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对企业家的偏见和敌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166 次 更新时间:2021-09-2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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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 (进入专栏)  

题记:2021年9月10日,北大国发院BiMBA商学院2021级EMBA开学典礼在承泽园隆重举行。北大国发院创始教授、北大博雅特聘教授张维迎主讲开学第一课。本文根据演讲内容整理,经作者修改定稿。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题目是“对企业家的偏见和敌视”。首先要说明一点,我这里讲的“企业家”是指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的群体,他们从事以营利为目的工商业活动,在人口中占少数,大概1%左右,而不是某个特定的企业家。企业家里有坏人,就像教师队伍、警察队伍、政府官员里有坏人一样。但有意思的是,其他群体中出现某个坏人时,曝光的是有名有姓的个体,一般不会影响该群体的整体名声,而企业家群体中如果某个人做了坏事,在好多人看来,就是这个群体的问题!这个现象本身,就反映了人们对企业家群体的偏见和敌视。


对企业家的偏见和敌视是一个普遍现象

人们对商业活动的仇视和对企业家(商人)的偏见和敌视,在今天被称为“仇富”,实际上是一个普遍现象。从古代到现代、东方到西方、宗教到世俗,概莫例外。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都鄙视商业活动,孔子对商人的评价也不高。圣经里说,爱钱是万恶之源;让富人进入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罗马时代和中世纪的西方,商人不能从政,也不能被封为贵族。传统中国社会,“士农工商”,商人在底层,更有“无商不奸”的说法。现代西方媒体上,“贪得无厌”似乎是针对企业家的专有形容词;电影里的企业家形象,大部分是负面的;当有金融危机发生时,甚或讨论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时,企业家经常被指控为罪魁祸首。因此,“仇富”不是一个文化现象,中国人“仇富”,西方人也“仇富”。“仇富”也不是一个历史现象,落后地方的人“仇富”,发达国家的人也“仇富”。

为什么人类历史上存在普遍的仇富、仇视商业行动、仇视企业家的现象?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思考。“仇富”的背后一定有更深的根源。

有不少学者对这个问题做过探讨,其中有几位学者的观点对我们思考这个问题很有帮助。第一位是路德维希·米塞斯,他是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反资本主义心态》(The Anti-capitalism Mentality)就是专门研究人们的仇富心理的。第二位是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他是米塞斯的学生,也是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有好几文章涉及到这个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1988年出版的《致命的自负》(The Fatal Conceit),这本书的第6章“贸易和货币的神秘世界”就是解释人们为什么仇视商业活动。第三位是美国杰出的黑人经济学家托马斯·索维尔,他写了《知识分子与社会》(Intellectuals and Society)一书,这本书对知识分子的分析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人们的仇富心理,因为现代社会的仇富心理很大程度上是一些知识分子灌输出来的。第四位是德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雷纳·齐特尔曼,他也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和作家,出书20多本,其中有两本对我们理解人们的仇富心理特别有价值,一本是《资本主义的力量》(The Power of Capitalism),另一本《公众舆论中的富人》(The Rich in Public Opinion),分别出版于2019年和2020年。这两本书目前还没有中文版。


基于以上四位学者的观点和我本人多年来的思考,我将人们对企业家的偏见和敌视归纳为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心理学的;另一个原因是认识论的。心理学的原因是嫉妒心,认识论的原因是对知识的误解。


对敌视企业家的心理学原因:嫉妒心

嫉妒心在中国被称为“红眼病”。嫉妒别人就是眼红别人。嫉妒扎根于人性中,每个人都有嫉妒心,尽管许多人羞于承认自己有嫉妒心。嫉妒心超越历史,古代人会嫉妒,现代人也会嫉妒。嫉妒心也超越人种和国界,超越文化。白人会嫉妒,黑人会嫉妒,黄种人也会嫉妒;纽约人会嫉妒,北京人也会嫉妒。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读一读德国学者赫尔穆特·舒克(Helmut Schoeck)的经典名著《嫉妒:一个社会行为理论》(Envy: A Theory of Social Behavior)。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在于嫉妒心的程度不同,以及控制嫉妒心的力度不同。

