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堆: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的联系与区别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62 次 更新时间:2021-04-2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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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堆  


中国三大语系佛教义理相同,佛法不二,均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其中,佛教从境外和祖国内地传入西藏之后,经过在西藏及附近地区的本土化发展,推进了其中国化进程,最终形成具有我国地域性特征、民族性特点、中华文化色彩、中国特色的藏传佛教。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同属北传佛教的主要流派,二者同源共生,既联系密切,又有区别。

一、佛教流派划分及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

佛教由古印度迦毗罗卫国王子释迦牟尼创建于公元前6-前5世纪,其发展大体上可分四个历史阶段,即原始佛教时期、部派佛教时期、大乘佛教时期和密教时期。

大约从公元前6世纪中叶到公元前4世纪中叶,是释迦牟尼创教及其弟子传承其教法时期,为原始佛教阶段;从公元前4世纪中叶开始,由于佛教内部对教义和戒律产生认识分歧,分裂为许多教团,先是分裂为“上座部”(以资深的长老为主,比较保守)和“大众部”(以年轻的僧侣为主,比较激进)两大部派,可称为“根本分裂”。这两大部派后来继续分化,形成更多的部派(据北传佛教所说,总数为20部;据南传佛教所说,总数为18部),可称为“枝末分裂”,为部派佛教时期。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习惯上被称为小乘佛教,即以自利(达到自身解脱)并修罗汉果为最终目的。1世纪左右开始为大乘佛教时期,并分化成中观学派和唯识学派(也称瑜伽行派)。所谓大乘佛教是以自利利他并修菩萨行成佛为最终目的。7世纪以后,大乘佛教中的一部分派别同婆罗门教混合而形成密教,是为密教之始。

从公元前3世纪摩揭陀国孔雀王朝阿育王开始,中经2世纪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佛教向古印度境外不断传播,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在许多国家形成了各具民族特色的教派。一般从流传地域和经典文字来说,传入我国大部分地区和朝鲜、日本、越南、蒙古、西伯利亚、不丹等国家和地区的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称为北传佛教。其中,传入我国内地和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称为北传佛教中的汉传佛教或汉化佛教,其经典主要属汉文系统,又称汉语系佛教;而传入我国西藏、内蒙古和蒙古、不丹、尼泊尔、西伯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的,为北传佛教中的藏传佛教,大乘与密乘兼融,其经典主要属藏文系统,又称藏语系佛教。传入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以及我国傣族等居住地区的佛教,以小乘佛教为主,称为南传佛教或上座部佛教,其经典主要属巴利文系统,又称巴利语系佛教。这就是所谓的三大语系佛教。

总的来说,佛教的流派划分有三种分法。从学术观点上看,佛教总体上可分为小乘、大乘两大派系,亦有小乘、大乘、密乘之说;从传播路线上看,佛教分南传佛教和北传佛教两大派系;从使用的语言文字上看,佛教又分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和巴利语系佛教三大流派,称三大语系佛教。

三种划分的关系是:小乘佛教、南传佛教、巴利语系佛教是同一流派的不同角度划分,三种名称均指同一种佛教;大乘佛教包括密教与北传佛教、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或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也是同一流派的不同角度划分,即可理解为大乘佛教或北传佛教,其中大乘或北传佛教,又分为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也称汉语系佛教和藏语系佛教。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一起构成北传佛教,或同属北传佛教,同时从学术上讲又同属大乘佛教支系。我国云南地区还有南传佛教,属小乘佛教。因此,在我国汉语系、藏语系、巴利语系三大语系佛教俱备。

二、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简况及二者的关系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是同属佛教的重要流派。

公元纪元前后佛教传入我国内地,公元68年洛阳白马寺建成,佛教根植我国,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隋唐时期达到鼎盛,在内地先后形成了天台宗、三论宗、唯识宗、华严宗、净土宗、禅宗、律宗、密宗等汉传佛教派别,后人称之为“八大宗派”,形成了中国化的汉传佛教体系。目前,汉传佛教有开放活动场所27000多处,僧尼7.2万多人。

