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崇拜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是人们出于对自然的依赖和敬畏,而把自然物和自然现象看成是一种超自然的、异己的神秘力量而产生的一种崇信和敬仰的方式。自然崇拜的对象,除了崇拜人类赖以生存的日月星宿、山川河海等自然物、自然力外,还崇拜动植物,如鸟、牛、蚕、虎、树、花、谷等飞禽走兽和树木花草。自然崇拜具有地域和气候的特色,原始人崇拜的自然物和自然力一般与其生存地区的社会生产与生活关系密切,如近山者拜山,靠水者敬水,多风地带崇拜风神等。这也反映出人们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丰产富足的实际需要。
一、天体崇拜
天体崇拜,是指对日月星辰的崇拜。先民对高深莫测、变化无穷的天,怀着深深的敬畏之意,认为宇宙万物皆为天神所造,悉由天神所主宰,由此创造出了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太白金星、太上老君等权威神。这些神的地位很高,可以指挥各路神。与之相对应,中国大地的玉皇庙、王母庙等比比皆是,烟火袅袅,祭祀的形式多种多样。如陕西、宁夏、甘肃、山西等省不少县份,都有“补天”的习俗,在正月二十日做一张圆而薄的面饼,名为“补天饼”。用红丝线系上补天饼,抛到自家的屋顶,以象征补天。宋代苏东坡的“一枚煎饼补天穿”诗句形容的就是这种“补天”的习俗。聚居在甘肃的裕固族有敬“点格尔汗”的习俗。“点格尔”在裕固语中是“天”的意思,“汗”是神的意思,“点格尔汗”即“天神”。这种敬天神的活动,每年要举行两次。第一次从正月初开始,仪式由称为“也赫哲”的专职人员担任。家家轮着祭,一家一天,到二月初结束。仪式相当隆重,地上铺毯子,上摆九小堆粮食,每堆粮上点一盏酥油灯,灯缠绿、白、蓝三色布条。毯子上方摆一张小方桌,桌上供芨芨草扎成的草墩,草墩中间插缠有布条的柳条。仪式开始,点燃酥油灯,由“也赫哲”用刀掏出一只活绵羊的心,割下羊头,将羊头和还在跳动的羊心一起置于盘中,放到九灯和草墩之间。然后烫羊、拔毛,将拔下的羊毛,取一半塞入草墩中间。接着“也赫哲”手持勺子,勺内放奶和酥油,不停地向上扬撒;口中念念有词,绕着小方桌和供品转圈,家人也跟随其后。“也赫哲”念完经后,将酥油灯推倒,观察灯花,预卜一家当年吉凶祸福。如有凶祸,还需请喇嘛念经消灾。第二次祭祀在立秋后,仪式比春季简单。不再点酥油灯,只在盘中盛水,仍宰杀一只羊,剥羊皮,在“也赫哲”念经后,用芨芨草编的小扫帚蘸盘中水四处抛洒,保人畜平安。天崇拜在彝族突出地表现在发式上。彝族男子有留“天菩萨”的习俗。“天菩萨”即彝族男子的前脑门一小片头发稍长,其余部分剪短。这一小撮头发俗称“天菩萨”。它象征男人的尊严,据说这是天神的象征,能主宰人身的一切吉凶祸福,严禁被人抚摸或不慎触摸,否则会触犯天神。侗族人天崇拜的表现方式非常的独特。他们认为,蜘蛛代表天魂。新生婴儿要举行取名字和安魂仪式。一般由外婆家给婴儿取名,并由外婆或外婆代理人在仪式上将装有一只小蜘蛛的三角小布袋系于婴儿的胸口前,表示已请天魂赐给婴儿灵魂了。如果病人卧床不起,又被视为失了魂,就需请巫师来举行招魂仪式,画符作法,诵念咒语,唱歌奏乐跳舞,当有小蜘蛛被诱到祭桌上时,巫师将其装入小布袋系于病人胸口,即被认为从天魂那里招回病人的灵魂了。侗族老人去世入殓时,也需用一床织有金色斑纹大蜘蛛图案的侗锦裹尸,表示死者能上天,回到天魂身旁。过去侗族地区如开大型会议,要跳蜘蛛舞。舞蹈按照蜘蛛网的纵横线和图案进行表演,穿插调位,构成一幅壮观的蜘蛛网图。因蜘蛛网酷似八卦图,又有人把跳蜘蛛舞称为“踩八卦”。
跳蜘蛛舞表达的意愿是,向天魂乞求平安和战争胜利,象征布下天罗地网,要俘获胆敢来犯之敌。总之,天崇拜在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表现,包括在人际结交中的“对天盟誓”以及思想观念中的“苍天保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等,其实都是天崇拜的一种延伸。
民间还把对天的崇拜具体化为对日月星辰的崇拜。我国不少地区都有反映日崇拜的岩画,如内蒙古阴山和广西宁明花山岩画中呈现出的拜日图,礼拜者高举双手或双膝跪地双手合十高举头顶向太阳做祈祷状。这种情况在我国其他艺术造型中也有发现。如在河南舞阳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出土距今八千多年的陶缸外壁上,刻有“光芒四射”的太阳纹。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距今七千年的骨匕和牙雕器上,都刻有栩栩如生的双鸟太阳纹。河南仰韶文化遗址出土距今五千多年的陶钵口沿周围所绘的太阳纹多为12个,恰与一年12个月的历法观念相合。内蒙古敖汉旗赵宝沟文化遗址出土距今约六千年的陶片上刻画一个鸡头正对着太阳,被称为“最古的金鸡报拂晓图”。距今约五千年的山东莒县陵阳河、诸城前寨和安徽蒙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缸上,刻有上为太阳形、下为山形的图形,像太阳从山头升起的样子。祭祀陶器的器形也反映了先民的太阳崇拜意识。如东山嘴遗址中的豆、黑陶圈足盘、彩陶双腹盖盆,牛河梁出土的彩陶镂孔豆形器盖,石棚山的豆盘等,从平面角度看,就像是一轮光芒四射的太阳。