嫉妒心可以定义为:一个人看到别人有但自己没有并且渴望有的某种东西时,会产生一种不舒服的感受,甚至心生怨恨。引起嫉妒的东西包括财富、名声、社会地位、美貌、才能、考试成绩等。可以说,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差别都可能引起嫉妒。比如说,别人的孩子上了好学校,你的孩子没有这样的机会,你就会心生妒忌。

嫉妒不同于羡慕。羡慕是自己想得到;而嫉妒是希望别人失去,无论自己是否能得到。所以,如果一个人的嫉妒心很强,当他看到富人破产,或名人出丑闻,或美女被毁容时,他会幸灾乐祸。(有学者区分了善意的嫉妒(benign envy)和恶意的嫉妒(malicious envy)。以此定义,本文针对的是恶意的嫉妒。但多数学者不赞同这种划分。)

嫉妒心让当事人感到不舒服。按照米塞斯的理论,人之所以行动,是基于对现状的不满。因此,为了释放这种不舒服,人们就会采取行动。总结起来,嫉妒大致有五种解法:

第一,谴责社会不公平。当嫉妒者看到自己处于劣势时,首先产生的是一种不公平感。我比你穷,不是因为我自己不努力或者没本事,而是社会游戏规则不公平。凭什么我的孩子不能上好学校?凭什么你长得漂亮就受人关注?于是我就产生改变游戏规则、改变社会现状的想法。(现实中不公正确实存在,但与嫉妒者谴责的“不公正”不同。)

第二,寻找替罪羊。人类普遍具有的一个心理特征是,自己的不幸都是别人所造成的,自己没有责任。这个“别人”,就是自己不幸的“替罪羊”。替罪羊必须是少数人群,因为把特定的少数人作为替罪羊,容易集中火力,博得大众的同情和支持。比如希特勒就把犹太人作为德国所有不幸的替罪羊。任何社会,富人总是少数,所以富人容易变成贫穷的替罪羊。我之所以穷,是因为那些有钱的老板(企业家)把钱赚了。

第三,占据道德制高点。财富有相对客观的标准,容易度量,但道德却没有客观标准,不容易度量,甚至每个人都可以宣称自己道德高尚。由于这个原因,失败的人很容易占领道德制高点:我之所以穷,是因为我道德高尚、为人正派、心地善良、看重感情;那些富人之所以富,是因为他们唯利是图、贪得无厌、冷酷无情、损人利己、不讲道德、欺诈、说谎、为富不仁。一句话,财富与道德是成反比的。我们常听到“为富不仁”这个词。但穷人就一定仁义吗?不一定。就我的观察,为富不仁者有,但为穷不仁者更多。那为什么有“为富不仁”这个成语,没有“为穷不仁”的成语?答案与仇富心理有关。

第四,改变比较的领域。化解嫉妒心的另一个办法是强调自己有优势的领域,贬低别人有优势的领域。因为不同领域通常是难易比较的,改变比较域有助于减少心理不平衡。比如你有钱,我不与你比财富,而是与你比幸福:钱不一定能买来幸福;你能力比我强,我不与你比能力,我与你比善良:善良比能力最重要;你长得比我漂亮,我不与你比相貌,我与你比智力:漂亮的女人通常都比较笨;如此等等。


第五,归结为运气。运气是个人无能为力的东西。当一个人将别人的成功和自己的失败归结为运气时,通常就不会那么难受了。比如赌博或者买彩票,我输钱了是因为我运气差,这样一想内心就释然了。

以上五种解法,前三种解法导向主动的、进攻性的行为,改变社会的价值观念,甚至引发“打土豪分土地”式的暴力革命;后两种解法导向被动的、和平的行为,个人修身养性,不会对社会产生大的影响。

