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明:明清时期中国文化在琉球的传播——从文化传承看琉球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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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明  


内容提要:中琉两国在长达500年的交往中,明清两朝的册封使臣、闽人三十六姓及其后裔与琉球的贡使、留学生等穿梭于两国之间,把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对琉球民族文化的形成以及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影响。这从文化传承来说,琉球应该是属于中华儒家文化,而不是属于日本文化,它是琉球不归属于日本的重要证据之一。

关 键 词:明清时期 文化传承 琉球 归属问题


明清时期的中琉交往,主要是朝贡与册封关系。它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遣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谕其国,琉球中山王察度则遣其弟泰期随杨载入明进贡方物;洪武七年(1374年),中山王察度又遣泰期奉表、贡马及方物,并上皇太子笺,明太祖赐其大统历及金织文绮、纱罗等,从此确立了两国的朝贡关系。永乐二年(1404年),中山王世子武宁遣使告父丧,明成祖命礼部派行人时中往,诏武宁袭中山王位,此为明朝与琉球正式建立册封关系。①

中琉之间这种友好交往一直持续到1875年7月,日本天皇政府严令琉球彻底断绝与清朝的朝贡和册封关系为止,前后长达500年之久。在这5个世纪的历史长河里,明清两朝的册封使臣、闽人三十六姓及其后裔与琉球的贡使、留学生等穿梭于两国之间,把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对琉球民族文化的形成以及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影响。从民族文化传承方面来看,它是琉球不归属于日本的重要证据之一。

中琉册封关系确立之后,琉球则成为明清两朝的“藩属”,即所谓“文皇帝时,命使者就立其主,赐之册命,被以印绶、冠带,世为外藩”。②由于琉球在海外诸国中颇称守礼,故明清两朝对琉球的册封都非常重视。明朝派出的册封使一般按封锡藩王的规定,遣给事中和行人为正副使,且分别授予麒麟、白泽,公、候、伯、驸马之服,以示朝使殊荣;而清朝派出的是翰林院编修和都察院给事中等,授予东珠帽顶,正副使皆赐正一品麟蟒服。这些给事中或翰林院编修系朝廷的近侍官,不仅学问优长,而且仪度修伟,为当时中国国内的文化精英,可见明清两朝对琉球的册封是予以较高的礼遇。

明清两朝派到琉球的册封使,大抵明朝有16次,计29人;清朝有8次,计16人。具体名单如下:

洪武五年(1372年),遣行人杨载,册封中山王察度。

永乐二年(1404年),遣行人时中,册封中山王武宁、山南王汪应祖。

永乐十一年(1413年),遣行人陈季若,册封山南王他鲁每。

洪熙元年(1425年),遣正使中官柴山、副使阮鼎,册封琉球王尚巴志。

正统八年(1443年),遣正使给事中俞忭、副使行人刘逊,册封琉球王尚忠。

正统十三年(1448年),遣正使给事中陈傅、副使行人万祥,册封琉球王尚思达。

景泰三年(1452年),遣正使给事中陈谟(《明史》谓乔毅)、副使行人董守宏,册封琉球王尚金福。

景泰七年(1456年),遣正使给事中李秉夷(《明史》谓严诚)、副使行人刘俭,册封琉球王尚泰久。

天顺六年(1462年),遣正使吏科给事中潘荣、副使行人蔡哲,册封琉球王尚德。

成化六年(1470年),遣正使兵科给事中官荣(《明史》谓丘弘,弘至山东病卒,命官荣代之)、副使行人韩文,册封琉球王尚园。

成化十五年(1479年),遣正使兵科给事中董旻、副使行人司司副张祥,册封琉球王尚真。

嘉靖十一年(1532年),遣正使吏科给事中陈侃、副使行人高澄,册封琉球王尚清。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遣正使吏科给事中郭汝霖、副使行人李际春,册封琉球王尚元。

万历四年(1576年),遣正使户科给事中萧崇业、副使行人谢杰,册封琉球王尚永。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遣正使兵科给事中夏子阳(先命洪瞻祖,后瞻祖以忧去,改命夏子阳)、副使行人王士祯,册封琉球王尚宁。

