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中午,由《法学实践论丛》编辑部和《知行学刊》编辑部联合主办的论文研习方法沙龙在行政法学院资料室顺利举行。常安教授以《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内”与“外”》为例主讲论文阅读和写作方法,从问题意识、论证的周延性和说服力、参考文献与资料运用、论文阅读等方面为与会同学答疑。
问题意识
1、创新观点
如何用问题意识去发现、提炼和论证一个学术命题,而不是只介绍一些现有的学说观点?也即写论文时怎样才能不为参考文献的观点所桎梏,拥有自己独特的创新角度?
常安教授:
被参考文献所限制,很大的原因是阅读量太小。写《宪法文本中的“内”与“外”》这篇文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18年宪法修改时新增了中华民族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两个方面分别指向对内的整合和对外的世界秩序的理解,实际上就是“内”与“外”。我之前在做统一多民族国家方面的研究,“内”与“外”是一个古典的命题,中国古典政治里面很讲究“内”与“外”,比如中国处理边疆问题:夷狄入中国,中国出夷狄。还有唐朝和宋朝政治体系中的内重外轻,内轻外重。可见问题意识的来源需要长期的积累。表面上看是这一篇文章,实际上是一个长期的写作过程。
还有一点是有意识地去思考。我原来写过地方自治,关于地方自治,宪法学界研究省宪,像浙江省宪,湖南省宪,广东省宪,福建省宪等等;史学界研究区域治理现代化,比如山东某一区域的近代现代史、浙江的现代史。我们需要有意识地去思考目前这样的研究还有哪些缺陷、还有哪些研究,也就是已有的观点没能给出足够的解释,然后在他们的基础上进行思考。
论证
2、论证周延性
这篇文章着眼于宪法文本中的“内”“外”问题,命题宏大。在宪法文本的“内”与“外”的大框架下如何进行谋篇布局,使得文章的论述比较周延?以及老师是从什么角度来选取文章论述的方向?也即如何把握、研究一个宏观命题,怎样才能像本文一样宏观叙事具体化、论证严谨周密呢?
常安教授:
关于“内”的部分,我最开始想到中华民族、统一多民族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再看行政区划时,宪法文本中行政区划是一块,中华民族相当于比较特别的行政区划,而中华民族或者国族又相当于在此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整合。中华民族相当于比较特别的一个行政区划。设计框架时,我是以普通到特殊,再到整体这样的思路进行谋篇布局。一般讲国家整合往往从国家认同和民族方面分析,与国家建设或行政区划连接在一起实际上很少。这需要熟悉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以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工业化的历史。比如在《宪法文本中的“内”与“外”》这篇文章中提到的中提到的:市的变化,设区的市、城市化等等。其实“市”背后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研读宪法文本,需要了解相关历史,如果光看文本,就文本分析文本可能体会不到市变迁背后的深意。比如文章里面提到的五四宪法和七八宪法。新增“设区的市”后,表面上看是市多管了一个县,但实际上这说明它的管辖范围增加了。城市化要有足够的面积才能发展,文章里的例子是现在发展迅速的上海,但30年代的上海面积狭小,1958年,把江苏十个县划到上海后,城市化发展才有了足够的面积、人口与土地。所以首先从国家建设的角度讲行政区划。
首先从国家建设的角度讲行政区划,然后讲完普通的行政区划之后,我们国家还有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它类似于一种特别的行政区划。如果普通的行政区划按照省、县、乡这样布局,那么特别的行政区划就比一般要考虑的元素更多,比如族裔、人口,甚至不同的宗教等等。当有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叙事之后,也并不能确保大家对这个观点有完整意义上的认同,还需要一些制度对它进行加固,之后在这个基础上整合。实际上这篇文章里没写,我们的国家安全就起到加固的作用,通过软实力,也可以说是一种乳化能力,促使民众对它发自内心的认同。
关于“外”的部分,其实单独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很多,虽然主要是在国际法领域。写作时我在想宪法序言第十二段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其他几句话之间是什么样的联系,这是之前没有人做过的。独立自主基本原则,我也在这里做了分析:把独立自主作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逻辑起点,在独立自主之后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就是和平共处。再接下来我们提供世界治理的方案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后为了确保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哪些相应的制度配置。这就是所谓的反帝反殖反霸,包括加强世界人民的团结。在第三部分逻辑就是围绕宪法序言第十二段,内部的这个逻辑链条理出来。
