词项。(容易看到,“understand”、“verstehen”也有作为状态词项的用法。)
万德勒花了相当的笔墨来阐发状态词项的若干值得玩味的特性。但以我的浅陋之见,他的这些阐述似乎仍有未尽乃至失当之处,其中的某些疑点也会直接间接地牵连到“理解”概念的廓清。万德勒这样刻画状态词项的时相:“从t1到t2期间A曾爱过(loved)某个人,意味着t1到t2之间的任何时刻A都曾爱过(loved)那个人”。(第181页)对照上面提到的语例,万德勒对状态时相的刻画似乎隐含着某种自相矛盾:既然不能问“他曾在哪一刻(at what time)爱过她”,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他在那个时间段中的任何时刻(at any instant)都曾爱过她”呢?在这期间,即便在他熟睡时,他也爱着那个人,也统治着他所统治的国家,或者认为琼斯是个恶棍吗?当一个人被深度麻醉,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他还理解“下雨了”是什么意思吗?如果他后来安然无恙地苏醒了,那么他是在苏醒的那一刻“恢复”了对这个中文句子的理解,或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中仍然理解?他若在手术中不幸死亡了呢?“理解状态”中止或延续的标准是什么?
万德勒区别两重意义上的“think”:“即便在他熟睡时,我们也可以说:他认为(thinks)琼斯是个恶棍。但这时我们不能说:他在想着(is thinking about)琼斯。”这里提到的“think”是状态词项,“think about”是活动词项。(第187页)万德勒的分析富于洞见,但我们仍不免要问:“即便在他熟睡时,我们也可以说:他认为……”就意味着“即便在他熟睡时,他也认为……”吗?
如何界定状态词项与过程词项之间的区别,是万德勒以及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难题。根据万德勒所提供的分析工具,二者的基本区别体现在是否具有恰当的进行时态上。例如,“Are you smoking(你在吸烟吗)?”中的“smoke”是过程词项(活动词项),“Do you smoke(你吸烟吗)?”中的“smoke”是状态词项。一个吸烟者不一定现在就在吸烟(第183页)。不过,这一判定标准很难不加分辨地移植到对汉语词的时相分析上。我们不说“*在知道着”或“*正是着”,但却会说“他一直在深深地爱着她”或“独裁者正统治着这个国家”。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句法上的差别似乎并不是偶然的。我们可以问:“这个独裁者已经统治这个国家多久了?”但一般不会问:“你已经知道勾股定理多久了?”你更不会问我:“你已经是山东人多久了?”——我在山东出生,本来就是山东人。恰因为如此,这是个无意义的问题。
贾宝玉爱上了林黛玉。我们可以问:“他爱了她多久了?”“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的?”我爱我的女儿。但真地可以问我爱了她多久了,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的吗?——
“自从她出生”?她现在5岁了,就意味着“我已经爱了她5年了”?!
这里,我们所要做的首先不是把某些流行的或根深蒂固的“时间”观念套用到这些相关的表述上,从而规定我们平素“本应当”怎样说话——因为我们难道不也本应当对这些流行的乃至根深蒂固的观念加以反思吗?而客观的反思需要客观的凭据。我们事实上一向是怎样说的,又不会怎样说,构成了可供我们参照的一种客观。这些自然而然的说法往往经历过年深日久的演化,积淀了深厚的道理。当然,如奥斯汀所言,“日常语言确实不是一锤定音的最后之言(the last word),原则上我们处处都可以补充它改善它胜过它。但请记取:它确是我们由之出发的最初之言(the first word)”。[11]
留意一下日常的说法,我们不难发现,状态词项的过去时往往有其特别的含义。他爱过她,意味着他不再爱她了。我曾相信,意味着我不再相信了。实际上,依照自然的讲法,只有当这样的信念、情感改变了、消失了,才可以有意义地问:你何时相信?他爱了多久?