7世纪中叶,佛教传入西藏,汉传佛教禅宗等派别在西藏得到传播,对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汉传佛教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来源。7世纪中叶至9世纪中叶,因主要以引进和翻译佛经为主,佛教未能在西藏形成独立的、完整的教派体系,9世纪中叶因西藏地方吐蕃王室发生“达玛灭佛”事件,佛教在西藏发展中止。10世纪末,佛教复兴势力通过“下路弘法”(978年佛教复兴势力由青海地区进入卫藏)和“上路弘法”(1045年佛教复兴势力由阿里进入卫藏)分别从青海地区和阿里地区进入西藏腹心地带,与藏族传统文化融合发展,正式形成藏传佛教,并陆续形成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等教派。

宁玛派,因该派僧人在做法时戴红色僧帽,故俗称“红教”。11世纪以后,当时西藏素尔家族的素尔波且·释迦迥乃(1002-1062)等人奉吐蕃时期入藏的印度高僧为祖师,依其入藏所传密咒和所遗“伏藏”(禁佛时期埋藏于地下的经典)修习传承,遂自成一派。该派独特的密法传承为大圆满法。该派形成了六大传教中心,也称“宁玛派六大寺”,即上部多吉扎寺(位于西藏山南市贡嘎县)、敏珠林寺(位于西藏山南市扎囊县),中部协庆寺、佐钦寺,下部噶托寺、白玉寺。除多吉扎寺和敏珠林寺外,其中协庆寺、佐钦寺位于四川甘孜德格县内,噶托寺和白玉寺则位于甘孜白玉县内。

萨迦派,“萨迦”藏语意为“灰白色的土地”,同时因该派寺院围墙涂有象征文殊、观音、金刚手菩萨的红、白、蓝三色花条而被俗称为“花教”。1073年,后藏的昆·贡却杰布(1034-1102)在萨迦地方建立萨迦寺,从此逐渐形成萨迦派。该派独特的密法传承为道果教授。

噶举派,“噶举”意为“佛语传承”,以该派绍继帝洛巴所传四大教法而得名。因该派僧人有穿白色僧裙习惯,故被俗称为“白教”。11世纪,玛尔巴(1012-1097)和琼波南觉钦布(990-?)赴印度学得帝洛巴四大教敕等法,回到西藏后分别发展出塔波噶举和香巴噶举。塔波噶举派后又分化出许多支派,有“四大八小”之称。四大支为噶玛噶举、蔡巴噶举、拔戎噶举和帕竹噶举。帕竹噶举又分出止贡、达垅、竹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巴、玛仓噶举八小支。四大支中的噶玛噶举和帕竹噶举,历史上对藏传佛教及藏族社会具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噶玛噶举至今在藏传佛教中仍具一定地位。该派独特的密法传承为大手印法。西藏的岗布寺、噶玛寺、楚布寺,四川甘孜德格的八邦寺等为该派主寺。

格鲁派,是藏传佛教各派中最后形成的教派,兴起于15世纪初叶,“格鲁”藏语意为“善规”,由倡导僧人严守戒律而得名。该派由宗喀巴大师(1357-1419)创立,用黄帽作为戒法重兴的象征,并成为该派标志,因此又被俗称为“黄教”。该派在修行上强调止观修持。拉萨的甘丹寺是该派祖寺,主要寺院还有拉萨的哲蚌寺、色拉寺,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合称“格鲁派六大寺”。

目前,藏传佛教有活动场所3500多处,僧尼16万多人。

另外,南传佛教于10世纪末由缅甸传入我国的西双版纳,主要依靠口传心授的方式流传。12世纪前后傣文创立后,出现了佛经。15世纪中叶在西双版纳得到广泛传播,并形成政教合一制度。16世纪中叶后,传入云南德宏州和耿马等地。目前,南传佛教有活动场所1700多处,僧尼约2000人。

三、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的主要区别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佛法不二,义理相同,均秉持佛教基本教义、义理和戒律。但二者也有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修体系不同

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之一。虽然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在学修上都有显密二宗内容,但藏传佛教是显宗和密宗相结合的教派,尤其重视密宗。简单地说,显宗以理论学习为主,以修习为辅;密宗以修行实践为主。而汉传佛教是以显宗为主的教派。唐代虽然译过一些密经,但都属下部密,而且大都早已失传,目前只存在于个别寺院。藏传佛教四部密法俱全,尤其独有无上瑜伽密法,所谓即身成佛之法即在无上密中。

所谓密宗是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仪礼、俗信为主要特征,宣扬口诵真言咒语(“语密”)、手结印契(“身密”,即运用手势和身体姿态)和心作观想(“意密”),三密与诸佛之身、口、意相应,即可成佛。

