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需求侧管理(Demand Side Management,简称DSM),是指通过提高终端用户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和改变用电时间,以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用电管理活动。
DSM是目前国际上推行的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技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被广泛采用。70年代后期,世界性的能源短缺和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促成了DSM工作的兴起。DSM在我国的应用已经有10年的历史,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在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峰荷供电日趋紧张的新形势下,如何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DSM工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一、实施DSM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实施DSM对国家、电力企业、用户以及参与各方都有益。对社会而言,可以促进用电设备的更新换代和产业升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单位GDP能耗比,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电力用户而言,可以减少电费支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电网公司而言,可以减少高峰时段电网调峰压力,特别是在电力供需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大大缓解拉闸限电的压力,提高电网负荷率和安全运行水平。对发电企业而言,可以保持发电设备平稳运行,提高发电设备利用率,降低发电成本。总之,实施DSM是一项成本低、见效快、利国利民,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措施。
发达国家通过实施DSM取得了巨大的效益。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都十分重视DSM工作,成效显著。美国在过去20年中,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大力推广DSM。仅2000年,美国共有962个电力公司参与DSM项目,参与用户达2000万人以上,节电537亿kwh,减少高峰负荷2200万kw,大大缓解了高峰时段的供电压力。
我国于90年代初开始研究并实施DSM。1998年国家经贸委成立了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广泛传播和推广DSM节电项目,国家电力公司也成立了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全力推进DSM。2001年,国家经贸委与国家计委联合制定了《节约用电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经贸委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迈出了我国实施DSM的重要步伐。一些电力企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宏观指导下,与用户、节能服务公司、科研单位和设备制造企业联合,积极推广DSM计划,开展了许多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为全面实施DSM计划打下了基础。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引进和推广DSM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我国的节电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DSM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据测算,如果通过有效的管理将全国电力高峰负荷转移1000万kw(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3%),可节约电源建设投资400亿元,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实施DSM的市场潜力来看,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DSM的主要内容和管理手段
DSM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其基本内容包括节电资源调查,选择管理对象,设置管理目标,制定政策、法规、标准,选择管理手段,制定计划,实施项目和评估项目实施效果等。DSM的管理手段主要有:
1、技术手段。是指有益于节能、调节负荷和环境保护的生产工艺、材料、设备及其技术,如高效节能灯具、高效电机、节能变压器、储热式电锅炉、电
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节能环保型家用电器、蓄冷蓄热技术、节能调速技术、高效绝热保温技术、远红外加热技术、余热余压发电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电力负荷控制技术。利用这些技术,可以明显提高用户终端用电效率,实现负荷削峰、填谷和转移负荷,控制高峰电力需求,平抑负荷,提高电网的负荷率。
2、财政手段。是指政府专列财政支出项目以鼓励实施DSM的手段。主要有贴息低息贷款、折价销售、免费安装、节电效益返还、节电特别奖励和节电项目招标竞争等办法。它是开拓节能市场,增强节能活力的主要手段。
3、价格手段。是指利用价格机制,直接激励用户主动参与需求侧管理。根据削峰填谷提高负荷率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已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电价,有分时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节假日电价、功率因素调整电价、用电负荷率电价、蓄冷(热)电价、可停电电价、实时电价等。
4、诱导手段。是指对用户消费的行为进行合理的引导,使其有助于节能和合理消费。主要诱导手段有普及节能知识,传播节能信息,开展节能咨询服务,开办节能技术讲座,举办节能产品展示,宣传节能政策等。
5、行政手段。是指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法规、标准、政策来规范电力消费和市场行为,以政府的行政力量来推动节能,约束浪费,保护资源和环境,确保DSM健康发展。
三、我国实施DSM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推广DSM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DSM工作的职责分工问题。DSM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影响了开展DSM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电力体制改革后,实行厂网分开后的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都将以赢利为目标进行运作,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希望用户多用电,而对用户节电不感兴趣,自然不会自觉自愿地实施DSM。所以在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我国将面临DSM实施主体缺位的现实问题。
二是缺乏政策及资金支持的问题。
国外DSM项目的实施是有政府政策支持的,一般收取电费收入的1%-3%,用于扶持DSM工作。我国尽管有《节能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缺乏财政、税务、物价、标准等相关部门的配套支持政策。
三是鼓励实施DSM的差别电价体系尚未形成。
我国目前仍然延续过去的电价管理制度,发电和售电的价格均由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电价缺乏必要的弹性,没有形成合理的差别电价体系。由于缺乏价格的诱导,用户对DSM兴趣不大,为实施DSM带来了困难。
四、几点建议
我国应当将实施DSM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具体建议如下:
1、制订《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明确DSM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工作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体制,明确电网公司在电力体制改革后作为DSM实施主体的地位,并给予相应的鼓励。
2、建立合理的电价结构体系。实行发电上网分时电价,扩大供电峰谷电价和季节电价的用户范围,拉大峰谷和季节电价的差距,适当提高基本电价,逐步推行可中断负荷电价等。
3、设立DSM公益计划基金。筹资渠道可参照国外的系统效益收费做法,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在电费中提取1%-3%用于DSM工作,专款专用。为了避免电价水平上升,目前可考虑从随电费征收的城市附加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办法筹措。DSM公益计划基金的征集和使用应当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主要是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策划、效果评价和审计监督等。
4、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国电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等中介机构在DSM项目推介、信息传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5、制定用电设备的有关质量标准。通过国家强制性的达标措施,逐步淘汰落后用电设备,加快推广节电、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和设备。
(2002年)