日崇拜在华夏三皇五帝的称谓中也可见痕迹。从文物、典籍等方面看,华、夏、昊、皇、黄、炎等名称都是太阳或太阳神、太阳族的不同称谓。“华”的古义,本为太阳的专称。《水经·若水注》引古本《淮南子·地形训》中,十日称十华。《楚辞·天问》中“华”亦指太阳。太阳古称华。华族即是太阳之族。西汉以前,“华”是太阳的专称;“夏”构字的特点是:一人头顶或一手擎太阳。夏族也是太阳族;“昊”字从日从天,古天、大、人三字通,因此,昊即人间以日为名的首领或氏族。本作禘,像正面人形而头上是太阳。古代把天叫做昊天,是以太阳为主;“皇”字的古义为光芒四射的太阳。古称燧人、伏羲、神农为燧皇、羲皇、农皇,即三个太阳族首领;黄帝又作皇帝,也即太阳之帝。华夏各族均称其先祖曰皇族;“黄”字据《说文》从田从箂。在甲骨文中,田作日,后讹为田,其义为太阳发出的光亮。箂指太阳,与遰、煌、时光同义。因此,黄帝即光芒四射的太阳之帝;炎帝即火帝,亦即太阳之帝。炎帝后裔祝融为火正,祝融又作朱明、炷龙,皆是太阳或太阳神的专称。火正之“火”并非水火之火,而是太阳之火。因此,祝融是掌管对太阳神祭祀的官。
日崇拜遗俗今天依然可见。如山东鲁西北、河北省的东西部有二月初一中和节祭太阳、吃太阳糕的习俗。山东宁津一带认为六月十九是太阳的生日,头天晚上,各村寺庙锣鼓喧天,妇女们诵经拜佛通宵达旦,直到太阳出山。山西乡间也有在这天祭太阳的习俗,妇女在当院置香斗,烧香,有的还蒸白馍“供上”。中青年妇女在太阳穴上贴一片枣树叶,认为这样可以消免头疼病。湘西和鄂西部分地区以六月初六为太阳的生日。是日,家家敬祭太阳,翻晒衣衾,祈求年岁丰稔,五谷丰收。摩梭人祭祀太阳神的日子是在正月初五。在祭祀的前一天下午,喇嘛就开始准备,用炒面捏许多神像,念经作法,一直到初五早晨,红日冉冉升起的时候,随着隆隆的炮声、锣鼓声、海螺声、诵经声,开始举行隆重的祭太阳神仪式。只见如潮的男女老幼朝着东方徐徐升起的太阳和太阳神布画像磕头拜神,仪式非常庄重而肃穆,周围香烟缭绕。接着人们争先恐后地去触摸神像。喇嘛们则一面念经祷告,一面端着“圣水”,让朝拜的人们一个一个地洗头洗脸,以求神灵保佑,祭祀完毕要办酒席共餐,当晚还会跳动作主要反映耕作、狩猎、纺织、洗麻等方面内容的甲搓舞。每年正月初一,东北鄂伦春族人要向太阳跪拜,祈求赐福。每当遇到困难时,也向太阳祷告。这都是太阳神崇拜的遗俗。侗族母亲常常把太阳的造型绣在儿童的背带上,以祈求太阳神,保佑自己的儿女逢凶化吉、健康成长、幸福吉祥,希望太阳成为儿童的保护神。这是日崇拜在民间服饰上的反映。鼓楼在侗族社会中有着至高无上、无可替代的地位,侗族人的法律、习俗、节庆、道德、交往等都离不开鼓楼。侗寨无论大小都有鼓楼,且鼓楼处于村寨的中心位置,其他建筑围绕着鼓楼层层辐射,如太阳的光芒四射,如此建筑布局反映了侗族的日崇拜,也可以破译成天魂日晕庇佑下的安居。鼓楼最初是因楼上置鼓而得名,一般为铜鼓,圆面,中空无底,侧面有耳以便系吊,鼓面有晕圈,鼓心为十二角光芒图案,象征太阳光芒四射。寨中有事便敲响铜鼓,鼓声就是命令,人们按鼓声统一行动,又称“齐心鼓”,鼓楼在侗族社会中有这种类似于太阳的凝聚作用。鼓楼前通常都有一个较大的坪,常用扁圆形的鹅卵石铺成各种图案,而鼓楼坪中央的图案则多为一个大圆圈,从这个圆圈的圆周上,对称地向四周铺有四根射线,射线与射线之间组成一种放射状的扇形。圆圈、射线、扇形,构成日晕之状,这就是古代侗族崇拜太阳、天魂创造的日晕图案。这种太阳图案还出现在寨子的芦笙场、歌坪、晒谷坪等地。日崇拜还表现在侗族的建筑装饰上,如广西龙胜侗寨的神庙正殿壁上绘有太阳纹,人们祭祀时,也忌讳用手指。还有侗族土堆式的祭萨坛上面,中心堆着二十四个白石头,用一把伞遮盖,这里的伞也象征着太阳。
汉族的中秋节含义中,也有祭月拜月信仰的积淀。山东、河北、北京称月亮为“兔儿爷”。民间习惯是在家中挂月宫符像或供“兔儿爷”泥塑。月宫符像俗称“月光纸”或“月光马儿”,有两种,一种是上端画太阴星君神灵,下绘月宫桂殿、捣药玉兔及伐桂吴刚;另一种是画着一只如人样站立的玉兔。“兔儿爷”是用泥抟塑成的,穿衣戴帽,坐如人状的玉兔。晚上在它们面前,摆上月饼、西瓜、苹果、李子、葡萄等祭品,其中月饼和西瓜是绝对不能少的。西瓜还要切成莲花状。有的地方家有孕妇的还有信手切成雉堞形,遇单为男、遇双成女的习俗。有的地方还专门给兔儿爷供上一捆青豆。布置完后,烧香礼拜,红烛高烧,香烟缭绕,祭拜祈祷。各地祭月的仪式不统一,有的是妇女先拜,男人后拜;有的是男拜女不拜,这是因为月属阴,民间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的说法;还有的是男女老少一起拜。祭月撤下的供品要分遍家人,不得遗漏。特别是象征团圆的月饼,在切分时,一定要预先算好全家多少人,无论在家还是不在家,都要算在一起,不能切多,也不能切少,尽量大小一致。苗族中秋之夜举行“跳月”活动,青年男女在“跳月”中寻找爱慕之人,曲折地反映了人们意识深处积淀的月为高媒的月神崇拜的观念。月崇拜在文学艺术作品中的反映也不少。如元杂剧《拜月亭》中的瑞兰,请月神助她夫妻团圆;《西厢记》中的崔莺莺,对月倾诉,希望遇上意中人,等等。在古人的心目中,月神是掌管婚姻、生殖、水旱和生死之神。山西、河南、陕西称月亮为“月老”,在结婚拜天地时插上“月老神位”。