所以如果就这个“内”与“外”设计二级框架的话,第一部分是由一般到特殊到整体,第二部分相当于把特定文本的内部链条理出来,一、二部分不太一样,目的是把论证细致化。
不管是写文章还是平时学习,都要有意识地训练的将不同的知识点连接起来的能力,有时我们面对零散的知识点,这就需要一个上位的概念或者一个比较基础性、普遍性的线索。比如说在我这里用来连接“内”和“外”的就是空间或者主权。主权是对内最高统治权与对外最高的代表权。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线索或一个网状的东西把它连起来。包括我们现在讲的新文科建设、跨学科研究、以问题为中心等等,说着很简单,但是如何连接零散的知识很难。为什么大家做以问题为中心,最后做不好。一个原因是知识面没有那么宽。往往需要去补很多其他学科的知识;还有一个是“学无定法,学有所本。”最后还必须确保自己的核心研究立场和问题意识。比如这篇文章:第一,聚焦文本、拿文本说话,阐明文本的原意是什么。第二,如果跳出文本,不管讨论国家建设,还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没边没际,文本的作用一是把这些东西连接起来,二是将讨论限定在这个范围内。我们在搭建框架的时候,一个要打出去,另一个要收得回来。在我这篇文章里面,宪法文本线索是我认为的一个亮点。
3、论证说服力
以本文“行政区划的国家建设之维”(p82)这部分为例,在论述行政区划如何发挥国家建设作用时,老师的方法是先给出定义,接着以宪法文本为线索,回溯了行政区划有关制度的历史,使这一论点得到了论证。那么当我们在写文章时,如何论证或者使用论据,才能算得上是较为充分地论证了某一部分的小论点,使文章说服力较强?
常安教授:
对于文章说明力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要求,不管是用理论论据、事实论据,还是统计数据的材料,把问题说清楚就可以。文章“行政区划的国家建设之维”这部分,首先讲的是行政区划和国家建设是什么关系,我们一般理解的行政区划可能仅仅是一个纯技术性的东西,包括宪法文本里面的行政区划变更与设立程序。但是背后其实涉及到国家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对全国领土的统一管理,而且它还有一个界限。其他相关的国家治理都是要在这个行政区划的基础上进行。表面上看是技术性的东西,但是它是国家治理和行政管理体系运转的前提性结构要素,首先你要把这二者给联系起来,然后讲在具体设置行政区划时,以及行政区划体现的国家建设主题,需要关注哪些元素或哪些问题,比如说在这篇文章里,我就中国的宪法文本里的行政区划做了梳理:把五四宪法和七五宪法里关于行政区划做了比较,包括下一段,讲的都是行政区划背后体现的国家建设元素,类似于排列组合,按照不同的方式重新组合。实际上这就是国家建设,而不是纯粹技术性的东西。泛泛而讲行政区划比较笼统,所以接下来举了设区的市的例子。我们现在行政区划里面临一个最直接的挑战就是宪法里面没有讲市,而讲了省、县、乡三级。但城市化是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原来倡导的省直管县,实际上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所以说宪法如何面对“市”,可能是我们在宪法里面的行政区划和国家建设必须要面对的一个主题。大家要有意识把思路打开,比如把行政区划所体现的国家建设在哪些方面进行阐释,涉及具体的可以用制宪史的文本,这篇文章里面举了清末立宪一直到民国的省宪,再到五四宪法、八二宪法,用了历史和一些现实的例子。比如说新中国成立以后,调整行政区划的具体范例里面用了上海的例子,还有国务院做的关于改革地区领导体制,市领导县的体制这些行政区划方面的相关文件。如果大家要做这样的研究,就需要了解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包括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体制性的变化。如果要了解城市化问题,就需要了解市在我们宪法中的功能。并且不光要看宪法文本,还要看中央发的文件里对于市的定位。
4、追问问题
我们是先从一些文本和资料里面得出我们的理论和结论,还是说先有这一种理论或结论的预设,然后再去找这些支撑的材料?
常安教授:
我觉得应该是先看到材料或者一个现实的问题,然后才会有问题意识,这不会凭空而来的,肯定是由一个东西所触发。有可能是现实的事例,也有可能是理论上的素材。
参考文献与资料运用
5、文献运用
这篇文章的参考资料大多是一些原始文献和历史资料,十分具有特色。其中多处引用重要领导人的讲话、《毛泽东文集》、《邓小平文选》等。老师能否谈谈这篇文章的参考资料运用?