嫉妒心对人类行为和社会制度的影响远远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平均主义的理想很大程度上是嫉妒心的产物。计划经济就是改变传统的游戏规则,满足很多人均贫富的心理,因而也是嫉妒心的产物。每个人都吃一样的、穿一样的、住一样的,谁也别有优越感。你比我富有,钱比我多,房子比我大,社会地位比我高。我的财产充公,我乐意,因为毕竟,你比我失去的更多。

贫富是个相对概念。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每个人的生活多么富裕,富人总是少数。所以,嫉妒总是有对象的,平均主义在任何社会都有民意基础。但平均主义的制度安排只能“杀富”,不可能“济贫”,因为财富是创造出来的,你可以没收已有的财富,但不可能没收本来可以创造出来但没有人愿意创造的财富。其实,“济贫”本来就未必是目的。

嫉妒心也是各种政治运动的心理学基础。看到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被拉下马,被批斗、游街,被关进监狱,许多人会获得一种心理满足。

接下来的问题是,传统社会也有富人,但他们并不遭受普遍嫉妒;相比之下,商人和企业家最遭人敌视。为什么?很大程度上与市场的运行特征有关。

嫉妒是基于相互比较产生的,没有比较就没有嫉妒。而比较就会有范围,即你跟谁比。一般来讲,人总是倾向于跟同类比较,比如跟同班同学比,跟左邻右舍比。可比性越强,嫉妒心就越大。所以嫉妒通常发生在同类之间,比如中国人会嫉妒中国的富人,但不太会嫉妒美国的比尔·盖茨和艾伦·巴菲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人也不嫉妒城市人,因为出生在农村只能怪自己的命不好。

能成为比较对象的人们之间一定不能有不可逾越的障碍。传统社会是等级社会、身份社会,一个人的等级和身份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后天获得的,所以不同等级的人之间不可比较。中世纪的贵族是历史形成的。同等级贵族之间相互嫉妒,但平民不会嫉妒贵族,因为他觉得自己穷是命中注定。米塞斯就讲过这样一个例子:假如一名妇女对她丈夫抱怨说,“看你这个窝囊废!如果你是一位公爵,我就是公爵夫人了”。丈夫的回答让她哑口无言:“如果我是公爵,我就不会娶你了”。正如米塞斯所说,“贵族的财富不是一种市场现象”,但企业家是市场现象。在市场经济下,别人赚钱了但你没有,这时候你在太太面前就会自卑。

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自由的,都有发财致富的机会,钱成了通用的财富度量单位,所以可比较的范围就大大扩展了,不会像传统社会或者小乡村那样限制在同等阶层内。现代社会,特别是在人员流动以后,几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可以和任何人比较,哪怕是陌生人之间,过去没法比,但现在可以比较了。于是人们就会想:“那个富人,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和我一样,甚至他的家庭条件还不如我,为什么他变得那么富有?”如果他是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笔财产,那倒也罢,说明他不是靠自己。恼人的是,他白手起家变富了,而我没有,这就会让人很不舒服。因此,现在的企业家也更容易被人嫉妒。

市场经济下任何人都有权利选择做企业家,当企业家没有制度障碍,但成功的企业家毕竟是少数,也就1%左右,而杰出的企业家只会占人口的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因此,企业家是社会问题“替罪羊”的最合适人选。骂企业家,说他们“贪得无厌”也好,“为富不仁”也好,即使不能得到多数人的喝彩,至少不会得罪多数人。

嫉妒的认知基础是零和博弈思维。零和博弈意味着社会财富是一个固定的量,一个人所得就意味着另一个人所失,有人变富就一定是有人变穷。如果社会是正和博弈,那么嫉妒也就失去了大部分基础,因为富人并没有侵害穷人的利益,每个人都有致富的机会,别人能得到的你也有希望得到,只要你努力就行。人们为什么一直保持着零和博弈的思维呢?这与人类的演化有关,美国经济学家保罗·鲁宾(Paul Rubin)在《大众经济学》(Folk Economics)一文中,对此有过论述。在数百万年历史上中,人类社会没有什么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资源非常匮乏,土地作为最重要甚至唯一的资源,面积有限,这块地你种了我就不能种,所以长期以来我们就形成了零和博弈的思维,直到今天也没从根本上改变,即使真实世界是正和博弈。