民间祭星的活动相当普遍。如民间正月初八晚上,燃灯祭星,称顺星。七月初七夜晚,瓜棚纳凉,陈设瓜果,祭祀牛郎织女,称贺双星。中国各民族自古以来有“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的说法,星在人在,星陨人亡。因之,自古就有“禳星”、“祭星”的活动。山西晋中有正月初七或初八祭本命星的习俗。山东在三月十五和四月十八泰山庙会时,人们带上粮食或银钱,上山祭祀北斗星,称作“添斗”,祈求增寿。北斗星在蒙古人的星宿崇拜中占有特殊位置,初七的午夜,对北斗星单独祭祀,在镜子和水碗中观星,以求吉祥。星崇拜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更多。如《三国演义》第一百零三回“上方谷司马受困,五丈原诸葛禳星”,叙述诸葛亮临终前星象感应之事,颇为突出。“孔明扶病出帐,仰观天文,十分惊慌;入帐谓姜维曰:‘吾命在旦夕矣!’维曰:‘丞相何出此言?’孔明曰:‘吾见三台星中,客星倍明,主星幽隐,相辅列曜,其光昏暗;天象如此,吾命可知!’维曰:‘天象虽则如此,丞相何不用祈禳之法挽回之?’孔明曰:‘吾素谙祈禳之法,但未知天意若何。汝可引甲士四十九人,各执皂旗,穿皂衣,环绕帐外;我自于帐中祈禳北斗。若七日内主灯不灭,吾寿可增一纪;如灯灭,吾必死矣。闲杂人等,休教放入。凡一应需用之物,只令二小童搬运。’姜维领命,自去准备。时值八月中秋。是夜银河耿耿,玉露零零,旌旗不动,刁斗无声。姜维在帐外引四十九人守护。孔明自于帐中设香花祭物,地上分布七盏大灯,外布四十九盏小灯,内安本命灯一盏。”然后披发仗剑,步罡踏斗,进行拜祝祈禳,希冀延年益寿。这是民间星辰崇拜在小说中的展演。
民间福、禄、寿三神都是指星,也起源于远古的星辰崇拜。福神,即岁星,也就是木星。古人将木星作为新年与旧年交替的标志,有新年祭木星的活动,并由此而产生了木星降福的信仰,木星遂成为福星。民间至今有所谓“福星高照”之说。后来福神由星辰演化成人神,并被附会上了多种神灵,其中以道教的福神在民间影响最大。旧时各地有三官庙、三官宫,每逢三元日(上元节、中元节、下元节),进庙烧香者络绎不绝。三官之中,天官最为尊贵,其赐福职掌也最受百姓欢迎,所以天官的影响也最为广泛,成为民间广为流传的福神。旧时年画绘有天官神像,如《天官赐福》、《指日升高》、《加官进爵》等。福星以吏部天官的形象塑造。手执如意,腰间扣官皮带,大腹便便,一脸富态,称福相。禄神即禄星,是掌管人间荣禄贵贱的星。最早指二十八星宿神中北方七宿中的斗魁六星,又称文昌星、文曲星。隋唐科举制度产生之后,禄星成为士人命运的主宰神,备受读书人的尊崇。各地都建有文昌庙,香火旺盛。除了禄星外,还有魁星。魁星是北斗星斗部四星的总称。魁是第一的意思,士人科试都想得第一,因而崇拜魁星。魁星的形象是据“魁”字字形想象出来的。一个如鬼的神灵用脚踢一只斗,或抱一只斗,就是画中常出现的魁星形象。另外还有一种魁星图则画一赤发蓝面鬼立于鳌头之上,举足起斗,反顾以笔点之,称为“魁星点斗”、“独占鳌头”。俗传七月七是魁星爷的生日,在七夕这天很虔诚地祭拜魁星,祈求魁星保佑自己考运亨通。现今称长寿老人为寿星。寿星,本指二十八星宿中的南极星。寿星在夜空中能持续不断地发光,应了人寿长久的意愿,因此备受人们的欢迎。在传统信仰中,寿星鹤发童颜,精神饱满,老而不衰,前额突出,耳大身短,手扶一根高过头的曲杖,是民间最普及的世俗神之一。以前各家各户都供奉寿星,成为祝愿的一种象征。
二、地宗崇拜
地宗崇拜主要包括以大地神为主的山石水火的崇拜。先民不仅崇拜天,也崇拜大地。他们认为,土地是人类生存的母体,万物滋生的源泉。庄稼、林木、牧草、瓜果生长在田地中,免不了会遭受病虫害。这都是田公地母的威力所致,从而产生了对土地的虔诚崇拜。地神崇拜是我国最广泛的民间崇拜形态之一。后世流行的土地神、城隍崇拜,是地神崇拜习俗的衍变。
与大地崇拜紧密相连的还有山崇拜。民间认为,山是自然诸神中最有力的神,风雨雷电、年景好坏都与山有关,庄稼收成、狩猎顺利与否也与山不可分。特别是在人类的早期阶段,山为人们提供了丰厚的猎物和其他重要的生活生产资源。呼伦贝尔大兴安岭林区的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人对山神的崇拜,已融入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凡山间古树、怪石均被视为山神栖居之所,猎人至此,须向其叩头礼拜;建于山顶上的“敖包”,是人们供奉山神的处所,人们途经此地,须停下捡几块石头或添几根树枝,并叩头祈祷。如果猎人们久猎未获,便在树干底部削下树皮,画一老者像,奉为山神。打猎归来,要用新鲜的兽、禽血涂山神像的嘴部,以谢山神的恩赐。在达斡尔人的心目中,山神是隐居深山、助人为乐的“恩神”,山里的野兽和森林,全由它管辖。猎获品的多寡丰歉、伐木的安全与否,都由山神的意志来决定。因此,人们每当野外就餐饮酒,必须先用食指蘸酒向天弹三下和行把食物向上捧举之礼,以示对山神的敬仰之心,求它多加赏赐猎物和时时刻刻的保佑。山岳的各种奇异的自然属性和自然景象,也是产生对山的崇拜,并逐渐把山人格化的主要原因。我国素有崇奉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的尊五岳习俗。各地方、各民族还有自己的山神崇拜,如在山西原平县境内,民间视崞山为神山,七月初五有祭“崞山大王”的庙会,各村都要请神比赛。甘肃漳县有一种牧童祭祀山神的习俗,端阳节时牧童们积薪为山,在凌晨鸡鸣时点燃,称为“燃高山”。青海土族的“插牌子”、“鄂博”都是山神信仰的表现。
石崇拜是自然崇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远古时代,石头不仅是先民的主要生产工具,也是与猛兽作斗争的有力武器。由于生活在远古时代的先民不能正确认识石头的属性和本质,当看到奇形怪状的山石以及它们对人畜造成的危害时,以为石头具有超人的神力,产生了对石头的畏惧,进而出现了石崇拜。先民对石神的崇拜,形态多样,石崖、石块、石兽、石峰等等,都被视为崇拜的对象。从功能上看,石崇拜具有护佑村社、家庭、求育、祈福、保命等方面的内涵。云南云龙县彝族有在农历正月初一早上请石神的习俗。届时,家中男性老人最先起床,在家祭祖后,到大门外拾一块石头带回,藏于家中堂屋门后,表示请回了石神,把福气迎到了家中。云南峨山县彝族,几乎家家户户楼上都供奉有石神,设有专门的祭台,其后侧插一枝呈三叉状的松枝,用以象征人丁兴旺。云南景东县太忠一带的彝族认为石神主管玉米、瓜菜不被偷盗,故祭石的目的是防止庄稼被人偷盗。在淮阳“人祖庙”的台基石上,有一圆孔,俗称“子孙窑”。据说只要在那里顶礼膜拜,用手去摸一摸,即可怀孕得子。在湘西永顺县多数地区设有岩神,形状奇异高大,是村寨之守护神,同时也是中年无子的人家求子祭祀的对象,祭时许愿,得子后还愿。小孩多寄拜给岩石,取名为“岩香”、“岩宝”、“岩妹”等,表示尊岩为父,托岩神保佑,每逢年节、生日要烧香敬酒祭祀。
