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节能管理方式,其内涵是由能源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签定节能项目推广合同,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一条龙服务,能源用户用节能效益支付服务费用及设备改造成本。合同能源管理将节能项目投资由能源用户承担改为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克服了节能项目推广中存在的融资、技术和财务风险等市场障碍,加快了节能项目的推广应用。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分享节能效益实现赢利,在加快节能项目推广的同时实现自身的滚动发展,从而促进了节能产业化发展。政府通过制定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政策等方式,达到促进节能项目迅速推广、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的目的。
最关键的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后,在节能工作中形成了一种积极的、内在的节能机制,节能公司受利润最大化驱动,会千方百计地寻找节能项目,努力开发节能技术,争取更大的节能效益。能源用户则不用为上节能项目去筹资,也不用承担投资风险,只是拿出部分节能效益支付投资成本和服务费用,长期享用节能成果。因而,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是一项具有内在节能动力,既可实现能源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双赢,又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节能管理方式。自上世纪70年代合同能源管理产生以来,美国、加拿大、许多欧洲国家以及印度等多个发展中国家,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有力地促进了节能项目的推广普及,带动了节能产业化发展,同时还加快了节能服务业的发展并形成一个新兴产业。我国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1998年12月,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支持下,我国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项目目标是,克服节能市场障碍,促进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组建节能服务公司,形成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吸引各类投资者向节能项目进行商业性投资,促进节能产业化发展。项目内容是在山东、辽宁、北京成立三个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示范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山东、辽宁和北京成立了三个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工作,效果良好。截止2004年4月,共实施节能项目297个,投资7亿多元,涉及锅炉节能改造、电机调速节能、照明节电等多种类型,形成每年85.76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和54.84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能力;截止目前已累计节能203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达130多万吨;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9亿元以上。
但是,我国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信息障碍。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属于新鲜事物,在国内尚未广为人知,广大能源用户、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潜在的节能投资者、税务部门等对此缺乏充分的了解。二是贷款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需求量大。但因节能服务公司经营时间短,商业资信度相对较低,难以从银行获取商业贷款,制约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三是税负偏高。目前国家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尚没有专门的支持政策,税务部门对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服务业务也没有优惠扶持政策,导致节能服务公司自我积累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制约了节能产业化发展进程。四是缺乏大公司、大集团参与。目前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主要由新成立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一些中介机构承担,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国家级节能公司尚未介入,严重影响了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的规模和进程。
当前我国能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加快发展节能型经济、建设节能型社会已经成为一项越来越紧迫的战略任务,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应用,对于促进节能产业化发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建议:
1、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宣传工作。应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向企业和社会能源用户、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潜在的节能投资者、税务部门等大力宣传和倡导合同能源管理,广泛宣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功经验,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内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息,促进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的了解,为这一节能新机制的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纳入节能产业发展指导规划之中。有关部门在编制节能长期规划时,应把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作为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大力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加快我国节能产业化发展。
3、制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一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将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节能项目实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二是加强金融扶持。设立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担保基金,改善融资环境,加强和改进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金融扶持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财政应列出专项资金,加大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的支持力度。
4、制订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培训计划。有关政府部门应制订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培训计划,组织进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包括节能技术培训、商务培训等。
5、鼓励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大型专业化节能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作。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中央国有企业应当把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集中人力、物力和资金,迅速形成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工作体系,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