敌视企业家的认识论基础:对知识的误解

敌视企业家的第二个原因与人们对知识的理解(误解)有关,或者说与人们的“无知”有关。


人类进行很多生产活动,其中有些活动是很容易理解的。比如农民种地,春种秋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工人做工,从早到晚,出力流汗,把原材料变成产品。这些劳动付出每个人都看得见、摸得着,毫无神秘性可言。

然而,一般人搞不明白企业家为什么赚钱。企业家既不像农民那样下地干活,也不像工人那样出力流汗,凭什么腰缠万贯?特别是从事贸易活动的商人,对物质形态的产品没有做任何改变,为什么就能赚钱?唯一的答案是,他们靠贱买贵卖赚钱,既欺骗卖者,又欺骗买者。

有一个解释是,人们不理解“知识”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你是体力劳动,我是用知识进行劳动。如果人们能认识到企业家是用知识来赚钱倒也可以消除一些偏见,但问题是人们对知识的理解有偏差。

古今中外,知识分子、有学问的人、读书人都受尊重。中国人的说法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通常人们理解的知识是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老师在课堂上教授的知识、需要花时间积累的知识。哈耶克称这些知识为“科学知识”,博兰尼称之为“显性知识”,索维尔称之为“程序性知识”,我称之为“硬知识”。

实际上,还有一种不同的知识,哈耶克称之为“实践知识”,博兰尼称之为“默性知识”,索维尔称之为“平常知识”,我称之为“软知识”。这种知识不是来自书本或老师,也没有办法在科学上得到证明,甚至与你花多少时间学习无关。这种知识的最大特点是不容易编码和传播,只能拥有者自己使用。

对企业家来说,决定其成败最重要的是实践知识、默性知识、平常知识,或者说是软知识,而不是科学知识、显性知识、程序性知识、硬知识。后一种知识虽然重要,但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因而与此相关的工作甚至可以委托给专业人员去做。企业家的软知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独特的企业家能力,包括想象力、直觉、警觉性、视野、判断、潜意识、交流能力、说服别人的能力、组织能力等。这种能力大部分人不具有;即使有,也不突出。

因为大部分人理解不了软知识的重要性,所以企业家赚钱似乎就成了“无中生有”、“空手套白狼”,背后一定隐藏着魔法、欺诈和不道德的行为。于是,当看到那些小时候调皮捣蛋、从学校辍学的同学成了百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时,有人就会心里不服气:“我从小就是好学生,还留学读了博士,但他反而赚得比我多。岂有此理!”


西方知识分子对企业家的偏见

把心理上的嫉妒和认识论上的无知结合起来,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西方知识分子对企业家的偏见和敌视。这里讲的“知识分子”,是指知识分子的主体,不是所有被称为“知识分子”的人,更不是一般概念上的学者。

按照托马斯·索维尔的定义,知识分子是指生产和传播理念的人,他们的最终产品是理念。大学教授是知识分子,但医生和工程师不是,因为后两者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治病或完成某项工程,而不是理念。但像张文宏这样的医生,当他开始向大众讲授新冠防疫路线的时候,就成了知识分子,因为他在传播理念。当然,我们也可以称他为公共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还包括媒体人,他们主要是向大众传播理念。