在石崇拜中,以泰山石为最突出。“泰山石敢当”,又称“泰山石”、“石将军”、“泰山石敢当将军”等,是指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人们所共有的将刻有“石敢当”或相似字样的各种形态的石(如自然石、石碑、石人等)置于特定位置(如砌于房屋墙壁,置于桥头要冲、房屋一角或村落路边等)来镇宅(或镇寨)驱鬼的宗教民俗物品。从时间上看,早在二千多年前,“石敢当”的名称就已见诸文献,在一千多年前,已雕塑实用性的“石敢当”碑石。从分布范围上看,它不仅存在于中国的晋、冀、豫、鲁、江、浙、闽、粤等省份,而且远播海外。在日本京都民族博物馆就珍藏一块在冲绳岛发掘出土的刻有“泰山石敢当”铭文的镇山石。时至今日,不论是块石的、碑刻的,还是文字的、雕像的石敢当,仍见于中国各地,成为山神信仰的物化遗存。
中国古代对水特别崇拜。原始初民的水崇拜最初表现为对水体本身的崇拜。仰韶文化、细石器文化、印纹陶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等史前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上,绘有大量的条纹、涡纹、三角涡纹、水波纹、曲纹、旋涡纹等代表水的饰纹。对原始初民来说,把水的各种形象刻绘在陶器上,是先民们为功利目的需要而刻绘上去的,它们表现了先民们对水的信仰和乞求。
最早的水体崇拜,在一些传统节日和生活习俗中,还可以找到它的遗存。在中国不少区域曾流行正月初一挑新水的习俗,人们把新年清晨挑回家的第一担水,称作吉祥水,认为能给全家带来好运。湖北恩施土家族、湖南湘西苗族,把正月初一挑回家的第一担水称作金水、银水,视为富裕的象征。壮族地区把正月初一的水称为伶俐水、智慧水。姑娘们在这一天清早都要来到泉边抢伶俐水喝,认为喝了这种水,就会变得聪明、能干、漂亮。
此外,水崇拜还表现在乞子、生育、婚仪等习俗中。上古有男女在河边相会交际、择偶欢娱的习俗。在河边恋爱,边恋爱边乞子,河水就是乞子的对象。水作为繁殖人类生命的崇拜物,还被我国一些少数民族经常用在婚姻礼仪中。纳西族的青年男女在订亲时,男方要送给女方礼物,其中必须要送一坛酒,女方还礼,用男方送酒的坛子装上一坛水。清水作为缔结婚姻的信物,具有祝福生子、婚姻幸福的寓意。哈萨克族有踏水的订婚仪式。届时,媒人要带领男女双方及亲属来到河滨,涉水过河。贵州仫佬族有打湿亲的婚俗。娶亲之日,男方家要在大门前放上两坛清水,由青年妇女守候。待新娘跨进屋时,青年妇女用瓢舀水向接亲的人群泼水,借此驱除接亲队伍路途带上的邪魔,以求得婚姻吉祥。云南禄劝、武定一带的彝族也盛行婚礼泼水习俗,女方在村寨沿途摆着盛满水的桶、盆、坛。当男方迎亲队伍进入村寨时,姑娘们便舀水使劲向迎亲的人猛烈地泼、淋、灌、浇。迎亲的小伙子们四散逃避,但逃是逃不掉的,因为村寨的每一个路口早已有姑娘们守候。小伙子们只得快速穿过村寨进入新娘家。小伙子们虽然被淋得透湿,但却十分高兴,因为泼在身上的水是驱邪的吉祥水,会给婚姻带来好运。汉族中也有类似的婚俗,有些地方订亲时,女方收到男方的礼物后,要以水作为主要回礼,称作“回鱼箸”。对于“回鱼箸”,南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娶妇》中说:“女家以淡水两瓶,活鱼三五个,箸一双,悉送在元酒瓶内,谓之‘回鱼箸’。”这种回礼包含了祈求生子、祝福婚姻的吉祥意义。鱼具有旺盛生殖力的象征,箸就是筷子,添一双筷子就是添丁进口的象征。“回鱼箸”就是祈求多子多福。
民间有水能带给人们健康的信仰。这种信仰,使人们产生了喝水浴水祈求健康的习俗。人们在某些特定的日子,饮用或沐浴某些特定地点的水,认为由此能获得健康、长寿、无疾。云南省云龙县白族一年一度举行的春水节,就包含着这种意义。春水塘是云龙县包罗乡的一个水池,当地人称池中水为“春水”或“福水”。每年立夏,村民们都要带上青梅红糖,结伴来到塘边过春水节。人们席地而坐,用塘中的水泡上青梅红糖,然后举杯对饮,彼此祝福。据说,喝了这种水,能预防肠炎、胃病等疾病,保障身体健康。云南丽江地区的傈僳族也有类似的习俗,在立夏前后三天,要过一种叫“臭水会”的节日。丽江香兰河东村附近有一股常年喷涌不息的泉水,当地傈僳族称为臭水。名为臭水,其实水并不臭,其名是取其水浑。每到立夏前后三天,泉水便发出叮叮咚咚的脆响,并逐渐由清变浑,色呈微红。人们认为,喝了这种浑水,能防治肠炎胃病。所以,方圆三四里的傈僳、彝、白、纳西等族人民都要在这几天来赶臭水会,在河边用臭水作蒸气浴、煮饭、烧菜,表现出对臭水健康力量的虔诚信仰。西藏高原藏族沐浴节是在藏历每年七月六日至十二日,为时一周,故又称沐浴周。节日期间,藏族群众无论老幼都要到河里洗澡、擦身。据说,在沐浴节期间沐浴,能增强体力、减少疾病。藏族有个传说,这期间的水之所以对人有治疗功能,是因为这段时间会出现“弃山星”,被弃山星照过的水最洁净,因此能防病。这个传说给水加上了祥瑞的色彩。
祭龙王也是水崇拜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先民的观念中,龙王是专管雨水的神灵,当发生旱涝时就要举行祭龙王活动。云南巍山县彝族普遍流传着祭龙潭习俗。当地彝族认为龙潭是龙神的驻所,出水的地方就有龙,水塘是龙踩下的脚印。这里几乎每个村寨都有龙潭,凡村中、村前、村后供人饮水的水塘都称龙潭,彝语叫“绿字喝”。龙潭平时严加保护,用雕凿有龙图的石头、石条在龙潭上面盖一间小屋。逢天旱时,村民们以猪头、酒祭献,并诵经祈求龙王降雨,保佑庄稼丰收。