(二)教义思想区别很大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在教义思想上都有中观思想和唯识思想内容。藏传佛教各派都以龙树菩萨的中观学派思想为主,虽然各派对中观胜义谛(佛法观点)、世俗谛(世俗观点)二谛义的理解千差万别,但都以中观思想为自宗的理论基石,虽有唯识学思想存在,却未形成独立的学派。研究唯识学也只是为了从反面认识中观思想。汉传佛教早期的天台、三论、华严、禅宗等教派都持中观思想,但唐玄奘师出唯识宗门,故在内地弘扬唯识学,对唐以后的汉传佛教影响极大,现汉传佛教大都具有唯识学色彩。

佛教的中观思想发挥了大乘初期的空性思想,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以及人们的认识甚至包括佛法在内都是一种相对的、依存的关系(缘起),它们本身没有不变的实体或自性(性空),只是一种假借的概念或名相(假名),所以,一切万物都是无常变化、空无自性。与中观学派一样,唯识学派也承认世间诸法为空,但在承认世界本质空性的同时,强调主观心识的作用,认为万事万物纷繁复杂的差别相都是主观的虚妄分别,即外部世界其实是心识分别所变现的。

(三)学经制度不同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在学经方面都从佛教基本教义和基本理论入手,但二者学经制度不同。藏传佛教有严密的学经制度,且各派各具特色。格鲁派学经制度较为典型。该派学经规定严格,特别注重修习次第,强调先显后密,显宗人人可学,密宗只能传授给少数所谓“根器”合格的人。在显宗方面,规定了五部必学经典,即《现观庄严论》《入中论》《释量论》《俱舍论》和《戒律本论》。进入格鲁派寺院的学僧,在完成显宗学业后可考取格西学位。所谓“格西”,意为“善知识”,原指指引正道的良师益友,后专指在寺院中立宗答辩佛学经籍而考取的学位名号。拉萨三大寺系统格西学位共分四个等级,第一等为“拉然巴”格西,在拉萨正月祈愿大法会上考取;第二等为“措然巴”格西,在全寺性法会上考取;第三等为“林赛”格西,在寺院扎仓中考取;第四等为“朵然巴”格西,意为在佛殿门前经过辩论问难考取。在密宗方面,规定系统学习四部密法,即作密、行密、瑜伽密、无上瑜伽密。拉萨上下密院和哲蚌寺、色拉寺等各大寺院密宗学院是该派弘扬密宗的根本道场。

因明学的学习、研究和运用是藏传佛教的显著特点之一。五部大论中的《释量论》即因明学。因明学是佛教用来诠解哲学思想的形式和方法,是论辩的智慧之学,其主要方法是立论、论证,亦是内容求真之学,故而在佛教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藏传佛教中,因明学是佛学一门重要科目和论辩方式,寺院中较为普遍地采用因明学的论辩方式学习经典。

汉传佛教没有形成系统的学经制度,各派学习方式亦不尽相同,总的来说依托寺院和佛学院在师父或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佛教基本知识、戒律和各派所注重的经典,传统上学经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汉传佛教最有影响、规模最大的禅宗,除了必须遵守通行的持戒、清规、夏安居等规定外,学习的主要经典包括《楞严经》《金刚经》《六祖坛经》等,依经中所含之理修行。还有一套独特的修行方式,其中以坐禅即修习禅定为主。就学修次第而言,各宗都有一定的修学次第理论,如天台宗有止观双运修习次第,唯识宗有五重唯识观说法。但目前宗派本身发展困难,一些宗派的修学次第基本上只有理论,鲜有实践。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禅宗的参禅打坐、净土宗的念佛法门等修行实践。

(四)丛林制度不同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的丛林制度即寺院管理制度均源于古代佛教的修行规范,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寺院管理制度,但藏传佛教丛林制度具有自己的特点。各教派规定有不同的管理体系及管理人员,各有专职,如学经组织、寺院经济组织等,并采用委员议事的形式来处理日常事务,各种僧职还有一定任期。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寺庙管理由传统的以活佛、堪布(寺院法台和各扎仓法台,主管佛教教务)、经师(教授经典的老师)、格贵(负责维持寺院纪律)、翁则(领诵经文者)等为主的围绕着高僧形成的管理制度转变为民主管理方式。在结构性管理方面,较大寺院一般可分为寺院、扎仓、康村三级,以扎仓为基本单位,类似于僧院或学院,如显宗扎仓、密宗扎仓、医药学扎仓、时轮扎仓等,学习大小五明“十大学处”(即大五明:内明、因明、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小五明:历算、诗学、藻词、声律学、戏剧)。