知识分子是理念市场的主导者。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舆论空间很大程度上是知识分子塑造的。一般人比较崇拜知识分子,觉得他们有知识,但我这里要泼点冷水。英国作家、《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说过一句话:一些理念是如此愚蠢,以至于只有某些知识分子可能相信它,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普通人会愚蠢到相信这些理念。事实也是如此。比如,上世纪50年代搞人民公社的时候,农民都觉得不可行,但一些知识分子觉得可行,大力鼓吹,事实证明在这件事上,他们比普通人蠢得多。二十世纪人类最大的灾难,就来自某些知识分子坚信不疑但确实非常愚蠢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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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之所以能导致这么大的灾难,按照索维尔的解释,是因为:第一,对理念的评价主要是在知识分子内部做的,不是由外部人做的。因此,即使很荒唐的理念,只要有足够多的同行认为它能自圆其说,接受它,附和它,就会流行起来。第二,与此相关,知识分子无须对自己理念的实施后果承担责任,甚至在他们的理念被事实证明是错误的时候,他们在学术界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影响。比如,萨特在德国学习哲学后于1939年回到法国,然后他告诉这个世界:法国与希特勒统治的德国区别不大。但即使在纳粹德国垮台后,萨特照样是学界教主,受到全世界知识分子的崇敬。萨特不是一个特例。上世纪30年代大肆吹捧希特勒的著名知识分子很多,但很少有人后来向公众道过歉。

这与企业家形成显明对比。企业家出售的是产品(或服务),他们的产品的评价者不是企业家个人,也不是企业家集体,而是他们的客户。如果他们欺骗了客户,即便不遭受牢狱之灾,也会受到市场的惩罚。客户不买账,企业破产了,企业家损失的不仅是金钱和财富,而且还有他的声誉!

知识分子的理念可能不正确,但这丝毫不影响它们的影响力。直到今天,大部分西方知识分子是市场经济的批评者,对企业家没有好感。或者可以说,西方知识分子总体上是偏左的。社会上许多关于企业家的负面形象都是左派知识分子精心塑造出来的。企业家与工人对立的理念就是知识分子灌输给工人的,而不是普通大众想出来的。按照雷纳·齐特尔曼的说法,反资本主义是西方很多知识分子的“世俗宗教”。

西方左派知识分子对企业家的敌视,既与人类的嫉妒心有关(米塞斯,齐特尔曼),也与知识分子对知识的误解有关(哈耶克,索维尔,齐特尔曼)。

读书人一直是自负的。所以索维尔引用丹尼尔·富林的话说:“知识分子容易因为他们自己拥有的智慧而妄自尊大”。他们认为自己是“知识精英”,理应获得更多的财富、更高的社会地位、更受人敬重。历史上也确实如此。中国的读书人好多经过科举考试进入朝廷做官,有的可以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应了那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但在市场经济下,知识分子有了竞争对手——“商界精英”。商界精英读书没他们多,但赚的钱比他们多,所以知识精英对商界精英有一种本能的嫉妒、反感和怨恨。

知识分子倾向于认为,他们拥有的知识才是真正的、唯一的知识,他们所不知道的就不能算作知识。他们看不上企业家所拥有的软知识、平常知识。市场经济中,许多成功的企业家都没有受过正规教育,没有接受过科学训练,更不会用科学方法证明自己的观点。即使有些企业家受过正规教育,也不大可能是班上的优秀学生。市场经济中,这些硬知识不硬的企业家,比那些硬知识很硬的知识分子更富有、更神气、更能呼风唤雨,社会地位也不低。如果企业家再表现得财大气粗,让知识分子感到捉襟见肘,甚至像个要饭的,这就更让知识分子心理难以平衡。社会一定出了问题!

罗伯特·诺齐克指出,知识分子优越感的种子从儿童开始就种植下去了。从幼儿园到大学,好坏等级都是按照考试成绩排序的,奖牌总是授予尖子生。怎么来到社会上,奖牌与学习成绩无关了?为什么著名哲学教授的收入居然没有一个杂货店老板的收入高?研制导弹的居然不如卖茶叶蛋的?对知识分子来说,这是乾坤大颠倒,市场经济一定不公平。而一旦这样的舆论多了,也会导致企业家开始自卑。这也是许多企业家想再读个学位的原因之一吧!