对火的崇拜是源远流长、影响极广的一种自然崇拜。对人类发展来说,火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在历史长河中,人类在诸多民俗礼仪中都离不开火。蒙古语把“火”称为“斡德”,蒙古族称自己的季子为“斡德恨”,意为接替炉灶之火的人,这叫“兴旺之火”,象征这个家庭永远有人支撑炉灶。“蒙古”这个词,是永生之火之意。游牧人四季放牧于辽阔的草原,逐水草而居,到处迁徙,但是他们有把火种带在身边的传统习俗,走到哪里,火种就带到哪里,永不能熄灭。在蒙古婚礼中,有拜火仪式,当新郎把新娘从娘家接来后,首先要举行拜火仪式,新郎新娘向燃烧的一堆篝火,双双叩拜,只有拜了火才算夫妻,这叫“繁衍之火”,象征着火神赐福于你养儿育女。蒙古人的产俗中,有燃火仪式,产妇分娩,婴儿落地之时,门外要燃起一堆篝火,叫“生命之火”,象征一个人的生命要像火一样兴旺。纳西族认为火是房子的心脏,在新房落成时要举行升火仪式。景颇族有“祭火鬼”的习俗,认为有两种火鬼:在搬入新房时,要把火种引入火塘,这时祭的是有益于人的火鬼;失火烧毁房屋时所祭的是给人带来灾害的火鬼,要把它送走。在陕西、宁夏、甘肃的许多县,有一种称作“燎疳”的习俗。正月二十三傍晚,家家在门口焚烧柴火、棘藜等,再杂以葱皮、纸炮,有的还撒上盐,放入蒜瓣,人们围火跳跃,可除祛疾病。还要把纸剪的疳娃娃投入火堆,疳娃娃大抵就是邪恶的化身。这实际上是一种转嫁巫术,认为随着疳娃娃的化灭,人自身的病灾也被带走了。同时,灶具也要在火上燎一下。火着完后,还要以木锹扬灰,称作“六谷花”,以占丰歉。广泛流传于各地彝族地区的火把节,也称祭火把,也是火崇拜的遗存。火把节有一个共同的活动内容,就是要举火把照遍家中的各个角落,驱除家中、村中的邪魔,同时,还要举火把照田,占岁丰年,以达到驱除害虫的目的。
直到今天,在少数民族中,各种民俗活动仍保留着对火的崇拜。如贵州省某地苗族,提亲时不直接到女家,而是到邻居家中点一把火,再到女家,女家便知男方来意,预约时间再谈婚事。彝族姑娘在出嫁之日,要举行向火塘告别仪式。在彝族的传统观念中,新娘可以不跟父母告别,但必须向火塘告别。届时,由一个“过福人”背着新娘绕火塘三圈,一边绕一边痛哭,以示对祖先神的敬重和护佑长大成人的恩情。婚嫁过程中的告别火塘仪式构成了彝族婚俗中的一件大事。在有些土族的婚礼中,为新娘举行“下马”仪式时,有一项内容就是让新娘跨过男方家门口的火堆,方可进入家门。认为从火中穿过,可驱走新娘带来的“煞气”。而在葬礼中,火更具有深刻的含义。土族的丧葬形式有土葬、水葬、天葬、火葬四种。而用火葬的是两种人,一是僧人,二是非正常死亡者。在土族人看来,火是最圣洁的,用火为非正常亡故的人举行葬礼,是为他们进入冥府之前的一次洗礼,用火的魔力,驱除在世间的一切污秽,以求得他们灵魂的超度。在土葬中,也有与火相关的内容,比如,在挖坟破土之前,先要烧一堆火,用以祭礼土神;出殡时,亡人棺材路径的户门,都要燃一堆火。凡参加过葬礼的亲朋好友在回到各家时,要在自家门口燃堆火,从火堆跨过后,方可进入居室,以免将亡灵带入室内。在日常生活中,土族人也有尚火的习俗。如在漆黑的夜晚,主人送客时会烧一炷香让客人拿着,据说这样可以避鬼防妖;土民每当买回猪仔时,总会在门口点堆火,让人带小猪从火堆跨过后方可进门,认为这样可以使牲畜繁殖兴旺。
三、灵物崇拜
灵物崇拜种类繁多,既有自然物,也有动物、植物,还有人造物和幻想物。这里主要介绍植物崇拜和动物崇拜。
树崇拜是动植物崇拜中最常见的一种崇拜。民间树崇拜丰富多彩。如羌族有的地区每当小孩出生时要选一棵树,在树上拴一根绳子,作为长期的“保护神”树。广西壮族民间也有这种习惯,不管大人小孩,都要把村边路旁的一棵或几棵榕树、木棉树作为家族或个人的寄身树,认为这两种树有灵性,有福气,可以保护家族和本人的平安,视为家庭和个人的护身符。特别是对小孩,这种习俗更为笃诚。若小孩经常生病,还要请巫婆咒树,并将小孩姓名生辰等写在红纸上,贴在寄身大树上,认树木为父母,以便寄身树为其祛病赐福。贵州等地的仡佬群众也有小孩“拜树保爷”的风俗,一些婚后不育的妇女常到古树大木前拜树求子,并许愿得子后常年祭拜,香火不绝;有子夫妇,则携带幼子在古树大木前叩拜,祈求“树保爷”保佑幼子无灾无病,健康长命。在献祭后,还要当着古树大木给孩子取名,如树生、木格生、林生、根生等,孩子则要称古树大木为“树保爷”、“树保公”,这种习俗实际上是民间“过房”、“寄养”之类习俗与树木崇拜结合的产物。认古树大木为亲人,祈求树木的保护,古树大木就成为孩子的护身符。瑶族也有这样的习俗,不过专门祭拜一种椿树。瑶族民间巫师在为小孩卜卦时,如果认为孩子“命根浅”,或者“有条命根尚未着地”,即要举行“寄椿木”仪式,以祈求孩子的命根子像椿树根一样扎得又深又牢。祭仪在椿树下举行,小孩在家长带领下,由巫师主持,在椿树根部插三炷香,献上酒肉饭叩头祭拜,以后每年农历大年初一,孩子都要到椿树前祭拜,把椿树视为“保爷”、“保公”。西藏路巴人在背小孩外出时,有在蓑衣上插竹枝,保护小孩不受鬼邪侵害的习俗,做法是用一件蓑衣包住小孩,把小孩背在背上,然后在蓑衣上插上竹枝,称竹枝为“达宁”。路巴人认为,竹枝有火,害人的恶鬼在火的照耀下看不见小孩,因此可确保外出时小孩的安全。竹枝也就是路巴族小孩的护身符。