汉传佛教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严格的寺院管理制度。唐以前僧职有上座(全寺之长)、寺主(主管一寺事务)、维那(管僧众庶务),称为“三纲”。唐以后禅宗寺院职位繁多,主管一寺的称住持,亦称方丈、堂头和尚,下设“四大堂口”“八大执事”。“四大堂口”包括首座(辅佐方丈)、西堂(负责僧众教育)、后堂(受方丈委托负责专项事务)、堂主(负责禅堂工作);“八大执事”即监院(俗称当家师,主管寺院日常事务)、知客(负责接待)、僧值(负责纪律)、维那(领众熏修)、典座(管理饮食、住宿等)、寮元(负责住宿、挂单等)、衣钵(方丈堂负责人)、书记(负责文字工作)等。

(五)传承方式不同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主要法位的传承方式最初均采用以师徒传承为主的方式。但随着历史发展,藏传佛教形成了自己所独有的活佛转世制度,为藏传佛教的教阶制度平添了独特内容,这也是藏传佛教区别于汉传佛教和南传佛教的重要特征。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所独创的、以佛教的缘起学说和“化身再现”等理论与藏传佛教寺院集团的实际利益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宗教制度。这种做法始于噶举派噶玛噶举的噶玛巴世系。噶玛噶举派高僧噶玛拔希(1204-1283)因在元宪宗去世后的汗位之争中失宠,于1264年返回噶玛噶举主寺楚布寺,1283年圆寂。1288年,邬坚巴·仁钦贝通过访问、辨识噶玛拔希遗物等方式,确定今西藏吉隆县的攘迥多吉(1284-1339)为噶玛拔希的转世灵童。攘迥多吉成为藏传佛教历史上第一位转世活佛,由此形成活佛转世制度,成为藏传佛教独有的传承方式。而汉传佛教在传承方式上主要采取师徒传承的方式。同时,在僧人称谓上,藏传佛教僧尼一般被俗称为喇嘛(男)、觉姆(女);而汉传佛教则一般称和尚、尼姑。

(六)历史上经历政教合一制度是藏传佛教不同于汉传佛教的重要方面

历史上,藏传佛教曾形成政教合一制度。藏传佛教形成后具有与政治经济关系“二位一体性”的特点,教主往往又是封建领主。基于这一特点,元代重视萨迦派,明代多封众建,清代重视格鲁派。1751年清政府令七世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共同执掌西藏地方事务,形成以格鲁派为主的政教合一体制。在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中,官家、贵族、寺院构成三大领主,寺院上层僧侣成为农奴主阶层,握有西藏地方的政教大权,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剥削和压迫,对藏传佛教的健康发展和正常秩序建设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七)饮食习俗不同

最初佛教在饮食方面都没有特殊禁忌。藏传佛教至今没有严格的食素要求,而汉传佛教却形成了较严格的食素传统。藏传佛教食素本是由密法中的外密产生的,在特定的时间、场合实行。比如,修观音法门、药师法等,要求身体与婆罗门一样干净无味,衣服整洁,身口不得有异味,不能食用葱姜蒜酒肉之类,即需要食素,但在日常生活中不禁荤食。汉传佛教食素始自南朝梁武帝(464-549)。梁武帝虔信佛教,曾三度出家,他依据《梵网经》菩萨不食一切众生肉的慈悲思想作《断酒肉文》,为汉传佛教订立规矩,不准出家人吃荤,形成了食素传统。

另外,由于各自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自然环境和信众的生活条件、生活习俗不同,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在饮食起居、典章制度、寺院型式、造像艺术、信仰习俗等方面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特点。

我国三大语系佛教根脉一体,和而不同,但血浓于水,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历来就有文化交流的传统,不仅使二者相互吸收、相互融合,而且使二者与中华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了佛教的中国化进程。当今,我国三大语系佛教交往交流交融迅速,共同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必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藏学》2020年第4期。作者:郑堆,藏族,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总干事、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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