崇祯二年(1629年),遣正使户科给事中杜三策、副使行人杨抡,册封琉球王尚丰。

康熙二年(1663年),遣正使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副使行人王垓,册封琉球王尚质。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遣正使翰林院检讨汪楫、副使内阁中书舍人林麟焻,册封琉球王尚贞。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遣正使翰林院检讨海宝、副使编修徐葆光,册封琉球王尚敬。

乾隆二十年(1755年),遣正使翰林院待讲全魁、副使编修周煌,册封琉球王尚穆。

嘉庆四年(1799年),遣正使翰林院修撰赵文楷、副使内阁中书舍人李鼎元,册封琉球王尚温。

嘉庆十二年(1807年),遣正使翰林院编修齐鲲、副使工科给事中费锡章,册封琉球王尚灏。

道光十七年(1837年),遣正使翰林院修撰林鸿年、副使编修高人鉴,册封琉球王尚育。

同治五年(1866年),遣正使翰林院编修赵新,内阁中书舍人于光甲,册封琉球王尚泰。

这些琉球册封使在航海过程中,免不了要受风涛之险,有时甚至是九死一生。为了避免海上遇难,他们把希望寄托在海上保护神——天妃妈祖的显灵救助上。因此,中国传统的民间信仰之一——天妃妈祖崇拜,就随着这些册封使传播到琉球。

在琉球有两个天妃宫:一个在那霸,曰“下天妃宫”,位于天使馆东门,南向,前广数十亩,有方沼池,宫门前有两尊石神像,入门甬道至神堂距离三十步左右。堂内有崇祯二年(1629)册封使杜三策、杨抡题写的“慈航普渡”匾;顺治六年(1649)招抚司谢必振题写的“普济万灵”匾;康熙二年(1663)册封使张学礼、王垓题写的“普济群生”匾。大门上书“灵应普济神祠”,则是万历二十九年(1601)册封使夏子阳、王士祯所立。天妃宫两旁皆民房,琉球国中的案牍多储于宫内,有钟一架,系琉球国王于景泰八年(1457)铸施。

上天妃宫在久米村,据夏子阳《使录》称,为嘉靖中册封使郭汝霖所建。宫在曲巷,中门南向,神堂东向,门旁亦有两尊石神像,进门上甬道,左右宽数亩,缭垣周环。正中为天妃神堂,右一楹为关帝神堂,左为僧寮,阶下钟一所,大门左有神堂,上响供龙神。因册封使渡海皆祈求天妃灵佑,故一至琉球即谒庙行香,并竖匾挂联以酬谢之。例如天妃堂内有崇祯二年(1629)册封使杜三策、杨抡题的“德配玄穹”、康熙二年(1663)癸卯册封使张学礼、王垓题的“生天福灵”和康熙二十一年(1682)册封使汪楫题的“朝宗永赖”三匾。另有册封副使林麟焻题的二十三字长联,下署“裔姪孙麟焻敬题”,其因是林麟焻为福建莆田人,而天妃亦为莆田林氏,故有此称。梁上有“灵应普济神祠”横额,为万历中册封使夏子阳、王士祯所题。每当册封使到达琉球,入住天使馆后,则有鼓乐仪从奉迎船上的天妃及拏公诸海神之位,供于上天妃宫内,朔望日前往行香。③乾隆二十年(1755),册封使全魁、周煌又说服琉球国王在姑米岛真谢港新建天妃宫一所,周煌亲自恭书匾、联,匾曰:“玉山仙姥”,联曰:“凤舸仙神光,一片婆心扶泰运;龙津标圣迹,晚年福曜镇安嘉”。④

册封使在琉球除了建造天妃宫外,也有建其他寺庙,把中国的佛教文化亦传播到琉球。其中如明宣德年间的册封使柴山三次到琉球,曾建大安祥寺和千佛阁。安祥寺后改名为护国寺(“护国寺”匾为康熙二十一年册封使汪楫所题),亦名海山寺,或三光院,位于波上山坡之中,为琉球国王祈祷之所。寺中僧名赖盛,佛龛中有神手剑而坐,名曰“不动”,或曰“火神”,殿下有一钟,景泰七年(1456)丙子铸,铭文与天妃宫相同。⑤