常安教授:
文章本身讨论的主题就和中国在国际关系方面的主张息息相关,而它又是存在争议的。比如反霸,在这篇文章中有两个方面进行说明:一是用《邓小平年谱》里面的这些观点去说明反霸是中国八二宪法在外交政策里面的原旨。二是用总书记的话去说明我们现在仍然需要反霸。反霸并没有过时,不管是霸权主义,帝国主义还是殖民主义,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形式而已。
这篇文章的参考文献特点之一是运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一决议。要理解现行宪法,决议是非常好的资料。如果从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宪制秩序塑造的角度来讲,不成文宪法是决议。从一方面来说,决议所强调的东西,比如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集中制等等,后来都被现行宪法吸收。另一方面就是在共产党的历史里面,往往特别强调通过决议来统一全党和全国的思想。1981年《建国以来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下称《决议》)为宪法修改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把《决议》第32段至39段与现行宪法序言进行对勘,就会发现这一部分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纲领与现行宪法序言的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甚至很多地方是直接运用《决议》的原始措辞。如果我们从对一国政治秩序影响、塑造角度来讲的话,《决议》的宪制意义则更为深远。这就说明决议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是一个基本塑造。
特点之二是运用了外交史和政治史的史料。因为我在先前有一个判断:中国外交政策的这个规定,和其它国家的宪法中是不一样的。我们的相关规定在苏维埃宪法里面就有,但其他国家是在二战之后才出现。但这个判断需要有证据作为支撑。各国宪法对于外交政策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宪法和国际公约如何协调的问题。二是关于区域性政治追求,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政治一体化。三是日本、德国、意大利这些国家的和平宪法涉及外交的。但和中国的外交政策完全不一样。把世界各国的宪法翻遍,工作量非常大,但最后得出来就那么一点。
6、研究方法
我们在之前的讨论中认为这篇文章有两条线索,一是空间层面,搭建起了整个文章的骨架;另一层是时间线,以说明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情况。能否详细讲述您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使用哪些方法进行研究?
常安教授:
我做宪法研究其实较多地是使用政治和历史的方法。首先,是要强调宪法和国家治理的结合,因为宪法不是一个普通的法律,它确立了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政治架构。宪法里面的一个条文可能具体到很庞大的国家治理领域,比如宪法里面只有几条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但是关系到了整个边疆治理和国家治理;宪法里关于基本法的规定也只有一条,但也与国家治理密切相连。所以在所有法律部门里,宪法和国家治理的关系是最密切的,因此我一直倡导的一种研究就是必须把宪法和具体治理领域结合起来。其次,就是要了解历史脉络,要了解文本背后的、影响文本形成的诸多因素,这样在写作时论证也会更厚实。
以下总结六种研究方法。第一种常规的来讲,研究宪法就是围绕文本,也即教义学。第二种是基本权利,这是宪法研究的一个重心。第三种就是把宪法和国家建构结合起来。第四种是历史的研究方法,了解历史脉络。第五种是比较的方法。第六是我们研究中国宪法需要特别注意的——社会主义,它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例如,宪法里面对于经济制度的规定、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规定,其实和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解、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时代的判断是息息相关的。所以要理解中国宪法,第一需要把握社会主义这个重点。第二需要把握国家建设这个重点。把握国家建设的原因在于,追溯宪法的历史,包括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其实是一段现代国家建设的历程,甚至现在我们仍然面临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任务。当然每个人都可以用不同的方法,还有宪法工程学、宪法政治学、宪法社会学、系统论等方法。
研究方法是一个慢慢形成的过程。对于宪法文本和宪法功能而言,任何一点都不可偏废。我们也不能片面强调国家建设而忽视了公民权利。如果片面强调,那么对于国家而言、对于一个政治共同体而言,只剩下权利,导致我们完全以权利胁迫形成一个政治共同体。
论文阅读
7、阅读步骤
在论文阅读时,除要理解作者的中心论点、了解一些自己不熟知的知识外,更重要的是学习作者的论证思路。您认为我们该如何把握作者的写作思路?也即阅读论文应当以什么样的步骤、方法进行?