万德勒坦言,如“目标”、“成就”之类的术语,仅是从总体分类的角度所起的一个名号,不可过分当真。例如,我们也会把“弄得精疲力竭(getting exhausted)”归为目标词项,把“死去”归为成就词项(第173页脚注)。[12]由此可以想见,被归入“状态”词项的动词所意指的,也不见得都适合被理解为纯正意义上的“状态”。对勾股定理的了解,对家人、对故土的爱,能够被说成一个人正处在的某种状态(“意向状态”、“现象状态”)吗?我怀疑,如果我们的耳朵还没有被流行的理论术语打磨得过分迟钝,大约本就可以听出这类说法有些刺耳。
我们说:处在某种状态中,处在某一过程中。“状态”、“过程”概念都内嵌着一个“封闭容器”的隐喻。与之相关,能够自然地谈论其时间起止的(哪怕我们很难为其时间的起止划出一道清晰的界线),才谈得上是一种状态、一个过程。只有当这个过程终止了,这种状态变易了、消失了,我们才得以有意义地施用相关词项的过去时。虽然可以合理地把恋爱(be in love with …)视为一个人所处的状态,对家人、故土的爱却不那么适合被视为一种状态。无论少男少女们是否乐意承认,对恋人的爱往往自然地有个起止,对家人的爱却并非在同样自然的意义上有个起止。当然,对家人、故土的爱同样可能淡漠、消失,但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可以合理地说:那是我们曾经有过的一种情感状态。我爱我的女儿。但说不上“我正处在爱她的状态中”。
四
我们都知道怎样应用一套数学法则来正确地写下自然数序列,因为我们早就理解了这套数学法则。但维特根斯坦反问:“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一应用?一直知道?日日夜夜?……你要把‘知道’称为一种意识状态或过程吗——就像‘在想着什么之类’的状态或过程?”[13]的确,我们会把沮丧、兴奋、痛苦、想念着某人、思考着某事等称作一个人所处的心理状态。但我们一向理解、知道某套数学法则,说的却不是我们正经历着某个心理过程,或正处于某种心理状态,而是:我们一向具备相关的能力。
一个人具备某种能力,不意味着他处于某种状态。我今天早上学会了下棋,同时,我从今天早上起就一直在牙疼。我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持续地、不间断地处在牙疼的状态中,但能说我也持续地、不间断地处在会下棋的状态中吗?自此以后,我连熟睡的时候也“不间断地”会下棋吗? [14]我会下棋,自从我学会了下棋。[15]但既谈不上我“不间断地”会下棋,也谈不上我“间断地”会下棋。我懂汉语,理解常见的汉语表达的含义——既非“有时”,也非“日日夜夜”。
一个人会弹钢琴;但如果面前没有一架钢琴,他就不能弹钢琴,没法弹钢琴。一个人具备做某事的能力,不见得就在做某事,甚至也不见得就能做某事。“能力”并非简单就是“能”的名词化。可以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使得他不具备展现其能力的条件,从而不能做某事,但他并不因此就有时处在、有时不处在具备这项能力的“状态”中。另一方面,也并非只要条件适合,他就必定能做到某事。神枪手射击了1000次,999次命中,仍有1次未能击中靶心,虽然当时并无外界因素干扰到他的发挥。他并非在那一刻丢失了百步穿杨的能力,但还是失误了——也许是由于他恰恰在那一刻状态不佳。一个人可以有时处在这样的状态,有时处在那样的状态,但他所具备的能力却从内在的方面参与定义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反过来,要全面地刻画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也离不开对他所具能力的描述。如果采用稍有些造作的说法,可以说一个人所具备的能力是“脱时间性的”。
在许多事情上,要判定一个人是否具备某种能力,并没有一个可以精确量化的标准。我们无法精确地界定命中率要达到多少才够得上神枪手。不过,没有可以精确量化的标准,不意味着没有一般性的标准。菜鸟999次打脱了靶,就显然不能说他有百步穿杨的能力。能力的展现始终是能力的判定标准。他有能力举起100斤重的东西,决定性的证据是他当真举起了100斤重的东西。当然,并非只要这一次没举起来,就可以判定他没能力举起来。能力没有得到良好展现,可以有种种理由,也可以没什么理由,但在这类情况下,我们也没有什么良好的理由和标准判定他有或没有这项能力。
与能力相关的状态词项与某些特定的成就词项具有内在的关联。我具备理解德语表达的能力,最好的证据是我的确理解了许多德语表达。进而言之,在能力的评定上,是否独立地成就了某事,总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必需求助于工具书才能理解一门语言,谈不上精通。还不能独自地写出自然数数列,就还没有学会理解。[16]与此相关,“直接性”往往是具备一项能力的重要标志。你望了眼窗外说:“哦,下雨了!”我既然理解汉语,自然直接就理解了这句话,而无需经过一个思考、尝试、翻译、询问、解释的过程。试比较:
我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你理解这句话用了多久?
我一下子就理解了这个中文句子的意思。——*你理解这句话用了多久?