这些册封使每次到达琉球,册封完琉球国王后,必须留在那里等待季候风返航,时间大约是三个月左右。在这段时间里,他们除了游历琉球山川名胜,访问当地风俗民情外,也留下不少诗文佳作、匾额字画。如琉球在那霸港册封使登岸的地方建有迎恩亭和天使馆,供册封人员驻扎。馆中的厅堂、廊房、楼阁、亭园、台榭、书室、小轩,周围宽广,与燕中报国寺相类;馆内铺设的桌椅、床帐、碗碟、杂物等,俱照中国制度,平时由专司收貯在库,俟册封使至日方敢动用。康熙二年(1663),册封使张学礼到达琉球时,天使馆虽已年久失修倾颓,但后楼上尚留有明崇祯二年(1629)册封使杜三策题写的梅花诗百首于壁间,其余吟咏甚多,外有匾额、字画,皆是明清两朝册封使留下的遗跡。⑥在天使馆仪门上原有“天泽门”三字匾,由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册封使夏子阳所题,后失去,继由康熙五十七(1718)册封使徐葆光补书;大堂前楹有康熙二年(1663)册封使张学礼、王垓题的“天威远布”隶书四字和康熙二十一年(1682)册封使汪楫、林麟焻题的“敷命堂”三字,后又加徐葆光题的“皇纶三锡”四字,悬于正梁上。⑦

明清册封使每次渡海时,按规定都携有从客偕行。在这些从客中,不乏各种专业人才,他们把自己的技艺带到琉球,成为中国文化的传播者。例如在康熙二年(1663)册封使张学礼随带的从客中,有姑苏人陈翼,字友石,多才艺。到达琉球后,琉球国王即持帖请他教授其世子等三人的琴艺,三人是世子名弥多罗、王婿名哑弗苏和法司子名喀难敏达罗。他们寓居在天界寺学习一月,后又移至中山府习月余,授国王世子思贤操《平沙》、《落雁》、《关睢》三曲;授王婿《秋鸿》、《渔樵》、《高山》三曲;授法司子《流水》、《洞天》、《涂山》三曲。其他登门求教者无虚日,皆称之“友石先生”。此外,有西湖人吴燕时,字羽嘉,业岐黄,切脉知生死,琉球国中求医者无不立愈,亦有数人受其传授医术。⑧时隔50多年后,当册封使徐葆光到达琉球时,原先“友石先生”教授的琴艺已失传,琉球国中亦无琴,唯有琴谱乃保留,琉球国王则遣那霸官毛光弼随徐葆光带来的从客,福州人陈利州学琴三四月,练习数曲,并请把琴一具留下。⑨

册封使把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加速了琉球国家文明化的进程,正如明天顺六年(1462)册封使潘荣在《中山八景记》中所说:“中山之民物皆易,而为衣冠礼义之乡。”⑩其中最显著的是,琉球自建国以来,从无有关国家历史的记载,至1650年始由琉球王尚质之从弟尚象贤(字文英)首次编写《中山世鉴》一书,书中大量引用了嘉靖十一年(1532)册封使陈侃撰写的《使琉球录》和《保元物语》等。(11)另者,册封使还协助琉球在各地建立文庙,使琉球人有受教育之所,特别是在久米村聚居的闽人三十六姓,世世代代可接受中国文化的熏陶。蔡世昌在《久米村记》一文中就写道:在文庙之左有明伦堂,堂中“两庑设学选立二师,一曰讲解师,一曰训诂师。村中通事、秀才及童幼皆从业焉,师生有舍,庖廩有次,人知响学,争自濯磨,改粗鄙之俗为儒雅之风,皆庙学之赐而吾村之盛跡也。”(12)由于文明之风渐长,故在琉球官宦之家俱有书室客轩,庭花竹木四时罗列,书架上摆列《四书》、《唐诗》、《通鉴》等集,多为重新翻刻,旁用琉球土语译注,以便阅读。(13)再如琉球国中产米无多,故大半以番薯为粮,嘉庆四年(1799)册封使李鼎元至琉球时,特书《朱薯颂》一文付之国中文人,并慨然为之歌曰:“令珠而如沙,人以之弹雀。令金而如泥,人以之涂艧。令朱薯而如玉山之禾,瑶池之桃,人以之为不死之大药。”告诫他们:“薯之用如此,慎毋贱视。”这些琉球文人读过之后,深受教育,皆表示:“吾今而知薯之德与薯之所以貴也,行当传之邦人,毋讳食薯。”(14)