进一步,如哈耶克所说,知识分子有一种“致命的自负”,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构建一个理想社会,有资格充当社会进步的向导。知识分子不喜欢自发秩序,因为自发秩序让他们感到无用武之地。市场经济是自发演化而来的,不是知识分子设计的。相反,计划经济是少数知识分子设计的,然后他们通过自己的著作和演讲传播给大众,同时靠强权施加给社会。因而毫不奇怪,知识分子对市场经济有一种基于“非己所出”的疏远感,但对计划经济有“视同己出”的亲近感。


市场经济在与任何现存制度的比较中总是胜出,所以知识分子不愿意把市场经济与其他的现实制度相比较。相反,他们总是想象一个平均主义的理想社会,然后把现实的市场经济与他们的理想社会相比较,结果现实的市场经济总是不如理想的乌托邦。这成了他们批判市场的依据。如索维尔指出的,左派知识分子有辞令技巧的天赋,擅长语言腐败。他们用“关心穷人”“关心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等一大堆词汇圣化自己的理念,以显示自己的道德高尚。当然,即使对左派知识分子,我们也不应该怀疑他们的真诚,他们的错误更多地来自无知。但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他们既不负责政策的实施,也不对政策实施的后果承担责任。他们制造的灾难总是让许多其他人付出惨重代价,他们自己却毫发未损。

据我的观察,中国知识分子对市场经济的敌视没有西方知识分子那么普遍和强烈。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中国知识分子在计划经济下生活过,计划经济下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让他们记忆犹新,而西方知识分子从来没有体验过计划经济下的生活。

企业家的知识化会改变人们的偏见吗?这个问题也值得思考。今天的企业家与30年前的很不一样,与200年前的就更不一样。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上过大学甚至拥有博士学位。北大、清华的毕业生中有不少人成为了杰出的企业家。

但这是否能改变许多知识分子对企业家的偏见和敌视?也许不能。因为同样读过大学的人中,成为企业家的通常是那些在读书时并不优秀的学生,优秀的学生都去当教授或从事其他需要程序性知识的工作了。比如,物理学博士中有些人弃学从商,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在学术上没有前途,而那些学术上有前途的同学都去做科学家了,但他们赚得收入可能还没有从商成功者的零头多。因此,即便企业家拥有了更高的学位,知识分子也很难改变他们对企业家的偏见。


经济学家的贡献和责任

经济学家对人们正确认识企业家的最大贡献,就是经济学有助于将人们的认知从零和博弈转向正和博弈,其中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贡献至今无人企及。在亚当·斯密之前,普遍的认知是利己一定损人,赚钱就是不道德的行为。亚当·斯密让人们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中,利己不仅不损人,而且是利人的最有效方式;赚钱多少与道德无关,靠商业致富的人不再背负道德枷锁。

但对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仇富心理,经济学家也是有责任的。主流经济学假定企业决策就是在给定约束条件下求解,是一个计算问题。这实际上又把财富解释为一个由给定技术和资源决定的固定的量。进一步,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任何可欲的财富再分配都不会影响给定分配下的资源配置效率。如此一来,效率和平等可以分开处理了,最理想的模式是市场负责效率,政府负责平等。这样的模式听起来是很诱人的!


进一步,在经济学的理性决策模型里,所有人拥有同样的信息和知识,所有人可以获得同样的技术,所有人同样聪明,实践知识是没有价值的,企业家是多余的,企业家所做的工作计算机就可以完成,经济增长与企业家无关。在新古典市场范式里,资本雇佣劳动与劳动雇佣资本是等价的,既不更好也不更坏。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办法解释长期利润的存在。事实上,在新古典经济学里,利润是市场不均衡、经济无效率的表现,与企业家精神无关;长期利润一定是因为存在垄断,而垄断是损害效率的,反垄断不仅可以改进效率,而且有助于收入公平。

正因为如此,尽管经济学家中反市场、敌视企业家的比例远小于其他社会科学家和人文学者,懂得经济学并不一定能免除人们对企业家的偏见和敌视。诺贝尔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写的文章和书基本都是反市场的。在他看来,任由市场自由发挥作用,一定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必须靠政府干预。


结束语:如何减少对企业家的敌视?