除了少数民族普遍存在小孩寄拜树木的风俗之外,各地汉族群众从古至今也都存在寄拜树木的风习。居住在浙江沿海玉环岛上的闽南籍渔民,素有元宵节“摇竹娘”的风俗,每年农历正月十五白天,家长领着孩子到毛竹林中,选择一棵健壮的青竹,然后教孩子们摇毛竹并背熟口诀。晚上,当夜深人静时,摇竹的孩子们要避开人们的耳目,独自跑到竹林中,站在选好的毛竹前,双足并立,在双手高举过头的地方扶着竹子摇动,边摇边念:“摇竹娘,摇竹娘,你也去,我也去,旧年是你去,今年让我去,明年你我一样大。”口诀不能念错,据说念错了,孩子就不长个子。念完口诀后,要很快地跑回家,路上不能见人。这一习俗在当地历代相传,直到现在。河北燕山地区流行的“绕椿树”也是类似的习俗。小孩或个子矮小的青少年为了快长高长大,围着椿树绕圈,边绕边念祈求椿树保佑其快长高长大的吉利话。这一风习历久不衰,至今仍流行在河北东部和北部一带。贵州旧时民间有一种孩子们燃冬青树枝“跳肚蛋”的习俗。在第一声春雷响过后,孩子们便撩起衣襟“跳肚蛋”,做法是先在床前放一冬青枝,燃香叩拜,然后把冬青叶点燃,让其叶爆响,一直送到大门口,这样就可把家里的邪气驱出自家大门之外,保佑家人和孩子新一年平安幸福。在浙江余杭、丽水等地,盛行每家生下孩子后种一棵树的民风。该树称为“同龄树”,盼望孩子像树木一样茁壮成长,至今丽水等地仍盛行为新生儿女造“贺生林”的风俗。人们以树喻人,期盼儿女降生后像树一样根深叶茂。待儿女男婚女嫁时,还可以利用林木作为儿女操办婚事的财源。这种“同龄树”、“贺生林”的习俗,在湘、桂、黔等地也广为流传。在树崇拜观念中,还表现了灵魂不灭的观念。在我国北方的游猎民族如鄂温克、达斡尔族中,树葬成为一种主要的丧葬方式。因为在他们看来,树木总是不断生长的,将死者葬在活树里,表示人将和树木一样,永远保持活力,不泯于人间。在实行土葬的民族中,也有用树体现灵魂不灭、生死轮回观念的。如维吾尔族人在墓地四周常种有高大乔木,生者不得惊扰树木的幽静,象征灵魂不灭,生命永存。土家族则在棺材内放柏树、松树做的枕头,象征“白头偕老”、“松柏常青”,灵魂可以转世投胎。
我国对桃树、柳树等崇拜的习俗更是普遍。如在土家族“送日子”婚俗中,常会用到桃。“送日子”是指男方请人根据属相、生辰等确定婚期并通知女方,请求同意。“送日子”的同时男方还要送聘礼,女方则回赠男方寿桃。在土家族的生育民俗中,桃主要体现在“挂红子”及“过百岁”等风俗之中。婴儿降生以后要在大门上挂一块红布,谓之“挂红子”。红布一般用桃枝挑起。一方面,它是添喜的标志,在一定范围内起到报喜的作用;另一方面,红子和桃枝及其他附属物有辟邪和象征意义。因为,“桃”同“逃”,寓逃脱灾厄之意。有些地区则直接把“挂红子”称做“挂桃符”。婴儿降生第一百天,要举庆祝活动,叫做“做百日”,俗以长命百岁为吉,遂演为“过百岁”。过百岁的礼品可以多种多样,一般不会缺少“百家锁”。百家锁有的用金银打制,有的则用桃核雕刻而成,叫做“桃核锁”。桃在中国传统的节日民俗中往往起到重要的作用,如过大年这天,北方一些农村地区要在大门口放上一根长约两米的桃木棍,叫做“拦门棍”,据说既能拦住财宝不流失,又能辟邪。山东胶东的除夕饺子包好后,要放桃枝,叫做“驱邪避恶”。在元宵节有些人家要做些寿桃灯,放在居室内,以祈健康长寿。端午节北方有的地区要插桃枝,腊八节北方各地的腊八粥常常以桃仁点缀。这些都是桃树崇拜的反映。
在中国古代存在着较为普遍的柳崇拜习俗。在古人看来,柳不仅可以通达神灵、传达人们的意愿,而且具有法力,可驱魔避邪、消灾致福、护育幼童。如满族人生病以后,由病人家属或治病萨满手持刀、柳枝在病人身前做扑打砍击状,意在用刀与柳枝将为祟致病的鬼赶走。在荆楚地区,小孩子得了不明病因的怪病,一般认为是犯了关煞,要用桃弓柳箭驱病,而且专门为小孩做一副较小的桃弓柳箭,以避邪疫。满蒙民族的育儿习俗中,小儿降生后,要在门楣上悬挂杨柳枝制成的小弓箭。在东北民间,体弱多病的孩子往往要认一棵老柳树做干妈,在树干上系一条红绳,逢年过节去磕头。柳还常被视作祈雨仪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灵物,如山东省陵县人们直接向柳枝祈祷以求降雨。在四川武阳,人们用“耍水龙”的方式祈雨,水龙就是用杨柳枝和竹子扎成的。湖北来凤土家人祈雨的巫师要戴柳。在古人的意识里,柳还有可以控制活人的灵魂、左右人的意志的法力。《金瓶梅词话》卷十二在描写潘金莲欲专房宠,请刘婆的老公瞎子“回背”,瞎子指点潘氏说:“用柳木一块,刻两个男女人形象,书着娘子与夫主的生时八字,用七七四十九根红线,扎在一处,上用红纱一片,蒙在男子眼中,用艾塞其心,用针钉其手,下用胶粘其足,暗暗埋在睡的枕头内……不过三日,自然有验。”柳木刻成的人俨然成了活人的替身,将柳人锁住,就锁住了活人。不仅如此,柳还可以左右死者的灵魂。台湾新竹地区有这样的说法:若某人遭人暗杀,收敛时,在死者手中放桃枝、柳枝,死者就会自己寻仇人报仇。柳的力量之大,于此可见一斑。古人认为柳具有神力的观念的最普遍反映是插柳、戴柳之俗,这种风俗在中国极其普遍。据丁世良、赵放主编的《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所辑录的各地地方志材料来看,除新疆、青海、西藏未见此俗的记载外,各地皆有。对于插柳、戴柳的功用,古人或云为介子推招魂,或云免蚕毒,或云避火灾,或云“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或云“清明不戴柳,死后变猪狗”等等,无论哪一种说法都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古人的认识中,柳具有某种神秘力量,它能给人带来幸福吉祥。
五谷通常指稻、黍、稷、麦、豆。谷物在古人心目中是吉祥物。出于对赖以生存的谷物的崇拜,还创造了谷神稷神。在漫长的谷崇拜的历史进程中,民间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艺术。如“五谷丰登”年画,绘谷穗、蜜蜂、灯笼。谷穗代表五谷,“蜂”与“灯”合起来谐音“丰登”,几种图纹的组合表示“五谷丰登”。时至今日,谷穗仍是一些表现富裕主题的吉祥图案所常采用的图纹。在中国长久流传的灯笼,底部有一流苏,就是取自谷穗形象。中国农业银行的行徽也采用一支麦穗图案,不仅是农业的象征,也是财富的象征。另外,民间还流传有植物稼禾诞生日祭拜的习俗。如农历二月十二为百花生日,民间有祭花神的习俗。七月二十日俗传为棉花生日,农历八月二十四为稻生日,这些设置充分反映了民众的植物崇拜习俗。