明太祖为方便琉球请求册封和朝贡往来,曾派遣闽人三十六姓到琉球,为其管理朝贡事务。此事缘起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琉球国民才孤那等28人驾船到阿兰埠采硫黄,遭风飘到惠州海丰,被巡海士兵所获。因语言不通,以为是日本人,转送至京城。正值琉球遣使入贡谈及此事,明太祖遂将之遣还,并派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到琉球,以方便琉球的朝贡往来。这些三十六姓的后裔子孙,皆不甚繁衍,至万历中,仅存下蔡、郑、梁、金、林五姓。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琉球国中山王尚宁奏称,因时间久远,文字、语音、航海、更针经常出现差错,请求依前例再选派人到琉球。后来据说明朝又续派去阮、毛两姓,连同以前存留的五姓,共有七姓。(15)

三十六姓向来聚居于久米村,亦称“唐营”。因琉球人称中国为“唐山”,呼华人为“唐人”,故他们居住的地方遂称“唐营”。后来因三十六姓中显荣者多,又改称为“唐荣”。至于“久米村”一名,则是因国王厚待三十六姓后裔,世代赐以俸禄,故取“世禄”之义。(16)三十六姓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琉球与中国之间的朝贡往来,他们之中“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为贡谢之司;习海者授通事,为指南之备。”其子弟“能言教以汉语,能书教以汉文。十岁称若秀才,王给米一石;十五薙发,先谒孔圣,次谒国王,王籍其名,谓之秀才,给米三石;长则选为通事,积功至都通事、通议大夫、中议大夫,而至紫金大夫。”在琉球国中声名最显赫者,大概都是三十六姓后裔。(17)

三十六姓除了维系中琉交往外,还把当时较为先进的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据说琉球原先风俗,男女相悦,便相匹偶,不懂婚嫁。在三十六姓到达之初,此风俗尚未改变,后来经三十六姓教化,始渐知婚礼,而旧俗遂革,号称“守礼之国”。(18)此外,三十六姓还借每次朝贡之机,长年在福州停留,寻师访友,把一些儒家古籍携归琉球,而后重新刊刻,旁边附注琉球文字,以便于琉球人阅读。其中如琉球板的《近思录》,屡有引《明一统志》、《邱琼山家礼》、《梅诞生字汇》等书,似乎都是明季刻本。它不可能是日本人可以做到的,且书中的序言通常沿用明朝的弘治、万历年号,这显然不是日本书籍,惟有三十六姓所为的可能性大。(19)

明朝为了加强中琉交往,还准予琉球派遣留学生入国子监就学。洪武二十四年(1319年)三月,明太祖告谕礼部大臣曰:“琉球国中山、山南二王皆向化者,可选寨官弟男、子侄以充国子,待读书知理,即遣归国,宜行文使彼知之。”(20)翌年秋天,琉球国王则遣其从子日孜每、阔八马及寨官子仁悦慈三人,入南京国子监就读;山南王亦遣其侄三五郎等及寨官之子麻奢里等,入南京国子监就读。自此之后至隆庆、万历之际,琉球派员来国子监入学大约有14-15次。(21)明朝予以他们优厚的待遇,规定“凡琉球国起送陪臣子弟赴南京国子监读书习礼,本部转行各该衙门供给廪米、柴炭及冬夏衣服。回国之日,差通事伴送至福建回还。”(22)清朝沿袭明朝的做法,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册封使汪楫、林麟焻上奏,请求让琉球遣子弟入学读书。获准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琉球王尚贞则遣官生梁成楫、蔡文溥、阮维新等人入国学读书;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九月入国子监,皇上还为之特设教习一人。(23)