人类的进步依赖于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也就是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企业家精神要想得到有效发挥,人的嫉妒心必须受到抑制和化解,不能让嫉妒之心变成嫉妒之行。不发达国家之所以不发达,与人们的嫉妒心没有得到有效抑制有关。如果一个人做的蛋糕所有人有福同享,那么就没有人愿意做蛋糕。如果一个人做企业家,成功了就遭众人嫉妒,每个人都可以瓜分他的财富,失败了大家就幸灾乐祸,那还会有多少人愿意做企业家呢?

如何抑制和化解嫉妒之心?可以从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从制度上抑制嫉妒。私有财产制度和法治是抑制嫉妒心最有效和最根本的手段。眼红可以,但掠夺不可以!如果私有财产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嫉妒之心就会变成掠夺之行,企业家精神就会荡然无存。

有必要强调,尽管嫉妒心经常披着“社会公正”的外衣,但这不意味着“公正”本身是不重要的。恰恰相反,公正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公正,就没有市场经济。 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是真正的公正?在我看来,真正的公正是法律上的平等和人格上的平等。这样定义的公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法律上的平等是每个人拥有同等的权利和自由,没有任何人享有他人无法同等享有的特权。人格上的平等是每个人的人格得到同等的尊重,没有人在人格上受到歧视。无论是保证法律上的平等还是捍卫人格上的平等,对私有财产的有效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侵害财产权是最大的不公正;赋予某些人特权也是不公正的。这样的不公正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不相容。尽管个别企业家可能利用特权赚钱,但企业家群体同样是特权的受害者,不应该成为“不公正”的替罪羊。嫉妒者要求的“公正”,才是真正的不公正。

二是通过道德规范抑制嫉妒。《圣经》将嫉妒列为七宗罪之一,规劝人们应该尽量避免嫉妒。许多不同的文化都有抑制嫉妒心的戒律,如中国人讲的“无功不受禄”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这样的戒律。

我们必须认识到,平均主义是嫉妒的表现,不是解决嫉妒的办法。用平均主义的再分配解决嫉妒就如同火上浇油。赫尔穆特·舒克早就指出,嫉妒过程一旦启动,就不会停止,嫉妒者总能发现嫉妒的新理由;越是平均主义的社会,人们的嫉妒心越强;你给予的越多,越是证明你的优越性,你失去的是多么微不足道。中国有句古语“升米养恩,斗米养仇”,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观察表明,在福利国家,一个人想得到的总是大于他实际上能得到的;如果失败了,他责怪的是父爱主义的国家,而不是自己。因此,福利国家一定是怨声载道的国家。


为了减少人们对企业家的敌视,除了抑制嫉妒心,我们还必须改变认知局限导致的无知。这也有两个方面的事情可做:

一是改变人们的观念。在1985年发表的《企业家与观念现代化》一文中,我列出十大观念转变,其中讲到财富观和劳动观的改变对我们理解企业家非常重要。如果我们认为财富是一个固定的量(零和博弈)而不是一个可以创造的量(正和博弈),就容易把别人发家致富当作自己贫困的原因,容易得“红眼病”,热衷于搞阶级斗争;如果我们认为劳动就是出力流汗,不把企业家精神的使用当作特殊形式的劳动,我们就很难理解企业家为什么赚钱。很遗憾,将近40年过去了,我当时讲的观念变革还远没有完成,所以前一段时间我重新发表了这篇文章的部分容易,并改题目为《未完成的观念转变》(点击蓝字阅读此文)。

二是建立一个正确的市场理论。现在的主流经济学里没有企业家,因而不是一个好的市场理论。经济学家有责任建立一个正确的市场理论,即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市场理论。这样的市场理论才有助于减少基于认知局限造成的对企业家的偏见以及反市场心态。为此,经济学必须有一个范式转变,把知识的分散性和主观性当作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把分散知识的有效利用当作经济的基本问题。惟其如此,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企业家是如何创造财富的。


(本文首先由何又夕根据录音整理成文字稿,王贤青和白尧做了初稿编辑工作,作者本人修改,2021年9月15日定稿。文中任何错误,由作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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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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