自古至今民间始终存在对动物的崇拜。其中飞禽崇拜是动物崇拜的一种形式。鸟类对于人类有着多种用途,是各民族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之物,故中国民间对飞禽的崇拜非常普遍。如蒙古人非常崇拜天鹅。在内蒙古科尔沁的库伦等旗,五月初五有祭祀芦苇的风俗。此风俗源于一个传说:古时候,蒙古军大败而逃,避入了长有茂密芦苇的湖中,追兵听到里面传出来嘈杂的天鹅的叫声,误以为是大军冲杀的声音而退去,蒙军因此得救。当地人由此而祭祀天鹅,并流传禁杀或追赶天鹅的禁忌。哈萨克人也以白天鹅为吉祥、美丽的象征。他们也严禁捕杀天鹅,遇到死去的天鹅要拿回家中挂在毡房栅上予以供奉;还经常把天鹅的羽毛插在毡房的壁毯和孩子的胸前,妇女们常在各种生活用品上绣上天鹅形象的装饰图案,以求吉祥如意。在哈萨克情歌中有许多是以白天鹅作为描绘形象的。时至今日,哈萨克人依然把白天鹅看做美丽姑娘的化身、爱情的使者。白族崇奉鸟类,每年清明节举行祭祀活动,届时要穿上节日盛装,带上橡子果、炒燕麦、炒荞麦粒等食物,唱着民歌、吹着唢呐,穿山越林给群鸟喂食。歌的内容多是歌颂鸟类给人类带来的幸福及对美好生活的祝愿。在祭鸟节期间,禁止捕杀鸟类,禁止在山林燃火和煮饭。彝族喜欢带弓狩猎、搭箭射鸟,但在百余种鸟类中只食四五种,大多不捕不杀,捉到小鸟也要将其放归自然,让它回到母亲身边。可见,彝族先民早已有爱鸟、护鸟和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意识。
蛙的信仰在民间也极为普遍,且历史悠久。考古发现,东起河南省渑池县著名的仰韶村、河南陕县庙底沟,中经陕西省华阴县西关堡、临渡县姜寨,西至甘肃马家窑、青海省乐都县柳湾,都出土了大量的蛙纹彩陶。这些彩陶上的蛙纹,是女性生殖器官的象征。在初民看来,蛙的肚腹和孕妇的肚腹形状相似,一样浑圆膨大,且其繁殖力极强,一夜春雨便可育出成群的幼体。因此,渴望生殖的先民便视蛙为生殖旺盛的象征,在它身上注入了生殖崇拜的强烈色彩,期冀对它的崇拜能有助于增强女性的生育能力。这种崇拜不仅从陶器上可以找到大量踪迹,作为一种集体意识,后世生活中也不难觅到它的身影。明代小说《金瓶梅》中,有称女性阴户为“蛙口”之说;今天的中医界仍有称女性阴户为“蛙口”或者“蛤蟆口”的说法。蛙口即生命之门。北方农村有生小孩时,娘家要送一种“蛤蟆口”面花的习俗。其中陕西韩城的蛤蟆口面花,蛤蟆口含核桃或枣,以核桃和枣比喻子女。这些都是蛙崇拜遗存的反映。
在诸多的灵物崇拜中,狐、刺猬、老鼠与五通的崇拜非常突出。狐是北方的民间崇拜。在黄河流域民间祀奉最普遍的是狐狸,称胡仙、大仙爷。山东有的地方还称“老胡家”、“胡大姑”、“胡三太爷”、“胡老师”等,讳呼其名。有人一旦语言举止失常,认为是“胡仙附体”、“跟上了狐狸”。很多人家将狐狸奉为家神。旧时河北万全县一带各家皆供狐仙,甚至家有几人即供几个狐仙,俗称“本身狐仙”,人一生下即供之,生男供女狐仙,生女供男狐仙。婚后所供狐仙改成男女双坐。人死,则将本身狐仙焚之,或装于棺内。刺猬外观奇特,可以用身上的刺固定野果等食物,然后驮到窝里,加之它性情温和,人们便认为刺猬能往家里驮财宝。在河北肥乡县一带农村,过年时要用白面蒸一对刺猬,雄性的身上驮财宝,雌性的肚子里包两个红枣,意为怀有小刺猬。除夕时把两个刺猬放在住屋的门头上,一直放到正月十六过完年,以表达户主招财进宝的愿望。老鼠因繁殖能力强、数量多、为害面广,人们在灭鼠的同时,又对其采取“敬”而远之的方法。这就是民间的“老鼠节”。冀州市徐家庄在正月十二这天夜幕降临后,有民间花会节目“老鼠娶亲”。届时“鼠新郎”翻穿皮袄、戴墨镜坐在翘杆上。翘杆是利用杠杆原理安装的,中间是车轴,把“鼠新郎”捆在长杆的上端推着行走;另一端由人掌握,压下抬起,左右摇曳,令鼠新郎忽上忽下。鼠新娘没有固定人选,要在街上临时选择泼辣大方的年轻妇女扮演。如鼠新娘中途溜掉,则另外选择。鼠新娘穿红梳辫,倒骑在驴上。配合老鼠娶亲的还有拉碌碡、跑驴、划旱船等演出。熏鼠火是流行于我国东北地区的朝鲜族风俗,每年正月的第一个日子,由孩子们在田埂上撒下稻草点火烧杂草,称为“熏鼠火”。据说可根据火势大小占卜当年丰歉。实则此举有灭虫鼠、增地力的实际意义。五通,又称五圣,是南方的民间信仰,主要流行于江浙一带,最迟在唐末已出现。宋洪迈《夷坚志·癸集》卷三“独脚五通”条记载:五通是一位神,又称“五郎神”。但较普遍的传说是:五通是五位神,相传为兄弟五人,后来皆成为邪淫之神,并且神通广大。宋魏中举《龙城录》记载:柳州有五通鬼,能将人藏在箱子里的衣服化为灰烬。后又传说:朱元璋起兵时,以士兵五人为一伍,多有冤死者,其鬼魂为求血食,便结伴作祟于乡里,遂为五通邪神。历代对五通的传说虽各不相同,但在这一信仰的流传过程中,都保留了五通作为淫神的特点。文学作品《聊斋志异》中,五通也是至淫之神,他们均以美男子的形象出现,专门淫人妻女。另外,民间还普遍崇拜虫神。古代帝王祭八蜡,其中就有昆虫。旧时乡间多供虫王神,有的设专祠。山西以黑鹗为虫王神,河南以水鸟为虫王,河北南部和山东则奉宋将刘猛为虫王。刘猛曾率众灭虫有功,被奉为驱蝗神,备极崇敬。