为了更好地接受中国文化,琉球在国内还仿照中国各地设立文庙。其文庙始建于康熙十二年(1673),位于久米村泉崎桥北,庙中制度、俎豆、礼仪悉遵《会典》。康熙五十八年(1719),琉球国又于文庙南建明伦堂,谓之“府学”,择久米大夫、通事一人为讲解师,月吉读《圣谕衍义》;三六九日,紫金大夫诣讲堂,理中国往来贡典,察诸生勤惰,籍其能者备保举。八岁入学者,择通事中一人为训诂师教之。(24)在文庙两庑藏有大量经书,其中多数是由福州购回的中国书籍,也有部分是琉球国人所著,如《世纉图记》、《中山历传世系》、《中山世鉴》、《中山集》、《闽游草》、《燕游草》、《中山官制考》、《指南广义》、《执圭堂草》、《观光堂游草》、《澹园集》、《要务汇编》、《四本堂集》、《五云堂集》等。有些琉球版的书籍,如《近思录》,则屡引《明一统志》、《邱琼山家礼》、《梅诞生字汇》,大概是来闽留寓的琉球人把宋儒之书携归另刊,旁附以琉球文字,以便其国人诵习。(25)文庙在传播中国文化、加速琉球国家文明化的进程中起到较大的作用。

明清时期,不管是由明太祖派往琉球,协助其管理朝贡事务的“闽人三十六姓”;或者是明清两朝选派国内文化精英担任使臣到琉球册封;乃至鼓励琉球国王派遣子弟入国子监留学等等,都起到了传播中华儒家文化,加速琉球国家文明进程的作用。正是在三十六姓的教化、册封使的影响,以及琉球本国留学生直接把中华儒家文化传播到琉球,使琉球国内的风俗民情、社会制度逐步趋于华化,其文明之风亦日渐见长,如天顺六年(1462年)册封使潘荣在《中山八景记》中所述:“果能以诸夏之道而施之蛮貊,渐染之,薰陶之,提携而警觉之。将见风俗淳美,中山之民物皆易,而为衣冠礼义之乡。”(26)特别是琉球本国留学生学成归国后,一般都担任大夫、长史、通事等文职,起到了把中华儒家文化传播到琉球的桥梁作用。我们从琉球文字的发展就可看出,据元代陶宗仪所云,琉球在元代时来华朝贡,所上表文以木为简,高八寸许,厚三分,阔五分,饰以鬃,扣以锡,贯以革,而横行刻字于其上,其字体蝌蚪书。而至明代来朝贡,其表文已皆用中国文字。陶宗仪所说的横行刻字蝌蚪书,或其未通中国之前的字体,已无从考证。(27)可见这些留学生对琉球文化发展的影响是很大的,正如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中所说:“俗无文字,入学中国,始陈奉表章,著作篇什,有华风焉。”(28)

从上述历史事实可以看出,中琉两国在长达500年的交往中,明清两朝主要是将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以促使琉球文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正所谓“改粗鄙之俗为儒雅之风”,“中山之民物皆易,而为衣冠礼义之乡”。这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说,当时的琉球应该是属于中华儒家文化圈,它与日本在文化上的关系甚少。特别是琉球自明洪武初就已立国,时国分为三:察度王中山、承察度王山南、帕尼芝王山北;至永乐二十年(1422年),尚巴志即位,先灭山北,次平山南,则统一了琉球。因此,琉球在当时就是一个独立国家,它不归属于日本。日本对琉球向来是采用武力兼并的做法,它与中国通过传播儒家文化进行教化的做法形成很大的反差。对于这一点,日本学者云龙管沼(Unryu Suganuma)在《主权与领土分离中日关系:领土收复主义与钓鱼列岛》一书中,深有感触地说,中国人依靠儒家文化作为教化工具去引导朝贡国,而不是枪。与日本人不一样,日本人于1879年最终吞并了琉球王国,而中国人从未想把其朝贡国琉球作为殖民地或征服其领土。相反地,他们要求朝贡国的人民崇尚能改变政治灵魂和社会道德的儒家哲学。中国给人的印象,显然是在构筑一种和谐的世界秩序。(29)

日本兼并琉球是通过“暴力与贪婪”,而不是以“领土扩张”的原则。1872年,日本借琉球人漂流到台湾东岸被当地居民杀害事件,宣布废除琉球国王,设立琉球藩;三年后的1875年,又严令琉球彻底断绝与清朝的朝贡和册封关系,强迫琉球“藩王”上东京,进行所谓的“藩政”大改革;1879年4月,日本政府出动了450名军队和160名警察,镇压300年来没有设过军队的琉球“藩王”,将之改为政府直辖的冲绳县,连琉球国王尚泰也被掳至东京。琉球就这样被近代天皇制度剥夺了作为独立国家的权利,被迫断绝与清朝的臣属关系,沦为天皇制度的殖民地。这就是所谓“处理琉球”的历史内容。(30)