这两个例句中的“理解了”都是成就词项,“理解”都是目标词项。不过,理解(2)的达到有时需要通过理解(1),需要经历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有时则不需要。实际上,这类瞬间达到的理解(2)恰恰是理解(3)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理解汉语,这首先体现在我们一般无需经历一个尝试理解的过程,就一步到位地达到了对一个简单的、无歧义的汉语句子的理解。
怎样就算理解了一句话、一首诗、一个人或一件事情,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往往有不同的标准。在较浅的层次理解了,在更深的层次却可能并未理解。比如,这里你是想说等雨停了再走吧;或是要提醒我带伞;又或是藏着什么更深的意味?亦或你根本没有什么深意,只是惊呼了一声?我虽然理解“下雨了”这个中文句子是什么意思,却不见得就因此理解了你这里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而说到理解一首诗的内蕴,理解一位哲学家的思想,我们甚至不知道“终极的理解”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甚或这个说法本身到底有无意义。
我们随时随地都在尝试着理解各种各样的事情。在简单的事情上,我们很容易达到直接的、一致的理解。在复杂些的事情上,我们做出的理解则往往不同。由于有不同的理解,我们要去理解对方的观点,也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但这类困难并非一概不可克服。因为理解以及相互理解的尝试总是由浅及深、分步进行的。在每一步上,理解(1)要达到理解(2),总需要接受理解(3)的指引、规范——我们根据理解,通过理解,达到理解。例如,我们想必都能理解[作为理解(3)]:下雨了,最好别被淋湿。由此可以自然地引向对你那句话的一种理解[作为理解(2)]:让我们等雨停再走吧。我们也可以接受另外一些理解的指引,引出“你意在提醒我带伞”的猜测。或许可以把我们共有的、具有规范效力的理解(3)称为“定型的理解”,把某个个体达到的理解(2)称为“成形的理解”,并相应地把某个个体所从事的理解(1)的尝试过程称为“理解的成形化”。不管我们中的每个个体各自成形出的理解有多少不同,如果那配称为一种“理解”,而非胡来,仍在于它接受了我们共有的定型理解的指引和节制。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作为生活在文化共同体的成员,总在或浅或深的层次上存在彼此沟通、相互理解的可能。[17]
(原载:刘畅.理解的时相[J].《世界哲学》2015年第5期.)
【注释】
[1] Joan Bybee, et al., The Evolution of Grammar: Tense, Aspect, and Modality in Languages of the World,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4, pp. 316-318.
[2] Robert I. Binnick, A Bibliography of Tense, Verbal Aspect, Aktionsart, and Related Areas: 6600 Works, 2001. http://www.utsc.utoronto.ca/~binnick/old%20tense/List.pdf.
[3] 准确来讲,时相理论所分析的对象不仅限于动词,而且也涉及动词短语,因此,“动词词项”是更严格的说法。
[4] Friedrich Hamm, and Oliver Bott, “Tense and Aspect”, i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pring 2014 Edition), ed. by Edward N. Zalta, http://plato.stanford.edu/archives/spr2014/entries/tense-aspect/.(以下简称为Hamm & Bott, 2014)。
[5] Zeno Vendler, “Verbs and Times”, in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1957, vol. 66, no. 2, pp. 143-160. 后稍作改动,选入其论文集Linguistics in Philosoph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4。此论文集的中译本为《哲学中的语言学》,陈嘉映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
[6] 四种时相的译名参照的是陈嘉映先生的译法。
[7] 万德勒之后,语言学家又引入了第5类动词时相:“瞬时词相(semelfactive or point)”,具有这类时相的英语动词词项有“blink”、“sneeze”、“knock at the door”、“flap a wing”等(参见Hamm & Bott, 2014; Carlota S. Smith, The Parameter of Aspec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7,pp. 29-30)。在我看来,“理解”一词实际上与这第5类时相无关,因此我不拟对之另作考察。
[8] 这一观察或许可以从一个角度佐证维特根斯坦关于“理解”的评论:“根本别把理解(das Verstehen)想成‘心理过程’!——因为这正是把你弄糊涂的讲法。……理解不是心理过程。”(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Blackwell, 2009(以下简称PI), §§ 153-154. 可参照第二节中进一步的讨论。) 众所周知,德语与英语是维特根斯坦哲学写作的基本工作语言。
[9] 参见PI, §§ 153-155。
[10] PI, § 88.
[11] 参见陈嘉映,《为辩解进一言》,《读书》,1998年,第3期,第54-62页;John L. Austin, Philosophical Pape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p. 187。
[12] 当然,在特定的情况下,把某人弄得精疲力竭也许恰恰是我的“目标”。死得其所也可以算作一项“成就”。但我们显然不是着眼于此,才为这些动词词项做出相应的归类的。“弄得精疲力竭”总是目标词项,不管它事实上是不是被当作目标来看待的。
[13] PI, § 148.
[14] 参见PI, § 149 a; 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Gramma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I, 10。
[15] 我们区分了可以被恰当地理解为“状态”的状态时相,和不那么适合理解为“状态”的状态时相。而在后一类时相中,也有着若干微妙但又重要的不同。对儿女的爱是父母自然具有的,因此大概谈不上“从什么时候起”(“自从儿女出生”几乎只算个勉强凑数的回答);但对于习得的能力而言,却说得上这种能力是从什么时候起才具备的。
[16] PI, § 146.
[17] 关于“理解”概念的更为细节的讨论,我会在《理解心灵》(《云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和《心灵与理解》(《云南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中进一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