种桑养蚕,在中国长期的“男耕女织”经济生产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对蚕的神化崇拜既深又广。关于蚕神的崇拜,民间有多种说法。比较多的地方信奉马头娘,也称“马头神”、“蚕花娘娘”。据说古时有一家父女二人,父亲远征,久未归家,其女想念其父,对家中的白马说:你若能接我父亲回家,我愿做你的妻子。白马听后,奋鬣长嘶,脱缰而去。不久,白马驮着她的父亲回家。父女相逢甚喜,给马美食,马不肯食,而见女出入,常踢蹄暴啸,喜怒无常。父大惑不解,女儿告其原委。父听后甚怒,射杀白马,剥马皮晒于天井,女儿上前踏马皮并讥笑,马皮竟卷女孩飞走。数日后,人们在父女家前的大树枝间发现有一白皮裹着的蚕,疑为白马与女孩的化身,取回饲养。民间便奉此女为马头娘。其形象为一古代女子骑在一匹马上,手捧一盘蚕茧,也有的为一女子戴马头披马皮手捧蚕茧。蚕民将此塑像或祀奉于庙或家中。十二月十二日是马头娘的生日,蚕民们在这天祭祀马头娘,祈求蚕茧丰收。其仪式大致为:由蚕妇们用红、青、白三种颜色的米粉团做成形似骑在马上的马头娘、桑叶上的龙蚕、一缕缕的丝束及元宝、鲤花鱼、大公鸡象形圆子,并备酒菜,用纸做成蚕花娘娘塑像,点香烛祭拜。有的地区还有人专门挑一副担子,担子上供马头娘菩萨,敲击小锣,沿村游唱《唱花蚕》。蚕农见了,送他一些白米或年糕,他就捧着马头娘菩萨到该家蚕房绕一圈,以祈蚕桑丰收。清明前后,蚕民们又纷纷到附近庙里祭拜蚕神。蚕妇们头戴用红色彩纸扎成的蚕花,年长的则身背红布蚕种包,熙熙攘攘地拥向庙里,人越拥挤越吉利,俗称“轧蚕花”,认为这样能将喜气带回去。
野牛与家牛都曾是古人崇拜的牛神。牛神崇拜包含的主要观念是牛为水神、雷兽。犀牛能行于水。犀牛行水时,其巨大的身躯能劈开水面,划起水波,古人便幻想犀牛有辟水神功。野牛发出的怪叫,在山谷中回荡,使人联想到雷的轰鸣。牛作为水神、雷兽,被赋予了辟水、镇水、司雷、降雨、止雨等神性。为了消除水旱之灾,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收,人们创造了种种以牛神为主体的祭祀仪式与巫术仪式。后来,由于农耕经济的发展,牛的农耕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也由于龙神影响的扩大及其对司水神职的渐趋垄断,牛神崇拜的内涵便逐渐发生转移,牛神由水神、雷兽演变成了耕神或耕牛的保护神牛王神,便有了立春时节鞭打春牛的仪式。鞭打春牛习俗有祈求一年风调雨顺的意义。小儿争抢“牛肉”(泥土)、“牛皮”(席片),得土涂灶,得席作器,兆岁丰收,象征吉利。有的还将土块放入牲畜圈,保佑六畜兴旺。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都有牛崇拜习俗,如土家族、苗族等在农历四月十八日、仡佬族在农历十月一日举行牛王节,其中心内容便是为牛神祝寿,感谢牛神为人做出的贡献。云南施甸的布朗族有举行“洗牛脚”的仪式。“洗牛脚”在端阳节前晚,每家将红纸裹于香柱,插于厅堂前,到端阳节这天,头人和村老头戴斗笠、披蓑衣,手执杨柳、桃枝扎成的扫把,牵着羊(羊是牛神的象征)游行,把一支支红纸旗幡插在各家门前,并用树枝扫各家门庭,祝主人平安。各家以水洒向村老、头人和羊,表示洗去牛脚迹。这一习俗的意义是祈求村寨平安,但习俗中却残留着一些与祈雨有关的形式。如游行时,村老和头人要头戴斗笠、身披蓑衣。斗笠和蓑衣均为雨具,各家向村老、头人洒水也是一种祈雨仪式。羌人崇牛的习尚,至今仍表现在四川羌人集居地的民俗之中。四川茂汉羌人有“杀牛祭山”的习俗,羌人将买来的牦牛献祭山神,然后全寨人分食牛肉。杀死自己崇拜的族神,分食其肉,以使神灵进入部落成员体内,这在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图腾崇拜中都有。在深圳,十月初一日是“牛神节”,民间相传是牛诞生的日子。农民用香烛、鞭炮、三牲(猪、鸡、鱼)敬神,感谢神恩。同时,还用大米、红薯、蔬菜等熬上一大桶稀饭,待冷却后再打上两个鸡蛋,亲自喂给牛吃,以表示对牛的敬意和感激之情。在广东化州有“清明牛歇耕”习俗,人们让牛休息,还备上等草料和中草药饲牛,以壮其筋骨。广东梅州有冬至歇牛并给牛喂糯米汤丸的习俗。在粤北南雄玑珠巷正月初二为“放牛出行”日。这天,人们吃过早饭,到庙里祭过盘古王和龙母娘娘后,就把牛的一只角上扎上一束香火,在牛尾巴上捆上一串鞭炮,让牛吃过油糍酒后,点燃牛角上的香火和牛尾巴上的鞭炮,让牛狂奔,为的是让牛也高高兴兴过个年。中华民族敬牛神的习俗,充分体现了农耕社会人们祈求丰收的美好理想。
鱼是常见的水生动物,原始人奉其为水神,形成了鱼神司水降雨的观念。早在仰韶文化时期,人们就在彩陶上绘制大量的鱼纹。那些被反复绘制在彩陶上的单体、双体、三体、四体鱼纹以及神秘的人面鱼身纹,反映了原始人对鱼能带来丰年观念的笃信。古代先民从狩猎、采集时代开始就与鱼发生了密切的关系,鱼不仅是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还与中国的文化密切相关。古有“鱼素”,俗传是以绢写信,而装在鱼腹中传递的即所谓“鱼传尺素”;古时又有“鱼符”,也叫“鱼契”,是类似虎符的信物;佛寺中僧徒诵经时击打节奏的法器叫“鱼鼓”,俗称“木鱼”。至于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以鱼做吉祥如意之物更随处可见,如“莲年有鱼”(鱼即余的谐音)的吉祥图案,年画、结婚用品上的“双鱼吉庆”图案,民间刺绣、剪纸、雕刻等经常可见的鱼纹图案,都与古代先民对鱼的崇拜有关。值得一提的是半坡彩陶中的人面鱼纹彩陶盆纹饰中,一个个滚圆的脸庞上眯成一线的双眼、三角形的鼻子,头戴盛饰,双颊或嘴旁各绘鱼形花纹。这种人面图案或与大鱼并列,或与渔网相伴,带有一种神秘感。其巫术含义可能就是对氏族子孙“瓜瓞绵绵”长久不绝的祝福。这典型地说明,鱼在中国语言中还具有生殖繁盛的祝福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