1945年,琉球群岛发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最惨烈的冲绳之战,将近四分之一的琉球人被当成“间谍或叛徒”死于美军的炮火和日本兵的虐杀之下。当时美军攻占琉球时,有规定停止日本帝国政府在琉球群岛行使的一切权利。然而,在美军占领琉球32年后的1971年,出于冷战战略的需要,美国又将冲绳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对于1971年6月11日签订的“冲绳归还条约”,海峡两岸当时都表示强烈反对。台湾当局发表声明称,对冲绳未来地位问题做出的决定“没有遵照适当的程序”深表遗憾;大陆方面则谴责这种“归还”是一种“肮脏的交易”和“卑鄙的欺诈行为”,认为美国的控制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美国无权将其非法占领的群岛包括在“归还地区”。(31)

综上所述,琉球早在14世纪中叶就已立国,在与明清两朝交往的500多年里,虽然与明清王朝建立了朝贡与册封关系,但明清王朝从未干涉其内部事务,也未将其作为殖民地,甚至连琉球国王的继承都从未施加过影响。因此,琉球向来就是一个独立国家,明清两朝通过派遣册封使到琉球册封、接受琉球留学生入国子监读书等渠道,逐渐把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加速了琉球国家文明化的进程。就从文化传承方面来说,琉球应该是属于中华儒家文化,而不是属于日本文化。尽管1879年日本实行所谓的“处理琉球”,以暴力手段将琉球强行改为冲绳县,成为日本的殖民地;1971年美国与日本私下签订“冲绳归还条约”,非法将冲绳的行政权归还日本。但是,这一切均改变不了琉球原本是一个独立国家,它不归属于日本的历史事实。


注释:

①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王锡祺编:《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台北,学生书局,1975年,第443页。

②屠应浚:《送给事陈君使琉球序》,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470页。

③徐葆光:《中山传信录》,《清代琉球纪录集辑》(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北,大通书局,1984年,第30页。

④周煌:《琉球国志略》(台湾文献丛刊第293种),台北,大通书局,1984年,第166页。

⑤(15)(27)徐葆光:《中山传信录》,第58,65,94页。

⑥张学礼:《中山纪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台北,学生书局,1975年,第308页。

⑦⑨徐葆光:《中山传信录》。

⑧(13)张学礼:《中山纪略》。

⑩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32页。

(11)小叶田淳:《历代宝案(琉球外交文书)》,《日本学士院纪要》第47卷,第1号,1992年10月。

(12)蔡世昌:《久米村记》,潘相辑:《琉球入学闻见录》(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9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第476页。

(14)(17)(18)李鼎元:《使琉球记》,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26-127,100-101,111页。

(16)蔡世昌:《久米村记》。

(19)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第449页。

(20)黄佐:《南雍志》,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1976年,第111-112页。

(21)潘相辑:《琉球入学闻见录》,第237页。

(22)申时行:《大明会典》,《续修四库全书》791,史部·政书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76页。

(23)王士祯:《琉球入太学始末》,《清代琉球纪录集辑》(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台湾,大通书局,1984年,第17-18页。

(24)赵尔巽:《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620页。

(25)黄景福:《中山见闻辩异》,《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

(26)萧崇业、谢杰:《使琉球录》,《续修四库全书》742,史部·地理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600-601页。

(28)张瀚:《松窗梦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5页。

(29)Unryu Suganuma, Sovereign Rights and Territorial Space in Sino - Japanese Relations: Irredentism and the Diaoyu/Senkaku Islands,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 and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Honolulu, 2000, p.110.

(30)[日]井上清:《钓鱼列岛的历史和主权问题》,香港,七十年代杂志社,1973年,第75-80页。

(31)Kimie Hara, Cold War Frontiers in the Asia-Pacific: Divided Territories in the San Francisco System,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2007, pp. 178-179.


李金明,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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