常安教授:
首先,对于初学者,论文阅读首先从摘要、关键词、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开始,先有一个大致的框架,以及对文章的问题意识有一个基本了解,再回过头来细读一遍。这学期我尝试让研究生做思维导图,或者让学生以PPT的方式呈现一篇论文。原来我上这门课的时候没有采取这样的方式,只是把文章拿出来选取其中一句问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学生虽然能够回答但缺乏深度。如果让学生自己做思维导图,学生对文章的理解就比较清楚,脑子里就会形成比较立体的脉络。这对文章的训练是一个较好的方法。也可以找相近的文章进行比较,体会论证方面的一些差异。
其次,由这个问题延伸到论文写作方面。当讲到对文献的掌握时,你需要穷尽这个领域的文献,你才谈得上对文献有掌握。我们写作是文献先写,而很多人忽视了这点。文献掌握不好,可能直接决定了写文章最后的完成程度。
另外,关于对文献的阐释,同样的文献,用什么样的眼光去对它进行阐释很重要。比如逊位诏书,当我们具备了法学和政治学的素养,再去看历史性文件时,可能就会有不同阐释。这可能也是跨学科研究能够产生新知识的证明。当有了法学规范分析的思维和意识,再去研究一个具体的治理领域时,做出研究就比较快。我这几年做的一些关于民族事务方面的资政类的研究,同样如此。立法方面,宪法里不仅涉及对于民族的解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国家标志的立法方面,还涉及到地方立法方面如何进行合宪性审查,比如今年内蒙的语言文字工作立法的涉宪性案例。因此我们要关注具体的治理领域,同时也要记住我们的看家本领在哪里。
简而言之,我们不能限制自身,比如除了研究文本,什么都不研究,那样研究便不易深入。学习法律需要政治的视野,但亦不能就政治谈政治,而是要把它隐藏在法律意图里。我们要学习善于用法律来治国理政。我们国家在十九大以后,特别强调关键领域的立法。我们现在讲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实就是要进一步发挥法律的作用。这其中对我们法学生的要求就是要克服教义学的思维、克服司法中心的思维。这并不是说法院不重要,而是说法院并不是全部。
自由提问
8、“内外”的探讨
我阅读了您在第81页注释1列出的马戎的《中华文明的“内”与“外”》那篇文章,其中主要提到的是地域与人群这两个概念,处在一个中华文明这样的变化的动态过程。您在文中提到的“内”与“外”是一种发生在现代的宪法模式,而马戎老师提到的中国古典政治时代的“内”与“外”,是一种发生在古代的政治实践模式。您指出二者有一定关联,那么这样的一种关联性体现在哪里,从历史沿革下来是否有一种继承性,继承性又体现在哪方面,这种不同性又体现在哪方面?
常安教授:
其实任何一种政治共同体都面临着处理内外的问题,也就是敌我划分。中国古代的内外,其实就是中心人群和边缘人群的问题,或者说边缘途径中心化。而现代意义上的内与外其实已经变成内政与外交的关联,所以说并不相同,但也有一定的关联,主要体现在我们中国处理外交的模式,仔细看其实有天下体系的思维在内。以中国处理外交事务为例,其实和古代受天下体系的影响是有一定联系的。另外,内外和古代的关联,就是内的不断扩张和外的界定的不断清晰化。因为传统国家叫“有边陲无国界”,直到现代才有了国界意识、才有了公民意识。公民是属于特定的政治共同体的,比如古代尤其是游牧国家是叫“行国”,压根就没有国界意识。所以我的观点是:有一定关联但并不相同。
9、“周延”的判断
您在写这篇文章时,提到内的维度,主要是围绕实然方面体现周延性,但没有从理念概念等应然角度去论证。那么周延性的判断是否也存在角度问题,或者说应该把周延性的判断限定在一定的范围或角度或层次中吗?
常安教授:
如果从应然的角度讲、从内的维度讲,是一个国家怎么把一个政治共同体整合起来,这就是应然层面。具体体现在我在文中提出的三个指标:行政区划、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建构,以及国家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制度与认同。所以在我看来内的维度就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内部的整合,当然也会涉及其他方面,但在这篇文章里我认为最适合来凸显的概念就是国家结构形式。
写作的时候一定要把它落在一个点上,不能漫无边际。一般情况下,有些人写文章先讲一个普遍性的原理,然后把它落在一个具体的领域。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落在具体的领域切忌陷在这个领域里拔不出来,而应该通过这个具体的领域去说明一个普遍性的原理。因此我们在做案例分析和具体制度的时候,起初可能需要一个抽象的铺垫,接下来阐述对一个具体制度的分析,最后还需要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